Citizen C650, C651, C652 User Manual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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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先將本錶放置的光線下充足電量後才可使 用。
若本錶無法依照本說明書所述正常運作,此表示 其電量沒有充足。請將本錶放置在距離日光燈或 白熾燈(30 瓦)約 20cm 的位置上充電最少 3 小 時。充電時注意切勿距離光源過近以免使本錶的 溫度過熱。 * 若直接在陽光下充電,必須充電超過 50 分 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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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太陽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時間設定警告功能(型號 C650)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
節電狀態 1
節電狀態 2
手控節電
充電指示符
16. 有關充電時間
17. 使用注意事項
18. 蓄電池的更換
19. 計算環的使用
20. 注意事項
21. 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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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長
2. 使用前須知
3. 部位名稱及主要功能
4. 模式的選換(顯示功能)
5. 各指針的 0 位置的確認
6. 查看各主要城市的時間或日期
7. 指針時間及數字時間的交換顯示
8. 時間的設定
9. 日期的設定
10. 鬧鈴的使用
11. 秒錶的使用
12. 計時器的使用
13. 區域設定的使用
14. 系統重設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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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錶是一只太陽能錶。在使用前,必須將其放置在光線下將電量充足後才可 使用。 若手控節電功能啟動,請在充電前將其解除(有關如何解除手控節電功能, 請參閱第 528 頁)。
本錶使用一個蓄電池儲蓄電能。此電池不含水銀及其他有害物質,是一個清潔的 能源電池。電量一旦充滿,即使不再次充電,本錶最長可持續運作約 4 年之久
(使用節電狀態 2)。
[
正確使用本錶
]
為了本錶的正常使用,必須在本錶完全停止之前再次充電。無論充電頻度的多 少,本錶沒有充電過度的危險(過度充電放置功能)。
本公司建議用戶應為本錶每日充電。
本錶是一個太陽能手錶。錶的字盤上設有一個太陽電池,其可將太陽能轉換為電 能驅動本錶的指針、鬧鈴、秒錶、計時器及其他各功能。 此外本錶還設有 3 種在太陽電池不受光照時能降低耗電量的節電狀態,以及一個 可顯示蓄電池的充電量的“充電指示符”。
1.

特長

2.

使用前須知

C650-
******
注意必須在使用前檢查手錶的型號。手 錶的型號不同,充電時間及其他規格亦 不同。 如圖所示,型號刻印在手錶背後。
檢查手錶的型號。
型號
E
c
o
-
D
r
i
v
e
C
I
T
I
Z
E
N
W
.
R
.
2
0
B
A
R
T
I
T
A
N
I
U
M
C
I
T
I
Z
E
N
W
A
T
C
H
C
O
.
A
N
T
I
M
A
G
4
8
0
0
C
6
5
0
-
T
0
0
2
7
6
5
T
A
.
2
N
O
3
6
1
G
N
-
4
-
S
J
A
P
A
N
477
476
3.

部位名稱及主要功能

名稱/模式
○模式指針
○ 時針
○ 分針
○ 秒針
○ 24 小時針
○ UTC 時針
○ UTC 分針
○ 數字顯示區 1
○數字顯示區 2
表示“時數”
表示“分數”
表示“秒數”
表示“24 小時時間”其與時數及分數相互聯繫
表示“UTC 時數”
表示“UTC 分數”
城市名稱
充電指示符
時間
TME
日曆
CAL
鬧鈴 1
AL-1
鬧鈴 2
AL-2
時、分、秒、 A/P 、 SMT(選設夏令時間 時)
月、日、星期、 SMT
(選設夏令時間時)
時、分、 A/P 、鬧鈴
(ON/OF)
鬧鈴 3
AL-3
表示“時數”
表示“分數”
表示“秒數”
表示“24 小時時間”其與時數及分數相互聯繫
表示“UTC 時數”
表示“UTC 分數”
城市名稱
充電指示符
秒錶
CHR
計時器
TMR
區域設定
SET
剩餘時間(分、秒)
測量時間(秒、分、 1/100 秒)
時、分、 A / P 、鬧鈴
(ON/OF)
城市名稱(SET/OFF) SMT 夏令時間(ON/OF)
設定時間(分數)測量時間(時數) 城市名稱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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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換模式
------
鬧鈴時間調整
選換城市
------
選換要調整的設定
選換城市
開啟或解除鬧鈴 (ON/OF)
0 位置的設定
開始/停止
設定時間的調整
中途時間、重設
------
重設
------
選換城市
城市名稱、時差設定
選換城市
選換城市名稱 (SET/OFF)
選換要調整的設定
選換城市
開啟或解除 SMT 夏 令時間(ON/OF)
開啟或解除鬧鈴 (ON/OF)
------
鬧鈴 3 秒錶 計時器 區域設定
○把的
(A) 鈕
(B) 鈕
原位
第1位置
第2位置
原位
第1位置
第2位置
原位
第1位置
第2位置
選換模式
------
------
調整時間 調整日期
------ 開啟或解除鬧鈴(ON/OF)
調整鬧鈴時間
選換城市
選換要調整的設定
選換城市
------ 開啟或解除鬧鈴(ON/OF)
開啟或解除 SMT 夏令時 間(ON/OF) 選換“秒”設定及“24 小 時時間”的設定
名稱/
模式
把的位置 日曆 鬧鈴 1 鬧鈴 2時間
10
481
480
< 模式的選換 >
除一般時間及日曆功能外,本錶還具備鬧鈴、秒錶及計時器三個模式。操作把的 選換模式。模式指針表示目前的模式。 * 在選換模式時,請轉動把的直至模式指針移動到模式標記的中央。
4.

