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izen G90 User Manual [zh]

Page 1

1. 主要特長

2. 部位說明
3. 在使用之前
4. 基準位置的校正
5. 如何根據電子音(分中繼)確認時間
6.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7. 每日鬧鈴(H-AL)
8. 當地時間(L-TM)
10. 秒校準功能(0-SET)
11. 太陽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12. 充電時間參考
13. 太陽能手錶使用須知
14. 二次電池的更換
15. 疑難排解
16. 注意事項
17. 規格
目錄
255 256 258 260 263 265 270 272 273 275 278 280 282 283 284 286 292
...........................................................................................................
...........................................................................................................
........................................................................................................
................................................................................................
..............................................................
............................................................................................
............................................................................................
............................................................................................
.............................................................................................
......................................................................................
....................................................................................
....................................................................................................
........................................................................................
................................................................................................
............................................................................................................
............................................................................................................
...................................................................................................................
1.
主要特長
本錶配備有多種功能,其中包括以電子音報時的分中繼功能(報時功能)及下列 功能:
1. 自動修正日期(包括閏年日期)的永久日曆;
2. 在每天設定的時間發出鬧鈴音的每日鬧鈴;
3. 顯示其他時區中的地區或外國時間的當地時間;
4. 根據在當地時間模式中設定的地區或外國時間,每天在設定的時間發出鬧鈴 音的當地鬧鈴功能。
本錶還配備有光發電功能,通過在錶盤嵌入太陽能電池將光能轉化為電能,驅動 手錶。
255254
Page 2
2.

部位說明

257256
〔註〕
當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運作時,即 使按 (A) 鈕或 (B) 鈕亦無法切換。 請在確認指針已停止運作後,再次 按按鈕。
按鈕 主要操作
(A) 鈕
當地時間的設定
年及月的設定
年及月的調出
(B) 鈕
分中繼功能
日針的設定
開啟或解除鬧鈴
(C) 鈕
模式的切換
基準位置的檢查
主錶時針
副錶時針
當地時間的時針
鬧鈴的時針
年針 (上次閏年後
經過的年數)
(C) 鈕
日期及模式針
副錶分針
當地時間的分針
鬧鈴的分針
月針
上午∕下午針
(A) 鈕
主錶秒針
錶冠
(B) 鈕
主錶分針
* 本說明書中的插圖可能會與您所購買的手錶的
實際外觀有所差异。
Page 3
3.

在使用之前

在使用本錶之前,請按照下述操作步驟檢查各指針的基準位置,以確保各功能正 常動作。
基準位置:為保證本錶正常動作的各指針的初始位置。
檢查各指針是否指向下述位置。 日期及模式針:0-SET
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12:00 位置 上午∕下午針:上午區的頂部
(2) 檢查了基準位置後,按 (A) 鈕、 (B) 鈕或 (C) 鈕使手錶重新指示時間(若沒有任
何按鈕操作經過 20 秒鐘,手錶亦將自動重新指示時間)。
* 若有任何指針未指向基準位置,則請按照下頁上“4. 基準位置的校正”一節中的
操作步驟設定各指針的基準位置。
259258
1. 基準位置的檢查
(1) 確認錶冠位於通常位置。
按 (C) 鈕約 3 秒鐘以上,直到日 期及模式針移動至基準位置確認 模式(0-SET)。
(C) 鈕
上午
下午
0-SET
Page 4
若基準位置錯位,手錶的各功能可能不正常動作。此種情況發生時,請按照下述 操作步驟校正基準位置。
1. 進行全體復位操作
(1) 將錶冠拉出至第 2 段。 (2) 同時按 (A) 鈕、 (B) 鈕及 (C)鈕2秒鐘以上。 (3) 鬆開按鈕後,日期及模式針、副
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將先後前後轉 動。各指針停止轉動時手錶將發 出確認音。
然後,對基準位置進行校正。
4.

基準位置的校正

2. 基準位置的校正
(1) 按 (A) 鈕將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對準
12:00 位置。
〔註〕
請向前轉動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直到 上午∕下午針指向下午區的底部。上午 ∕下午針與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連動轉 動。
261260
(A) 鈕
(B) 鈕
(C) 鈕
將錶冠拉出至 第2段
上午
下午
上午∕下午針
若在進行全體復位操作後便將錶冠按回通常位置或第 1 段,而未設定基準位置, 則“基準位置校正警告”將動作,使日期及模式針逆時針方向轉動,表示基 準位置尚未校正。 請將錶冠再次拉出至第 2 段,並執行上述“基準位置的校正”一節中介紹的操 作。
Page 5
5.

