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DSC-RX100M4 Users guide [zh]

數位照相機
使用說明書
“說明指南”(網路說明書)
關於相機眾多功能的深入說明,請 參考 “說明指南”。
http://rd1.sony.net/help/dsc/1530/h_zz/
4-574-160-83(1)
DSC-RX100M4
中文 (繁體字)

進一步瞭解相機 (“說明指南”)

“說明指南”是一部線上說明書。您可以閱讀電腦上或
智慧型手機上的 “說明指南”。 請參閱此說明書,以深入瞭解有關相機的眾多功能。
URL:
http://rd1.sony.net/help/dsc/1530/h_zz/

檢視指南

本相機配備內建的使用指南。
Fn (功能)
MENU
C/(刪除)
相機指南
相機顯示 MENU/Fn (功能)項目和設定值的解釋。
1 按一下 MENU 按鈕或 Fn (功能)按鈕。 2 選擇所需項目,然後按下 C/ (刪除)按鈕。
2
警告
為減少發生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勿讓本機暴露於雨中或受潮。
重要的安全指示 -請保存這些指示危險 為了降低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小心遵守這些指示
注意
[ 電池組
如果電池組處理不當,電池組可能會爆炸,造成火災,甚至化學灼傷。請遵 循以下注意事項。
切勿拆解。
切勿擠壓,撞擊電池組或對電池組用力過度,如敲擊,跌落或踩踏在電池
組上。
切勿短路或讓金屬物品接觸到電池端子。
切勿暴露在超過 60 ℃的高溫下,例如直射陽光下,或停在太陽下的汽車
內。
切勿焚化或丟棄在火中。
切勿處理損壞或洩漏的鋰離子電池。
務必使用 Sony 原廠的充電器或可對電池組充電的裝置來為電池組充電。
電池組應放在幼兒不易觸及的地方。
使電池組保持乾燥。
請僅使用與 Sony 建議的相同或相等的電池類型進行更換。
請依照說明書中的說明正確丟棄舊電池組。
[ 電源供應器
使用電源供應器時,請使用附近牆上的電源插座。如果在使用設備時發生任 何故障,請立即將電源供應器從牆上的電源插座拔掉。
[ 通知
如果靜電或電磁導致資料傳送中斷 (失敗),請重新啟動應用程式或斷開連 接,並重新連接通信電纜 (USB 等)。
本產品已經過測試並確定符合 EMC 規定中所提出的使用連接電纜不得超過 3 公尺的限制。
3
特定頻率的電磁場可能會影響此機的畫面和聲音。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 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 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 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 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電纜上附有鐡芯時,這個鐵芯係抑制電磁波干擾用,請勿任意拆卸。
僅適用於台灣
生產國別:中國 委製廠商:SONY CORPORATION 進口商: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長春路 145 號 5 樓 諮詢專線:4499111
設備名稱,型號 : 如說明書所示
單元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Pb)汞(Hg)鎘(Cd) 電路板 ○ 外殼 -○○○○ ○ 傳導端子 ○ 附屬品
備考 1. “○”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 2. “-”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六價鉻
+6
(Cr
廢電池請回收
多溴聯苯
)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4

檢查隨附項目

括號中的數字代表的是件數。
相機 (1)
充電電池 NP-BX1 (1)
微型USB電纜(1)
電源供應器 (1)
電源線 (在美國與加拿大非附件)(1)
腕帶 (1)
帶扣 (2)
(帶扣是用來連接肩帶 (另售),如圖所示。)
使用說明書 (本手冊)(1)
Wi-Fi Connection/One-touch (NFC)Guide (1)
本指南解釋需要 Wi-Fi 連接的功能。
如需有關 Wi-Fi 功能 / 觸控 (NFC)功能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
“Wi-Fi Connection/One-touch (NFC) Guide”(附件)或 “說明
指 南 ”( 第 2 頁 )。
關於語言設定
若有必要,請先變更螢幕語言,然後再使用相機 (第 15 頁)。
5

認識各部件

A ON/OFF (電源)按鈕 B 電源 / 充電指示燈 C 快門按鈕 D 模式轉盤
(自動模式)/
(程式自動)/
(光圈優先)/
(快門速度優先)/
(手動曝光)/
(記憶回復)/
(動態影像)/
(高幅率)/
(全景攝影)/
(場景選擇)
E 用來拍攝:W/T (變焦)桿
用於觀看: (索引)桿 / 播放變焦桿
F 自拍定時器指示燈 /AF 照明器 G 閃光燈
請勿讓手指遮住閃光燈。
使用閃光燈時,滑動 (閃光
燈彈出)開關。如果不使用閃 光燈,請以手動方式將其往下 按。
H 屈光度調整桿
6
I 觀景窗
使用觀景窗時,將觀景窗彈出
開關往下滑 (1),然後將目 鏡從觀景窗拉出直到聽到咔嗒 一聲為止 (2)。
當您往觀景窗裡看時,觀景窗 模式會啟動,而當您的臉離開 觀景窗時,觀景模式會返回到 螢幕模式。
J 麥克風 K 觀景窗彈出開關 L 掛帶掛勾 M (N 標記)
當您將相機連接到配備 NFC 功 能的智慧型手機時,碰觸此標 記。
NFC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是一種短距 離無線通訊技術的國際標準。
N 控制環 O 鏡頭 P 眼睛感應器 Q (鏡頭彈出)開關
R 螢幕
您可以將螢幕調整到可以輕鬆 觀看的角度,並從任何位置拍 攝。
S 用來拍攝:Fn (功能)按鈕
用於觀看:
(傳送至智慧型手機)按鈕
T MOVIE (動態影像)按鈕 U Multi/Micro USB 端子
支援相容於微型 USB 的裝置。
V HDMI 微型插孔 W MENU 按鈕 X Wi-Fi 天線 (內建) Y 控制滾輪 Z (播放)按鈕
wj C/ (自訂 / 刪除)按鈕 wk 電池插入槽 wl 電池鎖定桿 e; 三腳架安裝孔
請使用螺絲長度在 5.5 公釐以 下的三腳架。否則無法將相機 牢靠地固定住,而且可能會對 相機造成損壞。
ea 存取指示燈 es 記憶卡插槽 ed 電池/記憶卡蓋 ef 喇叭
7

