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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1. 產品特長
2. 使用前須知
3. 部位名稱
4. 光動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 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操作時
• 過度充電防止功能
• 節電功能
5. 參考充電時間
6. 使用注意事項
• 充電注意事項
7. 蓄電池的更換
8. 模式(顯示功能)的選換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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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指針的 0 位確認及調整
• 0 位的確認
• 0 位的調整
10.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 時間的設定
• 日期的設定
• 日期不在日曆窗中央時
11. 秒錶的使用
12. 鬧鈴 1 及鬧鈴 2 的使用
13. 系統複位
14.
注意事項
15. 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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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306
309
312
316
322

280
281
1.
產品特長
☆節電功能︰
在時間 / 日曆模式(TME 模式)下,當因光動能電池受到遮擋而無法照到光線
而停止發電時,秒針會在 12:00 的位置上停止,僅時針及分針會轉動以節省耗
電。光動能電池一旦照到光線,秒針會迅速轉至目前的秒數並以 1 秒為單位
轉動。因各手錶型號而異,節電功能會在手錶無法照到光線 30 分鐘以上及秒
針到達 12:00 位置時啟動。
< 有效使用本錶 >
有效使用本錶的根本,在於在手錶完全停止之前必須為其充電。由於無充電
過量的危險(設有過量充電防止功能),本公司建議用戶應每日為本錶充電。
本錶是一個使用光動能運作的手錶。在手錶玻璃下設有一個光動電池,可將
光能轉變為電能。本錶設有多個實用功能包括 24 小時時制的每日鬧鈴功能及
可以 1/20 秒為單位進行 59 分 59.95 秒計時的秒錶功能。
2.
使用前須知
本錶是一個使用光動能運作的手錶。在使用前必須把本錶放置在光線下,
將電充足後才可使用。
本錶設有一個蓄電池儲蓄電能。此電池不含水銀及其他有毒物質,是一個乾
淨的能源電池。電量一旦充滿,即使不再次充電,本錶最長可持續運作約 1
年之久(在節電功能作動的狀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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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名稱
⑧
把的
(A) 鈕
(B) 鈕
把的位置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原位
位置 1
位置 2
時間/日曆
選換模式
調整日曆
調整時間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無用
秒錶
選換模式
0 位檢查 / 調整(功能針)
功能針的 0 位調整
秒針的 0 位調整
停止時調出 1/20 秒
無用
無用
0 位檢驗 / 調整(秒針、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
開始 / 停止、複位
(連續按住 2 秒以上)
鬧鈴 2
選換模式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無用
無用
無用
調整鬧鈴時間(包括
ON/OFF 的選設)
試聽鬧鈴鳴響(連續
按住 2 秒以上)
鬧鈴 1
選換模式
鬧鈴的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選設 ON/OFF 設定
無用
無用
無用
調整鬧鈴時間(包括
ON/OFF 的選設)
試聽鬧鈴鳴響(連續
按住 2 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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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光動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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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6
.0
.8 .2
.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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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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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手錶充電不足時,下述功能便會啟動提示用戶電量的不足。
當光動能電池連續 30 分
鐘以上無法照到光線而
