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CA V-LUX 20 User Guide

LEICA V - LUX 20
使⽤说明
快速⼊门指南 ⽬录
相机出⼚时电池没有充 电。使⽤前请给电池充电 和设定时钟。
不使⽤卡(另售)时,可 在内置内存上记录照⽚或 播放内存上的照⽚(→14)。
给电池充电
打开电源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将模式转盘设为
按快门钮,拍摄照⽚
(轻轻按下进⾏聚焦)
半按
播放照⽚时
1.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2. 选择要查看的照⽚。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前⼀张 下⼀张
使⽤前
使⽤前.......................... 6
先请阅读 ...................... 6
为了避免故障、破损、误动作和功
能失灵 ........................ 7
关于GPS ....................... 8
标准附件/另售件................. 8
各部件名称...................... 9
光标按钮 ...................... 9
准备
给电池充电..................... 10
可拍摄的图像数和
拍摄时间指标 ................. 11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13
照⽚保存⽬的地
(记忆卡和内置内存) ........... 14
剩余电池和记忆容量 ........... 14
设置时钟....................... 15
变更时间设置 ................. 17
设定菜单....................... 18
菜单类型 ..................... 19
使⽤[设置]菜单 ............ 20
[时钟设置]/ [操作⾳]/ [⾳量]/
[⾃定义设置存储] ......... 20
[LCD模式]/ [显⽰⼤⼩]/
[坐标线]/ [直⽅图] .... 21
[拍摄区域]/
[经济] ................... 22
[⾃动回放]/ [恢复变焦]/
[号码重设] ............... 23
[重设]/ [USB 模式]/ [视频输出]/
[电视⾼宽⽐] ............. 24
[HDMI模式]/
[HDTV Link] .............. 25
[版本显⽰]/ [格式化]/
[语⾔] ................... 26
[光学防抖演⽰] ........... 27
基本操作
基本拍摄操作................... 28
拍摄静态图像 ................. 28
录制动态影像 ................. 28
握持相机 ..................... 29
模式转盘 ..................... 29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30
关于喜庆⾊彩 ................. 32
脸部检测和个⼈识别 ........... 32
[追踪AF] ..................... 32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33
为所需的构图对正聚焦 ......... 34
⽅向检测功能 ................. 34
⽤变焦拍摄图像................. 35
[i.ZOOM] ..................... 37
[数码变焦] ............... 38
查看照⽚[标准回放]............ 39
删除照⽚....................... 40
要删除多张照⽚(最多50 张)或全
部照⽚时 ..................... 41
2 3
⽬录
变更拍摄信息显⽰............... 42
⽤闪光灯拍摄照⽚............... 43
近拍图像....................... 45
使相机和拍摄对象在聚焦对正可及
范围之内....................... 47
⽤⾃拍定时器拍照............... 48
⽤曝光补偿拍照................. 49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拍摄
([⾃动括弧式曝光])............. 50
通过⾃动改变⾼宽⽐拍摄照⽚
[多种⾼宽⽐]................... 51
确定光圈并拍摄
[光圈优先]模式................ 52
确定快门速度并拍摄
[快门优先]模式................ 53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并拍摄
[⼿动曝光]模式................ 54
注册您⾃⼰的设置并拍摄
[⾃定义]模式.................. 55
[⾃定义] ..................... 56
根据场景拍摄照⽚[场景模式].... 57
(续)
⾼级 (拍摄)
‘Tele微距’功能 .......... 45
[微距变焦] ................ 46
[⾃定义设置存储] ......... 55
[肖像]/ [柔肤]/
[变换]/ [⾃拍肖像] .... 58
[风景]/ [全景辅助]/
[运动] ................... 59
[夜间肖像]/ [夜景]/
[⾷物] ................... 60
[派对]/ [烛光]/
[宝宝] ................... 61
[宠物]/ [⽇落]/
[⾼感光度] ............... 62
[⾼速连拍] ............... 63
[闪光灯连拍]/
[星空] ................... 64
[烟⽕]/ [海滩]/ [雪景]/ [空中摄影]/
[针孔效果] ............... 65
[喷沙效果]/ [⾼动态]/
[相框模式] ............... 66
注册常⽤的场景
[我的场景模式]................. 67
拍摄动态影像................... 68
在2 GB SD记忆卡上可拍摄的
时间 ......................... 70
⽤个⼈识别功能拍摄
[个⼈识别]..................... 72
注册⼈脸图像 ................. 73
编辑或删除有关注册个⼈的
信息 ......................... 75
⾃动注册⼈脸图像 ............. 76
设置识别敏感度 ............... 77
纪录以GPS拍摄的地点............ 78
[GPS设定] .................... 79
变更所记录的地名信息 ......... 81
变更地名信息的显⽰⽅式 ....... 82
使⽤GPS设置时钟 .............. 83
旅游时有⽤的功能[旅⾏模式].... 84
[⾏程⽇期] ............... 84
[位置] ....................... 85
[世界时间] ............... 86
使⽤[拍摄]菜单............... 88
[图像尺⼨] ............... 88
[质量]/ [⾼宽⽐]/
[智能ISO] ................ 89
[感光度] ................. 90
[⽩平衡] ................. 91
[个⼈识别]/
[AF 模式] ................ 92
[预先AF]/
[测光模式] ............... 94
[智能曝光]/
[最慢快门速度] ........... 95
[连拍]/
[智能分辨率] ............. 96
[数码变焦]/ [⾊彩效果]/
[图像调整] ............... 97
[稳定器]/ [录⾳] ...... 98
[AF辅助灯]/ [数码红眼纠正]/
[时钟设置] ............... 99
使⽤[动态影像]菜单.......... 100
[录制质量]/ [连续AF]/
[风声消除] .............. 100
拍摄/查看剪贴板照⽚
[剪贴板]模式................. 101
拍摄剪贴板图像 .............. 101
查看剪贴板照⽚ .............. 102
变焦标记 .................... 103
[剪贴板]菜单 ............... 103
使⽤快捷菜单.................. 104
输⼊⽂字...................... 105
⾼级(查看)
按列表查看
(多张播放/⽇历播放)........... 106
观看动态图像/有声照⽚......... 107
不同的回放⽅法[回放模式]..... 108
[幻灯⽚放映] ............ 109
[GPS区域播放] ........... 111
[旅⾏播放] .............. 112
[类别回放] .............. 114
[收藏夹回放] ............ 115
使⽤[回放]菜单.............. 116
[⽇历]/ [编辑标题] ... 116
[地名编辑] .............. 117
[⽂字印记] .............. 118
[调整⼤⼩] .............. 120
[剪裁]/ [倾斜补正] ... 121 [⾼宽⽐转换]/
[旋转显⽰] .............. 122
[收藏夹] ................ 123
[打印设定] .............. 124
[保护] .................. 125
[个⼈识别编辑] .......... 126
[复制] .................. 127
连接其他设备
保留拍摄的照⽚和动态图像...... 128
通过AV电缆复制回放图像 ...... 128
与计算机⼀起使⽤.............. 129
复制静态图像和动态影像 ..... 129
打印.......................... 132
打印多张照⽚ ................ 133
带⽇期和⽂字打印 ............ 134
在相机上进⾏打印设定 ........ 135
在电视机屏幕上查看............ 136
⽤HDMI插⼝在电视机上观看 .... 137
HDTV Link (HDMI) ............ 138
其他
液晶显⽰器显⽰列表............ 140
拍摄时 ...................... 140
播放时 ...................... 141
信息显⽰...................... 142
问答 故障排除指南............ 144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151
地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 ...... 153
录制图像/时间容量............. 162
莱卡协会...................... 164
莱卡⽹络...................... 164
莱卡信息中⼼.................. 165
莱卡客户服务.................. 165
4 5
使⽤前
液晶显⽰器特点
LCD监视器屏幕采⽤超精度技术制造⽽成。但屏幕上仍可能有些暗或亮点(红、 蓝或绿⾊)。
这不属于故障。 LCD监视器屏幕有99.99%以上的有效像素,仅有0.01%的像素⽆ 效或总是亮着。这些点将不会录制到内置存储器或卡中存储的 照⽚上。
握持之处
设备温度
使⽤中相机表⾯(特别是握持部位等)、电池和记忆卡可能会变 热。 这对相机的性能和质量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先进⾏试验拍摄!
