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線喇叭
TAS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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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重要資訊 2
安全 2
2 您的無線喇叭 3
包裝盒內物品 3
喇叭概述 3
3 入門指南 4
給內建電池充電 4
開啟 / 關閉 4
4 從藍牙裝置播放 5
從藍牙裝置播放 5
控制播放 5
控制通話 5
5 產品資訊 6
6 疑難排解 7
一般資訊 7
藍牙 7
7 聲明 8
法遵 8
環境保護 8
FCC 聲明 9
商標公告 9
1TW

1 重要資訊
安全
重要安全說明
• 確保電源電壓與本機背面或底部的電壓相符。
• 應防止水滴入或濺入本喇叭。
• 不要在喇叭上放置任何危險源(例如,充滿液體
的物體、點燃的蠟燭)。
• 確保喇叭周圍有足夠的自由空間用於通風。
• 請在 0℃ 至 45℃ 的環境中安全地使用喇叭。
• 僅可使用製造商指定的附件和配件。
電池安全注意事項
• 若電池更換出錯,可能發生爆炸危險。僅使用相
同或等效類型的電池更換。
• 電池(電池組或安裝的電池)不應暴露於過熱的
環境中,如陽光、火等。
• 電池在使用、存放或運輸過程中處於極高或極
低的溫度下,以及高海拔地區的低氣壓,都會引
致安全隱患。
• 請勿更換可能令保護措施失效的錯誤類型的電
池,例如某些鋰電池類型。
• 將電池棄置到火中或高溫烤箱中、機械擠壓或
切割電池可能引致爆炸。
• 將電池置於極端高溫的環境中或極低氣壓的環
境中,可能引致爆炸或者易燃液體或氣體洩漏。
警告
• 切勿拆下此喇叭的外殼。
• 切勿潤滑此喇叭的任何部份。
• 請將此喇叭放置在平坦、堅硬且穩定的表面上。
• 切勿將此喇叭放在其他電氣設備上。
• 僅在室內 使用此喇叭。此喇叭應 避開水、濕氣和充滿液體 的
物體。
• 此喇叭應避開陽光直射、明火或高溫。
• 如更換為錯誤類型的電池,會有發生爆炸的危險。
2 TW

2 您的無線喇叭
• 開啟或關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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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盒內物品
檢查並識別包裝中的物品:
• 喇叭
• USB 線纜
• 快速入門指南
• 安全說明書
• 全球保固
喇叭概述
1
• 進入藍牙配對模式。
• 清除藍牙配對資訊。
• 在藍牙模式下,按此按鈕暫停或繼續播放。
• 透過藍牙連接回覆來電。
• 音量增加。
• 音量減小。
LED 指示燈
DC IN(直流輸入)
• 給內建電池充電。
3TW

3 入門指南
務必依次操作本章中的說明。
給內建電池充電
喇叭由內建充電電池供電。
警示
• 存在 喇叭損壞的危 險!確保電 源電壓與喇 叭背面或底部 印
製的電壓相符。
• 觸電危 險!拔下 USB 線纜時,務必從插 座中拔下插頭。切勿
拉扯線纜。
• 只能使用製造商指定或與喇叭一起出售的 USB 線纜。
開啟 / 關閉
附註
• 使用前請給內建電池充滿電。
• 當喇叭 已開啟且電池電量不 足時,電池電 量 LED 指示 燈將
交替閃爍白色和紅色。
使用隨附的 USB 線纜將喇叭上的 USB-C 插口連
接至插座(5 V 1 A)。
5V 1A
5V
1 A
開機
當喇叭正在充電時,LED 緩慢閃爍紅色。
當喇叭充滿電時,LED 將常亮白色。
關機
當喇叭正在充電時,LED 緩慢閃爍紅色。
當喇叭充滿電時,LED 熄滅。
按 以開啟喇叭。
您將會聽到提示音。
欲關閉喇叭,請再次按 。
您將會聽到提示音。
附註
• 喇叭將在持續 15 分鐘沒有來自藍牙的音訊訊號後自動關閉。
4 TW

4 從藍牙裝置播放
從藍牙裝置播放
使用此喇叭,您可以從藍牙裝置欣賞音訊。
附註
• 如欲斷開裝置連接,請按住 2 秒,直到 LED 指示燈快速閃
爍白色。
• 如欲 清除配對資訊,請按住 8 秒,直到 LED 指示燈 快速
閃爍白色。
附註
• 確保您的裝置上已啟用藍牙功能。
• 喇叭和藍牙裝置配對的最大距離是 20 公尺(66 英呎)。
• 避開可能引致干擾的任何其他電子裝置。
按 以開啟喇叭。喇叭將自動進入藍牙配
1
對模式。您亦可按住 2 秒進入藍牙配對模式。
啟用藍牙,然後在裝置上的藍牙清單中選擇
2
「Philips S3505」進行配對。
如果有訊息提示您允許進行藍牙連接,
請確認。
如果需要輸入密碼,請輸入 0000,然後
確認。
播放藍牙裝置上的音訊以開始串流傳輸音樂。
3
LED 指示燈 描述
快速閃爍白色 準備配對
緩慢閃爍白色 重新連接最後一個連接的
常亮白色 已連接
裝置
控制播放
在播放音樂期間,
按此按鈕以暫停或繼續播放
按此按鈕兩次以播放下一曲目
調節音量
/
控制通話
按此按鈕以接聽或結束通話
按住此按鈕以拒絕來電
調節音量
/
5TW

