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ulti Channel
AV Receiver
參考指南
STR-DN1060/STR-DN860

警告
為減低火災或電擊的風險,請不要將本
裝置暴露在雨水或濕氣下。
為減低火災的風險,請不要讓本裝置的通
風口被報章、桌布、窗簾等等掩蓋。
請不要將本裝置暴露於明火(例如點燃的
蠟燭)。
為減低火災或電擊的風險,請不要將本裝
置暴露在滴水或濺水下,並不要將盛滿液
體的物體,例如花瓶放置在本裝置上。
請不要將本裝置安裝在狹窄的空間,例如
書架內或嵌入式的櫥櫃。
由於電源插頭是用作切斷本機的主要電
源,請將本機連接至容易觸及的交流電插
座。若您發現本機出現任何不尋常狀況,
請立刻將電源插頭從交流電插座拔出。
請不要將電池或安裝了電池的裝置暴露在
太過熱的情況下,例如陽光和火。
只要本機仍然被連接至交流電插座,它仍
然還沒有切斷主要電源,即使本機已被關
閉。
來自耳機和雙耳式耳機的過量聲壓可以導
致耳聾。
此記號用作警示用戶熱表面
的存在,如果在正常運行中
觸及將可能會熱。
本設備已經通過使用短過 3 米連接線的
測試,而且符合 EMC 法規規定的限制。
台灣的用戶
在 5.25 GHz - 5.35 GHz 頻帶內操作之無
線資訊傳輸設備,限於室內使用。
僅適用於STR-DN860
設備名稱:收音擴大機,型號(型式):STR-DN860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單元
外殼 - ○ ○ ○ ○ ○
電路板 - ○ ○ ○ ○ ○
顯示板 - ○ ○ ○ ○ ○
配件(遙控器等) - ○ ○ ○ ○ ○
備考1.“超出0.1 wt %”及“超出0.01 wt %”係指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超出百分比
含量基準值。
備考2.“○”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3.“-”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鉛
(Pb)
汞
(Hg)
鎘
(Cd)
六價鉻
(Cr
+6
)
多溴聯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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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
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
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
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
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
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
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
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
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關於版權
此接收器結合 Dolby* Digital 與 Pro
Logic Surround 及 DTS** Digital
Surround System。
* 本產品經過杜比實驗室的授權而製造。
Dolby、Pro Logic、Surround EX 和雙
D 記號是杜比實驗室的註冊商標。
** 有關 DTS 專利,請參閱
http://patents.dts.com。DTS
Licensing Limited 授權製造。DTS、
DTS-HD、記號以及 DTS 連同其記號是
DTS, Inc. 的注冊商標,而 DTS-HD
Master Audio 是 DTS, Inc. 的商標。
© DTS, Inc. 版權所有。
此接收器結合高清晰度多媒體接口
(HDMI™)技術。
HDMI 和 HDMI 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名詞以及 HDMI 標
誌是在美國和其它國家的 HDMI Licensing
LLC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Apple、Apple 標誌、AirPlay、iPad、
iPhone、iPod、iPod classic、iPod
nano、iPod touch 和 Retina 是 Apple
Inc. (蘋果電腦公司) 在美國以及其它國
家註冊的商標。
iPad Air 和 iPad mini 是 Apple Inc.
的商標。
App Store 是 Apple Inc. 的服務標記。
所有其它商標及註冊商標均為個別持有者
所擁有。在本手冊,沒有標明™ 與 標
記。
“Made for iPod”(為 iPod 而設)、
“Made for iPhone”(為 iPhone 而設)
和“Made for iPad”(為 iPad 而設) 表
示有關電子附件是特別設計以連接
iPod、iPhone 或 iPad,並已獲得開發者
鑒定達到 Apple (蘋果電腦) 的性能標
準。
Apple(蘋果電腦)對此設備的操作或此
設備是否遵守安全和法定標準不負任何責
任。請注意,與 iPod、iPhone 或 iPad
使用此附件可能影響無線性能。
Windows Media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和/或其它國家的註
冊商標或商標。
本產品由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某些
知識產權所保護。在沒有獲得 Microsoft
或授權 Microsoft 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
不允許於本產品之外使用或配銷此技術。
LDAC™ 與 LDAC 標誌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DSEE HX”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
標。
MPEG Layer-3 音頻編碼技術和專利由
Fraunhofer IIS 和 Thomson 授權。
“x.v.Color (x.v.Colour)”與
“x.v.Color (x.v.Colour)”標誌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BRAVIA”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
標。
“PlayStation”是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 的註冊商標。
“WALKMAN”及“WALKMAN”標誌是 Sony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