模式的選換(顯示功能)

TME 時間
SET
區域設定
CAL 日曆
TMR
計時器
AL-1
鬧鈴 1
CHR 秒錶
AL-2
鬧鈴 2
AL-3
鬧鈴 3
483
482
< 0 位置調整(指針的基準位置)>
在為各指針設定 0 位置時,注意必須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依照順時針方向 將各指針移至 0 位置。
1. 原位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轉至秒錶 [CHR] 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 0 位置調整位置)。  秒針、分針、時針、 24 小時針、 UTC 時針及 UTC 分針會迅速轉動返回 0 位置
(即12:00的位置)。
此時“HR ”會在顯示區 2 中出現,表示本錶已進入調整狀態。
3. 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可作正方向調整。轉動把的直至對準 0 位置。
4. 每按 1 次 (A) 鈕可選換“MIN ”(分針)及“SEC ”(秒針)的調整。
5. 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將每枝指針調至 0 位置。用戶雖可向後(逆時針)扭 動把的朝反方向調時,但在設定 0 位置時,為了確保 0 位置設定的正確,注意 必須向前扭動把的。
5.

各指針的0位置的確認

在使用本錶前,為了確保本錶各功能的正常運作,請依照下述步驟確認本錶的 0 位置(即每個指針的基準位置)設定是否已正確。
 <0位置確認 >
1. 原位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轉至秒錶 [CHR] 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 0 位置調整位 置)。
 秒針、分針、時針、 24 小時針、 UTC
時針及 UTC 分針會迅速轉動返回 0 位 置(即 12:00 的位置)。
 注意 :
 若任一指針無法返回 0 位,請進行“0
 位調整”的操作。若指針無法返回 0
  位,手錶則無法正確顯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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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24 小時針會與時針同步互動。  UTC 時針及分針會與分針同步互動。
持續向前調動分針使 UTC 時針及 UTC 分針對準 0 位。
秒針只可向前(順時針)調整。
6. 調整完畢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 將每枝指針都調至 0 位置後,重新設定時間、日曆及其他模式中的設定。
注意:
 在任一指針轉動時,本錶上的任一按鈕都無法操作。當指針停止轉動後,才可 操作按鈕。
(A)
(A)
(A)
<0 位置(基準位置)調整狀態 >
487
486
< 錶內各主要城市及 UTC 時差的資料 >
本錶設有世界各主要城市資料,通過簡單的按鈕操作便可隨時查閱各城市的時間 或日期。
< 操作步驟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轉至時間 [TME] 或日曆 [CAL] 的位置上。
2. 按 (A) 鈕可向前逐一顯示各主要城市的時間或日期。每按一次 (A) 鈕可向前翻查
上一個城市。
3. 按 (B) 鈕可向後逐一顯示各主要城市的時間或日期。每按一次 (B) 鈕可向後翻查
下一個城市。
按住 (A) 或 (B) 鈕可高速進行翻查。
6.

查看各主要城市的時間或日期

UTC
LON
PAR
ROM
CAI
IST
MOW
KWI
DXB
KHI
DAC
BKK
SIN
HKG
PEK
±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8
+8
×
×
×
×
×
×
×
×
協定世界標準時間
倫敦
巴黎
羅馬
開羅
伊斯坦布爾
莫斯科
科威特
迪拜
卡拉奇
達卡
曼谷
新加坡
香港
北京
手錶的
顯示
城市名稱 時差
夏令時間
TYO
SYD
NOU
AKL
HNL
ANC
LAX
DEN
CHI
MEX
NYC
YUL
CCS
RIO
BUE
+9
+10
+11
+12
-10
-9
-8
-7
-6
-6
-5
-5
-4
-3
-3
×
×
×
×
×
×
東京
悉尼
努美阿
奧克蘭
檀香山
安可雷奇
洛杉磯
丹佛
芝加哥
墨西哥城
紐約
蒙特利爾
加拉加斯
里約熱內盧
布宜諾斯艾利斯
手錶的
顯示
城市名稱 時差
夏令時間
向 後 翻 查
向 前 翻 查
○表示採用夏令時間的城市(地區),× 表示不採用夏令時間的城市。
注意時差及夏令時間的採用會因各個國家的政策而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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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例:若指針時間是東京時間(上午 10:10)及數字時間是紐約時間(下午 8:10),   同時按 (A) 及 (B) 鈕,指針時間會變為紐約時間(下午 8:10)而數字時間則會   變為東京時間(上午 10:10)。
本錶可交換顯示指針時間及數字時間。
< 操作步驟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時間 [TME] 位置上。
2. 同時按 (A) 鈕及 (B) 鈕。
3. 發出一聲鳴響後,指針時間及數字時間便會交換顯示。即原以指針表示的城市
時間會以數字表示,而原以數字表示的城市時間則會以指針表示。
 當模式指針在日曆 [CAL] 的位置上時,同時按 (A) 鈕及 (B) 鈕,原以指針表示
的城市日期會以數字表示,而原以數字表示的城市日期則會以指針表示。
7.