5 產品資訊
附註
• 產品資訊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一般資訊
USB 連接埠 5 V 1 A
內建鋰電池 3.7 V,1200 mAh
尺寸(寬 x 高 x 深) 56 x 56 x 126.5 mm
重量(主機) 228 g
工作環境溫度 0°C ~ 40°C
IP 保護等級 IPX7
放大器
輸出功率 5 W
頻率響應 120 Hz - 18 kHz
雜訊比 > 70 dB
喇叭
阻抗 4 Ω
最大輸入功率 8 W
尺寸 1.75� 全音域
藍牙
藍牙版本 5.0
頻率範圍 2402-2480 MHz
最大發射機功率 4 dBm
相容的藍牙規範
藍牙範圍 大約 20 m
6 TW
A2DP V1.3、AVRCP V1.6、
HFP1.7

6 疑難排解
警告
• 切勿拆下喇叭外殼。
為了保持保固的有效性,切勿嘗試自行維修喇叭。
如果您在使 用喇叭時 遇到問題,請 在請 求服務
之前 檢查以下幾點。如果 問題仍未解決,請瀏 覽
Philips 網 站 (www.philips.com/welcome)。與
Philips 聯絡時,請確保喇叭就在附近,並提供型號
和序號。
一般資訊
無電源供應
• 確保喇叭已充滿電。
• 確保喇叭的 USB 插口已正確連接。
• 作為一項省電功能,喇叭將在 15 分鐘未收到音
訊訊號後自動關機。
沒有聲音
• 調節喇叭的音量。
• 調節所連接裝置的音量。
• 確保您的藍牙裝置處於可操作範圍。
藍牙
與已啟用藍牙的裝置連接後,音訊品質很差
• 藍牙接收效果不佳。將裝置移近喇叭,或移開其
間的任何障礙物。
無法在藍牙裝置上找到 [Philips S3505] 進行配對
• 按住 2 秒進入藍牙配對模式,然後重試。
無法與您的藍牙裝置連接
• 您的裝置未啟用藍牙功能。請參閱裝置的使用
者手冊,瞭解啟用該功能的方式。
• 喇叭未處於配對模式。
• 喇叭已與另一個已啟用藍牙的裝置連接。斷開
連接,然後重試。
喇叭沒有回應
• 重新啟動喇叭。
7TW

7 聲明
未經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明確
許可而對本裝置進行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可能
令使用者喪失操作產品的權限。
法遵
TP Vision Europe B.V. 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指
令 2014/53/EU 的基本要求及其他相關條款。您可
在 www.philips.com/support 上找到符合性聲明。
環境保護
處置舊產品和電池
本產品採用可以回收和再利用的優質材料和元件
設計和製造。
取下一次性電池
如欲取下一次性電池,請參閱〈電池安裝〉一節。
For INSPIRATION only
僅供參考
環保資訊
所有不必要的包裝已被省略。我們已嘗試使包裝
易於分為三種材料:紙板(盒子)、聚苯乙烯泡沫塑
料(緩衝物)和聚乙烯(袋子、保護性泡沫板)。
您的系統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可回收再利用的材
料構成。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材料、廢電池和舊裝
置棄置的規定。
將電池棄置到火中或高溫烤箱中、機械擠壓或切
割電池可能引致爆炸。
產品上的該符號表示本產品受歐盟指令 2012/19/EU
規限。
該符號表示本產品包含受歐洲指令 2013/56/EU
規限的電池,不能與普通生活垃圾一同棄置。
請自行瞭解您當地的電氣電子產品和電池的單獨
收集系統。遵守當地規定,切勿將產品和電池與普
通生活垃圾一同棄置。正確棄置舊產品和電池有
助於預防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8 TW

FCC 聲明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的第 15 部份。操作時必須遵
從下列兩個條件:(1) 本裝置不會引起有害的干擾;
以及 (2) 本裝置必須經受任何可能的干擾,包括可
能導致其執行非預期操作的干擾。
警告:若使用者在未經合規方明確批准的情況下
擅自改裝本設備,使用者可能會因此而喪失操作
設備的權限。
附註:經測試,本設備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份有
關 B 類數位裝置的限制。
這些限制旨在合理防止本設備對居住地區造成有
害干擾。
本設備產生、使用並可放射無線電頻率能量,若不
依據說明進行安裝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
成有害干擾。但是,即使依據說明安裝使用,也無
法保證不會對特定地區造成干擾。倘若能透過開
啟和關閉操作來確定本設備確實會對無線電和電
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建議使用者嘗試採取以下
一項或多項措施來消除干擾:(1) 調整接收天線的
方位或重新選擇接收天線的安裝位置。(2) 增大設
備與接收器之間距。(3)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
在同一電路中的電源插座。(4) 向經銷商或經驗豐
富的無線電 / 電視技術人員尋求協助。
商標公告
Bluetooth® 文字 標記 和標 誌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 註 冊 商 標。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使用這些標記須遵循授權。其他商標和
商品名稱歸其各自擁有者所有。
射頻警告聲明
經評估,本裝置符合一般的射頻暴露要求,可以在
便攜式暴露條件下不受限制地使用。
9TW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Philips 和 Philips 盾狀徽章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註冊商標,根據授權使用。
本產品係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係企業之一製造並負責銷售。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相關的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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