⾸先确认是否能成功地拍摄照⽚和录 制声⾳(动态影像/带有声频的图像)。
本公司对因拍摄失败或丢失拍摄内容 或因直接以及间接损坏造成的任何损 失概不负责赔偿。
即使损坏是由相机或记忆卡的故障引 起,Leica也不会提供赔偿。
请严格遵守版权法。
除您⾃⼰私⼈使⽤外,对预先录制 的磁带、光盘或其它出版或发⾏的 材料进⾏录制会违反版权法。 即 使是私⼈使⽤,对某些材料的录制 也会受到限制。
先请阅读 为了避免故障、破损、误动作和功能失灵
某些照⽚可能不能播放
在计算机上编辑的照⽚
在另外的相机上拍摄或编辑的照⽚
(在此相机上拍摄或编辑的照⽚也
可能不能在其他相机上播放)
所附DVD上的软件
严禁下列⾏为 :
制作复制品(拷贝)销售或出租
避免冲撞、振动和受压
避免使相机受到强烈振动或冲撞, 例如掉落到地上或打击相机或坐在 装在⾐袋内的相机上。
(装上⼿带以防相机掉落。在相机
上悬挂除附带⼿带以外的任何东西 会使其承受压⼒。)
切勿按压镜头或液晶显⽰器。
切勿使相机受潮或插⼊异物。 本相机不防⽔。
切勿使相机进⽔、⾬⽔或海⽔。
(如果相机受潮的话,请⽤柔软的
⼲布擦拭。如果因海⽔等受潮时, 请先⽤蘸⽔后拧⼲的布擦拭)
避免镜头和镜筒积尘或沙⼟,不要 使液体渗漏到按钮周围的缝隙内。
避免因温度和湿度突然变化所致的结 露。
当在温度和湿度不同之处移动时, 请将相机放到塑料袋内,使⽤前使 其适应外界条件。
如果镜头起雾,请关闭电源,将其 放置约两个⼩时以使相机适应外界 条件。
如果液晶显⽰器起雾,请⽤柔软的 ⼲布擦拭。
镜头
如果镜头脏污: 如果镜头脏污(有指纹等)的话, 影像可能看起来会略微发⽩。 请打开电源,⽤⼿指拿住伸出的镜 筒,然后⽤⼀柔软的⼲布轻轻地擦 拭镜头表⾯。
请勿使镜头受阳光直接照射。
相机ON/OFF开关
切勿触摸镜头挡板, 否则可能会损坏镜 头。(从袋⼦中取出 相机时要⼩⼼。)
使⽤三脚架或独脚架时
当其歪斜时,请勿⽤⼒过⼤或旋紧 螺丝。(否则可能会损坏相机、螺 丝孔或标签。)
确保三脚架稳固。(参阅三脚架使 ⽤说明书。)
运输时
6 7
关闭电源。
另外请参阅‘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151)。
使⽤前
光标按钮
⼿带孔眼
(续)
关于GPS
关于相机的地名信息
在开始使⽤相机之前,请您先参阅“地 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153)
即使关闭相机电源,GPS功能仍有效。
在[GPS设定]功能为[ON]的情形下, 即使关闭了相机电源,GPS功能仍会 定期确认您⽬前所在的位置。
在飞机场、医院或禁区,当您关闭 相机电源时,请将[GPS设定]设 为
或[OFF]。(→79)
在[GPS设定]为[ON]的情形下, 即使关闭了相机电源,仍会消耗电 池的电⼒。
拍摄位置名称与地标(例如建筑物 名称)为2010年2⽉的最新版本。 这些信息将不会更新。
视些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可⽤的拍 摄位置名称或地标信息有时会较 少。
定位
由于GPS卫星的位置在不断地发⽣变 化,因此视拍摄位置及状况的不同, 有时会发⽣不能正确定位或出现误差 的情形。
在其他国家使⽤时
在中国⼈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共和 国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不能使⽤ GPS功能。(⽬前截⾄2010年2⽉)
有些国家或地区限制使⽤GPS或相 关技术。 因本相机配备了GPS功能,当您携 带本相机进⼊其它国家时,请先向 ⼤使馆或旅⾏社确认携带配备GPS 功能的相机是否受限制。
标准附件
电池组 原产地 :中国 BP-DC7-U 18 702 BP-DC7-E 18 701 电池充电器 原产地 :中国 BC-DC7-U 423-082.001-010 BC-DC7-E 423-082.001-012 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EU/AS 423-068.801-019 UK 423-068.801-020 J 423-068.801-022 AUS 423-068.801-023 TW 424-025.002-000
⼿带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14 收录了使⽤说明书的CD 423-082.001-016 收录了软件的DVD 423-082.001-018 USB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20 AV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22 电池携带盒 423-082.001-024 按钮标签
(加拿⼤ / 台湾)
简易说明书 93 289 -295
保修卡 439-399.100-026
注意事项 :
记忆卡为另售件。不使⽤记忆卡时,您 可以使⽤内置内存来记录或回放图像。
在使⽤相机之前,请您确认所有附件 完整⽆缺。
附件的种类和形状根据出售相机的国 家或地区⽽有不同。
电池组在⽂中表⽰为电池组或电池。
电池充电器在⽂中表⽰为电池充电器 或充电器。
请正确处理所有包装材料。
订购编号
(根据出售国家⽽有不同)
423-082.805-003
(在美国、加拿⼤、台
湾和⽇本出售的相机)
(根据出售国家⽽有不同)
另售件
⽪套 18 700 HDMI短电源线-E 14 491 ⼩型三脚架 14 320 桌上三脚架 14 110 珠窝式云台 14 100
订购编号
各部件名称
相机ON/OFF开关(→15)
快门钮(→30) 模式转盘(→29) 闪光灯(→43) ⾃拍定时器指⽰器(→48)/
AF辅助灯(→99)
变焦杆(→35)
麦克风(→68, 98) GPS天线(→78) 扬声器(→20, 107) 液晶显⽰器
(→6, 21, 42, 140, 146)
录制/回放开关
(→28)
[EXPOSURE]按钮
(→52, 53, 54)
状态指⽰器(→78)
[DISPLAY]钮(→42)
Q.MENU(快速设置→104)/ 删除钮(→40)
(菜单显⽰/设定/完成) (→18)
左光标按钮(◄)
⾃拍定时器(→48)
下光标按钮(▼)
近拍模式(→45)
AF锁定(AF跟踪)(→32, 92)
在本说明书中,使⽤的按钮带阴影或⽤
镜筒 镜头(→7)
卡/电池舱门(→13)
三脚架插座
解除杆(→13)
建议您使⽤附带 的⼿带以防相机 掉落。
HDMI插⼝
(→137, 138)
[AV OUT/
DIGITAL]插⼝
(→129, 132, 136)
动态影像按钮(→68)
本说明书所使⽤的图⽰和画⾯可能会与实物不同。
上光标按钮(▲)
曝光补偿(→49)
⾃动括弧式曝光(→50)
多种⾼宽⽐(→51)
⽩平衡微细调节(→91)
右光标按钮(►)
▲▼◄►
指⽰。
8 9
给电池充电
充电指⽰灯([CHARGE]) 点亮 : 正在进⾏充电(如果
完全放电,约需130 分钟)
熄灭 :充电完成 如果指⽰灯闪烁 :
如果电池温度太⾼或太 低,充电时间可能⽐平常 更长(可能⽆法完全充 电)。
电池/充电器接⼝脏。⽤ ⼲布清洁。
初次使⽤前务必要充电!(出售前未充电)
关于本相机可使⽤的电池
