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21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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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 使用手冊 1
客戶服務與保固 26
疑難排解與常見問答集 31
目錄
1. 重要 .......................................................... 1
1.1 安全資訊 ............................................... 1
1.2 安全措施與維護 ................................. 6
1.3 標誌說明 ............................................... 7
1.4 產品與包裝材料的棄置方式 ........... 7
1.5 抗菌物質 ............................................... 8
2. 安裝顯示器 ............................................ 9
2.1 安裝 ........................................................ 9
2.2 拆卸底座支架與底座 ...................... 11
3. 操作顯示器 ..........................................13
3.1 介紹 ...................................................... 13
3.2 安裝 DisplayLink Graphics 軟體 .... 13
3.3 控制顯示器的方法 ........................... 14
4. 技術規格...............................................19
4.1 解析度與預設模式 ........................... 20
5. 法規資訊...............................................21
6. 客戶服務與保固 .................................26
6.1 Philips平面顯示器像素瑕疵
規定 ...................................................... 26
6.2 客戶服務與保固 ............................... 28
7. 疑難排解與常見問答集 ...................31
7.1 疑難排解 ............................................. 31
7.2 一般常見問答集 ............................... 31
7.3 顯示器常見問題 ............................... 32
1. 重要
本顯示器僅限搭配醫療設備用,可顯示英
文字母、數字及圖形資料。本款 Philips 顯
示器設備使用經認可的外接式 AC/DC 電源
變壓器供電。(IEC/EN60601-1)。
1.1 安全資訊
電源變壓器
本變壓器(製造商:Philips,機型:TPV15W-05)屬於醫療裝置的一部分。
關機程序
強烈建議您在清潔任何元件之前關閉系統。
請依下列步驟操作。
• 關閉所有應用程式
• 關閉操作軟體
• 關閉電源開關
• 拔出電源線
• 移除所有裝置
安全符號說明
下列安全符號為進一步的參考說明。
外接式設備的連接
連接訊號輸入輸出端或其他接頭的外
接式設備,應符合相關 UL / IEC 標準(例
如:IT 設備適用的 UL 60950、UL 60601 及
ANSI/AAMI ES606011 / IEC 60601)– 系統
應符合 IEC 60601-1-1 標準的醫療電氣系
統安全要求。不符合 ANSI/AAMI ES606011
MOPP 的設備,應根據標準的定義放在病患
環境以外的區域。
中斷裝置
電源插頭或裝置連結器作為中斷裝置使用,
中斷裝置應保持隨時可用。當您要進行連
接或清潔時,務必完全拔出產品的電源線。
請勿在電源開啟時進行連接,電源突波可
能損壞敏感性電子元件。
分級
• 防進水等級:IPX0
• 不適合在易燃麻醉劑混合空氣、氧氣或
笑氣的情況下使用。
(非 AP 或 APG 類別)
• 操作模式:持續
• 觸電防護類型:Class II 設備
