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CA V-LUX 20 User Guide

LEICA V - LUX 20
使⽤说明
快速⼊门指南 ⽬录
相机出⼚时电池没有充 电。使⽤前请给电池充电 和设定时钟。
不使⽤卡(另售)时,可 在内置内存上记录照⽚或 播放内存上的照⽚(→14)。
给电池充电
打开电源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将模式转盘设为
按快门钮,拍摄照⽚
(轻轻按下进⾏聚焦)
半按
播放照⽚时
1.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2. 选择要查看的照⽚。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前⼀张 下⼀张
使⽤前
使⽤前.......................... 6
先请阅读 ...................... 6
为了避免故障、破损、误动作和功
能失灵 ........................ 7
关于GPS ....................... 8
标准附件/另售件................. 8
各部件名称...................... 9
光标按钮 ...................... 9
准备
给电池充电..................... 10
可拍摄的图像数和
拍摄时间指标 ................. 11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13
照⽚保存⽬的地
(记忆卡和内置内存) ........... 14
剩余电池和记忆容量 ........... 14
设置时钟....................... 15
变更时间设置 ................. 17
设定菜单....................... 18
菜单类型 ..................... 19
使⽤[设置]菜单 ............ 20
[时钟设置]/ [操作⾳]/ [⾳量]/
[⾃定义设置存储] ......... 20
[LCD模式]/ [显⽰⼤⼩]/
[坐标线]/ [直⽅图] .... 21
[拍摄区域]/
[经济] ................... 22
[⾃动回放]/ [恢复变焦]/
[号码重设] ............... 23
[重设]/ [USB 模式]/ [视频输出]/
[电视⾼宽⽐] ............. 24
[HDMI模式]/
[HDTV Link] .............. 25
[版本显⽰]/ [格式化]/
[语⾔] ................... 26
[光学防抖演⽰] ........... 27
基本操作
基本拍摄操作................... 28
拍摄静态图像 ................. 28
录制动态影像 ................. 28
握持相机 ..................... 29
模式转盘 ..................... 29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30
关于喜庆⾊彩 ................. 32
脸部检测和个⼈识别 ........... 32
[追踪AF] ..................... 32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33
为所需的构图对正聚焦 ......... 34
⽅向检测功能 ................. 34
⽤变焦拍摄图像................. 35
[i.ZOOM] ..................... 37
[数码变焦] ............... 38
查看照⽚[标准回放]............ 39
删除照⽚....................... 40
要删除多张照⽚(最多50 张)或全
部照⽚时 ..................... 41
2 3
⽬录
变更拍摄信息显⽰............... 42
⽤闪光灯拍摄照⽚............... 43
近拍图像....................... 45
使相机和拍摄对象在聚焦对正可及
范围之内....................... 47
⽤⾃拍定时器拍照............... 48
⽤曝光补偿拍照................. 49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拍摄
([⾃动括弧式曝光])............. 50
通过⾃动改变⾼宽⽐拍摄照⽚
[多种⾼宽⽐]................... 51
确定光圈并拍摄
[光圈优先]模式................ 52
确定快门速度并拍摄
[快门优先]模式................ 53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并拍摄
[⼿动曝光]模式................ 54
注册您⾃⼰的设置并拍摄
[⾃定义]模式.................. 55
[⾃定义] ..................... 56
根据场景拍摄照⽚[场景模式].... 57
(续)
⾼级 (拍摄)
‘Tele微距’功能 .......... 45
[微距变焦] ................ 46
[⾃定义设置存储] ......... 55
[肖像]/ [柔肤]/
[变换]/ [⾃拍肖像] .... 58
[风景]/ [全景辅助]/
[运动] ................... 59
[夜间肖像]/ [夜景]/
[⾷物] ................... 60
[派对]/ [烛光]/
[宝宝] ................... 61
[宠物]/ [⽇落]/
[⾼感光度] ............... 62
[⾼速连拍] ............... 63
[闪光灯连拍]/
[星空] ................... 64
[烟⽕]/ [海滩]/ [雪景]/ [空中摄影]/
[针孔效果] ............... 65
[喷沙效果]/ [⾼动态]/
[相框模式] ............... 66
注册常⽤的场景
[我的场景模式]................. 67
拍摄动态影像................... 68
在2 GB SD记忆卡上可拍摄的
时间 ......................... 70
⽤个⼈识别功能拍摄
[个⼈识别]..................... 72
注册⼈脸图像 ................. 73
编辑或删除有关注册个⼈的
信息 ......................... 75
⾃动注册⼈脸图像 ............. 76
设置识别敏感度 ............... 77
纪录以GPS拍摄的地点............ 78
[GPS设定] .................... 79
变更所记录的地名信息 ......... 81
变更地名信息的显⽰⽅式 ....... 82
使⽤GPS设置时钟 .............. 83
旅游时有⽤的功能[旅⾏模式].... 84
[⾏程⽇期] ............... 84
[位置] ....................... 85
[世界时间] ............... 86
使⽤[拍摄]菜单............... 88
[图像尺⼨] ............... 88
[质量]/ [⾼宽⽐]/
[智能ISO] ................ 89
[感光度] ................. 90
[⽩平衡] ................. 91
[个⼈识别]/
[AF 模式] ................ 92
[预先AF]/
[测光模式] ............... 94
[智能曝光]/
[最慢快门速度] ........... 95
[连拍]/
[智能分辨率] ............. 96
[数码变焦]/ [⾊彩效果]/
[图像调整] ............... 97
[稳定器]/ [录⾳] ...... 98
[AF辅助灯]/ [数码红眼纠正]/
[时钟设置] ............... 99
使⽤[动态影像]菜单.......... 100
[录制质量]/ [连续AF]/
[风声消除] .............. 100
拍摄/查看剪贴板照⽚
[剪贴板]模式................. 101
拍摄剪贴板图像 .............. 101
查看剪贴板照⽚ .............. 102
变焦标记 .................... 103
[剪贴板]菜单 ............... 103
使⽤快捷菜单.................. 104
输⼊⽂字...................... 105
⾼级(查看)
按列表查看
(多张播放/⽇历播放)........... 106
观看动态图像/有声照⽚......... 107
不同的回放⽅法[回放模式]..... 108
[幻灯⽚放映] ............ 109
[GPS区域播放] ........... 111
[旅⾏播放] .............. 112
[类别回放] .............. 114
[收藏夹回放] ............ 115
使⽤[回放]菜单.............. 116
[⽇历]/ [编辑标题] ... 116
[地名编辑] .............. 117
[⽂字印记] .............. 118
[调整⼤⼩] .............. 120
[剪裁]/ [倾斜补正] ... 121 [⾼宽⽐转换]/
[旋转显⽰] .............. 122
[收藏夹] ................ 123
[打印设定] .............. 124
[保护] .................. 125
[个⼈识别编辑] .......... 126
[复制] .................. 127
连接其他设备
保留拍摄的照⽚和动态图像...... 128
通过AV电缆复制回放图像 ...... 128
与计算机⼀起使⽤.............. 129
复制静态图像和动态影像 ..... 129
打印.......................... 132
打印多张照⽚ ................ 133
带⽇期和⽂字打印 ............ 134
在相机上进⾏打印设定 ........ 135
在电视机屏幕上查看............ 136
⽤HDMI插⼝在电视机上观看 .... 137
HDTV Link (HDMI) ............ 138
其他
液晶显⽰器显⽰列表............ 140
拍摄时 ...................... 140
播放时 ...................... 141
信息显⽰...................... 142
问答 故障排除指南............ 144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151
地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 ...... 153
录制图像/时间容量............. 162
莱卡协会...................... 164
莱卡⽹络...................... 164
莱卡信息中⼼.................. 165
莱卡客户服务.................. 165
4 5
使⽤前
液晶显⽰器特点
LCD监视器屏幕采⽤超精度技术制造⽽成。但屏幕上仍可能有些暗或亮点(红、 蓝或绿⾊)。
这不属于故障。 LCD监视器屏幕有99.99%以上的有效像素,仅有0.01%的像素⽆ 效或总是亮着。这些点将不会录制到内置存储器或卡中存储的 照⽚上。
握持之处
设备温度
使⽤中相机表⾯(特别是握持部位等)、电池和记忆卡可能会变 热。 这对相机的性能和质量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先进⾏试验拍摄!