指針時間及數字時間的交換顯示

(A)
(B)
同時按 (A) 鈕及 (B) 鈕
指針時間︰ 10:10 AM(東京︰ TYO) 數字時間︰ 8:10 PM(紐約︰ NYC)
指針時間︰ 8:10 PM(紐約︰ NYC) 數字時間︰ 10:10 AM(東京︰ T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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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在調整數字時間時,秒針、分針、時針及 24 小時針及 UTC 時針及分針會隨著 數字時間一齊調整。指針時間無法單獨調整。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時間 [TME] 的位置上。
2. 按 (A) 鈕或 (B) 鈕顯示您要調整其時間的城市。
3.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時間設定位置),使本錶進入時間調整狀態。
4. 每按一次 (A) 鈕可逐一選換要調整的設定,選擇您要調整的設定。(設定項目閃
動表示其已被選擇及可進行調整。)
當 [SMT] 夏令時間的設定被選擇時,按 (B) 鈕可開啟 (ON) 或解除 (OF) 夏令時
間。
當“秒”設定被選擇時,按 (B) 鈕可使秒數值返回零。  在“時”或“分”的設定被選擇時,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正方向調
整時間。持續扭住把的可使“時”或“分”的設定值連續變動。雖然可向後
(逆時針)轉動把的朝負方向調整時間,為了確保時間設定的準確,請必須向
前轉動把的。
•“12H/24H 時制”的設定可按 (B) 鈕進行選換。
5. 調整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8.

時間的設定(使用數字顯示調整時間)

(A)
(A)
(A)
(A)
(A)
夏令時間的開啟或解除
12H/24H 時制的選換
< 時間調整狀態 >
模式指針
將把的拉至
第2位置
將把的按回
原位
< 通常時間顯示 >
493
492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日曆 [CAL] 的位置上。
2. 按 (A) 鈕或 (B) 鈕顯示您要調整其日期的城市。
3.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日期設定位置),使本錶進入日期調整狀態。
4. 每按一次 (A) 鈕可逐一選換要調整的設定。選擇您要調整的設定使其在畫面中閃 動。
 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正方向調整設定值。向後(逆時針)轉動把的可
向負方向調整設定值。持續轉動把的可以高速調整設定值。
5. 調整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9.

日期的設定(使用數字顯示調整日期)

注意︰
1. 每個城市的夏令時間都可單獨進行設定。
2. 某一城市的時間經調整後,包括 UTC 協定世界標準時間,所有其他城市的時間 都會隨之自動調整。
3. 在時間變換的過程中,把的及按鈕無法操作。通過檢查更改後的時間,確認所 作的操作是否正確。
495
494
注意︰
1. 某一城市的日期經調整後,包括 UTC 協定世界標準時間,所有其他城市的日期 都會隨之自動調整。
2. 年數可在 2000 年至 2099 年間設定。
3. 星期會根據年、月、日的設定值自動進行調整。
4. 本錶的日曆是全自動日曆,因此無需在月末調整日期。
5. 若誤將日期設定為一個不存在的日期。本錶會在返回通常顯示時,自動將日期 改為下一個月的第 1 日。
(A)
(A)
(A)
<通常日期顯示>
<日期調整狀態>
將把的拉至
第2位置
將把的按回
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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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鬧鈴時間的設定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鬧鈴 1 、 2 或 3 [AL-1 、 2 或 3] 的位置上。
2. 按 (A) 鈕或 (B) 鈕顯示您要調整其鬧鈴時間的城市。
3.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鬧鈴時間設定位置),使本錶進入鬧鈴時間調整狀態。
4. 每按一次 (A) 鈕便可逐一選換要調整的設定。選擇您要調整的設定使其在畫面中 閃動。
當鬧鈴的開啟 (ON) /解除 (OF) 設定被選擇時,按 (B) 鈕可開啟 (ON) 或解除
(OF) 鬧鈴。
當“時數”或“分數”設定被選擇時,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正方向
調整設定值。向後(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負方向調整設定值。
持續轉動把的可以高速調整設定值。
5. 調整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本錶設有 3 個鬧鈴(鬧鈴1、2及3),其設定操作及使用完全相同。注意只有鬧 鈴的響音不同。 每日到達設定時間時,鬧鈴便會發出約 15 秒的鳴響。鬧鈴鳴響後,按 (A) 鈕或 (B) 鈕即可停止鳴響。
10.

鬧鈴的使用

496
(A)
(A)
(A)
將把的拉至
第1位置
將把的按回
原位
將把的拉至
第2位置
將把的按回
第1位置
< 通常鬧鈴顯示 >
< 鬧鈴調整狀態 >
鬧鈴 ON(開啟)
/ OF(解除)
鬧鈴 ON
(開啟)及
OF(解除)
的選設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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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鬧鈴的開啟及解除 >
即使不在鬧鈴調整狀態,將把的拉至第 1 位置亦可開啟 (ON) 或解除 (OF) 鬧鈴。
1. 當本錶在鬧鈴模式中,將把的拉至第 1 位置。此時本錶便可進行鬧鈴的開啟
(ON)及解除 (OF) 設定。
2. 每按一次(B)鈕可交替開啟 (ON) 及解除 (OF) 鬧鈴。
3. 開啟 (ON) 或解除 (OF) 鬧鈴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 鬧鈴檢測 >
1. 在通常鬧鈴顯示畫面中,同時按住 (A) 鈕及 (B) 鈕可使鬧鈴發出鳴響直至您鬆手 為止。
注意︰
1. 若時間模式中的時制被設為 12 小時時制,鬧鈴時間的時制亦會是 12 小時。注意 務須正確設定鬧鈴時間的上午 (AM) 或下午 (PM)。
501
500
11.

