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izen E86 User Manual

278
279
1. 產品特長
2. 使用前須知
3. 部位名稱
4. 光動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操作時
過度充電防止功能
5. 參考充電時間
6. 使用注意事項
充電注意事項
7. 蓄電池的更換
8. 模式(顯示功能)的選換
目錄
280 280 282 286
292 293
294 295
...............................................................................................
...........................................................................................
...............................................................................................
.......................................................................
.......................................................................................
.......................................................................................
.......................................................................................
.....................................................................
.....................................................................
.............................................................................
.........................................................................................
......................................................................
.............................................................................................
.............................................................................................
.....................................................................................................
9. 指針的 0 位確認及調整
0 位的確認
0 位的調整
10.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時間的設定
日期的設定
日期不在日曆窗中央時
11. 秒錶的使用
12. 鬧鈴 1 及鬧鈴 2 的使用
13. 系統複位
14.
注意事項
15. 規格
296
300
306 309 312 316 322
280
281
1.

產品特長

☆節電功能︰
在時間 / 日曆模式(TME 模式)下,當因光動能電池受到遮擋而無法照到光線 而停止發電時,秒針會在 12:00 的位置上停止,僅時針及分針會轉動以節省耗 電。光動能電池一旦照到光線,秒針會迅速轉至目前的秒數並以 1 秒為單位 轉動。因各手錶型號而異,節電功能會在手錶無法照到光線 30 分鐘以上及秒 針到達 12:00 位置時啟動。
< 有效使用本錶 >
有效使用本錶的根本,在於在手錶完全停止之前必須為其充電。由於無充電 過量的危險(設有過量充電防止功能),本公司建議用戶應每日為本錶充電。
本錶是一個使用光動能運作的手錶。在手錶玻璃下設有一個光動電池,可將 光能轉變為電能。本錶設有多個實用功能包括 24 小時時制的每日鬧鈴功能及 可以 1/20 秒為單位進行 59 分 59.95 秒計時的秒錶功能。
2.

使用前須知

本錶是一個使用光動能運作的手錶。在使用前必須把本錶放置在光線下, 將電充足後才可使用。
本錶設有一個蓄電池儲蓄電能。此電池不含水銀及其他有毒物質,是一個乾 淨的能源電池。電量一旦充滿,即使不再次充電,本錶最長可持續運作約 1 年之久(在節電功能作動的狀態下)。
282
283
3.

部位名稱

名稱/模式
模式針
功能針
日期
時針
分針
秒針
24 小時針
時間/日曆
TME
停於0位
顯示日期
顯示時數
顯示分鐘數
顯示秒數
秒錶
CHR
秒錶分鐘數及 1/20 秒
顯示日期
顯示時數
顯示分鐘數
秒錶秒數
鬧鈴 1
AL-1
停於0位
顯示日期
顯示鬧鈴時數
顯示鬧鈴分數
顯示 ON/OFF
鬧鈴 2
AL-2
停於0位
顯示日期
顯示鬧鈴時數
顯示鬧鈴分數
顯示 ON/OFF
根據時針以 24 小時時制 顯示時數
根據時針以 24 小時時制 顯示時數
根據時針以 24 小時時制 顯示時數
根據時針以 24 小時時制 顯示時數
284
285
名稱
把的
(A) 鈕
(B) 鈕
把的位置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時間/日曆
選換模式
調整日曆
調整時間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秒錶
選換模式
0 位檢查 / 調整(功能針)
功能針的 0 位調整
秒針的 0 位調整
停止時調出 1/20 秒
無用
無用
0 位檢驗 / 調整(秒針、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
開始 / 停止、複位  (連續按住 2 秒以上)
鬧鈴 2
選換模式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無用
無用
無用
調整鬧鈴時間(包括 ON/OFF 的選設)
試聽鬧鈴鳴響(連續 按住 2 秒以上)
鬧鈴 1
選換模式
鬧鈴的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無用
無用
無用
調整鬧鈴時間(包括 ON/OFF 的選設)
試聽鬧鈴鳴響(連續 按住 2 秒以上)
286
287
4.