插入電池

電池鎖定桿
打開蓋子。
1
插入電池。
2
如圖所示,在按下電池鎖定桿時插入電池。確保電池鎖定桿在插 入後鎖住。
在電池插入不正確的情況下闔上蓋子可能對相機造成損壞。
8

為電池組充電

針對美國和加拿大的顧客
電源線
針對美國和加拿大以外國家 / 區域的 顧客
用微型 USB 電纜 (附件)將相機連接到電源供應器 (附
1
電源 / 充電指示燈 點亮:充電中 熄滅:充電完成 閃光燈:
充電錯誤或由於相機非介 於合適的溫度範圍內而暫 時停止充電
件)上。
將電源供應器連接到電源插座。
2
電源 / 充電指示燈點亮橘色的燈,充電開始。
對電池充電時,關閉相機電源。
即使電池仍有部份充電,您也可以對其充電。
電源 / 充電指示燈閃爍而且充電未完成時,取出電池之後再插回
去。
9
附註
如果相機上的電源 / 充電指示燈在電源供應器連接到牆上的電源插座時閃 爍,這表示因為溫度超出建議範圍而暫時停止充電。當溫度恢復到適當範 圍時,便會再開始繼續充電。我們建議在介於 10 ℃至 30 ℃之間的周邊溫 度下對電池充電。
如果電池端子部份髒了,則電池無法有效充電。在這種情況下,用軟布或 棉花棒輕輕擦掉灰塵以便清潔電池的端子部份。
將電源供應器 (附件)連接到最近的牆上電源插座。如果使用電源供應器 時發生故障,立即將插頭從牆上電源插座拔掉以便中斷電源。
充電完成時,將電源供應器從牆上的電源插座拔掉。
務必只使用原廠的 Sony 電池、微型 USB 電纜 (附件)以及電源供應器 (附
件)。
電源供應器 AC-UD11 (另售)在某些國家 / 地區可能不供應。
x
充電時間 (完全充電)
使用電源供應器 (附件)的充電時間大約是 230 分鐘。當電池充滿電 時,電源 / 充電指示燈會亮起並立即熄滅。
附註
上述充電時間適用於在 25 ℃的溫度下為電力完全耗盡的電池充電時。視使 用的情況與環境而定,充電時間可能更長。
10
x
連接到電腦充電
可以用微型 USB 電纜將相機連接到電腦,然後為電池充電。在相機關閉 的情況下,將相機連接到電腦。
連接到 USB 插孔
附註
若相機連接到未連接電源的筆記型電腦,筆記型電腦的電量會降低。請勿
長時間充電。
當電腦與相機之間已建立 USB 連線時,請勿開 / 關或重新啟動電腦,或從睡
眠模式叫醒電腦。這可能會造成相機故障。在開啟 / 關閉電源或是重新啟 動電腦或將電腦從睡眠模式喚醒之前,請中斷相機與電腦的連接。
不保證可使用自組電腦、改裝電腦充電。
11
x
電池壽命以及可以錄製和播放的影像數目
電池壽命 影像的數目
拍攝 (靜態影像)
典型的動態影像拍攝
連續拍攝動態影像
觀賞 (靜態影像) 大約 200 分鐘 大約 4000 張影像
附註
以上影像數目適用於電池完全充電時。視使用情況而定,影像數目可能減 少。
可以錄製的影像數目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使用 Sony Memory Stick PRO Duo(Mark2)(另售)
- 電池在 25 ℃的環境溫度下使用。
-[顯示品質]是設定為 [標準]
“拍攝 (靜態影像)”的數目是根據 CIPA 標準,並且用於在下列情況下拍 攝:
(CIPA: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 DISP 設為 [顯示所有資訊]。
- 每 30 秒鐘拍一張。
- 變焦在 W 和 T 端之間輪流切換。
- 每拍攝兩次閃光燈閃光一次。
- 每拍攝十次打開和關閉電源一次。
動態影像拍攝的分鐘數取決於 CIPA 標準,並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錄製設定]:60i 17M (FH)/50i 17M (FH)
- 典型的動態影像拍攝:根據反覆開始 / 停止拍攝、變焦、開啟 / 關閉電源
等等的電池壽命。
- 動態影像連續拍攝:根據不間斷的拍攝直到已達到上限 (29 分鐘),然
後再度按下 MOVIE 按鈕繼續的電池壽命。未操作其他功能 (例如變焦)。
螢幕 - 大約 280 張影像
觀景窗 - 大約 230 張影像
螢幕 大約 45 分鐘 -
觀景窗 大約45分鐘 -
螢幕 大約 80 分鐘 -
觀景窗 大約85分鐘 -
12
x
供電
您可以在拍攝或播放影像時使用電源供應器 (附件)供電,減少電池消 耗。
附註
如果沒有剩餘的電池電量,相機將不會啟動。將充滿電的電池插入相機。
如果是在使用電源插座供電時使用相機,請確認螢幕上顯示圖示
()
切勿在使用電源插座供電時取出電池。如果取出電池,相機電源將會關閉。
切勿在存取指示燈 (第 7 頁)發亮時取出電池。記憶卡中的資料可能會損
壞。
只要電源開啟,即使相機連接電源供應器,也不會對電池充電。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是使用電源供應器,仍有可能由電池輔助供電。
當透過 USB 連線供電時,相機內部的溫度會上升,連續錄製的時間就會比較
短。

插入記憶卡 (另售)