⾸先确认是否能成功地拍摄照⽚和录 制声⾳(动态影像/带有声频的图像)。
本公司对因拍摄失败或丢失拍摄内容 或因直接以及间接损坏造成的任何损 失概不负责赔偿。
即使损坏是由相机或记忆卡的故障引 起,Leica也不会提供赔偿。
请严格遵守版权法。
除您⾃⼰私⼈使⽤外,对预先录制 的磁带、光盘或其它出版或发⾏的 材料进⾏录制会违反版权法。 即 使是私⼈使⽤,对某些材料的录制 也会受到限制。
先请阅读 为了避免故障、破损、误动作和功能失灵
某些照⽚可能不能播放
在计算机上编辑的照⽚
在另外的相机上拍摄或编辑的照⽚
(在此相机上拍摄或编辑的照⽚也
可能不能在其他相机上播放)
所附DVD上的软件
严禁下列⾏为 :
制作复制品(拷贝)销售或出租
避免冲撞、振动和受压
避免使相机受到强烈振动或冲撞, 例如掉落到地上或打击相机或坐在 装在⾐袋内的相机上。
(装上⼿带以防相机掉落。在相机
上悬挂除附带⼿带以外的任何东西 会使其承受压⼒。)
切勿按压镜头或液晶显⽰器。
切勿使相机受潮或插⼊异物。 本相机不防⽔。
切勿使相机进⽔、⾬⽔或海⽔。
(如果相机受潮的话,请⽤柔软的
⼲布擦拭。如果因海⽔等受潮时, 请先⽤蘸⽔后拧⼲的布擦拭)
避免镜头和镜筒积尘或沙⼟,不要 使液体渗漏到按钮周围的缝隙内。
避免因温度和湿度突然变化所致的结 露。
当在温度和湿度不同之处移动时, 请将相机放到塑料袋内,使⽤前使 其适应外界条件。
如果镜头起雾,请关闭电源,将其 放置约两个⼩时以使相机适应外界 条件。
如果液晶显⽰器起雾,请⽤柔软的 ⼲布擦拭。
镜头
如果镜头脏污: 如果镜头脏污(有指纹等)的话, 影像可能看起来会略微发⽩。 请打开电源,⽤⼿指拿住伸出的镜 筒,然后⽤⼀柔软的⼲布轻轻地擦 拭镜头表⾯。
请勿使镜头受阳光直接照射。
相机ON/OFF开关
切勿触摸镜头挡板, 否则可能会损坏镜 头。(从袋⼦中取出 相机时要⼩⼼。)
使⽤三脚架或独脚架时
当其歪斜时,请勿⽤⼒过⼤或旋紧 螺丝。(否则可能会损坏相机、螺 丝孔或标签。)
确保三脚架稳固。(参阅三脚架使 ⽤说明书。)
运输时
6 7
关闭电源。
另外请参阅‘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151)。
使⽤前
光标按钮
⼿带孔眼
(续)
关于GPS
关于相机的地名信息
在开始使⽤相机之前,请您先参阅“地 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153)
即使关闭相机电源,GPS功能仍有效。
在[GPS设定]功能为[ON]的情形下, 即使关闭了相机电源,GPS功能仍会 定期确认您⽬前所在的位置。
在飞机场、医院或禁区,当您关闭 相机电源时,请将[GPS设定]设 为
或[OFF]。(→79)
在[GPS设定]为[ON]的情形下, 即使关闭了相机电源,仍会消耗电 池的电⼒。
拍摄位置名称与地标(例如建筑物 名称)为2010年2⽉的最新版本。 这些信息将不会更新。
视些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可⽤的拍 摄位置名称或地标信息有时会较 少。
定位
由于GPS卫星的位置在不断地发⽣变 化,因此视拍摄位置及状况的不同, 有时会发⽣不能正确定位或出现误差 的情形。
在其他国家使⽤时
在中国⼈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共和 国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不能使⽤ GPS功能。(⽬前截⾄2010年2⽉)
有些国家或地区限制使⽤GPS或相 关技术。 因本相机配备了GPS功能,当您携 带本相机进⼊其它国家时,请先向 ⼤使馆或旅⾏社确认携带配备GPS 功能的相机是否受限制。
标准附件
电池组 原产地 :中国 BP-DC7-U 18 702 BP-DC7-E 18 701 电池充电器 原产地 :中国 BC-DC7-U 423-082.001-010 BC-DC7-E 423-082.001-012 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EU/AS 423-068.801-019 UK 423-068.801-020 J 423-068.801-022 AUS 423-068.801-023 TW 424-025.002-000
⼿带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14 收录了使⽤说明书的CD 423-082.001-016 收录了软件的DVD 423-082.001-018 USB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20 AV电源线 原产地 :中国 423-082.001-022 电池携带盒 423-082.001-024 按钮标签
(加拿⼤ / 台湾)
简易说明书 93 289 -295
保修卡 439-399.100-026
注意事项 :
记忆卡为另售件。不使⽤记忆卡时,您 可以使⽤内置内存来记录或回放图像。
在使⽤相机之前,请您确认所有附件 完整⽆缺。
附件的种类和形状根据出售相机的国 家或地区⽽有不同。
电池组在⽂中表⽰为电池组或电池。
电池充电器在⽂中表⽰为电池充电器 或充电器。
请正确处理所有包装材料。
订购编号
(根据出售国家⽽有不同)
423-082.805-003
(在美国、加拿⼤、台
湾和⽇本出售的相机)
(根据出售国家⽽有不同)
另售件
⽪套 18 700 HDMI短电源线-E 14 491 ⼩型三脚架 14 320 桌上三脚架 14 110 珠窝式云台 14 100
订购编号
各部件名称
相机ON/OFF开关(→15)
快门钮(→30) 模式转盘(→29) 闪光灯(→43) ⾃拍定时器指⽰器(→48)/
AF辅助灯(→99)
变焦杆(→35)
麦克风(→68, 98) GPS天线(→78) 扬声器(→20, 107) 液晶显⽰器
(→6, 21, 42, 140, 146)
录制/回放开关
(→28)
[EXPOSURE]按钮
(→52, 53, 54)
状态指⽰器(→78)
[DISPLAY]钮(→42)
Q.MENU(快速设置→104)/ 删除钮(→40)
(菜单显⽰/设定/完成) (→18)
左光标按钮(◄)
⾃拍定时器(→48)
下光标按钮(▼)
近拍模式(→45)
AF锁定(AF跟踪)(→32, 92)
在本说明书中,使⽤的按钮带阴影或⽤
镜筒 镜头(→7)
卡/电池舱门(→13)
三脚架插座
解除杆(→13)
建议您使⽤附带 的⼿带以防相机 掉落。
HDMI插⼝
