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聲明
Sharp Telecommunications of Europe Limited 僅在此 聲
明 WX-T930 符合 1999/5/EC 指令的基本要求與其他相關規
定。
可在如下網址找到符合聲明原件的副本:
http://www.sharp-mobile.com
簡介
感謝您購買了新的 HSDPA WX-T930 手機。
關於本操作說明書
本操作說明書經精心製作,可助您快速、有效地
瞭解手機的各項功能及操作方法。
註
• 本公司鄭重建議您單獨存放所有重要資料之永久
性書面記錄。某些情況下,電子記憶體產品中的
資料可能會遺失或變更。因此,無論因使用不
當、維修、缺陷、電池更換、電池在到達指定使
用期限後的使用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資料遺失
或其他方式下的不可用狀態,本公司概不負責。
• 對於第三方因使用本產品及其任何功能造成的經
濟損失或索賠,如信用卡號碼被盜、儲存的資料
遺失或變更等,無論直接或間接之原因,本公司
概不負責。
• 所有公司和(或)產品名稱均為其相應擁有者的
商標和(或)註冊商標。
• 螢幕配置可能與本操作說明書上的圖示有所差
異。
• 本操作說明書中的資訊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
知。
• 並非所有網路均能支援本操作說明書中描述的所
有功能。
• 本公司對於從網路中下載的內容及資訊概不負
責。
• 偶爾螢幕上亦會出現個別黑色或白色像素點。請
注意,這不會對功能及性能產生任何影響。
智慧財產權
依照版權法之規定,受版權(音樂、圖片等)保
護的資料的複製、變更和使用僅限於個人或私人
用途。若用戶未擁有更大範圍的版權或者未得到
版權擁有者的明確同意而擅自複製、變更或使用
以此方式製作或修訂的複本,則視為違反版權
法,版權擁有者有權索賠其損失。為此,切勿非
法使用受版權保護的資料。
簡介 1
Powered by JBlend™ Copyright
1997-2008 Aplix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JBlend and all JBlend-based trademarks
and logos are trademarks 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Aplix Corporation in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
Powered by Mascot Capsule
Mascot Capsule
CORPORATION
©2002-2008 H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Licensed by Inter Digit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under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United States Patents and/or their
domestic or foreign counterparts and other patents
pending, including U.S. Patents: 4,675,863: 4,779,262:
4,785,450: 4,811,420: 5,228,056: 5,420,896: 5,799,010:
5,166,951: 5,179,571 & 5,345,467
®
is a registered trademark of HI
®
/Micro3D Edition™
CP8 PATENT
microSDHC and microSD logos are trademarks.
2簡 介
XT9® is trademarks and/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Nuance Communications,
Inc. and/or its affili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or other countries.
XT9 Mobile Interface is licensed under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U.S. Pat.
Nos. 5,187,480, 5,818,437, 5,945,928, 5,953,541,
6,011,554, 6,286,064, 6,307,548, 6,307,549, 6,636,162,
6,646,573, 6,970,599, 6,801,190, 7,030,863, 7,088,345,
7,088,861, 7,164,367; Australia Pat. Nos. 727539, 746674,
747901; Austria Pat. Nos. AT225534, AT221222; Brazil P.I.
No. 9609807-4; Canada Pat. Nos. 1,331,057, 2,227,904,
2,278,549, 2,302,595;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t.
Nos. ZL89107372.8, ZL96196739.0, ZL98122778.3,
ZL200410049543.9; European Pat. Nos. 0 842 463
(96927260.8), 1 010 057 (98903671.0), 1 018 069
(98950708.2); United Kingdom Pat. No. 2238414B; Hong
Kong Standard Pat. No. HK1010924; Japan Pat. Nos.
3532780, 3492981; Republic of Korea Pat. Nos.
KR201211B1, KR226206B1, 402252, 552085, 604039;
Mexico Pat. Nos. 208141, 216023, 218409; New Zealand
Pat. No. 519928; Russian Federation Pat. Nos. 2206118,
2214620, 2221268; Republic of Singapore Pat. Nos.
51383, 66959, 71976, 89076; Taiwan Pat. Nos. 169965,
I263163; and additional patents are pending worldwide.
Copyright for Pictograph ©2008 Softbank Mobile Corp. or
Sharp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The Bluetooth
trademarks owned by the Bluetooth SIG, Inc. and any use
of such marks by Sharp is under license. Other trademarks
and trade names are those of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
word mark and logos are registered
This product contains NetFront Browser and NetFront
Messaging Client of ACCESS CO.,LTD.
ACCESS and NetFront are trademarks 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ACCESS CO., LTD. in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
NetFront Browser © Copyright 1996-2007 ACCESS CO.,
LTD .
NetFront Messaging Client © Copyright 2000-2007
ACCESS CO., LTD.
This software is based in part on the work of the
Independent JPEG Group.
®
Microsoft
PowerPoint
Microsoft Corpo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or other
countries.
Microsoft Word is a product name of Microsoft Corpo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dobe
Incorporated.
The face detection technology utilized is FaceSolid™, a
product of Morpho, Inc. FaceSolid™ is the trademark of
Morpho, Inc.
, Windows®, Windows Vista®, Outlook®,
®
and Excel® are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
and Acrobat® are trademarks of Adobe Systems
簡介 3
This product employs
®
Flash® Lite™
Adobe
technology developed by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
Adobe
Flash® Lite™
Copyright © 2003-2007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Adobe and Flash are either trademarks 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or other countries.
“Document Viewer” is powered
by Picsel Technologies.
Picsel, Picsel Powered, Picsel
and Picsel Document Viewer are Trademarks 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the Picsel Group of Companies.
QR Code is a registered trademark of DENSO WAVE
INCORPORATED.
IrSS™, IrSimple™ and IrSimpleShot™ are trademarks or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the Infrared Data Association in
the U.S.A. and/or in other countries.
Contains iType™ font engine and font from Monotype
Imaging Inc.
®
Monotype
registered in the 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and
may be registered in certain jurisdictions.
is a trademark of Monotype Imaging Inc.
Cube Logo, Picsel File Viewer
4簡 介
本註冊商標係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日本 Sharp 夏普
公司使用
客服專線:0800-058-885
遠傳及圖形是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及其他國家所擁有
的註冊商標
遠傳及 Sharp 擁有對本手冊最終解釋權。
遠傳及 Sharp 保留修改技術規則而不事先通知的權利。
遠傳及 Sharp 保留修改本手冊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本產品經 MPEG-4 Visual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授權,可
由消費者用於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以(1)遵循 MPEG-4 Video
Standard("MPEG4 Video") 對視訊進行編碼及/或(2)對從
事個人與非商業活動的消費者所編碼的,與/或從授權影像供
應商處獲得的 MPEG4 Video 進行解碼。對任何其他用途不准予
或默許授權。可從 MPEG LA 獲取更多訊息。
請參見 http://www.mpegla.com。
本產品經 MPEG4 Systems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授權,可
遵循 MPEG4 Systems Standard 進行編碼;但對於(1)儲存或
複製在實體媒體上按所有權逐 一支付的 資料,與/或(2)按
所有權逐一支付並傳送到最終用戶進行永久儲存及/或使用的
資料有關的編碼,則必須追加授權並支付版稅。可從 MPEG LA,
LLC 獲得此類追加授權。
關於詳情,請參見 http://www.mpegla.com。
MPEG Layer-3 音 訊編碼技術的授權來自 Fraunhofer IIS 與
Thomson。
實用的功能與服務
本手機具備以下功能﹕
• 視訊電話。您可以在通話的同時,在各自的螢幕
上看到對方影像。
• 三維彩色 Java™ 遊戲。您可以透過行動網際網
路,從遠傳下載不同的遊戲與應用程式。
• 3.0 吋寬螢幕 VGA(854 × 480 像素)流動超視
覺(ASV)全彩 LCD 螢幕,影像更清晰,觀看更
舒適。
• 內建包含自動對焦功能的 800 萬像素 CCD 數位
相機,可拍攝照片與影片片段。並在拍攝照片
時,提供面部自動對焦功能。
• 運動控制功能,毋需使用任何按鍵,即可輕鬆操
作。
• 訊息功能可閱讀與建立 SMS(簡訊)訊息。
• MMS(多媒體訊息服務),可傳送照片、聲音與
影片訊息,讓朋友的一天充滿驚喜。
• 可傳送與接收包含附件的電子郵件功能,郵件容
量可達 300KB。
• 可在行動網際網路上存取資訊的彩色 WAP/Web 瀏
覽器。
• 您的專屬鈴聲和影片鈴聲。您可以將聲音或影片
片段檔案作為鈴聲或影片鈴聲。
• 可播放 MP3、MPEG-4 與 3GPP 格式聲音檔案的音樂
播放器(MPEG-4 或 3GPP 編解碼器支援的格式包
括 AMR、AAC、AAC+ 與 AAC+e)。
• 可播放下載的聲音與影片片段檔案。
• 錄音功能,可錄製與播放錄音。
®
藍牙
•
無線技術介面,可透過特定裝置建立連絡
人與傳輸資料。您可以傳輸照片、聲音與影片片
段到具備 OBEX 功能的手機。
• 紅外線介面可傳輸資料。您可以傳輸照片、聲音
與影片片段到具備 OBEX 功能的手機。
• 排程鬧鐘功能,可使用鬧鐘設定來建立與傳送行
事曆項目。
• 視角控制功能,可保護螢幕顯示,讓其他人無法
檢視。
• microSD™ 記憶卡插槽,可使用記憶卡擴大與電
腦的連線性。
簡介 5
目錄
簡介 .................................. 1
目錄功能清單 .......................... 8
您的手機 ............................. 10
選購配件 ........................ 10
使用入門 ............................. 12
插入/取出 SIM/USIM 卡與電池 ..... 16
為電池充電 ...................... 17
插入/移除記憶卡 ................ 19
連接免持套件 .................... 20
開機和關機 ...................... 21
螢幕指示(主螢幕) .............. 22
螢幕指示(外螢幕) .............. 24
導覽功能 ............................. 25
主功能表 ........................ 25
捷徑鍵 .......................... 26
捷徑目錄 ........................ 27
6目 錄
運動控制 .............................. 28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32
輸入字元 .............................. 40
變更輸入語言 ..................... 40
變更輸入法 ....................... 41
我的詞庫 ......................... 45
輸入繪文字和符號 .................47
使用記事本 ....................... 47
插入電話簿項目 ................... 48
電話簿 ................................ 49
從電話簿傳送訊息 .................52
媒體播放程式 .......................... 57
數位相機 .............................. 64
啟動數位相機 ..................... 64
拍攝照片 ......................... 64
錄製影片片段 ..................... 65
照相模式與攝影模式下的常用功能 ... 66
照相模式下的功能 .................69
攝影模式下的功能 .................74
訊息 ................................. 76
簡訊 ............................ 76
長簡訊 .......................... 76
多媒體訊息 ...................... 76
電子郵件 ........................ 76
遠傳行動網 ........................... 88
導覽 WAP/Web 網頁 ................ 89
資料庫 ............................... 92