確認缺角那頭朝向正確的方向。
打開蓋子。
1
插入記憶卡。
2
在缺角朝向圖示方向的情況下,將記憶卡插入直到卡入定位為止。
關上蓋子。
3
13
x
可以使用的記憶卡
記憶卡
對於靜 態影像
對於動態影像
MP4 AVCHD XAVC S
Memory Stick PRO Duo (僅限
Memory Stick PRO-HG Duo -
Memory Stick Micro
(M2)
SD 記憶卡
SDHC 記憶卡
SDXC 記憶卡
microSD 記憶卡
microSDHC 記憶卡
microSDXC 記憶卡
*1
SD 速度 Class 4: 或者更快,或 UHS 速度 Class 1: 或者更快
*2
滿足以下條件的記憶卡:
- 容量為 64 GB 或以上
- SD 速度 Class 10: ,或 UHS 速度 Class 1: 或者更快
以 100 Mbps 或更高錄製時,需要 UHS 速度 Class 3: 。
有關靜態影像的可拍攝張數和動態影像的可錄製時間長度的詳細資訊,請 參閱第 28 至 29 頁。查看表格以選擇具備所需容量的記憶卡。
附註
概不保證所有記憶卡皆可正常運作。對於非 Sony 製造商所生產的記憶卡, 請洽詢該產品製造商。
以本相機使用 Memory Stick Micro 或 microSD 記憶卡時,務必要使用適當的 轉接卡。
x
若要取出記憶卡 / 電池
Mark2)
(僅限 Mark2)
(僅限 Mark2)
(僅限 Mark2)
*1 *1
*1 *1 *2
*1 *1
*1 *1 *2
記憶卡:按壓記憶卡一次以退出記憶卡。 電池組:滑動電池鎖定桿。確保勿讓電池掉落。
附註
切勿在存取指示燈(第 7 頁)發亮時取出記憶卡 / 電池。這可能會對記憶卡 中的資料造成損壞。
14
-
-
-
-

設定語言與時鐘

電源/充電指示燈 (綠色)
ON/OFF (電源)
控制滾輪
選擇項目:v/V/b/B 設定日期與時間的數值:v/V//
z
設定:
按 ON/OFF (電源)按鈕。
1
語言設定畫面會在您首次開機時顯示出來。
可能需要一點時間才能開啟電源並進行操作。
選擇所需的語言,然後按下控制滾輪上的 z
2
接著會顯示日期和時間設定畫面。
確認選擇了螢幕上的 [進入],然後按下 z
3
按照畫面上的指示選擇所需的地理上的位置,然後按
4
z
設定 [日光節約時間]、[日期 / 時間]和 [日期格
5
式],然後按下 z
設定 [日期 / 時間]時,凌晨為 12:00 AM,中午為 12:00 PM。
確認選擇了 [進入],然後按下 z
6
15

拍攝靜態影像 / 動態影像

快門按鈕
W/T
(變焦)桿
模式轉盤
:自動模式
:動態影像
拍攝靜態影像
將快門按鈕按下一半以便對焦。
1
當影像對焦時,會發出嗶聲且 z 指示燈會發亮。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以拍攝影像。
2
拍攝動態影像
按下 MOVIE (動態影像)按鈕以開始錄製。
1
用 W/T (變焦)桿變更變焦比率。
再按一次 MOVIE 按鈕以停止錄製。
2
附註
拍攝動態影像的同時使用變焦功能時,會錄下相機的操作聲音。當 [變焦 速度]設為 [快]且當 [控制環的變焦功能]設為 [快速]時,從相機發 出的聲音往往會特別錄製下來。當動態影像錄製完成時,可能也會錄下 MOVIE 按鈕操作的聲音。
當周邊溫度約 25 ℃時,按相機的預設設定,一次可能連續拍攝動態影像的 最長時間約為 29 分鐘。動態影像錄製完成時,您可以透過再度按下 MOVIE 按鈕重新開始錄製。視周邊溫度而定,可能會停止錄製以保護相機。
W:縮小 T:放大
MOVIE
16

觀賞影像

W:縮小 T:放大
控制滾輪
(播放)
C/ (刪除)
(播放)按鈕。
1
x
選擇下一個 / 上一個影像
透過按下控制滾輪上的 B (下一個)/b (上一個)或轉動控制滾輪, 選擇一個影像。按下控制滾輪中央的 z 以觀賞動態影像。
x
刪除一個影像
1 按下 C/ (刪除)按鈕。 2 用控制滾輪上的 v 選擇 [刪除],然後按下 z
x
返回拍攝影像
半按下快門按鈕。
選擇影像:B (下一個)/b (上一個)
或轉動控制滾輪
設定:z
17