停止發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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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
當蓄電池中的電量由於光動能電池照不到光線而降低時,秒針會由 1 秒為間
隔變為以 2 秒為間隔轉動(這就是充電不足警告功能)。雖本錶仍會繼續準確
計時,但其會在秒針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動後約 4 日內停止轉動。
若發生此現象,請在亮光下為本錶充電直至秒針恢復以 1 秒為間隔轉動為
止。
注意︰
• 在秒錶、鬧鈴 1 或鬧鈴 2 的模式下,手錶的顯示會
自動變為一般時間顯示,並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
動。
但注意此時模式針仍會停留在原模式上。當充足電
量及充電不足警告被解除後,手錶又會返回原模
式。
• 在秒錶模式下,秒錶計時會停止操作。即使計時正
在進行中,秒錶亦會返回零位。
• 即使開啟鬧鈴功能,鬧鈴亦不會鳴響。
• 把的(模式選換)及所有按鈕操作皆會無效。
< 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操作時 >
當蓄電池中的電量由於光動能電池照不到光線而降低,本錶的充電不足警告
功能便會啟動。若在此狀況下繼續使用,本錶會因電量不足完全停止運作。
若發生此現象,請在亮光下為本錶充電直至本錶恢復正常時間顯示(即以 1
秒為間隔轉動)為止。
注意︰
• 手錶因電量不足而停止運作,其時間亦會變得不
準確。注意必須為手錶重新設定時間。
• 若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即使暴露在亮光之下
本錶也需要最少30分才可恢復正常時間顯示。
請繼續進行充電直至秒針開始轉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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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度充電防止功能 >
蓄點出的電量一旦充足,過度充電防止功能便會啟動防止充電過度。
< 節電功能 >
在時間 / 日曆模式(TME 模式)下及把的在原位或位置 1 上時,若因光動能
電池無法照到光線而停止發電連續超過 30 分鐘以上,秒針會在到達 12:00 的
位置上時停止轉動及啟動節電功能以降低手錶的
耗電量。秒針雖停止轉動,但 24 小時針、時針
及分針仍會正常持續計時。此外,日曆也會照常
與24小時針及時針連動。
注意︰
• 在蓄電池電量充足及充電過度防止功能啟動時,即使因光動能電池無法照到
光線而停止發電,節電功能亦不會啟動。與此相似,當蓄電池暴露在強光之
下,電量暫時充滿時,節電功能也會無法啟動。
• 在節電功能啟動時,若把的在位置 1(日曆調整位置)上,轉動把的可調整日
曆。
• 若鬧鈴的設定為 ON(啟動),本錶會在到達鬧鈴時間時發出鳴響。
• 節電功能啟動所需的時間依手錶的型號而異。
節電功能的解除
1. 光動能電池一旦照到光線開始發電,節電功能即會被解除及秒針以1秒間隔
轉動。
2. 當改變把的位置(由原位變為位置 1 或位置 2)或轉動在原位上把的改變模
式(秒錶或鬧鈴模式)時,節電功能亦會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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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務請經常為本錶充電 >
注意若平日穿著長袖衣服,因衣袖的遮擋無法受到光線的照射,本錶容易陷
入充電不足的狀態。
• 注意即使在不戴手錶時,亦請盡可能將其放置在光亮的地方充電以確保手錶
的正常運作。
注意︰充電注意事項
• 因高溫會導致本錶發生故障,請避免在高溫(約 60℃以上)下充電。
例︰在靠近白熾燈、鹵素燈或其他容易產生高溫的光源下或在汽車的儀表板
上等易於產生高溫的地方充電。
• 在白熾燈下充電時,必須保持 50 公分以上的距離以免使本錶的溫度過高。
6.
使用注意事項
根據手錶的型號(字盤的顏色等),充電時間會有差異。以下的充電時間只是
參考值。
* 以下的充電時間是指連續手錶連續暴露在光線下的時間。
5.
參考充電時間
照度
(lx)
在日光燈(30 瓦)下,間隔
60至70公分
在日光燈(30 瓦)下,間隔
20 公分
充電時間
電量充足時間︰是指手錶由停止狀態至電量充足為止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1 日耗電量充電時間︰是指秒針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1 日所需電量的充電時間。
從停止狀態到
以1秒間隔轉
動的充電時間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0
在普通辦公室內
室外、陰天
室外、夏季及在陽光的直接照射下
4小時
2小時
40 分鐘
12 分鐘
3分鐘
100 小時
45 小時
15 小時
4小時30分鐘
1小時30分鐘
---
---
150 小時
45 小時
9小時
電量充
足時間
1日耗
電量充
電時間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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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7.
蓄電池的更換
本錶具備時間 / 日曆、秒錶、鬧鈴 1 及鬧鈴 2 四種模式。各模式可通過轉動把
的進行選換。模式針用以表示目前的模式。
8.