爪哇庫 .............................. 100
個人助理 ............................ 105
SIM 卡應用程式 ....................... 123
設定 ................................ 124
通話紀錄 ............................ 150
數據連線 ............................ 151
將 WX-T930 連接至電腦 ................ 157
系統需求 ....................... 157
3G/GSM 數據機 ................... 157
手機管理器 ..................... 159
音樂管理器 ..................... 160
同步管理器 ..................... 162
故障排除 ............................ 163
安全預防措施和使用條件 ...............165
使用條件 ........................165
閃光燈 LED 詳細資訊 ..............166
環境 ............................168
車內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168
SAR(臺灣) .....................169
SAR(歐洲) .....................169
FCC NOTICE ......................170
非保固項目 ...........................172
索引 .................................173
附件 .................................175
快速參考 .............................179
目錄 7
目錄功能清單
以下列出 WX-T930 的功能。
請參閱相關的頁面以取得每一項功能的詳細說明。功能表的對應編號是供捷徑使用。關於詳細資訊,請
參閱第 26 頁。
1 爪哇庫
1 我的爪哇 第 100 頁
2 爪哇設定 第 102 頁
3 關於 Java™ 第 104 頁
2 遠傳行動網
1 首頁 第 88 頁
2 書籤 第 88 頁
3
WAP通知訊息匣
4 網頁儲存匣 第 88 頁
5 輸入網址 第 88 頁
6 歷史紀錄 第 88 頁
7 瀏覽器設定 第 90 頁
第 88 頁
8 目錄功能清單
3 個人助理
(分頁 1:工具 1)
1 日曆 第 105 頁
2 鬧鐘 第 110 頁
3 待辦事項 第 111 頁
4 計算機 第 114 頁
5 記帳簿 第 115 頁
(分頁 2:工具 2)
1 碼錶 第 116 頁
2 倒數計時器 第 117 頁
3 世界時鐘 第 117 頁
4 整點提醒 第 118 頁
(分頁 3:工具 3)
1 文件瀏覽器 第 118 頁
2 記事本 第 119 頁
3 錄音 第 120 頁
4 掃描器 第 121 頁
5 輔助說明 第 122 頁
6 便利貼 第 122 頁
4 訊息
1 寫訊息 第 77 頁
2 訊息 第 80 頁
3 電子郵件 第 80 頁
4
WAP通知訊息匣
5 區域廣播 第 82 頁
6 地區資訊 第 83 頁
7
訊息操作設定
8 記憶體狀態 –
5 數位相機
1 照相機 第 64 頁
2 攝影機 第 65 頁
3 掃描條碼 第 72 頁
4 查看 第 68 頁
5 照相機設定 –
6 攝影機設定 –
–
第 83 頁
第64 頁
6 資料庫
1 我的相本 第 92 頁
2 我的影城 第 93 頁
3 我的音樂盒 第 94 頁
4 主題 第 94 頁
5 我的爪哇 第 100 頁
®
6 Flash
7 文件夾 第 96 頁
8 記憶體狀態 第 99 頁
7 媒體播放程式
1 我的影片 第 57 頁
2 行動影音 第 60 頁
3
音樂播放程式
4
爪哇庫
5 數位相機 第 64 頁
第 95 頁
第 60 頁
–
8 電話簿
1 電話簿 第 49 頁
2 新增聯絡人 第 49 頁
3 語音信箱 –
4 分組管理 第 55 頁
5 我的名片 第 50 頁
6
單鍵撥號列表
第 56 頁
7 訊息分組 第 52 頁
8 電話簿設定 第 49 頁
9 服務器號碼
*
第 51 頁
10 進階 第 54 頁
9 設定
(分頁 1:手機設定)
1 情境模式 第 124 頁
2 螢幕設定 第 125 頁
3 主題 第 129 頁
4 鈴聲設定 第 130 頁
5 日期和時間 第 133 頁
6 語言 第 134 頁
7 運動控制 第 28 頁
8
切換鈴聲輸出
第 135 頁
第 135 頁
9 聽筒音量 –
10 更改功能表 第 135 頁
11 安全設定 第 136 頁
12
恢復原廠設定
第 138 頁
(分頁 2:電話/視訊電話)
1 語音留言和
來電轉接
視訊電話設定
2
3
顯示本機號碼
第 138 頁
第 140 頁
第 141 頁
4 限制通話 第 142 頁
5
通話分鐘提示
第 144 頁
6 自動應答 第 144 頁
7 來電保留 第 145 頁
8
顯示通話計時
9
顯示通話計費
10 自動重撥 第 145 頁
(分頁 3:網路設定)
1 網路設定 第 145 頁
第 145 頁
第 145 頁
2 離線模式 第 147 頁
3
網際網路設定
第 147 頁
10 SIM 卡應用
程式
第 123 頁
*
11 通話紀錄
1 全部通話 第 150 頁
2 已撥號碼 第 150 頁
3 未接來電 第 150 頁
4 已接來電 第 150 頁
5 通話計時 第 150 頁
6 通話費用
*
–
7 傳輸資料計 數器第 150 頁
12 數據連線
1 藍牙 第 151 頁
2 紅外線 第 154 頁
3 讀卡器模式 第 155 頁
4 USB 充電 第 155 頁
5 記憶卡設定 第 155 頁
* 取決於 SIM/USIM 卡中的
內容。
目錄功能清單 9
您的手機
請仔細檢查以下內容。您的手機配備有以下物
件:
• HSDPA/3G (UMTS)/GSM 900/1800/1900 GPRS 原廠
手機
• 可充電鋰離子電池
• AC 充電器
• 立體聲耳機
• 中文操作說明書
選購配件
• 備用鋰離子電池
• 車充
• USB 傳輸線
• 耳機麥克風
• 立體聲耳機
上述配件並非全部有銷售。
關於詳細資訊,請聯絡遠傳。
10 您的手機
您的手機 11
使用入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 使用入門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8
29
30
25
26
27
31
32
33
34
35
1. 光線感應器
2. 聽筒
3. 主螢幕
4. 副相機(內部照相機)
5. 導覽鍵(箭頭鍵):abcd
您可以使用導覽鍵在功能表中移動游標至所需
的項目。
在待機模式下按向上箭頭鍵(a)會顯示日曆
與標籤。
在待機模式下按向下箭頭鍵(b)會顯示電話
簿項目。
在待機模式下按向左箭頭鍵(c)會顯示我的
爪哇清單。
在待機模式下按向右箭頭鍵(d)會顯示資料
庫。
6. 中心鍵:B
在待機模式下顯示主功能表,並執行功能。
在待機模式下長按可進入攝影模式。
7. 左軟鍵:A
執行位於螢幕左下角的功能。
在待機模式下顯示訊息功能表。
8. 捷徑目錄鍵:E
顯示捷徑目錄功能表。
9. 傳送/重新撥號鍵: D
撥打語音電話或接聽來電,以及在待機模式下
顯示來電記錄。
10. 語音留言鍵: G
長按可連接到語音郵件中心。(依 SIM/USIM 卡
而定。)
11. * /Shift鍵:P
在文字輸入畫面切換如下所示的文字輸入法。
在英文模式下:Abc、ABC、abc 與 123。在 XT9
文字輸入模式下:XT9 Abc、XT9 ABC、XT9 abc
與 123。
在中文繁體模式下:Abc、ABC、abc、123、XT9
注音輸入法與 XT9 筆劃輸入法。
在中文簡體模式下:Abc、ABC、abc、123、XT9
拼音輸入法與 XT9 筆劃輸入法。
在待機模式下,按下可輸入 P、?、+ 、− 或*。
在待機模式下長按可啟動鍵盤鎖。
12. 視角控制鍵: e
長按可開啟或關閉視角控制。
13. 右軟鍵: C
執行位於螢幕右下角的功能。
可在待機模式下開啟瀏覽器以存取“遠傳行動
網”。
使用入門 13
14. 視訊電話鍵:T
撥打或接聽視訊電話,在待機模式下按下可顯
示來電記錄。
15. 清除/返回鍵:U
清除游標前的字元,返回先前的畫面等。
16. 結束/電源鍵:F
結束通話。
長按可開啟或關閉電源。
17. 鍵盤
18. # /靜音鍵:R
在文字輸入畫面按下可顯示符號和繪文字選擇
畫面。
長按可切換文字輸入畫面的輸入語言。
在待機模式下長按可在最近使用的情境模式與
靜音模式間進行切換。
19. 相機鍵:h
啟用數位相機。
長按可顯示上次拍攝的照片或影片片段。
20. 情境模式功能表鍵:g
在待機模式下顯示情境模式功能表。
在待機模式下長按可在最近使用的情境模式與
靜音模式間進行切換。
14 使用入門
21. 麥克風
22. 外螢幕
23. 小燈:
指示燈(第 124 頁)或狀態燈(第 125 頁)
功能如果已經啟用,當有來電或收到新訊息時
小燈會閃爍。
24. 外接連接器:
用於連接充電器或 USB 數據傳輸線。
25. 閃光燈鍵: i
當手機打開而數位相機功能啟動時:
按下此鍵可更改閃光燈模式。
不論手機是打開或閉合,當處於待機模式時:
長按可開啟閃光燈。
26. 側面音量鍵:VW
在通話時按下可增加或降低耳機音量。
在聆聽音樂(或欣賞影片)時按下可增加或降
低耳機音量。
27. 側面快門鍵:
當數位相機功能啟動時:
拍攝照片或開始錄影。
半按快門可鎖定對焦。
28. 紅外線端口:
經由紅外線發送和接收資料。
29. 揚聲器
30. 電池蓋
31. 相機(外部照相機)
32. 內建天線:
警告:使用手機時,請勿用手蓋住手機的轉軸
部分,否則會干擾內建天線的效能。
33. 閃光燈:
作為輔助照明燈使用。
34. 免持聽筒套件/麥克風連接器
35. microSD 卡插槽
使用入門 15
插入/取出 SIM/USIM 卡與電池
1. 滑開電池蓋( )。
3. 拿住電池,使電池的金屬接觸面朝下,將電池
頂端的導軌滑入電池槽 ,然後將其插入
。
1
2
2. 將 SIM/USIM 卡滑入 SIM/USIM 卡槽 。
3
SIM/USIM 卡
16 使用入門
5
4
4. 裝回電池蓋。
註
•
請僅使用 3V SIM/USIM 卡。
•
請務必使用標準配備的電池。
電池棄置
本裝置由電池供電。為保護環境,請閱讀以下關
於電池棄置的指示:
• 將用過的電池送到您當地的廢品收購站、經銷商
或客戶服務中心,以供回收再用。
• 切勿將電池丟入火中、水中或與居家垃圾一起處
置。
為電池充電
第一次使用手機之前,必須先為電池充電 150 分鐘
以上。
使用充電器
1. 打開外接連接器蓋,將充電器接線接駁至手機
底部的外接插槽,使兩者連接到位。
2. 展開充電器插頭。
插頭
AC 充電器
3. 另一端連接至 AC 電源插座。
當手機在充電時,電池狀態圖示( )會顯
示目前狀態。小燈也會亮起。
標準充電時間:約 150 分鐘
小燈
使用入門 17
註
•
充電時間依電池狀態和其他條件而定。(請參閱
第 166 頁上的“電池”。)
拔下充電器
當充電完成後,電池狀態圖示會顯示完全充電狀
態。充電完成後,小燈也會熄滅。
1. 從 AC 電源插座拔除充電器。
2. 推動並按住充電器 的側邊按鈕,然後從手
機 的外接插槽拔下充電器。
3. 合上外蓋。
18 使用入門
註
•
切勿使用任何未經核准的充電器,否則可能會損
壞您的手機,使您喪失保固權利,請參閱第 166
頁上的“電池”以取得更多詳細資訊。
•
強行拔除充電器可能會導致故障。
使用車充充電
選購的車充可讓您從汽車的點煙器插座充電。
電池電量指示
目前的電池存量會顯示在螢幕的右上角。
使用時電池電量不足
當電池電力偏低時,將會發出警示音,且螢幕將
顯示“ ”或“ ”。
若您正在使用手機,並且聽到電量不足的警示
音,請儘快連接充電器。若繼續使用,手機可能
無法繼續進行正常操作。
電池指示 充電電量
充足電量
建議充電
必須充電
電量耗盡
插入/移除記憶卡
註
•
請務必在插入/移除記憶卡之前關機。
•
請務必按正確的方向和方位插入記憶卡。
•
請勿讓幼童接觸所有記憶卡。
1. 關機。
2. 打開 microSD 記憶卡插槽蓋。
使用入門 19
3. 將記憶卡插入插槽直至鎖定到位。(要移除記
憶卡,請推入記憶卡直到發出“喀”聲。)
4. 蓋上外蓋。
提示
•
在記憶卡使用時可看到以下指示:
: 插入記憶卡時會顯示。
: 當記憶卡損壞或無法使用時會顯示。請確
認記憶卡已經正確插入。
: 當存取記憶卡時會顯示。
: 當讀取記憶卡時會顯示。
: 當格式化記憶卡時會顯示。
20 使用入門
連接免持套件
1. 打開連接器外蓋。
2. 連接免持套件。
開機和關機
要開啟或關閉手機時,請長按 F 大約 2 秒鐘。
輸入 PIN 碼
若啟動了 PIN(個人識別碼)碼,每次開機時均會
要求您輸入 PIN 碼。關於設定 PIN 碼的詳細資訊,
請參閱第 136 頁上的“啟用/禁用 PIN 碼”。
1. 輸入您的 PIN 碼。
PIN碼可為4至8位數字。
2. 按下 B 。
註
•
若連續三次輸入不正確的 PIN 碼,SIM/USIM 卡將
會被鎖定。請參閱第 136 頁上的“啟用/禁用
PIN 碼”。
•
如果尚未輸入時鐘設定,則將顯示日期與時間輸
入畫面(第 133 頁)。
從 SIM/USIM 卡中複製全部電話簿項目
第一次將 SIM/USIM 卡插入手機並啟用電話簿應用
程式時,會詢問是否要複製 SIM/USIM 卡上的電話
簿項目。請遵循畫面上的指示操作,或者可以按
以下步驟稍後再使用電話簿:
“電話簿”→“進階”→ “複製全部項目”
1. 選擇“從 SIM 卡到手機”。
使用入門 21
螢幕指示(主螢幕)
指示區域
22 使用入門
1. / : 接收訊號的強度/服務超出範圍
: HSDPA
: 3G(UMTS)/GPRS
:GSM
: 啟動 GPRS
: 網路外漫遊
2. / : 與伺服器的連線 [ 建立/通訊中 ]
3. / : 語音電話 [ 來電/通話中 ]
4. / / :啟動視訊電話通訊模式[語音/視訊
/語音與視訊 ]
5. / : 提示[文字訊息與多媒體訊息/電子
郵件 ]
6. : 郵件信箱已滿
7. : “語音電話”來電轉接設為 “通常”
右軟鍵 中心鍵 左軟鍵
8. ////////:
連線狀態
[USB數據傳輸線[待機/交換資訊]
/ IrDA 設定 [ 待機/交換資訊 ] /
藍牙
無線設定 [ 待機/交換資訊/
使用
藍牙
耳機通話/隱藏我的手機
藍牙
/使用
耳機播放音樂 ]]
9. //:Java™應用程式 [ 執行/暫停] /音
樂播放器
10. : 顯示安全的 WAP/Web 網頁
11. / / : 靜音/震動設定[靜音/啟動震動/
啟動靜音與震動 ]
12. / : 揚聲器模式[揚聲器開啟/麥克風靜
音]
13. : 已插入記憶卡
14. / : 電池電量
15. : 啟動每日鬧鐘
16. / : 行事曆項目已啟動[設定/不設定提
醒鬧鐘 ]
17. : 寄件匣包含未寄出的訊息[文字訊息
/多媒體 ]
18. / / : WAP/OTA 代理提示 [WAP 提示/ OTA 代
理提示/ WAP 與 OTA 代理提示 ]
19. : 語音郵件訊息提示
20. : “顯示隱藏資料”設定為 “開啟”
21. : 啟動功能鎖
22. : 啟動鍵盤鎖
23.(無顯示)/ / / :
目前情境模式 [ 一般/汽車/靜音/
自訂]
24. : 啟動整點提醒
25. : 啟動自動應答
使用入門 23
螢幕指示(外螢幕)
狀態指示
1. ///:
電池電量 [ 充足電量/建議充電/
必須充電/電量耗盡 ]
2. :時 鐘
3. / : 接收訊號的強度/超出服務範圍
4. / : 未接事件 [訊息發送失敗/未接來電]
5. : 語音電話來電
6. : 視訊電話來電
7. : 通話中
8. / : 提示 [ 訊息/送達報告 ]
9. //:
啟動鬧鐘 [ 每日鬧鐘/行事曆鬧鐘
/待辦事項鬧鐘 ]
10. : 播放音樂檔案
24 使用入門
11. : 行動影音
12. : 碼錶/倒數計時器
13. : OBEX 數據傳輸
14. : 錄音已開啟
導覽功能
主功能表
全部應用程式均從主功能表存取。
啟動應用程式前您需先開啟主功能表,移動至功
能表項目後再做選擇。關於功能表項目的詳細資
訊,請參閱第 8 頁上的“目錄功能清單”。
手機的基本操作方法如下。
進入主功能表。 在待機模式下按 B
選擇一個功能表項目(在此
操作說明書中標示於引號
內)
返回上一個畫面 如果顯示
關閉主功能表。 如果顯示
用 a 、b 、c 、d 來移動游
標後再按 B 來選擇。
返回
時按右軟鍵。
返回
時按右軟鍵。
某些操作步驟需要您按下顯示在螢幕左下方或右下
方的軟鍵(在此操作說明書中標示於方括號內)。
按相應的軟鍵(A 或 C )即可執行螢幕上顯示的
對應功能。
導覽功能 25
個人助理及設定功能表有分頁。
從功能表中選擇項目的操作方法如下。
進入想要的分頁 按 c 或 d 。
選擇一個功能表項目(在此
操作說明書中標示於引號
內)
用a或b來移動游標及按
來選擇。
B
本操作說明書中各章節開始時均列出了執行所述
步驟之前需依次選擇的項目(以斜體標示)。選
擇每個項目可顯示必須選擇的下一組項目。開啟
主章節中列出的項目後打開小節中的項目。
範例:
“爪哇庫”→ “爪哇設定”
範例(有分頁的功能表):
“設定”→ “電話/視訊電話”分頁 → “視 訊電
話設定”
26 導覽功能
捷徑鍵
您可以按下 B 以及在主功能表下相應的數字的數
字鍵來存取功能表。從10 到 12 的數字,請按下 B
與 P (10)、Q (11)或 R (12)。對於包含
分頁的功能表,請按下 d (或 c 必要時)以便在
按下數字鍵之前選擇所需的分頁。請參閱第 8 頁
上的“目錄功能清單”。
捷徑鍵列於本操作說明書的各個標題上。
範例(第 147 頁):存取“離線模式”子功能表
離線模式
“設定”→ “網路設定”分頁 →“離線模式”
按下 BO 與 d 兩次以進入“網路設定”分頁,
然後按下 H。
範例(第 55 頁):存取“分組管理”子功能表
分組管理
“電話簿”→ “分組管理”
按 BNJ 。
註
•
(M 9-d-d-2)
(M 8-4)
捷徑鍵僅適用於前三層功能表。
捷徑目錄
您的手機有捷徑目錄功能(在待機時按 E ),可
讓您迅速使用需要的功能表。預設捷徑目錄如下
(您可自訂設定到 G-O 的捷徑目錄):
• 主功能表
• 便利貼
• 輸入電話號碼
• G:收件匣
• H:寫訊息
• I:書籤
• J:日曆
• K:電話簿
• L:資料庫
• M:計算機
• N:鬧鐘
• O:藍牙
如果要使用捷徑目錄鍵
1. 在待機時按 E。
2. 選擇所需的項目或號碼。
如果要自訂已設的捷徑目錄
1. 在待機時按 E。
2. 反白要自訂的捷徑目錄(選項為 G-O)。
3. 按[選項],然後選擇“設定”。
隨即顯示可用項目清單。
4. 選擇需要的項目。
註
•
如果要移動步驟 1 顯示的項目在清單中的位置,
請反白該項目,按[選項],然後選擇“移動”。
a或b
接著按
•
如果要重設自訂的捷徑目錄,請按步驟2中的[選
移動到所要的位置,然後按B。
項 ],然後選擇“恢復為原廠設定”。
導覽功能 27
運動控制
您的手機中有感應器可以偵測到動作或方向的更
改。以特定動作移動手機即可更改顯示的照片或
放大和縮小螢幕上的顯示內容。