秒錶的使用

本秒錶可以 1/100 秒為單位進行最長 23 小時 59 分 59.99 秒的計時測量。經過 24 小 時後,秒錶會自動返回重設畫面(00'00"00)及停止計時。
< 通常秒錶顯示 >    < 秒錶的計時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秒錶 [CHR] 的位置上。
2. 每按一次 (A) 鈕可重複開始及停止秒錶的計時。
3. 在秒錶計時時,按 (B) 鈕可顯示中途時間約 10 秒。  在中途時間顯示時,“SPL ”標符會在畫面中閃
動。
4. 秒錶停止計時時,按 (B) 鈕可清除秒錶返回重設 畫面。
(A)
(A)
(A)*1
*1
(A)
*2
(B)
(B)
(A)
(B)
(B)
重設秒錶 計時 停止
中途時間
*1 ︰24小時後自動返回 *2 ︰ 10 秒後自動返回
503
502
12.

計時器的使用

計時器的最長設定時間為 99 分,設定單位為 1 分鐘。當設定的時間經過後,本錶 會發出約 5 秒的鳴響。此後,計時器便會返回最初的設定時間畫面。
< 計時器的初始設定顯示 >  < 計時器的設定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計時器 [TMR] 的位置 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即計時器設定位置),使
本錶進入“分數”調整狀態。
3. 當“時數”或“分數”設定被選擇時,向前 (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正方向調整設定值。
向後(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負方向調整設定 值。
4. 設定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 計時器的使用 >
1. 按 (A) 鈕開始計時器。
2. 再次按 (A) 鈕可停止計時器的計時。
3. 在計時器正在計時時,按 (B) 鈕可使計時器返回初始設定畫面並重新開始計時。
4. 在計時器停止計時時,按 (B) 鈕可使計時器返回初始設定畫面。
(A)
(B)
(A)
(B)
(A)
(A)
(B)
初始設定畫面 計時 停止
505
< 區域設定的使用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 [SET] 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1 位置便可選設城市(選換 SET 及 OFF 設定以及夏令時間的設 定)。
3. 轉動把的尋找要設定城市。
持續轉動把的可以高速尋找城市。
4. 按 (A) 鈕選設城市及按 (B) 鈕設定夏令時間。
5. 設定完畢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使用區域設定功能可選設城市。被設為“SET ”的城市可容易地在各模式畫面中 顯示。用戶可為每個城市設定夏令時間。此外,用戶還可設定一個“城市及小時 單位的時差”。
注意:
 時差無法以 30 分鐘單位設定(無法如在澳洲中部、印度、鈕芬蘭及加拿大一 樣)。
13.

區域設定的使用

504
(B)
(A)
原位
第1位置
507
506
< 登記城市及時間差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 [SET] 的位置上。 城市名稱的第 3 字母。
2. 將把的拉出至第 2 位置(城市設定位置),城市名稱縮寫的第 3 個字符會開始閃 動,此表示您現在可以更改城市名稱。
< 確認設定城市 >
1. 當模式指針在區域設定 [SET] 的位置上時(把的在原位上),每按一次 (A) 鈕或 (B) 鈕,城市名稱及 SET 或 OFF 會在畫面中交替顯示。
只有 SET 出現的城市才可在各模式畫面中顯示。
原位
第2位置
(B)
(A)
城市名稱的 第3字母
509
508
3. 轉動把的更改城市名稱。轉動把的為城市名稱第 3 字母選換字母。
持續轉動把的可快速選換字母。
4. 選設第 3 字母後,按 (A) 鈕選擇下一個要更改的字母。如此設定城市名稱的第 1 及第 2 字母。
5. 當本錶在城市名稱第 1 個字符的輸入狀態時,按 (A) 鈕可進入 UTC 時差調整狀 態。
6. 轉動把的顯示時差。
時差可以以 1 小時單位設定。其無法以 30 分鐘單位設定。
7. 設定完畢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 用以輸入城市名稱的文字與符合 >
英文字母(A 至 Z)  數字(0 至 9)  符號(--:連字符、  空白)
< 顯示順序 >
向前(順時針)轉動把的,可依照字母(A 至 Z)、數字(0 至 9)及符號(  空 白、 --:連字符)的順序變換顯示字符。向後(逆時針)轉動把的,可向反方向 選換字符。
511
510
14.

系統重設

< 登記城市的顯示順序 >
登記的城市會在原存於本錶內的 30 個城市之中,於時差一致的地區之首顯示。但 注意若登記城市的時差沒有設定,該城市則不會顯示。
< 登記城市的刪除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區域設定 [SET] 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城市設定位置),本錶便會進入城市名稱調整狀態。
3. 轉動把的將登記的城市名稱改為“-- -- -- ”即可。
4. 刪除完畢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受到靜電影響、烈撞擊等時,本錶無法正確顯示或運作時,請進行下述系統重設 操作。
在進行系統重設的操作前,必須確認電量已充足及充電指示符已顯示。
513
4. 將把的按回原位後,此全部顯示的畫面便會被解除。  解除後,本錶會發出確認響音,然後其會依照秒針、分針、 UTC 分針、 UTC
時針、時針及 24 小時針的順序進行示範轉動以表示系統重設已完畢。
示範轉動完畢後,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使本錶進入基準位置設定狀態。
依照“5. 各指針的 0 位置的確認 < 0 位置調整 >”一節所述,必須進行時針、 分針、秒針、 24 小時針及 UTC 時針及分針的 0 位置(基準位置)設定。
注意︰
0 位置(基準位置)設定完畢後,使用本錶前,請重新正確設定時間、日曆及其 他模式中的設定。
< 系統重設操作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設在秒錶 [CHR] 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0 位置調整狀態)。  秒針、分針、時針、 24 小時針、 UTC 時針、 UTC 分針會迅速移至所記憶的 0
位置。
3. 同時按 (A) 鈕及 (B) 鈕,然後鬆開。  任一鈕鬆開後,數字畫面中的所有字符都會全部顯示。
512
原位
第2位置
(B)
(A)
515
514
15.