光動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在手錶充電不足時,下述功能便會啟動提示用戶電量的不足。
當光動能電池連續 30 分 鐘以上無法照到光線而 停止發電時
288
289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

當蓄電池中的電量由於光動能電池照不到光線而降低時,秒針會由 1 秒為間 隔變為以 2 秒為間隔轉動(這就是充電不足警告功能)。雖本錶仍會繼續準確 計時,但其會在秒針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動後約 4 日內停止轉動。 若發生此現象,請在亮光下為本錶充電直至秒針恢復以 1 秒為間隔轉動為 止。
注意︰
在秒錶、鬧鈴 1 或鬧鈴 2 的模式下,手錶的顯示會 自動變為一般時間顯示,並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 動。 但注意此時模式針仍會停留在原模式上。當充足電 量及充電不足警告被解除後,手錶又會返回原模 式。
在秒錶模式下,秒錶計時會停止操作。即使計時正 在進行中,秒錶亦會返回零位。
即使開啟鬧鈴功能,鬧鈴亦不會鳴響。
把的(模式選換)及所有按鈕操作皆會無效。

< 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操作時 >

當蓄電池中的電量由於光動能電池照不到光線而降低,本錶的充電不足警告 功能便會啟動。若在此狀況下繼續使用,本錶會因電量不足完全停止運作。 若發生此現象,請在亮光下為本錶充電直至本錶恢復正常時間顯示(即以 1 秒為間隔轉動)為止。
注意︰
手錶因電量不足而停止運作,其時間亦會變得不 準確。注意必須為手錶重新設定時間。
若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即使暴露在亮光之下 本錶也需要最少30分才可恢復正常時間顯示。 請繼續進行充電直至秒針開始轉動為止。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290
291

< 過度充電防止功能 >

蓄點出的電量一旦充足,過度充電防止功能便會啟動防止充電過度。

< 節電功能 >

在時間 / 日曆模式(TME 模式)下及把的在原位或位置 1 上時,若因光動能 電池無法照到光線而停止發電連續超過 30 分鐘以上,秒針會在到達 12:00 的
位置上時停止轉動及啟動節電功能以降低手錶的 耗電量。秒針雖停止轉動,但 24 小時針、時針 及分針仍會正常持續計時。此外,日曆也會照常 與24小時針及時針連動。
注意︰
在蓄電池電量充足及充電過度防止功能啟動時,即使因光動能電池無法照到 光線而停止發電,節電功能亦不會啟動。與此相似,當蓄電池暴露在強光之 下,電量暫時充滿時,節電功能也會無法啟動。
在節電功能啟動時,若把的在位置 1(日曆調整位置)上,轉動把的可調整日 曆。
若鬧鈴的設定為 ON(啟動),本錶會在到達鬧鈴時間時發出鳴響。
節電功能啟動所需的時間依手錶的型號而異。
節電功能的解除
1. 光動能電池一旦照到光線開始發電,節電功能即會被解除及秒針以1秒間隔
轉動。
2. 當改變把的位置(由原位變為位置 1 或位置 2)或轉動在原位上把的改變模
式(秒錶或鬧鈴模式)時,節電功能亦會被解除。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292
293
< 務請經常為本錶充電 >
注意若平日穿著長袖衣服,因衣袖的遮擋無法受到光線的照射,本錶容易陷 入充電不足的狀態。
注意即使在不戴手錶時,亦請盡可能將其放置在光亮的地方充電以確保手錶
的正常運作。
注意︰充電注意事項
因高溫會導致本錶發生故障,請避免在高溫(約 60℃以上)下充電。
例︰在靠近白熾燈、鹵素燈或其他容易產生高溫的光源下或在汽車的儀表板 上等易於產生高溫的地方充電。
在白熾燈下充電時,必須保持 50 公分以上的距離以免使本錶的溫度過高。
6.

使用注意事項

根據手錶的型號(字盤的顏色等),充電時間會有差異。以下的充電時間只是 參考值。 * 以下的充電時間是指連續手錶連續暴露在光線下的時間。
5.

參考充電時間

照度
(lx)
在日光燈(30 瓦)下,間隔 60至70公分
在日光燈(30 瓦)下,間隔 20 公分
充電時間
電量充足時間︰是指手錶由停止狀態至電量充足為止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1 日耗電量充電時間︰是指秒針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1 日所需電量的充電時間。
從停止狀態到 以1秒間隔轉 動的充電時間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0
在普通辦公室內
室外、陰天
室外、夏季及在陽光的直接照射下
4小時
2小時
40 分鐘
12 分鐘
3分鐘
100 小時
45 小時
15 小時
4小時30分鐘
1小時30分鐘
---
---
150 小時
45 小時
9小時
電量充 足時間
1日耗 電量充 電時間
環境
294
295
7.

蓄電池的更換

本錶具備時間 / 日曆、秒錶、鬧鈴 1 及鬧鈴 2 四種模式。各模式可通過轉動把 的進行選換。模式針用以表示目前的模式。
8.

模式(顯示功能)的選換

因本錶的蓄電池可重復充電使用,其與普通銀電池不同,無需定期更換。
AL-2
鬧鈴2模式
TME
時間 / 日曆模式
AL-1
鬧鈴1模式
CHR
秒錶 /0 位調整模式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7
296
297
9.