(→137, 138)
[AV OUT/
DIGITAL]插⼝
(→129, 132, 136)
动态影像按钮(→68)
本说明书所使⽤的图⽰和画⾯可能会与实物不同。
上光标按钮(▲)
曝光补偿(→49)
⾃动括弧式曝光(→50)
多种⾼宽⽐(→51)
⽩平衡微细调节(→91)
右光标按钮(►)
▲▼◄►
指⽰。
8 9
给电池充电
充电指⽰灯([CHARGE]) 点亮 : 正在进⾏充电(如果
完全放电,约需130 分钟)
熄灭 :充电完成 如果指⽰灯闪烁 :
如果电池温度太⾼或太 低,充电时间可能⽐平常 更长(可能⽆法完全充 电)。
电池/充电器接⼝脏。⽤ ⼲布清洁。
初次使⽤前务必要充电!(出售前未充电)
关于本相机可使⽤的电池
在某些市场中发现有与真产品⾮常相似的假冒电池销售。某些这种电池内部 没有⾜够保护,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使⽤这些电池可能会导致⽕灾 或爆炸。请注意,对于因使⽤假冒电池⽽导致的任何意外或故障,弊公司概 不负责。为确保使⽤安全产品,弊公司建议您使⽤正宗Leica电池。
使⽤专⽤充电器和电池。
本相机具有识别可安全使⽤电池的功能。专⽤电池⽀持此功能。本相机只⽀ 持正宗LEICA BP-DC7电池(→8)。(不能使⽤不⽀持此功能的电池。)Leica 不能保证其他公司所⽣产的⾮正宗Leica电池的质量、性能或安全。
插⼊电池端⼦,并将电池装⼊充电器
确保[LEICA]朝外。
将充电器连接到电源插座
插头型
电池
(随机型⽽定)
插⼝型
1
2
可拍摄的图像数和拍摄时间指标
如果频繁使⽤闪光灯、变焦或[LCD模式],或者在寒冷天⽓条件下,数字可能会 减少。 如果使⽤GPS功能,拍摄的张数和拍摄时间也会减少。
拍摄照⽚
可拍摄的图像数 约300张 拍摄时间 约150分钟
按CIPA标准的拍摄条件
CIPA是‘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本影视 器材⼯业协会)’的缩写。
[程序 AE]模式
[GPS设定]设为[OFF]
温度 :23℃ /湿度 :50%(当LCD显 ⽰屏开启时)。
使⽤32 MB 的SD记忆卡。
使⽤随机附送的电池。
如果间隔较长,数⽬将减少。例如在上述条件下,对于2分钟间隔将减少约四 分之⼀。
观看图像
回放时间 约300分钟
可拍摄的图像数或可⽤的拍摄时间可能会根据电池和使⽤情况⽽稍有差别。
在相机开启之后30秒开始拍摄。(当 修正⼿震功能设为[AUTO]时。)
每隔30秒拍摄⼀次,每拍摄两次完 全闪光⼀次。
每次拍摄时,从远摄到⼴⾓或从⼴ ⾓到远摄转动变焦杆。
每拍摄10次关闭相机,并让电池温 度降低。
当使⽤[LCD模式]时,可记录的图
按CIPA标准
充电器
10 11
(随机型⽽定)
完成充电之后,卸下电池
AC电缆不 会完全适 合AC输⼊ 端⼦。将 会留下⼀点空隙。
给电池充电
(续)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充电所需时间根据电池的使⽤情况⽽不同。在⾼温或低温条件下和当⼀段时间 未使⽤电池时,充电需要较长时间。
在充电过程中或随后的⼀段时间内电池将会变热。
如果长时间不使⽤,即使充过电后电池也会耗尽。
在室内⽤充电器给电池充电(10 ℃ ⾄ 35 ℃)。
请勿在电源插头的接触区域附近留下任何⾦属物件(例如回形针)。 否则可能会因短路或由此产⽣的热量导致⽕灾和/或触电。
不建议频繁对电池充电。
(频繁对电池充电会减少最⼤使⽤时间并可能导致电池膨胀变形。)
切勿拆卸或改装充电器。
如果可⽤的电池电量显著减少,说明电池到了使⽤寿命尽头。请购买新电池。
当连接上AC电源线时,电池充电器将处于待机状态。 只要电源线与电源插座相连接,初级电路总是带电。
充电时:
⽤⼲布擦掉充电器和电池接头上的灰尘。
使其与AM收⾳机离开⾄少1 m使⽤(可能造成⽆线电波⼲扰)。
充电器内部可能会发出噪⾳,但这不是故障。
充电之后,请先从电源插座拔下充电器,然后从充电器取出电池。(如果不 拔下,会耗电最⼤0.1 W)。
请勿使⽤损坏或有凹痕(如因掉落)的电池(特别是接头),否则可能导致故障。
⼿柄
充电后的电池(确认⽅向) 卡(检查⽅向 :端⼦朝LCD)
要取出时
要取出电池时:
将⼿柄向箭头⽅向 移动。
将相机ON/OFF开关 设为OFF。
将解除杆滑动到[OPEN](开启) 处,打开舱盖
切勿触摸 连接器
将电池和卡完全插进
电池 :推⼊直到杠⼦锁定
记忆卡 :推⼊直到卡定到位
关上舱盖
将解除杆滑动到[LOCK]位置。
要取出卡时:
⼿柄 按下其中央部分。
解除杆
[OPEN][LOCK]
请务必使⽤Leica牌正宗电池。
如果使⽤其他电池,本公司将不能保证本产品的质量。
使⽤后从相机取出电池。
将电池存放在电池盒(随机附送)中。
要卸下卡或电池,请关闭相机电源并等到LCD显⽰屏上的 Leica指⽰消失。(否则可能导致相机故障并可能损坏卡或 记录的数据。)
要将记忆卡远离幼⼉放置以免其误咽。
12 13
插⼊和取出卡(另售)/电池
(续)
设置时钟
(相机出⼚时未设置时钟。)
照⽚保存⽬的地 (记忆卡和内置内存)
如果装有卡的话,照⽚将被保存在卡上,如果没有卡的话,将保存在内置内存
内。
内置内存(约15 MB)
可在卡和内置内存之间复制照⽚(→127)。
内置内存的存取时间可能会长于卡的存取时间。
剪贴板上的照⽚(→101)将被保存到内置内存上。
[录制质量]中的[QVGA]仅可⽤于在内置存储器中录制动态影像。
兼容的记忆卡(另售)
卡类型 容量 注意事项
SD记忆卡 8 MB–2 GB• 可⽤于⽀持相应格式的设备。 SDHC记忆卡 SDXC记忆卡
如果卡已被计算机或另⼀个设备格式化过,请⽤本相机将其重新 格式化。(→26)
如果写保护开关设到‘LOCK’,则不能将卡⽤于记录或删除照⽚, 也不能被格式化。
建议将重要的照⽚复制到计算机内(因为电磁波、静电或故障可 能造成数据损坏)。
48 GB - 64 GB
在使⽤SDXC记忆卡之前,请确认您的计算机和 其他设备⽀持此类型的卡。
未列于左侧的容量的卡不受⽀持 。
开关
(LOCK)
剩余电池和记忆容量
剩余电池电量(仅当使⽤电池时)
如果电池标记闪烁红⾊,请充电或更换电池。(→10)
当⽆卡插⼊时显⽰(图像将保存到内置内存)
可拍摄的照⽚数(→162)
操作时
(记忆卡)或 (内置内存)点亮为红⾊。 当指⽰灯保持亮起时,指⽰正在进⾏操作,例如读写或删除图像,或进⾏格式化。 当指⽰灯亮时,请勿关闭电源或卸下电池、卡,否则可能会导致数据丢失或破坏。 不要使相机受到振动、冲击或静电⼲扰。如果任何这些因素导致相机操作中断, 请尝试再次执⾏操作。
在开启电源之前将录制/回放开关设到 。
