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al Still Camera
DSC-F77
3-078-407- 52(1)
CT
CS
© 2002 Sony Corporation
中文 ( 繁體字 )
警告
為防止發生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勿讓
本機暴露於雨中或受潮。
為防止觸電,不要打開機殼。只有有資
格的人員才能進行維修。
注意
特定頻率的磁場可能會影響本機的畫面與
聲音。
本產品使用短於 3 米的連接電纜線,經測
試為符合 EMC 管制條例的限制。
注意
如果靜電或電磁埸引起數據傳送中途中斷
( 失敗 ), 重新啟動應用程序或斷開並重新
連接 USB 電纜。
CT
2
CT
CT
3
在使用相機之前
試錄
在您要錄影某個活動之前,您或許要先試
錄一下,確定相機一切正常。
對於錄影內容並不賠償
如果因為相機故障或是錄製用媒體發生問
題而您無法進行錄影,將不賠償錄影內容
的損失。
備份建議
為防止可能的資料毀損,請隨時將資料複
製 ( 備份 ) 到磁碟上。
影像資料相容性須知
• 本相機符合 JEITA (Japan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 所訂 定的相機檔案系統的
設計通用標準。
• 使用本相機錄影的影像在其他裝置播放,
或是使用其他設備錄影或編輯的影像在
本相機播放,都無法保證能夠運作。
智慧財產權注意事項
電視節目、電影、錄影帶、和其他作品都
可能是有著作權的。未經授權許可進行錄
影,可能會違反智慧財產權法。
CT
4
請勿搖晃或撞擊本相機。
除了可能造成相機故障而無法錄影影像之
外,還可能造成 「Memory Stick」無 法使
用,或是影像資料毀損,造成傷害或損失。
液晶螢幕、液晶螢幕觀景窗 ( 只有部分
機型有 ) 和鏡頭
• 液晶螢幕和液晶螢幕觀景窗是使用極為
精密 之 技術所製 造,因 此 99.99% 的 像
素都是正常可用的。不過,有時候可能
會有很小的黑點和 / 或亮點 ( 白色、紅
色、藍色、或綠色 ) 一直出現在液晶螢
幕和液晶螢幕觀景窗上。這些點在製造
過程中是正常的,並不會對錄影造成任
何影響。
• 將相機放在靠近窗戶或是戶外時請小
心。將液晶螢幕、液晶螢幕觀景窗、或
鏡頭長時間暴露在陽光直射之下,可能
會導致故障。
• 當相機不使用時,請關閉鏡頭。
請勿讓相機沾濕。
當下雨天在戶外或類似情況拍攝時,請小
心不要讓相機沾濕。如果發生水氣凝結,
請依照第 103 頁指示在相機使用前先消除
水氣。
本手冊中使用的圖片
本手冊中的範例圖片,是經過處理的影
像,並非使用本相機實際拍攝的影像。
請勿將相機對準太陽或是其他亮光。
這可能會對您的眼睛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
商標
「Memory Stick」、 、「MagicGate
Memory Stick」、以及 都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Memory Stick Duo」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Memory Stick PRO」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MagicGate」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InfoLITHIUM」是 Sony Corporation 的
商標。
Microsoft 和 Windows 是美國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註冊商
標。
Macintosh、Mac OS、QuickTime、iBook 與
Power Mac 是 Apple Computer, Inc 的商
標或註冊商標。
「Pentium」是 Intel Corporation 的商
標或註冊商標。
此外,本手冊中引用之系統與產品名稱,
都是所屬開發者或製造商的商標或註冊
商標。只不過, 或 符號在本手冊中
並沒有標明。
關於 Carl Zeiss 鏡頭
本相機配備 Carl Zeiss 鏡頭,能夠產生
細緻的影像。本相機的鏡頭,使用針對相
機研發的 MTF 量測系同,由德國 Carl
Zeiss 和 Sony Corporation 共同開發,
能達到與其他 Carl Zeiss 鏡頭相同的
品質。
MTF 是 Modulation Transfer Function
的縮寫,是一個數值,代表拍攝對象某
一部分聚集到相對影像上的光量。
&7
目錄
在使用相機之前 ................... 4
各部分元件 ....................... 8
相機 ........................... 8
USB 底座 ...................... 10
如何安裝 / 移除相機 ............ 10
準備操作
幫電池組充電 .................... 11
使用外接電源 .................... 15
在國外使用相機 .................. 15
開啟 / 關閉相機電源 .............. 16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 17
設定日期和時間 .................. 18
拍攝靜態影像
插入和移除 「Memory Stick」...... 20
設定靜態影像大小 ................ 21
基本靜態影像拍攝
- 使用自動模式 .............. 22
查看剛剛拍攝的影像
- 快速檢視 .................. 23
使用智慧變焦 .................. 24
近距離拍攝 - 近拍 .............. 25
使用自拍定時器 ................ 26
旋轉鏡頭 - 鏡像模式 ............ 26
選擇閃光燈模式 ................ 27
使用觀景窗拍攝 ................ 29
CT
在靜態影像插入日期和時間......30
6
根據場景條件進行拍攝
( 場景選擇 ) ................ 31
決定靜態影像品質 ............... 33
影像大小和品質 ................. 34
檢視靜態影像
在相機的液晶螢幕上檢視影像 ..... 35
在單張影像畫面上進行檢視 ..... 35
在索引 ( 九張或三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檢視 ............. 36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 37
刪除靜態影像
刪除影像 ....................... 39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刪除 ............. 40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刪除 ............. 41
將 「Memory Stick」格式化 ....... 43
在進階操作之前
如何設定和操作相機 ............. 44
變更選單設定 ................. 44
在 SET UP ( 設定 )
畫面變更項目 ............... 44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選擇對焦模式.................... 45
使用中央自動對焦自動
對焦鎖定 ................... 46
設定拍攝對象的距離
( 焦距預設 ) ................ 47
調整曝光 (EV 曝光值調整 )........ 47
單點測光........................ 48
調整色調 ( 白平衡 ) .............. 49
調整閃光燈強度.................. 50
拍攝多張影像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 51
以多張快拍模式拍攝 ( 多段 ) ...... 52
拍攝電子郵件用的靜態影像
( 電子郵件 ) ................ 53
拍攝有聲音檔案的靜態影像
( 聲音 ) .................... 54
加入特殊效果 ( 影像效果 ) ........ 55
選擇資料夾...................... 55
建立新資料夾 ................. 56
變更拍攝用資料夾 ............. 56
進階靜態影像檢視
選擇播放用資料夾 ( 資料夾 ) ...... 57
放大部分靜態影像................ 58
放大影像 - 播放時縮放 ......... 58
儲存放大影像 - 修整 .......... 59
連續播放影像 ( 循環播放 ) .........59
旋轉靜態影像 .................... 60
靜態影像編輯
保護影像 ( 保護 )................. 61
在單張影像畫面 ................61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 61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 62
變更影像大小 ( 調整尺寸 ) .........63
選擇列印影像
( 列印 (DPOF) 標記 ) ..........64
在單張影像畫面 ................64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 64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 65
欣賞電影
拍攝電影 ........................ 66
在液晶螢幕上檢視電影 ............ 67
刪除電影 ........................ 68
在單張影像畫面 ................68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 68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 69
編輯電影 ........................ 70
剪輯電影 ......................70
刪除電影中不要的部分 ..........71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複製影像到電腦
- 適用 Windows 使用者 ...... 72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 73
安裝 「Image Transfer」 ....... 73
安裝 「ImageMixer」 ........... 75
連接相機到電腦 ............... 75
利用 「Image Transfer」
複製影像 ................... 77
變更 「Image Transfer」設定 ... 78
不使用 「Image Transfer」
複製影像 ................... 78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 79
影像檔案儲存目的地和
檔案名稱 ................... 80
複製影像到電腦
- 適用 Macintosh 使用者 ..... 82
疑難排解
疑難排解 ....................... 84
警告和訊息 ..................... 92
自我診斷顯示 ................... 94
額外資訊
可儲存的影像數目 / 拍攝時間 ...... 95
選單項目 ........................ 96
SET UP ( 設定 ) 項目............ 101
使用前須知 ..................... 103
「Memory Stick」................ 104
「InfoLITHIUM」電池組 .......... 105
規格 ........................... 106
液晶螢幕 ....................... 108
索引 ........................... 111
CT
7
各部分元件
如需操作說明,請參閱括號中的頁碼。
相機
2
3
4
6
7
8
9
A
鏡頭
B
快門按鈕 (22)
C
POWER 指示燈 (16)
D
POWER 按鈕 (16)
E
三腳架固定孔 ( 底面 )
CT
8
5
F
觀景窗
G
閃光燈 (27)
H
自拍定時器指示燈 (26)/
自動對焦照明燈 (28、101)
I
麥克風
J
喇叭(底面)
0
三腳架請使用小於 5.5 公釐 (7/32 英吋 ) 的
•
螺絲。如果使用較長的螺絲,相機將無法牢靠
地固定在三腳架上,可能會造成相機損壞。
錄音時,請勿碰觸麥克風。
•
1
2
3
4
5
6
7
觀景窗 (29)
A
自拍定時器 / 錄影指示
燈(紅色)
自動曝光 / 自動對焦鎖
定指示燈(綠色)
/ CHG
/CHG ( 充電 ) 指示燈
(橘色) (12、27)
SMART ZOOM 按鈕 ( 拍攝時 ) (24) /
B
索引按鈕 ( 播放時 ) (36)
控制按鈕
C
( 選單開啟 )(
( 選單關閉 )( / /7 /) (27/26/
23/25)
液晶螢幕
D
v/ V/ b/ B/ z) (17) /
8
9
q;
qa
qs
qd
多用途連接器 ( 底面 ) (12,15)
E
DSPL/LCD ON/OFF 按鈕 (29)
F
MENU 按鈕 (21)
G
MODE ( 模式 ) 旋鈕 (18)
H
:以自動模式拍攝靜態影像
P:以程式模式拍攝靜態影像
SCN:以場景選擇模式拍攝
SET UP ( 設定 ):設定 SET UP ( 設
定)項目
:拍攝電影 /Clip Motion ( 剪輯
動畫 ) 影像 / 多張快拍模式影像
:檢視或編輯影像
電池 /「Memory Stick」護蓋
I
裝上腕帶
存取指示燈 (20)
J
RESET 按鈕 (84)
K
電池彈出撥桿 (13)
L
腕帶環
M
&7
USB 底座
3
4
5
如何安裝 / 移除相機
如何安裝
請依下圖指示安裝相機。
確定相機牢牢裝在 USB 底座上。
•
如何移除
請依下圖指示抓住相機和 USB 底座,然
後在鏡頭關閉的情況下移除相機。
在將相機安裝在 USB 底座或是從 USB 底座
•
移除相機時,請務必關閉相機電源。
在 USB 連線時,請勿切換 USB ON/OFF (USB
•
開啟 / 關閉 ) 開關,或是從 USB 底座移除相
機。資料可能因此損毀。若要取消 USB 連
線,請參閱 ( 第 77 頁 ) 「 P 要取消 USB
連線」。
當您從 USB 底座拔除交流電變壓器時,
請依照下圖指示抓住直流電插頭以及
USB 底座來拔除電纜。
10
A
相機連接器
B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
(
C
USB) 插孔 (76)
D
DC IN 連接器 (11)
E
A/V OUT (MONO) (音訊/視訊輸出
( 單聲道 )) 插孔
CT
(37)
直流電插頭
幫電池組充電
O
P
E
N
1
,
開啟電池 /「Memory Stick」護
蓋。
依箭頭指示方向滑動護蓋。
• 當電池組要充電時,請確定先關閉相機電源
( 第 16 頁 )。
該相機只能使用 「InfoLITHIUM」電池 NP-
•
FC10 電池組 (C 類型 )( 隨附 )。不能使用其
他任何電池組 ( 第 105 頁 )。
2
,
插入電池組,然後關閉護蓋。
電池彈出撥桿
插入電池時,請記得 v 標誌要朝向電
池艙內,如圖所示。確定電池組正確插
入後,關閉護蓋。
利用電池組前端邊緣將電池彈出撥桿向下壓
•
一點,就能順利地插入電池組。
交流電變壓器
USB 底座
3
,
將 AC-LM5 交流電變壓器 ( 隨附 )
直流電插頭
連接到 USB 底座的 DC IN 連接器。
連接時,v 標記要朝上。
請勿讓交流電變壓器的直流電插頭因為接觸
•
金屬而短路。這可能會導致故障。
準備操作
CT
11
幫電池組充電 ( 續 )
CT
12
交流電變壓器
電源線
4
,
( 家用電源 )
將電源線 ( 家用電源 ) 接到交流電
2 接到牆壁插座
1
變壓器,然後再插入牆壁插座。
5
,
將相機安裝在 USB 底座上。
依上圖所示安裝相機。
此時電池組會開始充電, /CHG ( 充電 )
指示燈亮起。
/ CHG
/CHG ( 充電 ) 指示燈
當 /CHG ( 充電 ) 指示燈熄滅時,就表
示充電完畢。
• 當電池組要充電時,請確定先關閉相機電源
( 第 16 頁 )。
確定相機牢牢裝在 USB 底座上。
•
單獨使用交流電變壓器幫電池組充電
您可以不必依賴 USB 底座來進行充電,
例如在旅途當中。直接將交流電變壓器
的直流電插頭插入相機,
下,如圖所示。
直流電插頭
多用途連接器
v
標記要朝
交流電變壓器
( 家用電源 )
電源線
• 當電池組要充電時,請確定先關閉相機電源
( 第 16 頁 )。
• 擺放相機時,請確定液晶螢幕朝上。
• 電池組充電完畢後,從相機的多用途連接器
拔除交流電變壓器。
移除電池組
電池剩餘容量指示符號
電池剩餘容量指示符號會顯示可拍攝或
檢視的剩餘時間。
• 當液晶螢幕關閉再開啟時,會需要一分鐘左
右的時間正確計算剩餘的時間。
• 視使用條件與環境而定,有時候無法正確顯
示剩餘的時間。
電池壽命和可拍攝或可檢視的影
像數目
表中顯示相機在 Normal( 正常 ) 模式下,
環境溫度 25°C(77°F) 時,使用提供的電
池充飽情況下可拍攝的約略時間長度。
可拍攝或可檢視的影像數目,必要時得
更換「Memory Stick」。實際的結 果可
能與這裡的數字稍有不同,視使用條件
而定。
準備操作
電池彈出撥桿
開啟 電 池 /「Memory Stick」護 蓋,依
上圖箭頭指示方向壓下電池彈出撥桿。
• 小心移除電池組,不要掉落。
充電時間
在 25°C(77°F) 的環境使用 AC-LM5 交流
電變壓器,一個完全放電的電池組充電
所需的大約時間。
電池組 完全充電(分鐘)
NP-FC10( 隨附 ) 約 150
CT
13
幫電池組充電(續)
拍攝靜態影像
一般拍攝
影像大小
2272× 1704 約 140 約 70
1)拍攝間隔 30 秒,[ 圖像質量 ] 設定為 [ 精
檢視靜態影像
影像大小
2272× 1704 約 3 200 約 160
640× 480 約 3 200 約 160
2)使用單張影像畫面按順序播放影像,每張
1)
NP-FC10( 隨附 )
影像數目 電池壽命
(分鐘)
細 ],液晶螢幕開啟,每拍攝兩張就使用一
次閃光燈,每拍攝十張就關機再開機一
次。
2)
NP-FC10( 隨附 )
影像數目 電池壽命
(分鐘)
間隔約 3 秒鐘,液晶螢幕開啟。
拍攝電影
NP-FC10( 隨附 )
液晶螢幕開 ( 分鐘 ) 液晶螢幕關 ( 分鐘 )
約 70 分鐘 約 100 分鐘