關於設定運動控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35 頁
上的“運動控制設定”。
正確握住手機
開啟位置
(垂直)
握住手機,使其位於您的掌心中。
28 運動控制
開啟位置
(水平)
關閉位置
使用運動控制前
確保手機處於以下狀態。
1. 螢幕開啟
當螢幕關閉時運動控制功能無法使用。
開啟螢幕
按任意鍵。
2. 鍵盤鎖解除
當鍵盤鎖啟動時運動控制功能無法使用。
解除鍵盤鎖
長按 P。
3. 運動控制的“顯示轉向”啟用
“設定”→ “手機設定”分頁 → “運動控制”→
“顯示轉向”→ 選擇需要的設定 →“開啟”
4. 運動控制的“動作設定”啟用
“設定”→ “手機設定”分頁 → “運動控制”→
“動作設定”→ 選擇需要的設定 →“開啟”
運動控制功能
1.更改螢幕的方向
2.放大或縮小螢幕上的顯示內容
透過向前或向後搖晃手機可放大或縮小訊息的文
字大小。同樣當您在檢視照片、WAP/Web 網頁或使
用文件瀏覽器檢視文件時,也可透過相同方法放
大或縮小顯示內容。
開啟位置
(垂直)
放大
啟動文件瀏覽器或
WAP/Web 瀏覽器時,螢
幕會根據手機握持的方
向,自動更改為垂直或
水平位置。
開啟位置
(水平)
縮小
僅適用於文件瀏覽器和
WAP/Web 網頁
縮小
放大
3.選擇音樂檔案或照片
將手機向左或向右搖晃一次來選擇上一個或下一
個照片、音樂或文件檔案。同樣您也可以變更正
在檢視的頁面。
開啟位置
(垂直)
關閉位置
僅適用於聲音檔案
運動控制 29
4.快速靜音
將手機翻轉過來便可立即讓您的手機快速靜音
(鈴聲、鬧鐘等)。
註
•
在使用此功能前,務必將“動作設定”中的“快
速靜音”設定為“開啟”。
•
依聲音的音量與類型而定,一些鈴聲或鬧鐘鈴聲
可能無法靜音。
30 運動控制
暫時顯示隱藏資料
搖晃手機可以暫時顯示電話簿或日曆中的隱藏資
料。
1. 在待機模式下輸入手機密碼。
2. 向左或向右搖晃手機。
隱藏資料可以暫時顯示。
若要再度隱藏資料,顯示待機畫面後將手機閉
合即可。
動作測試
您可以測試並確認在運動控制設定中所設定的動
作。
(M 9-7-3)
“設定”→ “手機設 定”分頁 → “運動控制”→
“動作測試”
1. 選擇“放大 / 縮小”或“選擇內容”。
2. 執行所選擇的動作來測試設定。
當辨識出動作後會發出確認音。
註
•
依照持有手機的姿勢或搖晃方式不同,運動控制
功能可能無法正確運行。
•
當搖晃手機時,盡可能保持手機水平。
•
不要在傾斜的狀況下搖晃手機。
•
當使用運動控制時,請確實握住手機並勿太過用
力搖晃。確認您周圍有足夠的空間以確保他人的
安全。無法遵守上列條件可能會導致受傷或者損
壞手機或周圍的物品。
運動控制 31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撥打語音電話
1. 輸入要撥打的區號和電話號碼,然後按 D 撥
號。
若輸入了錯誤號碼,請按 U 刪除游標左側的號
碼。
緊急撥號
1. 使用按鍵輸入 112、119 或 911,然後按 D 撥
號。
註
•
若正在使用某項網路服務或手機功能,可能無法
在所有行動電話網路進行緊急撥號。關於詳細資
訊,請與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聯絡。
•
若處於 3G(UMTS)/ GSM 網路範圍內,無論是否插
入SIM/USIM卡,這些緊急號碼通常均可在任何國
家(或地區)進行緊急撥號。
32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國際電話
1. 長按 Q ,直至出現 + (國際撥號前綴)符號。
2. 輸入國家代碼後,再輸入區碼和手機號碼(前
面不帶零),然後按 D 撥號。
新增已輸入的電話號碼到電話簿
1. 當輸入電話號碼後,按下[ 選項 ] 並選擇“儲存
號碼”。
關於新增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49 頁上
的“新增新的電話簿項目”。
在對方手機的螢幕上顯示或隱藏我的手機號碼
1. 當輸入電話號碼後,請按下[ 選項 ],選擇“顯
示我的本機號碼”或“隱藏我的本機號碼”,
然後按下 D 以撥號。
單鍵撥號
數字鍵(G至O )可以用來設定單鍵撥號。最多
可將電話簿記憶體(手機和SIM/USIM卡)中的8個
電話號碼儲存到 H 至 O 上。語音郵件中心的電
話號碼被指派到 G。
關於設定單鍵撥號列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56
頁上的“單鍵撥號列表”。
1. 要使用單鍵撥號撥打電話,請在待機模式下長
按其中一個數字鍵(G 至 O )。
將會撥打單鍵撥號列表中儲存的電話號碼。
重撥
您可以重撥通話紀錄中的電話號碼。選擇特定類
別或“全部通話”。特定類別可包含最多 30 個號
碼,而“全部通話”清單則最多包含最多 90 個號
碼。
1. 在待機模式下,按下 D。
2. 從“全 部 通 話”、“已 撥 號 碼”、“未 接 來
電”或“已接來電”選擇類別。
要切換記錄,按 c 或 d。
3. 反白顯示要撥打的電話號碼。
4. 按下 D 以重撥語音電話或按下 T 以重撥視訊
電話。
接聽語音電話
當有偵測到來電時,手機將鈴響。
1. 按下 D 或 B 以接聽來電。
或者,當啟動“任意鍵接聽”時,按下除了
F 、U 、g 、[ 選項 ] 、[ 忙線 ] 或側鍵以外
的任何按鍵時都可接聽來電。各種模式皆可設
定任意鍵接聽功能(第 125 頁)。
提示
•
若您已訂購通話線路識別(CLI)服務,並且來
電方網路傳送了號碼,則螢幕上將顯示來電方號
碼。若來電方名稱和電話號碼已儲存於電話簿
中,則螢幕上將顯示來電方名稱。
•
若號碼為限制號碼,螢幕上會顯示“隱藏來
電”。
•
若來電方的影像已儲存在手機電話簿中,則將顯
示影像與名稱。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33
拒絕來電
1. 當手機鈴響,且您不想接聽來電時,請按下[選
項 ] 並選擇“拒絕”。
通話無法連接時通知來電方
1. 當手機鈴響時,按下 [ 忙線 ]可傳送忙線音給來
電方。
通話中功能表(語音電話)
通話期間,手機還可使用其他功能。
調整聽筒音量
您可以調整聽筒音量至五個等級。
1. 按下 V 或 W 以顯示聽筒音量畫面。
2. 按下 V (或 a/ d )以增加通話音量,或按下W
(或 b/c )以降低音量。
3. 當音量設定至需要的級別時,請按下 B。
開啟和關閉揚聲器
當開啟時,您可以透過手機上的揚聲器通話。
1. 通話期間,按 B。
34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保留通話
此功能可供您同時管理兩個通話。若在與他人通
話時要撥打其他電話,可以保留目前通話,轉而
撥打另一通電話。
通話期間撥打另一通電話
1. 通話期間,按 [ 選項 ],然後選擇“保留”。
目前通話即被保留。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輸入號碼”。
3. 輸入要撥打的電話號碼,然後按下 D。
提示
•
您也可以在通話期間跳過第 1 步,直接輸入電話
號碼撥打另一通電話,目前通話會自動保留。
通話期間存取簡訊/多媒體訊息功能表
1. 通話期間,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訊息”。
可用的選項如下﹕選擇“寫訊息”以建立簡訊
與多媒體訊息,或選擇“收件匣”、“寄件備
份”、“草稿”以存取這些資料夾。關於簡訊
與多媒體訊息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
的“簡訊”與“多媒體訊息”。
來電保留
此服務會在通話期間通知您接收到另一通來電。
1. 通話期間,按 [ 選項 ],然後選擇“保留與接
聽”以接聽另一通電話。
目前通話被保留,現在您可以接聽另一通電
話。
您也可以按下 D 以接聽另一通電話。
註
•
如果您想要使用來電保留服務,您需要將“來電
保留”設定為“開啟”(第 145 頁)。
•
並非所有網路均可使用來電保留服務。關於詳細
資訊,請與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聯絡。
•
如果您不想接聽第二個來電,請在步驟1按下[選
項 ] 並選擇“忙線”。如果選擇“拒絕”,則第
二個來電將記錄為未接來電。
電話會議
參與電話會議的人數應大於 2 人。一個電話會議最
多可有5人參與。
撥打電話會議
您有一個進行中的通話與一個等待中的通話。
1. 通話期間,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全部加入電
話會議”以加入電話會議。
2. 按 F 以結束電話會議。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35
註
•
並非所有網路上均可使用電話會議服務。關於詳
細資訊,請與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聯絡。
•
要結束與所有人的通話,請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
“結束全部通話”。
•
要拒絕新增其他參與者至目前電話會議,請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拒絕”,或者選擇“忙線”以
傳送忙線音。
•
當在第 1 步中選擇“全部加入電話會議”後,您
在電話會議中將有更多選項:
•
要保留全部參與者,選擇“保留全部通話”。
•
要保留除目前正通話的電話之外的全部參與
者,選擇“私人”。
在電話會議中新增參與者
1.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輸入號碼”。
2. 輸入要包含在電話會議中的號碼,然後按D撥
號。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全部加入電話會議”以
加入電話會議。
若要新增其他參與者,請重複步驟 1 至 3。
36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結束與電話會議參與者的通話
1. 在電話會議期間,反白顯示要與之結束電話會
議的參與者。
2. 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結束通話”。
與其中一位參與者進行私下交談
若要與其中一位參與者進行私下交談,可以從會
議清單中選擇參與者,然後保留與其他參與者的
通話。
1. 電話會議期間,選擇要與之交談的參與者。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私人”。
3. 當您完成個別通話後,請按[ 選項 ] 並選擇“全
部加入電話會議”以回到電話會議。
使麥克風靜音
1. 通話期間,按 [ 靜音 ]。
要再次使用麥克風,按下 [ 不靜音 ]。
撥打視訊電話
註
•
只有雙方都有3G手機以及在3G覆蓋範圍下,則可
以撥打與接聽視訊電話。請參閱第 22 頁上的
“螢幕指示(主螢幕)”。
•
請確認電池已經完全充滿電力,且訊號強度足夠
使用此功能。
•
請使用揚聲器或免持套件,以便您在通話的同時
可以在螢幕上看到視訊電話畫面。
•
使用照相機發送即時視訊影像。
撥打視訊電話
先輸入電話號碼後撥打視訊電話
1. 輸入要撥打的區號和電話號碼,然後按 T 撥
號。
若輸入了錯誤號碼,請按U 刪除游標左側的號
碼。
連線後,對方的影像和您的影像將出現在螢幕
上。
提示
•
如果對方的手機沒有視訊電話功能,您也可以按
F
並再次輸入電話號碼以撥打語音電話。
下
接聽視訊電話
當有偵測到來電時,手機將鈴響。
1. 按下 D 以接聽包含視訊的來電,也可選擇 B
或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隱藏圖像”以語音電話
的方式接聽。
提示
•
若您已訂購通話線路識別(CLI)服務,且來電
方網路傳送了號碼,則螢幕上將顯示來電方號
碼。若來電方名稱和電話號碼已儲存於電話簿
中,則螢幕上將顯示來電方名稱。
拒絕來電
1. 當手機鈴響,且您不想接聽來電時,請按下[選
項]並選擇“拒絕”。
通話無法連接時通知來電方
1. 手機鈴響時,按[ 忙線 ] 可通知來電方您目前無
法接聽來電。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37
通話中功能表(視訊電話)
使麥克風靜音
1. 通話期間,按 [ 選項 ],然後選擇“靜音”。
要再次使用麥克風,按 [選項],然後選擇“取
消靜音”。
切換影像
您可以切換視訊電話畫面顯示的影像。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 選項 ]並選擇“切換影
像”。
2. 選擇“優先輸入”、“優先輸出”、“來電在
上”或“撥出電話在上”。
變更輸出影像
在視訊電話期間,您可以在相機影像與替代照片
之間切換選擇要傳送給通話方的影像。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 選項 ]並選擇“選擇圖
像”。
38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2. 選擇“啟用內部相機鏡頭”“外部照相機”或
“替代照片”。
“啟用內部相機鏡頭”:
“外部照相機”: 螢幕會顯示經由相機拍攝
“替代照片”: 相機關閉,螢幕會顯示透
開啟和關閉揚聲器
當揚聲器開啟時,您可以透過手機上的揚聲器通
話。
螢幕會顯示經由副相機拍
攝的影像,並即時傳送給
通話方。
的影像,並即時傳送給通
話方。
過“視訊電話設定”
(第 140 頁)的“替代
照片”選項選取的照片。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 C 可開啟或關閉揚聲器。
註
•
在高噪音環境下,您可能無法繼續通話,或進行
清晰的通話。我們建議您使用免持套件。
•
使用此選項,如果您增加耳機音量的話,可能會
發生中斷。我們建議您降低耳機音量,或使用免
持套件。
視訊電話設定
調整輸入或輸出影像的品質
您可以調整被撥叫方或來電方的影像品質。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 選項 ]並選擇“視訊電
話設定”。
2. 選擇“輸入圖像品質”或“輸出圖像品質”。
3. 選擇“一般”、“畫質優先”或“速度優
先”。
“一般”: 將使用標準品質。
“畫質優先”: 影像品質優於速度。
“速度優先”: 速度優於品質。
開啟/關閉背景燈光
您可以開啟您螢幕的背景燈光。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 選項 ]並選擇“視訊電
話設定”。
2. 選擇“背景燈光”。
3. 選擇“開啟”、“關閉”或“依照一般設
定”。
當選擇“開啟”時,在視訊電話期間將始終開
啟背景燈光。
當選擇“依照一般設定”時,背景燈光將依其
設定的時間熄滅(第 128 頁)。
調整影像曝光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選項 ] 並選擇“視訊電
話設定”。
2. 選擇“曝光補償”。
3. 按下 a(亮)或 b(暗)。
鏡像
當透過副相機進行視訊電話時,您可以設定是否
反轉顯示自己的影像。
1. 在視訊通話期間,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視訊
電話設定”。
2. 選擇“鏡像”。
3. 選擇“開啟”或“關閉”。
註
•
當開始視訊電話時,“鏡像”通常設定為“開
啟”。
語音電話/視訊電話功能 39
輸入字元
當輸入字元以建立電話簿項目、文字訊息或多媒
體訊息等時,按下對應的鍵。
在傳統文字輸入法下,重覆按鍵直到出現想要的
字元為止。例如,按 H 一次可得到字母 A,或者
按兩次則得到字母 B。
按下以下按鍵可以:
:輸入:
G
.( 句點 ),( 逗點 )? ! : ; '( 撇號 )" / 1
:輸入:
Q
(空白鍵)+ = < > € £ $ ¥ % & 0
: 在四種輸入法間切換字元模式:
P
Abc、ABC、abc 和 123。
: 顯示繪文字和符號選擇畫面。
R
40 輸入字元
長按以下按鍵可以:
G-O
Q
P
R
: 輸入 1-9 的數字。
: 在數字模式下輸入空格,或在其他
模式下輸入 0。
: 在傳統文字輸入法與 XT9 文字輸入
法間進行切換。
: 顯示輸入語言選項畫面。
變更輸入語言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選項] 並選擇“輸入語
言”。
2. 選擇需要的語言。
變更輸入法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輸
入方式”。
2. 選擇您想要使用的輸入法。
英文/ XT9 文字輸入模式
輸入法
XT9 文字
輸入法
傳統文字
輸入法
輸入語言
=英文
XT9 Abc
XT9 ABC
XT9 abc
Abc
ABC
abc
數字
輸入語言
= 中文繁體
注音輸入法
筆劃輸入法
Abc
ABC
abc
數字
輸入語言
=中文簡體
拼音輸入法
筆劃輸入法
Abc
ABC
abc
數字
提示
•
在 XT9 文字輸入法或傳統文字輸入法下,您可
P
以按
切換輸入法。
英文/傳統文字輸入模式
中文繁體/ XT9 文字輸入模式
輸入字元 41
XT9 英文模式
使用 XT9 英文模式
XT9 文字輸入法是輕鬆、快速輸入文字的捷徑。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 選項 ]。
2. 選擇“輸入方式”。
3. 選擇要變更的XT9文字輸入模式(XT9 Abc、XT9
ABC、XT9 abc)。“ ”顯示於螢幕。
4. 按下按鍵以輸入字元。
5. 按下 a 或 b 以選擇您想要輸入的文字。
6. 如果您想要清除單詞,請反白顯示它並長按
U。
7. 按下 B 結束選擇。
提示
•
若不執行上述步驟6而按Q,選定單詞旁邊會插
入一個空白。
42 輸入字元
XT9 注音與 XT9 筆劃輸入法
在 XT9 注音與 XT9 筆劃輸入法中,按鍵如下。
XT9 注音與 XT9 筆劃輸入法的按鍵
ྈ⼫ ᘜㅠⱚҘᘍ ώԬⱚҘᘍ
G
H
I
J
K
L
┋ᮢҀ
M
N
O
P
Q
R
⩐ሩⱚҘᘍ
ἇጁ
Ⱨ⎏↘ᄽُὪ⚦ⴆႹᯉㄇ
G-O
R
在筆劃與注音輸入法間切換
請參閱第 41 頁上的“變更輸入法”。
: 長按可輸入在候選欄位中顯示的相
應中文字元。
: 長按可顯示輸入語言選項畫面。
輸入字元 43
使用注音輸入法
輸入欄位
長按對應的數字鍵,
直接在候選欄位中選
擇需要的字元。
選擇欄位
以下是輸入“ ”的“ ”的範例。
1. 按 J 、 Q,與 M (快速
按 3 次)以進入讀取狀
態。
具有相同讀音的選擇字元
會顯示在候選欄位中。
2. 如果有顯示需要的字元,
請長按 K。
44 輸入字元
3. 重複步驟 1 和 2,以完成訊息的輸入。
提示
•
游標位於一個字元後時,候選欄位顯示最有可能
跟在其後的字元。
•
若要使用音調選項,請在步
驟2中改按
R
,一直到顯示
所要的字元為止。
候選字元顯示在候選欄位
中。長按相應的數字鍵
H
)選擇需要的字元。
(
使用筆劃輸入法
以下是輸入“ ”的範例。
1. 將輸入法變更為 XT9 筆劃輸入法。
2.
