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
韌體的最新版本(
D4S
功能。
“定時”(
快門速度選為“定時”時,拍攝在
快門並結束拍攝,請完全按下快門釋放按鍵。
用戶設定
在模式
片張數。
用戶設定
現支援另購的
D4S
(另購的閃光燈)提供一個 指令器模式 選項。
e3
指令器模式
❚❚
將安裝在相機上的
兩組(
選擇
下
4 或 2
則可進行更改。請按照
行照片構圖並佈置閃光燈元件。
使用說明書
D4S
C 1.20
132-133
0
:最多連續快門釋放次數(
d3
f 或 h
A 和 B
指令器模式 將顯示如右圖所示的選單。按
下選擇了
:另購的閃光燈(
e3
SB-500
SB-500
)中的一個或多個另購的遙控閃光燈。
可反白顯示下列選項,按下
附錄
版)提供以下在
)
分鐘後不再自動結束。若要關閉
30
秒或更慢的快門速度時忽視最多可拍攝的相
4
0
閃光燈元件。安裝了
作為主閃光燈,透過先進無線閃光控制最多
1 或 3
SB-500
說明書中所述進
332
使用說明書
327
0
)
SB-500
中未說明的
)
時,用戶設定
閃光補償
A
按鍵和副指令撥盤所選的閃光補償值,將新增至 指令器模式 選
使用
M
單中為主閃光燈(另購閃光燈)、
另購閃光燈
景器中將會顯示
閃爍。
指令器模式
D
將遙控閃光燈上的感應器視窗置於能夠獲取主閃光燈光線的位置(相
機未固定於三腳架時,需特別注意)。請確保遙控閃光燈中直接釋放的
光線或強反射光線不會進入相機鏡頭(
閃光燈的光器件中(
能會影響曝光。為防止主閃光燈釋放的定時閃光出現在短距離拍攝的
相片中,請選擇低
請先試拍一張相片並在相機螢幕中查看其效果。
儘管對可同時使用的遙控閃光燈的數量沒有明確限制,但實際最多可
使用
台。若所使用的遙控閃光燈多於該數量,由其釋放的閃光則會
3
干擾操作。
中選擇了 ±0 以外的閃光補償值時,控制面板和觀
> TTL
圖示。當主閃光燈處於模式
Y
模式下),否則即使 另購閃光燈 選為
AA
感光度或小光圈(高
ISO
A 組和 B
組所選的閃光補償值。當在
下時,
M
模式下),也不會進入遙控
TTL
值)。安放好遙控閃光燈後,
f
Y
圖示將
– –
也可
選項
另購
閃光燈
TTL
M
– –
組
A
TTL
AA
M
– –
組
B
通道
說明
選擇安裝在相機配件插座上的
式。
模式。在
i-TTL
閃光補償值。
選擇閃光等級。
主閃光燈不會閃光, 但遙控閃光燈會閃光。主閃光燈必須開
啟,從而可發出監察預閃。
為
組中的所有閃光燈元件選擇一個閃光模式。
A
模式。在
i-TTL
閃光補償值。
自動光圈(僅適用於兼容閃光燈元件)。在
間以
⁄ EV
選擇閃光等級。
該組的閃光燈元件不會閃光。
為
組中的所有閃光燈元件選擇一個閃光模式。可用選項與
B
上文
A 組
從通道
1-4
為相同通道。
+3.0 至 -3.0 EV
+3.0 至 -3.0 EV
為增加級數選擇閃光補償值。
中所列出的選項相同。
中進行選擇。兩個組中的所有閃光燈元件必須設
SB-500
(主閃光燈)的閃光模
之間以
之間以
為增加級數選擇
⁄ EV
為增加級數選擇
⁄ EV
+3.0 至 -3.0 EV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