3)連續拍攝,影像大小為 160×112
在下列條件下,電池壽命與可拍攝的影像數
3)
目都會降低:
± 在低溫時。
± 使用閃光燈。
± 經常開機關機。
± 當 [LCD 背景光 ] 設為 [BRIGHT ( 亮 )]。
± 當 [ 節電模式 ] 設為 [ 關 ]。
± 使用不斷重複使用的電池組,或是電池容
量已隨時間而減少 ( 第 105 頁 )。
節電模式功能
當啟用節電模式功能時,就可以拍攝較
長的時間。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SET UP ( 設
定),然後在 (設置1)將[節電模
式]設為[開]。原廠設定為[開](第
102 頁 )。
只有在使用電池組時才會出現[節電模式]項
目。
當節電模式功能啟用時
液晶螢幕會比[節電模式]設定為[關]時暗一
點。此時暫時無法調整 [LCD 背景光 ] 的設定
( 第 102 頁 )。
當拍攝靜態影像時,對焦功能只有在快門按
到一半時才會動作。
&7
使用外接電源
在國外使用相機
交流電變壓器
直流電插頭
多用途連接器
1
,
將 AC-LM5 交流電變壓器 ( 隨附 )
接到相機的多用途連接器。
擺放相機時,請確定液晶螢幕朝上。
連接插頭時,
當使用外接電源時,請移除電池組。
•
將交流電變壓器插到附近容易觸及的牆壁插
•
座。如果使用變壓器時發生任何問題,請立
刻從牆壁插座拔除電源插頭。
v
標記要朝下。
2 接到牆壁插座
1
電源線
2
,
(家用電源)
將電源線 ( 家用電源 ) 接到交流電
變壓器,然後再插入牆壁插座。
當交流電變壓器使用完畢,請從相機的多用
•
途連接器拔除。
只要是插頭還插在牆壁的插座上,本相機就
•
仍然與交流電相連,即使相機本身已經關機
也一樣。
電源
您可在任何國家或地區使用本相機的交
流電變壓器,只要交流電範圍在 100 到
240 伏特、50/60 Hz 就可以。依各地牆
壁插座[
插頭 [
•
]
的設計而定,必要時請用轉換
b
]
。
a
AC-LM5
請勿使用其他變壓器(旅行用轉換器),這可
能會導致故障。
準備操作
CT
15
開啟 / 關閉相機電源
有下列兩種方式可以開啟相機電源。
按 POWER ( 電源 )。
1
POWER ( 電源 )
指示燈
POWER ( 電源 )
POWER ( 電源 ) 指示燈會亮綠色,表示電
源開啟。當您第一次開啟相機電源時,
會出現時鐘設定畫面 ( 第 18 頁 )。
要關閉電源
再按一次 POWER ( 電源 ),POWER ( 電源 )
指示燈會熄滅,表示相機電源關閉。
若要關閉開機時的嗶聲,在 SET UP (設定 )
•
設定中的 ( 設置 1) 將 [ 嗶音 ] 設為
[ 關 ]( 第 102 頁 )。
CT
16
MODE
POWER
旋轉鏡頭。
2
依箭頭指示方向旋轉相機上的鏡頭。要
關閉電源,請將鏡頭轉回原位。
自動關閉電源功能
在使用電池組拍攝、檢視影像、或設定
相機時,若一陣子
自動關閉,以節省電力。
但是在下列情況,即使相機使用電池的
電力,仍然不會執行自動關閉電源功能。
•
正在播放電影時
•
正在播放幻燈片時
•
正在進行 USB 連線時
當 [ 節電模式 ] 設為 [ 開 ]:約 90 秒
*
當 [ 節電模式 ] 設為 [ 關 ]:約三分鐘
*
沒有動作,電源會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要變更目前的相機設定,請開啟選單或
是 SET UP (設定)畫面(第 44 頁),
然後用控制按鈕來進行變更。
對於每個項目,請按
想要的設定值,然後按
設定。
v/V/b/B
z
或 b/B 來
來 選 擇
準備操作
17
CT
設定日期和時間
MODE ( 模式 ) 旋鈕
1
MODE
POWER
POWER ( 電源 )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P
SCN、 、或 也可以進行。
、
要重新設定時間和日期,請將 MODE (模式 )
•
旋鈕轉到 SET UP ( 設定 ),在
中 ( 第 102 頁 ) 選擇 [ 時鐘設定 ],然後從
步驟 3 開始。
CT
18
(設置2)
,
按 POWER ( 電源 ) 開啟電源。
POWER ( 電源 ) 指示燈會亮綠色,液晶螢
幕上會出現時鐘設定畫面。
,
使用 v/V 控制按鈕選擇想要的
日期格式,然後按
。
z
您可以選擇[年/月/日]、[月/日/
年]、或[日/月/年]。
如果用來保存時間資料的充電式的鈕釦型電
•
池沒電了 ( 第 103 頁 ),時鐘設定畫面就會
自動重新出現。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請從步
驟 3 開始,重新設定日期和時間。
準備操作
,
使用 b/B 控制按鈕選擇想要的
年、月、日、時、分。
目前選取的項目頂端會出現 v 標記,
底部會出現
標記。
V
,
使用 v/V 控制按鈕設定想要的
數值,然後按
設定好目前的數值後,繼續設定下一個
項目。重複此程序,一直到所有項目設
定完畢。
如果您在步驟 3 選擇[日/月/年],請用
•
24 小時制時間。
。
z
,
使用 B 控制按鈕選擇[確定],然
後按
。
z
如此,日期和時間就設定完畢,時鐘將
會開始計時。
要取消設定流程,選擇 [ 取消 ],然後按
•
。
z
CT
19
插入和移除 「Memory Stick」
1 2
,
開啟電池 /「Memory Stick」護
蓋。
依箭頭指示方向滑動護蓋。
CT
20
連接器側
標籤側
,
插入「Memory Stick」。
將「Memory Stick」插入到底,直到如
圖所示發出「喀答」聲。
每次在插入「Memory Stick」時,將它壓到
•
底。如果您沒有正確地把它插入好,拍攝或
播放動作可能無法執行。
存取指示燈
3
,
開啟電池 /「Memory Stick」護
蓋。
要移除「Memory Stick」
開啟電池 /
壓下
• 存取指示燈亮起時,表示相機正在拍攝或讀
取影像。此時千萬不要移除「Memory Stick」
或將電源關閉。資料可能因此損毀。
「Memory Stick
「Memory Stick
」護蓋,然後
」直到它彈出。
設定靜態影像大小
MENU
(選單)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旋
轉鏡頭以關閉電源,然後按 MENU
(選單)。
選單就會出現。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或 SCN ( 場景 ) 也可以進行。
P
如需關於影像大小的更多資訊,請參考第
34 頁。
,
使用控制按鈕b 選 擇 ( 影像 尺
寸)。
v/V
用
影像大小已設定。
設定完成後,按 MENU ( 選單 )。選單就
會由畫面上消失。
即使相機已關閉,在這裡所選擇的影像大小
值將會保留。
來選擇所需的影像大小。
MODE ( 模式 ) 旋鈕在拍攝靜態影
像時的位置
拍攝靜態影像時,您可以選擇下列拍攝
模式:
( 以自動模式拍攝 )
此模式可自動調整對焦、曝光與白平
衡,因此您可以輕鬆地進行拍攝。在此
模式下,[MODE ( 模式 )] 將被設為 [ 精
細 ],且自動對焦範圍觀景窗將設為多
點自動對焦 ( 第 22 頁 )。
( 以程式模式拍攝 )
P
您可以依照不同的拍攝情況,在選單設
定中設定拍攝功能 ( 第 96 頁 )。
SCN ( 場景 ) ( 場景選擇 )
此模式可在拍攝夜間的場景、人物,或
拍攝風景與人像時使用 ( 第 31 頁 )。
拍攝靜態影像
&7
基本靜態影像拍攝 - 使用自動模式
MODE
MODE ( 模式 )
旋鈕
POWER
1
,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到 ,旋
轉鏡頭以開啟您的相機。
當「Memory Stick」插入 後,拍攝用資
料夾的名稱會出現在液晶顯示螢幕上大
約五秒鐘 ( 第 55 頁 )。
當 MODE ( 模式 ) 旋鈕設定為 時,相機
•
會自動調整曝光、白平衡及焦距。
2
,
用雙手穩定地將相機拿好,將要拍
攝的對象置於對焦框的正中央。
手指不要遮住鏡頭、閃光燈、或麥克風
(第 8 頁)。
自動曝光 / 自動對焦鎖
定指示符號閃爍綠色 t
維持亮起
,
按下並按住快門按鈕至一半。
相機發出嗶聲。當自動曝光 / 自動對焦鎖
定指示符號停止閃爍並且亮起時,相機
就可以開始拍攝了。( 依拍攝對象而定,
畫面可能稍微暫停一下。)
如果您將手指放開快門按鈕,拍攝動作就會
•
取消。
距拍攝對象的最小焦距為 50 公分 (19
•
英吋 )。如果要拍攝小於此距離的對象,可
使用近拍模式 ( 第 25 頁 )。
顯示在液晶螢幕上的對焦框表示焦距可調整
•
的範圍。( 如需更多有關自動對焦範圍觀景
窗的詳細資訊,請參考第 45 頁。)
11
/
16
22
CT
,
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
快門發出 「喀答」聲,表示拍攝完成,
靜態影像會儲存在「Memory Stick」 中。
當錄影指示燈熄滅時,您就可以拍攝下
一個影像。
當您使用電池組在拍攝時,在相機開啟的狀
•
態下如果一直都沒有動作,電源會自動關閉
以節省電力 ( 第 16 頁 )。
關於自動對焦
當您試著要拍攝不容易對焦的對象時,
自動曝光
成慢慢閃爍。
在拍攝以下對象時,自動對焦功能可能
不易使用。在這些情況下,放開快門按
鈕,然後試著修正拍攝並重新對焦。
•
•
•
•
•
•
•
自動對焦功能有兩種方式:多點自動對
焦及中央自動對焦 ( 第 45 頁)。當 MODE
( 模式 ) 旋鈕轉至 ,表示自動選擇了
多點自動對焦。
/
自動對焦鎖定指示符號會變
拍攝對象距離相機過遠並且太暗
拍攝對象與背景的對比不夠強烈
與拍攝對象之間隔著玻璃,例如窗戶。
快速移動中的對象
拍攝對象有倒影,例如從鏡子中看到,或者
是發光體或有光澤的對象
閃爍中的對象
背後發光的對象
查看剛剛拍攝的影像 - 快速檢視
,
按 b(7) 控制按鈕。
要回到拍攝模式,輕輕按下快門按鈕或
再按一下控制按鈕上的
要刪除液晶螢幕上所顯示的影像
1
按 MENU ( 選單 ) 以顯示選單。
2
使用 B 控制按鈕選擇 [ 刪除 ],然後
z
按
。
3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確定],然後
z
按
。
影像已被刪除。
(7)。
b
拍攝靜態影像
23
CT
使用智慧變焦
W( 廣角 ) T( 望遠 )
,
按 SMART ZOOM (智慧變焦)以選擇
所需的變焦位置,然後拍攝影像。
您可以使用數位影像處理將影像放大,
只會有些許的失真。
最大變焦範圍取決於影像大小。
1600× 200:1.4 倍
1280× 960:1.7 倍
640× 480:3.5 倍
當影像大小為 2272×1704 或 2272(3:2)
時,智慧變焦將無法使用。
當使用智慧變焦時,液晶螢幕上的影像可能
•
會看起來有點粗糙。但是,這並不會影響到
拍攝的影像。
當液晶螢幕關閉時,智慧變焦功能亦無法使
•
用。如果要使用智慧變焦功能,請將液晶螢
幕開啟。
在使用智慧變焦時,自動對焦範圍觀景窗就
•
不會出現。當
[ 中心 AF] 時, 或 就會閃爍,同時
位於中央的物體會成為優先對焦的對象。
在拍攝電影時,智慧變焦功能將無法使用
•
( 第 66 頁 )。
(對焦)設為[多重AF]或
9
24
CT
近距離拍攝 - 近拍
拍攝靜態影像
當您要近距離拍攝較小的對象如花朵或
昆蟲時,可使用近拍功能。使用這個功
能,您可拍攝距離鏡頭最近約 10 公分
15
/
英吋 ) 的對象。
(3
16
,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至 ,然
後按
( ) 控制按鈕。
B
( 近拍 ) 指示符號會出現在液晶顯示
螢幕上。
如果 [ 節電模式 ] ( 第 102 頁 ) 設定為
[開],對焦功能只會在半按下快門按鈕不放
時才會啟動。
如果選單目前在畫面上,先按 MENU (選單 )
讓選單消失。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SCN ( 場景 )( 除了不是在風景模式
、
P
下 )( 第 31 頁 )、或
也可以進行。
,
將拍攝對象置於對焦框正中央,
就可拍攝影像。
要回到正常拍攝
再按一次
( ) 控制按鈕 。指示符
B
號就會由畫面上消失。
• 在使用近拍功能時,請使用液晶螢幕來拍
攝。如果您使用觀景窗,您所看到的和您真
正拍攝到的範圍可能有所不同。
CT
25
使用自拍定時器
旋轉鏡頭 - 鏡像模式
,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至 ,然
後按
( ) 控制按鈕。
V
( 自拍定時器 ) 指示符號會出現在液晶
顯示螢幕上。
如果選單目前顯示在畫面上,先按 MENU (選
•
單 ) 讓選單消失。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SCN (場景 )、或 也可以進行。
P、
CT
26
,
將拍攝對象置於對焦框正中央,
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
自拍定時器指示燈 ( 第 8 頁 ) 會閃爍橘
色的燈光,然後您將會聽見 「嗶」一
聲。大約十秒鐘後影像就會被拍攝下來。
要在操作中取消自拍定時器
再按一次 V( ) 控制按鈕。
如果您站在相機前面並按下快門按鈕,焦距
•
和曝光可能會無法正確地設定。
,
調整鏡頭角度。
當您用鏡像模式拍攝時,如上圖所示將
鏡頭翻轉過來。顯示在液晶螢幕上的影
像是鏡射的影像。不過錄製的影像會是
正常的。
液晶螢幕上的影像
錄製的影像
選擇閃光燈模式
,
將 MODE ( 模式 )旋鈕轉至 ,然
後在控制按鈕重覆按
() 以選
v
擇閃光燈模式。
閃光燈模式有以下功能。
無指示符號(自動 ):
相機會根據光線的
狀況來決定光線是否足夠,然後才會使
用閃光燈。
( 強迫閃光 ):
無論周遭的光線亮度如
何,閃光燈都會亮起。
( 無閃光燈 ):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SCN ( 場景 )( 柔和攝影模式 )、或
P
、
( 剪輯動畫 ) 也可以進行。
閃光燈將不會亮起。
當[ISO]設定為[自動] 時,閃光燈使用的建
•
議距離為 0.5 公尺到 1.7 公尺 ( 1 英呎
3
7
/4 英吋到 5 英呎 7 英吋 )。( 當 MODE
( 模式 ) 旋鈕沒有設定在 P ,[ISO] 會自
動設定到[自動])。
如果選單目前顯示在畫面上,先按 MENU (選
•
單 ) 讓選單消失。
在自動或
•
較暗的地方看液晶螢幕,您可能會注意到影
像似乎有些雜訊,但這不會對您所拍攝的影
像產生任何影響。
• 當閃光燈正在充電時, /CHG (充電)指示燈
會閃爍。充電完成後,指示燈就會熄滅。
( 強迫閃光 ) 模式下,如果您在
要在拍攝動物時可消除紅眼。
在拍攝前閃光燈會預閃,以消除紅眼現
象。在 SET UP ( 設定 ) 設定中,將 [ 紅
眼減弱 ] 設定為 [ 開 ]( 第 101 頁 )。
會出現在液晶螢幕上。
m
• 消除紅眼的程度可能因拍攝的對象而異。此
外,拍攝對象的距離以及拍攝對象是否看到
閃光燈預閃,都有可能影響消除紅眼功能的
效果。
拍攝靜態影像
27
CT
選擇閃光燈模式(續)
以自動對焦照明燈拍攝時
在黑暗的地方拍攝時,它可提供額外的
光線以輔助對焦。
在 SET UP ( 設定 ) 設定中,將 [AF 照明
器 ] 設定為 [ 自動 ]( 第 101 頁 )。如果
您想在光線不足的狀況下拍攝, 會
出現在液晶螢幕上;自動對焦照明燈會
在您將快門按鈕按到一半和焦距鎖定之
間自動閃爍。
即使自動對焦照明燈已閃爍,但因拍攝對象
還是沒有足夠的光線 ( 這項功能建議的拍攝
距離為至多大約 1.5 公尺 (4 英呎 11
英吋 ),或因拍攝對象與背景的對比太弱,
相機可能無法正確地對焦。
即使自動對焦照明燈的光線沒有在影像的正
中央,只要有照在拍攝對象上,相機還是可
以正確地對焦。
一但設定焦距預設,自動對焦照明燈就無法
作用。
ON
1
當 9(對焦)設為[多重AF]或[中心AF]時,
自動對焦範圍觀景窗就不會出現 ,或
者, 就會閃爍,同時位於中央的物體會
成為對焦優先的對象。
在以下的場景選擇模式下(第 31 頁),自動
對焦照明燈將無法作用。
在 微光模式下拍攝
±
在 風景模式下拍攝
±
自動對焦照明燈會產生很明亮的光線。對安
全沒有危害,但是在近距離拍攝時,不要直
接瞄準拍攝對象的眼睛。
/
8
&7
使用觀景窗拍攝
觀景窗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示螢幕
開啟/關閉)
當您想要節省電池電力或使用液晶螢幕
卻不易確認影像時,觀景窗功能就非常
便利了。
每次您按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示
螢幕開啟 / 關閉 ) 時,顯示方式會以下
面的順序變更。
關閉所有指示符號
r
關閉液晶螢幕。
開啟所有可用的指示符號
• 透過觀景窗看到的影像不代表實際可拍攝的
範圍。如果要確定可拍攝的範圍,請使用液
晶螢幕。
• 如需顯示在畫面上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考
第 108 頁。
• 如同液晶螢幕上的自動曝光
指示符號,在觀景窗狀態下拍攝,當自動曝
光
自動對焦鎖定指示燈如果停止閃爍並亮
/
起時,您就可以開始拍攝了 ( 第 22 頁 )。
• 當液晶螢幕關閉時,智慧變焦功能無法作用
( 第 24 頁 )。
• 當液晶螢幕關閉時,如果您按 (閃光燈模
式)/ (自拍定時器)/
將會在畫面上顯示大約兩秒鐘,讓您可以檢
查或變更設定。
r
自動對焦鎖定
/
( 近拍 ),影像
拍攝靜態影像
CT
29
在靜態影像插入日期和時間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SET UP
(設定)。
SET UP ( 設定 ) 畫面就會出現。
拍攝的影像一但插入日期和時間,日期和時
•
間就無法消除了。
拍攝時插入日期和時間,正確的日期和時間
•
不會顯示在液晶螢幕上,而是液晶螢幕畫面
的左上方會出現 。在播放影像時,正
確的日期和時間會以紅色的字顯示在右下
角。
CT
30
,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
( 相機 ),然後按
使用
然後按
選擇 [ 日期/時間 ],
v/V
。
B
,
使用 v/
。
B
間設定,然後按
控制按鈕選擇日期和時
V
。
z
日期和時間: 插入在拍攝時要放在影像
中的日期和時間。
日期: 插入在拍攝時要放在影像中的
年、月、日。
關: 不要插入日期 / 時間資料在影像中
設定完成後,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至
,然後就可繼續拍攝。
當您在步驟 3中選擇了[日期],插入的日
•
期將會如「設定日期和時間」的順序 (第 18
頁)。
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SCN ( 場景 ) 也可以插入日期和時間。
即使電源已關閉,設定值仍會保留。
•
P、或
根據場景條件進行拍攝
( 場景選擇 )
微光模式
微光人像模式
風景模式 柔和攝影模式
拍攝靜態影像
在拍攝夜景、在夜晚拍攝人物、拍攝風
景、或拍攝人像時,可使用下面所列不
同的模式以提高拍攝影像的品質。
微光模式
在光線黑暗的情況下使用微光模式來拍
攝,仍然可以拍攝到品質很好的影像。
不過由於在這種情況下快門的速度會較
慢,我們建議您最好使用三腳架。