其他功能的介紹

控制環
MENU
Fn(功能)
x
控制滾輪
DISP (顯示內容):讓您變更畫面顯示。
(過片模式):讓您在拍攝法 (例如單張拍攝、連續拍攝或包圍
式拍攝)之間切換。
/ (曝光補償 / 相片創造):讓您可以調整影像亮度。/ 讓您可以
直覺地操作相機並且輕鬆地拍攝具有創意的影像。
(閃光燈模式):讓您選擇靜態影像的閃光燈模式。
x
Fn (功能)按鈕
讓您登記 12 種功能,並在拍攝時調用這些功能。
1 按Fn(功能)按鈕。 2 在控制滾輪上按 v/V/b/B,以選擇要使用的功能。 3 透過轉動控制滾輪或控制環以選擇設定值。
x
控制環
您可以將喜愛的功能指定給控制環。拍攝時,只要轉動控制環,即可變 更建立的設定。
控制滾輪
18
x
選單項目
(拍攝設定)
影像尺寸 選擇靜態影像的大小。
長寬比 選擇靜態影像的長寬比。
影像品質 設定靜態影像的影像畫質。
影像尺寸 (Dual Rec) 設定錄製動態影像時拍攝的靜態影像尺寸。
影像品質 (Dual Rec) 設定錄製動態影像時拍攝的靜態影像畫質。
檔案格式 選擇動態影像的檔案格式。
錄製設定 選擇錄製的動態影像圖幀的大小。
雙重影像錄製
HFR 設定 設定高幅率拍攝設定。
全景:影像尺寸 選擇全景影像的大小。
全景:方向 設定全景影像的拍攝方向。
過片模式 設定過片模式,例如用於連續拍攝。
包圍式曝光設定
閃光燈模式 設定閃光燈設定。
閃光補償 調整閃光燈輸出的強度。
紅眼減弱 使用閃光燈時,減少紅眼現象。
對焦模式 選擇對焦方法。
對焦區域 選擇對焦區域。
AF 輔助照明
曝光補償 補償整個影像的亮度。
ISO 調整光敏度。
ISO AUTO 最小速度
ND 篩選器
設定是否要同時錄製 XAVC S 動態影像以及 MP4 動 態影像或 AVCHD 動態影像以及 MP4 動態影像。
設定包圍模式中的自拍定時器拍攝以及曝光包圍 和白平衡包圍的拍攝順序。
設定 AF 照明器,為黑暗場景提供照明以輔助對 焦。
設定 ISO 感光度將會開始變成 [ISO AUTO]模式 的最慢快門速度。
設定此功能即可減少亮度。您可以設定為較慢的 快門速度和減少光圈值等。
19
測光模式 選擇測量亮度的方法。
白平衡 調整影像的色調。
DRO/ 自動 HDR 自動補償亮度與對比度。
風格設定
相片效果
相片設定檔 錄製動態影像時,變更色彩和色調等設定。
對焦放大鏡 在拍攝之前放大影像,使您可以檢查對焦。
消除長曝雜訊
高 ISO 雜訊消除 設定高感光度拍攝的雜訊消除處理。
中央鎖定 AF
微笑 / 面孔偵測
自動 Dual Rec
柔膚效果 設定柔膚效果以及效果等級。
自動取景
自動模式 您可以選擇智慧式自動或高級自動進行拍攝。
場景選擇 選擇預設的設定,以便與各種場景條件配合。
高幅率
動態影像 選擇曝光模式,以便配合拍攝物體或效果。
SteadyShot
SteadyShot 設定 SteadyShot 以拍攝動態影像。
選擇要使用的影像處理。您也可以調整對比度、 飽和度以及清晰度。
選擇所需的效果濾鏡,以達到更令人印象深刻以 及藝術化的表現。
為快門速度為 1/3 秒鐘或者更長的拍攝設定雜訊 消除處理。
按下拍攝螢幕的中央按鈕時,設定功能以追蹤被 攝體並繼續對焦。
選擇偵測面孔並自動調整各種不同的設定。設定 偵測到微笑時自動釋放快門。
設定當拍攝動態影像時如果偵測到有人在內的動 人構圖就自動釋放快門。
捕捉面孔影像、近拍或透過鎖定 AF 功能追蹤被攝 體時分析場景,並以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構圖,自 動修剪並儲存影像的另一個副本。
選擇高幅率拍攝時適合被攝體或效果的曝光模 式。
設定 SteadyShot 以拍攝靜態影像。減少手持相機 拍攝時因相機晃動而造成的模糊。
20
色彩空間 變更可再生色彩的範圍。
自動慢速快門
音訊錄製 設定拍攝動態影像時是否錄製聲音。
麥克風參考電平 選擇動態影像錄製期間的麥克風音量。
減少風噪音 減少動態影像錄製期間的風噪音。
記憶回復
記憶 登記要使用的模式或相機設定。
設定在動態影像模式下,依照環境的亮度自動調 整快門速度的功能。
當模式轉盤設定為 MR (記憶回復)時,選擇事 先登錄的設定。可以登錄光學變焦比例等。
(自訂設定)
斑馬圖案 顯示條紋以調整亮度。
MF 輔助 在手動對焦時顯示放大的影像。
對焦放大時間 設定影像會以放大形式顯示的時間長度。
格線 設定格線顯示,以便與結構輪廓對齊。
標誌顯示
標誌設定 設定當錄製動態影像時顯示在螢幕上的標記。
自動檢視 設定拍攝後自動檢視以顯示捕捉的影像。
DISP 按鈕
峰值等級 在手動對焦時以特定顏色增強對焦範圍的輪廓。
峰值顏色 設定用於峰值功能的顏色。
曝光設定指南
Live View 顯示 設定是否要在畫面顯示中反映曝光補償等設定。
預先 AF 設定是否要在半按下快門按鈕前執行自動對焦。
變焦速度 設定操作變焦桿時的變焦速度。
變焦設定
設定當錄製動態影像時是否要顯示螢幕上的標 記。
透過按下控制滾輪上的 DISP,設定要顯示在螢幕 上或觀景窗中的資訊類型。