模式(顯示功能)的選換
因本錶的蓄電池可重復充電使用,其與普通銀電池不同,無需定期更換。
AL-2
鬧鈴2模式
TME
時間 / 日曆模式
AL-1
鬧鈴1模式
CHR
秒錶 /0 位調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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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指針的0位確認及調整
各指針的 0 位(基準位置)︰
24 小時針︰ 24:00
時針及分針︰ 00:00
秒針︰ 00 秒
功能針︰ 0 位(12:00 位置)
若指針不在上述基準位置上時,請進行“0 位的調整”操作。
[
0 位的調整
]
功能針的 0 位調整︰
1. 將模式針設在秒錶模式 [CHR] 位置上後,再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進入功能針
調整狀態。
(1) 按 (A) 鈕使功能針對準日期變換之後最初的 0 位(12:00 位置)上。
• 每按 (A) 鈕一次,功能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
進。
• 功能針轉動 4 周,日期會前進 1 日。
在使用本錶前,請依照下述步驟檢查本錶各功能的運作是否正常。
0 位︰這是各指針的基準位置。本錶各功能會根據此基準位置進行正常運
作。
[
0 位的確認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
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使手錶進入 0 位調整
模式。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秒針及
功能針會迅速移動。檢查各指針是否停留
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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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可使各指針連續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
動,請向右或向左轉動把的 1 周即可。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
動,其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注意︰ • 將把的按回原位後,請進入時間 / 日曆(TME)模式,重新調整時間
及日期。此外,在使用手錶前,也請進行其他模式中的複位操作。
注意︰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4 周)及日期
前進 1 日。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及秒針的 0 位調整
1. 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置上後,在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
(1) 按 (A) 鈕將秒針調至 0 位。
• 每按 (A) 鈕一次,秒針會向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秒針連續向前進。
(2) 轉動把的將 24 小時針調至 24:00 位置,及將時針與分針調至 0 位(12:00
位)。
•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前轉動(順
時針)。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後轉動(逆
時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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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轉動把的將模式指針轉至時間 / 日曆 [TME] 模式位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時間設定位置),
•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時,秒針會迅速轉動至 0 秒位置及停止。
注意︰
• 若秒針無法停止在 0 秒的位置上,請重新設定“0 位調整模式”中的基準
位置。
•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 時若日期正在轉換,日期會一旦暫停轉換,等 秒針
快速到達 0 位後,再會完成其餘的轉換。
10.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
時間的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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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的設定
]
由於本錶的日曆是一個有 31 日的日曆。因此凡遇少於 31 日的月份,用戶需自
行手動轉動把的,調整月未及月初的日期。
3. 轉動把的設定時間。
(1)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
(2)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
•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各指針會快速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請向左或右轉動把的1 周即可。注意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其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 在調整時間時,即使指針經過 12:00AM,日期亦不會轉變。有關調整日
期的詳情,請參閱“日期的設定”中的說明。
4. 請根據電話或其他報時服務的報時信號將把的按回原位。
,
,

304
305
[
日期不在日曆窗中央時
]
當受到強烈撞擊或由於其他原因,日期偏離日曆窗的中央時,請使用秒錶模式
將日期調到日曆窗的中央。
1. 轉動把的選設秒錶 [CHR] 模式。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
3. 按 (A) 鈕微調功能針及日期的位置。
• 按 (A) 鈕數次將日期調至日曆窗的中央。
• 設定日期後,按 A 鈕數次直至功能針到達 0 位(即 12:00 位置)。
4. 調整完畢後,必須將把的按回原位。
1. 轉動把的選設時間 / 日曆 [TME] 模式。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日期調整位置)。
3.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調整日期。
(1) 向左轉動把的會使功能針轉動 4 周及向前調整日期 1 日。
• 日期每次只可調整 1日。即使連續轉動把的,日期亦不會連續變換。
若要調數日的日期,請逐日調整,確認一日的轉換完畢後,再調整下一
日,直至到達所要的日期為止。
4. 調整日期,必須將把的按回原位。

306
307
[
秒錶指針的說明
]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模式 [CHR] 位置時,秒針及功能針會迅速移至 0
位(12:00 位置)。此表示本錶進入秒錶模式。
• 秒針︰此針會變為秒錶的秒針。
· 在0秒的位置上時,秒針先會迅速轉動一周,然後再會以 1 秒為單位進行
秒錶測時。
• 功能針︰此針會用以表示秒錶的分數或 1/20 秒數。
· 功能針會以 1 分鐘為單位表示秒錶的分數。
· 在秒錶停止測時時按 (B) 鈕,在按住 (B) 鈕時功能針會表示 1/20 秒。
•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
· 由時間 / 日曆模式進入秒錶模式時,以上指針會繼續表示現在時間。
· 由鬧鈴模式進入秒錶模式時,以上指針會繼續表示鬧鈴時間。
本秒錶可以 1/20 秒為單位進行 59 分 59.95 秒的計時。其後秒錶會自動返回 0
秒。
11.
秒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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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鬧鈴的響音以外,鬧鈴 1 與鬧鈴 2 的設定及操作步驟完全相同。
本錶的鬧鈴功能根據 24 小時進行設定。鬧鈴設定後,每日到達設定時間時,
鬧鈴便會發出 15 秒的鳴響。
12.