如何根據電子音(分中繼)確認時間

(2) 按 (B) 鈕將日期及模式針對準“0-SET ”位置。
按住 (A) 鈕或 (B) 鈕可使指針持續轉動。
(3) 校正完畢後,請記住將錶冠按回通常位置。
上午∕下午針移動至上午區。
* 校正完畢基準位置後,必須設定時間(主錶時間及副錶時間)及日期。
此功能以電子音通知時間(時、分),很方便。
263262
〔確認方法〕
* 在時間模式中,按 (B) 鈕約一秒鐘時手
錶將以電子音通知現在時間。
錶冠必須位於通常位置。
〈電子音的含義〉
時:高音鳴響時數次(由於不區分上午與
下午,請檢查上午∕下午針以確定上 午或下午)。
分:高低混合音鳴響刻(15 分鐘)數次,
低音鳴響剩下的分鐘數。
(B) 鈕
Page 6
6.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1. 主錶時間的設定
在設定了主錶時間後,還必須對準副錶時間。若主錶時間與副錶時間不一致, 分中繼功能及各鬧鈴將無法正常動作。
(1) 當秒針到達 0 秒時將錶冠拉出至第 2 段。 (2) 向右撥錶冠調整時針及分針。
〔註〕
將副錶時間對準主錶時間。
265264
〈範例〉
當副錶時間為 4: 48 時(請檢查上午∕下午針以確認上午或下午)。
4 時:高音鳴響 4 次(1 小時× 4 次)。 45 分鐘:高低混合音鳴響三次(15 分鐘× 3 次)。 3 分鐘:低音鳴響三次(1 分鐘× 3 次)。
主錶時針
主錶分針
第2段
秒針
Page 7
267266
2. 副錶時間的設定
(1) 按 (A) 鈕將副錶時間對準主錶時間。
按住 (A) 鈕可使指針連續轉動。
請檢查上午∕下午針的位置,確認
上午或下午的設定正確。
(2) 按照電話報時或其他報時服務將錶冠
按回通常位置時,主錶時針及主錶分 針將從 0 秒位置開始運作。
3. 日期的設定
(1) 將錶冠拉出至第 1 段。
此時副錶時針指示年(上次閏年後經過 的年數),而副錶分針指示月。
日期及模式針指示日期。
(2) 按 (A) 鈕設定月及年(上次閏年後經過的
年數)。
按 (A) 鈕一次,月份將前進一個月。
副錶時針將在指示上次閏年後第三年的
12 月份後,自動返回閏年的 1 月份。
(B) 鈕
(B) 鈕
若在設定了基準位置及主錶時間後未設定副錶時間,時間設定警告功能會動 作,使日期及模式針順時針方向高速轉動。
副錶分針
副錶時針
上午∕下午針
上午
下午
〈年(上次閏年後經
過的年數)的表示〉
年(上次閏年後 經過的年數)
第1段
閏 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Page 8
(3) 按 (B) 鈕設定日期。
按 (B) 鈕一次,日期將前進一天。
按住 (A) 鈕或 (B) 鈕可使指針連續轉動。
(4) 設定完畢日期後,將錶冠按回通常位置。
〈日期的表示〉
* 在時間模式中,按住 (A) 鈕約 2 秒鐘可使副時針表示日期。
副錶時針:表示年(上次閏年後經過的年數) 副錶分針:表示月
表示日期約 20 秒鐘後,手錶將自動重新表示時間。按 (A) 鈕、 (B) 鈕或 (C) 鈕亦 能使手錶重新表示時間。
269268
〈範例〉日期的表示
當日期表示為“上次閏年後的第2年6 月10日”時。
〈上次閏年後經過的年數參考表〉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閏 年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閏 年 第1年 第2年
經過的年數
10 日
6月
上次閏年後的第 2 年
Page 9
7.