指針的0位確認及調整

各指針的 0 位(基準位置)︰
    24 小時針︰ 24:00  時針及分針︰ 00:00  秒針︰ 00 秒  功能針︰ 0 位(12:00 位置) 若指針不在上述基準位置上時,請進行“0 位的調整”操作。
[
0 位的調整
]
功能針的 0 位調整︰
1. 將模式針設在秒錶模式 [CHR] 位置上後,再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進入功能針
調整狀態。 (1) 按 (A) 鈕使功能針對準日期變換之後最初的 0 位(12:00 位置)上。
每按 (A) 鈕一次,功能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
進。
功能針轉動 4 周,日期會前進 1 日。
在使用本錶前,請依照下述步驟檢查本錶各功能的運作是否正常。
0 位︰這是各指針的基準位置。本錶各功能會根據此基準位置進行正常運 作。
[
0 位的確認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 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使手錶進入 0 位調整 模式。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秒針及 功能針會迅速移動。檢查各指針是否停留 0位。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1
298
299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可使各指針連續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
動,請向右或向左轉動把的 1 周即可。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 動,其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注意︰ • 將把的按回原位後,請進入時間 / 日曆(TME)模式,重新調整時間 及日期。此外,在使用手錶前,也請進行其他模式中的複位操作。
注意︰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4 周)及日期 前進 1 日。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及秒針的 0 位調整
1. 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置上後,在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 (1) 按 (A) 鈕將秒針調至 0 位。
每按 (A) 鈕一次,秒針會向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秒針連續向前進。 (2) 轉動把的將 24 小時針調至 24:00 位置,及將時針與分針調至 0 位(12:00 位)。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前轉動(順 時針)。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後轉動(逆 時針)。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300
301
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轉至時間 / 日曆 [TME] 模式位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時間設定位置),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時,秒針會迅速轉動至 0 秒位置及停止。
注意︰
若秒針無法停止在 0 秒的位置上,請重新設定“0 位調整模式”中的基準 位置。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時若日期正在轉換,日期會一旦暫停轉換,等 秒針 快速到達 0 位後,再會完成其餘的轉換。
10.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
時間的設定
]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302
303
[
日期的設定
]
由於本錶的日曆是一個有 31 日的日曆。因此凡遇少於 31 日的月份,用戶需自 行手動轉動把的,調整月未及月初的日期。
3. 轉動把的設定時間。 (1)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 (2)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各指針會快速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請向左或右轉動把的1 周即可。注意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其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在調整時間時,即使指針經過 12:00AM,日期亦不會轉變。有關調整日 期的詳情,請參閱“日期的設定”中的說明。
4. 請根據電話或其他報時服務的報時信號將把的按回原位。
, ,
304
305
[
日期不在日曆窗中央時
]
當受到強烈撞擊或由於其他原因,日期偏離日曆窗的中央時,請使用秒錶模式 將日期調到日曆窗的中央。
1. 轉動把的選設秒錶 [CHR] 模式。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
3. 按 (A) 鈕微調功能針及日期的位置。
按 (A) 鈕數次將日期調至日曆窗的中央。
設定日期後,按 A 鈕數次直至功能針到達 0 位(即 12:00 位置)。
4. 調整完畢後,必須將把的按回原位。
1. 轉動把的選設時間 / 日曆 [TME] 模式。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日期調整位置)。
3.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調整日期。 (1) 向左轉動把的會使功能針轉動 4 周及向前調整日期 1 日。  日期每次只可調整 1日。即使連續轉動把的,日期亦不會連續變換。 若要調數日的日期,請逐日調整,確認一日的轉換完畢後,再調整下一 日,直至到達所要的日期為止。
4. 調整日期,必須將把的按回原位。
306
307
[
秒錶指針的說明
]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模式 [CHR] 位置時,秒針及功能針會迅速移至 0 位(12:00 位置)。此表示本錶進入秒錶模式。
秒針︰此針會變為秒錶的秒針。
· 在0秒的位置上時,秒針先會迅速轉動一周,然後再會以 1 秒為單位進行
秒錶測時。
功能針︰此針會用以表示秒錶的分數或 1/20 秒數。
· 功能針會以 1 分鐘為單位表示秒錶的分數。
· 在秒錶停止測時時按 (B) 鈕,在按住 (B) 鈕時功能針會表示 1/20 秒。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
· 由時間 / 日曆模式進入秒錶模式時,以上指針會繼續表示現在時間。
· 由鬧鈴模式進入秒錶模式時,以上指針會繼續表示鬧鈴時間。
本秒錶可以 1/20 秒為單位進行 59 分 59.95 秒的計時。其後秒錶會自動返回 0 秒。
11.

