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bra ET1 ET1 企業平板電腦 法規指南 (zh-TW) [zh]

ET1
企業平板電腦
法規指南

法規資訊

所有 Zebra 的裝置在設計上都符合其銷售地區的規定和規章,並依規定標 識。
您可以在下列網站取得當地語言的翻譯:http://www.zebra.com/support. 未經 Zebra 明確認可,對 Zebra 設備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的使用者,可能
失去操作本設備的權利。
注意
公告最高作業溫度:攝氏 50 度。
請勿使用未經 Zebra 核准,以及未經 UL 認證的配件、 電池組與電池充電器。
行動資料終端或電池潮濕時,請勿充電。連接外接電源 時,所有元件都必須保持乾燥。

包含 GPS UL 認證產品。

本產品之全球定位系統 (GPS) 硬體、操作軟體或其他部分未經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UL) 測試其效能或可靠性。UL 僅依據其資 訊技術設備安全標準 (UL60950-1) 所述,針對火災、電擊或人身傷害之部 分進行測試。UL 認證未涵蓋 GPS 硬體及 GPS 操作軟體之效能或可靠性。 UL 對本產品任何 GPS 相關功能之效能或可靠性不負任何責任、保固或提 供任何認證。
Bluetooth®
這是經核准的 Bluetooth 產品。如需詳細資料,或欲檢視 「最終產品 清單」,請造訪 http://www.bluetooth.org/tpg/listings.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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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技術

無線裝置國家 / 地區認證

本裝置標示有相關認證的法令標記,表示無線電經核准可在下列國家 / 地區 使用: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南 韓、澳洲與歐洲
參閱 「符合標準聲明」 (DoC),以取得其他國家 / 地區標記的細節。
「符合標準聲明」刊載於:http://www.zebra.com/doc 附註 1:歐洲國家 / 地區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
塞普勒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 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 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國。
注意
未經法令核准操作本裝置屬違法行為。

國家/地區漫遊

本裝置可能包含國際漫遊功能 (IEEE802.11d),可確保在特定國家 / 地區使 用時能於正確頻道運作。

Ad-Hoc 運作 (5 GHz 頻帶 )

Ad-Hoc 運作僅限於頻道 36-48 (5150-5250 MHz)。本頻帶僅限室內使用, 任何其他用途都將構成本裝置的違法運作。

作業頻率 - FCC IC

5 GHz 使用 UNII (Unlicensed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頻帶 1 (5150 -
5250 MHz) 僅限於室內使用,任何其他用途都將構成本裝置的違法運作。 Industry Canada ( 加拿大工業部 ) 聲明:
注意:使用 5150-5250 MHz 頻帶時,為降低對共用頻道的行動衛星系統造 成的有害干擾,本裝置只能在室內使用。高功率雷達分配為 5250-5350 MHz 和 5650-5850 MHz 的主要使用者 ( 意謂以此為優先 ),此類雷達可能 對 LE-LAN 裝置造成干擾及 / 或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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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rtissement: Le dispositive fonctionnant dans la bande 5150-5250 MHz est réservé uniquement pour une utilisation à l'intérieur afin de réduire les risques de brouillage préjudiciable aux systèmes de satellites mobiles utilisant les mêmes canaux.
Les utilisateurs de radars de haute puissance sont désignés utilisateurs principaux (c.-à-d., qu'ils ont la priorité) pour les bands 5250-5350 MHz et 5650-5850 MHz et que ces radars pourraient causer du brouillage et/ou des dommages aux dispositifs LAN-EL.

2.4 GHz

在美國 802.11 b/g 運作的可用頻道為頻道 1 11。頻道的範圍由韌體限制。

健康與安全建議

人體工學建議

注意
減少或避免重複動作
維持自然姿勢
減少或避免過度施力
將常用物品放在隨手可得之處
以正確高度執行工作
減少或避免震動
減少或避免直接施壓
提供可調式的工作區
提供足夠的空間
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
改善工作流程
為了避免或將人體工學傷害的潛在風險降至最低,請遵 循下列建議。請徵詢您當地的健康與安全經理,確認您 遵守公司的安全計畫,以避免工作傷害。

無線裝置使用警告

請遵守所有

飛機安全

請依照指示在機場或航空公司員工要求時,關閉您的無線裝置。如您的裝 置提供 「飛航模式」或相似功能,於飛機上使用前,請先詢問航空公司 員工。
無線裝置會傳送無線電頻率能量,因此可能會影響醫療電子設備。 在醫院、診所裡或健保設施內,請依指示關閉您的無線裝置。這些要求是
為了避免對敏感的醫療設備造成干擾的可能性。