每日鬧鈴(H- AL)

鬧鈴被設定後,每天到達設定的時間時,手錶發出鬧鈴音。
1. 鬧鈴時間的設定
(1) 按 (C) 鈕直到日期及模式針指向每日鬧鈴模式(H -AL)(ON 或 OFF)。
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將指示以前設定的鬧鈴時間。 副錶時針:指示鬧鈴的“時”設定。 副錶分針:指示鬧鈴的“分”設定。 (2) 按 (A) 鈕將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設定至需
要的鬧鈴時間處。
按住 (A) 鈕可使指針連續轉動。
按 (A) 鈕時,日期及模式針將移動至鬧鈴 ON(開啟)位置。
請檢查上午∕下午針的位置,確認上午或下午的設定正確。
〔註〕
若沒有任何按鈕操作經過約 1 分鐘,手錶將自動重新表示時間。
2. 鬧鈴的開啟或解除
在 H-AL模式中,按 (B) 鈕可開啟(ON)或解除(OFF)鬧鈴,日期及模式針 亦轉動。
3. 鬧鈴的停止
鬧鈴開啟鳴響後,按 (A) 鈕、 (B) 鈕或 (C) 鈕中的任意一鈕可停止鬧鈴音。
4. 鬧鈴音監視器
在 H-AL模式中,按住 (B) 鈕約 2 秒鐘可確認鬧鈴音。
271270
解除
開啟
鬧鈴分針 鬧鈴時針
(C) 鈕
(A) 鈕
(B) 鈕
Page 10
9.

當地鬧鈴(L- AL)

8.

當地時間(L-TM)

鬧鈴設定後,每天當當地時間模式中所選擇的地區或國家的時間到達設定的時間 時,手錶將發出鬧鈴音。
1. 鬧鈴時間的設定
(1) 按 (C) 鈕直到日期及模式針轉動至當地鬧鈴模式(L -AL)(ON 或 OFF)。
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將指示以前設定的當地 鬧鈴時間。
副錶時針:指示當地鬧鈴的“時”設定。 副錶分針:指示當地鬧鈴的“分”設定。 (2) 按 (A) 鈕將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設定
至需要的當地鬧鈴時間處。
按住 (A) 鈕可使指針連續轉動。
此功能用於設定其他地區或國家的時間。
時間可根據副錶的時間以 30 分鐘為單位設定。
1. 當地時間的設定
(1) 按 (C) 鈕直到日期及模式針轉動至當地時間模式(L-TM)。
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將指示以前設定的當地時間。 副錶時針:指示當地時間的“時”數。 副錶分針:指示當地時間的“分”數。
日期及模式針轉動至 L- TM 。 (2) 按 (A) 鈕一次,指針便會前進 30 分鐘。請按
(A) 鈕將時間設定至所需地區或國家的時間。
按住 (A) 鈕可使指針連續轉動。
請檢查上午∕下午針的位置,確認上午或下
午的設定正確。
〔註〕
若沒有任何按鈕操作經過約 1 分鐘,手錶將
自動重新表示時間。
273272
(C) 鈕
(C) 鈕
(B) 鈕
(A) 鈕
(A) 鈕
L-TM
當地時間時針
當地時間分針
開啟
解除
當地鬧鈴的時針
當地鬧鈴的分針
Page 11
10.

秒校準功能(0- SET)

按 (A) 鈕時,日期及模式針將轉動至鬧鈴 ON(開啟)位置。
請檢查上午∕下午針的位置,確認上午或下午的設定正確。
〔註〕
若沒有任何按鈕操作經過約 1 分鐘,手錶將自動重新表示時間。
2. 鬧鈴的開啟或解除
在 L-AL 模式中,按 (B) 鈕可開啟(ON)或解除(OFF)鬧鈴,日期及模式針
亦轉動。
3. 鬧鈴的停止
鬧鈴開啟鳴響後,按 (A) 鈕、 (B) 鈕或 (C) 鈕中的任意一鈕可停止鬧鈴音。
4. 鬧鈴音監視器
在 L-AL模式中,按住 (B) 鈕約 2 秒鐘可確認鬧鈴音。
此功能用於將主錶及副錶的“秒數”與電話報時或其他報時服務等標準時間的秒
數同步。當手錶的秒數與電話報時等的秒數相比過快或過慢時請使用此功能。
1. 如何校準為標準時鐘的“秒數”
(1) 按 (C) 鈕直到日期及模式針指向“0 -SET ”
秒校準位置。
副錶時針及副錶分針將指示現在時間。
(2) 根據標準時鐘或其他報時訊號同步按 (B)
鈕。 * 指針的轉動將依手錶上秒針所處的位置
而不同。
275274
(C)
(B) 鈕
(C) 鈕
秒針
副錶分針
副錶時針
Page 12
當秒針在0與29秒之間時(手錶比標準時鐘快)。
秒針:在相同位置等待手錶超過的時間長 (秒數)。
(例如,若手錶快 3 秒鐘,則秒針將在相
同位置等 3 秒鐘。)
日期及模式針:
向後轉動,返回的日數與手錶超過的秒數 相同,然後從此位置開始倒數。
(例如,若手錶快了 3 秒鐘,日期及模式
針將向後轉動至 3 日。)
當秒針在 30 與 59 之間時(手錶比標準時鐘慢)。
秒針:返回 0 秒位置並開始轉動。
日期及模式針:在 0- SET 位置等待。
倒數動作
在校準過程中,按 (B) 鈕時若秒針在0與29秒之間,則日期及模式針將指示時間, 直到秒針開始轉動。
〔註〕
若沒有任何按鈕操作經過約 2 分鐘,手錶將自動重新表示時間。
277276
〈例如:手錶比標準時鐘快了 3 秒〉
日期返回至 3 日位置後開始倒數。
在3秒位置等待
Page 13
當手錶變得充電不足時,手錶的表示將如下所示改變。
11.