太陽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節電狀態 1
手控節電
電量充足, 調整時間及 日曆時
節電狀態 2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指針︰以 2 秒為間隔轉動  數字︰ CHARGE 閃動
停止
 指針︰各指針停止轉動  數字︰顯示全部熄滅
在光動電池照到亮光及儲存足夠的 電量後,各指針及數字畫面會由參 考位置開始計時。
因太陽電池照不到光線 而停止發電
太陽電池照到光線, 再次開始發電
可任意設定
通常顯示
充電不足時
在電量不足時設定時間
若充電不足的 情況繼續
在節電 1 模式中時
光動電池在亮光 下充電時
時間設定警告功能
 指針 : 指針停止在參考位置上。  數字畫面 :12:00:00 、 UTC 或  January 1 SU 、 UTC 閃動
型號 C650 的錶殼 數字畫面在光動電池 照到亮光時會開始閃 動。
型號 C651/ C652 的錶殼
517
516
(數字顯示)
“CHARGE ”在所有模式的數字顯示區 2 中閃動。
< 每個模式中的數字顯示 >
除日曆模式外,無論把的的位置(被拉至第 1 位置或第 2 位置),在任一模式
中本錶都會作通常時間顯示。
在日曆模式中,本錶則會作通常日期顯示。
 注意:
在充電不足警告功能啟動時,把的除可選換模式外(在原位上),在各模式中
其無法作任何操作。  在各模式中按鈕除可選換(上/下)城市外,無法作任何操作。  鬧鈴即使被設定亦無法鳴響。  若秒錶正在計時,計時會停止及秒錶會被重設。  若計時器正在計時,計時會被立即停止。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指針顯示)

無論本錶的顯示(模式)為何,當本錶充電不足時, 其便會返回時間顯示及秒針會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 動。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等雖仍會正確計時,但 若充電不足警告功能持續作動及蓄電池內電量降低, 手錶會因此而停止運作。若此發生,請在亮光下為手 錶充電直至秒針恢復 1 秒跳動。 若手錶因電量不足而停止運作,請將其放置在亮光下 為光動電池充電,然後重新設定時間。
以2秒為間隔轉動
519
518
若因充電不足而導致充電不足警告功能作動,即使放置在光線下將電充足,
本錶亦需要至少 30 分鐘才可恢複正常運作。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被解除時 >
將本錶放置在光線下充足電後,充電不足警告功能便會解除。此時本錶會返回模 式指針所示的模式。
[
時間設定警告功能
]
(型號 C650)
電量不足持續約 1.5 日後手錶會停止運作。若手錶因電量不足而停止運作,再次將 其放置在亮光下為光動電池充足電量後,手錶畫面會如下反應。
(指針)
 各指針都會迅速返回參考位置及停止。各指針保持停止狀態直至您重新調整時
間。
(數字畫面)
“12:00:00 、 UTC 或 January 1 SU 、 UTC ”會在時間或日曆模式中閃動。
521
(型號 C651 , C652 的錶殼)
 電量不足持續約 1.5 日後手錶會停止運作。
 若手錶因電量不足而停止運作,再次將手錶放置在亮光下為光動電池充足電量
後,數字畫面即會開始計時。於此同時各指針會由參考位置(12:00:00 、 UTC
或 January 1 SU 、 UTC)開始運作。
 因時間不正確,請重新設定時間、日期及其他模式的各設定。
< 解除時間設定警告功能 >
1. 充電使電量回升到第 2 級(請參閱充電級數指示符)。如此、手錶不會因電量不 足而停止。
2. 將模式指針設定在時間模式上及將把的拉出至第 2 位置設定時間。只有在時間 模式中才可解除數字畫面的閃動。調設時間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3. 將模式指針設為日曆模式並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然後設定日期。日曆模式的 數字顯示便會停止閃動。
4. 日期調整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注意︰
必須先設定時間,然後再設定日期,否則時間設定警告功能不會解除。  因充電不足而停止時,即使放置在光線下將電充足,本錶亦需要約 30 分鐘才
會作時間設定警告顯示。
520
[
節電狀態 1
]
[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
]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可防止光動電池及蓄電池因充電過度而導致的退化。用戶無需 擔心充電過度。
523
522
(指針顯示)
秒針會在基準位置(即 12:00)上停止。  其他指針仍會繼續正確轉動。
(數字顯示)
 當秒針在 0 位置停止轉動時,數字顯示會全部熄滅。數字顯示雖被熄滅,但 鬧鈴、秒錶等功能仍會在本錶的內部繼續運作。
在太陽電池受不到光線的照射而無法發 電時,本錶便會進入此節電狀態。此時 秒針會在到達 0 位置時停止轉動以減低蓄 電池內的電量消耗。
若經過 30 分鐘以上光動電池照不到光線 無法發電,節電功能便會啟動。
型號 C650 型號 C651,C652
525
524
< 節電狀態 1 的解除 >
太陽電池受到光線照射再次開始發電時,節電狀態 1 便會解除。
 秒針會迅速移動到目前的時間,並開始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在手錶恢復發電時,數字畫面即會開始顯示現在時間。
 注意︰
 蓄電池的電量充足及充電過度防止功能正在運作時,即使受不到光線的照 射,節電功能亦不會啟動。此外,受到強光的照射,電量被暫時充足時,節 電功能亦同樣不會啟動。
[
節電狀態 2
]
(指針顯示)
 24 時針、時針、分針、秒針及 UTC 分針會停留在基準位置上(即 12:00 的 位置)。
UTC 時針會立即停止轉動。
(數字顯示)
 與節電狀態 1 一樣,數字顯示仍會繼續保持熄滅狀態。
 注意:在此節電狀態下,把的及按鈕無法操作。  鬧鈴即使被設定亦無法鳴響。  計時器在到達所設的時間後不會發出響音。
節電 1 模式持續 3 日後,手錶會進入節電 2 模式。
節電 1 模式持續 7 日後,手錶會進入節電 2 模式。
型號 C650 型號 C651,C652
527
526
< 節電狀態 2 的解除 >
與節電狀態相同,太陽電池受到光線的照射並再次開始發電時,節電狀態 2 便會 解除。
 各指針會迅速移至目前的時間並開始轉動。
 在手錶恢復發電時,數字畫面即會開始顯示現在時間。但此時秒錶會復位至零 及計時器會返回最初的設定值。
[
手控節電
]
若要長期存放手錶,請手動啟動節電模式。通過適度的充電(將蓄電池的電量指 示符維持在第 3 級)可長期保存手錶。
 此外,注意不要在手控節電功能開啟時為本錶充電。若要充電,請先解除手控 節電功能。
< 手控節電的設定 >
使用前述“13 區域設定”中〈登記城市及時間差〉一節所述的操作將城市名
稱設為“C65 ”及時差設為 0 ,並將把的按回原位便可啟動手控節電功能。
(指針顯示)
各指針會在目前的位置上停止。
(數字顯示)
數字顯示會全部熄滅。
 注意:
在此節電狀態下,各模式中的按鈕無法操作。  即使轉動把的轉動模式指針,模式亦不會改變。
529
[
充電指示符
]
本錶設有充電指示符,其通過數字顯示區 2 中有圖畫顯示蓄電池內的電量。
< 蓄電池充電量的表示 >
< 手控節電的解除 >
將把的拉至第 2 位置,各指針會迅速移至現在時間,手控節電便會解除。 解除手控節電功能後,將把的按回原位。
 各指針會迅速移至目前的時間並開始轉動。
 恢復發電後,數字畫面會立即顯示,鬧鈴亦恢復鳴響。但秒錶會返回重設狀態 及計時器會返回最初設定畫面。
528
第3級 第2級 第1級 第0級
電量充足
(在電量充足時雖
指示符仍顯示第 3 級,但其隨後會立 即變為第 2 級)。
充分充電可避免停 錶的危險。(手錶 通常一直在此標準 上運作)
在需要時將電量充 足,但經常需要再 次充電。(將光動 電池放置在亮光下 充電直至指示符回 升至第2或第3 級。)
蓄電池中的電量即 將耗盡。
(充電不足警告功
能啟動及秒針會開 始以 2 秒間隔跳 動。請為手錶充電 直至電量回升至第 2或第3級。)
各手錶的型號(字盤的顏色)有不同的充電時間。  * 下表只供您作參考使用。
<型號C650>
注意 :
當指示符為 0 時(當電量圖為空白時),此表示蓄電池中的電量即將耗盡。秒針會 開始以 2 秒間隔跳動。電量不足 1.5 日後,手錶便會停止運作。請參閱本說明書中 有關充電時間的說明,在亮光下為光動電池充電,直至電量回升至第 2 或第 3 級。
531
530
16.