按
IGJ
的相應筆劃。
3.
按b將游標移至候選欄位,
然後按
的候選項,再按
您也可以長按相對應數字鍵
來輸入字元。
以顯示“ ”
abcd
反白所要
B
。
我的詞庫
您可以在英文文本或 XT9 中文輸入中建立您自己的
單詞詞庫。
我的英文詞庫
註
•
此功能只有在“輸入語言”設定為“英文”時才
可用。
新增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選項 ] 並選擇“我的英
文詞庫”。
2. 選擇“新增單詞”。
3. 輸入一個新單詞。
編輯詞庫中的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選項 ] 並選擇“我的英
文詞庫”。
2. 反白顯示需要的單詞。
3. 按[選項],然後選擇“編輯”。
4. 修改單詞。
輸入字元 45
刪除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 選項 ]並選擇“我的英
文詞庫”。
2. 反白顯示需要的單詞。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刪除”。
4. 選擇“是”或“否”。
我的中文詞庫
您可以在中文詞庫中輸入中文字元。
註
•
此功能只有在“輸入語言”設定為“中文繁體”
或“中文簡體”時才可用。
新增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 選項 ]並選擇“我的中
文詞庫”。
2. 選擇“新增單詞”。
3. 輸入一個新單詞。
46 輸入字元
編輯清單中的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選項] 並選擇“我的中
文詞庫”。
2. 反白顯示需要的單詞。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編輯”。
4. 修改單詞。
刪除單詞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選項] 並選擇“我的中
文詞庫”。
2. 反白顯示需要的單詞。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刪除”。
4. 選擇“是”或“否”。
輸入繪文字和符號
1. 在文字輸入畫面,按 [ 選項 ] 並選擇“插入符
號”。
當“輸入語言”設定為“英文”時,首先會 顯
示半形符號選擇畫面。
當“輸入語言”設定為“中文繁體”或“中文
簡體”時,首先會顯示全形符號選擇畫面。
按 A 可切換符號選擇畫面。
按 C 可切換到繪文字選擇畫面,顯示符號與繪
文字使用的歷史記錄。
在繪文字選擇畫面,按A 可切換顯示繪文字列
表。
2. 選擇想要使用的繪文字或符號,然後按 B。
註
•
繪文字僅可用於簡訊 / 多媒體訊息與記事本。
使用記事本
輸入字元時可以使用記事本中已暫存的句子。
關於建立記事本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19
頁上的“新增文字至記事本”。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將游標移至要插入記事本
項目的位置。
2. 按[選項],然後選擇“進階”。
3. 選擇“插入記事”。
4. 選擇需要的項目。
輸入字元 47
複製、剪下和貼上文字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按 [ 選項 ] 並選擇“進
階”。
2. 選擇“複製”或“剪下”。
3. 將游標移至要複製或剪下的第一個字母,然後
按 B 。
4. 移動游標到最後一個字元以反白顯示該區域,
然後按 B。
5. 將游標移至需要貼上字母的位置。
6.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進階”。
7. 選擇“貼上”。
8. 選擇需要的項目。
48 輸入字元
插入電話簿項目
當輸入字元時,您可以插入已經暫存在電話簿中
的項目。
關於建立電話簿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49 頁
上的“電話簿”。
1. 在文字輸入畫面中,將游標移至要插入電話簿
項目的位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進階”。
3. 選擇“插入電話簿項目”。
4. 選擇需要的電話簿項目。
選定項目即被插入。
電話簿
電話簿中可以儲存朋友、家人和同事的電話號碼
和電子郵件地址。
您的手機中最多可以儲存 1000 個項目。對於每一
個項目,您可以輸入包含 5 個號碼與 5 個電子郵件
地址。每一個項目可以輸入的字元都有限制。手
機記憶體與 SIM/USIM 卡記憶體的字元限制不同。
(M 8)
新增新的電話簿項目
SIM/USIM 卡中可儲 存的電話號碼的數目取決 於其
容量。關於詳細資訊,請與您的服務供應商聯
絡。
選擇儲存記憶體
您可以選擇手機或 SIM/USIM 卡記憶體位置來儲存
新項目。
“電話簿”→ “電話簿設定”→ “儲存到”
1.
從“手機”、“SIM 卡”或“總是詢問”中選擇。
提示
•
“總是詢問”會提示您在每次儲存新項目時選擇
記憶體。
(M 8-8-3)
註冊新項目
(M 8-2)
“電話簿”→“新增聯絡人”
若要使用的記憶體選擇為“總是詢問”,則可用的
選擇為“至手機”或“至 SIM 卡記憶”。
1. 選擇要填寫的欄位,然後輸入相關的資訊。
2. 結束後按[儲存]。
提示
•
要建立任何項目,則必須填寫至少一個欄位(手
機記憶體上為“姓”、“名”、“新增聯絡人號
碼”或“新增電子郵件地址”;USIM卡記憶體上
為“名稱”、“新增聯絡人號碼”或“新增電子
郵件地址”;SIM 卡記憶體上為“名稱”或“新
增聯絡人號碼”)。
電話簿 49
儲存未註冊的號碼
當通話結束後,將出現一個確認畫面,詢問您是
否要將號碼註冊到電話簿。
(M 8-8-5)
“電話簿”→“電話簿設定”→“儲存未知號
碼”
1. 選擇“來電”或“撥出電話”。
2. 選擇“開啟”或“關閉”。
註冊我的名片
您可以註冊與編輯您自己的通訊錄,就像編輯其
他的電話簿項目一樣。
(M 8-5)
“電話簿”→ “我的名片”
搜尋項目
您可以輸入名稱的前幾個字母,或排序項目來搜
尋想要的項目。
變更顯示的清單
“電話簿”→ “電話簿設定”→ “電話簿來源”
1. 從“手機”,“SIM 卡”或“兩者”中選擇。
50 電話簿
(M 8-8-2)
尋找名稱
“電話簿”→ “電話簿”
1. 輸入名稱的前幾個字母。
與輸入的字母對應的名字將反白顯示。
排序電話簿項目
語言設定為中文簡體的場合,您可依拼音順序來
更改電話簿項目的列出順序,或使用不同分組作
為排序順序。
語言設定為中文簡體以外的場合,您可依注音順
序來更改電話簿項目的列出順序,或使用不同分
組作為排序順序。
(M 8-8-1)
“電話簿”→ “電話簿設定”→“檢視電話簿”
1. 中文簡體的場合,選擇“按拼音”或“按分
組”。中文簡體以外的場合,選擇“依注音”
或“依分組”。
選擇搜尋模式
(M 8-8-4)
“電話簿”→ “電話簿設定”→ “搜尋模式”
1. 中文簡體的場合,選擇“字符查找”、“拼音
查找”或“英文查找”。中文簡體以外的場
合,選擇“字元尋找”、“注音尋找”或“英
文尋找”。
從電話簿撥號
“電話簿”→ “電話簿”
1. 反白顯示所需的項目,然後按下 D (語音電
話)或按下 T (視訊電話)。
提示
•
如果項目中註冊了超過一個以上的電話號碼,則
請在步驟 1 後反白顯示所需的電話號碼,並按下
D
(語音電話)或按下T(視訊電話)。
•
您也可以從電話簿的詳情畫面撥號。在詳情畫
面,選擇所需的電話號碼,然後按下
T
電話)或按下
(視訊電話)。
D
(語音
撥打服務器號碼
若干 SIM/USIM 卡包含可以撥打的服務器號碼。請
與您的 SIM/USIM 卡廠商聯繫以取得詳細資訊。在
電話簿畫面會顯示“服務器號碼”。
“電話簿”→“服務器號碼”
1. 選擇所需的服務器號碼。
提示
•
如果SIM/USIM卡僅包含一個服務器號碼,您可以
在步驟1中按下
•
如果SIM/USIM卡內沒有儲存服務器號碼,則不能
B
來撥號。
選擇此功能表。
電話簿 51
從電話簿傳送訊息
“電話簿”→ “電話簿”
1. 選擇包含您想要使用的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
址的項目。
2. 選擇所需的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3.