當拍攝螢幕中的曝光設定變更時,設定顯示的指 南。
設定是否要在變焦時使用清晰影像變焦以及數位 變焦。
21
FINDER/MONITOR 設定在觀景窗和螢幕之間切換的方法。
無記憶卡釋放快門 設定未插入記憶卡時是否要釋放快門。
含快門的 AEL
快門類型
自拍肖像自拍定時器
面孔登錄 登錄或變更要優先對焦的人。
寫入日期 設定是否在靜態影像上記錄拍攝日期。
功能選單設定 自訂按下 Fn (功能)按鈕時顯示的功能。
自訂鍵設定 將要使用的功能指定給此按鈕以及控制環。
控制環的變焦功能
MOVIE 按鈕 設定是否一律啟動 MOVIE 按鈕。
滾輪鎖
設定是否要在半按下快門按鈕時執行 AEL。想要 分別調整對焦和曝光時,這很有用。
設定當拍攝靜態影像時是否要使用機械快門或電 子快門。
當螢幕向上傾斜約 180 度時,設定是否要使用 3 秒延遲自拍定時器。
設定控制環的縮放功能。當您選擇 [快速]時, 變焦位置會依據控制環的旋轉角度而移動。當您 選取 [級數],可以以固定的焦距間距移動變焦 位置。
當拍攝時,透過使用 Fn 按鈕,以設定是否要暫時 停用控制滾輪。您可以透過按下並按住 Fn 按鈕保 持往下按,以停用 / 啟用控制滾輪。
(無線)
傳送至智慧型手機 傳輸影像以便在智慧型手機上顯示。
傳送至電腦
在TV上觀看 您可以在具有網路功能的電視機上觀賞影像。
觸控 (NFC)
飛航模式 您可以將此裝置設定為不執行無線通訊。
WPS 按鍵
透過將影像傳輸至連線到網路的電腦以備份影 像。
指定一個應用程式給觸控 (NFC)。您可以在拍攝 時藉由將具有 NFC 功能的智慧型手機碰觸相機, 叫出應用程式。
您可以透過按 WPS 按鈕將存取點輕鬆地登錄至相 機。
22
存取點手動設定 您可以手動登錄您的存取點。
編輯裝置名稱 您可以在 Wi-Fi Direct 等之下變更裝置名稱。
顯示 MAC 地址 顯示相機的 MAC 位址。
SSID/ 密碼重設
重設網路設定 重新設定所有的網路設定。
重新設定智慧型手機連接的服務設定識別碼
(SSID)和密碼。
(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清單
簡介 顯示有關使用應用程式的說明。
顯示應用程式清單。您可以選取您想要使用的應 用程式。
(播放)
刪除 刪除一個影像。
觀看模式 設定影像用於播放的分組方式。
影像索引 同時顯示多個影像。
顯示旋轉 設定記錄影像的播放方向。
循環播放 顯示循環播放。
轉動 旋轉影像。
放大 放大播放影像。
保護 保護影像。
動態間隔調整
指定列印 將列印命令標記新增至靜態影像。
美容效果
調整 [動態拍攝視訊]中顯示對被攝體進行追蹤 的間隔,在其中,對被攝體動作的追蹤會在播放 動態影像時顯示。
修飾一張靜態影像上某個人物的臉部並且將修飾 的影像儲存為新的影像。
23
(設定)
螢幕亮度 設定螢幕亮度。
觀景窗亮度 設定電子觀景窗的亮度。
觀景窗色溫 設定觀景窗的色溫。
音量設定 設定動態影像播放的音量。
音訊訊號 設定相機的操作聲音。
上傳的設定 設定使用 Eye-Fi 卡時相機的上傳功能。
非重疊功能表
模式轉盤指南
刪除確認
顯示品質 設定顯示品質。
省電開始時間 設定相機自動關機前的時間長度。
關閉 VF 時的功能 設定關閉觀景窗時是否關閉電源。
NTSC/PAL 選擇器
示範模式 設定開啟或關閉動態影像的展示播放。
TC/UB 設定 設定時間碼 (TC)和使用者位元 (UB)。
HDMI 設定 設定 HDMI 的設定。
4K 輸出選擇
USB 連線 設定 USB 連接法。
USB LUN 設定
USB 電源供給
語言 選擇語言。
設定您每次按 MENU 按鈕時是否要顯示非重疊功能 表。
開啟或關閉模式轉盤指南 (解釋各種拍攝模 式)。
設定是否在 “刪除”確認畫面中預先選取 “刪 除”或 “取消”。
透過變更裝置的電視機格式,能夠以不同的動態 影像格式拍攝。
設定當相機連接到支援 4K 的外接錄影機 / 播放器 時,如何透過 HDMI 錄製和輸出 4K 動態影像。
透過限制 USB 連接功能提高相容性。在正常的狀 況下,設定為 [多種],只有在無法建立相機和 電腦或 AV 組件之間的連線時,才設定為 [單 一]。
設定相機使用微型 USB 電纜連接到電腦或 USB 裝 置時是否透過 USB 連線供電。
24
日期 / 時間設定 設定日期與時間,以及日光節約時間。
區域設定 設定使用的地點。
版權資訊 設定靜態影像的版權資訊。
格式化 格式化記憶卡。
檔案編號
選擇 REC 資料夾
新資料夾
資料夾名稱 設定靜態影像資料夾的格式。
還原影像資料庫 還原影像資料庫檔案並使錄製與播放可以進行。
顯示媒體資訊
版本 顯示相機軟體版本。
出廠重設 將設定還原為預設設定。
設定用來對靜態影像和動態影像指定檔案編號的 方法。
變更用於儲存靜態影像和動態影像 (MP4)的選 定資料夾。
建立新資料夾用來儲存靜態影像與動態影像
(MP4)。
顯示記憶卡上動態影像的剩餘錄製時間和靜態影 像的可拍攝張數。
25