不可以使用閃光燈。
•
微光人像模式
在黑暗的前景中拍攝人物時,可使用這
種模式。
由於快門的速度較慢,建議您最好使用
三腳架。
讓您拍攝的人物影像保有明顯的輪廓,但仍
•
不失在黑暗中拍攝的感覺。
閃光燈會快速閃爍。
•
風景模式
影像的焦距在遠方,所以在拍攝遠方的
風景時就很方便。
在近拍模式下無法拍攝。
•
無法選擇閃光燈自動模式。
•
柔和攝影模式
柔和攝影模式讓您拍攝出來的皮膚顏色
色調更加明亮且溫暖,拍出來的照片更
漂亮。此外,在拍攝人物肖像、花朵等
時,柔焦效果會產生柔美的氣氛。
CT
31
根據場景條件進行拍攝 ( 場景選擇 )( 續 )
0EV
1
,
選單就會出現。
CT
32
0EV
WB
EVSCN
MENU ( 選單 )
將 MODE (模式)旋鈕轉到 SCN (場
景 ),然後按 MENU ( 選單 )。
2
,
使用控制按鈕b 選擇
[SCN ( 場景 )]。
SCN
WB
SCN
WB
3
,
您可以任意選擇模式。
設定完成後,按 MENU ( 選單 )。選單就
會由畫面上消失。
要取消場景選擇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其他位置。
•
使用
控制按鈕來選擇所需的
v/V
模式。
即使電源已關閉,設定值仍會保留。
NR 慢速快門
NR 慢速快門模式可消除已錄製影像的雜訊,讓影
像影清晰。
如下所示時,相機會自動進入 NR 慢速快門模
式,「NR」會顯示在快門速度指示符號旁邊。
模式 微光/微光人像
快門速度 1/2 秒 / 慢於 1/2 秒
當場景選擇模式和快門速度設定值
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
F2.8
NR2''
決定靜態影像品質
0EV
0EV
WB
EV
MENU
(選單)
1
ISO
拍攝靜態影像
r
接著畫面會變黑。
r
最後,當 「處 理中」消失
後,影像已被記錄下來。
• 要減少因震動產生的影響,建議您使用三腳
架。
,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到 P,
旋轉鏡頭以關閉電源,然後按
MENU ( 選單 )。
選單就會出現。
•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SCN
( 場景 ) 時也可以進行。
,
使用控制按鈕b/B 選擇 ( 圖
像質量 )。
用
來選擇所需的影像品質。
v/V
影像品質已設定。
設定完成後,按 MENU ( 選單 )。選單就
會由畫面上消失。
關於影像品質,您可以選擇[精細]或[標準]。
•
即使相機已關閉,在這裡所選擇的影像品質
•
的值將會保留。
CT
33
影像大小和品質
您可以根據您想拍攝的影像種類來選擇
影像大小 ( 像素數目 ) 及影像品質 ( 壓縮
比例 ) 影像大小的值愈大,以及影像品質
的值愈高,您所拍攝的影像也就愈好,不
過相對地,保存影像資料所需的空間也就
愈大。換句話說,您的「Memory Stick」
中所能儲存的影像數量也就愈少。
根據您要拍攝的影像種類適當地選擇影
像大小和品質等級。
您可以之後再調整影像的大小 ( 關於調
整大小功能,請參考第 63 頁 )。
您可以從以下表格的五種選項來選擇影
像大小。
影像大小 範例
2272×1704 超細緻列印
2272 (3:2) 3:2 列印
1600×1200 列印 A5 大小影像
1280×960 列印明信片大小影像
640×480 建立個人首頁
1)該選項會將影像儲存成 3:2( 水平 : 垂直 )
的比例,以配合列印紙張的大小。
&7
1)
可儲存在 「Memory Stick」的影像數目
2)
在精細 ( 標準 ) 模式下可儲存的影像數目如下:( 單位:影像數目 )
容量
影像大小
2272×1704
2272 (3:2) 8 (14) 16 (30) 32 (60) 65 (121) 119 (216) 242 (440) 494 (898)
1600×1200
1280×960
640×480
2)當 [ 拍攝模式 ] 設為 [ 普通 ] 時
在其他模式下可儲存的影像數目,請參考
第 95 頁。
在相機的液晶螢幕上檢視影像時,看起來都
是一樣的大小。
可拍攝的影像數目會因拍攝條件不同而異。
影像大小的值 ( 例如:2272
示的像素數目。
當可錄製的影像剩餘張數大於 9999 時,會
顯示「>9999」。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8 (14) 16 (30) 32 (60) 65 (121)
16 (30) 33 (61) 66 (123) 133 (246)
24
(46)
97
(243)
50
(93)
196
(491)
1704) 指的是顯
×
101
(187)
394
(985)
(376)
(1975)
119 (216) 242 (440) 494 (898)
238 (446) 484 (907) 988 (1852)
202
790
357
(649)
1428
(3571)
726
(1320)
2904
(7261)
1482
(2694)
5928
(14821)
在相機的液晶螢幕上檢視影像
在單張影像畫面上進行檢視
單張
(單張影像)畫面
您幾乎可以立即在畫面上檢視剛才所拍
攝的影像。您可以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來
檢視影像:
單張 ( 單張影像 ) 畫面
一次檢視一張影像,影像會佔據整個畫
面。
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在畫面上同時會有九張影像顯示在不同
的窗格中。
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在畫面上同時會有三張影像顯示在不同
的窗格中。各種關於影像的資訊項目也
會顯示出來。
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MOVE SINGLE DISPLAY
• 如需關於電影的詳細資訊,請參考第 67 頁。
• 如需關於畫面指示符號的詳細說明,請參
考第 110 頁。
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
後將電源開啟。
您所選定的拍攝用資料夾 ( 第 56 頁 )
中最新拍攝的影像就會顯示出來。
檢視靜態影像
CT
35
在單張影像畫面上進行檢視 ( 續 )
在索引 ( 九張或三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檢視
MOVE SINGLE DISPLAY
,
使用 b/B 控制按鈕來選擇所需
的靜態影像。
b
:顯示前一張影像。
B
:顯示下一張影像。
CT
36
,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
鈕一次。
畫面就會切換到
畫面
。
顯示下一個 ( 前一個 ) 索引畫面
v/ V/ b/ B
按
下/左/右移動。
索引 ( 九張或三張影像 )
控制按鈕將黃色外框向上 /
,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
鈕一次。
畫面就會切換到
v/ V
按
訊。
顯示下一個 ( 前一個 ) 索引畫面
b/ B
按
要回到單張影像畫面
重覆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T 按
鈕,或按
索引( 三張影像 ) 畫面
控制按鈕以顯示更多的影像資
控制按鈕。
z
控制按鈕。
。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影音連接線 ( 隨附 )
1
,
將影音連接線接到 USB 底座的 A/V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
A/V OUT (MONO)
(音訊 /視訊輸出
( 單聲道 )) 插孔
OUT (MONO) ( 音訊 / 視訊輸出 ( 單
聲道))插孔和電視的影音輸入插孔
上。
如果您的電視有立體聲輸入插孔,將影
音連接線的音響插頭( 黑色 )連接到 Lch
音響輸入插孔上。
當您將 USB 連接線接到 USB 底座時,將
USB 底座的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切到「關」。
在將相機與電視以影音連接線連接之前,先
將相機和電視的電源關閉。
2 3
,
將相機安裝在 USB 底座上。
依上圖所示安裝相機。
確定相機牢牢裝在 USB 底座上。
電視 / 錄影機切換開關
,
打開電視,將電視 / 錄影機切換開
關切換至 「Video (視訊)」。
該切換開關的名稱和位置可能因電視品牌不
同而異。
檢視靜態影像
&7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 續 )
2003 7 4 101-0002
BACK/NEXT
4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
後開啟相機。
b/ B
按
控制按鈕來選擇所需的影像。
• 在國外使用相機時,有可能需要切換影像輸
出訊號以配合您所使用的電視系統 ( 第 102
頁)。
CT
38
640
VOLUME
101
10:30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2/ 9
如果您想要在電視上檢視影像,您的電
視必需有影像輸入插孔及影音連接線 ( 隨
附)。
PM
電視的色彩系統必需和您的數位靜態相
機一致。查詢如下所列:
SECAM 系統
保加利亞、法國、圭亞那、匈牙利、伊
朗、伊拉克、摩洛哥、波蘭、蘇 俄、烏
克蘭等等。
NTSC 系統
巴哈馬群島、玻利維亞、加拿大、中美
洲、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牙買
加、日本、韓國、墨西哥、秘魯、蘇利
南、台灣、菲律賓、美國、委內瑞拉等
等。
PAL 系統
澳洲、奧地利、比利時、中國大陸、捷
克共和國、丹麥、芬蘭、德國、荷蘭、
香港、義大利、科威特、馬來西亞、紐
西蘭、挪威、葡萄牙、新加坡、斯拉夫
共和國、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
英國等等。
PAL-M 系統
巴西
PAL-N 系統
阿根廷、巴拉圭、烏拉圭
刪除影像
刪除靜態影像
MENU ( 選單 )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
後開啟相機。
使用
除的影像。
控制按鈕來選擇您想刪
b/B
,
按 MENU ( 選單 )。
使用
然後按
此時該影像還沒有被刪除。
您無法刪除被保護的影像 ( 第 61 頁 )。
•
控制按鈕選擇[刪除],
b/B
。
z
,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 [ 確定 ],然
後按
。
z
「MEMORY STICK 存取」會出現在畫面上。
當這個訊息消失後,影像就已被刪除。
要繼續刪除其他的影像
使用
影像。選擇 [ 刪除 ],然後按
來,使用
再按
要取消刪除動作
使用
z
控制按鈕來選擇您想刪除的
b/B
控制按鈕來選擇 [ 確定 ],
v
。
z
控制按鈕選擇 [ 退出 ],然後按
V
。
。接下
z
CT
39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刪除
MENU
TO NEXT
MOVE SELECT
40
MENU ( 選單 )
,
當索引(九張影像)畫面(第 36 頁)
出現時,按 MENU ( 選單 )。
使用
然後按
CT
控制按鈕選擇 [ 刪除 ],
b/B
。
z
,
使用 b/B 控制按鈕選擇 [ 選擇 ],
然後按 z。
要刪除資料夾中所有的影像
控制按鈕選擇 [ 資料夾內全部 ],
使用
B
然後按
後再按
。接下來,選擇 [ 確定 ],然
z
。在這個資料夾中所有沒有被
z
保護的影像就會被刪除了。要取消刪除,
。
選擇 [ 退出 ],然後按
z
3
,
使用 v/V/b/B 控制按鈕來選擇
您想刪除的影像,然後按 z。
(刪除)標記會出現在選定的影像上。
此時,該影像還沒有被刪除。將
記放在所有您想要刪除的影像上。
要取消選擇,選擇您要取消該動作的影像,
•
再按一次 z。
標記就會消失。
標
,
按 MENU ( 選單 )。
控制按鈕選擇 [ 確定 ],
使用
B
然後按
「MEMORY STICK 存取」會出現在畫面上。
當這個訊息消失後,影像就已被刪除。
要取消刪除動作
b
使用
。
z
。
z
控制按鈕選擇 [ 退出 ],然後按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刪除
,
當索引(三張影像)畫面(第 36 頁)
出現時,使用 b/B 控制按鈕將
您想刪除的影像移至中央。
MENU ( 選單 )
,
按 MENU ( 選單 )。
使用
然後按
此時,該影像還沒有被刪除。
控制按鈕選擇 [ 刪除 ],
v/V
。
z
刪除靜態影像
41
CT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上進行刪除 ( 續 )
,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確定],然
。
後按
z
「MEMORY STICK 存取」會出現在畫面上。
當這個訊息消失後,影像就已被刪除。
要取消刪除動作
使用
控制按鈕選擇 [ 取消 ],然後按
V
。
z
42
CT
將 「Memory Stick」格式化
1
刪除靜態影像
,
將您想要格式化的「Memory
Stick」插入相機中。將 MODE ( 模
式 ) 旋鈕轉到 SET UP ( 設定 ),
然後將電源開啟。
「格式化」的意思就是讓 「Memory Stick」
•
能夠儲存影像,該程序有時也被稱之為「初
始化」。隨附的 「Memory Stick」及市面上
所販售的 「Memory Stick」都已經格式化,
因此可以立即使用。
• 當您要格式化「Memory Stick」時,請 注 意,
「Memory Stick」上所有的資料都會被永久
地刪除。即使是保護的影像也會被刪除。
,
使用 v/V 控制按鈕選擇
(MEMORY STICK 工具 )。
用
選擇 [ 格式化 ],然後按下
B
。
B
用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v
要取消格式化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 [ 取消 ],然後按
。
z
,
使用 v 控制按鈕選擇 [ 確定 ],然
後按
。
z
「正在進行格式化」訊息就會出現。當這
個訊息消失後,格式化就已完成。
CT
43
如何設定和操作相機
本章節將介紹最常使用到的選單及 SET
UP ( 設定 ) 畫面。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變更選單設定
按下 MENU ( 選單 )。
a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控制按鈕來選擇您想
b
變更的設定項目。
您所選定項目的字母或符號會變成
黃色的。
使用 v/V 控制按鈕來選擇所需
c
的設定。
選定的設定外框會變成黃色的,表
示該設定已輸入。
要將選單顯示關閉
按下 MENU ( 選單 )。
在 SET UP ( 設定 ) 畫面變更項目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SET UP
a
(設定)。
SET UP ( 設定 ) 畫面就會出現。
使用 v/V/b/B 控制按鈕來選擇
b
您想變更的設定項目。
您選定的項目外框會變成黃色的。
按下 z 控制按鈕來輸入設定。
c
SET UP ( 設定 )
要將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SET UP ( 設
定 ) 以外的項目。
畫面顯示關閉
CT
44
選擇對焦模式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
景)/
多點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觀景窗的框框會變寬。
您可以不必依照取景來進行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範圍觀景窗的數目、位置、或
是寬度會依照拍攝對象而有所不同。
中央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範圍觀景窗的框框只會在中
央。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 9(對焦),然後
c
使用
選擇 [ 多重 AF] 或 [ 中
v/V
心AF]。
焦距會自動調整。自動對焦範圍觀景
窗的框框會從白色變成綠色。
多點自動對焦
中央自動對焦
當您在拍攝電影( MPEG 影片)並選擇了多點
•
自動對焦時,拍攝對象到畫面中央的距離是
以平均值預估出來的,因此即使有些許震
動,自動對焦功能仍可作用。中央自動對焦
只會自動對焦影像的中央,如果您只想對焦
您瞄準的對象,這個功能就很方便了。
當您使用智慧變焦或自動對焦照明燈時,自
•
動對焦的動作會先對位於框框中央或距離框
框中央最近的對象執行。在這種情況下,
或 就會閃爍,並且自動對焦範圍
觀景窗就不會顯示出來。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P、
a
SCN ( 場景 )、或 。
CT
45
使用中央自動對焦自動對焦鎖定
在使用自動對焦拍攝時,有時因為拍攝
對象沒有位在框框的中央而不易對焦,
這種情況下您就可以使用中央自動對焦
功能來對焦。舉例來說,如果您要拍攝
的是兩個人物,而且兩人中間還有些距
離,相機可以對焦在兩人之間的背景
上。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自動對焦鎖定
以確保拍攝對象被正確地對焦。
快門按鈕
在使用自動對焦鎖定時,即使拍攝對象在框
•
框的邊緣,也能夠正確地對焦以擷取影像。
拍攝時將對象置於自動對焦範圍
a
觀景窗的中央,然後按下快門按
鈕至一半。
首先,您瞄準對象的焦距會被調整。
/
當自動曝光
自動對焦鎖定指示符
號停止閃爍並維持亮起時,會聽到
「嗶」一聲,表示調整對焦已完成。
自動對焦範
圍觀景窗
自動曝光 / 自動對
焦鎖定指示符號
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即可進行拍
b
攝。
快門發出 「喀答」聲,影像就會以
拍攝人物對象時所需的正確焦距記
錄下來。
在完全按下快門按鈕前,您可先執行自動對
•
焦鎖定調整程序。
46
CT
設定拍攝對象的距離
- 焦距預設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景 )/
使用 b/B 選擇 9(對焦),然後
c
使用
您可以選擇以下的距離設定:
0.5m、1.0m、3.0m、7.0m、
選擇拍攝對象的距離。
v/V
(
無限遠 )
調整曝光
- EV 曝光值調整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景 )/
在使用預先設定好的焦距來拍攝影像,
或透過網狀物或窗戶玻璃拍攝對象時,