心律調節器

心律調節器製造廠商建議,手持式無線裝置與心律調節器之間至少應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 的距離,以避免無線裝置干擾心律調節器的可能。這些建 議與無線技術研究所 (Wireless Technology Research) 所做的獨立研究與 建議相同。
體內裝有心律調節器的人:
當無線電裝置開機時,應一律與心律調節器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 以上
勿將裝置放在胸前口袋內。
接聽電話時,應以與心律調節器距離最遠的那一隻耳朵接聽,將可能的
若懷疑裝置在干擾您的心律調節器,請關掉裝置。

其他醫療裝置

請向您的醫師或您的醫療裝置製造商諮詢,以確定使用您的無線產品是否 會干擾您的醫療裝置。
關於無線裝置使用的警告注意事項。

醫院安全

的距離。
干擾降至最低。
3
RF
CAUTION- CLASS 2 LASER LIGHT WHEN OPEN. DO NOT STARE INTO THE BEAM. ATTENTION- LUMIÉRE LASER DE
CLASSE 2 EN CAS D'OUVERTURE. NE PAS REGARDER DANS LE FAISCEAU.VORSICHT- LASERLICHT KLASSE 2,
WENN ABDECKUNG GEÖFFNET. NICHT IN DEN STRAHL BLICKEN. ⊼ᛣ˖ᠧᓔᯊঞ㘨䫕༅ᬜᯊ᳝▔ܝ䕤ᇘ࣓Ⳉ㾚ܝᴳ
COMPLIES WITH 21CFR1040.10 AND 1040.11 EXCEPT FOR DEVIATIONS PURSUANT TO LASER NOTICE NO. 50, DATED
JUNE 24, 2007 AND IEC 60825-1 (Ed.2.0),EN60825-1:2007 & IEC62471:2006 (Ed. 1.0) EN62471:2008.
LASER LIGHT- DO NOT STARE INTO BEAM. CLASS 2 LASER PRODUCT. LASERLICHT- NICHT IN DEN STRAHL BLICKEN. LASER KLASSE 2. LUMIÈRE LASER - NE PAS REGARDER DANS LE FAISCEAU. APPAREIL À LASER DE CLASSE 2 630-680nm, 1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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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1
暴露指南

安全資訊

請正確使用,才可減少 RF 暴露 請僅依據我們提供的指示操作裝置。 國際 對於人體暴露於無線電裝置之電磁場,本裝置符合國際認可之安全標準。
如需 「國際」電磁場人體暴露之相關資訊,請造訪 http://www.zebra.com/doc,參閱 Zebra 「符合標準聲明」 (DoC)
如欲進一步瞭解無線裝置無線電能量的安全資訊,請參閱
http://www.zebra.com/corporateresponsibility
歐洲
手持式裝置 本裝置已就一般性之體戴式運作進行測試。為了確保符合歐盟規範 (EU
Compliance),請僅使用經 Zebra 測試與認證的腰掛帶、皮套和類似 配件。

美國與加拿大

共用聲明 為符合 FCC RF 暴露符合性要求,本傳輸裝置使用的天線不得與任何其他
傳輸裝置 / 天線共用或配合使用,除非已經過本手冊核准。 手持式裝置 本裝置已就一般性之體戴式運作進行測試。為了確定符合 FCC 規範 (FCC
Compliance),請僅使用經 Zebra 測試並認證的腰掛帶、皮套和類似配件。 使用其他廠商之腰掛帶、皮套等類似配件,可能不符合 FCC RF 暴露符合 性要求,應當避免使用。

輻射暴露聲明

本設備符合 IC 所制定的非管制環境輻射暴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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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IMPORTANTE: (Pour l'utilisation de dispositifs mobiles) Déclaration d'exposition aux radiations: Cet équipement est conforme aux limites d'exposition aux rayonnements
IC établies pour un environnement non contrôlé.
LED
裝置
符合 IEC/EN 62471:2006LED 燈 請勿直視照明裝置 1M LED 產品

雷射裝置 ( 採用 SCANMOD-ET1 或 MSRSCAN-ET1 的 ET1)

2 級雷射掃描器使用低電源、可見雷射光二極體。如同面對任何非常明亮 的光源 ( 如太陽 ) 一般,使用者應避免直視光線。短暫暴露於 2 級雷射並不 會造成傷害。 注意:擅自控制、調整或執行於此指定以外的使用程序,可能會導致危險 的雷射光外洩。
標籤
標籤註明:
1. 注意 - 開啟時會發出 2 級雷射光。請勿直視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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