使用軟體

將下列軟體安裝到您的電腦,將使您的相機體驗更加方便。
PlayMemories Home:將影像匯入電腦,並讓您以不同方式使用它們
(第 27 頁)。
Image Data Converter:顯示及處理 RAW 影像。
Remote Camera Control:控制透過 USB 電纜連接到您電腦的相機。
您可以在下列 URL 下載本軟體並安裝到您的電腦。
使用電腦上的網際網路瀏覽器,前往下列 URL 其中之
1
一,然後遵循螢幕上的指示下載所需的軟體。
Windows: http://www.sony.co.jp/imsoft/Win/ Mac: http://www.sony.co.jp/imsoft/Mac/
必須有網際網路連線。
如需操作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支援頁面或軟體的 “說明”頁面。
附註
使用 Remote Camera Control 時,選擇 MENU 按鈕 t (設定)t[USB 連 線] t [PC 遙控],然後將相機連接到電腦。
26

將影像匯入電腦並使用它們 (PlayMemories Home)

PlayMemories Home 軟體讓您可以將靜態影像和動態影像匯入您的電腦 並加以使用。需要有 PlayMemories Home 才能將 XAVC S 動態影像和 AVCHD 動態影像匯入您的電腦。 http://www.sony.net/pm/
播放匯入的影像
從相機匯入影像
對於 Windows,也可使用下列功能:
在日曆上觀賞 影像
附註
需要有網際網路連線才能使用 PlayMemories Online 或其他網路服務。在某
些國家或區域可能無法使用 PlayMemories Online 或其他網路服務。
如果您的電腦上已經安裝 2011 年以前販賣機型所隨附的 PMB (Picture
Motion Browser)軟體,PlayMemories Home 會在安裝期間加以覆寫。使用 PMB 的後續軟體 PlayMemories Home。
PlayMemories Home 中可能已安裝新的功能。即使您的電腦上已安裝
PlayMemories Home,也將相機連接到您的電腦。
請勿在操作畫面或是存取畫面顯示時將微型 USB 電纜 (附件)從相機拔出。
如此做可能對資料造成損壞。
要將相機從電腦中斷連接,按一下工作列上的 ,然後按一下 [退出
DSC-RX100M4]。
製作動態 影像光碟
將影像上傳至網 路服務
在 PlayMemories Online上分享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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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功能新增至相機

您可以經由網際網路透過連線至應用程序下載網站 (PlayMemories Camera Apps)將想要的功能新增到您的相機。 http://www.sony.net/pmca/
安裝一個應用程式後,您可以使用 [觸控 (NFC)]功能,透過將具 有 NFC 功能的 Android 智慧型手機碰觸相機上的 N 標記叫出應用程 式。

靜態影像的張數以及動態影像的可錄製時間

靜態影像的張數以及可錄製時間可能依拍攝情況以及記憶卡而有所差 異。
x
靜態影像
影像尺寸]:L:20M
當 [ 長寬比]設定為 [3:2]時 *
影像品質
容量
標準 1150 張影像 9600 張影像 精細 690 張影像 5500 張影像 超精細 510 張影像 4150 張影像 RAW 與 JPEG 235 張影像 1900 張影像 RAW 355 張影像 2850 張影像
* 當 [ 長寬比]設定為 [3:2]以外時,您可以錄製比以上所示更多的
照片。(當 [ 影像品質]設定為 [RAW]時除外。)
8GB 64 GB
28
x
動態影像
下表顯示的是,使用在本相機上格式化的記憶卡可以錄製的大約總時 間。XAVC S 和 AVCHD 動態影像的錄製時間為 [雙重影像錄製]設定在
[關]的情況下拍攝時的錄製時間。
(h (小時)、m (分鐘))
容量
錄製設定
30p 100M/25p 100M - 1 h 15 m 30p 60M/25p 60M - 2 h 5 m 24p 100M* - 1 h 15 m 24p 60M* - 2 h 5 m 60p 50M/50p 50M - 2 h 35 m 30p 50M/25p 50M - 2 h 35 m 24p 50M* - 2 h 35 m 120p 100M/100p 100M - 1 h 15 m 120p 60M/100p 60M - 2 h 5 m 60i 24M(FX)/50i 24M(FX) 40 m 6 h 60i 17M(FH)/50i 17M(FH) 55 m 8 h 15 m 60p 28M(PS)/50p 28M(PS) 35 m 5 h 5 m 24p 24M(FX)/25p 24M(FX) 40 m 6 h 24p 17M(FH)/25p 17M(FH) 55 m 8 h 15 m 1920×1080 60p 28M/
1920×1080 50p 28M 1920×1080 30p 16M/
1920×1080 25p 16M 1280×720 30p 6M/
1280×720 25p 6M
* 只有在 [NTSC/PAL 選擇器]設定為 [NTSC]時。
當周邊溫度約 25 ℃時,按相機的預設設定,一次可能連續拍攝動態影像的
最長時間約為 29 分鐘。MP4 (28M)格式動態影像的最長連續錄製時間大約 為 20 分鐘 (受限於 4 GB 檔案大小的限制)。
動態影像可以記錄的時間會因相機配有可以根據拍攝場景而自動調整畫質
VBR (Variable Bit-Rate)而有所不同。錄製快速移動的被攝體時,影像 會比較清晰,但是可錄製時間會比較短,因為需要更多記憶體進行錄製。 可錄製時間也會依拍攝情況、被攝體或者影像畫質 / 大小設定之不同而有 所差異。
8 GB 64 GB
35 m 5 h 20 m
1h 8h 25m
2 h 35 m 22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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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使用相機的注意事項