在某些市场中发现有与真产品⾮常相似的假冒电池销售。某些这种电池内部 没有⾜够保护,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使⽤这些电池可能会导致⽕灾 或爆炸。请注意,对于因使⽤假冒电池⽽导致的任何意外或故障,弊公司概 不负责。为确保使⽤安全产品,弊公司建议您使⽤正宗Leica电池。
使⽤专⽤充电器和电池。
本相机具有识别可安全使⽤电池的功能。专⽤电池⽀持此功能。本相机只⽀ 持正宗LEICA BP-DC7电池(→8)。(不能使⽤不⽀持此功能的电池。)Leica 不能保证其他公司所⽣产的⾮正宗Leica电池的质量、性能或安全。
插⼊电池端⼦,并将电池装⼊充电器
确保[LEICA]朝外。
将充电器连接到电源插座
插头型
电池
(随机型⽽定)
插⼝型
1
2
可拍摄的图像数和拍摄时间指标
如果频繁使⽤闪光灯、变焦或[LCD模式],或者在寒冷天⽓条件下,数字可能会 减少。 如果使⽤GPS功能,拍摄的张数和拍摄时间也会减少。
拍摄照⽚
可拍摄的图像数 约300张 拍摄时间 约150分钟
按CIPA标准的拍摄条件
CIPA是‘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本影视 器材⼯业协会)’的缩写。
[程序 AE]模式
[GPS设定]设为[OFF]
温度 :23℃ /湿度 :50%(当LCD显 ⽰屏开启时)。
使⽤32 MB 的SD记忆卡。
使⽤随机附送的电池。
如果间隔较长,数⽬将减少。例如在上述条件下,对于2分钟间隔将减少约四 分之⼀。
观看图像
回放时间 约300分钟
可拍摄的图像数或可⽤的拍摄时间可能会根据电池和使⽤情况⽽稍有差别。
在相机开启之后30秒开始拍摄。(当 修正⼿震功能设为[AUTO]时。)
每隔30秒拍摄⼀次,每拍摄两次完 全闪光⼀次。
每次拍摄时,从远摄到⼴⾓或从⼴ ⾓到远摄转动变焦杆。
每拍摄10次关闭相机,并让电池温 度降低。
当使⽤[LCD模式]时,可记录的图
按CIPA标准
充电器
10 11
(随机型⽽定)
完成充电之后,卸下电池
AC电缆不 会完全适 合AC输⼊ 端⼦。将 会留下⼀点空隙。
给电池充电
(续)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充电所需时间根据电池的使⽤情况⽽不同。在⾼温或低温条件下和当⼀段时间 未使⽤电池时,充电需要较长时间。
在充电过程中或随后的⼀段时间内电池将会变热。
如果长时间不使⽤,即使充过电后电池也会耗尽。
在室内⽤充电器给电池充电(10 ℃ ⾄ 35 ℃)。
请勿在电源插头的接触区域附近留下任何⾦属物件(例如回形针)。 否则可能会因短路或由此产⽣的热量导致⽕灾和/或触电。
不建议频繁对电池充电。
(频繁对电池充电会减少最⼤使⽤时间并可能导致电池膨胀变形。)
切勿拆卸或改装充电器。
如果可⽤的电池电量显著减少,说明电池到了使⽤寿命尽头。请购买新电池。
当连接上AC电源线时,电池充电器将处于待机状态。 只要电源线与电源插座相连接,初级电路总是带电。
充电时:
⽤⼲布擦掉充电器和电池接头上的灰尘。
使其与AM收⾳机离开⾄少1 m使⽤(可能造成⽆线电波⼲扰)。
充电器内部可能会发出噪⾳,但这不是故障。
充电之后,请先从电源插座拔下充电器,然后从充电器取出电池。(如果不 拔下,会耗电最⼤0.1 W)。
请勿使⽤损坏或有凹痕(如因掉落)的电池(特别是接头),否则可能导致故障。
⼿柄
充电后的电池(确认⽅向) 卡(检查⽅向 :端⼦朝LCD)
要取出时
要取出电池时:
将⼿柄向箭头⽅向 移动。
将相机ON/OFF开关 设为OFF。
将解除杆滑动到[OPEN](开启) 处,打开舱盖
切勿触摸 连接器
将电池和卡完全插进
电池 :推⼊直到杠⼦锁定
记忆卡 :推⼊直到卡定到位
关上舱盖
将解除杆滑动到[LOCK]位置。
要取出卡时:
⼿柄 按下其中央部分。
解除杆
[OPEN][LOCK]
请务必使⽤Leica牌正宗电池。
如果使⽤其他电池,本公司将不能保证本产品的质量。
使⽤后从相机取出电池。
将电池存放在电池盒(随机附送)中。
要卸下卡或电池,请关闭相机电源并等到LCD显⽰屏上的 Leica指⽰消失。(否则可能导致相机故障并可能损坏卡或 记录的数据。)
要将记忆卡远离幼⼉放置以免其误咽。
12 13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续)
设置时钟
(相机出⼚时未设置时钟。)
照⽚保存⽬的地 (记忆卡和内置内存)
如果装有卡的话,照⽚将被保存在卡上,如果没有卡的话,将保存在内置内存
内。
内置内存(约15 MB)
可在卡和内置内存之间复制照⽚(→127)。
内置内存的存取时间可能会长于卡的存取时间。
剪贴板上的照⽚(→101)将被保存到内置内存上。
[录制质量]中的[QVGA]仅可⽤于在内置存储器中录制动态影像。
兼容的记忆卡(另售)
卡类型 容量 注意事项
SD记忆卡 8 MB–2 GB• 可⽤于⽀持相应格式的设备。 SDHC记忆卡 SDXC记忆卡
如果卡已被计算机或另⼀个设备格式化过,请⽤本相机将其重新 格式化。(→26)
如果写保护开关设到‘LOCK’,则不能将卡⽤于记录或删除照⽚, 也不能被格式化。
建议将重要的照⽚复制到计算机内(因为电磁波、静电或故障可 能造成数据损坏)。
48 GB - 64 GB
在使⽤SDXC记忆卡之前,请确认您的计算机和 其他设备⽀持此类型的卡。
未列于左侧的容量的卡不受⽀持 。
开关
(LOCK)
剩余电池和记忆容量
剩余电池电量(仅当使⽤电池时)
如果电池标记闪烁红⾊,请充电或更换电池。(→10)
当⽆卡插⼊时显⽰(图像将保存到内置内存)
可拍摄的照⽚数(→162)
操作时
(记忆卡)或 (内置内存)点亮为红⾊。 当指⽰灯保持亮起时,指⽰正在进⾏操作,例如读写或删除图像,或进⾏格式化。 当指⽰灯亮时,请勿关闭电源或卸下电池、卡,否则可能会导致数据丢失或破坏。 不要使相机受到振动、冲击或静电⼲扰。如果任何这些因素导致相机操作中断, 请尝试再次执⾏操作。
在开启电源之前将录制/回放开关设到 。
开启电源
显⽰信息时按[MENU/SET]
按▲▼选择语⾔,然后按[MENU/SET]
按[MENU/SET]
录制/回放开关
按◄►选择项⽬(年、⽉、⽇、时、分、 显⽰顺序或时间显⽰格式),然后按
▲▼
按[MENU/SET]
按[MENU/SET]
电源开启。
显⽰[请设置时钟]信息。(在回放模 式中不显⽰此信息。)
设置
选择设 置项⽬
变更数 值和设
要取消→按 当选择[AM/PM]模式时,午夜0 :00为 AM 12 :00、中午0 :00为PM 12 :00。
要返回前⼀画⾯,按
时间显⽰格式选择[24⼩ 时]或[AM/PM]。
选择⽇、⽉、年的显⽰顺序
([⽉/⽇/年]、[⽇/⽉/
年]或[年/⽉/⽇])。
(下⼀页继续)
14 15
设置时钟
(续)
如果⾃动更正当前时间,选择[是]
如果⼿动设置⽇期和时间→选择[否]。
返回到前⾯画⾯,请按
当显⽰[请设置本国区域]信息时,请按[MENU/SET]
设置本国区域
城市名称 当前时间
GMT时差(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关于⾃动更正时间
(→83)
设置当前时间和本国区域。
将[GPS设定]转到[ON]。(→79)
变更时间设置
需要变更时间设置时,从[时钟设置]菜单中选择[设置]。
取出电池后,时间设置仍能够保存约3个⽉(前提条件为24⼩时前将充⾜电的 电池装⼊相机)。
您可以设定使⽤ GPS功能来⾃动更正时间。(→83)
从[拍摄]菜单或[设置]菜单中选择[时钟设置](→20)
设置⽇期和时间
(执⾏上⼀页的步骤 和 。)
按[MENU/SET]
设置⾏程⽬的地的当地时间
[世界时间](→86)