• 沒有會與患者身體接觸的部分。
醫療元件
有關觸電、火災及機械危害方面
完全符合 ANSI/AAMI ES60601-1
與 CAN/CSA C22.2 NO. 60601-1
的規定
注意,請參閱隨附文件。
注意,請參閱隨附文件。
觸電防護類型:Class II 設備
AC 電流類型
歐洲共同體核准。
本顯示器符合 93/42/EEC 與
2007/47/EC,並遵循下列適用標
準:EN60601-1、EN 60601-1-2、
EN 61000-3-2 及 EN 61000-3-3。
TUV 型式測試核准。
本顯示器符合歐盟標準 EN606011 與 IEC60601-1。
註
• 注意:請使用合適的固定裝置,避免
受傷。
• 請使用符合電源插座電壓的電源線,且
電源插座應通過並符合所在國家的安全
標準。
• 每月按時清潔顯示器。
1
準則和製造商的聲明事項 – 電磁放射性 – 適用於所有設備和系統
本顯示器是專為在下述電磁環境中使用而設計的設備。客戶或使用者必須確保在這類環境中
使用顯示器。
放射性測試 法規遵循 電磁環境 – 準則
RF 放射性
CISPR 11
RF 放射性
CISPR 11
諧波放射性
IEC 61000-3-2
電壓波動閃爍放
射性
IEC 61000-3-3
Group 1
Class B
Class D
符合
本顯示器僅內部運作會使用 RF 能量。因此,顯示器的 RF 放射量很
低,不太可能對附近的電子設備造成干擾。
本顯示器適合在所有建築物中使用,包括住宅及直接和公共低電壓
電源供應網路(為住宅型建築提供電力)連接的建築物。
2
準則和製造商的聲明事項 – 電磁耐受性 – 適用於所有設備和系統:
本顯示器是專為在下述電磁環境中使用而設計的設備。客戶或使用者必須確保在這類環境中
使用顯示器。
耐受性測試 IEC 60601 測試等級 法規遵循等級 電磁環境 – 準則
靜電放電 (ESD)
IEC 61000-4-2
電氣快速瞬變
脈衝群
IEC 61000-4-4
突波
IEC 61000-4-5
電源輸入線路上
產生的中斷及電
壓改變
IEC 61000-4-11
電力頻率
(50/60 Hz) 磁場
IEC 61000-4-8
6 kV 接觸點
8 kV 空氣
電源供應線路 2 kV
輸入輸出線路 1 kV
1 kV 線對線
2 kV 線對地
0.5 週波時為 <5 % UT
(UT 驟降 >95 %)
5 週波時為 40 % UT
(UT 驟降 60 %)
25 週波時為 70 % UT
(UT 驟降 30 %)
5 秒時為 <5 % UT(UT
驟降 >95 %)
3 A/m 3 A/m 電力頻率磁場應在典型的商業或醫
6 kV 接觸點
8 kV 空氣
電源供應線路 2 kV
輸入輸出線路 1 kV
1 kV 線對線
2 kV 線對地
0.5 週波時為 <5 % UT
(UT 驟降 >95 %)
5 週波時為 40 % UT
(UT 驟降 60 %)
25 週波時為 70 % UT
(UT 驟降 30 %)
5 秒時為 <5 % UT(UT
驟降 >95 %)
地板材質必須為木質、混凝土或陶瓷
地磚。若地板有覆蓋合成纖維物質,
相對濕度則必須至少達到 30%。
主要電源規格必須為典型的商用或
醫院環境所採用的電源規格。
主要電源規格必須為典型的商用或
醫院環境所採用的電源規格。
主要電源規格必須為典型的商用或
醫院環境所採用的電源規格。若使
用者必須在主要電源電力中斷的情
況下繼續操作顯示器,建議使用不
斷電系統或電池供電。
院環境中維持典型的水平特徵。
註
UT 為採用測試等級之前的 AC 主要電壓。
3
準則和製造商的聲明事項 – 電磁耐受性 – 適用於非生命維持設備和系統:
本顯示器是專為在下述電磁環境中使用而設計的設備。客戶或使用者必須確保在這類環境中
使用顯示器。
耐受性測試
傳導 RF
IEC 61000-4-6
輻射 RF
IEC 61000-4-3
IEC 60601
測試等級
3 Vrms
150 kHz 到 80 MHz
3 V/m
80 MHz 到 2.5 GHz
法規遵循等級 電磁環境 – 準則
使用可攜式和行動式 RF 通訊設備時,設備和顯示
器任何部位(包含纜線)的距離,不得少於依據傳
送器頻率方程式計算所得的建議相隔距離。
建議相隔距離:
d = 1.2
d = 1.2 80 MHz 至 800 MHz
3 Vrms
3 V/m
d = 1.2
其中的
的傳送器最高額定輸出功率,而 d 則是以公尺 (m)
為單位的建議相隔距離。
依據電磁場測量所判定之固定 RF 傳送器的磁場強
度:
a. 必須低於每種頻率範圍的標準等級。
b. 若設備上有標示下列符號,該設備附近可能產生
干擾現象:
800 MHz 至 2.5 GHz
P
為傳送器製造商所提供,以瓦 (W) 為單位
註
• 在 80 MHz 和 800 MHz 下,請採用較高頻率範圍的分隔距離。