太陽能手錶特有的功能

279278
〔充電不足警告表示〕
秒針開始每 2 秒鐘轉動一下。提示您對手錶進行充電, 以使手錶返回通常的時間表示(每秒鐘轉動一下)。
〔因充電不足而停止〕
秒針停止在 0 秒位置,而其他指針停止在手 錶變得充電不足時的時間處。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
秒針從每秒鐘轉動一下變為每 2 秒鐘轉動 一下,表示手錶已變得充電不足。秒針每 2 秒鐘轉動一下的狀態持續 5 天後,手錶會 因充電不足而停止。
〈過度充電防止功能〉
當二次電池因太陽能電池照射光線而充滿 電時,過度充電防止功能便會自動動作, 以防止電池被進一步充電。無論手錶充電 多長時間,亦不會對二次電池、計時的精 度、各功能或效能產生影響。
〔通常的時間表示〕
當手錶變得充電不足時
當充電不足警告 繼續表示時
當手錶因充分照射光線而充電時(重新設定時間及日期)
當手錶因照射光線而充電時
* 手錶一旦因充電不足而停止,即使重新照射光線,手錶亦至少需要約 30 分鐘才能開始運作。
2秒
2秒
Page 14
12.

充電時間參考

為運作 1 天的充電時間:為補充在秒針每秒鐘轉動一下的狀態下運作一天消耗的 電量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充滿電時間:從因充電不足而停止到充滿電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註〕
* 充滿電後,在不再充電的情況下手錶能連續運作約 9 個月。手錶一旦因充電不足
而停止,到其重新開始運作為止充電需要一定的時間,如上表所示。因此,建 議您每天對手錶進行充電。另外,建議您每月將手錶放在直射陽光下充電一次。
充電所需要的時間依手錶的型號(錶盤顏色等)而不同。下示時間僅供參考之用。
281280
亮度
(lux)
環境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0
4 小時
2 小時
40 分鐘
15 分鐘
3 分鐘
在通常的辦公室內
在室外陰天下
在夏季室外,直射陽光
40 小時
17 小時
6 小時
2.5 小時
45 分鐘
------
------
180 小時
70 小時
10 小時
充電時間
為運作 1 天的充 電時間
從停止狀態到秒針 每秒鐘轉動一下的 狀態為止所需要的 大約充電時間
從停止狀態到充 滿電為止所需要 的大約充電時間
在螢光燈下 60-70 厘米距 離處(30W)
在螢光燈下 20 厘米距離 處(30W)
Page 15
13.

太陽能手錶使用須知

〈盡量讓手錶經常充電〉
請注意,若您經常穿長袖衣服,手錶容易因被衣袖遮擋照不到光線而變得充電不 足。尤其在冬季更要注意讓手錶照到光線。
注意 充電須知
若在充電過程中手錶變得溫度過高,會使手錶的外殼變色或變形,或使動作 部件發生故障。請避免在高溫(60℃以上)環境下對手錶進行充電。
範例:
通過將手錶放在白熾燈或鹵素燈等可能會變得高溫的光源的近旁對其進行充
電。
通過將手錶放在易達高溫的汽車儀表板上對其進行充電。
用白熾燈、鹵素燈或其他會變為高溫的光源對手錶進行充電時,必須讓手錶
距離光源 50 厘米以上,以防止手錶到達高溫。
警告 二次電池的使用
切勿試圖從手錶中取出二次電池。
若二次電池不得不取出,請將其保管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以免被意外吞食。
若二次電池意外被吞食,請立即求醫救治。
二次電池需要更換時,請將更換作業委托給特約服務中心。
14
.