不设置⽇期和时间,将导致在数码照⽚中⼼打印照⽚或使⽤[⽂字印记]时⽇ 期/时间打印不正确。
可设置的年份为2000 ⾄2099 年之间。
设置时间之后,即使相机画⾯上不显⽰⽇期,也可正确打印⽇期。
16 17
设定菜单
菜单类型
请参阅以下步骤以操作[设置]菜单、[拍摄]菜单、[旅⾏模式]菜单、[回放] 菜单等菜单。
(例) 在[程序 AE]模式(→33)中时,在[设置]菜单上更改[LCD模式]。
(录制/回放开关 :设为
相机ON/OFF开关
模式转盘
录制/回放开关
要复原为默认设置时
[重设](→24)
快门钮
;模式转盘 :设为 )
打开菜单
选择[设置]菜单
突出显⽰ 选择 并返回菜单
背景颜⾊
改变
选择此项⽬
选择此设置
选择时,每 个项⽬的背 景颜⾊将改 变
项⽬
页码
来切换到下 ⼀个画⾯。)
项⽬
设定 选择的设置
设定显⽰可能依项⽬⽽有不同。 显⽰的菜单项⽬根据模式转盘设定⽽不同。
[拍摄]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动态影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改变图像偏好(→88 - 100)
进⾏⽩平衡、感光度、⾼宽⽐和图像⼤⼩等设置。
[旅⾏模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分类您的旅⾏图像(→84 - 87)
您可以设置GPS功能、旅⾏⽇期和其他设置。
[设置]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使相机更容易使⽤(→20 - 27)
显⽰⽅便使⽤的相关设置,例如调整时钟和改变哔⾳。
[回放模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查看拍摄的图像(→108 - 115)
选择回放⽅式以观看幻灯⽚或只看您喜欢的图像。
未设置[收藏夹](→123)时,[收藏夹回放]不显⽰。
[回放]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使⽤图像(→116 - 127)
显⽰使⽤您拍摄的图像的相关设置,包括保护、裁剪及打印图像的⽅便设 置(DPOF)。
关闭菜单
当录制/回放开关设到 以半按快门钮关闭菜单。
时、可
18 19
使⽤[设置]菜单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进⾏诸如调节时钟、延长电池使⽤寿命和改变蜂鸣⾳等⼀般性相机设置。
[时钟设置]、[经济]和[⾃动回放]对时钟设定和电池使⽤寿命很重要。使⽤
之前请务必检查这些设定。
项⽬ 设置选项,注
[时钟设置]
要设置⽇期和时间时。
(→15)
[操作⾳]
改变或关闭哔⾳/快门 ⾳。
[⾳量]
要调节来⾃扬声器的声 ⾳⾳量时(7个等级)。
[⾃定义设置存储]
注册当前相机上的设 置。(→55)
设置时间、⽇期和显⽰格式。
[操作⾳⾳量]
/ / : 静⾳/低/⾼
[操作⾳⾳调]
/ / : 改变哔⾳。
/ / : 静⾳/低/⾼
/ / : 改变快门声⾳。
0 • •[LEVEL3]• •[LEVEL6]
当与电视机连接时,不能⽤于调节电视机扬声器的 ⾳量。(建议设置相机⾳量为0)
[C1] / [C2] / [C3]
项⽬ 设置选项,注
[LCD模式]
使液晶显⽰器易于看 清。
改变菜单的显⽰⼤⼩。
[坐标线]
选择拍摄信息显⽰和坐 标线类型。(→42)
[直⽅图]
在图上检查对象亮度。
(→42)
[OFF]: 标准 (取消设定)
[⾃动增亮LCD]:
根据相机周围的明暗⾃动调节亮度。
[增亮LCD]:
使屏幕⽐平时更亮(供室外使⽤)。
在以下情况时,[⾃动增亮LCD]不起作⽤。 回放时、显⽰菜单时、连接计算机/打印机时
如果在拍摄时有30秒未操作,[增亮LCD]将恢复正 常亮度。(按任⼀按钮可重新变亮)
因为LCD显⽰屏上显⽰的图像强调亮度,某些主体 看上去可能与其实际样⼦有差别,但这不会影响拍 摄的图像。
如果阳光反射使得画⾯难以看清,请⽤⼿等遮住阳 光。
设置[LCD模式]会减少可拍摄的图像数和拍摄时间。
设置[LCD节电]时,LCD显⽰屏的亮度基于[LCD模式] 中的设置,但LCD显⽰屏的画质将停留在低⽔平。
[STANDARD]/[LARGE]
[模板]
/ : 改变坐标线的样式。
[OFF]/[ON]
20 21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拍摄区域]
拍摄前启⽤动态影像拍 摄区域确认。
[经济]
不使⽤相机时将关闭电 源或使LCD显⽰屏变⿊, 以最⼩化电池消耗。
[OFF]/[ON]
为动态影像显⽰的拍摄区域应当 看作是指引线。
当使⽤延伸光学变焦时,对于某 些变焦率可能不⼀定显⽰拍摄区 域。
此设置不能⽤在[快照模式]。
[OFF]/[2 MIN.]/[5 MIN.]/[10 MIN.]:
不使⽤时⾃动关闭相机电源。
要复原时 → 半按快门钮或再次打开电源。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使⽤。 连接计算机/打印机时、拍摄/回放动态图像时、回 放幻灯⽚时
在[快照模式]或[剪贴板]模式中,设置固定为[5 MIN.],在幻灯⽚放映暂停时固定为[10 MIN.]。
[LCD节电]
[OFF]/[ON] :
LCD显⽰屏变⿊以最⼩化电源消耗。
在拍摄时降低LCD显⽰屏显⽰的画质以最⼩化电池 消耗(数码变焦区域除外)。注意,这不会影响拍 摄的图像。
设置[LCD模式]时,LCD显⽰屏的亮度基于[LCD模式] 中的设置,但LCD显⽰屏的画质将停留在低⽔平。
此部分不拍摄。
项⽬ 设置选项,注
要在拍摄照⽚后⽴即⾃ 动显⽰照⽚时。
关闭电源时记忆变焦位 置。
[号码重设]
重设图像⽂件号码。
[OFF]: 不⾃动回放 [1 SEC.]/[2 SEC.]: ⾃动显⽰1或2秒 [HOLD]: 保持⾃动回放画⾯,直到按下⼀个按钮(除
[OFF]/[ON]
[是]/[否]
[DISPLAY]按钮以外)
在[快照模式]中固定为[2 SEC.]。
在[⾃拍肖像]、[全景辅助]、[⾼速连拍]、[闪光 灯连拍]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动括弧 式曝光]、[多种⾼宽⽐]、[连拍]模式中或有声照 ⽚时,不管如何设置都将进⾏⾃动回放。
不能⾃动查看动态图像。
当使⽤[⾃拍肖像]场景模式时不能设置。
⽂件夹编号更新,⽂件编号从0001开始。
可以指定100到999之间的⽂件夹编号。 当⽂件夹号码达到999 时,不能重新设定号码。此 时,请将全部所需要的照⽚保存在计算机内,然后 将内置内存或卡予以格式化。(→26)
要将⽂件夹号码重设为100 时 : 先将内置内存或卡予以格式化,然后⽤[号码重设] 重设⽂件号码。然后,在⽂件夹号码重设画⾯上选 择[是]。
⽂件数⽬和⽂件夹数⽬(→130)
22 23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重设]
重设为默认设定。
[重设拍摄设置?] [是]/[否]
[重设设置参数?] [是]/[否]
如果重设拍摄设置,将重设注册在[个⼈识别]中 的信息。
重设设置参数也将重设以下项⽬。 [宝宝]和[宠物]场景模式中的年龄/⽉龄和名字、 [旅⾏模式]菜单(包含GPS功能)中的任何设置、[回
放]菜单中的[收藏夹](设置为[OFF])、 [旋转显⽰](设置为[ON])
不能重设⽂件夹号码和时钟设置。