本相機內建的功能
本相機與 1080 60p 或 50p 格式的動態影像相容。與到目前為止都是以隔行掃 描法記錄的標準記錄模式不同的是,本相機是以逐行掃描法記錄。這樣可 以增加解析度,提供更順暢、更真實的影像。以 1080 60p/1080 50p 格式 錄製的動態影像僅可在支援 1080 60p/1080 50p 的裝置上播放。
本相機與4K 30p/4K 25p/4K 24p錄製相容。可以使用比HD 格式更高的解析度 錄製動態影像。
搭乘飛機時,將 [飛航模式]設定為 [開]。
使用與保養須知
避免粗暴處理、拆卸、改造或物理性撞擊本產品,或因捶打、掉落或踩踏而 使產品受到衝擊。特別小心鏡頭。
有關錄製 / 播放的注意事項
在您開始錄製之前,先進行試錄以確認相機正常運作。
本相機不防塵、不防潑濺、也不防水。
請勿讓相機長時間曝曬在陽光下或朝陽光拍攝。內部機構可能會損壞。
如果發生濕氣凝結,要在使用相機之前將其清除。
請勿搖晃或撞擊本相機。這可能造成故障,而且您可能無法錄製影像。此
外,錄製媒體可能會變得無法使用或是影像資料可能受損。
請勿在下列地方使用 / 存放相機
在極度炎熱、寒冷或潮濕的地方 例如,在停在太陽底下的車廂中,相機機身可能變形而造成故障。
存放在直射的陽光下或加熱器附近 相機機身可能褪色或變形,而這可能會造成故障。
在會受到搖擺振動的地方
靠近會產生強烈無線電波、發出輻射或者強烈磁性的地方。否則相機可能
無法正確地記錄或播放影像。
在多沙或多灰塵的地方 小心不要讓沙子或灰塵進入相機中。否則可能會造成相機故障,有時候這 種故障是無法修理的。
攜帶時
不要在相機放置於褲子或裙子的後面口袋中時坐在椅子或其他地方,因為 這樣可能會造成故障或者損害相機。
ZEISS 鏡頭
本相機配備有 ZEISS 鏡頭,能以優越的對比再生清晰的影像。本相機的鏡頭 是根據德國 ZEISS 的品質標準,在經過 ZEISS 認證的品質保證系統底下生產 的。
30
關於螢幕、電子觀景窗以及鏡頭的注意事項
螢幕與電子觀景窗是採用極高精確度的技術製造,所以 99.99% 以上的像素
都可以有效地使用。然而,螢幕和電子觀景窗上可能會出現一些細小的黑 點和 / 或亮點 (白色、紅色、藍色或綠色)。這些點是製造過程中的正常 結果,不會影響錄製。
請勿以抓住螢幕或觀景窗的方式握持相機。
當鏡頭正在伸縮時,請注意不要使您的手指或其他東西被夾到。
將觀景窗往下壓時,注意勿讓手指擋住。
將目鏡往外拉時,請勿用力壓下觀景窗。
如果水、灰塵或沙黏附在觀景窗上,可能會造成故障。
關於使用觀景窗拍攝的注意事項
此相機裝有高解析度與高對比度的有機電激發光觀景窗。相機的設計是透過 適當平衡各種元件以提供可輕鬆觀看的觀景窗。
在觀景窗的角落附近,影像可能會有輕微的扭曲。這並不是故障。當您想
檢查整個構圖的每個細節時,您也可以使用螢幕。
若您在使用觀景窗時橫移相機或是視線偏移,觀景窗裡的影像可能會扭曲,
或是顏色改變。這是鏡頭或顯示裝置的特性,並非故障。當您拍攝影像時, 建議從觀景窗的中央觀看。
有關閃光燈的注意事項
請不要以抓住閃光燈的方式拿相機,或者是對閃光燈施加太大的力量。
如果水、灰塵或沙子進入打開的閃光燈,可能會造成故障。
將閃光燈壓下時,請注意不要壓到您的手指。
Sony 配件
僅使用原廠的 Sony 品牌配件,否則可能造成故障。Sony 品牌配件可能未在 某些國家或區域上市。
相機溫度須知
您的相機和電池可能因為持續使用而變熱,但是這並不是故障。
過熱保護須知
視相機和電池溫度而定,您可能無法錄製動態影像或是電源可能會自動關閉 以保護相機。 在電源關閉或是您可能不再錄製動態影像之前,螢幕上會顯示一個訊息。在 這種情況下,使電源維持在關閉狀態並等候直到相機和電池溫度下降為止。 如果您在未讓相機和電池足夠冷卻的情況下開啟電源,電源可能會再度關閉 或是您可能無法錄製動態影像。
電池充電須知
如果您對一個很久未使用的電池充電,您可能無法將其充電至適當的容量。
這是因為電池特性的緣故。再度對電池充電。
電池若超過一年以上沒有使用可能會劣化。
31
版權警告
電視節目、影片、錄影帶及其他資料可能具有版權。未經許可錄製這些資 料可能會觸犯版權法的規定。
為了防止 [版權資訊]遭到非法使用,當您出借或轉讓相機時,請將 [設 定拍攝人姓名]和 [設定版權所有者名稱]保留空白。
對於未獲授權使用 [版權資訊]而導致的任何問題或損壞,Sony 概不負 責。
對於內容受損或是錄製失敗不提供補償
對於因相機或記錄媒體等的故障而造成的記錄失敗或記錄影像或音訊資料遺 失或損毀,Sony 不提供保證。我們建議備份重要資料。
清潔相機表面
以稍微用水沾濕的軟布輕輕將相機表面擦乾淨,然後以乾布擦拭表面。若要 防止對表面塗層或外殼造成損傷:
- 請勿讓相機接觸稀釋劑、揮發油、酒精、拋棄式清潔巾、驅蟲劑、防曬品 或殺蟲劑等化學產品。
維護螢幕
留在螢幕上的護手霜或保濕品可能會將其塗層溶解。如果螢幕上留有任何 物質,將其立即擦淨。
以面紙或其他材質用力擦拭可能會傷害塗層。
如果螢幕上沾有指印或碎屑,我們建議您輕輕取下任何碎屑,然後用軟布
將螢幕擦拭乾淨。
無線 LAN 的注意事項
我們對於因未獲權的存取、未獲授權使用相機載入目的地,或者遺失與被竊 而造成的損壞概不負責。
使用無線 LAN 產品時請注意安全性
隨時確認您使用的是安全的無線 LAN,以避免駭客攻擊、惡意第三方存取或 其他安全弱點。
重要的是,使用無線 LAN 時要設定安全性設定。
如果因為沒有妥善的安全預防措施或因為使用無線 LAN 時不可避免的情況而
發生安全性問題,造成損失或損壞,Sony 對於損失或損壞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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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幅率拍攝注意事項