使用自動對焦模式不易取得正確的焦
距。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焦距預設功能
就很方便了。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P、
a
SCN ( 場景 )、或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
要回到自動對焦模式
在步驟 3 中,選擇 9(對焦),然後選
擇 [ 多重 AF] 或 [ 中心 AF]。
焦點資訊不一定是實際的距離。
•
當您想由自動曝光變更為自選的曝光值
時使用該功能。曝光值可設定在 +2.0EV
–
至
2.0EV 之間,以每次 1/3 EV 調整。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P、
a
SCN ( 場景 )、或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CT
47
使用 b/
B
選擇 (EV)。
c
調整過的曝光值會顯示出來。
0EV
0EV
WB
EV ISO
選擇要調整的曝光值。
d
/
使用
來選擇調整曝光值。
v
V
在液晶螢幕畫面上確認的拍攝對象
背景亮度來調整。
要回到自動對焦模式
將曝光調整值調回 0 EV。
當拍攝對象非常明亮或非常暗,或者當您使
•
用閃光燈時,曝光調整可能無法作用。
拍攝技巧
在正常拍攝的情況下,相機會自動調整曝
光。檢查已拍攝的影像是否如下所示,您
可選擇手動調整。如果您在拍攝的人物背
後會發光或在雪地背景中,按 + 號方向
調整;如果您拍攝的是黑暗的對象並填滿
了整個畫面,按
最佳效果。
t
t
號方向調整,以獲得
–
曝光不足
按 + 號方向調整
適當曝光
過度曝光
按 - 號方向調整
單點測光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景 )/
單點測光讓您可針對拍攝對象調整曝光
值,就算是拍攝對象背光或是拍攝對象
與背景有強烈的對比。您可以瞄準一個
特定的點,然後測量該點的亮度來調整
曝光值。
控制按鈕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到 P、
a
SCN ( 場景 )、或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48
CT
使用 b/B 選擇 ( 點測光 ),
c
然後使用
單點測光的瞄準點會顯示出來。
將單點測光瞄準點瞄準您要拍攝
d
選擇[開]。
v
單點測光
瞄準點
的地方,然後再拍攝影像。
要取消單點測光
在步驟 3 中,選擇 [ 關 ]。當單點測
光瞄準點消失後,相機就會到正常的測
光模式。
調整色調
- 白平衡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景 )/
當白平衡設定在自動時,白平衡會依拍
攝對象的狀況自動設定,調整整體的色
彩平衡。如果您想修正拍攝影像的條
件,或在特殊的光源條件下拍攝,您可
以手動地選擇設定。
( 燈泡 )
•
在光線條件經常變化的環境下使用,
舉例來說,當您在舞會中拍攝時
•
在攝影棚裡、或在錄影燈光下使用
( 日光燈 )
在日光燈照射下拍攝時使用。
( 陰天 )
在陰暗的天空下拍攝時使用
( 白天 )
在戶外拍攝時、在有霓虹燈的夜晚、或
在拍攝煙火、日出 / 日落以及微光時使
用。
自動 ( 無符號顯示 )
白平衡會自動調整。
控制按鈕
將 MODE (模式)旋鈕轉到 P、
a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SCN ( 場景 )、或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WB](白平衡),然
c
後使用
選擇所需的設定。
v/V
要回到自動設定值
在步驟 3 中,選擇 [ 自動 ]。
在日光燈閃爍不停的情況下,即使您選擇了
•
,影像整體的顏色可能還是和實際顏色
有差異。
閃光燈啟動時,手動的白平衡設定就會被取
•
消,拍攝影像的模式會是自動模式。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49
CT
拍攝技巧
您所拍攝對象的色彩會根據光線的狀況
有所不同。在明亮的夏日陽光下,所有
對象看起來會帶一點藍色,而在像電燈
泡這種光源下,物體則會帶一點淡紅
色。人類的眼睛具備極佳的能力調整。
在光線狀況改變時,眼睛幾乎會立刻調
整並且辨識出正確的顏色。然而,數位
靜態相機受到光線極大的影響。在正常
狀況下,相機會自動調整,但是如果您
在液晶螢幕上檢視影像時,發現整個影
像的顏色不太自然,建議您調整白平衡
設定。
調整閃光燈強度
MODE ( 模式 ) 旋鈕: P
您可以調整閃光燈的強度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模式)旋鈕轉到 P。
a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 [ ]( 閃光燈亮
c
度 ),然後使用
設定。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強
高:
正常設定
普通: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弱
低:
選擇所需的
v/V
此項操作即使在 MODE (模式)旋鈕轉到 SCN
•
( 場景 ) 或 ( 只有在 Clip Motion ( 剪
輯動畫)模式)也可以進行。
50
CT
拍攝多張影像
-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連續地拍攝一連串靜態影像
( GIF 動畫 )。由於檔案大小較小,所以
這些影像很適合網頁使用、或者附加在
電子郵件中。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影像的色階限制為
•
256 色或更低。這是錄製 GIF 格式的特點。
因此,有些影像的品質可能會變差。
普通 (160×120)
在一個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錄製
下,最多可拍攝 10 張影像。最適合在
網頁上使用。
移動 (120×108)
在這種模式下,一個 Clip Motion ( 剪
輯動畫 ) 中,最多可拍攝 2 張影像。最
適合在行動資料終端機上使用。
模式對檔案大小有嚴格的限制,因此照片的
•
品質也會降低。
使用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時可錄製的
•
影像數目,請參考第 95 頁。
在操作之前
在 SET UP ( 設定 ) 設定中,將 [ 活動影
像]設定為[剪輯動畫](第44頁及第
101 頁 )。
控制按鈕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 ( 影像尺寸 ),
c
然後使用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選擇所需的模式。
v/V
拍攝一張影像。
d
拍攝下一張影像。
e
按一下快門按鈕拍攝下一張影像,然
後重覆這個步驟直到您拍夠所需的
影像數目。
f按 z
。
所有的影像都會被儲存在「Memory
Stick」中。
要在拍攝中刪除已錄製的影像
1
在步驟 4 或 5,按 b(7)。已錄
製的影像會按照拍攝的順序播放,播
放到最後一張影像時就會停止。
2
按 MENU ( 選單 ),然後選擇 [ 刪除最
後]或[全部刪除],然後再按
3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如果您在
步驟
2
中選擇 [ 刪除最後 ],重覆步
1
至 3 從最後拍攝的影像按照順
驟
序刪除。
z
。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51
CT
如果您沒有完成步驟 6 ,影像將不會被儲
•
存在 「Memory Stick」中。在此之前,影像
會被暫時儲存在相機中。
在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 下,日期和時
•
間將無法被插入。
當您使用索引畫面您檢視 Clip Motion ( 剪
•
輯動畫 ) 影像時,看到的影像可能會和實際
錄製下來的影像有所不同。
GIF 用其他相機拍攝的檔案可能無法在這部
•
相機上正確地顯示出來。
以多張快拍模式拍攝
- 多段
MODE ( 模式 ) 旋鈕:
按一下快門按鈕就可以連續錄製 16 張
影像。舉例來說,在拍攝運動畫面時,
這個功能就很方便。
在操作之前
在 SET UP ( 設定 ) 設定中,將 [ 活動影
像 ] 設定為 [ 多段 ]( 第 44 頁及第 101
頁)。
控制按鈕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按 MENU ( 選單 )。
b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 (間隔),然
c
後使用
選擇所需的拍攝間
v/V
隔設定。
您可以選擇下列的拍攝間隔:
NTSC:1/7.5 秒、1/15 秒、1/30 秒。
PAL:1/6.3 秒、1/12.5 秒、1/25 秒。
52
CT
( 有關 NTSC/PAL 的更多資訊,請參
考第 99 頁 )。
按下快門按鈕。
d
這 16 張影像會被當作是一張影像錄
×
製下來 ( 影像大小:1280
960).
要刪除已錄製影像
使用這種模式時,您無法刪除特定的影
像。當您刪除影像時,這 16 張影像會
同時被刪除。
1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2
按 MENU ( 選單 ),然後選擇 [ 刪除 ],再
按
。
z
3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所有的影像都被刪除。
在相機上以多段模式播放已錄製的影像時,
•
這 16 張影像會按照順序以固定的間隔播
放。
如果您在拍攝時旋轉鏡頭,錄製下來的影像
•
可能會變成顛倒的。
在電腦上播放影像時,這 16 張影像會被同
•
時播放出來,視為同一張影像。
在相機不是在多段模式下播放多段影像時,
•
這 16 張影像會被同時顯示出來,視為同一
張影像,就像在電腦上播放的情形一樣。
要了解可錄製的影像數目,請參考第 95 頁。
•
不可以使用閃光燈。
•
在多段當中,將無法插入日期和時間。
•
拍攝電子郵件用的靜態影像
- 電子郵件
MODE ( 模式 ) 旋鈕: / P/
SCN (場景)
您可以用較小的檔案拍攝並儲存影像
×
240),以便附加在電子郵件訊息
(320
中。使用 (影像尺寸)項目(第 21
頁 ) 的正常模式影像也會被錄製下來。
控制按鈕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P、或 SCN ( 場景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CT
53
使用 b/B 選擇 [MODE ( 模式 )]
c
( 拍攝模式 ),然後使用
v/V
擇 [ 電子郵件 ]。
拍攝影像。
d
要回到正常模式
在步驟 3 中,選擇 [ 普通 ]。
關於將影像附加在電子郵件訊息中的操作說
•
明,請參考您所使用的電子郵件軟體輔助說
明檔。
選
拍攝有聲音檔案的靜態影像
- 聲音
MODE ( 模式 ) 旋鈕: / P/
SCN (場景)
您可錄製含有聲音檔案的靜態影像。
控制按鈕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P、或 SCN ( 場景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 [MODE ( 模式 )]
c
( 拍攝模式 ),然後使用
[聲音]。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v
選擇
拍攝影像。
d
如果您按下然後再放開快門按鈕,
會錄製五秒鐘的聲音。
如果您按住快門按鈕不放,
被錄製下來直到您放開快門按鈕,最
長可錄製 40 秒鐘的聲音。
要回到正常模式
在步驟 3 中,選擇 [ 普通 ]。
在拍攝時請注意不要碰觸到麥克風 ( 第 8
•
頁)。
在聲音模式下檢視已錄製的影像,步驟和
•
「在液晶螢幕上檢視電影」所描述的相同( 第
67 頁 )。
聲音就會
就
54
CT
加入特殊效果
- 影像效果
MODE ( 模式 ) 旋鈕: P/SCN ( 場
景)/
您可以在影像中加入特殊效果,使影像
產生更好的對比效果。
曝曬 黑白
在明亮和黑暗的部份
產生像插圖一樣的清
晰輪廓。
棕褐色 底片
黑白照片
控制按鈕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P、
a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SCN ( 場景 )、或 。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使用 b/B 選擇[PFX]( 特殊效果 ),
c
然後使用
選擇所需的模式。
v/V
要取消影像效果
在步驟 3 中,選擇 [ 關 ]。
選擇資料夾
MODE ( 模式 ) 旋鈕:SET UP ( 設定 )
您可以在相機的 「Memory Stick」中建
立多個資料夾。當您在「Memory Stick」
儲存了許多影像時,您可以挑選一些影
像並建立新的資料夾。如果沒有建立新
的資料夾,「101MSDCF」會被選定為拍攝
用資料夾。
您可以建立資料夾最多至「999MSDCF」。
一個資料夾中最多可儲存 4,000 張影像。超
•
過資料夾的容量時,相機會自動建立一個新
的資料夾。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進階靜態影像拍攝
將影像上色,使它看起
來像舊照片
讓影像看起來像正片
CT
55
建立新資料夾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SET UP
a
(設定)。
使用 v/V 選擇 (MEMORY STICK
b
工具 ),用
錄資料夾 ],然後使用
[ 確定 ],然後按
下面的畫面就會出現。
c用 v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建立新資料夾時,資料夾的檔名會比
「Memory Stick」當中號碼最大的資
料夾大一號,同時該資料夾就會變成
拍攝用資料夾。
B/v/V
選擇 [ 建立記
B/v
。
z
選擇
變更拍攝用資料夾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SET UP
a
(設定)。
使用 v/V 選擇 (MEMORY STICK
b
工具 ),用
錄資料夾 ],然後使用
[ 確定 ],然後按
選擇拍攝用資料夾的畫面出現。
使用 b/B 選擇所要的資料夾,然
c
選擇 [ 確定 ],再按 z。
後用
v
您不可以選擇 「100MSDCF」作為拍攝用資料
•
夾。
影像被儲存在最新選擇的資料夾中。
•
B/v/V
z
選擇 [ 改變記
選擇
B/v
。
一旦建立新資料夾,您就不可以用相機來刪
•
除新資料夾。
已錄製的影像會儲存在最新建立的資料夾
•
中,除非建立或選擇了另一個不同的資料夾。
要取消建立資料夾動作
在步驟 2 或 3 中選擇[取消]。
CT
56
要取消變更拍攝用資料夾
在步驟 2 或 3 中選擇[取消]。
選擇播放用資料夾
- 資料夾
MODE ( 模式 ) 旋鈕:
選擇您想要播放的影像所儲存的資料
夾。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c用 b
d
e用 v
選擇 [ 資料夾 ],然後按
。
z
使用 b/B 選擇所需的資料夾。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要取消選擇
在步驟 5 中,選擇 [ 取消 ]。
在單張影像畫面
在索引(九張影像)畫面
MOVE SINGLE DISPLAY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當「Memory Stick」中包含了多個
資料夾時
當顯示到資料夾中的第一張或最後一張
影像,下面的指示符號就會出現在畫面
上:
:移至前一個資料夾。
:移至下一個資料夾。
:移至前一個和下一個資料夾。
在索引(三張影像)畫面
如果該資料夾中沒有儲存任何影像,則會出
•
現「本資料夾內無檔案」。
進階靜態影像檢視
CT
57
放大部分靜態影像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將影像放大至最多五倍大。您也
可以將放大後的影像另存新檔。
控制按鈕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放大影像
-
播放時縮放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將您想要放大的影像顯示出來。
b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T 按
c
鈕以放大影像。
重覆按 v/V/b/B 以選擇要放大
d
的影像部份。
按 v 。
按 b。 按 B。
按 V 。
v:用來檢視影像的上半部
V:用來檢視影像的下半部
b:用來檢視影像的左半部
B:用來檢視影像的右半部
重覆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e
T 按鈕,在步驟
所選擇的影
4
像部份就會被放大。
要取消放大檢視
按 z。
• 在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 多張快拍模式
下,您無法使用播放時縮放來檢視已錄製的
電影 (MPEG 影片 ) 或影像。
• 如果您在檢視未被放大的影像時按下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鈕,索引畫面就會
出現 ( 第 36 頁 )。
• 利用步驟 3 至 5 說明的程序,在快速
檢視中顯示的影像也可以被放大。
58
CT
儲存放大影像
使用播放時縮放檢視完影像後,
a
–
修整
按 MENU ( 選單 )。
b用 B
c用v/V
• 修剪過的影像以另存新檔儲存在拍攝用資料
• 修剪過的影像品質有可能會變差。
• 您無法修剪 3:2 大小的影像。
選擇 [ 修整 ],然後按 z。
來選擇影像大小,然後按
。
z
影像一旦錄製完成,螢幕上的影像
就會回到放大前的大小。
夾中,原始的影像仍然保留。
連續播放影像
- 循環播放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連續播放已錄製的影像,一張接
著一張。在檢視影像或做簡報時,這個
功能就會很有幫助。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c用 b/B
d用 V/B
選擇 [ 幻燈片 ],然後按
。
z
來設定下面的項
使用 v/V/b/
目:
間隔
3秒/5秒/10秒/30秒/1分鐘
影像
資料夾:用來播放選定的資料夾中
全部:用來播放「Memory Stick」