在步驟 2 中選擇電話號碼後,請選擇“寫訊息”。
關於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77 頁上的“寫訊
息”。
使用郵寄清單
您可以建立郵寄清單以便一次傳送相同的訊息給
一群收件人。最多可以暫存 20 個群組。
要建立新的郵寄清單
“電話簿”→ “訊息分組”→ “新增分組”
1. 輸入群組名稱。
新的群組名稱會顯示在群組清單畫面的最後一
個群組後面。
52 電話簿
(M 8-7)
新增收件人到群組
每一個清單中可暫存最多 20 個收件人。
“電話簿”→ “訊息分組”
1. 選擇所需的群組。
2. 選擇“指定新成員”。
3. 選擇需要的項目。
詳情畫面即會顯示。
4. 選擇所需的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提示
•
如果您修改指定於群組中的項目,則您必須將它重
新指定到群組。選擇該項目,按下 [選項],然後選
擇步驟 2 中的“重新指定成員”。
•
要從群組中移除項目,請選擇該項目,然後按下
[選項],並選擇步驟2中的“移除成員”。
•
要移除群組,請按下[ 選項 ],然後選擇步驟 1 中
的“刪除”。
使用郵寄清單傳送訊息
“電話簿”→ “訊息分組”
1. 反白顯示所需的群組。
2. 按下 [ 選項 ],然後選擇“寫訊息”。
關於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77 頁上的“寫訊
息”。
編輯電話簿項目
“電話簿”→ “電話簿”
1. 反白顯示要編輯的項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編輯”。
3. 修改資訊。
4. 結束後,按 [ 儲存 ]。
新增縮圖到項目
只有儲存到手機的電話簿項目才可以使用縮圖。
“電話簿”→ “電話簿”
1. 反白顯示需要的項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編輯”。
3. 選擇“圖像”。
4. 選擇“設定圖像”。
5. 選擇需要的圖像。
6. 結束後,按 [ 儲存 ]。
註
•
若刪除手機記憶體中的圖像,也會刪除相應的縮
圖。
•
您可以在步驟 4 中選擇“拍照”,拍攝照片作為
縮圖。
為電話簿項目設定鈴聲或視訊鈴聲
“電話簿”→“電話簿”
1. 反白顯示需要的項目。
2. 按[選項],然後選擇“編輯”。
3. 選擇“語音電話的鈴聲/視訊鈴聲”、“視訊
電話的鈴聲/視訊鈴聲”或“新訊息的鈴聲/
視訊鈴聲”。
4. 選擇“設定鈴聲”。
5. 選擇“預設鈴聲”、“我的音樂盒”、“我的
影城”或“Flash
®
”。
6. 選擇所需的鈴聲或影片片段。
關於如何選擇鈴聲或影片鈴聲的詳細資訊,請參
閱第 130 頁上的“為來電設定鈴聲或影片鈴
聲”。
7. 結束後,按[儲存]。
電話簿 53
刪除電話簿項目
刪除全部電話簿項目
“電話簿”→ “進階”→ “全部刪除”
1. 從“手機項目”、“SIM 卡項目”或“兩項均
選”中選擇。
2. 輸入您的手機密碼。
預設的手機密碼是“9999”。關於手機密碼更
改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37 頁上的“更改
手機密碼”。
刪除一個電話簿項目
“電話簿”→ “電話簿”
1. 反白顯示需要的項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刪除”。
54 電話簿
管理電話簿
在 SIM/USIM 卡和手機之間複製電話簿項目
“電話簿”→ “進階”→ “複製全部項目”
1. 選擇“從 SIM 卡到手機”或“從手機到 SIM
卡”。
註
•
第一次將SIM/USIM卡插入手機並啟動電話簿應用
程式時,確認畫面會自動出現,詢問是否要複
製。可複製的電話簿項目的數目依SIM/USIM卡的
容量而定。
•
如果記憶體空間不足以儲存所有項目,則您將無
法完成複製。
傳送一個電話簿項目
“電話簿”→ “電話簿”
1. 反白顯示需要的項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發送電話簿”。
3. 選擇“經由訊息”、“經由電子郵件”、“經
由藍牙”或“經由紅外線”。
對於“經由訊息”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的“多媒體訊
息”。
對於“經由電子郵件”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的“電子郵件”。
對於“經由藍牙”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51 頁上的“藍牙”。
對於“經由紅外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54 頁上的“紅外線”。
接收一個電話簿項目
若電話簿項目透過
示一個確認訊息通知用戶進行連接。
藍牙
或紅外線傳輸,螢幕會顯
1. 選擇“是”。
已收到項目將 儲存在電話簿中。選擇“否”可
拒絕。
提示
•
關於輸入紅外線或藍牙無線設定的詳細資訊,請
參閱第 151 頁上的“數據連線”。
分組管理
可以為每一個分組設定不同的鈴聲。如果您不變
更分組鈴聲,則將使用模式功能表中指定的鈴
聲。
(M 8-4)
“電話簿”→“分組管理”
1. 反白顯示需要的分組。
2. 按[ 選項],然後選擇“設定鈴聲/視訊鈴聲”。
3. 選擇“用於語音電話”、“用於視訊電話”,
或“用於新訊息”。
4. 選擇“設定鈴聲”。
5. 選擇“預設鈴聲”、“我的音樂盒”、“我的
影城”或“Flash
®
”。
6. 選擇所需的鈴聲或影片片段。
關於如何選擇鈴聲或影片鈴聲的詳細資訊,請
參閱第 130 頁上的“為來電設定鈴聲或影片鈴
聲”。
編輯分組名稱
您可以編輯要指定給電話簿項目的分組名稱。
“電話簿”→“分組管理”
1. 反白顯示需要的分組名稱。
2. 按[編輯],然後選擇“編輯名稱”。
3. 修改名稱。
電話簿 55
單鍵撥號列表
您可以在單鍵撥號列表中最多可設定 8 個電話號碼
(第 33 頁)。
將電話簿項目加入單鍵撥號列表
新增單鍵撥號或快速郵件項目
(M 8-6)
“電話簿”→ “單鍵撥號列表”
1. 選擇一個空白項目。
2. 按[設定]。
3. 選擇需要的電話簿項目。
4. 選擇需要的電話號碼。
5. 按 B 。
此時您也可以設定一個電子郵件地址作為快速
郵件。
6. 選擇需要的電子郵件地址。
7. 按 B 。
8. 按 [ 儲存 ] 將詳細資料存入所選擇的數字鍵。
提示
•
九個數字鍵(
G -O
)可對應到單鍵撥號列表
的號碼。
56 電話簿
更改單鍵撥號列表或快速郵件列表
“電話簿”→ “單鍵撥號列表”
1. 選擇要更改的項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更改”。
3. 選擇您想要修改的“撥號號碼”或“郵件地
址”。
4. 按 [ 更改 ]。
5. 選擇需要設定的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想要移除項目,選擇“不設定”。
6. 按 [ 儲存 ]。
註
•
如果要設定或編輯快速撥號/郵件列表中的項
目,也提供下列程序讓您操作:
“訊息”→“訊息操作設定”→“快速撥號 / 郵
件列表”
記憶體狀態
本功能可供您檢查電話簿中使用的記憶體。
“電話簿”→ “進階”→“記憶體狀態”
媒體播放程式
我的影片
影片播放器支援 MPEG-4、3GPP 及 H.264 格式的影
片檔案。
播放影片片段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我 的 影 片”→“我的影
片”
(M 7-1)
(M 7)
1. 選擇“手機記憶”或“記憶卡”。
2. 選擇“所有影片”或所需的播放清單。
3. 選擇需要的檔案。
要暫停播放,按下 B。
要停止播放,按下 U。
提示
•
您可以使用以下按鍵控制影片播放器:
a /b
:增加或降低音量。
b
(長按):靜音。
d
:跳到下一個檔案。
c
:返回目前檔案的開始處。
cc
:跳至上一個檔案。
d
(長按):快進。
c
(長按):倒退。
側鍵可用來變更音量。
•
按下H以便以下列順序變更影片顯示的大小:
原始大小、放大、全螢幕、寬螢幕和影院螢幕。
請注意,此將無法變更“螢幕大小”設定。
•
按下Q可顯示輔助說明畫面。
播放或恢復播放上次播放的檔案
(M 7-1-1)
“媒體播放程式”→“我的影片”→“上次播放
影片”
搜尋要播放的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我的影片”→“我的影
片”
1. 選擇“手機記憶”或“記憶卡”。
2. 選擇“所有影片”或所需的播放清單。
3. 按[選項],然後選擇“搜尋”。
4. 在標題上輸入一些文字,然後按 B。
搜尋結果中第一個匹配的標題會反白顯示(非
匹配標題顯灰色)。按 a 或 b 可選擇其他匹
配標題。搜尋是將輸入的文字與標題的任意部
分相匹配。
媒體播放程式 57
新增檔案至播放清單
您可以新增檔案至播放清單。
“媒體播放程式”→“我的影片”→“我的影
片”
1. 選擇“手機記憶”或“記憶卡”。
2. 選擇“所有影片”或所需的播放清單。
3. 反白顯示您要新增至播放清單的檔案。
4.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至播放清單”。
此時將顯示播放清單。關於建立播放清單的詳
細資訊,請參閱“新增播放清單”。
5. 選擇需要的播放清單。
在步驟 3 中反白顯示的檔案將儲存。
要從播放清單中刪除檔案,請反白顯示播放清
單中的檔案並按下 [ 選項 ]。之後,選擇“從播
放清單中刪除”。
58 媒體播放程式
新增播放清單
您可以建立播放清單,並暫存所需的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我的影片”→“我的影
片”
1. 選擇“手機記憶”或“記憶卡”。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播放清單”。
3. 輸入所需的播放清單名稱。
4. 按下 B。
註
•
要刪除播放清單,請反白顯示播放清單並按下
[ 選項 ]。之後,選擇“刪除播放清單”。
播放 SD VIDEO
“ASF”格式影片片段也可以用 SD VIDEO 管理。
“媒體播放程式”→ “我的影片”→“SD VIDEO”
1. 選擇需要的檔案。
要暫停播放,按 B。
要恢復,再次按 B。
要刪除一個檔案,選擇該檔案,按[ 選項] 並按
“刪除”。
設定
(M 7-1-5)
播放影片片段檔案時,您可以選擇“播放模式”、
“背景燈光”、“AV 模式”、“螢幕大小”、“音
效”或“網路連結設定”播放模式。
“媒體播放程式”→ “我的影片”→ “設定”
1.
從“播放模式”、“背景燈光”、“AV 模式”、
“螢幕大小”、“音效”或“網路連結設定”中
選擇。
2. 從以下項目中進行選擇:
• “播放模式”
“一般”: 從選取的資料夾中播放一
“重覆”: 繼續播放所選資料夾中的
“重覆所有”: 繼續播放所選資料夾中的
“隨機”: 隨機播放一次所選資料夾
• “背景燈光”
“開啟”: 當播放檔案時開啟。
“關閉”: 檔案播放時關閉燈光,即
“一般設定”﹕ 在主背景燈光設定下作業
次全部的檔案,然後停止
播放。
所選檔案。
所有檔案。
中全部的檔案,然後停止
播放。
使按下按鍵也關閉燈光。
(第 128 頁)。
• “AV 模式”
有各種 AV 模式可用,包括“標準”、“效果
1”、“效果 2”、“效果 3”和“效果 4”。
• “螢幕大小”
“原始大小”: 以原始大小顯示檔案。
“放大”: 以放大尺寸顯示檔案。
“全螢幕”: 以全螢幕顯示檔案。
“寬螢幕”: 以寬螢幕顯示檔案。
“影院螢幕”: 以影院螢幕顯示檔案。
• “音效”
有各種的音效可用,包括“一般”、“低
音”、“立體聲”等選項。
• “網路連結設定”
“開啟”: 當影片內含有 URL 時,瀏
“關閉”: 即使影片內含有 URL 時,
下載影片片段檔案
覽器將啟動。
瀏覽器也不會啟動。
(M 7-1-4)
“媒體播放程式”→“我的影片”→“下載影
片”
影片片段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媒體播放程式 59
行動影音
您可以從行動網路下載影片片段檔案的同時進行
播放。
您也可以將網址註冊為書籤。
(M 7-2)
“媒體播放程式”→ “行動影音”
1. 選擇“最後播放”、“輸入網址”、“我的最
愛”、“歷史紀錄”或“設定”。
“最後播放”: 顯示最後的串流檔案。
“輸入網址”: 輸入所需網站的網址。瀏覽器
“我的最愛”: 網站的網址將註冊。
“歷史紀錄”: 顯示您已經存取過的網站的紀
“設定”: 背景燈光、螢幕大小與音效設
60 媒體播放程式
將開啟,並開始下載與播放。
錄。
定。
音樂播放程式
音樂播放程式可支援 MP3、MPEG-4 與 3GPP 格式的
聲音檔案。您可以在聆聽聲音檔案的同時存取其
他功能表。
播放音樂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音樂播 放 程式”→“我的
音樂”
(M 7-3)
1. 選擇要播放的項目。
• “所有音樂”:
顯示所有音樂檔案。
• “演出者”:
顯示所有演出者的名稱。
當選擇一位演出者後,顯示其所有的專輯。
當選擇一個專輯後,顯示所選專輯中的全部
聲音檔案。
• “專輯”:
顯示所有專輯的名稱。
當選擇一個專輯後,顯示所選專輯中的全部
聲音檔案。
• “播放清單”:
顯示所有播放清單。
當選擇任何一個播放清單後,顯示所選播放
清單中的全部聲音檔案。
2. 選擇需要的聲音檔案。
要暫停播放,按下 B。
當播放暫停時,按下 U 可停止播放。
在幕後播放檔案
1. 在播放聲音檔案時按下 F 或 U 。
要停止播放,請在待機畫面按下F。當快顯視窗
出現時,選擇“是”。
註
•
選擇“我的音樂”以更新可用音樂樂曲的清單。
•
您將被詢問當啟動靜音模式時是否要播放聲音。
•
當運動控制的“動作設定”選項中“音樂”被設
為“開啟”(第 135 頁)時,您可以左右搖晃
手機來更改播放中的音樂檔案。
•
當您接到來電時,目前播放的檔案將暫停,且您
可以接聽電話。通話結束後,會自動恢復播放。
提示
•
當在幕後播放檔案時,您可以返回主功能表畫
面。
•
您可以僅列出所需的檔案來建立您的播放清單
(第 63 頁)。
•
手機與記憶卡中的聲音檔案都會顯示在個別的檢
視中。
•
使用與 A2DP 兼容的藍牙耳機來聽音樂時,從音
樂播放程式中播放音樂檔案。
•
如果要選擇播放模式,請按[選項]並選擇“播放
模式”。
“一般”: 從選取的資料夾中播放一次全
部的檔案,然後停止播放。
“重覆”: 繼續播放所選資料夾中的所選
檔案。
“重覆所有”: 繼續播放所選資料夾中的所有
檔案。
“隨機”: 隨機播放一次所選資料夾中全
部的檔案,然後停止播放。
“隨機重複”: 隨機繼續播放所選資料夾中的
檔案。
•
當在音樂播放程式中時,可使用以下按鍵來控制
播放器:
a /b
:增加或降低音量。
b
(長按):靜音。
d
:跳到下一個檔案。
c
:返回目前檔案的開始處。
cc
:跳至前一個檔案。
d
(長按):快進。
c
(長按):倒退。
側鍵可用來變更音量。
媒體播放程式 61
播放或恢復播放上次播放的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 “音樂播放程式”
1. 選擇“上次播放音樂”。
當有檔案正在播放時,會顯示“正在播放”。
搜尋要播放的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音樂播放程式”→“我的
音樂”
1. 選擇“所有音樂”,或所需的專輯、播放清
單。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搜尋”。
3. 在標題上輸入一些文字,然後按 B。
搜尋結果中第一個匹配的標題會反白顯示(非
匹配標題顯灰色)。按 a 或 b 可選擇其他匹
配標題。搜尋是將輸入的文字與標題的任意部
分相匹配。
排序檔案
“媒體播放程式”→“音樂播放程式”→“我的
音樂”→ “所有音樂”
1.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排序”。
2. 選擇“按標題”、“按演出者”、“按專輯”
或“按音樂類型”。
排序結果將顯示。
62 媒體播放程式
新增檔案至播放清單
您可以新增檔案至播放清單。
“媒體播放程式”→“音樂播 放 程式”→“我的
音樂”→ “所有音樂”
1. 反白顯示您要新增至播放清單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至播放清單”。
此時將顯示播放清單。關於新增播放清單的詳
細資訊,請參 閱 第 63 頁上 的“新 增播放清
單”。
3. 選擇需要的播放清單。
在步驟 1 中反白顯示的檔案將儲存。
要從播放清單中刪除檔案,請反白顯示播放清
單中的檔案並按下 [ 選項 ]。之後,選擇“從播
放清單中刪除”。
註
•
您在一個播放清單中可以儲存最多99個檔案。然
而,儲存在您手機上的總檔案數不得超過 350
個。
新增播放清單
您可以建立自己的播放清單、儲存與管理您最愛
的樂曲以及樂曲的順序。
“媒體播 放 程式”→ “音樂播放程式”→“我 的
音樂”→ “播放清單”
1.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播放清單”。
2. 輸入所需的播放清單名稱。
註
•
要刪除播放清單,請反白顯示播放清單並按下
[ 選項 ]。之後,選擇“刪除播放清單”。
•
您最多可建立 99 個播放清單。
下載音樂檔案
“媒體播 放 程式”→ “音樂播放程式”→“下 載
音樂”
音樂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媒體播放程式 63
數位相機
您的手機內建數位相機,允許您在任何地方拍照
與錄製影片片段。此章節將以基本功能,以及諸
如拍攝、儲存及傳送照片與影片片段等操作程式