重设镜头功能时,相机动作可被听到。这不属于故
障。
当⽤USB电缆连接相机 到计算机时,选择通讯 ⽅法。
[连接时选择]:
每次连接计算机或⽀持PictBridge的打印机时,选择
[PC]或[PictBridge (PTP)]。
[PictBridge (PTP)]: 连接⽀持PictBridge的打
[PC]: 连接计算机时选择
[视频输出]
当与电视机等连接时要
[NTSC]/[PAL]
连接AV电缆时操作。
改变视频输出制式时。
(仅对回放模式)
[电视⾼宽⽐]
当与电视机等连接时要
/
连接AV电缆时操作。
(仅对回放模式)
印机时选择
项⽬ 设置选项,注
[HDMI模式]
当使⽤HDMI微型电缆
(另售)连接⾼清晰电
视机时,设置输出分辨 率。(→137)
1
当视频输出设为
[PAL]时
2
当视频输出设为
[NTSC]时
[HDTV Link]
您可以使⽤HDMI短电源 线连接本相机和HDTV Link兼容装置,并⽤电 视机的遥控器进⾏操作
(→138)。
[AUTO]: 根据从所连接电视机得到的信息⾃动决定
[1080i]: 隔⾏输出1080条有效扫描线。 [720p]: 逐⾏输出720条有效扫描线。 [576p]
1
/[480p]
2
: 逐⾏输出576(或480)条有效
扫描线。
隔⾏和逐⾏格式
在‘i’=隔⾏格式(隔⾏扫描)中,每1/50 秒交替显⽰⼀半有效扫描线。在‘p’=逐⾏格式(逐 ⾏扫描)中,每1/50
1
(1/60
2
)秒同时发送全部有
1
(1/60
效扫描线的⾼密度视频信号。 本相机的HDMI插⼝⽀持[1080i]⾼清晰视频输出。 要欣赏逐⾏视频或⾼清晰视频,需要有⽀持这些格式 的电视机。
即使设置[1080i],回放动态影像时也会以720p输 出。
如果即使设为[AUTO]电视机上也不出现视频,请 尝试切换为[1080i]、[720p],或[576p]
([480p]
2
),以调整为可在您电视机上显⽰的视频
1
格式。
此设置在连接HDMI微型电缆(另售)时启⽤。
有关详情(→137)
[OFF]: 必须通过相机本⾝按钮进⾏操作。 [ON]: 您可使⽤HDTV Link兼容装置的遥控器进⾏操
作。(不是所有操作均可⽤。)操作相机本⾝ 按钮将受限。
当通过HDMI微型电缆(另售)连接时起作⽤。
2
24 25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检查相机固件的版本。
[格式化]
当出现[内置内存错误] 或[记忆卡错误],或 格式化内置存储器或卡 时使⽤。
当卡/内置存储器被格 式化时,数据将⽆法恢 复。 在格式化之前, 请仔细检查卡/内置存 储器中的内容。
[语⾔]
改变显⽰语⾔。
显⽰当前版本。
[是]/[否]
此操作需要使⽤充⾜电的电池(→10)。格式化内置
内存时,请取出任何卡。 (如果有,将仅格式化插⼊的卡 ;如果⽆卡插⼊,
将格式化内部存储器。)
始终⽤本相机格式化卡。
将删除包括受保护图像在内的全部图像。(→125)
格式化过程中切勿关闭电源或其他操作。
给内置内存进⾏格式化可能会需要数分钟。
如果您不能成功地进⾏格式化,请咨询Leica的服
务中⼼ (→165)。
设置画⾯上显⽰的语⾔。
项⽬ 设置选项,注
[光学防抖演⽰]
观看功能演⽰。
(仅在录制时)
⼿震程度显⽰在图形上(估测值)
⼤←⼩→⼤
⼿震程度 纠正后的⼿震程度
在显⽰演⽰画⾯时,每按⼀下[MENU/SET]切换修 正⼿震开关。
在回放模式中不能显⽰。
需要停⽌,按⼀下[DISPLAY]。
在演⽰过程中不能拍摄和变焦。
26 27
基本拍摄操作
握持相机
模式转盘
快门钮
动态影像钮
按下动态影像钮可⽴即录制动 态影像。
打开电源
设为
:
可拍摄照⽚和动态影像。
: 可回放拍摄的照⽚和动
态影像。
设为所需的拍摄模式
拍摄之前,请先设置时钟(→15)。
AF辅助灯
闪光灯
双臂靠住⾝体,两脚分开站⽴。
不要接触镜头。
录⾳时,不要阻塞麦克风。(→9)
不要遮住闪光灯或辅助灯。不要近距离直视这 些灯。
确保按下快门钮时相机不移动。
设到您要使⽤的模式
[快照模式] ⽤⾃动设置拍摄图像。(→30)
对准相机并拍摄
[程序 AE]模式 ⽤您⾃⼰的设置拍摄图像。(→33)
拍摄静态图像
按快门钮
轻轻按下快门钮
按住快门钮拍摄照⽚
半按
完全按下
录制动态影像
按动态影像钮
按动态影像钮开始录制
再按⼀下动态影像钮结束录制
([剪贴板]模式)中不能录制
动态影像。(→101)
[光圈优先]模式 确定光圈,然后拍摄图像。(→52)
[快门优先]模式 确定快门速度,然后拍摄图像。(→53)
[⼿动曝光]模式
[⾃定义] 模式 使⽤预先注册的设置拍摄图像。(→55)
[我的场景模式] ⽤常⽤场景模式拍摄图像。(→67)
[场景模式] 按场景拍摄图像。(→57)
[剪贴板]模式 拍摄图像作为备忘录。(→101)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然后拍摄图像。
(→54)
28 29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拍摄模式 :
只需将相机对向被摄物,就会根据‘脸部’、‘运动’、‘亮度’和‘距离’等信息 做出最佳设定,即⽆需进⾏⼿动设定就能够拍摄清晰的图像。
打开电源
快门钮
设为
设为
([快照模式])
聚焦显⽰
(当聚焦对正时 :闪烁 → 点亮)
拍摄照⽚
识别出的场景图标
(轻轻按下进⾏聚焦)
以蓝⾊显⽰2秒。
半按
要拍摄动态影像(→68)
当对准被摄对象时,相机读出场景并⾃动做出最佳设置。
识别⼈物[i-肖像] 识别宝宝[i-宝宝](识别⽤个⼈识别功能注册的宝宝(3岁以下)时) 识别风景[i-风景] 识别夜景及其中的⼈物[i-夜间肖像]
(仅当选择
时) 识别夜景[i-夜景] 识别近景[i-微距] 识别⽇落[i ⽇落]
当场景不对应以上任何⼀个时,读出被摄物运动以避免模糊。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使⽤闪光灯
选择 (⾃动)或 (强制不闪光)。
使⽤
时,将根据拍摄主体的类型和亮度⾃动选择
(⾃动/红眼减轻)、 (慢速同步/红眼减
轻)和
聚焦范围(→47)。
在[快照模式]中可设置以下菜单项⽬。
([拍摄]菜单):[图像尺⼨]
([动态影像]菜单):[录制质量]
([旅⾏模式]菜单):[GPS设定]、[GPS区域选择]、[区域信息设置]、
[⾏程⽇期]、[⾃动时间设置]、[世界时间]
([设置]菜单
1
可设置的项⽬有别于其他拍摄模式。
2
[设置]菜单上的其他项⽬将反映在[程序 AE]模式等中所做的设置。
根据以下条件,可能对相同被摄物决定不同的场景类型。
2
):[时钟设置]、[操作⾳]
(慢速同步)。有关详情(→43)。
表⽰启动了数码红眼校正。
中,快门速度较慢。
1
、[连拍]、[⾊彩效果]
1
1
、[语⾔]、[稳定器演⽰]
1
、[个⼈识别]
脸部明暗、主体的条件(⼤⼩、距离、颜⾊、对⽐度、移动)、变焦倍率、⽇落、 ⽇出、低亮度、⼿震
如果未选择所需的场景类型,建议您⼿动选择合适的拍摄模式。
(场景模式 :→57)
背光补偿 背光指从被摄对象后⾯照射过来的光线。 此时,被摄对象显得较暗,因此通 过增亮整个图像来⾃动纠正背光。
建议您对于[i-夜景]和[i-夜间肖像]使⽤三⾓架和⾃拍定时器。
当使⽤[i-夜景]抖动⼩(例如,使⽤三⾓架)时,快门速度可以达到最⼤8秒。 请勿移动相机。
以下功能的设定固定。
[⾃动回放]:[2 SEC.]•[睡眠模式]:[5 MIN.]•[坐标线]:
[⽩平衡]:[AWB]•[质量]:
[稳定器]:[AUTO]•[AF 模式]:
