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耳機
8000 系列
TAH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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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您的藍牙耳罩式耳機 3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4
3 入門指南 5
給電池充電 5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5
4 使用耳機 6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6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6
5 技術資料 8
6 通知 9
符合性聲明 9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9
取出內建的電池 9
EMF 相容性 9
環境資訊 10
合規通知 10
7 商標 11
8 常見問題 12
繁體中文

1 重要安全說明
聽力安全
危險
•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耳機使用高音量的
時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等級。音量越大,
可收聽音樂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請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
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聽力可
能逐漸適應而感到麻木。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圍
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心
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使用會遮住雙耳的耳機,
並且這在某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其
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通話而
分心。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 請勿摔落耳機。
• 請避免水滴潑濺到耳機。
•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
潔劑。
•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
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中(例如,陽
光、火等)。
•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同或
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 切勿在駕車、騎自行車、跑步或在交通區域行走
時使用耳機。這在許多地方是危險和非法的。
關於操作和存放耳機的適當溫度和濕度
• 操作溫度:0°C (32°F) 至 40°C (104°F)
• 儲藏溫度:-10°C (14°F) 至 45°C
(113°F)
• 操作濕度:8% - 90% RH(無水汽
凝結)
• 儲存濕度:5% - 90% RH(無水汽
凝結)
• 最高操作高度:3000m
•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電池壽命可能會
縮短。
繁體中文

2 您的藍牙耳罩式
耳機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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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這款飛利浦耳罩式耳機,您可以:
• 享受便利的無線免持通話;
• 以無線方式享受和控制音樂;
• 在通話和音樂之間切換。
• 享受噪音消除。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飛利浦藍牙耳罩式耳機 Philips TAH8505
音訊電纜
快速入門指南
攜帶盒
其他裝置
支援藍牙並與該耳機相容的手機或裝置
(例如:筆記型電腦、PAD、藍牙轉接
器、MP3 播放器等)(請參閱第 8 頁的
「技術資料」)。
USB 充電電纜(僅供充電使用)
繁體中文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觸控板
音訊插孔
麥克風
LED 指示燈
ANC /環境聲音 LED 指示燈
(電源按鈕)
Micro USB 充電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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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保護盒中
並為電池充電 3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
使用壽命。
•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電纜,以免造成任
何損壞。
• 對耳機充電前,請先完成通話,因為連接耳機
進行充電會使耳機電源關閉。
充電盒
將隨附的 USB 充電電纜連接至:
• 耳機上的 Micro USB 充電插槽,以及;
• 充電器/電腦的 USB 連接埠。
充電期間,LED 指示燈會變成紅色,
耳機充滿電力後將熄滅。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在您首次使用手機專用的耳機之前,請先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成功配對耳機與手機
之後,耳機和手機之間將建立起唯一的加
密連結。耳機會將最後 8 部裝置儲存在記
憶體中。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 8 部裝置,
最早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力並且關閉。
按住 5 秒,直到藍色和紅色 LED
交替閃爍為止。
耳機將維持在配對模式 2 分鐘。
請確保您已開啟手機並啟動其藍牙
功能。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有關詳細資訊,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者手冊。
以下範例顯示如何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啟動手機的藍牙功能,選擇 Philips
TAH8505
提示
• 通常,充滿電力只需要 2 個小時。
Philips TAH8505
繁體中文