作為開始,接著介紹照相模式與攝影模式下的常
用且獨特的功能。
(M 5)
啟動數位相機
1. 從主功能表選擇“數位相機”或按 h。
• 從主功能表啟動數位相機時:
從數位相機功能表選擇“照相機”或“攝影
機”。
按 C 可在照相模式和攝影模式之間切換。
• 按 h 啟動數位相機時:
初次啟動數位相機時,相機處於照相模式。
按 C 可在照相模式和攝影模式之間切換。
下次啟動數位相機時,相機會處於先前所使
用的模式(照相模式或攝影模式)。
64 數位相機
拍攝照片
“數位相機”→ “照相機”
1. 按下 B 以拍攝照片。
手機會發出快門拍照的聲音,並且會顯示所拍
攝影像的靜態影像。
2. 按 B 即可儲存照片。
所拍的照片會儲存在“我的相本”中。
按 U 可取消。
要傳送拍攝的照片,請按下步驟 2 中的 C。
註
•
當攝影機啟動時,按下C。
•
根據手機握持的方向,拍攝的照片會自動更改至
垂直或水平位置顯示。
•
“自動儲存”設定為“開啟”時,拍攝的照片會
自動儲存到資料庫中,不必再按
存”設定為“開啟”時,即使上一張照片儲存還
未完成,您也可以繼續拍攝下一張照片。 關於
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3 頁上的“在幕後儲存照
片”。
•
當您嘗試傳送照片的尺寸太大時,圖像大小將重
新調整以便適合用於訊息。原始尺寸的照片會儲
存在“我的相本”中。
B
。“背景儲
提示
•
您可以在待機模式下長按 來啟動相機。
•
在拍攝照片或錄製影片片段前,您可以按下
來對焦。
錄製影片片段
您可以使用相機來錄製影片片段。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預覽畫面即會在螢幕上顯示。
在照相模式下,按下 C 可切換至攝影模式。
1. 按下 B 。
2. 要停止錄影,請按 B。
3. 選擇“儲存”。
所錄製的影片片段會儲存在“我的影城”中。
要在儲存前先預覽,請選擇“預覽”。
要傳送影片片段,請選擇“發送”,然後選擇
“經由訊息”、“藍牙”或“紅外線”。
對於“經由訊息”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的“多媒體訊
D
息”。
對於“藍牙”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51 頁上的“藍牙”。
對於“紅外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54 頁上的“紅外線”。
關於更多資訊,請參閱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
註
•
您只可以在錄製時間選擇為“用於訊息”時才
可以傳送影片片段。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第 74 頁上的“選擇錄製時間與影像大小”。
•
在錄製影片片段的同時,您可以拍攝並儲存 3 張
照片。在錄製影片片段時,按
照片是以“錄製時間/大小”所設定的大小拍攝
並儲存。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4 頁上的
“選擇錄製時間與影像大小”。
A
可儲存照片。
數位相機 65
照相模式與攝影模式下的常用功能
使用數位變焦功能
調整數位變焦比例
1. 按下 a 或 b 。
當手機返回待機模式後,變焦設定將恢復成預
設值。
註
•
在照相模式下,當圖像大小為 2448 × 3264 時變
焦功能不可用。
調整曝光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拍攝設
定”→ “曝光補償”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錄製設
定”→ “曝光補償”
1. 按下 d (亮)或 c (暗)。
→一般→
:(暗
一旦手機返回至待機模式後,亮度設定即會返
回至預設值。
66 數位相機
亮)
切換對焦模式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拍攝設
定”→ “對焦”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錄製設
定”→ “對焦”
1. 選擇需要的選項。
: 中心自動對焦(僅適用於照相模式)
: 面部自動對焦(僅適用於照相模式)
: 自動對焦(僅適用於攝影模式)
: 手動對焦
: 近距拍攝
提示
•
照相模式下您可以使用面部自動對焦功能。關於
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0 頁上的“使用面部自動
對焦”。
選擇圖像或影片品質
選擇適當的選項。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圖像品
質”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影片品
質”
1. 選擇所需的圖像或影片品質。
: 超精細
:精細
:一般
註
•
您選擇的品質越好,檔案大小就會越大。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圖像品質”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使用自拍計時器
選擇適當的選項。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自拍計時
器”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 “自拍計時
器”
1. 選擇“10 秒”、“5 秒”或“2 秒”。
當您選擇這些選項中的一項時,螢幕上會顯示
對應的圖示(“ ”、“ ”或“ ”)。
選擇“關閉”以取消自拍計時器。
選擇儲存記憶體
選擇適當的選項。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設定”→
“儲存圖像到”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設定”→
“儲存影片到”
1. 從“手機記憶體”、“記憶卡”或“總是詢
問”中選擇所需的位置。
註
•
如果您選擇“總是詢問”,請在每次您要儲存時
選擇所需的位置。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儲存圖像到”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設定”
•
下列步驟也提供“儲存影片到”功能:
“數位相機”→ “攝影機設定”→ “設定”
數位相機 67
自動儲存
您可以將手機設定為自動儲存照片與影片片段。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設定”→
“自動儲存”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 “設定”→
“自動儲存”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自動儲存”功能:
“數位相機”→“照相機設定”或“攝影 機 設
定”→ “設定”
使用說明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輔助說
明”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輔助說
明”
閃光燈
更改閃光燈模式
根據用途設定閃光燈。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閃光燈”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 “閃光燈”
68 數位相機
1. 選擇需要的模式。
“開啟”( ): 始終開啟燈光。
“自動”( ): 如果手機偵測到周遭環境太
暗,就會開啟燈光。
“柔和”( )(僅適用於照相模式):
需近距拍攝時請選擇本模
式。
“關閉”: 始終關閉燈光。
螢幕上會顯示對應圖示。選擇“關閉”可關閉
閃光燈。
顯示上次拍攝的照片或影片片段
“數位相機”→ “查看”
上次拍攝的照片或影片片段即會顯示。
在內部照相機和外部照相機之間切換使用
您可以切換使用內部照相機(副相機)和外部照
相機(主相機)。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拍攝設
定”
“數位相機”→ “攝影機”→ [ 選項 ]
1. 選擇“切換到內部照相機”或“切換到外部照
相機”。
常用捷徑鍵
如果存在多個選項,您可以按以下每一個按鍵來
切換每一項。
照相機 攝影機
D
自動對焦鎖定(AF 及近距拍攝適用)
G
H
切換觀景窗中是否
I
J
K
L
M
N
O
Q
R
P
包含圖示
掃描條碼
儲存圖像到 儲存影片到
情境模式 麥克風
圖像品質 影片品質
ISO 感光度 在內部與外部照相
切換對焦模式
切換預覽螢幕中的
顯示模式
圖像大小
切換自拍計時器
最大化/最小化
輔助說明
閃光燈
機之間切換
註
•
在您儲存影片片段之前,“預覽”下可用“切換
顯示模式”選項。請參閱第 65 頁上的“錄製影
片片段”。
照相模式下的功能
選擇圖像大小
您可以選擇圖像大小。所有拍攝的照片都將儲存
為JPEG格式。
“數位相機”→“照相機”→ [選項]→“圖像大
小”
1. 選擇需要的尺寸。
(外部照相機) 2448 × 3264 / 1536 × 2048
(內部照相機) 240 × 320 / 120 × 160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圖像大小”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 1080 × 1920 / 1200 ×
1600 / 960 × 1280/768 ×
1366 / 480 × 854 / 480 ×
640 / 240 × 320/120 ×160
數位相機 69
使用面部自動對焦
使用這項功能,可以自動對焦多達 5 個人的面部。
“數位相機”→ “照相機”→ [ 選項 ] →“拍攝設
定”→ “對焦”
1. 選擇“面部自動對焦”。
註
•
依拍攝對象的狀態而定,有些面部可能無法辨識
及對焦。
設定 ISO 感光度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ISO 感
光度”
1. 選 擇“自 動”、“自 動(高)”、“100”、
“200”、“400”、“800”、“1600”或
“2500”。
連拍
連拍有各種不同的模式。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模式”→
“連續拍攝”
1. 選擇需要的模式。
可用以下的連拍模式:
“關閉”: 連拍取消。
70 數位相機
“4 連拍”/“9 連拍”( / ):
“重疊效果”( ): 重疊連續的照片成為單一
連續拍攝4或9張照片。
選擇此模式後,請從
“快”、“一般”、
“慢”或“手動”中選
擇。
張照片並製作殘影效果。
選擇此模式後,請從
“快”、“一般”中選
擇。
註
•
當您選擇“手動”來拍攝連續照片時,請以所需
的速度手動按下
•
連拍功能無法用於拍攝尺寸大於 480 × 854 像素
B
。
的照片。使用“9 連拍”與“重疊效果”模 式
時,拍攝照片的尺寸不能大於 240 × 32 0 像素。
拍攝全景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模式”→
“全景”
1. 選擇“開啟”然後按 B。
2. 慢慢移動手機,使 + 標記對齊輔助線,然後按
B。
3. 選擇“儲存”。
註
•
如果您尚未在步驟2 按 B的時候,右下角的橫條
就已經變成藍色,表示手機已經自動拍攝影像。
設定輔助線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設定”→
“全景設定”→ “輔助線”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註
•
如果您使用本設定拍攝全景時移動手機過快,就
會出現錯誤訊息。
設定曝光鎖定
啟用曝光鎖定後,曝光補償設定的亮度即會固
定。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設定”→
“全景設定”→ “曝光鎖定”
1. 選擇“禁用”或“啟用”。
長時間曝光拍攝
當您拍攝移動物體(如煙火),或是在周遭黑暗
的情況下拍攝照片(如夜間拍照)時,使用長時
間曝光功能可避免因曝光不足而造成的照片暗沈
及色彩灰暗。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模式”→
“長時間曝光”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選擇“開啟”時,曝光時間固定為 4 秒。
2. 按 B 拍攝照片。
曝光和影像處理的進度都會顯示。
影像處理完成之後,就會顯示所拍攝的照片。
3. 按 B 儲存照片。
所拍攝的照片會儲存在資料庫中。
按 U 即可取消。
在步驟 3 按 C 可傳送拍攝的照片。
數位相機 71
註
•
“長時間曝光”設定為“開啟”,而且是在白天
或周遭明亮的情況下使用時,拍攝的照片可能會
過度曝光而顯得死白。
•
使用長時間曝光拍攝時,需使用固定工具(如三
腳架),以避免相機晃動。
掃描條碼
您可以讀取 QR 碼格式的條形碼。關於詳細資訊,
請參閱第 121 頁。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掃描條
碼”→ “掃描條碼”
1. 顯示條形碼。
2. 按[掃描]。
就會顯示掃描結果。
影像特殊效果
您可以選擇各種不同的影像特殊效果。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模式”→
“影像特殊效果”
1. 從“懷舊”或“黑白”中選擇。
選擇相框
您可以從預設模式或“我的相本”選擇相框。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 “模式”→
“選擇相框”
72 數位相機
1. 選擇“預設相框”或“我的相本”。
2. 選擇需要的相框。
當選擇“預設相框”時,在選擇需要的相框後
螢幕會顯示觀景窗。
當選擇“我的相本”時,在選擇需要的相框後
所選相框會在螢幕上顯示。
按 B 可選擇相框或顯示觀景窗。
註
•
無法使用大於 240 像素 [ 寬度 ] × 320像素[高度]
的影像。
選擇情境模式
拍攝照片時可根據情境選擇適當模式。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情境模
式”
1. 從“自動”、“夜景”、“運動”、“文字”、
“寵物”、“背光”或“人像”中選擇。
使用全螢幕
您可以在全螢幕下預覽,不顯示功能及圖示區
域。
“數位相機”→“照相機”→ [選項]→ “設定”→
“顯示圖示”→ “全螢幕”
註
•
要返回一般觀景窗,請選擇“一般觀景窗”。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全螢幕”功能:
“數位相機”→“照相機設定”→“設定”→
“顯示圖示”
選擇白平衡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拍攝設
定”→ “白平衡”
1. 選擇“自動”、“日光”、“雲朵/陰影”、
“鎢絲燈”或“螢光燈”。
選擇快門聲音
“數位相機”→ “照相機”→ [選項]→“設定”→
“快門聲音”
1. 您可以從6種預設模式中選擇所需的快門聲音。
要播放快門聲音,請按 [ 播放 ]。
註
•
連拍採用專門的快門聲音,且無法由上述設定進
行變更。
•
即使在“系統聲音量”中(第 130 頁)設定為
“靜音”以避免未經授權的使用,快門聲音也將
維持有效。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快門聲音”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設定”
在幕後儲存照片
“數位相機”→“照相機”→ [ 選項 ] →“設定”
→“背景儲存”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選擇“開啟”時,拍攝的照片會自動儲存在資
料庫中,不必再按 B ,此時即使上一張照片儲
存還未完成,您也可以繼續拍攝下一張照片。
註
•
“背景儲存”設定為“開啟”而“自動儲存”為
“關閉”時,請按
B
儲存拍攝的照片。在拍攝
的照片進行儲存時,您可以繼續拍攝下一張照
片。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背景儲存”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設定”
數位相機 73
設定發送鍵的功能
您可以設定按下 C 時傳送所拍照片的方式。
“數位相機” →“照相機” → [選項 ] →“設定”
→“設定發送鍵”
1. 選擇“短按”或“長按”。
2. 選擇“經由訊息”、“經由藍牙”、“經由紅
外線”或“經由 IrSS”。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設定發送鍵”功能:
“數位相機”→ “照相機設定”→ “設定”
74 數位相機
攝影模式下的功能
選擇螢幕大小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螢幕大
小”
1. 選擇“標準”或“放大”。
選擇錄製時間與影像大小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 “錄製時間
/大小”
1.