[AF辅助灯]:[ON]•[预先AF]:[Q-AF]•[测光模式]:
[智能曝光]:[STANDARD]•[智能分辨率]:[i.ZOOM]
[数码红眼纠正]:[ON]•[连续AF]:[ON]•[风声消除]:[OFF]
3
(11区对焦)当不能识别脸部时
不能使⽤以下功能。
(精细)•[智能ISO]
3
(多点)
[直⽅图]、[曝光]、[⾃动括弧式曝光]、[多种⾼宽⽐]、[⽩平衡调整]、 [数码变焦]、[最慢快门速度]、[录⾳]
30 31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续)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程序 AE]模式
拍摄模式 :
关于喜庆⾊彩
如果[⾊彩效果]设为[Happy],则照⽚和动态图像都将更加清晰,⾊彩更加⽣动。
仅可在
设置[Happy]时
[快照模式]中设置[Happy]。
脸部检测和个⼈识别
如果相机⾃动识别出场景并确定图像中出现⼈物对象( ),则启动脸部检 测,并对识别的⼈脸调整聚焦和曝光。(→92)
个⼈识别
经常拍摄的⼈脸可与名字、年龄和其他信息⼀起注册。 如果在[个⼈识别](→72)设为[ON]时拍照,将对与已经注册的⼈脸接近的脸 优先调整聚焦和曝光。 另外,相机在脸部检测时将记忆检测到的⼈脸,⾃动识 别经常拍摄的⼈脸,并在⼈脸注册画⾯上显⽰。
[追踪AF]
即使锁定聚焦(AF锁定)的被摄对象移动,相机也可以继续保持对其聚焦。
设置[AF 模式]为AF跟踪
要取消AF跟踪 → 再按⼀下▲。
AF跟踪框
将AF跟踪框对准被摄对象,然后锁定。
要取消AF锁定 → 按▲。
对锁定聚焦(AF锁定)的被摄对象将检测 出最佳场景。
AF锁定成功 : 黄⾊ AF锁定失败 : 红⾊(闪烁)
使⽤AF跟踪时,将禁⽤个⼈识别。
如果某些对象不能成功进⾏AF锁定(→93)
拍摄模式 :
使⽤[拍摄]菜单更改设置和设置您⾃⼰的拍摄环境。
变焦杆
快门钮
打开电源
设为
设为
要拍摄动态影像
(→68)
要使⽤变焦
(→35)
(→43)
要调节图像亮度
(→49)
要近拍图像
(→45)
要调节⾊调
(→91)
如果显⽰⼿震警告,请使⽤[稳定器]、三脚架 或[⾃拍定时器]。
如果光圈和快门速度显⽰为红⾊,则指⽰曝光不 适当。您应当使⽤闪光灯、更改[感光度]设置, 或将[最慢快门速度]设为较慢速度。
拍摄照⽚
(轻轻按下进⾏聚焦)
AF区域
(与主体对正聚焦 ;完成时 :红⾊→绿⾊)
([程序 AE]模式)
半按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聚焦显⽰
(当聚焦对正时 :
闪烁 → 点亮)
⼿震提醒 显⽰
光圈值 快门速度
32 33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程序 AE]模式
(续)
⽤变焦拍摄图像
拍摄模式 :
为所需的构图对正聚焦
当被摄物不在图像中央时有⽤。
⾸先根据被摄物调节焦距
拍摄主体
按下⼀半
AF区域
返回⾄所希望的构图
完全按下
AF区域
对焦较难的被摄物/ 环境:
快速移动或极为明亮的物体或⽆ ⾊彩对⽐的物体。
通过玻璃或附近物体发射光线拍 摄照⽚。过暗或有剧烈抖动的映 像。
当过于靠近物体或同时拍摄远近 两处的照⽚时。
当拍摄⼈物照⽚时,建议使⽤‘脸 部检测’功能(→92)。
⽅向检测功能
竖持相机拍摄的照⽚⾃动竖⽴回放。(仅当[旋转显⽰]设为[ON]时)
可能⽆法旋转镜头表⾯直接朝上或朝下拍摄的照⽚和在其他相机上拍摄的照 ⽚。另外也⽆法⾃动旋转颠倒相机拍摄的照⽚。
动态图像不能竖⽴显⽰。
当聚焦未对正时,聚焦显⽰闪烁并且发出哔⾳。 使⽤显⽰为红⾊的聚焦范围作为参考。 即使聚焦显⽰点亮,如果被摄对象在范围之外,相机也 可能⽆法对其聚焦。
在暗处或使⽤数码变焦时,AF区域显⽰较⼤。
当半按下快门钮时,多数显⽰将暂时从屏幕清除。
聚焦显⽰
聚焦范围
拍摄模式 :
您可以⽤‘光学变焦’拉近最⼤12倍,⽤‘延伸光学变焦’(仅图像)以较低画 质拉近最⼤23.4倍。要进⼀步变焦,您可以使⽤[i.ZOOM]或[数码变焦]。
在调节变焦过程中切勿 阻碍镜筒的移动。
变焦类型
类型 光学变焦 延伸光学变焦 最⼤倍率 12 × 最⼤23.4倍(取决于图像尺⼨) 画质变差 ⽆(但图像尺⼨变⼩) 操作条件 在[拍摄]菜单中将[图像尺⼨]
画⾯显⽰
类型 i.Zoom 数码变焦 最⼤倍率 画质变差 ⼏乎没有 有 条件等 i.Zoom在以下条件下起作⽤。
画⾯显⽰
拉近/推远
拍摄较⼴
的范围
(⼴⾓)
W侧(⼴⾓) T侧(远摄)
变焦速度可以调节。 慢慢变焦 → 稍微转动 快速变焦 → 完全转动
调节变焦后调节焦距。
设为显⽰有 的设置(→88)
显⽰
约为光学变焦或延伸光学变焦的1.3倍
([快照模式])
场景模式(除[⾼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 孔效果]以外)
([剪贴板]模式)
当[拍摄]菜单中的[智能分 辨率]设为[i.ZOOM]时(→37)
显⽰ 显⽰数码变焦区
最⼤为原来变焦率的4倍
当[拍摄]菜单中的[数码变焦] 设为[ON]时(→38)
放⼤被摄主 体(远摄)
变焦棒
聚焦范 围
变焦率
(近似)
34 35
⽤变焦拍摄图像
(续)
拍摄模式 :
按图像⼤⼩决定的最⼤变焦率
最⼤放⼤率 12 x 14.7 x
何谓延伸光学变焦(EZ)? 例如,如果设为‘3M 于1210万像素)区域的中央部分3M尺⼨的图像,这意味着图像可进⼀步放⼤。
光学变焦 延伸光学变焦
12 M 8 M 5 M 3 M 0.3 M
11.5 M 7.5 M 4.5 M 2.5 M 0.3 M
10.5 M 7 M 4.5 M 2 M 0.2 M
’(相当于3 百万像素)的话,将只能拍摄12 M(相当
18.8 x
23.4 x
当图像宽⾼⽐为
[i.ZOOM]
相机使⽤超级分辨率技术增加变焦率。使⽤超级分辨率技术,变焦率最⾼可⽐原 来的变焦率增加约1.3倍,⽽画质⼏乎不会变差。
显⽰[拍摄]菜单 选择[i.ZOOM]
选择[智能分辨率] 关闭菜单
当[智能分辨率]设为[i.ZOOM]时,将应⽤超级分辨率技术到图像。
i.Zoom在以下条件时起使⽤。
([快照模式])
场景模式(除[⾼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以外)
([剪贴板]模式)
画⾯上条内所⽰的放⼤倍率为估测值。
在某些录制模式中,当达到最⼤变焦率时会启动‘TELE微距’功能(→45)。
转动变焦杆时相机可能发出噪⾳和振动,但这并⾮故障。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使⽤延伸光学变焦 : [微距变焦]、动态图像、[变换]、[⾼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 [针孔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
在以下模式中不能使⽤数码变焦 :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场景模式([变换]、[⾼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喷沙效果]和[相框模式])
[恢复变焦] (→23)允许即使关闭电源也能记住变焦率。
36 37
⽤变焦拍摄图像
(续)
查看照⽚
拍摄模式 :
[数码变焦]