开启电源
显⽰信息时按[MENU/SET]
按▲▼选择语⾔,然后按[MENU/SET]
按[MENU/SET]
录制/回放开关
按◄►选择项⽬(年、⽉、⽇、时、分、 显⽰顺序或时间显⽰格式),然后按
▲▼
按[MENU/SET]
按[MENU/SET]
电源开启。
显⽰[请设置时钟]信息。(在回放模 式中不显⽰此信息。)
设置
选择设 置项⽬
变更数 值和设
要取消→按 当选择[AM/PM]模式时,午夜0 :00为 AM 12 :00、中午0 :00为PM 12 :00。
要返回前⼀画⾯,按
时间显⽰格式选择[24⼩ 时]或[AM/PM]。
选择⽇、⽉、年的显⽰顺序
([⽉/⽇/年]、[⽇/⽉/
年]或[年/⽉/⽇])。
(下⼀页继续)
14 15
设置时钟
(续)
如果⾃动更正当前时间,选择[是]
如果⼿动设置⽇期和时间→选择[否]。
返回到前⾯画⾯,请按
当显⽰[请设置本国区域]信息时,请按[MENU/SET]
设置本国区域
城市名称 当前时间
GMT时差(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关于⾃动更正时间
(→83)
设置当前时间和本国区域。
将[GPS设定]转到[ON]。(→79)
变更时间设置
需要变更时间设置时,从[时钟设置]菜单中选择[设置]。
取出电池后,时间设置仍能够保存约3个⽉(前提条件为24⼩时前将充⾜电的 电池装⼊相机)。
您可以设定使⽤ GPS功能来⾃动更正时间。(→83)
从[拍摄]菜单或[设置]菜单中选择[时钟设置](→20)
设置⽇期和时间
(执⾏上⼀页的步骤 和 。)
按[MENU/SET]
设置⾏程⽬的地的当地时间
[世界时间](→86)
不设置⽇期和时间,将导致在数码照⽚中⼼打印照⽚或使⽤[⽂字印记]时⽇ 期/时间打印不正确。
可设置的年份为2000 ⾄2099 年之间。
设置时间之后,即使相机画⾯上不显⽰⽇期,也可正确打印⽇期。
16 17
设定菜单
菜单类型
请参阅以下步骤以操作[设置]菜单、[拍摄]菜单、[旅⾏模式]菜单、[回放] 菜单等菜单。
(例) 在[程序 AE]模式(→33)中时,在[设置]菜单上更改[LCD模式]。
(录制/回放开关 :设为
相机ON/OFF开关
模式转盘
录制/回放开关
要复原为默认设置时
[重设](→24)
快门钮
;模式转盘 :设为 )
打开菜单
选择[设置]菜单
突出显⽰ 选择 并返回菜单
背景颜⾊
改变
选择此项⽬
选择此设置
选择时,每 个项⽬的背 景颜⾊将改 变
项⽬
页码
来切换到下 ⼀个画⾯。)
项⽬
设定 选择的设置
设定显⽰可能依项⽬⽽有不同。 显⽰的菜单项⽬根据模式转盘设定⽽不同。
[拍摄]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动态影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改变图像偏好(→88 - 100)
进⾏⽩平衡、感光度、⾼宽⽐和图像⼤⼩等设置。
[旅⾏模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分类您的旅⾏图像(→84 - 87)
您可以设置GPS功能、旅⾏⽇期和其他设置。
[设置]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使相机更容易使⽤(→20 - 27)
显⽰⽅便使⽤的相关设置,例如调整时钟和改变哔⾳。
[回放模式]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查看拍摄的图像(→108 - 115)
选择回放⽅式以观看幻灯⽚或只看您喜欢的图像。
未设置[收藏夹](→123)时,[收藏夹回放]不显⽰。
[回放]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
使⽤图像(→116 - 127)
显⽰使⽤您拍摄的图像的相关设置,包括保护、裁剪及打印图像的⽅便设 置(DPOF)。
关闭菜单
当录制/回放开关设到 以半按快门钮关闭菜单。
时、可
18 19
使⽤[设置]菜单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进⾏诸如调节时钟、延长电池使⽤寿命和改变蜂鸣⾳等⼀般性相机设置。
[时钟设置]、[经济]和[⾃动回放]对时钟设定和电池使⽤寿命很重要。使⽤
之前请务必检查这些设定。
项⽬ 设置选项,注
[时钟设置]
要设置⽇期和时间时。
(→15)
[操作⾳]
改变或关闭哔⾳/快门 ⾳。
[⾳量]
要调节来⾃扬声器的声 ⾳⾳量时(7个等级)。
[⾃定义设置存储]
注册当前相机上的设 置。(→55)
设置时间、⽇期和显⽰格式。
[操作⾳⾳量]
/ / : 静⾳/低/⾼
[操作⾳⾳调]
/ / : 改变哔⾳。
/ / : 静⾳/低/⾼
/ / : 改变快门声⾳。
0 • •[LEVEL3]• •[LEVEL6]
当与电视机连接时,不能⽤于调节电视机扬声器的 ⾳量。(建议设置相机⾳量为0)
[C1] / [C2] / [C3]
项⽬ 设置选项,注
[LCD模式]
使液晶显⽰器易于看 清。
改变菜单的显⽰⼤⼩。
[坐标线]
选择拍摄信息显⽰和坐 标线类型。(→42)
[直⽅图]
在图上检查对象亮度。
(→42)
[OFF]: 标准 (取消设定)
[⾃动增亮LCD]:
根据相机周围的明暗⾃动调节亮度。
[增亮LCD]:
使屏幕⽐平时更亮(供室外使⽤)。
在以下情况时,[⾃动增亮LCD]不起作⽤。 回放时、显⽰菜单时、连接计算机/打印机时
如果在拍摄时有30秒未操作,[增亮LCD]将恢复正 常亮度。(按任⼀按钮可重新变亮)
因为LCD显⽰屏上显⽰的图像强调亮度,某些主体 看上去可能与其实际样⼦有差别,但这不会影响拍 摄的图像。
如果阳光反射使得画⾯难以看清,请⽤⼿等遮住阳 光。
设置[LCD模式]会减少可拍摄的图像数和拍摄时间。
设置[LCD节电]时,LCD显⽰屏的亮度基于[LCD模式] 中的设置,但LCD显⽰屏的画质将停留在低⽔平。
[STANDARD]/[LARGE]
[模板]
/ : 改变坐标线的样式。
[OFF]/[ON]
20 21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拍摄区域]
拍摄前启⽤动态影像拍 摄区域确认。
[经济]
不使⽤相机时将关闭电 源或使LCD显⽰屏变⿊, 以最⼩化电池消耗。
[OFF]/[ON]
为动态影像显⽰的拍摄区域应当 看作是指引线。
当使⽤延伸光学变焦时,对于某 些变焦率可能不⼀定显⽰拍摄区 域。
此设置不能⽤在[快照模式]。