有關充電時間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0
在一般辦公室內
室外/陰天
2.5 小時
1 小時
20 分鐘
6 分鐘
3 分鐘
15 小時
8 小時
3 小時
1.5 小時
50 分鐘
182 小時
87 小時
29 小時
9 小時
5 小時
充電時間
光照度
(lx)
環境
  1 日電量充電   時間
由停止狀態到以 1 秒為間隔轉動所需 充電時間
由停止狀態到電量 充足為止所需充電 時間
距離日光燈(30 瓦) 60 - 70cm
距離日光燈(30 瓦) 20cm
夏天室外在陽光直接照 射下
533
532
<型號C651,C652>
< 務請經常為本錶充電 >
注意若平日穿著長袖衣服,因衣袖的遮擋無法受到光線的照射,本錶容易陷
入充電不足的狀態。
務請在不戴手錶時,盡可能將其放置在光亮的地方充電以確保手錶的正常運
作。
注意︰充電注意
因高溫會導致本錶發生故障,請避免在高溫(約 60℃ 以上)下充電。
例︰靠近白熾燈、鹵素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光源充電。在汽車的儀表板上等 易於產生高溫的地方充電。
 在白熾燈或鹵素燈下充電時,必須保持 50 公分以上的距離以免使本錶的溫度 過高。
17.

使用注意事項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0
在一般辦公室內
室外/陰天
3 小時
1.5 小時
30 分鐘
9 分鐘
3 分鐘
12 小時
6 小時
2.5 小時
1 小時
40 分鐘
·····
180 小時
60 小時
17 小時
6.5 小時
充電時間
光照度
(lx)
環境
  1 日電量充電   時間
由停止狀態到以 1 秒為間隔轉動所需 充電時間
由停止狀態到電量 充足為止所需充電 時間
距離日光燈(30 瓦) 60 - 70cm
距離日光燈(30 瓦) 20cm
夏天室外在陽光直接 照射下
充足電量所需時間︰指由停止狀態至電量充足所需時間。 1 日電量充電時間︰指本錶的秒針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1 日所需電量的充電時間。
535
534
因本錶的蓄電池可重復充電使用,其與普通銀電池不同,無需定期更換。
蓄電池的管理
切勿將蓄電池由手錶中擅自取出。
在有必要取出蓄電池時,請將其放置在小童無法接觸的地方,以防萬一被吞食。
蓄電池萬一被吞食,請立即求醫救治。
只可使用指定電池
除本錶的指定蓄電池外,不可使用其他電池。 在結構上,本錶無法使用其他蓄電池。若安裝其他電池,本錶不只無法運作,其 還會導致電池充電過度及蓄電池的損壞,有而損壞手錶及傷人事故的危險
注意在更換蓄電池時,必須使用指定的蓄電池。
18.