播放速度
播放速度會依指定的 [ 幅率]和 [ 錄製設定]而異,如下所示。
幅率
240fps/250fps 慢 10 倍
480fps/500fps 慢 20 倍
960fps/1000fps 慢 40 倍
* 只有在 [NTSC/PAL 選擇器]設定為 [NTSC]時。
24p 50M*
優先順序設定] 和可錄製時間長度
優先順序設定 幅率
240fps/250fps 1824 × 1026
影像品質優先順序
960fps/1000fps 1136 × 384
240fps/250fps 1676 × 566
拍攝時間優先順序
960fps/1000fps 800 × 270
附註
不會錄製聲音。
動態影像將以 XAVC S HD 格式錄製。
錄製設定
30p 50M/
25p 50M
慢8倍/
慢10倍
慢16 倍/
慢20倍
慢32 倍/
慢40倍
從影像感應器讀 取到的有效像素
60p 50M/
50p 50M
慢 4 倍 /
慢5倍
慢 8 倍 /
慢10倍
慢 16 倍 /
慢20倍
可錄製時間長度
大約 2 秒480fps/500fps 1676 × 566
大約4秒480fps/500fps 1136 × 384
33
規格
相機
[系統]
影像裝置:13.2 公釐×8.8 公釐
(1.0 型)CMOS 感應器
相機的有效像素數:
約 20.1 百萬像素
相機的總像素數:
約 21.0 百萬像素
鏡頭:ZEISS Vario-Sonnar T 2.9 ×
變焦鏡頭 f = 8.8 公釐 - 25.7 公釐
(24 公釐 - 70 公釐 (等同於
35 公釐的底片機)) F1.8 (W)-F2.8 (T) 拍攝動態影像 (HD 16:9)時:
25.5 公釐 - 74 公釐 拍攝動態影像 (4K 16:9)時: 28 公釐 - 80 公釐
*1
當 [ SteadyShot]設為
[標準]時 SteadyShot:光學 檔案格式 (靜態影像):符合 JPEG
(DCF,Exif,MPF Baseline),
RAW (Sony ARW 2.3 格式), DPOF 相容
*1
檔案格式 (動態影像):
XAVC S 格式 (符合 XAVC S 格 式): 視頻:MPEG-4 AVC/H.264 音頻:LPCM 2 聲道 (48 kHz 16 位元) AVCHD 格式 (AVCHD 格式 Ver. 2.0 相容): 視頻:MPEG-4 AVC/H.264 音頻:Dolby Digital 2 聲道, 配備 Dolby Digital Stereo Creator
由 Dolby Laboratories 授權製
造。 動態影像 (MP4 格式): 視頻:MPEG-4 AVC/H.264 音頻:MPEG-4 AAC-LC 2 聲道
記錄媒體:Memory Stick PRO Duo、
Memory Stick Micro、SD 卡、 microSD 記憶卡
閃光燈:閃光範圍 (ISO 感光度
(建議的曝光指數)設定為自
動): 約 0.4 公尺至 10.2 公尺 (W)/ 約 0.4 公尺至 6.5 公尺 (T)
[輸入 / 輸出接頭]
HDMI 接頭:HDMI 微型插孔 Multi/Micro USB 端子 *
USB 通訊
USB 通訊:Hi-Speed USB
(USB 2.0)
* 支援相容於微型 USB 的裝置。
34
[觀景窗]
類型:電子觀景窗 (有機電激發光) 總點數:
2 359 296 點 畫面覆蓋率:100% 放大率:約 0.59 ×(相當於 35 公釐
格式)附有可設定為無限遠的
50 公釐鏡頭,-1 公尺 眼點:距目鏡約 20 公釐,距目鏡框
約 19.2 公釐,-1 公尺 屈光度調整:
-4.0 公尺
-1
-1
至 +3.0 公尺
-1
-1
[螢幕]
LCD 螢幕:
7.5 公分 (3.0 型)TFT 驅動
總點數:1 228 800 點
[電源,一般]
電源:充電電池 NP-BX1,3.6 V
電源供應器 AC-UB10C/UB10D,
5V 電池消耗量:
約 1.9 W (以螢幕拍攝期間)
約 2.3 W (以觀景窗拍攝期間) 操作溫度:0 ℃至 40 ℃ 存放溫度:-20 ℃至 +60 ℃ 尺寸 (符合 CIPA)(概略值):
101.6 公釐×58.1 公釐×
41.0 公釐
(寬/高/深)
質量 (符合 CIPA)(概略值):
298 公克 (包括 NP-BX1 電池,
Memory Stick PRO Duo) 麥克風:立體聲 揚聲器:單聲 Exif Print:相容 PRINT Image Matching III:相容
[無線 LAN]
支援標準:IEEE 802.11 b/g/n 頻率:2.4 GHz 支援的安全性通訊協定:
WEP/WPA-PSK/WPA2-PSK
配置方法:Wi-Fi Protected
Setup(WPS)/ 手動 存取方法:基礎建設模式 NFC:符合 NFC Forum Type 3 Tag
型號:WW481040
電源供應器 AC-UB10C/UB10D
電源要求:AC 100 V 至 240 V,
50 Hz/60 Hz,70 mA 輸出電壓:DC 5 V,0.5 A
充電電池 NP-BX1
電池類型:鋰離子電池 最大電壓:DC 4.2 V 額定電壓:DC 3.6 V 最大充電電壓:DC 4.2 V 最大充電電流:1.89 A 容量:4.5 Wh (1 240 mAh)
設計及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 知。
35
商標
Memory Stick 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XAVC S 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
“AVCHD Progressive”與“AVCHD Progressive”標誌是 Panasonic Corporation 與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Dolby 和雙 D 符號是 Dolby Laboratories 的商標。
HDMI 和 HDMI 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等詞以及 HDMI 標誌是 HDMI Licensing LL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 標。
Windows為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和 / 或其他國家的註冊商 標。
Mac 為 Appl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 家的註冊商標。
iOS 為 Cisco Systems,Inc. 的商標 或註冊商標。
iPhone和iPad為Apple Inc.在美國 和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
SDXC 標誌是 SD-3C,LLC 的商標。
Android 和 Google Play 為 Google
Inc. 的商標。
Wi-Fi、Wi-Fi 標誌、Wi-Fi Protected Setup 是 Wi-Fi Alliance 的註冊商標。
N標記是 NFC Forum, Inc.在美國和 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LNA和DLNA CERTIFIED為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 的商 標。
Facebook 與 “f”標誌是 Facebook, Inc. 的商標或註冊商 標。
YouTube 與 YouTube 標誌是 Google Inc.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Eye-Fi 是 Eye-Fi, Inc. 的商標。
36
此外,在本使用說明書中所使用的 系統和產品的名稱通常是其各自的 開發商或製造商的商標或註冊商 標。然而在本說明書中可能並非所 有情況皆使用 ® 標記。
在我們的客戶支援網站可以查 到本產品新增的資訊和常見問 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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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Sony Corporation Printed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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