秒錶的使用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308
309
除鬧鈴的響音以外,鬧鈴 1 與鬧鈴 2 的設定及操作步驟完全相同。 本錶的鬧鈴功能根據 24 小時進行設定。鬧鈴設定後,每日到達設定時間時, 鬧鈴便會發出 15 秒的鳴響。
12.

鬧鈴1及鬧鈴2的使用

[
秒錶的測時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置上。
2. 按 (A) 鈕可開始及停止秒錶測時。每次按 A 鈕本錶都會發出一聲確認響音。
3. 當秒錶停止測時時,按住 (A) 鈕可使秒錶的秒針及分針返回 0 位(12:00 位 置)。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7
310
311
請確認 24 小時針,正確設定鬧鈴時間的上午及下午。
4. 鬧鈴時間設定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
鬧鈴的 ON 及 OFF
]
在鬧鈴模式中,將把的拉至位置 1 或位置 2 後,按 (A) 鈕便可交替選設鬧鈴的 ON 或 OFF 。
[
試聽鬧鈴鳴響
]
在鬧鈴模式中,當把的在其原位上時,按住 (A) 鈕便可使鬧鈴發出鳴響
鬆開
(A) 鈕,鳴響便會停止。
[
停止鬧鈴鳴響
]
鬧鈴鳴響後,按 (A) 或 (B) 鈕可停止鳴響。
[
鬧鈴時間的設定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鬧鈴 1 [AL-1] 或鬧鈴 2 [AL-2] 模式的位置上。
秒針︰此時秒針會迅速移動至 ON(42 秒)或 OFF(38 秒)的位置上。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移至目前設定的鬧鈴時間上。
功能針︰停在 0 位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鬧鈴設定位置)。
鬧鈴會自動開啟(ON)。
3. 轉動把的設定鬧鈴時間。 (1)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 針。 (2)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 針。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指針會快速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向左或右轉動把的 1 周即可。注意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指 針在轉動 12 小時後會自動停止。
312
313
13.

系統複位

[
系統複位的操作步驟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0 位調整模式)。
除模式針外,各指針會移至及停留在各自在本錶內所記憶的 0 位。(若某指 針的 0 位偏離,該指針所停的位置也會偏離 12:00。)
3. 同時按 (A) 及 (B) 鈕,然後鬆開。
由於受靜電影響、強烈撞擊等,本錶有可能無法正確運作。凡遇此發生
如下所述為本錶進行系統復位及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在系統複位操作後若不 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各指針的基準點會不準確,即使重新設定時間,本 錶亦無法準確計時。此外,不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也會導致鬧鈴及秒錶無 法準確運作。
在進行系統複位時,請確認手錶的電量必須充足及秒針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若在電量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系統複位,手錶可能無法正確運作或系統複位後 停止運作。
A
L
-
2
A
L
-
1
A
L
-
1
C
H
R
T
M
E
T
M
E
C
H
R
A
L
-
2
24
18126
.0
.8 .2
.4.6
1
314
315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可使各指針連續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請向右或向左轉動把的 1 周即可。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其 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3.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
4. 按 (A) 鈕使功能針對準日期變換之後最初的 0 位(12:00 位置)上。
每按 (A) 鈕一次,功能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 進。
功能針轉動 4 周,日期會前進 1 日。
注意︰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4 周)及日期 前進 1 日。
5. 將把的按回原位後,請進入時間 / 日曆模式,重新調整現在的時間及日期。 此外,在使用手錶前,也請進行其他模式中的複位操作。
接著本錶會發出一聲確認響音。各指針依照功能針、24 小時針、時針、分
針及秒針的順序進行一番示範作動,表示復位操作已完畢。 系統複位的操作就此完畢。請接著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 注意︰ • 系統複位之後,直至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完畢為止,請不要將把的按回 原位。
[
系統複位後的基準位置校準操作
]
1. 按 (A) 鈕將秒針調至 0 位(12:00 位置)。
每按 (A) 鈕一次,秒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會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
2. 轉動把的將 24 小時針調至 24:00 位置,並將時針及分針調至 0 位(12:00 位
置)。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前轉動(順時
針)。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後轉動(逆時
針)。
316
317
14.