蓄電池的更換

注意每種手錶型號的計算環的設計各有不同。
[ 計算功能 ]
使用本功能時,請注意下述各點 - 本功能只可作參考使用。計算環上的刻度無法 表示小數位。
19.

計算環的使用

速度標
外環刻度
(距離刻度)
內環刻度
(時間刻度)
60
7
0
8
0
90
55
10
8
0
9 0
55
10
N
A
U
T
.
7
0
S
T
A
T.
537
5) 燃料消耗量的計算 例︰若燃料消耗率為每小時 250 加侖,計算飛行 6 小時所需消耗的燃料量。將外環刻度上的“25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速度標(▲)。此時內環刻度(時
間刻度)上的“6:00 ”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15 ”。此表示燃料消耗量為 1,500 加侖。
6) 估計飛行時間 例︰若燃料消耗率為每小時 220 加侖,計算 550 加侖的燃料可飛行的時間。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22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速度標(▲)。此時外環刻度上的
  “55 ”便會對準內環刻度(時間刻度)上的“2:30 ”。此表示估計可飛行 2 小
時 30 分鐘。
7) 高度差的計算
注意高度差可使用下降速度及下降時間計算。
例︰計算飛機以每分鐘 250 英尺的速度連續下降 23 分鐘時後的高度差。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25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0”。此時內環刻度上的“23 ”
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57.5 ”。此表示高度差是 5,750 英尺。
8) 上昇速度(降低速度)
上昇(或降低)速度可通過上昇的高度及所用的時間來計算。
例︰計算飛機在 16 分鐘內昇高了 7,500 英尺時的上昇速度。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75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6”。此時內環刻度上的“10 ”
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47 ”。此表示上昇速度為 470 英尺。
A. 導航計算
1) 所需時間的計算
例︰計算飛機以 180 節的速度飛行 450 海里所需的時間。 答︰將外環刻度(時間刻度)上的“18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速度標(▲)。此時,
外環刻度上的“45 ”會對準內環刻度上的“2:30 ”。此表示飛機航行時間為 2 小時 30 分鐘。
2) 節(飛行速度)的計算
例︰計算以 1 小時 20 分鐘的時間飛行 240 海里時的節數(飛行速度)。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24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20 ”(時間刻度)。此時,內環
上的速度標(▲)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18 ”。此表示飛行速度為 180 節。
3) 飛行距離的計算
例︰計算以 210 節的速度飛行 40 分鐘時的距離。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21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速度標(▲)。此時,內環刻度上
的“40 ”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14 ”。此表示飛行距離為 140 海里。
4) 燃料消耗率的計算
例︰計算飛行 30 分鐘消耗 120 加侖時的燃料消耗率(加侖/小時)。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12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30 ”。此時內環刻度上的速度標
(▲)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 24 。此表示每小時消耗燃料 240 加侖。
536
B. 一般計算功能
1) 乘法計算 例︰ 20 × 15 操作︰將外環刻度上的“20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0 ”。此時內環刻度上的“15 ”
 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30 ”。考慮小數點的位置,應添加一個零得出 300  的計算結果。注意本錶上的刻度無法正確表示小數位。
2) 除法計算 例︰ 250 / 20 操作︰將外環刻度上的“25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20 ”。此時內環刻度上的“10 ”
 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12.5 ”。考慮小數點的位置得出 12.5 的計算結果。
3) 比例計算 例︰ 30/20 = 60/X 操作︰將外環刻度上的“30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20 ”。此時外環刻度上的“60 ”
 便會對準內環刻度上的“40 ”。此時在內環刻度與外環刻度上的所有比值  皆為 30:20 。
4) 平方根 例︰ 225 的平方根 操作︰轉動外環找出外環刻度上“22.5 ”及內環刻度上“10”所相對的值。在本
例中外環刻度上的“22.5 ”會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5 ”。而內環刻度上的“10 ” 則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15 ”。因此所得計算結果為 15 。
9) 上昇(或下降)時間
上昇(或下降)時間可通過上昇的高度及上昇的速度來計算。
例︰計算以每分鐘 550 英尺的速度上昇 6,300 英尺所需要的時間。 答︰將外環刻度上的“55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0 ”。此時外環刻度上的“63 ”
便會對準內環刻度上的“11.5 ”。此表示上昇時間為 11 分 30 秒英尺。
10) 換算
例︰ 將 30 定英里換算為海里及公里。 操作︰將外環刻度上的“30 ”對準內環刻度上的 STAT“▲”。此時內環刻度上的
 NAUT“▲”便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26 ”海里。內環刻度上的“12km”  (s)會對準外環刻度上的“48.2 ”公里。
539
538
541
540
20.

