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資訊
所有 Zebra 的裝置在設計上都符合其銷售地區的規定和規章,並依規定標
識。
您可以在下列網站取得當地語言的翻譯:http://www.zebra.com/support.
未經 Zebra 明確認可,對 Zebra 設備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的使用者,可能
失去操作本設備的權利。
注意
公告最高作業溫度:攝氏 50 度。
請勿使用未經 Zebra 核准,以及未經 UL 認證的配件、
電池組與電池充電器。
行動資料終端或電池潮濕時,請勿充電。連接外接電源
時,所有元件都必須保持乾燥。
包含 GPS 的 UL 認證產品。
本產品之全球定位系統 (GPS) 硬體、操作軟體或其他部分未經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UL) 測試其效能或可靠性。UL 僅依據其資
訊技術設備安全標準 (UL60950-1) 所述,針對火災、電擊或人身傷害之部
分進行測試。UL 認證未涵蓋 GPS 硬體及 GPS 操作軟體之效能或可靠性。
UL 對本產品任何 GPS 相關功能之效能或可靠性不負任何責任、保固或提
供任何認證。
Bluetooth®
這是經核准的 Bluetooth 產品。如需詳細資料,或欲檢視 「最終產品
清單」,請造訪 http://www.bluetooth.org/tpg/listings.cfm
2
無線技術
無線裝置國家 / 地區認證
本裝置標示有相關認證的法令標記,表示無線電經核准可在下列國家 / 地區
使用: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南 韓、澳洲與歐洲
請
參閱 「符合標準聲明」 (DoC),以取得其他國家 / 地區標記的細節。
「符合標準聲明」刊載於:http://www.zebra.com/doc
附註 1:歐洲國家 / 地區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
塞普勒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
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
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
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國。
注意
未經法令核准操作本裝置屬違法行為。
國家/地區漫遊
本裝置可能包含國際漫遊功能 (IEEE802.11d),可確保在特定國家 / 地區使
用時能於正確頻道運作。
Ad-Hoc 運作 (5 GHz 頻帶 )
Ad-Hoc 運作僅限於頻道 36-48 (5150-5250 MHz)。本頻帶僅限室內使用,
任何其他用途都將構成本裝置的違法運作。
作業頻率 - FCC 與 IC
僅 5 GHz
使用 UNII (Unlicensed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頻帶 1 (5150 -
5250 MHz) 僅限於室內使用,任何其他用途都將構成本裝置的違法運作。
Industry Canada ( 加拿大工業部 ) 聲明:
注意:使用 5150-5250 MHz 頻帶時,為降低對共用頻道的行動衛星系統造
成的有害干擾,本裝置只能在室內使用。高功率雷達分配為 5250-5350
MHz 和 5650-5850 MHz 的主要使用者 ( 意謂以此為優先 ),此類雷達可能
對 LE-LAN 裝置造成干擾及 / 或損害。
1
。

Avertissement: Le dispositive fonctionnant dans la bande 5150-5250 MHz
est réservé uniquement pour une utilisation à l'intérieur afin de réduire les
risques de brouillage préjudiciable aux systèmes de satellites mobiles
utilisant les mêmes canaux.
Les utilisateurs de radars de haute puissance sont désignés utilisateurs
principaux (c.-à-d., qu'ils ont la priorité) pour les bands 5250-5350 MHz et
5650-5850 MHz et que ces radars pourraient causer du brouillage et/ou
des dommages aux dispositifs LAN-EL.