MICROVAULT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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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A™ 與 WPA2™ 是 Wi-Fi Alliance® 的
商標。
Wi-Fi CERTIFIED™ 標誌是 Wi-Fi
Alliance® 的認證標誌。
MHL、Mobile High-Definition Link 與
MHL 標誌是 MHL Licensing, LLC 的商標
或註冊商標。
BLUETOOTH® 字標和標誌是屬於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Sony
Corporation 在授權下使用此標誌。其它
商標和商號是相關擁有者之專利。
N Mark 是 NFC Forum, Inc. 在美國和其
它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Android™ 是 Google Inc. 的商標。
Google Play™ 是 Google Inc. 的商標。
本產品包含屬於第三方許可證的 Spotify
軟體,如下:
https://developer.spotify.com/esdkthird-party-licenses/
Spotify 和 Spotify 標誌是 Spotify
Group 的商標。
關於最終用戶許可協議的注意事項
(EULA)
有關此產品的最終用戶許可協議的詳情
(EULA),請參閱 10 頁。
有關網絡服務的最終用戶許可協議的詳情
(EULA),請參閱每個網絡服務圖示選項選
單上的 [License agreement]。
有關 GPL、LGPL 和其它軟體許可證的詳
情,請參閲在產品上 [Setup] 選單的
[System Settings] 中的 [Software
License Information]。
本產品包含使用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PL”)或 GNU 寬通用公共許可證
(“LGPL”)的軟體。這確定用戶能根據
GPL 或 LGPL 的條款有權獲取、修改和重
新發佈該軟體的源代碼。
用於本產品的軟體的源代碼使用 GPL 和
LGPL,並可在互聯網上獲取。
要下載,請瀏覽以下:
URL:
http://oss.sony.net/Products/Linux
請注意 Sony 無法回答或回應有關此源代
碼内容的任何詢問。
最終用戶許可信息
REAL 最終用戶許可協議(只限台灣型
號)
1.最終用戶被禁止修改、翻譯、逆向工
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使用其它方式揭
示 Real 開發的軟體或複製該軟體的功
能,除非此限制受到適用法律明確禁
止。
2.Real 不承擔任何明示和暗示的擔保以
及條款,包括針對適銷性和特定用途的
適用性的暗示擔保或條款;並有效地排
除所有間接、特殊、附帶以及間接損
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或更換系統
的責任。
預先注意事項
關於安全
如果有任何固體或液體掉入機殼,請拔出
接收器並在繼續操作前讓合格的技術人員
進行檢查。
電源
操作接收器之前,檢查操作電壓與您的
當地電供一樣。
操作電壓標示在接收器背部的標示牌
上。
若您將長時間不使用接收器,請務必將
接收器從牆壁插座拔出。若要切斷交流
電源線,請握住插頭拔出,切勿拉扯電
線。
交流電源線必須在合格服務站更換。
關於變熱
接收器會在操作時變熱,這不是故障。若
您連續以高音量使用此接收器,機殼頂
部、側面和底部的溫度將會飆高。為避免
燒傷您自己,切勿觸碰機殼。
放置
將接收器放置在有足夠通風的位置以避
免熱氣聚集,這可以延長接收器的壽命。
切勿將接收器放在熱源附近,或會被陽
光直接照射、有太多塵埃或機械性震動
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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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將會阻擋通風口的物件放在本機上
以避免故障。
切勿將接收器擺放在電視機、錄影機或
磁帶卡座等等設備附近。(若一起使用
本機和電視機、錄影機或磁帶卡座,並
將這些設備放得太靠近,噪音可能會產
生,圖像質素也可能受影響。這情形在
使用室內天線時尤其明顯。)
放置本機在經過特別加工過(有蠟、
油、經磨光劑處理等等)的表面時必須
格外小心,因為表面可能著色或變色。
操作
連接其它設備前,請務必關閉接收器和拔
出插頭。
清理
用稍微浸濕溫和的清潔劑溶液的軟布清洗
機殼、面板和控制。切勿使用任何類型的
磨蝕性襯墊、擦洗粉或溶劑,例如酒精或
苯精。
有關藍牙通訊
藍牙裝置彼此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大
約 10 米内(無障礙的距離)。在下列情
形,實際的通訊範圍可能縮短。
當裝置與藍牙連接之間有人、金屬物
體、牆壁或其它障礙。
無線 LAN 安裝的位置
在使用中的微波爐周圍
其它電磁波發生的地方。
藍牙裝置和無線 LAN (IEEE 802.11b/g/
n)使用相同的頻率波段(2.4 千兆
赫)。當您在有無線 LAN 性能的裝置附
近使用藍牙裝置,電磁干擾可能發生。
這可能導致較低的數據傳輸率、噪音或
無法連接。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請嘗試
以下補救措施:
在離無線 LAN 裝置至少 10 米外使用
此接收器。
當您在 10 米内使用藍牙裝置時,關
閉無線 LAN 設備的電源。
盡量將本接收器安裝得靠近藍牙裝
置。
本接收器的無線電波廣播可能干擾一些
醫療裝置的操作。因爲此干擾可能導致
故障,在以下地點請總是關閉本接收器
和藍牙裝置的電源:
在醫院、火車上、飛機上、加油站以
及任何可能存在可燃氣體的地方
靠近自動門或火災報警器
本接收器支援符合藍牙規格的安全功能
以確保使用藍牙技術通訊時的安全連
接。然而,此安全視設定內容和其它因
素而可能不足,因此使用藍牙技術進行
通訊時總是要小心。
Sony 對於在使用藍牙技術通訊過程中蒙
受的損害或信息洩露造成的其它損失概
不負責。
無法保證所有與此接收器相同模式的藍
牙裝置之間的藍牙通訊。
與本接收器連接的藍牙裝置必須符合
Bluetooth SIG, Inc. 規定的藍牙規
格,而且必須經過認證符合規格。然
而,即使裝置符合藍牙規格,還是有藍
牙裝置基於特性或規格使裝置無法連
接,或導致不同的控制方式、顯示或操
作。
視連接至本接收器的藍牙裝置、通訊環
境或周圍情形,噪音可能產生或音頻可
能被切斷。
若您有任何關於您的接收器的疑問或問
題,請咨詢最近的 Sony 經銷商。
規格
放大器部分
STR-DN1060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台灣型號
最小 RMS 輸出功率
(6 歐姆,20 赫 - 20 千赫,總諧波失真
0.09%)
100 瓦 + 100 瓦
立體聲模式輸出功率
(6 歐姆,1 千赫,總諧波失真 1%)
120 瓦 + 120 瓦
環繞模式輸出功率
(6 歐姆,1 千赫,總諧波失真 0.9%)
165 瓦 / 聲道
2)
1)
:
CT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