[OFF]/[2 MIN.]/[5 MIN.]/[10 MIN.]:
不使⽤时⾃动关闭相机电源。
要复原时 → 半按快门钮或再次打开电源。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使⽤。 连接计算机/打印机时、拍摄/回放动态图像时、回 放幻灯⽚时
在[快照模式]或[剪贴板]模式中,设置固定为[5 MIN.],在幻灯⽚放映暂停时固定为[10 MIN.]。
[LCD节电]
[OFF]/[ON] :
LCD显⽰屏变⿊以最⼩化电源消耗。
在拍摄时降低LCD显⽰屏显⽰的画质以最⼩化电池 消耗(数码变焦区域除外)。注意,这不会影响拍 摄的图像。
设置[LCD模式]时,LCD显⽰屏的亮度基于[LCD模式] 中的设置,但LCD显⽰屏的画质将停留在低⽔平。
此部分不拍摄。
项⽬ 设置选项,注
要在拍摄照⽚后⽴即⾃ 动显⽰照⽚时。
关闭电源时记忆变焦位 置。
[号码重设]
重设图像⽂件号码。
[OFF]: 不⾃动回放 [1 SEC.]/[2 SEC.]: ⾃动显⽰1或2秒 [HOLD]: 保持⾃动回放画⾯,直到按下⼀个按钮(除
[OFF]/[ON]
[是]/[否]
[DISPLAY]按钮以外)
在[快照模式]中固定为[2 SEC.]。
在[⾃拍肖像]、[全景辅助]、[⾼速连拍]、[闪光 灯连拍]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动括弧 式曝光]、[多种⾼宽⽐]、[连拍]模式中或有声照 ⽚时,不管如何设置都将进⾏⾃动回放。
不能⾃动查看动态图像。
当使⽤[⾃拍肖像]场景模式时不能设置。
⽂件夹编号更新,⽂件编号从0001开始。
可以指定100到999之间的⽂件夹编号。 当⽂件夹号码达到999 时,不能重新设定号码。此 时,请将全部所需要的照⽚保存在计算机内,然后 将内置内存或卡予以格式化。(→26)
要将⽂件夹号码重设为100 时 : 先将内置内存或卡予以格式化,然后⽤[号码重设] 重设⽂件号码。然后,在⽂件夹号码重设画⾯上选 择[是]。
⽂件数⽬和⽂件夹数⽬(→130)
22 23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重设]
重设为默认设定。
[重设拍摄设置?] [是]/[否]
[重设设置参数?] [是]/[否]
如果重设拍摄设置,将重设注册在[个⼈识别]中 的信息。
重设设置参数也将重设以下项⽬。 [宝宝]和[宠物]场景模式中的年龄/⽉龄和名字、 [旅⾏模式]菜单(包含GPS功能)中的任何设置、[回
放]菜单中的[收藏夹](设置为[OFF])、 [旋转显⽰](设置为[ON])
不能重设⽂件夹号码和时钟设置。
重设镜头功能时,相机动作可被听到。这不属于故
障。
当⽤USB电缆连接相机 到计算机时,选择通讯 ⽅法。
[连接时选择]:
每次连接计算机或⽀持PictBridge的打印机时,选择
[PC]或[PictBridge (PTP)]。
[PictBridge (PTP)]: 连接⽀持PictBridge的打
[PC]: 连接计算机时选择
[视频输出]
当与电视机等连接时要
[NTSC]/[PAL]
连接AV电缆时操作。
改变视频输出制式时。
(仅对回放模式)
[电视⾼宽⽐]
当与电视机等连接时要
/
连接AV电缆时操作。
(仅对回放模式)
印机时选择
项⽬ 设置选项,注
[HDMI模式]
当使⽤HDMI微型电缆
(另售)连接⾼清晰电
视机时,设置输出分辨 率。(→137)
1
当视频输出设为
[PAL]时
2
当视频输出设为
[NTSC]时
[HDTV Link]
您可以使⽤HDMI短电源 线连接本相机和HDTV Link兼容装置,并⽤电 视机的遥控器进⾏操作
(→138)。
[AUTO]: 根据从所连接电视机得到的信息⾃动决定
[1080i]: 隔⾏输出1080条有效扫描线。 [720p]: 逐⾏输出720条有效扫描线。 [576p]
1
/[480p]
2
: 逐⾏输出576(或480)条有效
扫描线。
隔⾏和逐⾏格式
在‘i’=隔⾏格式(隔⾏扫描)中,每1/50 秒交替显⽰⼀半有效扫描线。在‘p’=逐⾏格式(逐 ⾏扫描)中,每1/50
1
(1/60
2
)秒同时发送全部有
1
(1/60
效扫描线的⾼密度视频信号。 本相机的HDMI插⼝⽀持[1080i]⾼清晰视频输出。 要欣赏逐⾏视频或⾼清晰视频,需要有⽀持这些格式 的电视机。
即使设置[1080i],回放动态影像时也会以720p输 出。
如果即使设为[AUTO]电视机上也不出现视频,请 尝试切换为[1080i]、[720p],或[576p]
([480p]
2
),以调整为可在您电视机上显⽰的视频
1
格式。
此设置在连接HDMI微型电缆(另售)时启⽤。
有关详情(→137)
[OFF]: 必须通过相机本⾝按钮进⾏操作。 [ON]: 您可使⽤HDTV Link兼容装置的遥控器进⾏操
作。(不是所有操作均可⽤。)操作相机本⾝ 按钮将受限。
当通过HDMI微型电缆(另售)连接时起作⽤。
2
24 25
使⽤[设置]菜单
(续)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有关[设置]菜单中设置⽅法的详情(→18)
项⽬ 设置选项,注
检查相机固件的版本。
[格式化]
当出现[内置内存错误] 或[记忆卡错误],或 格式化内置存储器或卡 时使⽤。
当卡/内置存储器被格 式化时,数据将⽆法恢 复。 在格式化之前, 请仔细检查卡/内置存 储器中的内容。
[语⾔]
改变显⽰语⾔。
显⽰当前版本。
[是]/[否]
此操作需要使⽤充⾜电的电池(→10)。格式化内置
内存时,请取出任何卡。 (如果有,将仅格式化插⼊的卡 ;如果⽆卡插⼊,
将格式化内部存储器。)
始终⽤本相机格式化卡。
将删除包括受保护图像在内的全部图像。(→125)
格式化过程中切勿关闭电源或其他操作。
给内置内存进⾏格式化可能会需要数分钟。
如果您不能成功地进⾏格式化,请咨询Leica的服
务中⼼ (→165)。
设置画⾯上显⽰的语⾔。
项⽬ 设置选项,注
[光学防抖演⽰]
观看功能演⽰。
(仅在录制时)
⼿震程度显⽰在图形上(估测值)
⼤←⼩→⼤
⼿震程度 纠正后的⼿震程度
在显⽰演⽰画⾯时,每按⼀下[MENU/SET]切换修 正⼿震开关。
在回放模式中不能显⽰。
需要停⽌,按⼀下[DISPLAY]。
在演⽰过程中不能拍摄和变焦。
26 27
基本拍摄操作
握持相机
模式转盘
快门钮
动态影像钮
按下动态影像钮可⽴即录制动 态影像。
打开电源
设为
:
可拍摄照⽚和动态影像。
: 可回放拍摄的照⽚和动
态影像。
设为所需的拍摄模式
拍摄之前,请先设置时钟(→15)。
AF辅助灯
闪光灯
双臂靠住⾝体,两脚分开站⽴。
不要接触镜头。