• 這些準則可能無法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建築物、物體和人體的吸收及反射作用皆會影響電
磁的傳導。
• 在理論上,無法準確地預測從固定傳送器產生的磁場強度,例如無線電(蜂巢式無線
式)電話、地面行動式無線電、業餘無線電、AM/FM 無線電廣播及電視廣播的基地台。
若要評估固定 RF 傳送器所產生的電磁環境,必須考慮執行電磁場測量。若在顯示器使用
位置測量到的磁場強度超過上述適用的 RF 標準等級,便可觀察顯示器是否正常運作。若
觀察到運作異常情況,可能必須採取其他措施解決問題,例如改變顯示器的方向或位置。
• 超過 150 kHz 至 80 MHz 的頻率範圍,磁場強度應該低於 3 V/m。
4
可攜式及行動式 RF 通訊設備和設備或系統之間的建議相隔距離 – 適用於非生命維持設備和
系統:
本顯示器是專為在有限制 RF 放射干擾的電磁環境中使用而設計的設備。顯示器的用戶或使用
者可依據通訊設備的最高輸出功率,在可攜式及行動式 RF 通訊設備(傳送器)和顯示器之間
維持如下表所示的建議相隔距離,避免產生電磁干擾。
依據傳送器功率建議的相隔距離(公尺)
傳送器的額定最高輸出
功率 (W)
0.01 0.12 0.12 0.23
0.1 0.38 0.38 0.73
1 1.2 1.2 2.3
10 3.8 3.8 7.3
100 12 12 23
150 kHz 到 80 MHz
d
= 1.2
80 MHz 到 800 MHz
d
= 1.2
800 MHz 到 2.5 GHz
d
= 2.3
註
• 若所用傳送器的最高輸出功率並未列於上表,則可使用傳送器頻率適用的方程式計算建議
的相隔距離
d
(以公尺為單位),其中的 P 為傳送器製造商提供的傳送器最高額定輸出功
率(以瓦為單位)。
• 在 80 MHz 和 800 MHz 下,請採用較高頻率範圍的分隔距離。
• 這些準則可能無法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建築物、物體和人體的吸收及反射作用皆會影響電
磁的傳導。
5
1.2 安全措施與維護
警告
• 強烈建議您在清潔任何元件之前關閉系
統。
• 禁止改造本設備。
• 若進行本文件未說明之控制、調整或操
作程序,則可能導致休克、觸電和或
機械危害。
• 連接和使用電腦顯示器時,請閱讀並遵
循以下說明。
操作
• 請避免顯示器遭受陽光直射,並遠離強
光及其他熱源。若長時間接觸此類環
境,顯示器可能會褪色及損壞。
• 請移開任何可能落入通風口內或使顯示
器無法正常散熱的物體。
• 請勿遮蓋機殼上的通風口。
• 決定顯示器的擺設位置時,請確定電源
插頭可輕易插入電源插座。
• 如果您已拔下電源線或 DC 電源線的方
式關閉顯示器電源,再次接上電源線或
DC 電源線前,請至少等待 6 秒鐘以確
保顯示器能正常操作。
• 請務必使用Philips附贈的合格電源線。
如果電源線遺失,請與當地的服務中心
聯絡。(請洽「客戶資訊服務中心」)
• 操作時,請勿讓顯示器受到強烈震動或
劇烈撞擊。
• 在操作或運送過程中,請勿敲擊顯示器
或使顯示器摔落至地面上。
維護
• 為了避免顯示器受損,請勿在顯示器面
板上過度施力。移動顯示器時,請先握
住外框再將顯示器抬起;抬起顯示器
時,請勿將手或手指放在面板上。
• 如果長時間不使用顯示器,請拔下顯示
器電源插頭。
• 需要以稍微沾濕的抹布清潔顯示器時,
請拔下顯示器電源插頭。關閉電源後,
即可使用乾布擦拭螢幕。但是,請勿使
用酒精或腐蝕性液體等有機溶劑清潔顯
示器。
• 為了避免本機遭受撞擊或永久損壞的危
險,請勿將顯示器用於多灰塵、下雨、
有水或潮濕的環境中。
• 如果不慎將水潑灑到顯示器上,請盡快
用乾布擦乾。
• 如果有異物或液體進入顯示器內,請立
即關閉電源,並拔下電源線;接下來,
請拿出異物或擦乾液體,並將顯示器送
交維護中心處理。
• 請勿將顯示器存放於高熱、陽光直射或
寒冷的地方,也請勿在這類處所使用顯
示器。
• 為了維持顯示器的最佳效能,延長顯示
器的使用壽命,請於以下溫度與濕度範
圍內使用顯示器。
• 溫度:-10℃ 到 40℃
• 濕度:30% 到 75%
• 大氣壓力:700 至 1060 hPa
有關灼影鬼影的重要資訊
• 不使用顯示器時,請務必啟動動態螢幕
保護程式。如果顯示器會顯示靜止的靜
態內容,請務必啟動會定期更新畫面的
應用程式。長時間不斷顯示靜態影像會
導致螢幕產生「灼影」、「殘影」或「
鬼影」的情況。
• 「灼影」、「殘影」或「鬼影」是 LCD
面板技術中的普遍現象。在大部分的情
況下,「灼影」、「殘影」或「鬼影」
在關閉電源後,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
警告
若無法啟動螢幕保護程式或定期執行螢幕
重新整理程式,將導致嚴重的「灼影」、「殘