重複
開:用來重覆播放影像。
關:用來一次播放所有影像,播放
完就停止。
B
所有的影像。
中所有的影像。
選擇 [ 開始 ],然後按
。
z
循環播放開始。
要取消循環播放設定
在步驟 3 中,選擇[取消]。
要停止循環播放
按 z,用 B 選擇[ 退出 ],然後按 z。
進階靜態影像檢視
59
CT
要在幻燈片播放時跳到下一張 / 前
一張影像
按 B( 下一張 ),或按 b( 前一張 )。
播放間隔設定只是提供參考之用。實際上的
•
播放間隔可能因影像大小等因素而不同。
旋轉靜態影像
MODE ( 模式 ) 旋鈕:
相機垂直時所拍攝的影像可以被旋轉,
呈現水平顯示。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至 ,
a
在畫面上顯示出您想要旋轉的影
像。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c用 b/B
d
e用 v/V
選擇 [ 轉動 ],然後按
。
z
使用 v 選擇 ,然後用
來旋轉影像。
b/B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
z
要取消旋轉
在步驟 4 中,選擇[取消]。
被保護的影像、電影 (MPEG 影片 ),或在
•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多張快拍模式下
錄製的影像無法被旋轉。
用其他相機拍攝的影像可能無法旋轉。
•
同時,在電腦上檢視影像時,影像旋轉的資
•
訊可能因所使用的應用軟體而無法顯現出
來。
60
CT
保護影像
-保護
MODE ( 模式 ) 旋鈕:
為防止重要影像因不小心而被刪除,您
可以將它保護起來。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在單張影像畫面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使用 b/B 來顯示您想要保護的
b
影像。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就會出現。
d用 b/B
e
選擇 [ 保護 ],然後按
。
z
現在所顯示的影像是目前已被保護
的影像,
螢幕上。
要保護其他的影像,使用 b/
-
(保護)標記會顯示在
B
來顯示您想要保護的影像,然後
按
。
z
要取消保護
在步驟 4 或 5 中,再按一次 z。
-
標記就會消失。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將 MODE (模式)旋鈕轉至 ,按
a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鈕
一次切換至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
面。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就會出現
c用 b/B
d用 b/B
e
選擇 [ 保護 ],然後按
。
z
選擇 [ 選擇 ],然後按
。
z
使用 v/V/b/B 來選擇您要保護
的影像,然後按
綠色的 -( 保護 ) 標記會顯示在選
定的影像上。
。
z
MENU
TO NEXT
MOVE SELECT
靜態影像編輯
CT
61
要保護其他影像,重覆步驟 5。
f
按 MENU ( 選單 )。
g
h用 B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
標記會變白色,表示選定的影
像已經被保護。
要取消保護
在步驟 4 中選擇 [ 取消 ]、或在步驟
8
中選擇 [ 退出 ],然後按 z。
要解除保護
在步驟 5 中,使用 v/V/b/B,選擇
要解除保護的影像,然後按
記會變成灰色,重覆此操作在您想要解
除保護的所有影像。然後,按 MENU (選
單 ),選擇 [ 確定 ],再按
z
。- 標
z
。
要保護資料夾中所有的影像
在步驟 4 中,選擇 [ 資料夾內全部 ],
z
然後按
。接著選擇[開],然後按 z。
要將資料夾中所有的影像解除保護
在步驟 4 中,選擇 [ 資料夾內全部 ],
z
然後按
。接著選擇[關],然後按 z。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至 ,
a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
鈕兩次切換至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
面。
使用 b/B 移動您想要保護的影
b
像至中央。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就會出現
用 v/V 選擇 [ 保護 ],然後按
d
z
。
在中央的影像已被保護,-(保護)
標記會顯示在螢幕上。
要保護其他影像,使用 b/B 將
e
您想保護的影像移至中央,然後
重覆步驟
4
。
要解除保護
在步驟 4 中,選擇要解除保護的影
像,然後按
護,則必需對每一張影像重覆此程序。
z
。要將所有的影像解除保
62
CT
變更影像大小
- 調整尺寸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變更已錄製影像的影像大小,然
後另存新檔。
您可以調整影像為下列的大小:
×
1704, 1600×1200, 1280×960,
2272
×
640
480
原始的影像在變更影像大小後仍會保
留。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使用 b/B 來顯示您想要調整大
b
小的影像。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就會出現
用 b/B 選擇 [ 調整尺寸 ],然後
d
z
按
。
用v/V 來選擇新的影像大小,然
e
z
後按
。
調整大小後的影像會以另存新檔儲
存在拍攝用資料夾中。
要取消調整大小
在步驟 5 中,選擇 [ 取消 ]。
在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 多張快拍模式
•
下錄製的電影 (MPEG 影片 ) 或影像無法調整
大小。
當影像由小調整變大時,影像的品質可能會
•
變差。
您無法調整 3:2 大小的影像。
•
如果您試圖調整 3:2 大小的影像,在影像
•
的上方和下方會出現黑色寬條。
靜態影像編輯
63
CT
選擇列印影像
- 列印 (DPOF) 標記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標記相機拍攝的靜態影像,以供列
印時使用。當您要到沖印店、或以支援數
位列印命令格式 (Digital Print Order
Format;DPOF) 標準的印表機列印影像時,
此功能相當實用。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在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 模式下錄製的
電影 (MPEG 影片 ) 或影像無法標記。
在電子郵件模式下,列印 (DPOF) 標記會同
時標示在正常大小的影像上。
如果您將列印標記標示在多張快拍模式下拍
攝的影像上,所有的影像會以 16 格列印在
同一張相紙上。
在單張影像畫面
a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b
使用 b/B 來顯示您想要列印的
影像。
c
按 MENU ( 選單 )。
選單就會出現。
d
b/B
用
選擇 [DPOF],然後按 z。
標記會出現在選定的影像上。
e
要標記其他影像,使用 b/B 來顯
示您想要標示列印標記的影像,
z
然後按
。
要刪除 標記
在步驟 4 或 5 中,再按一次 z 。
標記就會消失。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a
將 MODE (模式) 旋鈕轉至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鈕
一次,切換至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
面。
b
按 MENU ( 選單 )。
選單就會出現。
c
用 B 選擇 [DPOF],然後按 z。
d
用 b/B 選擇 [ 選擇 ],然後按
z
。
使用[資料夾內全部]選項時,您無法標
示列印標記。
e
使用 v/V/b/B 來選擇您要列印
z
的影像,然後按
綠色的 標記會顯示在選定的影
像上。
f
要標記其他影像,重覆步驟 5。
。
MENU
TO NEXT
MOVE SELECT
&7
g
按 MENU ( 選單 )。
h
用 B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標記的設定已完成。
要刪除 標記
在步驟 5 中,使用 v/V/b/B 來選擇
您想要刪除 標記的影像,然後按
z。
要刪除資料夾中所有影像的 標
記
在步驟 4 中,選 擇 [ 資 料 夾 內 全 部 ],
z。接著選擇 [ 關 ],然後按 z。
然後按
要取消標記
在步驟 4 中選擇 [ 取消 ],或在步驟
中選擇[退出]。
8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a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至 ,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鈕
兩次切換至索引(三張影像)畫面。
b
使用 b/B 移動您想要列印的影
像至中央。
c
按 MENU ( 選單 )。
選單就會出現。
d
用 v 選擇 [DPOF],然後按 z。
標記會顯示在中央的影像上。
e
要標記其他影像,使用 b/B 將
您想列印的影像移至中央,然後
4
重覆步驟
。
要刪除 標記
在步驟 4 中,再按一次 z 。
標記就會消失。
靜態影像編輯
&7
拍攝電影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拍攝電影 (MPEG 電影 )。
在操作之前
在 SET UP ( 設定 ) 中 ( 第 44、101 頁 ),
將 [ 活動影像 ] 設為 [MPEG 影片 ]。
控制按鈕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示螢幕開啟 / 關閉 )
MODE ( 模式 ) 旋鈕
快門按鈕
MENU ( 選單 )
利用b/B 選擇 (影像尺寸),
c
然後用
您可以選擇 320 (HQX)、320×240、
或 160
如需每種影像大小可錄製的時間長
度,請參閱第 95 頁。
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
d
「錄影」將會出現在畫面上,相機開
始錄製影像和聲音。
當「Memory Stick」的容量用完,就會
•
停止錄製。
再次將快門按鈕完全按下來停止
e
選擇想要的模式。
v/V
×
112。
錄製。
拍攝電影時的螢幕指示符號
這些指示符號不會錄進去。
每次在您按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
示螢幕開啟/關閉)的時候,液晶螢幕
的狀態會依下列方式變化:指示符號
t
液晶螢幕關 t 指示符號開。如
關
需指示符號項目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第
109 頁。
近距離拍攝 ( 近拍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後依
第 25 頁的程序操作。
使用自拍定時器拍攝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後依
第 26 頁的程序操作。
小心在拍攝時不要碰觸麥克風 ( 第 8 頁 )。
•
您無法使用閃光燈。
•
在 MPEG 影片中無法插入日期和時間。
•
拍攝電影時無法使用智慧變焦。
•
a
b
CT
66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按 MENU ( 選單 )。
選單將會出現。
。
在液晶螢幕上檢視電影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在相機的液晶螢幕上檢視電影,
並從相機喇叭聽到聲音。
控制按鈕
喇叭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示螢幕開啟 / 關閉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使用 b/B 來選擇想要的電影。
b
電影顯示時會比靜態影像來得小。
c按 z
。
就會播放電影的影像和聲音。
電影播放時
螢幕上。
(播放)會出現在液晶
B
播放列
要停止播放
按 z。
要調整音量
按 v/V。
要後退或快進
在播放電影時按 b/B。
要恢復正常播放,按
。
z
高畫質電影
影像大小為「320 (HQX)」的電影可以
佔滿整個螢幕。
檢視電影時的螢幕指示符號
每次在您按 DSPL/LCD ON/OFF ( 液晶顯
示螢幕開啟/關閉)的時候,液晶螢幕
的狀態會依下列方式變化:指示符號
t
液晶螢幕關 t 指示符號開。如
關
需指示符號項目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第
110 頁。
在電視上檢視電影的程序,與在電視上檢視
•
靜態影像一樣 ( 第 37 頁 )。
欣賞電影
67
CT
刪除電影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刪除不要的電影。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在單張影像畫面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a
使用b/B選擇想要刪除的電影。
b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將會出現。
使用 b/B 來選擇[刪除],然後
d
按
。
z
該電影尚未真正刪除。
使用 v 來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e
。
z
「MEMORY STICK 存取」將會出現在畫
面上。
當此訊息消失後,電影就刪除完
畢。
要刪除其他電影,使用b/B來顯
f
示您要刪除的電影,然後按
要取消刪除
在步驟 5 或 6 選擇 [ 退出 ]。
在索引 ( 九張影像 ) 畫面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
a
後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W
按鈕一次,來顯示索引 ( 九張影
像)畫面。
按 MENU ( 選單 )。
b
選單將會出現。
使用 b/B 來選擇[刪除],然後
c
按
。
z
使用b/B來選擇[選擇],然後按
d
。
z
使用v/V/b/B來選擇您想要刪除
e
的電影,然後按
( 刪除 ) 標記會出現在選取的電
影上。
。
z
該電影尚未真正刪除。
。
z
MENU
TO NEXT
MOVE SELECT
68
CT
重複步驟 5 來刪除其他電影。
f
按 MENU ( 選單 )。
g
使用 B 來選擇[確定],然後按
h
。
z
當「MEMORY STICK 存取」訊息消失
後,電影就刪除完畢。
要取消刪除
在步驟 8 選擇[退出]。
要刪除資料夾內的所有影像
在步驟 4,選擇 [ 資料夾內全部 ],然
。接著,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後按
z
。要取消刪除,用 b 選擇[退出],
z
然後按
。
z
在索引 ( 三張影像 ) 畫面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然
a
後按 SMART ZOOM ( 智慧變焦 ) W
按鈕兩次,來顯示索引 ( 三張影
像 ) 畫面。
使用b/B來將想要刪除的電影移
b
到中央。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將會出現。
使用 v/
d
。
z
該電影尚未真正刪除。
來選擇[刪除],然後按
V
要取消刪除
在步驟 5 選擇[取消]。
使用 v 來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e
。
z
當「MEMORY STICK 存取」訊息消失
後,電影就刪除完畢。
欣賞電影
CT
69
編輯電影
MODE ( 模式 ) 旋鈕:
您可以剪輯電影或是刪除電影中不要的
部分。這 是當「Memory Stick」容量不
足或是要將電影用電子郵件寄送時建議
的做法。
當電影剪下來時,會指定檔案編號
剪下來的電影會指定新的編號,並在資
料夾中成為新的檔案。原始電影檔案將
會刪除,檔案編號會被跳過。
< 範例 > 剪輯出編號 101_0002 的電影
101_0005
2
101_0006
101_0003
劃分點
101_0001
1
1. 剪輯場景 A。
1
劃分點
2. 剪輯場景 B。
12 3 B A
3. 刪除不要的場景 A 和 B。
13
4. 只留下想要的場景。
13
2
101_0002
2
101_0002
101_0004
101_0004 101_0007
AB
刪除
2
101_0006
3
3 AB
刪除
剪輯電影
控制按鈕
MODE ( 模式 ) 旋鈕
MENU ( 選單 )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a
使用 b/B 來選擇想要剪輯的電
b
影。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將會出現。
使用 B 來選擇[劃分],接著用
d
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電影將會開始播放。
v
70
CT
決定剪輯點。
e
在想要的剪輯點按 z。
當您要調整剪輯點時,請選擇
c/C
[
用
剪輯點,請選擇 [ 取消 ]。電影將會
再次開始播放。
當您決定好剪輯點後,使用 v/
f
]( 畫面前進 / 後退 ) 然後
b/ B
調整剪輯點。如果要改變
來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z。
使用 v 來選擇[確定],然後按
g
z
。
電影就會剪下來。
您無法剪輯下列影像。
•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
多段
–
靜態影像
–
長度不夠無法剪輯的電影
–
受保護的電影
–
電影一但剪輯之後,您就無法回復。
•
當您剪輯時原始電影就已刪除。
•
剪下來電影會放在拍攝用的資料夾。
•
V
刪除電影中不要的部分
剪除電影中不要的部分( 請參考前
a
一頁 )。
顯示電影中您想要刪除的部分。
b
按 MENU ( 選單 )。
c
選單將會出現。
使用 b/B 來選擇[刪除],然後
d
z
按
。
使用 v 來選擇 [ 確定 ],然後按