二次電池的更換

雖然通常二次電池不需要更換,但二次電池有極少見地不能正常充電的情況發生。 此種情況發生時,請立即委托特約服務中心更換二次電池。
283282
Page 16
1. 日期及模式針向後轉動
因在進行全體復位操作後未設定基準位置,基準位置校正警告功能動作。請參 照“4. 基準位置的校正”一節進行“全體復位”及“基準位置的校正”操作。
2. 在各模式中,指針不指示正確位置
指針的基準位置可能因手錶受到強烈撞擊而錯位。請參照“4. 基準位置的校 正”一節進行“全體復位”及“基準位置的校正”操作。
3. 手錶的表示或動作異常
手錶的表示或動作會因靜電或強烈撞擊等而少有地變得異常(如指針連續轉動 等)。此種情況發生時,請參照“4. 基準位置的校正”一節進行“全體復位” 及“基準位置的校正”操作。
15.

疑難排解

4. 日期及模式針順時針方向高速轉動
因設定主錶時間後未設定副錶時間,“時間設定警告功能”動作。請參照“6.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一節設定副錶時間。
5. 秒鐘每 2 秒鐘轉動一下
二次電池因手錶充電不足而電量低下,使“充電不足警告功能”動作。此種情 況發生時,請參照“12. 充電時間參考”一節迅速對手錶進行充電。
〔二次電池更換後〕
更換二次電池之後,請參照“4. 基準位置的校正”一節進行“全體復位”及“基 準位置的校正”操作。否則,手錶可能不正常運作。
285284
Page 17
16.