僅 2.4 GHz
在美國 802.11 b/g 運作的可用頻道為頻道 1 至 11。頻道的範圍由韌體限制。
健康與安全建議
人體工學建議
注意
• 減少或避免重複動作
• 維持自然姿勢
• 減少或避免過度施力
• 將常用物品放在隨手可得之處
• 以正確高度執行工作
• 減少或避免震動
• 減少或避免直接施壓
• 提供可調式的工作區
• 提供足夠的空間
• 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
• 改善工作流程
為了避免或將人體工學傷害的潛在風險降至最低,請遵
循下列建議。請徵詢您當地的健康與安全經理,確認您
遵守公司的安全計畫,以避免工作傷害。
無線裝置使用警告
請遵守所有
飛機安全
請依照指示在機場或航空公司員工要求時,關閉您的無線裝置。如您的裝
置提供 「飛航模式」或相似功能,於飛機上使用前,請先詢問航空公司
員工。
無線裝置會傳送無線電頻率能量,因此可能會影響醫療電子設備。
在醫院、診所裡或健保設施內,請依指示關閉您的無線裝置。這些要求是
為了避免對敏感的醫療設備造成干擾的可能性。
心律調節器
心律調節器製造廠商建議,手持式無線裝置與心律調節器之間至少應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 的距離,以避免無線裝置干擾心律調節器的可能。這些建
議與無線技術研究所 (Wireless Technology Research) 所做的獨立研究與
建議相同。
體內裝有心律調節器的人:
• 當無線電裝置開機時,應一律與心律調節器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 以上
• 勿將裝置放在胸前口袋內。
• 接聽電話時,應以與心律調節器距離最遠的那一隻耳朵接聽,將可能的
• 若懷疑裝置在干擾您的心律調節器,請關掉裝置。
其他醫療裝置
請向您的醫師或您的醫療裝置製造商諮詢,以確定使用您的無線產品是否
會干擾您的醫療裝置。
關於無線裝置使用的警告注意事項。
醫院安全
的距離。
干擾降至最低。
3

RF
CAUTION- CLASS 2 LASER LIGHT WHEN OPEN. DO NOT
STARE INTO THE BEAM. ATTENTION- LUMIÉRE LASER DE
CLASSE 2 EN CAS D'OUVERTURE. NE PAS REGARDER
DANS LE FAISCEAU.VORSICHT- LASERLICHT KLASSE 2,
WENN ABDECKUNG GEÖFFNET. NICHT IN DEN STRAHL
BLICKEN. ⊼ᛣ˖ᠧᓔᯊঞ㘨䫕༅ᬜᯊ᳝▔ܝ䕤ᇘ࣓Ⳉ㾚ܝᴳ
COMPLIES WITH 21CFR1040.10 AND 1040.11 EXCEPT FOR
DEVIATIONS PURSUANT TO LASER NOTICE NO. 50, DATED
JUNE 24, 2007 AND IEC 60825-1 (Ed.2.0),EN60825-1:2007 &
IEC62471:2006 (Ed. 1.0) EN62471:2008.
LASER LIGHT- DO NOT STARE INTO BEAM.
CLASS 2 LASER PRODUCT. LASERLICHT- NICHT
IN DEN STRAHL BLICKEN. LASER KLASSE 2.
LUMIÈRE LASER - NE PAS REGARDER DANS
LE FAISCEAU. APPAREIL À LASER DE
CLASSE 2 630-680nm, 1mW
▔ܝ䕤ᇘ࣓Ⳉ㾚ܝᴳ㉏▔ܝѻક
暴露指南
安全資訊
請正確使用,才可減少 RF 暴露
請僅依據我們提供的指示操作裝置。
國際
對於人體暴露於無線電裝置之電磁場,本裝置符合國際認可之安全標準。
如需 「國際」電磁場人體暴露之相關資訊,請造訪
http://www.zebra.com/doc,參閱 Zebra 「符合標準聲明」 (DoC)。
如欲進一步瞭解無線裝置無線電能量的安全資訊,請參閱
http://www.zebra.com/corporateresponsibility
歐洲
手持式裝置
本裝置已就一般性之體戴式運作進行測試。為了確保符合歐盟規範 (EU
Compliance),請僅使用經 Zebra 測試與認證的腰掛帶、皮套和類似
配件。
美國與加拿大
共用聲明
為符合 FCC RF 暴露符合性要求,本傳輸裝置使用的天線不得與任何其他
傳輸裝置 / 天線共用或配合使用,除非已經過本手冊核准。
手持式裝置
本裝置已就一般性之體戴式運作進行測試。為了確定符合 FCC 規範 (FCC
Compliance),請僅使用經 Zebra 測試並認證的腰掛帶、皮套和類似配件。
使用其他廠商之腰掛帶、皮套等類似配件,可能不符合 FCC RF 暴露符合
性要求,應當避免使用。
輻射暴露聲明
本設備符合 IC 所制定的非管制環境輻射暴露限制。
4
NOTE IMPORTANTE: (Pour l'utilisation de dispositifs mobiles)
Déclaration d'exposition aux radiations:
Cet équipement est conforme aux limites d'exposition aux rayonnements
IC établies pour un environnement non contrôlé.
LED
裝置
符合 IEC/EN 62471:2006。
LED 燈
請勿直視照明裝置
1M 級 LED 產品
雷射裝置 ( 採用 SCANMOD-ET1 或
MSRSCAN-ET1 的 ET1)
2 級雷射掃描器使用低電源、可見雷射光二極體。如同面對任何非常明亮
的光源 ( 如太陽 ) 一般,使用者應避免直視光線。短暫暴露於 2 級雷射並不
會造成傷害。
注意:擅自控制、調整或執行於此指定以外的使用程序,可能會導致危險
的雷射光外洩。
標籤
標籤註明:
1. 注意 - 開啟時會發出 2 級雷射光。請勿直視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