e
z
。
目前顯示在畫面上的電影將會刪除。
要取消剪輯
在步驟 5 選擇 [ 退出 ]。電影將會再
次出現在畫面上。
欣賞電影
CT
71
複製影像到電腦
- 適用 Windows 使用者
建議的電腦環境
作業系統:
Windows 98SE、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Windows Millennium
Edition、Windows XP Home Edition、
或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經由升級才到上述作業系統的環境或者
是多重開機的環境,無法保證能夠正常
運作。
處理器:MMX Pentium 200 MHz 或更快
USB 連接器:隨附的標準配備
顯示器:800
位元彩色,65 000 色 ) 或更多
如果您同時有兩個或更多個 USB 設備連接
•
到一台電腦,視使用的 USB 設備而定,有些
設備 ( 包括您的相機 ) 可能會無法正常運作。
使用 USB 集線器時,不保證能夠正常運作。
•
上述建議的電腦環境,並不保證一定能夠正
•
常運作。
Microsoft Windows 98、
×
600 點或更多,高彩 (16
USB 模式
USB 連線有兩種模式:[ 普通 ] 和 [PTP]
模式。原廠設定為 [ 普通 ] 模式。
只能與 Windows XP 相容。當連接到電腦時,
*
只有選取的資料夾內的資料會複製到電腦。
與電腦通訊
當您的電腦從休眠或睡眠模式恢復正常
運作時,並不一定會恢復電腦與相機的
連線。
當您的電腦沒有 USB 連接器時
當 USB 連接器和「Memory Stick」插槽
都沒有時,您可利用額外的裝置來複製
影 像。如 需 詳 細 資 訊,請 參 考 S o n y 網 站。
http://www.sony.net/
CD-ROM 內容
x
USB 驅動程式
要將相機連接到電腦,需要此驅動程
式。
當使用 Windows XP 時,您不需要安裝
此 USB 驅動程式。
x
Image Transfer
此應用程式讓您很容易將影像從相機傳
*
送到電腦。
x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
此應用程式讓您顯示和編輯儲存在電腦
的影像。
•
本節使用 Windows Me 作為操作說明範
例。不同的作業系統可能會有不同的
操作方式。
•
在安裝 USB 驅動程式與應用程式之前,
請先關閉其他電腦上正在執行的應
用程式。
•
當使用 Windows XP 或 Windows 2000
時,請登入為系統管理者。
•
顯示器設定必須為 800×600 點或更多,
高彩 (16 位元彩色,65 000 色 ) 或更
多。當設定小於 800
或更少時,安裝程式首頁將不會出現。
×
600 點或 256 色
CT
72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當使用 Windows XP 時,您不需要安裝
此 USB 驅動程式。
一旦 USB 已經安裝,您就不需再安裝此
USB 驅動程式。
開啟您的電腦,插入隨附的
a
CD-ROM 到 CD-ROM 光碟機。
此時請先不要將相機接到電腦。
首頁畫面將會出現。如果沒有出
現,請按順序連按兩下 (My
Computer)
按一下畫面上的 [USB Driver]。
b
t
[ImageMixer]。
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當
c
「Information ( 資訊 )」畫面出
現時,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
USB 驅動程式就會開始安裝。當安
裝完畢時,畫面會通知您已完成。
按一下[Yes, I want to restart
d
my computer now ( 是,我想現在
重新啟動電腦 )],然後按
[Finish ( 完成 )]。
安裝 「Image Transfer」
您可以使用「Image Transfer」軟體,
在相機連接到電腦時,自動複製影像到
電腦上。
按一下畫面上的 [Image
a
Transfer]。
選擇想要的語言,然後按一下
[OK]。
「Welcome to the InstallShield
Wizard ( 歡迎使用 InstallShield
精靈 )」畫面將會出現。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InstallShield wizard ( 精靈 )」
畫面將會出現。
您的電腦將會重新啟動。然後,您
就可以進行 USB 連線。
本節使用英文畫面做說明。
•
CT
73
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當
b
「License Agreement (授權合約)」
畫面出現時,按一下 [Yes ( 是 )]。
仔細閱讀該合約。您必須接受合約
的條款才能繼續進行安裝。
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
c
選擇想要用來安裝的資料夾,然
d
後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
選擇想要的程式資料夾,然後按
一下 [Next ( 下一步 )]。
確認「Image Transfer Settings
e
(Image Transfer 設定 )」畫面上
的核取方塊已經打勾,然後按一
下 [Next ( 下一步 )]。
當安裝完畢時,畫面會通知您已完
成。
按一下 [Finish ( 完成 )]。
f
「InstallShield 精靈」畫面將會關
閉。
如果您要繼續安裝
「ImageMixer」,按一下首頁畫面上
的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
然後按程序操作。
要使用「Image Transfer」則需要 USB 驅動
•
程式。如果必要的驅動程式並未安裝在您的
電腦上,將會出現一個畫面詢問您是否要安
裝該驅動程式。請按照畫面上出現的指示操
作。
74
CT
安裝 「ImageMixer」
按一下畫面上的 [PIXELA
a
ImageMixer]。
「Choose Setup Language ( 選擇設
定語言 )」畫面將會出現。
您可以使用「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 」
•
軟體來複製、檢視、和編輯影像。如需詳細
說明,請參閱軟體的說明檔案。
選擇想要的語言,然後按一下
b
[OK]。
「Welcome to the InstallShield
Wizard ( 歡迎使用 InstallShield
精靈 )」畫面將會出現。
按照接下來各個畫面上的指示操
c
作。
當安裝完成時,會出現「ReadMe
( 讀我 )」檔案內容。請閱讀內容,
然後按一下畫面右上角的 來關
閉視窗。之後,按一下安裝畫面上
的 [Finish ( 完成 )] 來關閉安裝畫
面。
如果您的電腦並未安裝 DirectX 8.0a 或更
•
新版本,「Information (資訊)」畫面將會
出現。請按照畫面上的程序操作。
移除 CD-ROM。
d
連接相機到電腦
開啟您的電腦。
a
插入包含要複製影像的「Memory
b
Stick」。連接 USB 纜 線 以 及 交
流電變壓器,然後再將插頭插入
牆壁插座。
「Memory Stick」
交流電
變壓器
1
如需交流電變壓器和 USB 纜線的進一步資
•
訊,請參閱第 11 頁。
如需「Memory Stick」的進一步資訊,請參
•
閱第 20 頁。
接到牆壁
插座
3
2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本節使用英文畫面做說明。
•
CT
75
確定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
c
閉 ) 開關設為 「開」然後將隨附
的 USB 纜線連接到 USB 底座的
(USB) 插孔。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
USB 纜線
連接 USB 纜線到電腦。
d
• 當使用桌上型電腦時,請將 USB 纜線連接到
電腦背面的 USB 連接器。
將相機安裝在 USB 底座上,然後
e
開啟相機電源。
•
確定相機牢牢裝在 USB 底座上。
•
當使用 Windows XP 時,複製精靈
會自動出現在電腦桌面上。請到
第 79 頁繼續。
存取指示
符號 *
「USB MODE NORMAL (USB 模式,普
通 )」會出現在相機的液晶螢幕上。
當進行第一次 USB 連線時,您的電
腦會自動辨識該相機。請稍後一下。
• 如果「USB MODE NORMAL (USB 模式,普通 )」
沒有出現,請確定 SET UP (設定 ) 中的 [USB
連接 ] 已經設為 [ 普通 ]( 第 102 頁 )。
• 在 USB 連線時,請勿切換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或是從 USB 底座移除
相機。資料可能因此損毀。若要取消 USB 連
線,請參閱「P 要取消 USB 連線」( 第 77
頁)。
* 當連線時,存取指示符號會變成紅色。
76
CT
P 要取消 USB 連線
請從電腦拔除 USB 纜線、或從 USB 底座
移除相機、或關閉相機電源
適用 Windows 2000、Me、或 XP 使用者
1
連按兩下工作列上的 。
2
按一下 (Sony DSC) 然後按
[Stop]。
3
在確認視窗上確定要停止的裝置,然
後按一下 [OK]。
4
按一下 [OK]。
Windows XP 使用者並不需要此步驟。
5
請從電腦拔除 USB 纜線、或從 USB 底
座移除相機、或關閉相機電源
適用 Windows 98 或 98SE 使用者
確認液晶螢幕上的存取指示符號變成白
色,然後只執行上面的步驟 5。
利用 「Image Transfer」複製影像
- Windows 98/98SE/2000/Me
當您將相機連接到電腦時,「Image
Transfer」就會啟動,並且影像會自動複
製到電腦。當複製完畢時,「ImageMixer」
就會自動啟動並顯示影像。
一般情況下,「Image Transfer」和「Date」
•
資料夾都建立在 「My Documents」資 料夾
內,而且,所有相機拍攝的影像都會複製到
這些資料夾內。
您可以變更「Image Transfer」的設定 ( 第
•
78 頁 )。
- Windows XP
利用 USB 纜線和 USB 底座將相機連接
到電腦。
「Image Transfer」會自動啟動,並將影
像複製到電腦。
Windows XP 已設好由作業系統啟動
AutoPlay 精靈。
如果您要取消此設定,請按照下列程序
進行。
按一下 [Start],然後按 [My
a
Computer]。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Sony
b
MemoryStick],然後按
[Properties]。
取消此設定。
c
1
按一下 [AutoPlay]。
2
將 [Content type] 設為
[Pictures]。
3
按一下[Actions]之下的[Select
an action to perform],選擇
[Take no action],然後按
[Apply]。
4
將 [Content type] 設為 [Video
files],然後進行步驟
[Content type] 設為 [Mixed
content],然後進行步驟
5
按一下 [OK]。
[Properties] 畫面將會關閉。
即使是 USB 已經連線,作業系
統 AutoPlay 精靈仍然不會自動
出現。
3
。將
3
。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CT
77
變更 「Image Transfer」設定
您可以變更「Image Transfer」的設
定。用滑鼠右鍵在工作列上的「Image
Transfer」圖示連按兩下,選擇 [Open
Settings ( 開啟設定 )]。您可以變更
的設定如下:[Basic ( 基本 )]、[Copy
( 複製 )]、和 [Delete ( 刪除 )]。
用滑鼠右鍵在這裡按一下
當 「Image Transfer」啟動時,將會出
現下面視窗。
當您從上述視窗選擇 [Settings ( 設定 )]
時,您只能變更 [Basic ( 基本 )] 設定。
不使用 「Image Transfer」複製
影像
- Windows 98/98SE/2000/Me
如果您沒有設定自動啟動「Image
Transfer」,您也可按下列程序複製影
像。
連按兩下 [My Computer],然後連
a
按兩下 [Removalbe Disk]。
插 入 相 機 的「Memory Stick」內 容
就會出現。
本節描述將影像複製到「My Documents」資
•
料夾的範例。
若是「Removalbe Disk」圖示沒有出現,請
•
參閱第 78 頁。
當使用 Windows XP 時,請參閱第 79 頁。
•
連按兩下[DCIM],然後連按兩下您
b
要複製的影像檔案所在資料夾。
該資料夾將會開啟。
將影像拖放到「My Documents」
c
資料夾。
影像檔案將會複製到「My
Documents」 資料夾。
當您嘗試複製影像到某資料夾,卻有相同名
•
稱的檔案存在時,就會出現確認取代的訊
息。按一下 [Yes ( 是 )],來取代該影像。
當抽取型磁碟機圖示沒有出現時
1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My Computer],
然後按 [Properties]。
「System Properties」畫面將會出
現。
若是 Windows 2000 使用者,請按一下
•
「System Properties」畫面的[Hardware]標
籤。
2
確認是否已經安裝了其他的裝置。
1
按一下 [Device Manager]。
2
連按兩下 [ Other Devices]。
3
確認是否有帶著
Sony DSC」或「 Sony
Handycam」。
3
如果您找到上述的任何一個裝置,請
按下列步驟將它們刪除。
1
按一下 [ Sony DSC] 或 [
Sony Handycam]。
2
按一下 [Remove]。( 若是在
Windows 2000,請按 [Uninstall]。)
「Confirm Device Removal」畫
面將會出現。
3
按一下 [OK]。
裝置就會刪除。
請使用隨附的 CD-ROM 再嘗試安裝一次
USB 驅動程式 ( 第 73 頁 )。
標記的「
78
CT
- Windows XP
使用 Windows XP AutoPlay 精靈複
製影像
建立 USB 連線(第 75 頁到第 76
a
頁 )。按一下 [Copy pictures to a
folder on my computer using
Microsoft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 ( 使用 Microsoft 掃描器和
相機精靈複製影像到我的電腦 )],
然後按 [OK]。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畫
面將會出現。
按一下 [Next ( 下一步 )]。
b
儲 存 在「Memory Stick」的 影 像將
會顯示出來。
按一下您不想要複製到電腦的影
c
像核取方塊以移除選取標記,然
後按 [Next ( 下一步 )]。
「Picture Name and Destination」
畫面將會出現。
選擇影像名稱以及目的地,然後按
d
一下 [Next ( 下一步 )]。
影像就會開始複製。當複製完成
時,「Other Options」畫面就會出
現。
按一下 [Nothing. I’m finished
e
working with these pictures],
然後按 [Next ( 下一步 )]。
「完成掃描器與數位相機精靈」畫面
將會出現。
按一下 [Finish ( 完成 )]。
f
精靈將會關閉。
若您想繼續複製其他影像,請先執行 P 要
•
取消 USB 連線 ( 第 77 頁 )。然後,再重複
執行步驟 1。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連按兩下桌面上的 [My
a
Documents]。
將會 顯 示 「My Documents」資料夾
內容。
本節描述檢視「My Documents」資料夾影像
•
的程序。
若使用 Windows XP,請照順序連按兩下
•
[Start]t[My Documents]。
• 您可以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在電腦上檢視和編輯影像。如需
詳細說明,請參閱軟體的說明檔案。
連按兩下想要的資料夾和影像檔
b
案。
就會顯示該影像。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79
CT
影像檔案儲存目的地和檔案名稱
透過您的相機拍攝的影像,都會依資料
夾分組存在「Memory Stick」內。
範例:當在 Windows Me 檢視資料夾時
儲 存 在「100MSDCF」或「MSSONY」資 料
夾內的資料,是由不具備建立資料夾功
能的相機所儲存。您無法拍攝任何影像
到這些資料夾。這些資料夾內的影像僅
供檢視。
不具備建立資料夾功能的相機儲存影像的
資料夾。
使用您的相機所建立的影像資料夾。當相機沒
有建立任何資料夾時,就只會有「101MSDCF」
資料夾。
不具備建立資料夾功能的相機儲存電子郵件
模式影像、電影資料、或是聲音模式音效資料
的資料夾。
80
CT
資料夾 檔案名稱 檔名意義
101MSDCF 到 999MSDCF DSC0
DSC0
DSC0
CLP0
CLP0
MBL0
MBL0
MOV0
.JPG 一般拍攝的靜態影像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JPE
.MPG
.GIF
.THM
.GIF
.THM
.MPG
多段模式檔案 ( 第 52 頁 )
一般在下列模式拍攝的靜態影像
±
±
在電子郵件模式下拍攝的小尺寸影像檔案。當您在不具備建立資料夾功能的裝置上檢視
這些檔案時,就會開啟對應的 JPEG 檔。
在聲音模式拍攝的音效檔案。當您在不具備建立資料夾功能的裝置上檢視這些檔案時,
就會開啟對應的 JPEG 檔。
在普通模式下拍攝的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檔案 ( 第 51 頁 )
在普通模式下拍攝的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的索引影像檔案。
在移動模式下拍攝的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檔案 ( 第 51 頁 )
在移動模式下拍攝的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的索引影像檔案。
在 MPEG 影片模式下拍攝的電影檔案 ( 第 66 頁 )
電子郵件模式 ( 第 53 頁 )
聲音模式 ( 第 54 頁 )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表格備註