⽐光学/延伸光学变焦进⼀步放⼤4倍。
(注意,使⽤数码变焦进⾏放⼤会降低画质。)
显⽰[拍摄]菜单 选择[ON]
选择[数码变焦] 关闭菜单
回放模式 :
相机中有卡时,从卡回放图像,没有卡时,从内置内存回放图像。
(剪贴板图像仅能在[剪贴板]模式下播放(→101)。)
变焦杆
设为
滚动照⽚
[DISPLAY]
要放⼤时(播放变焦)
转⾄T侧
当前变焦位置(将显⽰1秒钟)
每次将变焦杆转向T侧时, 将在1倍后通过四级进⾏放 ⼤:2倍、4倍、8倍和16倍。(显 ⽰的画质将逐渐变低。)
要缩焦时 → 将杆转向W侧
移动变焦位置→
要按列表播放时
(多张播放/⽇历播放)(→106)
要⽤不同回放模式查看
(幻灯⽚放映、类别回放等) (→108)
要回放动态影像
(→107)
▲▼◄►
前⼀张
下⼀张
按住快速前滚/后滚。
(按住时仅改变⽂件编号 ;在释放时显
⽰图像) 按下越久,滚动速度越快。(速度可能 根据播放条件⽽不同)
如果⽂件编号不显⽰,按[DISPLAY] 按钮。
最后⼀张图像之后,显⽰返回第⼀张图 像。
在计算机上编辑过的某些图像可能⽆法 在本相机上观看。
如果在电源开启时将录制/回放开关从
移到 ,镜头筒将在⼤约15秒钟之后
缩回。
本相机⽀持统⼀DCF(由⽇本电⼦情报 技术产业协会(JEITA)制定的照相机 ⽂件系统标准设计规则)及Exif(可交 换图像⽂件格式)。不兼容DCF的⽂件⽆ 法回放。
⽂件号码
图像编号/ 总图像数
38 39
删除照⽚
回放模式 :
如果插⼊卡的话从卡上或未插⼊卡时可从内置内存上删除照⽚。(删除的照⽚不 能复原。)
设为
按⼀下删除显⽰的图像
选择[是]
[DISPLAY]
删除过程中切勿关 闭电源。
要删除多张照⽚(最多50 张)或全部照⽚时
(在步骤 之后)
选择删除类型
选择要删除的照⽚
(重复进⾏此操作)
如果选择
→请跳越⾄ 步骤
要取消时 → 再次按
[DISPLAY]
删除
选择[是]
要取消 → 按⼀下[MENU/ SET]。
根据所删除照⽚的数⽬,可 能会需要⼀定的时间。
当[收藏夹]设为[ON](→123) 并且已经登记图像时,在
[全部删除]中可以选择[除
外全部删除]。
使⽤充⾜电的电池。
在下列情况下不能删除照⽚ :
卡开关位于‘LOCK’处。 • 照⽚不是DCF标准(→39)
动态影像也可删除。
要删除剪贴板图像,将模式转盘设到 。
要删除包括受保护图像在内的所有数据,执⾏[格式化]。
40 41
变更拍摄信息显⽰
⽤闪光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变更诸如直⽅图等液晶显⽰器上的显⽰。
按下来变更显⽰
1
拍摄信息
拍摄信息
直⽅图
显⽰图像中亮度分布
–例如,如果图形峰值在右边,这表⽰图像中有
⼏块明亮区域。(指⽰)峰值在中央表⽰亮度正确 (曝光正确)。这可⽤作曝光补正(→49)等的参照。
当闪光拍摄或在阴暗的地⽅拍摄时,拍摄时的 直⽅图有别于回放时的,并以橙⾊显⽰。另外, 经图像编辑软件编辑过时,直⽅图也可能不同。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多种⾼宽⽐]、[相框模式]或回放变焦时不显⽰。
坐标线
拍摄时的平衡和构图参考。
仅限于[快照模式]和[剪贴板] 模式 显⽰
在播放变焦、动态图像播放、幻灯⽚播放过程中 :显⽰开/ 关
在菜单显⽰、多张回放或⽇历回放时 :显⽰不能改变
在[多种⾼宽⽐]模式中不显⽰。
信息
拍摄信息或 直⽅图
1
1,∗2
⽆显⽰ 坐标线
1
设定[直⽅图]为[ON]以 显⽰直⽅图(→21)。
2
⽆显⽰
通过半按下快门钮返回到‘拍 摄信息’显⽰。
3
使⽤[坐标线]设定(→21) 选择指引线样式和拍摄信息 显⽰开/关。
使⽤ 摄信息和指引线。
判断平衡
1,∗3
时,不能同时显⽰拍
(例)
暗← →亮
判断拍摄对象的中⼼
显⽰[闪光]
选择所希望的类型
也可⽤►选择。
当使⽤闪光灯对婴⼉拍照时, 请站在距离婴⼉⾄少1m以外。
类型,操作 途⽤
[⾃动]
⾃动判断是否闪光
[⾃动/红眼降低]
⾃动判断是否闪光(减轻红眼)
1
[强制闪光开]
始终闪光
[强制闪光开/红眼降低]
始终闪光(减轻红眼)
[慢速同步/红眼降低]
⾃动判断是否闪光(减轻红眼 ;慢快门
1
1
速度以拍摄较亮的图像)
[强制闪光关]
1
不闪光
将闪光两次。在第⼆次闪光结束之前不要移动。闪光间隔根据主体的亮度⽽异。
如果[拍摄]菜单上的[数码红眼纠正]设为[ON],将随闪光图标显⽰ 并⾃动检测红眼和校正照⽚数据。(仅当[AF 模式]设为
快门速度如下:
, , , : 1/30
, : 1
2
根据[最慢快门速度]设定⽽异。
3
当[最慢快门速度]设为[AUTO]时,最⼤1/4秒,当[稳定器]设为[OFF]或极少
2,∗3
⾄1/2000th
2
⾄1/2000th
有⼿震时,最⼤1秒。另外,也会根据[快照模式]、[场景模式]、变焦位置⽽改变。
红眼校正的效果根据主体⽽异,并会受与主体的距离、预闪光时主体是否看向 相机等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红眼校正的效果可忽略。
(⽰例显⽰约5秒,[程序
AE]模式(
))
普通使⽤
拍摄位于暗处的被摄物照⽚
⽤背光或明亮光线下拍摄照 ⽚
在夜景下拍摄被摄物照⽚
(建议使⽤三脚架)
在禁⽌使⽤闪光灯之处
(⼈脸探测)时)
42 43
⽤闪光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各种模式下的可使⽤类(○ :可⽤,– :不可⽤, :默认设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主体和亮度设为 (⾃动)、 (⾃动/红眼校正)、 (慢速同步/
当录制动态影像、场景模式
根据ISO 感光度和变焦的聚焦范围
[感光度]
(→90)
[智能ISO]
(→89)
(→62)
[闪光灯连拍]
(→64)
请勿将⼿放在闪光灯的发光部位(→9)或近距离(⼏厘⽶)看闪光灯。
请勿对其他拍摄对象近距离使⽤闪光灯(热/光可能损害拍摄对象)。
当改变拍摄模式时闪光设置可能也会改变。
改变场景模式时,场景模式中的闪光设置会复原为默认设置。
如果在近距离使⽤闪光灯⽽不使⽤变焦(靠近最⼤⼴⾓)的话,照⽚的边缘可
能变得会略暗。⽤⼀⼩的变焦可解决此问题。
在半按快门钮时,如果要使⽤闪光,则闪光类型标记(如 )将变为红⾊。
如果这些标记正在闪烁(闪光灯充电)的话,将不能拍摄照⽚(如 )。
闪光不⾜可能是由于曝光或⽩平衡设置不正确。
⽤⾼快门速度不能完全获得闪光效果。
如果电池电量较低或连续使⽤闪光灯数次的话,闪光灯充电可能会需要⼀定的时间。
(慢速同步)。
AUTO 约 0.6⾄5.3 m 约 1.0⾄3.6 m ISO80 约 0.6⾄1.5 m 约 1.0 m ISO100 约 0.6⾄1.6 m 约 1.0⾄1.1 m ISO200 约 0.6⾄2.3 m 约 1.0⾄1.6 m ISO400 约 0.6⾄3.3 m 约 1.0⾄2.2 m ISO800 约 0.8⾄4.7 m 约 1.0⾄3.2 m ISO1600 ISOMAX400 ISOMAX800 ISOMAX1600 ISO1600­ISO6400 ISO100­ISO3200
(续)
, , , , , , 时不能使⽤闪光灯。
约 1.15⾄6.7 m
约 0.6⾄3.3 m 约 1.0⾄2.2 m 约 0.8⾄4.7 m 约 1.0⾄3.2 m
约 1.15⾄6.7 m
约 1.15⾄13.5 m
约 0.6⾄3.4 m 约 1.0⾄2.3 m
最⼤⼴⾓ 最⼤远拍
聚焦范围