注意事項

287286
警告:防水能力
防水手表有多種類型,如下表所示。
“巴”大約等於 1 個大氣壓
* WATER RESIST(ANT) xx bar 亦會以W.R. xx bar 表示。
為了保証手表在設計的限度內使用,請先查對你手表表面和表殼上標示的防水等 級并參考下表。
指示
字盤
表殼(底蓋)
規格
WATER RESIST
(防水能力)或無指示
WR 50 或 WATER
RESIST 50
WR 100/200 或
WATER RESIST 100/200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5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WATER RESIST(ANT) 10bar/
20 bar 或 WATER RESIST(ANT)
防水能力達 3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5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10 個大氣壓 防水能力達 20 個大氣壓
行不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不行
用途舉例
不行
不行
行 行
行 行
水上運動
(赤身潛水)
戴水下呼吸器潛水
(戴空氣罐)
表鈕或上弦處(表 的)
弄濕時的做法
輕微沾水(洗臉、 雨水、濺濕等)
中等程度沾水(沖涼、 廚房什務、游泳等)
Page 18
289288
如果有海水進入表內,則宜將手表用盒子或塑料袋包好立刻送去修理。不然
表內的壓力會逐漸增大,可能使一些零件脫落(表面、表鈕、按鈕等)。
注意:時刻保持手表清潔。
在表殼和表鈕之間若積有灰塵和污垢會使表鈕難於拔出。宜不時把表鈕在正常 位置中轉一轉、讓積結的灰塵和污垢松散、再用刷子刷干淨。
表殼底蓋或表帶的縫隙中最易積結灰塵和污垢。積結的灰塵和污垢容易產生腐 蝕作用及弄髒衣服。宜不時清理手表。
清理手表
用軟布抹除表殼和表面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用干的軟布抹除皮質表帶上的灰塵、汗漬和水分。
金屬、塑料、或橡皮表帶可用浴皂和水洗刷。用軟刷刷除金屬帶縫隙中的灰塵
和污垢。如果手表不是防水的,應送去表店清理。
注意:要避免使用一些溶劑(如油漆稀釋劑、汽油等、來清潔手表),因這些溶 劑很容易損傷飾面。
警告:防水能力
日常使用防水能力(至 3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輕微沾水。比如戴著手表洗 臉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浸入水中使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5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抵抗中等程度的沾水。比如 戴著手表游泳都沒問題:不過,它不是設計來供赤身潛水時用。
日常使用加強防水能力(至 10/20 個大氣壓):這類表可於赤身潛水時,但不能 作戴著水下呼吸器或以氦氣的浸透式潛水時用。
注意
手表在用時表鈕須按入(正常位置)。若手錶的把的設有螺絲,請扭緊把的上 的螺絲。
手濕或表濕時都不宜操作表鈕或上弦處(表的)。不然,很容易讓水滲入表內 而影響防水功能。
曾於海水中用過手表,以清水沖洗再用干布抹干。
如果有水進入表內,或表面內層有霧氣而整天不散,就要立刻將表送去表店或
星辰服務中心修理。如果任由水氣留在表內不理,會使機件腐蝕。
Page 19
291290
勿讓手表受到強烈振動,例如掉在堅硬的地板上等。
避免在可能有化學或腐蝕性氣體彌漫的環境中使用手表。
如果手表接觸到化學溶劑,如︰油漆稀釋劑和汽油,或含有這類溶劑的物質等 就會引起手表變色、熔化、碎裂等情況。如果手表接觸到溫度計內用的水銀, 則表殼、表帶或其他零件都會變色。
定期檢查
為了使您的手錶能夠安全而長期地使用,手錶應每2-3年檢查一次。 為了保持手錶的防水性能,密封圈需要定期更換。其它部件也應定期檢查,如 果需要則應更換。 在更換部件時,請使用西鐵城純正部件。
<存放>
長時期不使用手錶時,應仔細擦去手錶上的汗漬、髒物或水分後將其存放在 溫度不極端、濕度不高的地方。
長期不使用手錶時,建議將其存放在有光線的地方。
注意:使用環境
要依使用手冊中規定的使用溫度範圍使用手表。 如在超出使用手冊中規定的溫度範圍中使用手表,會容易使手表功能退化,甚 至使手表停頓。
勿在高溫的環境中,例如:蒸氣浴室中使用手表。 因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手表易引起皮膚燙傷。
勿讓手表留在高溫環境中,例如:汽車上的雜物箱或儀表板上面。不然,手表 很容易變壞,比如使塑料零件變形等。
勿讓手表放在靠近磁鐵處。 如果把手表貼近磁性保健用品,如:磁性項練,或電冰箱的磁性門閂,或手袋 的磁性扣,或移動電話的聽筒旁放置,都會使手表計時失準。如遇此情況, 應把手表搬離磁鐵位并重新校正時間。
勿把手表放在靠近產生靜電的家電位置。 如果把手表放在強靜電場環境中,例如:在電視熒光屏輻射出來的靜電場中, 則易使手表計時失準。
Page 20
17.

規格

293292
1. 型號:G90*
2. 種類:多指針模擬太陽能手錶
3. 計時精度:平均每月± 15 秒(在+ 5℃至+ 35℃的常溫下佩戴時)
4. 動作溫度範圍:- 10℃至+ 60℃
5. 表示功能:
時間:主錶(時、分、秒) 副錶(當地時間:時、分、上午∕下午)
日期:年(上次閏年後經過的年數),月,日
6. 附加功能:
分中繼功能(以電子音通知現在時間)
永久日曆:到 2100 年2月28日為止年、月及日自動表示(包括閏年)
每日鬧鈴功能:在每天到達設定的時間時發出鬧鈴音
當地時間功能(可以 30 分鐘為單位設定):表示在其他時區的地區或外國的
時間
當地鬧鈴功能:根據當地時間功能中設定的地區或外國的時間,在每天到達 設定的時間時發出鬧鈴音
秒校準功能:使用標準時鐘的秒數校準主錶及副錶的秒數
基準位置校正警告功能:用日期及模式針表示基準位置尚未設定
時間設定警告功能:用日期及模式針表示,在設定基準位置後主錶及副錶的
時間尚未校準
基準位置檢查:檢查日期及模式針、副錶時針、副錶分針及上午∕下午針的 基準位置
充電不足警告功能:當手錶變得充電不足時,通過使秒針 2 秒鐘轉動一下表示 手錶充電不足。
充電過度防止功能:當手錶充滿電時自動停止充電。
7. 連續運作時間:
在充滿電後,直到手錶因充電不足而停止計時為止:約 9 個月
從充電不足警報功能動作開始到手錶停止計時為止:約 5 天
8. 電池:二次電池,一個
*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