影」或「鬼影」現象,且不會消失更無法
修復。上述的損壞不包含在保固範圍內。
維修
• 機蓋只能由合格服務人員開啟。
• 如需任何修護或整合紀錄文件的相關資
訊,請洽詢當地服務中心。
(請參考「消費者資訊中心」)
• 有關搬運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技術規格」。
6
• 請勿將顯示器留置於受陽光直接曝曬的
車內。
註
如果顯示器無法正常操作,或是在依本手
冊中的說明操作後不確定該採取什麼程序,
請洽詢技術服務人員。
1.3 標誌說明
以下小節說明此文件採用的標誌慣例。
註、注意、警告
在本指南中,文字段落可能會配有圖示並
以黑體或斜體書寫, 並標有「註」、「注意」
或「警告」字句;詳細說明如下﹕
註
此圖示標示重要資訊和提示,協助您提升
電腦的使用效率。
注意
此圖示標示如何避免硬體損壞或資料遺失
的資訊。
警告
此圖示標示可能造成人員受傷的風險,以
及如何避免發生問題的資訊。
某些小心警告可能以不同格式出現,也可
能未附任何圖標。在此類情況下,小心警
告的具體顯示由管理機關規定。
1.4 產品與包裝材料的棄置方式
廢電機電子設備指令 - WEEE
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此標章表示,依據歐盟
指令 2002/96/EC 廢電子電器的規定,本產
品不可與一般家庭廢棄物一起丟棄。您應
當透過指定之廢電機電子設備回收業者棄
置本設備。請洽詢當地政府機關、家庭廢
棄物處理公司,或您當初購買產品的商店,
確定丟棄此類廢電機電子設備的相關地點。
您全新的顯示器包含可回收及重複使用的
材料。專門的公司可回收您的產品,以便
增加可重複使用的材料,並將棄置的數量
減至最低。
未使用多餘的包裝材料。我們會盡最大努
力使包裝可輕鬆分類成單一材料。
請向您的業務代表詢問,當地法規對於如
何棄置之舊顯示器及包裝的規定。
產品或包裝上的這個符號表示本產品不得
與其他家庭廢棄物一起丟棄。您有責任妥
善處置廢棄設備,將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
點,正確回收廢電子電機設備。棄置廢棄
設備時分開收集及回收,有助於保護自然
資源,確保回收方式能保護人體健康與地
球環境。如需廢棄設備回收地點的詳細資
訊,請聯絡當地市政機關、家庭廢棄物處
理業者,或您當初購買產品的商店。
7
用戶產品回收處理資訊
Philips 設立了在技術和經濟上皆可行的目
標,以期大幅提升公司產品、服務及活動
的環境表現。
從規劃、設計到生產階段,Philips 不斷強調
製造容易回收產品的重要性。在 Philips,產
品使用後廢棄管理盡可能參與國家的回收
行動與計畫,而且最好與競爭對手合作,
並依據所有環境保護法以及與承包公司訂
定的回收計畫回收所有材料(產品及相關
包裝材料)。
您的顯示器是使用可回收及重複利用的高
品質材料與元件所製造。
若要瞭解回收計畫的詳細資訊,請上下列網
站:http://www.philips.com/sites/philipsglobal/
about/sustainability/ourenvironment/
productrecyclingservices.page。
MMD Monitors & Displays Nederland B.V.
Prins Bernhardplein 200, 6th floor 1097 JB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1.5 抗菌物質
您是否想過有多少細菌在自己的設備上滋
生?
在全球各醫院中,細菌問題日益嚴重,這
些細菌可能導致外觀損傷及致命性感染。
專家警告,細菌不但具有危險性,也難以
消滅,甚至演變成對抗生素及消毒劑產生
多重抗藥性的細菌。
Philips 臨床檢視顯示器運用抗菌物質,是臨
床環境最佳的設備。
註
不建議使用酒精清潔顯示器,這可能損壞
塑膠零件、螢幕及相關塗層。
歐盟家庭使用者應依規定處置廢棄設備。
8
2. 安裝顯示器
2.1 安裝
包裝內容物
AC/DC 電源變壓器
USB 傳輸線(Y 型)
註
僅限使用以下 AC/DC 變壓器機型:
Philips TPV-15W-05 (5V/3A)
安裝底座支架
1. 將顯示器面朝下放在平面上。小心不要
刮傷或損壞螢幕。
2. 請用雙手緊握顯示器底座支架,並將底
座支架確實裝入底座安裝座中。
3. 將顯示器的底座支架裝入安裝座中,然
後將底座支架固定。
注意
將底座支架確實固定之前,請勿解開底座
安裝座的高度調整插銷鎖。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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