選擇“用於訊息”或“用於較長影片”。
用於訊息 ( ): 訊息可發送的影片大小
用於較長影片 ( ): 短於 30 分鐘(依記憶體
2. 選擇需要的大小。
如果選擇“用於訊息”,則請選擇“QCIF(176
× 144)”或“SubQCIF(128 × 96)”。
如果選擇“用於較長影片”,則請選擇“水平
(864 × 480)”、“VGA(640 × 480)”、“QVGA(320
× 240)”、“HQVGA(240 × 176)”、“QCIF(176 ×
144)”或“SubQCIF(128 × 96)”。
依服務供應商而定。
而定)。
註
•
如果您在錄製時間中選擇“用於訊息”,則檔案
大小將依服務供應商而有所限制。因此,設定中
也可限制品質。
•
在用於較長影片模式下錄製後,“發送”不會顯
示。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錄製時間 / 大小”功能:
“數位相機”→ “攝影機設定”
錄製包含聲音的影片片段
要錄製包含聲音的影片片段,將需要啟動麥克
風。
“數位相機”→ “攝影機”→ [選項]→ “麥克風”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註
•
麥克風已經在預設設定中開啟。選擇“關閉”可
錄製不包含聲音的影片片段。
•
如果不錄製聲音,可以減少影片片段的檔案大
小。
提示
•
下列步驟也提供“麥克風”功能:
“數位相機”→ “攝影機設定”
數位相機 75
訊息
(M 4)
您的手機可供您發送和接收文字訊息、多媒體訊
息和電子郵件。它與絕大多數 POP3 電子郵件服務
供應商相容。
簡訊
每則簡訊最多可輸入 70 個純中文字或 160 個純英
文字,超過以上字數限制時,將分為多則簡訊傳
送。例如輸入 100 字中文的簡訊,將會被分為兩則
簡訊傳送。
中英文夾雜的內容,原則上一個中文字數以二個
英文字數計算。標點符號或特殊符號則依輸入內
容為全形符號或半形符號而定,全形符號等同兩
個英文字母或一個中文字,半形符號等同一個英
文字母。
長簡訊
WX-T930 支援長簡訊,最多容納 335 個純中文字或
765 個純英文字。超過以上字數限制時,本手機將
自動以多媒體訊息方式發送,收費方式依各家業
者之多媒體訊息費用計價。
76 訊息
多媒體訊息
使用多媒體訊息可以發送照片、聲音或影片片
段,與他人分享多采生活。多媒體訊息可以發送
和接收大小不超過 300KB 的照片、聲音或影片片段
檔案。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可以發送最大 300KB 的訊息。
註
•
依您使用的網路而定,某些多媒體訊息功能並非
一直可以使用。關於詳細資訊,請與您的網路服
務供應商聯絡。
•
依網路服務供應商設定的限制而定,最大訊息大
小可能會有所不同。
寫訊息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寫訊息”→ “寫訊息”
(電子郵件)
“訊息”→ “寫訊息”→ “建立電子郵件”
1. 選擇收件人欄位。
2. 選擇需要的方式輸入收件人。
3. 對於多媒體訊息,輸入或者從電話簿中選擇電
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對於簡訊,輸入或者
選擇一個電話號碼。對於電子郵件,輸入或者
選擇一個電子郵件地址。
• 要新增多個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選擇
收件人欄位,按 [ 選項 ],選擇“編輯收件
人”,然後選擇“添加收件人”。輸入或者
從現有電話簿中選擇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
碼。
• 要更改收件人模式,按 [ 選項 ],選擇“編輯
收件人”並反白需要的收件人。按[ 選項 ] 並
選擇“更改為收件者”、“更改為副本”、
“更改為密件副本”。
• 要新增一個主題,反白主題欄位並按 B。然
後在主題項目畫面中輸入主題後按 B。
4. 將游標置於訊息欄位中。
5. 按下 B 以顯示訊息輸入畫面。
輸入訊息,然後按 B。
6. 按[選項],然後選擇“發送”。
未設定收件人時不可用“發送”。
訊息發送後,訊息會移至寄件備份中。
註
•
建立簡訊訊息時在下列情形下訊息模式會自動切
換至多媒體訊息:
•
在收件人欄位中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時。
•
輸入了一個主題時。
•
輸入文字的大小超過簡訊大小上限時。
提示
•
要發送相同的訊息給一組收件人,在步驟 2 中選
擇“選擇訊息分組”,然後選擇需要的分組名
稱。關於建立郵寄清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第 52 頁上的“要建立新的郵寄清單”。
訊息 77
新增一張幻燈片
1. 執行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中的步驟 1 至 5。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頁面”。
3. 選擇“新增在後”或“新增在前”。
4. 輸入另一訊息。
如果您想要設定每次的頁面計時,反白您的訊
息或者其他例如照片或聲音檔案的插入項目。
按 [ 選項 ] 並選擇“頁面計時”,然後選擇需要
的持續時間。重複步驟2和 3 新增更多幻燈片。
提示
•
您可以寫最大為 300KB 的訊息。每張幻燈片可含
有一個照片檔案或一個聲音檔案/影片片段。
附加資料
1. 在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的步驟 6 中,按
[ 選項 ] 並選擇“插入項目”。
2. 選 擇“圖 像”、“聲 音”、“視訊”、“我的
名片”、“附加聯絡人”、“附加預約”、
“其他”或“Flash
選擇“附加聯絡人”或“附加預約”時,轉至
步驟 4。
78 訊息
®
”。
3. 選擇所需的選項,然後選擇所需的檔案。
若希望附加儲存的圖像、聲音或影片片段,請
選擇“已儲存的圖像”、“儲存的聲音”或
“儲存的視訊”。
若您想要拍攝新照片,錄製聲音或影片片段,
選擇“拍照”、“錄製語音”或“錄製視
訊”。
4. 選擇需要的資料。
附加預約時,請選擇包含希望新增的行事曆項
目的日期並選擇所需的行事曆項目。
註
•
附加JPEG檔案時,請選擇適合的檔案大小,因為
發送的最大訊息大小取決於服務供應商。
刪除附件
1. 在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的步驟 6 中,請反
白所需的項目,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刪除
圖像”、“刪除聲音”、“刪除視訊”或“刪
除項目”。
使用發送選項
您可以對各種類型的訊息使用訊息發送選項。
1.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訊息操作設定”。
• “送 達 報 告”(“開啟”,“關閉”)(簡
訊/多媒體訊息):開啟或關閉成功發送訊
息至收件人後的送達報告。
• “有 效 期 限”(“最 大 值”、“1小 時”、
“12 小時”、“1 天”、“1 週”)(簡訊/
多媒體訊息):設定訊息儲存在伺服器中的
有效期限。
• “重 要 性”(“高”、“一 般”、“低”)
(多媒體訊息/電子郵件):設定訊息的優
先級。
• “讀 取 報 告”(“開啟”,“關閉”)(多
媒體訊息):確認是否要發送報告,以通知
發件人訊息已讀。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發送”。
發送訊息後,訊息會移至寄件備份中。
註
•
寫訊息時顯示的當前訊息大小為近似值。
•
若因某個原因無法發送訊息,訊息會留在寄件匣
中,在待機模式下會顯示“ ”。
•
要發送寄件匣中的訊息,反白顯示該訊息,按
[ 選項 ] 並選擇“重新發送”。
提示
•
要儲存訊息不發送,在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
的步驟 6 中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儲存到草稿
匣”。
•
您可以將以下項目附加到多媒體訊息中發送。以
下為詳細資訊。
•
資料庫資料
•
電話簿項目
•
透過日曆等建立的行事曆項目
•
您可以使用記事本選項幫助您寫訊息。關於使用
此選項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47 頁上的“使用
記事本”。
訊息 79
發送草稿匣中的訊息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草稿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 “草稿匣”
1. 反白需要的訊息。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編輯並發送”。
3. 必要時可修改訊息。
4.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發送”。
未設定收件人時不可用“發送”。
讀取訊息
收到的訊息儲存在收件匣中。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收件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 “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選擇要檢視的訊息。
註
•
當運動控制的“動作設定”選項中“訊息操作”
被設 為“開啟”(第 135 頁)時,您可 以前後
搖晃手機來更改文字的大小。
80 訊息
將發件人的電話號碼儲存於電話簿中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收件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 “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選擇要儲存其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的訊
息。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儲存地址”。
關於新增電話簿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49
頁上的“新增新的電話簿項目”。
撥打訊息中的發件人電話號碼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選擇包括您要撥打的電話號碼的訊息。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撥號至發件人”。
下載單個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收件匣”
1. 選擇一個資料夾。
2. 選擇要下載的訊息提示( )。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下載”。
回覆訊息或全部回覆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 “收件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 “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選擇要回覆的訊息。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回覆”(僅回覆發件
人)或“全部回覆”(回覆原始發件人或副本
清單中的所有其他收件人)。
4. 選擇“回覆”或“回覆時顯示歷史紀錄”。
5. 輸入訊息。
6.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發送”。
未設定收件人時不可用“發送”。
轉發訊息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收件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 “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選擇要轉發的訊息。
3. 按[選項],然後選擇“轉發”。
4. 執行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中的步驟 1 至 6。
排序列表中的訊息
(簡訊/多媒體訊息)
“訊息”→ “訊息”→“收件匣”
(電子郵件)
“訊息”→ “電子郵件”→“收件匣”
1. 選擇資料夾。
2. 按[選項],然後選擇“檢視設定”。
3. 選擇“排序”。
4. 選擇需要的排序選項。
訊息 81
區域廣播
您可以接收區域廣播訊息或一般訊息,如天氣預
報和交通報告。此類資訊在某些網路區域中向用
戶廣播。
此功能可能並不適用於所有移動電話網路。關於
詳細資訊,請與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聯絡。
開啟/關閉區域廣播
(M 4-5)
“訊息”→ “區域廣播”→ “開啟/關閉”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閱讀區域廣播訊息
“訊息”→ “區域廣播”→ “讀取訊息”
1. 選擇需要的主題。
2. 滾動螢幕閱讀訊息。
3. 按 U 。
82 訊息
設定區域廣播訊息的語言
“訊息”→ “區域廣播”→ “設定”→ “語言”
1. 反白需要的語言,然後按 B 加上標記。
2. 按 [ 儲存 ]。
訂閱區域廣播
選擇您需要的區域廣播訊息的頁面。
“訊息”→ “區域廣播”→ “設定”→ “設定訊息
主題”
1. 按 B 。
2. 反白需要的訊息主題,然後按 B 加上標記。
3. 按 [ 儲存 ]。
提示
•
若需要的主題不在步驟 2 中出現的清單中,請在
步驟 1 選擇“設定主題”,然後輸入主題代碼以
添加頁面。關於主題代碼的詳細資訊,請與您的
服務供應商聯絡。
地區資訊
地區資訊是電信業者發送給某些區域中用戶的訊
息資訊。
接收到地區資訊時,待機模式下會顯示訊息(地
區代碼)。
開啟/關閉地區資訊
(M 4-6)
“訊息”→ “地區資訊”
1. 選擇“開啟”或“關閉”。
註
•
此功能可能並不適用於所有移動電話網路。關於
詳細資訊,請與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聯絡。
•
若地區資訊設為“開啟”,待機時間將會縮短。
訊息操作設定
一般設定
(M 4-7)
“訊息”→ “訊息操作設定”→ “一般設定”
1. 選擇要設定的項目。
• “簽名”:
開啟或關閉“自動插入”。選擇“編輯”可
以編輯當前簽名。
• “自動刪除設定”:
當收件匣、寄件備份或兩者(收件匣和寄件
備份)已滿時自動刪除最舊的訊息。
• “訊息列表顯示設定”:
切換訊息列表顯示。
• “收件匣顯示設定”:
切換收件匣列表顯示。
• “已發送訊息顯示設定”:
切換已發送訊息列表顯示。
• “捲動大小”:
以“單行”、“半 頁”或“整頁”在 訊息之
間滾動。
• “訊息發送類型”:
選擇設定訊息的發送類型為簡訊或多媒體訊
息。設為“自動設定”時,會自動採用簡訊
或多媒體訊息中最合適的一種發送訊息。
當設定為簡訊時,多媒體訊息的功能將無法
使用。
• “動畫檢視”:
開啟或關閉動畫檢視功能。當動畫檢視設為
“開啟”時,若閱讀的訊息中包含特定的繪
文字,訊息畫面的背景將會顯示對應的動
畫。
訊息 83
簡訊設定
“訊息”→ “訊息操作設定”→ “簡訊設定”
1. 選擇要設定的項目。
• “送達報告”:
開啟或關閉送達報告請求。
• “自動重新發送”:
嘗試重發(最多兩次)發送失敗的簡訊訊息
(選擇“開啟”或“關閉”)。
• “有效期限設定”:
表示所發送的訊息在未到達訊息收件人之前
可以保留的天數或時數。在此期間,訊息服
務中心會不斷嘗試將訊息送達收件人。
• “訊息中心號碼”:
輸入訊息中心號碼。最多可註冊 2 個號碼。
若要為發送給國際電話號碼的訊息輸入國家
代碼,請長按 Q 直至出現+符號。
• “回覆路徑”:
開啟或關閉為訊息添加回覆路徑的功能。
• “連接設定”:
設定優先的連接類型(“封包交換優先”、
“電路資料優先”)。
84 訊息
多媒體訊息設定
“訊息”→ “訊息操作設定”→“多媒體訊息設
定”
1. 選擇要設定的項目。
• “多媒體訊息帳號”:
選擇需要的帳號或選擇“新增”輸入以下設
置。
“名稱”: 多媒體訊息名稱
“代理伺服器”: 多媒體訊息的代理伺服
“訊息伺服器網址”:
• “主網路自動接收”:
控制處於本地網路區域時的訊息下載時間。
“自動接收”: 立即從伺服器下載訊
“手動接收”: 延遲訊息下載。
(唯一名稱)
器設定
多媒體訊息中繼伺服器
息。
• “漫遊自動接收”:
控制在本地網路區域以外漫遊時的訊息下載
時間。
“自動接收”: 立即從伺服器下載訊
息。
“手動接收”: 延遲訊息下載。
• “送達報告”:
開啟或關閉送達報告請求。
• “自動重新發送”:
嘗試重發(最多兩次)發送失敗的多媒體訊
息(選擇“開啟”或“關閉”)。
• “發送送達報告”:
確認當您收到訊息時是否要發送報告通知發
件人。
• “讀取報告”:
開啟或關閉讀取報告的請求。
• “發送讀取報告”:
開啟或關閉當要求收件人通知發件人已讀訊
息時,是否發送讀取報告。
• “有效期限設定”:
表示所發送的訊息在未到達訊息收件人之前
可以保留的天數或時數。在此期間,訊息服
務中心會不斷嘗試將訊息送達收件人。
• “頁面計時”:
設定幻燈片放映持續時間。
• “自動播放頁面”
開啟或關閉幻燈片自動播放功能。
• “發送檔案設定”
設定是否發送和儲存檔案設定。