录⾳时,不要阻塞麦克风。(→9)
不要遮住闪光灯或辅助灯。不要近距离直视这 些灯。
确保按下快门钮时相机不移动。
设到您要使⽤的模式
[快照模式] ⽤⾃动设置拍摄图像。(→30)
对准相机并拍摄
[程序 AE]模式 ⽤您⾃⼰的设置拍摄图像。(→33)
拍摄静态图像
按快门钮
轻轻按下快门钮
按住快门钮拍摄照⽚
半按
完全按下
录制动态影像
按动态影像钮
按动态影像钮开始录制
再按⼀下动态影像钮结束录制
([剪贴板]模式)中不能录制
动态影像。(→101)
[光圈优先]模式 确定光圈,然后拍摄图像。(→52)
[快门优先]模式 确定快门速度,然后拍摄图像。(→53)
[⼿动曝光]模式
[⾃定义] 模式 使⽤预先注册的设置拍摄图像。(→55)
[我的场景模式] ⽤常⽤场景模式拍摄图像。(→67)
[场景模式] 按场景拍摄图像。(→57)
[剪贴板]模式 拍摄图像作为备忘录。(→101)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然后拍摄图像。
(→54)
28 29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拍摄模式 :
只需将相机对向被摄物,就会根据‘脸部’、‘运动’、‘亮度’和‘距离’等信息 做出最佳设定,即⽆需进⾏⼿动设定就能够拍摄清晰的图像。
打开电源
快门钮
设为
设为
([快照模式])
聚焦显⽰
(当聚焦对正时 :闪烁 → 点亮)
拍摄照⽚
识别出的场景图标
(轻轻按下进⾏聚焦)
以蓝⾊显⽰2秒。
半按
要拍摄动态影像(→68)
当对准被摄对象时,相机读出场景并⾃动做出最佳设置。
识别⼈物[i-肖像] 识别宝宝[i-宝宝](识别⽤个⼈识别功能注册的宝宝(3岁以下)时) 识别风景[i-风景] 识别夜景及其中的⼈物[i-夜间肖像]
(仅当选择
时) 识别夜景[i-夜景] 识别近景[i-微距] 识别⽇落[i ⽇落]
当场景不对应以上任何⼀个时,读出被摄物运动以避免模糊。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使⽤闪光灯
选择 (⾃动)或 (强制不闪光)。
使⽤
时,将根据拍摄主体的类型和亮度⾃动选择
(⾃动/红眼减轻)、 (慢速同步/红眼减
轻)和
聚焦范围(→47)。
在[快照模式]中可设置以下菜单项⽬。
([拍摄]菜单):[图像尺⼨]
([动态影像]菜单):[录制质量]
([旅⾏模式]菜单):[GPS设定]、[GPS区域选择]、[区域信息设置]、
[⾏程⽇期]、[⾃动时间设置]、[世界时间]
([设置]菜单
1
可设置的项⽬有别于其他拍摄模式。
2
[设置]菜单上的其他项⽬将反映在[程序 AE]模式等中所做的设置。
根据以下条件,可能对相同被摄物决定不同的场景类型。
2
):[时钟设置]、[操作⾳]
(慢速同步)。有关详情(→43)。
表⽰启动了数码红眼校正。
中,快门速度较慢。
1
、[连拍]、[⾊彩效果]
1
1
、[语⾔]、[稳定器演⽰]
1
、[个⼈识别]
脸部明暗、主体的条件(⼤⼩、距离、颜⾊、对⽐度、移动)、变焦倍率、⽇落、 ⽇出、低亮度、⼿震
如果未选择所需的场景类型,建议您⼿动选择合适的拍摄模式。
(场景模式 :→57)
背光补偿 背光指从被摄对象后⾯照射过来的光线。 此时,被摄对象显得较暗,因此通 过增亮整个图像来⾃动纠正背光。
建议您对于[i-夜景]和[i-夜间肖像]使⽤三⾓架和⾃拍定时器。
当使⽤[i-夜景]抖动⼩(例如,使⽤三⾓架)时,快门速度可以达到最⼤8秒。 请勿移动相机。
以下功能的设定固定。
[⾃动回放]:[2 SEC.]•[睡眠模式]:[5 MIN.]•[坐标线]:
[⽩平衡]:[AWB]•[质量]:
[稳定器]:[AUTO]•[AF 模式]:
[AF辅助灯]:[ON]•[预先AF]:[Q-AF]•[测光模式]:
[智能曝光]:[STANDARD]•[智能分辨率]:[i.ZOOM]
[数码红眼纠正]:[ON]•[连续AF]:[ON]•[风声消除]:[OFF]
3
(11区对焦)当不能识别脸部时
不能使⽤以下功能。
(精细)•[智能ISO]
3
(多点)
[直⽅图]、[曝光]、[⾃动括弧式曝光]、[多种⾼宽⽐]、[⽩平衡调整]、 [数码变焦]、[最慢快门速度]、[录⾳]
30 31
使⽤⾃动设定拍摄图像
(续)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程序 AE]模式
拍摄模式 :
关于喜庆⾊彩
如果[⾊彩效果]设为[Happy],则照⽚和动态图像都将更加清晰,⾊彩更加⽣动。
仅可在
设置[Happy]时
[快照模式]中设置[Happy]。
脸部检测和个⼈识别
如果相机⾃动识别出场景并确定图像中出现⼈物对象( ),则启动脸部检 测,并对识别的⼈脸调整聚焦和曝光。(→92)
个⼈识别
经常拍摄的⼈脸可与名字、年龄和其他信息⼀起注册。 如果在[个⼈识别](→72)设为[ON]时拍照,将对与已经注册的⼈脸接近的脸 优先调整聚焦和曝光。 另外,相机在脸部检测时将记忆检测到的⼈脸,⾃动识 别经常拍摄的⼈脸,并在⼈脸注册画⾯上显⽰。
[追踪AF]
即使锁定聚焦(AF锁定)的被摄对象移动,相机也可以继续保持对其聚焦。
设置[AF 模式]为AF跟踪
要取消AF跟踪 → 再按⼀下▲。
AF跟踪框
将AF跟踪框对准被摄对象,然后锁定。
要取消AF锁定 → 按▲。
对锁定聚焦(AF锁定)的被摄对象将检测 出最佳场景。
AF锁定成功 : 黄⾊ AF锁定失败 : 红⾊(闪烁)
使⽤AF跟踪时,将禁⽤个⼈识别。
如果某些对象不能成功进⾏AF锁定(→93)
拍摄模式 :
使⽤[拍摄]菜单更改设置和设置您⾃⼰的拍摄环境。
变焦杆
快门钮
打开电源
设为
设为
要拍摄动态影像
(→68)
要使⽤变焦
(→35)
(→43)
要调节图像亮度
(→49)
要近拍图像
(→45)
要调节⾊调
(→91)
如果显⽰⼿震警告,请使⽤[稳定器]、三脚架 或[⾃拍定时器]。
如果光圈和快门速度显⽰为红⾊,则指⽰曝光不 适当。您应当使⽤闪光灯、更改[感光度]设置, 或将[最慢快门速度]设为较慢速度。
拍摄照⽚
(轻轻按下进⾏聚焦)
AF区域
(与主体对正聚焦 ;完成时 :红⾊→绿⾊)
([程序 AE]模式)
半按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聚焦显⽰
(当聚焦对正时 :
闪烁 → 点亮)
⼿震提醒 显⽰
光圈值 快门速度
32 33
使⽤您⾃⼰的设定拍摄图像
[程序 AE]模式
(续)
⽤变焦拍摄图像
拍摄模式 :
为所需的构图对正聚焦
当被摄物不在图像中央时有⽤。
⾸先根据被摄物调节焦距
拍摄主体
按下⼀半
AF区域
返回⾄所希望的构图
完全按下
AF区域