注意事項

為了保証手表在設計的限度內使用,請先查對你手表表面和表殼上標示的防水等 級并參考下表。
指示
字盤
表殼(底蓋)
規格
WATER RESIST
(防水能力)或無指示
WR 50 或 WATER
RESIST 50
WR 100/200 或
WATER RESIST 100/200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5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10bar/
20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防水能力達 3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5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10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20 個大氣壓
行不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用途舉例
不行
不行
行 行
行 行
水上運動
(赤身潛水)
戴水下呼吸器潛水
(戴空氣罐)
表鈕或上弦處(表 的)
弄濕時的做法
輕微沾水(洗臉、 雨水、濺濕等)
中等程度沾水(沖涼、 廚房什務、游泳等)
注意:防水能力
防水手表有多種類型,如下表所示。
“bar”大約等於 1 個大氣壓
* WATER RESIST(ANT) xx bar 亦會以W.R. xx bar 表示。
318
319
注意:時刻保持手表清潔。
表殼底蓋或表帶的縫隙中最易積結灰塵和污垢。積結的灰塵和污垢容易產生 腐蝕作用及弄髒衣服。宜不時清理手表。
清理手表
用軟布抹除表殼和表面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用干的軟布抹除皮質表帶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金屬、塑料、或橡皮表帶可用浴皂和水洗刷。用軟刷刷除金屬帶縫隙中的灰
塵和污垢。如果手表不是防水的,應送去表店清理。
注意:要避免使用一些溶劑(如油漆稀釋劑、汽油等、來清潔手表),因這些 溶劑很容易損傷飾面。
日常使用防水能力(至 3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輕微沾水。比如戴著手 表洗瞼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浸入水中使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5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中等程度的沾水。 比如戴著手表游泳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赤身潛水時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10/20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於赤身潛水時﹐但不 能作戴著水下呼吸器或以氦氣的浸透式潛水時用。
注意
手濕或表濕時都不宜操作表鈕或上弦處(表的)。不然,很容易讓水滲入表 內而影響防水功能。
曾於海水中用過手表,以清水沖洗再用干布抹干。
如果有水進入表內,或表面內層有霧氣而整天不散,就要立刻將表送去表店
或星辰服務中心修理。如果任由水氣留在表內不理,會使機件腐蝕。
如果有海水進入表內,則宜將手表用盒子或塑料袋包好立刻送去修理。不然 表內的壓力會逐漸增大,可能使一些零件脫落(表面、表鈕、按鈕等)。
320
321
勿讓手表受到強烈振動,例如掉在堅硬的地板上等。
避免在可能有化學或腐蝕性氣體彌漫的環境中使用手表。
如果手表接觸到化學溶劑,如︰油漆稀釋劑和汽油,或含有這類溶劑的物質 等就會引起手表變色、熔化、碎裂等情況。如果手表接觸到溫度計內用的 水銀,則表殼、表帶或其他零件都會變色。
注意:使用環境
要依使用手冊中規定的使用溫度範圍使用手表。 如在超出使用手冊中規定的溫度範圍中使用手表,會容易使手表功能退化, 甚至使手表停頓。
勿在高溫的環境中,例如:蒸氣浴室中使用手表。 因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手表易引起皮膚燙傷。
勿讓手表留在高溫環境中,例如:汽車上的雜物箱或儀表板上面。不然,手 表很容易變壞,比如使塑料零件變形等。
勿讓手表放在靠近磁鐵處。 如果把手表貼近磁性保健用品,如:磁性項練﹐或電冰箱的磁性門閂,或手 袋的磁性扣,或移動電話的聽筒旁放置,都會使手表計時失準。如遇此情況 應把手表搬離磁鐵位并重新校正時間。
勿把手表放在靠近產生靜電的家電位置。 如果把手表放在強靜電場環境中,例如:在電視熒光屏輻射出來的靜電場中 則易使手表計時失準。
322
323
連續運作時間︰
· 不充電由電量充足至運作停止︰
約 1 年(在黑暗中節電功能啟動的狀態下) 約 6 個月(節電功能每日啟動 7.5 小時的狀態下)
* 連續運作時間根據鬧鈴及秒錶功能的使用狀態而異
由秒針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動至運作停止︰約 4 日
電池︰蓄電池
* 規格若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型號︰ E86*
品名︰指針光動能手錶
精確度︰每月在± 15 秒以內(在常溫+ 5℃至+ 35℃間使用時)
工作溫度範圍︰- 10℃至+ 60℃
顯示功能︰
時間︰ 24 小時、時、分、秒 日曆︰以日期轉動盤表示
其他功能︰
節電功能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 秒錶功能(60 分鐘測時、 1/20 秒單位) 鬧鈴 1(24 小時時制、鬧鈴試聽、鬧鈴 ON/OFF) 鬧鈴 2(24 小時時制、鬧鈴試聽、鬧鈴 ON/OFF)
15.

規格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