• “訊息大小”:
設定發送訊息的最大訊息大小,並且當多媒
體訊息超過大小限制時將無法發送。
• “訊息格式限制”:
當設為“不受限制”時,您可以將任意格式
的檔案附加到電子郵件中。當設為“受限
制”時,僅可以附加某些格式和大小的檔
案。且“受 限 制”設 定 優 先 於“訊 息 大
小”。
• “隱藏號碼”
設定顯示還是隱藏發件人的地址。
訊息 85
• “傳送時間”(“立即”、“1 小時”、“12
小時”、“1 天”、“1 週”):
設定按下 [ 選項 ] 並選擇“發送”後送達訊
息的時間。
• “封鎖匿名訊息”:
設定是否拒絕來自匿名發件人的訊息。
啟用多媒體訊息帳號設定檔
1. 選擇“多媒體訊息帳號”。
2. 選擇需要啟用的設定檔名稱。
86 訊息
電子郵件設定
“訊 息”→ “訊息操作設定”→“電子郵件設
定”
設定電子郵件帳號
1. 選擇“電子郵件帳號”,然後選擇“新增”。
2. 選擇要設定的項目。
“帳號名稱”: 電子郵件帳號名稱
“郵件接收伺服器”:伺服器名稱、用戶識別
“郵件外寄伺服器”:伺服器名稱、用戶識別
“接入點”: 電子郵件訪問站點
“電子郵件地址”: 電子郵件地址
“進階設定”: 您的姓名、簽名、下 載
(唯一名稱)
碼、密碼、端口號、
APOP 驗證、加密
碼、密碼、端口號、
SMTP 驗證和加密
時間間距、下載設定、
最大下載限制、儲存寄
件備份
啟用電子郵件帳號設定檔
1. 選擇“電子郵件帳號”。
2. 選擇需要啟用的設定檔名稱。
快速郵件
快速郵件功能讓您只需按幾個按鍵便可以從待機
模式畫面中快速地開始訊息操作。
數字鍵(H 至 O )可以用來設定快速郵件。
總計 8 項資料項目可以設定至這些按鍵上。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56 頁。
1. 在待機模式中按一個數字鍵。
2. 按 A 顯示訊息畫面。
步驟1中被按數字鍵所設定得電子郵件地址會自
動輸入於收件人欄位中。
需要新增主題時,反白主題欄位並按 B 。在主
題項目畫面中輸入主題後按 B。
3. 執行第 77 頁上的“寫訊息”中,步驟4至6的
操作。
訊息 87
遠傳行動網
您的 WX-T930 已經完成遠傳行動網設定。
遠傳行動網是您獲取資訊、遊戲、音樂盒和服務
新世界的入口。
因為本手機使用 3G(UMTS),所以與以前的方式相
比能更快地獲取行動資訊。並且,連接‘始終在
線’,這意味著您無需撥號等待。您僅需為發送
和接收的數據付費,不必擔心連接時間長短。
本手機含有遨遊行動網際網路的 WAP/Web 瀏覽器,
網際網路會讓您獲得大量有用資訊。一般來說,
其網頁均特地為行動電話而設計。
本手機已經在瀏覽器/多媒體訊息設定中加入遠
傳行動網網站。
88 遠傳行動網
(M 2)
主功能表
“遠傳行動網”→ “首頁”
遠傳行動網服務網頁即會顯示。
“遠傳行動網”→ “書籤”
請參閱第 89 頁。
“遠傳行動網”→ “WAP 通知訊息匣”
WAP Push 訊息即會顯示。
“遠傳行動網”→ “網頁儲存匣”
您可以檢視儲存在手機記憶上的所有網頁存檔。
“遠傳行動網”→ “輸入網址”
URL 輸入畫面即會顯示。您可以直接鍵入網站的
URL。
“遠傳行動網”→ “歷史紀錄”
您最近瀏覽網頁的歷史紀錄即會顯示。
“遠傳行動網”→ “瀏覽器設定”
請參閱第 90 頁。
導覽 WAP/Web 網頁
• a b c d:
• A: 開啟選項功能表(若未開啟)。
• B: 執行在畫面中選擇的項目。
• C: 在待機模式下打開瀏覽器訪問“遠傳
• F (按下):
註
•
當運動控制的“動作設定”選項中“瀏覽器”被
設為“開啟”(第 135 頁)時,您可以前後搖
晃手機來放大或縮小顯示內容。
•
當運動控制的“顯示轉向”選項中“瀏覽器”被
設為“開啟”(第 135 頁)時,依手機方向螢
幕顯示會切換至垂直或水平位置。
在瀏覽頁面上移動游標
用來從選項功能表中選擇一個選項。
行動網”。
在瀏覽器處於活動狀態時移動至前一
頁。
退出瀏覽器。
(長按)﹕
關機。
編輯書籤
(M 2-2)
“遠傳行動網”→ “書籤”
1. 選擇需要的URL,然後按[選項]。
您可以透過以下選項來編輯書籤列表:
(反白顯示某個書籤時)
“編輯”: 編輯書籤的 URL 地址。
“新增”: 建立新書籤。
“建立資料夾”: 建立新資料夾。
“在新分頁中開啟”:
“發送”: 發送 URL 地址至收件人。
“移動”: 將書籤移動至另一個位置
“詳細資訊”: 顯示 WAP/Web 網頁的詳細
“刪除”: 刪除書籤。
“全部刪除”: 刪除所有書籤。
在新分頁中打開書籤。
(只有在瀏覽器頁面中才
可使用本選項。)
或移入資料夾。
資訊。
遠傳行動網 89
(反白顯示某個資料夾時)
“新增”: 建立新書籤。
“建立資料夾”: 建立新資料夾。
重新命名資料夾
“
”: 重新命名資料夾。
“移動”: 將資料夾和資料夾中的
書籤移動至另一個位
置。
“刪除”: 刪除資料夾和資料夾中
的書籤。
“全部刪除”: 刪除所有資料夾和書
籤。
(若沒有書籤)
“新增”: 建立新書籤。
“建立資料夾”: 建立新資料夾。
90 遠傳行動網
瀏覽器設定
(M 2-7)
“遠傳行動網”→ “瀏覽器設定”
“字型大小”: 設定瀏覽字體的大小。
“捲動設定”: 設定捲動單位後開啟/關
閉網頁導航功能。
“游標設定”: 設定是否顯示游標和游標
速度。
“顯示設定”: 設定當查看 WAP/Web 網頁
時是否顯示影像或播放聲
音。
“記憶體操作”: 刪除快取、Cookie 或授權
資訊。
“安全設定”: 調整安全警示級別。
“儲存位置”: 設定優先下載位置。
“接收 WAP 通知”: 設定是否接收推送訊息的
通知。
“初始化瀏覽器”:初始化瀏覽器設定和記憶
體。
“回復原廠設定”:把所有的瀏覽器設定重設
回預設設定。
“縮放比率”: 設定查看網頁的縮放比
率。
“顯示縮放區域”: 設定是否放大顯示區域。
“按鍵圖示”: 顯示或隱藏軟鍵圖示。即
使不顯示軟鍵圖示時,都
可使用軟鍵功能。
瀏覽網頁時的瀏覽器選項
您可以使用瀏覽器的各種選項。
1. 開啟瀏覽器後,按 [ 選項] 並選擇需要的選項。
“WAP 通知訊息匣”:
顯示 WAP Push 訊息。
“下一頁”: 轉至下一頁。
“書籤”: 顯示書籤功能表。請參閱
第 89 頁。
“網頁儲存匣”: 顯示手機記憶體中儲存的
所有瀏覽器網頁存檔。
“複製文字”: 複製 WAP/Web 網頁上的文
字。
“重新載入頁面”: 更新 WAP/Web 網頁以獲得
新資訊。
“輸入網址”: 允許您直接鍵入網站的
URL。手機瀏覽器將轉到
輸入的 WAP/Web 網頁。
“儲存項目”: 儲存瀏覽器頁面中的項
目。
“便捷功能”: 顯示網頁操作功能。
“首頁”: 轉至主頁。
“設定”: 顯示設定功能表。
“分頁功能表”: 顯示分頁功能表。
(只有在 1 個視窗開啟並
有1個URL連接反白顯示
時才可使用本選項。)
“實際頁面寬度”/“適合螢幕寬度”:
允許瀏覽器在完整網頁模
式或虛擬畫面模式中顯
示。
“輔助說明”: 顯示瀏覽器的輔助說明畫
面。
“退出”: 退出瀏覽器。
遠傳行動網 91
資料庫
資料庫包含所有的照片、音樂和影片。您也可以
透過紅外線或
片段傳送給具備 OBEX 功能的其他設備。
我的相本
您可以檢視、編輯和管理使用手機的相機拍攝的
照片或從行動網際網路下載的影像。
檢視照片
“資料庫”→ “我的相本”
1. 選擇要檢視的檔案。
註
•
•
92 資料庫
(M 6)
藍牙
無線技術將照片、聲音和影片
(M 6-1)
選擇影像即會顯示。
要在檢視手機內容和檢視記憶卡內容之間切換
時,請選擇選項功能表中的第一個項目。
當運動控制的“動作設定”選項中“影像瀏覽
器”被設為“開啟”(第 135 頁)時,您可以
前後搖晃手機來放大或縮小顯示內容,也可以左
右搖晃手機來更改所顯示的圖像。
提示
•
您可以使用P和R在照片之間滾動。
•
要更改照片的顯示方式(列表檢視、縮圖及名
稱、縮圖或顯示預覽),請按[選項],選擇“管
理資料”,然後選擇“列表顯示方式”。
將影像設為待機畫面
“資料庫”→ “我的相本”
1. 選擇要設為待機畫面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設定為待機畫面”。
編輯圖像
“資料庫”→ “我的相本”
1. 反白要編輯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編輯”。
3. 選擇“圖像編輯器”或“合成”。
4. 選擇需要的選項。
註
•
依原始圖像大小和版權問題而定,“圖像編輯
器”可能無法使用。
儲存影像至電話簿項目
此選項僅適用於手機記憶中儲存的照片。
“資料庫”→ “我的相本”
1. 反白要添加至電話簿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新增到電話簿”。
要儲存為新項目,選擇“作為新電話簿”。
要覆蓋原有項目,選擇“作為新詳細資訊”,
然後選擇要儲存的電話簿項目。
關於輸入姓名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49 頁上
的“新增新的電話簿項目”。
下載照片檔案
“資料庫”→ “我的相本”→ “更多照片”
照片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提示
•
對於其他選項功能表,請參閱第 96 頁上的“常
用選項功能表”。
我的影城
您可以檢視和管理使用手機的攝影機錄製的影片
片段或從行動網際網路下載的影片片段。
播放影片片段檔案
(M 6-2)
“資料庫”→“我的影城”
1. 選擇要播放的檔案。
要暫停播放,請按 B。
要恢復播放,請再按一下 B。
要停止播放,請按 U。
註
•
要在檢視手機內容和檢視記憶卡內容之間切換
時,請選擇選項功能表中的第一個項目。
使用影片片段作為影片鈴聲
您可以設定手機鈴聲響起時播放的影片片段。
“資料庫”→“我的影城”
1. 反白需要的影片片段。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設定為影片鈴聲”。
提示
•
對於其他選項功能表,請參閱第 96 頁上的“常
用選項功能表”。
資料庫 93
下載影片片段檔案
“資料庫”→ “我的影城”→ “下載視訊”
影片片段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我的音樂盒
下載的音樂檔案和透過錄音功能錄製的 AMR 資料可
在我的音樂盒中管理。預設的鈴聲不包含在我的
音樂盒中。只有那些手機可以播放的音樂檔案才
能儲存在我的音樂盒中。
播放音樂檔案
(M 6-3)
“資料庫”→ “我的音樂盒”
1. 選擇要播放的檔案。
要停止播放,請按 U。
註
•
可能無法播放某些音樂檔案。A2DP功能僅在使用
音樂播放程式播放時有效,播放資料庫的音樂檔
案時無法使用此功能。
•
要在檢視手機內容和檢視記憶卡內容之間切換
時,請選擇選項功能表中的第一個項目。
將音樂檔案設為鈴聲
“資料庫”→ “我的音樂盒”
1. 選擇要設為鈴聲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設定為鈴聲”。
94 資料庫
提示
•
對於其他選項功能表,請參閱第 96 頁上的
“常用選項功能表”。
下載音樂檔案
“資料庫”→ “我的音樂盒”→ “更多鈴聲”
音樂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M 6-4)
主題
您可以透過使用主題檔案輕鬆自訂螢幕。
註
•
預設的主題並不包含在“資料庫”中的“主題”
內。
檢視預覽
“資料庫”→ “主題”
1. 選擇要預覽的主題檔案。
2. 按 B 。
選擇的主題檔案即會顯示。
註
•
要在檢視手機內容和檢視記憶卡內容之間切換
時,請選擇選項功能表中的第一個項目。
設定主題
“資料庫”→ “主題”
1. 選擇需要的主題檔案。
選擇的主題檔案即被設為預設主題。
提示
•
設定主題後,無論設定的主題如何,您都可設定
待機畫面。此時,除待機畫面以外的其他項目仍
會沿用主題。
•
對於其他選項功能表,請參閱第 96 頁上的
“常用選項功能表”。
下載主題檔案
“資料庫”→ “主題”→ “下載”
主題檔案下載網站即會顯示。
®
Flash
播放 Flash
(M 6-6)
®
檔案
“資料庫”→“Flash ®”
1. 選擇要播放的檔案。
如果要停止播放,請按 U。
註
•
可播放最大為 150 KB 的 Flash®檔案。
將 Flash®檔案設為待機畫面
“資料庫”→“Flash ®”
1. 選擇要設為待機畫面的檔案。
2.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設定為待機畫面”。
將 Flash
®
檔案設為鈴聲
“資料庫”→“Flash ®”
1. 選擇要設為鈴聲的檔案。
2. 按[選項],然後選擇“設定為鈴聲”。
資料庫 95
文件夾
某些類型的檔案儲存在手機的文件夾中。您可以
如資料庫資料那樣編輯和使用這些檔案。
打開文件檔案
(M 6-7)
“資料庫”→ “文件夾”
1. 選擇需要的檔案。
註
•
要在檢視手機內容和檢視記憶卡內容之間切換
時,請選擇選項功能表中的第一個項目。
提示
•
對於其他選項功能表,請參閱“常用選項功能
表”。
96 資料庫
常用選項功能表
使用所需的檔案類型時,請首先選擇資料庫功能
表中的對應資料夾。資料庫含有下列資料夾。
“資料庫”→ “我的相本”
“資料庫”→ “我的影城”
“資料庫”→ “我的音樂盒”
“資料庫”→ “主題”
“資料庫”→ “我的爪哇”
“資料庫”→“Flash
“資料庫”→ “文件夾”
啟動受版權保護(DRM)的檔案
某些照片、聲音檔案、影片片段、Flash
主題檔案帶有稱為 DRM(數字版權管理)的數字複
製保護程式。您需要啟動數字授權許可才能開啟
這些檔案。用 DRM 保護的檔案顯示時帶 。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
2. 反白要啟動的檔案。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獲得內容密鑰”。
®
”
®
檔案和
註
•
即使執行啟動,某些 DRM 照片也可能無法開啟。
發送資料庫資料
關於紅外線和
第 151 頁上的“數據連線”。
藍牙
無線技術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第 96
頁)。
2. 反白需要的檔案。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發送”。
4. 選擇“經由訊息”、“經由電子郵件”、“經
由藍牙”、“經由紅外線”或“經由 IrSS”。
對於“經由訊息”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的“多媒體訊
息”。
對於“經由電子郵件”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6 頁上的“電子郵件”。
對於“經由藍牙”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151 頁上的“藍牙”。
對於“經由紅外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第 154 頁上的“紅外線”
。
註
•
除單獨送達檔案以外,無法將受版權保護的照片
/音樂/影片片段/主題/ Flash
®
/文件夾檔
案附加到訊息中發送。
•
進行配對時,在初次與使用藍牙無線技術開啟的
設備建立連接中,您需要輸入密碼。
接收資料庫資料
手機收到資料庫資料時,在待機模式下會顯示確
認訊息。
1. 選擇“是”。
收到的資料即儲存在對應的資料庫資料夾中。
提示
•
關於紅外線和藍牙無線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第 151 頁上的“數據連線”。
資料庫 97
使用資料庫資料
您可以複製、移動、排序、重新命名和刪除儲存
的資料庫資料。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第 96
頁)。
2. 選擇需要的檔案。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管理資料”。
4. 選擇需要的選項。
“排序”: 以特定的順序排序檔案。
“重新命名檔案”:
“建立資料夾”:建立一個新資料夾。
“列表顯示方式”:
“全部標記”: 選擇清單中的所有檔案。
重新命名檔案或資料夾。
更改列表檢視。
註
•
“管理資料”對於“我的爪哇”不可用。
刪除檔案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第 96
頁)。
2. 選擇需要的檔案。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刪除”。
98 資料庫
查看資料庫詳細資訊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第 96
頁)。
2. 選擇您要查看其詳細資訊的檔案。
3. 按 [ 選項 ],然後選擇“詳細資訊”。
選擇多個檔案
您可以從資料庫中選擇多個項目進行移動、複
製、管理和刪除。
註
•
選擇“下載”以外的項目時,下列步驟適用。
1. 選擇所需的檔案類型對應的資料夾(第 96
頁)。
2. 選擇要選擇的檔案。
3. 按 [ 標記 ]。
4. 重複步驟 2 和 3,直到選擇所需的所有檔案。
提示
•
要取消標記,請重新選擇檔案,然後在步驟 3 中
選擇“不標記”。
•
若要取消所有選擇,請在步驟 3 中選擇“管理資
料”,然後選擇“取消全部標記”。
記憶體狀態
此功能可供您檢查手機記憶或記憶卡的記憶體狀
態。記憶體狀態包括以下內容。
手機記憶: 我的相 本、我的影城、我的音
記憶卡: 我的相本、我的影城、我的音
(M 6-8)
樂盒、主題、我的爪哇、
®
、文件夾、其 他、總計
Flash
和剩餘
樂 盒、主 題、Flash
夾、其他、總計和剩餘
®
、文 件
“資料庫”→ “記憶體狀態”
1. 選擇“手機記憶”或“記憶卡”。
資料庫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