注意事項

注意:防水能力
防水手表有多種類型,如下表所示。 “bar”大約等於 1 個大氣壓 * WATER RESIST(ANT) xx bar 亦會以W.R. xx bar 表示。
為了保証手表在設計的限度內使用,請先查對你手表表面和表殼上標示的防水等 級并參考下表。
指示
字盤
表殼(底蓋)
規格
WATER RESIST
(防水能力)或無指示
WR 50 或 WATER
RESIST 50
WR 100/200 或
WATER RESIST 100/200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5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10bar/
20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防水能力達 3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5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10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20 個大氣壓
行不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用途舉例
不行
不行
行 行
行 行
水上運動
(赤身潛水)
戴水下呼吸器潛水
(戴空氣罐)
表鈕或上弦處(表 的)
弄濕時的做法
輕微沾水(洗臉、 雨水、濺濕等)
中等程度沾水(沖涼、 廚房什務、游泳等)
543
542
注意:
時刻保持手表清潔。
表殼底蓋或表帶的縫隙中最易積結灰塵和污垢。積結的灰塵和污垢容易產生腐 蝕作用及弄髒衣服。宜不時清理手表。
清理手表
用軟布抹除表殼和表面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用干的軟布抹除皮質表帶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金屬、塑料、或橡皮表帶可用浴皂和水洗刷。用軟刷刷除金屬帶縫隙中的灰塵
和污垢。如果手表不是防水的,應送去表店清理。
注意:要避免使用一些溶劑(如油漆稀釋劑、汽油等、來清潔手表),因這些溶 劑很容易損傷飾面。
日常使用防水能力(至 3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輕微沾水。比如戴著手表洗 瞼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浸入水中使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5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中等程度的沾水。比如 戴著手表游泳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赤身潛水時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10/20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於赤身潛水時,但不能 作戴著水下呼吸器或以氦氣的浸透式潛水時用。
注意
手濕或表濕時都不宜操作表鈕或上弦處(表的)。不然,很容易讓水滲入表內 而影響防水功能。
曾於海水中用過手表,以清水沖洗再用干布抹干。
如果有水進入表內,或表面內層有霧氣而整天不散,就要立刻將表送去表店或
星辰服務中心修理。如果任由水氣留在表內不理,會使機件腐蝕。
如果有海水進入表內,則宜將手表用盒子或塑料袋包好立刻送去修理。不然, 表內的壓力會逐漸增大,可能使一些零件脫落(表面、表鈕、按鈕等)。
545
544
勿把手表放在靠近產生靜電的家電位置。
如果把手表放在強靜電場環境中,例如:在電視熒光屏輻射出來的靜電場中, 則易使手表計時失準。
勿讓手表受到強烈振動,例如掉在堅硬的地板上等。
避免在可能有化學或腐蝕性氣體彌漫的環境中使用手表。
如果手表接觸到化學溶劑,如︰油漆稀釋劑和汽油,或含有這類溶劑的物質等 就會引起手表變色、熔化、碎裂等情況。如果手表接觸到溫度計內用的水銀則 表殼、表帶或其他零件都會變色。
定期檢查
為了使您的手錶能夠安全而長期地使用,手錶應每2-3年檢查一次。 為了保持手錶的防水性能錶殼需要定期更換。其它部件也應定期檢查 需要則應更換。 在更換部件時,請使用西鐵城純正部件。
注意:使用環境
要依使用手冊中規定的使用溫度範圍使用手表。 如在超出使用手冊中規定的溫度範圍中使用手表,會容易使手表功能退化,甚 至使手表停頓。
勿在高溫的環境中,例如:蒸氣浴室中使用手表。 因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手表易引起皮膚燙傷。
勿讓手表留在高溫環境中,例如:汽車上的雜物箱或儀表板上面。不然,手表 很容易變壞,比如使塑料零件變形等。
勿讓手表放在靠近磁鐵處。 如果把手表貼近磁性保健用品,如:磁性項練,或電冰箱的磁性門閂,或手袋 的磁性扣,或移動電話的聽筒旁放置,都會使手表計時失準。如遇此情況,應 把手表搬離磁鐵位并重新校正時間。
547
546
21.

規格

1. 型號︰ C650 / C651 / C652
2. 品名︰綜合太陽能手錶
3. 精度︰每月在 ± 15 秒以內(在常溫 + 5℃ 至 + 35℃ 間使用時)
4. 操作溫度範圍︰本錶的操作溫度範圍︰ 0℃ 至 + 55℃
5. 顯示功能︰
指針 時間︰秒、分、時、 24 小時、 UTC 分針、 UTC 時針、模式 數字 時間︰秒、分、時、城市名稱、夏令時間、 A(上午)/ P(下午)
   日曆︰月、日、星期、城市名稱
   
鬧鈴 1 ︰時、分、 A(上午)/ P(下午)、城市名稱、 ON(開啟)/ OFF(解除)
   
鬧鈴 2 ︰時、分、 A(上午)/ P(下午)、城市名稱、 ON(開啟)/ OFF(解除)
   
鬧鈴 3 ︰時、分、 A(上午)/ P(下午)、城市名稱、 ON(開啟)/ OFF(解除)
   秒錶︰小時、分數、秒數、 1/100 秒、 SPL(中途時間)、 24 小時計時
   計時器︰剩餘分數、剩餘秒數(時間設定範圍︰ 99 分鐘至 1 分鐘,以 1        分鐘為單位設定)
   區域設定︰每個城市的顯示設定及解除、每個城市的夏令時間的 ON(開
        啟)/ OF(解除)設定。
6. 附帶功能
可交替顯示主時間(指針時間)及子時間(數字時間)  節電狀態 1 ︰自動停止秒針轉動及熄滅顯示畫面  節電狀態 2 ︰自動停止手錶功能  手控節電︰可任意(強制性地)停止手錶功能  電量指示符︰顯示蓄電池內大約的充電量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 時間設定警告功能(僅限型號 C650) 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
548
7. 連續運作時間︰
由充足電至停止:大約 4 年(在節電狀態 2 的狀況下運作時) 由以 2 秒為間隔轉動至停止︰約 1.5 日
8. 電池︰蓄電池
  * 規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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