对焦较难的被摄物/ 环境:
快速移动或极为明亮的物体或⽆ ⾊彩对⽐的物体。
通过玻璃或附近物体发射光线拍 摄照⽚。过暗或有剧烈抖动的映 像。
当过于靠近物体或同时拍摄远近 两处的照⽚时。
当拍摄⼈物照⽚时,建议使⽤‘脸 部检测’功能(→92)。
⽅向检测功能
竖持相机拍摄的照⽚⾃动竖⽴回放。(仅当[旋转显⽰]设为[ON]时)
可能⽆法旋转镜头表⾯直接朝上或朝下拍摄的照⽚和在其他相机上拍摄的照 ⽚。另外也⽆法⾃动旋转颠倒相机拍摄的照⽚。
动态图像不能竖⽴显⽰。
当聚焦未对正时,聚焦显⽰闪烁并且发出哔⾳。 使⽤显⽰为红⾊的聚焦范围作为参考。 即使聚焦显⽰点亮,如果被摄对象在范围之外,相机也 可能⽆法对其聚焦。
在暗处或使⽤数码变焦时,AF区域显⽰较⼤。
当半按下快门钮时,多数显⽰将暂时从屏幕清除。
聚焦显⽰
聚焦范围
拍摄模式 :
您可以⽤‘光学变焦’拉近最⼤12倍,⽤‘延伸光学变焦’(仅图像)以较低画 质拉近最⼤23.4倍。要进⼀步变焦,您可以使⽤[i.ZOOM]或[数码变焦]。
在调节变焦过程中切勿 阻碍镜筒的移动。
变焦类型
类型 光学变焦 延伸光学变焦 最⼤倍率 12 × 最⼤23.4倍(取决于图像尺⼨) 画质变差 ⽆(但图像尺⼨变⼩) 操作条件 在[拍摄]菜单中将[图像尺⼨]
画⾯显⽰
类型 i.Zoom 数码变焦 最⼤倍率 画质变差 ⼏乎没有 有 条件等 i.Zoom在以下条件下起作⽤。
画⾯显⽰
拉近/推远
拍摄较⼴
的范围
(⼴⾓)
W侧(⼴⾓) T侧(远摄)
变焦速度可以调节。 慢慢变焦 → 稍微转动 快速变焦 → 完全转动
调节变焦后调节焦距。
设为显⽰有 的设置(→88)
显⽰
约为光学变焦或延伸光学变焦的1.3倍
([快照模式])
场景模式(除[⾼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 孔效果]以外)
([剪贴板]模式)
当[拍摄]菜单中的[智能分 辨率]设为[i.ZOOM]时(→37)
显⽰ 显⽰数码变焦区
最⼤为原来变焦率的4倍
当[拍摄]菜单中的[数码变焦] 设为[ON]时(→38)
放⼤被摄主 体(远摄)
变焦棒
聚焦范 围
变焦率
(近似)
34 35
⽤变焦拍摄图像
(续)
拍摄模式 :
按图像⼤⼩决定的最⼤变焦率
最⼤放⼤率 12 x 14.7 x
何谓延伸光学变焦(EZ)? 例如,如果设为‘3M 于1210万像素)区域的中央部分3M尺⼨的图像,这意味着图像可进⼀步放⼤。
光学变焦 延伸光学变焦
12 M 8 M 5 M 3 M 0.3 M
11.5 M 7.5 M 4.5 M 2.5 M 0.3 M
10.5 M 7 M 4.5 M 2 M 0.2 M
’(相当于3 百万像素)的话,将只能拍摄12 M(相当
18.8 x
23.4 x
当图像宽⾼⽐为
[i.ZOOM]
相机使⽤超级分辨率技术增加变焦率。使⽤超级分辨率技术,变焦率最⾼可⽐原 来的变焦率增加约1.3倍,⽽画质⼏乎不会变差。
显⽰[拍摄]菜单 选择[i.ZOOM]
选择[智能分辨率] 关闭菜单
当[智能分辨率]设为[i.ZOOM]时,将应⽤超级分辨率技术到图像。
i.Zoom在以下条件时起使⽤。
([快照模式])
场景模式(除[⾼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以外)
([剪贴板]模式)
画⾯上条内所⽰的放⼤倍率为估测值。
在某些录制模式中,当达到最⼤变焦率时会启动‘TELE微距’功能(→45)。
转动变焦杆时相机可能发出噪⾳和振动,但这并⾮故障。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使⽤延伸光学变焦 : [微距变焦]、动态图像、[变换]、[⾼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 [针孔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
在以下模式中不能使⽤数码变焦 :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场景模式([变换]、[⾼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喷沙效果]和[相框模式])
[恢复变焦] (→23)允许即使关闭电源也能记住变焦率。
36 37
⽤变焦拍摄图像
(续)
查看照⽚
拍摄模式 :
[数码变焦]
⽐光学/延伸光学变焦进⼀步放⼤4倍。
(注意,使⽤数码变焦进⾏放⼤会降低画质。)
显⽰[拍摄]菜单 选择[ON]
选择[数码变焦] 关闭菜单
回放模式 :
相机中有卡时,从卡回放图像,没有卡时,从内置内存回放图像。
(剪贴板图像仅能在[剪贴板]模式下播放(→101)。)
变焦杆
设为
滚动照⽚
[DISPLAY]
要放⼤时(播放变焦)
转⾄T侧
当前变焦位置(将显⽰1秒钟)
每次将变焦杆转向T侧时, 将在1倍后通过四级进⾏放 ⼤:2倍、4倍、8倍和16倍。(显 ⽰的画质将逐渐变低。)
要缩焦时 → 将杆转向W侧
移动变焦位置→
要按列表播放时
(多张播放/⽇历播放)(→106)
要⽤不同回放模式查看
(幻灯⽚放映、类别回放等) (→108)
要回放动态影像
(→107)
▲▼◄►
前⼀张
下⼀张
按住快速前滚/后滚。
(按住时仅改变⽂件编号 ;在释放时显
⽰图像) 按下越久,滚动速度越快。(速度可能 根据播放条件⽽不同)
如果⽂件编号不显⽰,按[DISPLAY] 按钮。
最后⼀张图像之后,显⽰返回第⼀张图 像。
在计算机上编辑过的某些图像可能⽆法 在本相机上观看。
如果在电源开启时将录制/回放开关从
移到 ,镜头筒将在⼤约15秒钟之后
缩回。
本相机⽀持统⼀DCF(由⽇本电⼦情报 技术产业协会(JEITA)制定的照相机 ⽂件系统标准设计规则)及Exif(可交 换图像⽂件格式)。不兼容DCF的⽂件⽆ 法回放。
⽂件号码
图像编号/ 总图像数
38 39
删除照⽚
回放模式 :
如果插⼊卡的话从卡上或未插⼊卡时可从内置内存上删除照⽚。(删除的照⽚不 能复原。)
设为
按⼀下删除显⽰的图像
选择[是]
[DISPLAY]
删除过程中切勿关 闭电源。
要删除多张照⽚(最多50 张)或全部照⽚时
(在步骤 之后)
选择删除类型
选择要删除的照⽚
(重复进⾏此操作)
如果选择
→请跳越⾄ 步骤
要取消时 → 再次按
[DISPLAY]
删除
选择[是]
要取消 → 按⼀下[MENU/ SET]。
根据所删除照⽚的数⽬,可 能会需要⼀定的时间。
当[收藏夹]设为[ON](→123) 并且已经登记图像时,在
[全部删除]中可以选择[除
外全部删除]。
使⽤充⾜电的电池。
在下列情况下不能删除照⽚ :