檔案名稱意義如上所示:
ssss 代表 0001 到 9999 之間的任
何數字。
下列檔案的數字部分都相同。
± 在電子郵件模式下拍攝的小尺寸影
像檔案與其對應的影像檔案。
± 在聲音模式下拍攝的音效檔案與其
對應的影像檔案。
± 在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模式下
拍攝的影像檔案與其對應的索引影
像檔案。
&7
複製影像到電腦
- 適用 Macintosh 使用者
建議的電腦環境
作業系統:
9.1、9.2 或 Mac OS X(v10.0/v10.1)
上述作業系統必須在出廠時就已安裝。
如果是下列機型,請將作業系統升級到
Mac OS 9.0 或 9.1。
–
出廠時配備 Mac OS 8.6 的 iMac,同
時配備吸入式 CD-ROM 光碟機。
–
出廠時配備 Mac OS 8.6 的 iBook 或
Power Mac G4。
USB 連接器:
顯示器:
• 如果您同時有兩個或更多個 USB 設備連接
到一台電腦,視使用的 USB 設備而定,有些
設備 ( 包括您的相機 ) 可能會無法正常運作。
• 使用 USB 集線器時,不保證能夠正常運作。
• 上述建議的電腦環境,並不保證一定能夠正
常運作。
Mac OS 8.5.1、8.6、9.0、
隨附的標準配備
×
600 點或更多
800
32 000 色模式或更多
USB 模式
USB 連線有兩種模式:[ 普通 ] 和 [PTP]
模式。原廠設定為 [ 普通 ] 模式。
* 只能與 Mac OS X 相容。當連接到電腦時,
只有選取的資料夾內的資料會複製到電腦。
與電腦通訊
當您的電腦從休眠或睡眠模式恢復正常
運作時,並不一定會恢復電腦與相機的
連線。
當您的電腦沒有 USB 連接器時
當 USB 連接器和「Memory Stick」插槽
都沒有時,您可利用額外的裝置來複製
影 像。如 需 詳 細 資 訊,請 參 考 S o n y 網 站。
http://www.sony.net/
您的作業系統所需的步驟
請依您作業系統的類型,按下列步驟進
行。
作業系統 步驟
1
Mac OS 8.5.1/8.6/9.0 步驟
Mac OS9.1/9.2/Mac
OSX(v 10.0/v 10.1)
4
。
步驟
4
。
2
到
到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a
*
1
開啟您的電腦,插入隨附的 CD-ROM
到 CD-ROM 光碟機。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畫
面將會出現。
2
連按兩下 ( 設定選單 )。
3
按一下 (USB Driver)。
「USB Driver」畫面將會出現。
4
連按兩下包含作業系統的硬碟圖示來
開啟畫面。
5
從步驟 3 中開啟的畫面,將下列兩個
檔案拖放到步驟 4 開啟的畫面上的
System Folder(系統資料夾) 圖示內。
•
Sony USB Driver
•
Sony USB Shim
6
當確認訊息出現時,請按 「OK」。
7
重新啟動電腦,並從 CD-ROM 光碟機
移除 CD-ROM。
連接相機到電腦
b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75 頁到第 76
頁。
82
CT
請從電腦拔除 USB 纜線、或從 USB 底
座移除相機、或關閉相機電源
將磁碟機圖示或是 「Memory Stick」圖
示拖放到「Trash」圖示上,然後拔除
USB 纜線、從 USB 底座移除相機、或是
關閉相機。
如果您是使用 Mac OS X,請在關閉電腦後
•
移除 USB 纜線等等。
複製影像
c
1
連按兩下桌面上新出現的圖示。
插入相機的 「Memory Stick」內容就
會出現。
2
連按兩下「DCIM」。
3
連按兩下您要複製的影像所在資料
夾。
4
將影像拖放到硬碟圖示上。
影像檔案將會複製到硬碟。
如需影像儲存位置以及檔案編號的詳
細資訊,請參閱第 80 頁。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d
1
連按兩下硬碟圖示。
2
在資料夾內連按兩下您要的影像檔
案。
該影像檔案將會開啟。
您可以使用「PIXELA ImageMixer for
•
Sony」軟體將影像複製到電腦,並在電腦上
檢視影像。如需安裝的進一步資訊,請參閱
CD-ROM 中所附 的操 作指示。如需詳細操 作
說明,請參閱軟體的說明檔案。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與 Mac OS
•
X 並不相容。
「Image Transfer」與 Macintosh 並不相
•
容。
適用於 Mac OS X 使用者
當您按一下某個電子郵件模式影像檔案
時,可能會出現「There is no
application available to open the
ssss
document "DSC0
.JPE" ( 沒有應
用程式可以開啟該檔案 )。」訊息。在
這種情況下,請進行下列設定。視您的
作業系統版本而定,畫面可能有所不
同。
1
按一下 「There is no application
available to open the document
ssss
"DSC0
.JPE" ( 沒有應用程式
可以開啟該檔案 )。」畫面上的
[Choose Application ( 選擇應用程
式 )...]。
2
將 [Recommended Applications ( 建
議的應用程式 )] 變更為 [All
Applications ( 所有應用程式 )]。
3
從應用程式清單選擇 [QuickTime
Player],然後按 [Open ( 開啟 )]。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83
CT
2
按一下電池 /「Memory Stick」護蓋
疑難排解
當相機遇到問題時,請試試下列解決方
法。
1
查閱第 84 到 91 頁的項目。 如果螢幕
顯示「C:
ss:ss
」,就表示自我診
內的 RESET(重置)按鈕,然後重新
開啟電源。( 如此就會清除日期和時
間設定等等 )
RESET(重置)
斷功能正在執行。請參閱第 94 頁。
電池和電源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電池組無法充電。
電池組無法安裝。
/CHG (充電 ) 指示燈閃爍。
當電池組充電時, /CHG (充
電 ) 指示燈不會亮。
•
相機已經開啟。
•
接線不正確。
•
電池組安裝方式不正確。
•
電池組安裝方式不正確。
•
電池組發生故障。
•
交流電變壓器沒有連接。
•
相機沒有正確安裝在 USB 底座上。
•
電池組安裝方式不正確。
•
充電已經完成。
p
關閉電源 ( 第 16 頁 )。
p
檢查接線 ( 第 11 頁 )。
p
利用電池組前端邊緣將電池彈出撥桿向下壓一點,然後再
插入電池組 ( 第 11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電池組 ( 第 11 頁 )。
p
洽詢您的 Sony 經銷商或當地的 Sony 授權維修中心。
p
依正確方式連接交流電變壓器 ( 第 11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相機 ( 第 12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電池組 ( 第 11 頁 )。
—
3
洽詢您的 Sony 經銷商或當地的 Sony
授權維修中心。
CT
84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電池剩餘容量指示符號顯示
不正確。或是顯示的電池剩
餘容量很飽但是電力很快就
消耗殆盡。
電池組消耗太快。
無法開啟電源。
電源突然關閉。
•
您的相機已在很熱或很冷的環境下使用很長
一段時間。
•
電池組壽命已盡 ( 第 105 頁 )。
•
電池組已放電。
•
電池剩餘時間資料不符。
•
您在很冷的地方拍攝 / 檢視影像。
•
電池組沒有充飽。
•
電池組壽命已盡 ( 第 105 頁 )。
•
電池組沒有正確安裝。
•
相機沒有正確安裝在 USB 底座上。
•
交流電變壓器沒有連接。
•
電池組壽命已盡 ( 第 105 頁 )。
•
電池組沒有充飽。
•
如果您超過約 90 秒沒有操作相機,相機會自
動關閉電源,以節省電力 ( 當 [ 節電模式 ] 設
為[關]時,關機時間為三分鐘 )。(第 16 頁)
•
電池組已放電。
•
相機沒有正確安裝在 USB 底座上。
—
p
換一組新的電池。
p
換一組充飽的電池 ( 第 11 頁 )。
p
將電池組完全充電 ( 第 11 頁 )。
—
p
將電池組完全充電 ( 第 11 頁 )。
p
換一組新的電池。
p
依正確方式安裝電池組 ( 第 11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相機 ( 第 12 頁 )。
p
牢牢將交流電變壓器接到相機 ( 第 15 頁 )。
p
換一組新的電池。
p
將電池組完全充電 ( 第 11 頁 )。
p
再度開啟電源 ( 第 16 頁 )。
p
換一組充飽的電池 ( 第 11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相機 ( 第 12 頁 )。
疑難排解
85
CT
拍攝靜態影像 / 電影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即使電源已開啟,液晶螢幕
仍然沒有開啟。
拍攝對象在液晶螢幕上看
不到。
影像焦距沒有對準。
無法使用智慧變焦。
影像太暗。
影像太亮。
影像是單色的 ( 黑白 )。
當您拍攝很亮的對象時,出
現垂直條紋。
您上次關機時,液晶螢幕已經處於關閉狀態。
沒有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到 、 P 、
SCN、或 。
拍攝對象太近。
場景選擇已設為風景模式。
您設定了焦距預設距離。
[ 節電模式 ] 設定為 [ 開 ]。
拍攝電影時無法使用智慧變焦 (MPEG 影片 )。
液晶螢幕已關閉。
(影像尺寸 ) 已設為 [2272î704]或[2272
(3:2)]。
您拍攝的對象背後有光源。
液晶螢幕的亮度太低。
[ 節電模式 ] 已設為 [ 開 ]。
您在黑暗的環境中拍攝位於光源匯聚位置的
對象,例如舞台上。
液晶螢幕太亮。
[PFX]( 特殊效果 ) 已設為 [ 黑白 ]。
此時已產生模糊現象。
開啟液晶螢幕 ( 第 29 頁 )。
p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P、SCN、或 ( 第
p
22、31、66 頁 )。
當您要拍攝離鏡頭 50 公分 (19 11/16) 以內的對象,請使用
p
近拍模式。在拍攝時,記得鏡頭到拍攝對象的距離要超過
可拍攝最短距離 ( 第 25 頁 )。
取消此模式 ( 第 31 頁 )。
p
設定成自動對焦模式 ( 第 47 頁 )。
p
半按下快門按鈕不放,或將 [ 節電模式 ] 設為 [ 關 ] ( 第
p
102 頁 )。
²
開啟液晶螢幕 ( 第 29 頁 )。
p
將 (影像尺寸)設定為[2272î704]和[2272 (3:2)]以外
p
的設定 ( 第 24 頁 )。
調整曝光 ( 第 47 頁 )。
p
調整液晶螢幕的亮度 ( 第 44、102 頁 )。
p
將 [ 節電模式 ] 設為 [ 關 ]( 第 44、102 頁 )。
p
調整曝光 ( 第 47 頁 )。
p
調整液晶螢幕的亮度 ( 第 44、102 頁 )。
p
取消黑白模式 ( 第 55 頁 )。
p
這並非故障。
p
86
CT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您無法拍攝影像。
無法使用閃光燈拍攝。
拍攝對象的眼睛變成紅色。
拍攝的日期和時間不正確。
•
沒有插入「Memory Stick」。
•
「Memory Stick」的容量不足。
•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已切到
LOCK 位置。
•
當閃光燈在充電時,您將無法拍攝。
•
當您要拍攝靜態影像時,沒有將 MODE ( 模
、 P、
。
式 ) 旋鈕轉到
•
當您要拍攝電影時,沒有將 MODE ( 模式 ) 旋
鈕轉到
•
已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或 SET UP
(設定)。
•
閃光燈已設為 ( 無閃光燈 )。
•
當拍攝靜態影像時,場景選擇設為微光模式。
•
在 SET UP (設定) 設定中[活動影像]未設為
[剪輯動畫]。
或 SCN。
— p
•
日期和時間設定不正確。
p
插入 「Memory Stick」( 第 20 頁 )。
p
刪除儲存在 「Memory Stick」的影像,或是將它格式化。
p
更換 「Memory Stick」。
p
將防寫保護切到可錄製位置 ( 第 104 頁 )。
—
p
將 MODE (模式 ) 旋鈕轉到 、 P 、或 SCN( 第 22、31
頁)。
p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第 66 頁 )。
p
將它轉到 或 SET UP ( 設定 ) 以外模式 ( 第 27 頁 )。
p
將閃光燈設為 「自動」( 無指示符號 ) 或 ( 強迫閃光 )
( 第 27 頁 )。
p
取消此微光模式 ( 第 31 頁 )。
p
將它設為 [ 剪輯動畫 ]( 第 51 頁 )。
將[紅眼減弱]設為[開](第 27 頁 )。
p
設定正確的日期和時間 ( 第 18 頁 )。
檢視影像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影像無法播放。
影像播放時一開始顯得很
粗糙。
影像無法在電視上播放。
•
沒有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
如果某個檔案已在電腦上修改過,或是資料
夾/檔案名稱已變更,您就無法在相機上播放。
— p
•
相機 SET UP (設定) 中的[視頻輸出]設定不
正確。
•
接線不正確。
p
將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 第 35 頁 )。
—
這並非故障。
p
將 [ 視頻輸出 ] 設為 [NTSC] 或 [PAL]( 第 44、102 頁 )。
p
檢查接線 ( 第 37 頁 )。
疑難排解
CT
87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影像無法在電腦上播放。 ²
「USB MODE NORMAL (USB 模
式,普通 )」或 「USB MODE
PTP (USB 模式,PTP)」出現
在畫面上。
在檢視電影時相機出現不明
的嗶聲。
相機正在與電腦通訊中。
當自動對焦在動作時,會出現嗶聲。
p
請參閱第 89 頁。
p
取消 USB 通訊 ( 第 77 頁 ),然後將 USB ON/OFF (USB 開
啟 / 關閉 ) 開關設為 「關」。
p
這並非故障。設定焦距預設距離 ( 第 47 頁 )。
刪除 / 編輯影像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您的相機無法刪除影像。 影像已被保護。
您意外刪除了某個影像。 影像一但刪除就無法回復。
調整大小的功能無法運作。 電影(MPEG 影片)/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您無法加上列印 (DPOF)
標記。
您無法剪輯電影。 電影長度不夠無法剪輯。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已切到
LOCK 位置。
多張快拍影像無法調整大小。
列印 (DPOF) 標記無法加在電影 (MPEG 影片)/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檔案上。
已受保護的電影 (MPEG 影片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多段、以及靜態影像無法進行
剪輯。
p
取消此保護 ( 第 61 頁 )。
p
將它切到可錄製位置 ( 第 104 頁 )。
p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可以用來避免意外刪
除 ( 第 104 頁 )。
p
將影像保護起來可以避免意外刪除 ( 第 61 頁 )。
²
²
²
²
88
CT
電腦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您不知道您的作業系統是否
可以搭配此相機。
您無法安裝 USB 驅動程式
您的電腦無法辨識您的
相機。
您無法複製影像。
在進行 USB 連線後,
”
Transfer
沒有自動啟動。
— p
— p
•
相機已經關閉。
•
電池電量太低。
•
您不是使用隨附的 [USB] 纜線。
•
USB 纜線沒有接牢。
•
在 SET UP (設定 ) 設定中[USB 連接 ] 已設為
[PTP]。
•
已將 USB ON/OFF (USB 開啟 / 關閉 ) 開關切
到「關」。
•
相機沒有正確安裝在 USB 底座上。
•
您電腦的 USB 連接器除了連接鍵盤、滑鼠、
以及 USB 底座外,還連接了其他設備。
•
USB 驅動程式沒有安裝。
•
您的電腦無法正確辨識您的裝置,因為您在
從隨附的 CD-ROM 安裝 「USB 驅動程式」之
前,就先用 USB 纜線將相機與 USB 底座連
接到電腦。
•
相機未正確連接到您的電腦。
•
複製程序視您的作業系統而定。
—
“
—
Image
—
查閱 「建議的電腦環境」( 第 72、82 頁 )。
在 Windows 2000 上,請登入為系統管理員 ( 授權的系統管
理員 )。
p
開啟相機電源 ( 第 16 頁 )。
p
使用交流電變壓器 ( 隨附 )( 第 15 頁 )。
p
使用隨附的 USB 纜線 ( 第 76 頁 )。
p
先拔除 USB 纜線,再將它接牢。請確定液晶螢幕上顯示
「USB MODE」( 第 76 頁 )。
p
將它設為 [ 普通 ]( 第 102 頁 )。
p
將它設為 「開」( 第 76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相機 ( 第 12 頁 )。
p
拔除連接鍵盤、滑鼠、以及 USB 底座以外的 USB 纜線。
p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 第 73 頁 )。
p
先將電腦上無法辨識的裝置刪除,然後再安裝 USB 驅動程
式 ( 第 73、78 頁 )。
p
依正確方式將相機連接到電腦 ( 第 75 頁 )。
p
依照您作業系統的正確複製程序 ( 第 77、78、82 頁 )。
p
您不是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請按
一下 HELP ( 說明 )。
p
如果您不是使用「Image Transfer」軟體,請參閱第 77 頁。
p
在 [Basic ( 基本 )] 設定,選擇 [Launch Image Transfer
automatically when your camera, etc., is connected.