4 使用耳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機/關機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開啟手機/藍牙裝置。
按住開/關按鈕,以開啟耳機。
藍色LED將亮起 3 秒。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接到最後連接的
手機/藍牙裝置。
提示
•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動
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藍牙
裝置。
注意事項
• 如果耳機在 2 分鐘內未能連接到上次連接的藍牙
裝置,它將改為配對模式。如果 8 分鐘後仍未連
接到任何藍牙裝置,耳機將自動關機。
• 如果耳機沒有任何連接歷史且在 2 分鐘內未連接
任何藍牙裝置,它將停止配對並進入閒置模式。
有線連接
您也可以將耳機與隨附的音訊纜線一起使
用。將隨附的音訊纜線連接到耳機和外部
音訊裝置。
提示
任務
開啟耳機。
關閉耳機。
音樂控制
任務
播放或暫停
音樂。
調整音量。
下一首。
上一首。
通話控制
任務
接聽/掛斷
電話。
拒接來電。 電源按鈕
通話期間接聽
新電話。
通話期間拒
絕新通話。
按鈕
電源按鈕
電源按鈕
按鈕
電源按鈕
觸控板
電源按鈕
電源按鈕
按鈕
電源按鈕
電源按鈕
電源按鈕
操作
按住 3 秒。
按住 3 秒。
藍色 LED
亮起後
熄滅。
操作
按一次。
向上滑動/
向下滑動
往下壓
往上按
操作
按一次
按兩次
按一次
按兩次
• 使用線路輸入模式時,將停用功能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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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
掛斷目前通
按鈕
電源按鈕
話並啟動另
一個通話
可在接聽兩
電源按鈕
個電話時切
換通話
通話時切換
電源按鈕
電話和耳機
ANC 控制
任務
ANC 開/關/
按鈕
觸控板
環境聲音
語音助理
任務
按鈕
喚醒預設語音助理觸控板
操作
按一次
按兩次
按兩次
操作
點按一次
操作
遮住並
按住 2 秒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原本處於待機模式
指示燈
藍色 LED 亮起。
的耳機已連接至藍
牙裝置,並可開始
收聽音樂。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
接到藍牙裝置。
LED 將交替閃爍
藍燈和紅燈。
紅色 LED 緩慢閃
爍。如果無法建立
連接,耳機將在 8
分鐘內自行關機。
電池電量低。 紅色 LED 每 2 秒閃
爍一次,直到斷電
為止
紅色指示燈熄滅。電池已充滿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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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術資料
耳機
• 音樂播放時間:30 小時
通話時間:30 小時
• 待機時間:160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 可充電鋰電池 (680 mAh)
• 藍牙版本:5.0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 受支援的音訊編碼器/解碼器:SBC
• 頻率範圍:2.402-2.480 GHz
• 傳發器功率:<10 dBm
• 操作範圍:最長 10 公尺(33 英尺)
• 數位迴音和降噪
• 自動關閉電源
• 用於充電的 Micro USB 連接埠
注意事項
•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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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符
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
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com 上找到
符合性聲明。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本產品採用優質的材料和組件加以設計和製
造,因此可以回收再利用。
產品上的此符號表示該產品受到歐盟指令
2012/19/EU 的保護。
此符號表示產品包含歐洲指令 2013/56/EU
涵蓋的內建可充電電池,因此不能與普通的
家庭垃圾一起棄置。我們強烈建議您將產品
帶到官方回收點或飛利浦服務中心,讓專業
人員幫您取出充電電池。
請自行了解當地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以及充電
電池的單獨收集系統。請遵守當地法規,切
勿將本產品和充電電池與普通的家庭垃圾一
起棄置。正確棄置舊的產品和充電電池有助
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取出內建的電池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並未設立電子產品的
收集/回收系統,您可以在棄置耳機之前取出
和回收電池來保護環境。
• 取出電池之前,請確保耳機與充電保護盒
已斷開連接。
EMF 相容性
本產品符合有關電磁暴露的各項適用標準
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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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加以省略。我們已
嘗試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
(箱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
烯(袋子,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可能不會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能收到的干擾,
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FCC 規則
此設備已通過測試,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對 B 類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旨
在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避免居家安裝產生有
害干擾。此裝置會產生、使用並輻射無線
電能量。若不依照使用者手冊進行安裝和
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生
干擾。如果此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
電視接收訊號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
開啟裝置來判斷),建議使用者試著透過以下
各項措施來糾正干擾:
•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 增加裝置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
座上。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
術人員以尋求協助。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一
起或一起使用。
注意事項:使用者須注意,未經合規負責人明
確批准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都有可能讓使用者
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限。
加拿大:
本裝置符合加拿大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
(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免許可證 RSS,且
包含免許可證的發射器/接收器。操作須符合
以下兩個條件:(1)本裝置不會產生有害干
擾,(2)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能收到的干
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CAN ICES-3(B)/NMB-3(B)
I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加拿大
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一
起或一起使用。
繁體中文

7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Top Victory
Investment Limited 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
用均已獲得許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其
各自所有權人的商標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
地區的商標。
繁體中文

8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機。
請電池電量不足。為耳機充電。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
關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
與其他裝置配對。如使用說明書所
述,再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請參閱第 6 頁「首次配對耳機
與藍牙裝置」)。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經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置。
如何重新設定配對。
讓耳機保持在配對模式(紅色和藍色指示
燈交替閃爍),將電源按鈕 向上推並按
住,按兩下觸控板,直到紫色 LED 指示燈閃
爍 3 次為止。
我聽到音樂了,但無法透過藍牙裝置控
制音樂(例如,播放/暫停/向前一首/向後
一首)。
請確保藍牙音訊來源可支援 AVRCP(請參
閱第 8 頁的「技術資料」)。
耳機的音量太低。
某些藍牙裝置無法透過音量同步將音量級
別與耳機連結。在此情況下,您必須單獨
調整藍牙裝置上的音量,以達到適當的音量
水平。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
手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者手冊,並選擇透過耳機
收聽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消除它們之間的
障礙物。
• 為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
或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時。
請確認您的手機除了能支援(單聲道)
HFP,還能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BT4.0x
(或更新版本)(請參閱第 8 頁上的「技術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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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
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銷
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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