鬧鈴1及鬧鈴2的使用
[
秒錶的測時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位置上。
2. 按 (A) 鈕可開始及停止秒錶測時。每次按 A 鈕本錶都會發出一聲確認響音。
3. 當秒錶停止測時時,按住 (A) 鈕可使秒錶的秒針及分針返回 0 位(12:00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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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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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確認 24 小時針,正確設定鬧鈴時間的上午及下午。
4. 鬧鈴時間設定完畢後,請將把的按回原位。
[
鬧鈴的 ON 及 OFF
]
在鬧鈴模式中,將把的拉至位置 1 或位置 2 後,按 (A) 鈕便可交替選設鬧鈴的
ON 或 OFF 。
[
試聽鬧鈴鳴響
]
在鬧鈴模式中,當把的在其原位上時,按住 (A) 鈕便可使鬧鈴發出鳴響
。鬆開
(A) 鈕,鳴響便會停止。
[
停止鬧鈴鳴響
]
鬧鈴鳴響後,按 (A) 或 (B) 鈕可停止鳴響。
[
鬧鈴時間的設定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鬧鈴 1 [AL-1] 或鬧鈴 2 [AL-2] 模式的位置上。
• 秒針︰此時秒針會迅速移動至 ON(42 秒)或 OFF(38 秒)的位置上。
• 24 小時針、時針、分針︰移至目前設定的鬧鈴時間上。
• 功能針︰停在 0 位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鬧鈴設定位置)。
• 鬧鈴會自動開啟(ON)。
3. 轉動把的設定鬧鈴時間。
(1)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 針。
(2)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逆時針轉動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 針。
•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指針會快速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請
向左或右轉動把的 1 周即可。注意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指
針在轉動 12 小時後會自動停止。

312
313
13.
系統複位
[
系統複位的操作步驟
]
1. 轉動把的將模式針設在秒錶 [CHR] 模式的位置上。
2.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2(0 位調整模式)。
• 除模式針外,各指針會移至及停留在各自在本錶內所記憶的 0 位。(若某指
針的 0 位偏離,該指針所停的位置也會偏離 12:00。)
3. 同時按 (A) 及 (B) 鈕,然後鬆開。
• 由於受靜電影響、強烈撞擊等,本錶有可能無法正確運作。凡遇此發生
,請
如下所述為本錶進行系統復位及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在系統複位操作後若不
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各指針的基準點會不準確,即使重新設定時間,本
錶亦無法準確計時。此外,不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也會導致鬧鈴及秒錶無
法準確運作。
• 在進行系統複位時,請確認手錶的電量必須充足及秒針以 1 秒為間隔轉動。
若在電量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系統複位,手錶可能無法正確運作或系統複位後
停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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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315
• 連續轉動把的 2 周以上可使各指針連續轉動。若要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
請向右或向左轉動把的 1 周即可。若您無法手動停止指針的連續轉動,其
會在轉動 12 小時後自動停止。
3. 將把的拉出至位置 1 。
4. 按 (A) 鈕使功能針對準日期變換之後最初的 0 位(12:00 位置)上。
• 每按 (A) 鈕一次,功能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 進。
• 功能針轉動 4 周,日期會前進 1 日。
注意︰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4 周)及日期
前進 1 日。
5. 將把的按回原位後,請進入時間 / 日曆模式,重新調整現在的時間及日期。
此外,在使用手錶前,也請進行其他模式中的複位操作。
• 接著本錶會發出一聲確認響音。各指針依照功能針、24 小時針、時針、分
針及秒針的順序進行一番示範作動,表示復位操作已完畢。
系統複位的操作就此完畢。請接著進行基準位置校準操作。
注意︰ • 系統複位之後,直至基準位置校準操作完畢為止,請不要將把的按回
原位。
[
系統複位後的基準位置校準操作
]
1. 按 (A) 鈕將秒針調至 0 位(12:00 位置)。
• 每按 (A) 鈕一次,秒針會前進 1 秒。按住 (A) 鈕會使功能針連續向前轉動。
2. 轉動把的將 24 小時針調至 24:00 位置,並將時針及分針調至 0 位(12:00 位
置)。
• 向右(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前轉動(順時
針)。
• 向左(逆時針)轉動把的 1 周可使 24 小時針、時針及分針向後轉動(逆時
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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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14.