约 1.0⾄4.5 m
约 1.0⾄4.5 m 约 1.0⾄9.1 m
近拍图像
拍摄模式 :
当您要放⼤被摄对象时,设为[⾃动对焦微距模式][⾃动对焦微距模式]( ) 能在⽐⼀般聚焦范围更近的距离拍摄图像(最⼤W时最近为3 cm)。
显⽰[微距模式]
选择[⾃动对焦微距模式]
对远处的主体聚焦可能需要⼀ 些时间。
当使⽤ ([快照模式])时, 只需将相机对准被摄对象即可 启动微距拍摄。(显⽰
当[AF 模式]设为 (AF跟踪) 时,将⾃动启⽤[⾃动对焦微 距模式]。(
不显⽰。)
时)
拍摄照⽚
不靠近被摄对象拍摄近照
‘Tele微距’功能
⽤于拍摄近景图像,例如靠近就会飞⾛的鸟⼉,或使背景模糊突出拍摄对象。
当光学或延伸光学变焦率接近最⼤T设置(对于光学变焦为10倍或以上)时,‘Tele 微距’将⾃动起作⽤。可在1⽶之近的距离对正聚焦。
数码变焦也可以使⽤。
当在以下场景模式中拍照时,此功能也将起作
转到最
⼤T
变为
⽤。( [⾷物]、[烛光]、[宝宝]、[宠物]、[⾼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 [喷沙效果]、[⾼动态]
显⽰约5秒钟
显⽰
不显⽰)
44 45
近拍图像
拍摄模式 :
(续)
在更近的距离拍摄图像 [微距变焦]
要拍摄被摄对象更⼤的图像,设为[微距变焦]能使被摄对象⽐使⽤[⾃动对焦 微距模式]时显得更⼤。
变焦杆
显⽰[微距模式]
选择[微距变焦]
显⽰约5秒钟
使⽤变焦杆调整数码变焦倍率
变焦位置固定在⼴⾓端。 聚焦范围在3 cm - ∞
返回 放⼤
数码变焦倍率(1倍到3倍)
拍摄图像
在[微距变焦]中,倍率越⾼,图像质量越低。
设置[微距变焦]时,延伸光学变焦或[i.ZOOM]不起使⽤。
在[多种⾼宽⽐]模式中拍摄时,不能使⽤[微距变焦]设置。
设置[追踪AF]时,将取消微距变焦。
建议使⽤三脚架和[⾃拍定时器]。另外,当拍摄靠近相机的主体时,建议将[闪 光]设置为
如果被摄对象靠近相机,在对正聚焦之后移动相机可能会因聚焦对正余地严重 缩⼩⽽导致图像聚焦很差。
[强制闪光关]。
使相机和拍摄对象在聚焦 对正可及范围之内
在 ([程序 AE]模式)中可⽤的拍摄范围
聚焦范围
镜头和拍摄对象之间 的距离
1 x (最⼤W)
2 x
3 x
1
4 x
变焦率
5 x - 8 x
9 x
10 x - 12 x
(最⼤T)
1
聚焦范围根据变焦率⽽不同。
2
最⼤变焦率取决于变焦类型。
3
在以下设置时,聚焦范围相同。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
场景模式中的[⾷物]、[烛光]、[宝宝]、[宠物]、[⾼感光度]、[⾼速连拍]、
[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喷沙效果]、[⾼动态]
4
在以下设置时,聚焦范围相同。
场景模式中的[肖像]、[柔肤]、[变换]、[全景辅助]、[运动]、[派对]、[⽇ 落]、[星空]、[海滩]、[雪景]、[相框模式]
变焦率是近似值。
聚焦对正的范围根据场景模式⽽不同。
最⼤W : 变焦杆转到最⼤W侧(⽆变焦) 最⼤T : 变焦杆转到最⼤T侧(最⼤变焦率)
3 cm 50 cm 1 m 2 m
当拍摄对象太靠近相机 时,图像可能⽆法正确聚 焦。
2
: 设置 [⾃动对焦微距模式]时的聚焦范围 : [⾃动对焦微距模式]关闭时的聚焦范围
3 cm -
50 cm -
20 cm -
50 cm -
50 cm -
50 cm -
1 m -
1 m -
2 m -
2 m -
1.5 m -
2 m -
1 m -
2 m -
3
4
46 47
⽤⾃拍定时器拍照
⽤曝光补偿拍照
拍摄模式 :
建议您使⽤三⾓架。当按快门按钮时,通过将⾃拍定时器设为2 秒钟也可有效地 纠正抖动。
显⽰[⾃拍定时器]
选择时间长短
也可⽤◄选择。
⼤约显⽰5秒钟。
拍摄图像
完全按下快门钮以在预设的时间之后开始 拍摄。
在操作过程中要取消时
⾃拍定时器指⽰器
(以设置的时长闪光)
→按[MENU/SET]
拍摄模式 :
当不能获得⾜够的曝光时,请校正曝光(如果物体和背景的亮度不同等时)。 根据亮度不同,有时可能不能⼯作。
曝光不⾜ 最佳曝光 过度曝光
正值⽅向 负值⽅向
显⽰[曝光]
按▲
选择某个数值
[0](⽆补偿)
设为[连拍]时,将拍摄三张照⽚。设为[闪光灯连拍]场景模式时,将拍摄 五张照⽚。
如果在此完全按下快门钮,将在录制之前⼀刻⾃动调整聚焦。
当⾃拍定时器指⽰灯停⽌闪烁之后,可能点亮⾃动聚焦辅助灯。
在[⾼速连拍]场景模式中,或当拍摄动态图像时,不能使⽤此功能。
在 ([剪贴板]模式)中或在场景模式[⾃拍肖像]中,不能选择[10秒钟]。
调整曝光之后,将在画⾯的左下⾓显⽰调整值(例如 )。
即使相机关闭电源,也会保留您所设置的曝光补偿值。
[星空]场景模式不能使⽤曝光补偿。
48 49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拍摄
([⾃动括弧式曝光])
通过⾃动改变⾼宽⽐拍摄照⽚
[多种⾼宽⽐]
拍摄模式 :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连续拍摄3张图像。 调整曝光之后,调整值将被设作标准。
第⼀张照⽚ 0EV(标准)
第⼆张照⽚
显⽰[⾃动括弧式曝光]
选择数值
第三张照⽚ +1EV(稍亮)
按⼏下▲以切换[曝光]为[⾃ 动括弧式曝光]。
[0](⽆补偿)
设置曝光补 偿后会显⽰ 数值。
拍摄模式 :
在此模式中,按⼀下快门钮将⾃动⽤三种⾼宽⽐拍摄三张照⽚ : 4:3、3:2和 16:9。(快门⾳只响⼀次。)
显⽰[⾃动括弧式曝光]
按⼏下▲以切换[曝光]为[⾃ 动括弧式曝光]。
显⽰[多种⾼宽⽐]
每按⼀次[DISPLAY],显⽰ 的指⽰器将在[⾃动括弧式 曝光]和[多种⾼宽⽐]之 间切换。
选择[ON]
4:3
(蓝⾊)
16 :9
(绿⾊)
3:2
(红⾊)
显⽰
12 M 11.5 M 10.5 M
8 M 7.5 M 7 M
5 M
(⽰例)
设置为7.5 M时, 以8 M、
以7.5 M、 以7 M进⾏拍摄。
如果设置较⼩图像,分辨率暂时 设为此值。
4.5 M
4.5 M
设置[多种⾼宽⽐]之后,将在屏幕左侧显⽰ 。
对于所有三种照⽚,快门速度、光圈、聚焦、[曝光]、[⽩平衡]和[感光度] 设定将不变。
当可记录照⽚数为⼆张或以下时,[多种⾼宽⽐]将取消。当电源关闭时也将
当关闭电源时设置被取消。
使⽤闪光灯时或当仅剩余再能拍摄2张的容量时,不能使⽤此功能。
设置[⾃动括弧式曝光]时,将取消[多种⾼宽⽐]和[连拍]。
在[变换]、[全景辅助]、[⾼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针孔效果]、[喷 沙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或在拍摄动态图像时不能设置。
取消。
设定[多种⾼宽⽐]时,[⾃动括弧式曝光]和[连拍]将取消。
在[变换]、[全景辅助]、[⾼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针 孔效果]、[喷沙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不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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