( 當相機連線時自動啟動 ImageTransfer。)]( 第 78 頁 )。
p
在電腦開啟時進行 USB 連線 ( 第 75 頁 )。
疑難排解
CT
89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影像無法在電腦上播放。
在電腦上播放電影時,影像
和聲音受雜訊干擾。
您無法列印影像。
當載入隨附的 CD-ROM 時出
現錯誤訊息。
—
—
•
您是直接從「Memory Stick」播放該電影。p請將該電影複製到電腦的硬碟,然後從電腦播放該檔案
— p
— p
p
您不是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請按
一下 HELP ( 說明 )。
p
請洽詢電腦或軟體製造商。
( 第 77、82 頁 )。
檢查印表機設定。
p
請參閱 「選擇列印影像」( 第 64 頁 ),如果您是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請按一下 HELP
(說明)。
按下列方式設定您電腦的顯示模式:
在 Windows 上,800
65 000 色 ) 或更多
在 Macintosh 上,800
「Memory Stick」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您無法插入「Memory
Stick」。
您無法錄製到「Memory
Stick」上。
您無法將「Memory Stick」
格式化。
您不小心將「Memory
Stick」格式化。
•
您插入的方向相反。
•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已切到
LOCK 位置。
•
「Memory Stick」已滿。
•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已切到
LOCK 位置。
•
所有在「Memory Stick」上的資料,在格式
化時都會被刪除。
p
請從右邊插入 ( 第 20 頁 )。
p
將它切到可錄製位置 ( 第 104 頁 )。
p
刪除不要的檔案 ( 第 39、68 頁 )。
p
將它切到可錄製位置 ( 第 104 頁 )。
p
建議您將 「Memory Stick」的防寫保護切到 LOCK 位置以
防止意外刪除 ( 第 104 頁 )。
×
600 點或更多,高彩 (16 位元彩色,
×
600 點或更多,32 000 色或更多
90
CT
其他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相機無法運作,任何操作都
無法進行。
電源已開啟,但是相機無法
運作。
您在液晶顯示螢幕上找不到
指示符號。
鏡頭有霧氣。
當您長時間使用時,相機會
發熱。
•
您不是使用「InfoLITHIUM」電池組。
•
電池電量太低或已耗盡 ( 出現 指示符
號)。
•
交流電變壓器沒有連接好。
•
相機沒有正確安裝在 USB 底座上。
•
內部系統沒有正常運作。
— p
•
發生凝結現象。
— p
p
您只能使用 「InfoLITHIUM」電池組 ( 第 105 頁 )。
p
幫電池組充電 ( 第 11 頁 )。
p
將它牢牢插入相機的多用途連接器,然後插到牆上插座
( 第 15 頁 )。
p
依正確方式安裝相機 ( 第 12 頁 )。
p
先斷線,等一分鐘,重新連接所有電源,再開啟相機電
源。如果這樣還不行,用尖銳物品按一下電池 / 「Memory
Stick」 護蓋內的 RESET (重置)按鈕,然後重新開啟電
源。( 如此就會清除日期和時間設定等等 )
查閱指示符號 ( 第 108 到 110 頁 )。
p
關閉相機,先擱置約一個小時,然後再試試看 ( 第 103 頁 )。
這並非故障。
疑難排解
91
CT
警告和訊息
下列訊息會出現在液晶螢幕上。
訊息 意義 / 應變措施
無 MEMORY STICK
系統出錯
MEMORY STICK 出錯
MEMORY STICK 類型出錯
格式化出錯
MEMORY STICK 鎖定
無 MEMORY STICK 空間
本資料夾內無檔案
資料夾出錯
無法建立更多資料夾
無法記錄
檔案出錯
檔案保護
影像尺寸過大
無法劃分
無效操作
僅用於「InfoLITHIUM」電池
•
插入「Memory Stick」( 第 20 頁 )。
•
關閉再開啟電源 ( 第 16 頁 )。
•
依正確方式插入 「Memory Stick」( 第 20 頁 )。
•
「Memory Stick」已損壞,或是 「Memory Stick」的接頭部份太髒。
•
插入的 「Memory Stick」在您的相機無法使用 ( 第 104 頁 )。
•
「Memory Stick」格式化失敗。再將 「Memory Stick」格式化一次 ( 第 43 頁 )。
•
「Memory Stick」上的防寫保護開關已切到 LOCK 位置。將它切到可錄製位置 ( 第 104 頁 )。
•
「Memory Stick
•
此資料夾內沒有錄製任何影像。
•
「Memory Stick」中已有一個前三個數字相同的資料夾存在。( 例如:123MSDCF 和 123ABCDE ) 請選擇其
他資料夾,或是建立新的資料夾。
•
您無法建立任何資料夾。
•
您嘗試選取只供您使用相機檢視的資料夾。請選擇其他資料夾 ( 第 56 頁 )。
•
播放該影像時發生錯誤。
•
影像已被保護無法刪除。
•
您正要播放的影像大小無法在您的相機播放。
•
電影長度不夠無法劃分。
•
該檔案不是一個電影 (MPEG 影片 )。
•
您正要播放的檔案,並非由您的相機所產生。
•
電池組不是「InfoLITHIUM」類型。
」的容量不足。您無法錄製影像。刪除不要的檔案 ( 第 39、68 頁 )。
92
CT
訊息 意義 / 應變措施
•
電池電量太低或已耗盡。幫電池組充電 ( 第 11 頁 )。依使用條件與電池組類型而定,即使還有 5 到 10
分鐘的電池容量,指示符號仍然會閃爍。
•
您相機沒有抓穩。使用閃光燈、將相機架在三腳架上、或是將相機放在穩固的地方。
請旋轉鏡頭部分
•
鏡頭部分下垂。旋轉鏡頭。
疑難排解
93
CT
自我診斷顯示
您的相機有自我診斷顯示功能。此功能
會以字母和四位數字的組合在液晶螢幕
上顯示相機狀態。如果發生這種情形,
請查閱此代碼表,然後採取適合的解決
ss
方法。最後兩碼 ( 以
依相機當時情況而不同。
自我診斷顯示
符號顯示 ) 會
C:32:ss
代碼 原因 解決方法
C:32:
C:13:
E:61:
E:91:
E:92:
ss
ss
ss
ss
ss
您相機的硬體或是鏡頭有問
題。
相機無法讀取或寫入「Memory
Stick」。
已插入未格式化的「Memory
Stick」。
插入 的 「Memory Stick」在 您
的相機無法使用或資料已損毀。
發生您無法回復的相機故障。•按一下電池 /「Memory Stick」護蓋內
•
關閉再開啟電源 ( 第 16 頁 )。
•
重新插入「Memory Stick」幾次。
•
將「Memory Stick」格式化
( 第 43 頁 )。
•
插入新的「Memory Stick」( 第 20 頁)。
的 RESET (重置)按鈕 ( 第 84 頁 ),
然後重新開啟電源。
如果試過幾次解決方法還是無法讓相機
正常運作,請聯絡您的 Sony 經銷商或
當地 Sony 授權維修中心,並告知他們
此處 5 位數的代碼。
例如:E:61:10
94
CT
可儲存的影像數目/拍攝
時間
可儲存的影像數目與拍攝時間並不相
同,會因「Memory Stick」的容量、影
像大小、以及影像品質而有所不同。當
您選購「Memory Stick」時,請參考下
列表格。
影像數目列出的順序為精細 ( 標準 )。
可儲存的影像數目與拍攝時間會因拍
攝條件而有所不同。
要了解一般情況可錄製的時間與影像
數目,請參考第 34 頁。
當可錄製的影像剩餘張數大於 9999 時,
會顯示 「>9999」。
電子郵件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22721704
2272 (3:2)
16001200
1280960
640480
8 (14) 16 (29) 32 (59) 65 (119) 117 (210) 238 (427) 485 (871)
8 (14) 16 (29) 32 (59) 65 (119) 117 (210) 238 (427) 485 (871)
16 (29) 32 (59) 65 (119) 131 (239) 230 (420) 468 (854) 956 (1743)
24 (44) 49 (89) 98 (179) 197 (359) 340 (595) 691 (1210) 1411 (2470)
88 (194) 178 (392) 358 (788) 718 (1580) 1190 (2381) 2420 (4841) 4940 (9881)
聲音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22721704
2272 (3:2)
16001200
1280960
640480
7 (14) 15 (28) 31 (57) 63 (114) 115 (204) 234 (414) 478 (846)
7 (14) 15 (28) 31 (57) 63 (114) 115 (204) 234 (414) 478 (846)
15 (26) 31 (54) 62 (109) 125 (219) 223 (396) 453 (806) 926 (1646)
22 (38) 45 (78) 91 (157) 183 (316) 324 (549) 660 (1117) 1347 (2280)
69 (121) 140 (245) 281 (492) 564 (987) 1020 (1785) 2074 (3630) 4234 (7410)
Clip Motion ( 剪輯動畫 )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普通 88 178 358 718 1190 2420 4940
移動 486 982 1971 3951 3571 7261 14821
普通:當拍攝十張畫面時
移動:當拍攝二張畫面時
( 單位:影像數目 )
( 單位:影像數目 )
( 單位:影像數目 )
MPEG 影片
320 (HQX)
320240
160112
多段
1280960
(單位:秒)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42 87 176 354 641 1304 2663
174 352 708 1419 2567 5221 10657
673 1363 2740 5494 9935 20203 41239
( 單位:影像數目 )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24 (46) 50 (93) 101 (187) 202 (376) 357 (649) 726 (1320) 1482 (2694)
額外資訊
&7
選單項目
選單項目會因 MODE ( 模式 ) 旋鈕所在
位置而有不同。液晶螢幕只會顯示目前
MODE ( 模式 ) 旋鈕所在位置可以操作的
項目。原廠設定以
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項目 設定 說明
(影像尺寸)
MODE (模式)(拍攝模式)聲音
當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P 或 SCN
項目 設定 說明
SCN
(EV) +2.0EV / +1.7EV / +1.3EV / +1.0EV /
9
(對焦) ∞ / 7.0m / 3.0m / 1.0m / 0.5m / 中心AF /
WB(白平衡) / / / /
(點測光) 開 /
x
註明。
x
2272✕1704 / 2272 (3:2) / 1600✕1200 /
✕
960 / 640✕480
1280
電子郵件
x
普通
x
/ /
+0.7EV / +0.3EV /
0.7EV / −1.0EV / −1.3EV / −1.7EV / −2EV
x
多重AF
x
關 讓曝光值配合您要拍攝的對象(第 48 頁)。
/
x
0EV / − 0.3EV / −
x
自動 設定白平衡(第 49 頁)。
選擇拍攝靜態影像時所用的影像大小(第 21 頁)。
– 在拍攝 JPEG 靜態影像檔案的同時,還錄製音效檔案 ( 第 54 頁 )。
– 在拍攝所選取的影像大小之外,還同時錄製一個小尺寸
– 使用正常模式拍攝影像。
選擇其中一個場景。(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P 時,此設定將
無法使用。)(第 31 頁)
調整曝光(第 47 頁)。
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第 45 頁),或設定焦距預設距離(第 47 頁)。
✕
(320
240)JPEG 檔案 ( 第 53 頁 )。
96
CT
項目 設定 說明
ISO 400 / 200 / 100 /
x
(影像尺寸)
(圖像質量)
MODE (模式)(拍攝模式)聲音
(閃光燈亮度) 高
PFX(特殊效果) 曝曬 / 黑白 / 棕褐色 / 底片 /
(清晰度) +2 / +1 /
2272✕1704 / 2272 (3:2) / 1600✕1200 /
✕
1280
960 / 640✕480
x
精細 / 標準 以細緻影像品質模式拍攝影像。/ 以標準影像品質模式拍攝影像
電子郵件
x
普通
x
普通
低
x
自動 設定 ISO 感度。當在黑暗的條件下或是拍攝快速移動物體時,請使用
高的數值。當拍攝高畫質影像時,請使用低的數值,(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SCN 時,此設定將無法使用。)
選擇拍攝靜態影像時所用的影像大小(第 21 頁)。
(第 33 頁)。
– 在拍攝 JPEG 靜態影像檔案的同時,還錄製音效檔案 ( 第 54 頁 )。
– 在拍攝所選取的影像大小之外,還同時錄製一個小尺寸
✕
240)JPEG 檔案 ( 第 53 頁 )。
(320
– 使用正常模式拍攝影像。
–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強。
– 正常設定。
–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弱。
x
關 設定影像的特殊效果(第 55 頁)。
x
0 / -1 / -2 調整影像的清晰度。會出現 指示符號(除非設定為 0)。
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當 SET UP (設定) 中的[活動影像]設為[MPEG影片])
項目 設定 說明
(EV) +2.0EV / +1.7EV / +1.3EV / +1.0EV /
9
(對焦) ∞ / 7.0m / 3.0m / 1.0m / 0.5m / 中心AF /
WB (白平衡) / / / /
(點測光) 開 /
+0.7EV / +0.3EV /
− 1.0EV / − 1.3EV / − 1.7EV / − 2EV
x
多重AF
x
關 讓曝光值配合您要拍攝的對象(第 48 頁)。
x
0EV / −0.3EV / −0.7EV /
x
自動 設定白平衡(第 49 頁)。
調整曝光(第 47 頁)。
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第 45 頁),或設定焦距預設距離(第 47 頁)。
額外資訊
CT
97
項目 設定 說明
✕
(影像尺寸)
PFX(特殊效果) 曝曬 / 黑白 / 棕褐色 / 底片 /
320 (HQX) / 320
240 / x160✕112
選擇拍攝電影時的 MPEG 影像大小(第 66 頁)。
x
關 設定影像的特殊效果(第 55 頁)。
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當 SET UP (設定) 中的[活動影像]設為[剪輯動畫])
項目 設定 說明
(EV) +2.0EV / +1.7EV / +1.3EV / +1.0EV / +0.7EV /
9
(對焦) ∞ / 7.0m / 3.0m / 1.0m / 0.5m / 中心AF / x
WB(白平衡) / / / /
(點測光) 開 /
(影像尺寸)
(閃光燈亮度) 高
+0.3EV /
− 1.3EV / − 1.7EV / − 2EV
多重AF
x
x
低
PFX(特殊效果) 曝曬 / 黑白 / 棕褐色 / 底片 /
(清晰度) +2 / +1/
x
0EV / − 0.3EV / − 0.7EV / − 1.0EV /
x
自動 設定白平衡(第 49 頁)。
x
關 讓曝光值配合您要拍攝的對象(第 48 頁)。
普通 / 移動 選擇 Clip Motion (剪輯動畫) 的影像大小(第 51 頁)。
普通
x
關 設定影像的特殊效果(第 55 頁)。
x
0 / -1 / -2 調整影像的清晰度。會出現 指示符號(除非設定為 0)。
調整曝光(第 47 頁)。
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第 45 頁)或設定焦距預設距離(第 47 頁)。
–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強。
– 正常設定。
– 讓閃光燈強度比正常設定更弱。
98
CT
當 MODE (模式) 旋鈕轉到 (當 SET UP (設定) 中的[活動影像]設為[多段])
項目 設定 說明
(EV) +2.0EV / +1.7EV / +1.3EV / +1.0EV /
9
(對焦) ∞ / 7.0m / 3.0m / 1.0m / 0.5m / 中心AF /
WB(白平衡) / / / /
(點測光) 開 /
(間隔) 1/7.5 / 1/15 /
(圖像質量)
PFX(特殊效果) 曝曬 / 黑白 / 棕褐色 / 底片 /
(清晰度) +2 / +1 /
+0.7EV / +0.3EV /
− 0.7EV / −1.0EV / − 1.3EV / −1.7EV / −2EV
x
多重AF
x
關 讓曝光值配合您要拍攝的對象(第 48 頁)。
1/6.3 / 1/12.5 /
x
精細 / 標準 以細緻影像品質模式拍攝影像。/ 以標準影像品質模式拍攝影像
x
0EV / − 0.3EV /
x
自動 設定白平衡(第 49 頁)。
x
1/30(NTSC)
x
1/25(PAL)
x
關 設定影像的特殊效果(第 55 頁)。
x
0 / -1 / -2 調整影像的清晰度。會出現 指示符號(除非設定為 0)。
調整曝光(第 47 頁)。
選擇自動對焦方式(第 45 頁)或設定焦距預設距離(第 47 頁)。
– 在 NTSC 模式,選擇多張快拍模式每張畫面的快門間隔。
–
在 PAL 模式,選擇多張快拍模式每張畫面的快門間隔。
*
每張畫面的快門間隔的選擇依 SET UP (設定 ) 中[ 視頻輸出 ] 項目
的設定而有所不同 ( 第 102 頁 )。
(第 33 頁)。
額外資訊
99
CT
當 MODE ( 模式 ) 旋鈕轉到
項目 設定 說明
資料夾 確定/取消 選擇您想要播放的影像所儲存的資料夾(第 57 頁)。
刪除 確定
保護
DPOF
幻燈片 間隔
調整尺寸
轉動 (逆時鐘)/
劃分 確定 / 取消 劃分電影(第 70 頁)。(只適用單張影像畫面。)
取消
—
—
影像
重複
開始
取消
✕
1704 / 1600✕1200 / 1280✕960 /
2272
✕
480 / 取消
640
(順時鐘)/ 確定 / 取消
– 刪除顯示的影像 ( 第 39、68 頁 )。
– 取消刪除影像。
保護影像避免意外刪除(第 61 頁)。
選擇您想要加上 / 取消列印 (DPOF) 標記的影像 ( 第 64 頁 )。
– 設定幻燈片播放間隔。( 只適用單張影像畫面。)
x
3 秒 / 5 秒 / 10 秒 / 30 秒 / 1 分
–
選擇要從資料夾還是從「Memory Stick」。
x
資料夾 / 全部
– 重複幻燈片播放。
x
開 / 關
– 開始幻燈片播放。
– 取消設定以及幻燈片播放。
變更已錄製的影像大小(第 63 頁)。(只適用單張影像畫面。)
旋轉靜態影像(第 60 頁)。(只適用單張影像畫面。)
100
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