注意事項
為了保証手表在設計的限度內使用,請先查對你手表表面和表殼上標示的防水等
級并參考下表。
指示
字盤
表殼(底蓋)
規格
WATER RESIST
(防水能力)或無指示
WR 50 或 WATER
RESIST 50
WR 100/200 或
WATER RESIST 100/200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5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10bar/
20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防水能力達
3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5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10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20 個大氣壓
行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用途舉例
不行
行
不行
行
行
行
行
水上運動
(赤身潛水)
戴水下呼吸器潛水
(戴空氣罐)
表鈕或上弦處(表 的)
弄濕時的做法
輕微沾水(洗臉、
雨水、濺濕等)
中等程度沾水(沖涼、
廚房什務、游泳等)
注意:防水能力
防水手表有多種類型,如下表所示。
“bar”大約等於 1 個大氣壓
* WATER RESIST(ANT) xx bar 亦會以W.R. xx bar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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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時刻保持手表清潔。
• 表殼底蓋或表帶的縫隙中最易積結灰塵和污垢。積結的灰塵和污垢容易產生
腐蝕作用及弄髒衣服。宜不時清理手表。
清理手表
• 用軟布抹除表殼和表面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 用干的軟布抹除皮質表帶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 金屬、塑料、或橡皮表帶可用浴皂和水洗刷。用軟刷刷除金屬帶縫隙中的灰
塵和污垢。如果手表不是防水的,應送去表店清理。
注意:要避免使用一些溶劑(如油漆稀釋劑、汽油等、來清潔手表),因這些
溶劑很容易損傷飾面。
• 日常使用防水能力(至 3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輕微沾水。比如戴著手
表洗瞼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浸入水中使用。
•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5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中等程度的沾水。
比如戴著手表游泳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赤身潛水時用。
•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10/20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於赤身潛水時﹐但不
能作戴著水下呼吸器或以氦氣的浸透式潛水時用。
注意
• 手濕或表濕時都不宜操作表鈕或上弦處(表的)。不然,很容易讓水滲入表
內而影響防水功能。
• 曾於海水中用過手表,以清水沖洗再用干布抹干。
• 如果有水進入表內,或表面內層有霧氣而整天不散,就要立刻將表送去表店
或星辰服務中心修理。如果任由水氣留在表內不理,會使機件腐蝕。
• 如果有海水進入表內,則宜將手表用盒子或塑料袋包好立刻送去修理。不然
表內的壓力會逐漸增大,可能使一些零件脫落(表面、表鈕、按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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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讓手表受到強烈振動,例如掉在堅硬的地板上等。
• 避免在可能有化學或腐蝕性氣體彌漫的環境中使用手表。
如果手表接觸到化學溶劑,如︰油漆稀釋劑和汽油,或含有這類溶劑的物質
等,就會引起手表變色、熔化、碎裂等情況。如果手表接觸到溫度計內用的
水銀,則表殼、表帶或其他零件都會變色。
注意:使用環境
• 要依使用手冊中規定的使用溫度範圍使用手表。
如在超出使用手冊中規定的溫度範圍中使用手表,會容易使手表功能退化,
甚至使手表停頓。
• 勿在高溫的環境中,例如:蒸氣浴室中使用手表。
因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手表易引起皮膚燙傷。
• 勿讓手表留在高溫環境中,例如:汽車上的雜物箱或儀表板上面。不然,手
表很容易變壞,比如使塑料零件變形等。
• 勿讓手表放在靠近磁鐵處。
如果把手表貼近磁性保健用品,如:磁性項練﹐或電冰箱的磁性門閂,或手
袋的磁性扣,或移動電話的聽筒旁放置,都會使手表計時失準。如遇此情況
應把手表搬離磁鐵位并重新校正時間。
• 勿把手表放在靠近產生靜電的家電位置。
如果把手表放在強靜電場環境中,例如:在電視熒光屏輻射出來的靜電場中
則易使手表計時失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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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續運作時間︰
· 不充電由電量充足至運作停止︰
約 1 年(在黑暗中節電功能啟動的狀態下)
約 6 個月(節電功能每日啟動 7.5 小時的狀態下)
* 連續運作時間根據鬧鈴及秒錶功能的使用狀態而異
。
由秒針開始以 2 秒為間隔轉動至運作停止︰約 4 日
• 電池︰蓄電池
* 規格若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 型號︰ E86*
• 品名︰指針光動能手錶
• 精確度︰每月在± 15 秒以內(在常溫+ 5℃至+ 35℃間使用時)
• 工作溫度範圍︰- 10℃至+ 60℃
• 顯示功能︰
時間︰ 24 小時、時、分、秒
日曆︰以日期轉動盤表示
• 其他功能︰
節電功能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
秒錶功能(60 分鐘測時、 1/20 秒單位)
鬧鈴 1(24 小時時制、鬧鈴試聽、鬧鈴 ON/OFF)
鬧鈴 2(24 小時時制、鬧鈴試聽、鬧鈴 ON/OFF)
15.
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