卡开关位于‘LOCK’处。 • 照⽚不是DCF标准(→39)
动态影像也可删除。
要删除剪贴板图像,将模式转盘设到 。
要删除包括受保护图像在内的所有数据,执⾏[格式化]。
40 41
变更拍摄信息显⽰
⽤闪光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变更诸如直⽅图等液晶显⽰器上的显⽰。
按下来变更显⽰
1
拍摄信息
拍摄信息
直⽅图
显⽰图像中亮度分布
–例如,如果图形峰值在右边,这表⽰图像中有
⼏块明亮区域。(指⽰)峰值在中央表⽰亮度正确 (曝光正确)。这可⽤作曝光补正(→49)等的参照。
当闪光拍摄或在阴暗的地⽅拍摄时,拍摄时的 直⽅图有别于回放时的,并以橙⾊显⽰。另外, 经图像编辑软件编辑过时,直⽅图也可能不同。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多种⾼宽⽐]、[相框模式]或回放变焦时不显⽰。
坐标线
拍摄时的平衡和构图参考。
仅限于[快照模式]和[剪贴板] 模式 显⽰
在播放变焦、动态图像播放、幻灯⽚播放过程中 :显⽰开/ 关
在菜单显⽰、多张回放或⽇历回放时 :显⽰不能改变
在[多种⾼宽⽐]模式中不显⽰。
信息
拍摄信息或 直⽅图
1
1,∗2
⽆显⽰ 坐标线
1
设定[直⽅图]为[ON]以 显⽰直⽅图(→21)。
2
⽆显⽰
通过半按下快门钮返回到‘拍 摄信息’显⽰。
3
使⽤[坐标线]设定(→21) 选择指引线样式和拍摄信息 显⽰开/关。
使⽤ 摄信息和指引线。
判断平衡
1,∗3
时,不能同时显⽰拍
(例)
暗← →亮
判断拍摄对象的中⼼
显⽰[闪光]
选择所希望的类型
也可⽤►选择。
当使⽤闪光灯对婴⼉拍照时, 请站在距离婴⼉⾄少1m以外。
类型,操作 途⽤
[⾃动]
⾃动判断是否闪光
[⾃动/红眼降低]
⾃动判断是否闪光(减轻红眼)
1
[强制闪光开]
始终闪光
[强制闪光开/红眼降低]
始终闪光(减轻红眼)
[慢速同步/红眼降低]
⾃动判断是否闪光(减轻红眼 ;慢快门
1
1
速度以拍摄较亮的图像)
[强制闪光关]
1
不闪光
将闪光两次。在第⼆次闪光结束之前不要移动。闪光间隔根据主体的亮度⽽异。
如果[拍摄]菜单上的[数码红眼纠正]设为[ON],将随闪光图标显⽰ 并⾃动检测红眼和校正照⽚数据。(仅当[AF 模式]设为
快门速度如下:
, , , : 1/30
, : 1
2
根据[最慢快门速度]设定⽽异。
3
当[最慢快门速度]设为[AUTO]时,最⼤1/4秒,当[稳定器]设为[OFF]或极少
2,∗3
⾄1/2000th
2
⾄1/2000th
有⼿震时,最⼤1秒。另外,也会根据[快照模式]、[场景模式]、变焦位置⽽改变。
红眼校正的效果根据主体⽽异,并会受与主体的距离、预闪光时主体是否看向 相机等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红眼校正的效果可忽略。
(⽰例显⽰约5秒,[程序
AE]模式(
))
普通使⽤
拍摄位于暗处的被摄物照⽚
⽤背光或明亮光线下拍摄照 ⽚
在夜景下拍摄被摄物照⽚
(建议使⽤三脚架)
在禁⽌使⽤闪光灯之处
(⼈脸探测)时)
42 43
⽤闪光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各种模式下的可使⽤类(○ :可⽤,– :不可⽤, :默认设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主体和亮度设为 (⾃动)、 (⾃动/红眼校正)、 (慢速同步/
当录制动态影像、场景模式
根据ISO 感光度和变焦的聚焦范围
[感光度]
(→90)
[智能ISO]
(→89)
(→62)
[闪光灯连拍]
(→64)
请勿将⼿放在闪光灯的发光部位(→9)或近距离(⼏厘⽶)看闪光灯。
请勿对其他拍摄对象近距离使⽤闪光灯(热/光可能损害拍摄对象)。
当改变拍摄模式时闪光设置可能也会改变。
改变场景模式时,场景模式中的闪光设置会复原为默认设置。
如果在近距离使⽤闪光灯⽽不使⽤变焦(靠近最⼤⼴⾓)的话,照⽚的边缘可
能变得会略暗。⽤⼀⼩的变焦可解决此问题。
在半按快门钮时,如果要使⽤闪光,则闪光类型标记(如 )将变为红⾊。
如果这些标记正在闪烁(闪光灯充电)的话,将不能拍摄照⽚(如 )。
闪光不⾜可能是由于曝光或⽩平衡设置不正确。
⽤⾼快门速度不能完全获得闪光效果。
如果电池电量较低或连续使⽤闪光灯数次的话,闪光灯充电可能会需要⼀定的时间。
(慢速同步)。
AUTO 约 0.6⾄5.3 m 约 1.0⾄3.6 m ISO80 约 0.6⾄1.5 m 约 1.0 m ISO100 约 0.6⾄1.6 m 约 1.0⾄1.1 m ISO200 约 0.6⾄2.3 m 约 1.0⾄1.6 m ISO400 约 0.6⾄3.3 m 约 1.0⾄2.2 m ISO800 约 0.8⾄4.7 m 约 1.0⾄3.2 m ISO1600 ISOMAX400 ISOMAX800 ISOMAX1600 ISO1600­ISO6400 ISO100­ISO3200
(续)
, , , , , , 时不能使⽤闪光灯。
约 1.15⾄6.7 m
约 0.6⾄3.3 m 约 1.0⾄2.2 m 约 0.8⾄4.7 m 约 1.0⾄3.2 m
约 1.15⾄6.7 m
约 1.15⾄13.5 m
约 0.6⾄3.4 m 约 1.0⾄2.3 m
最⼤⼴⾓ 最⼤远拍
聚焦范围
约 1.0⾄4.5 m
约 1.0⾄4.5 m 约 1.0⾄9.1 m
近拍图像
拍摄模式 :
当您要放⼤被摄对象时,设为[⾃动对焦微距模式][⾃动对焦微距模式]( ) 能在⽐⼀般聚焦范围更近的距离拍摄图像(最⼤W时最近为3 cm)。
显⽰[微距模式]
选择[⾃动对焦微距模式]
对远处的主体聚焦可能需要⼀ 些时间。
当使⽤ ([快照模式])时, 只需将相机对准被摄对象即可 启动微距拍摄。(显⽰
当[AF 模式]设为 (AF跟踪) 时,将⾃动启⽤[⾃动对焦微 距模式]。(
不显⽰。)
时)
拍摄照⽚
不靠近被摄对象拍摄近照
‘Tele微距’功能
⽤于拍摄近景图像,例如靠近就会飞⾛的鸟⼉,或使背景模糊突出拍摄对象。
当光学或延伸光学变焦率接近最⼤T设置(对于光学变焦为10倍或以上)时,‘Tele 微距’将⾃动起作⽤。可在1⽶之近的距离对正聚焦。
数码变焦也可以使⽤。
当在以下场景模式中拍照时,此功能也将起作
转到最
⼤T
变为
⽤。( [⾷物]、[烛光]、[宝宝]、[宠物]、[⾼感光度]、 [⾼速连拍]、[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 [喷沙效果]、[⾼动态]
显⽰约5秒钟
显⽰
不显⽰)
44 45
近拍图像
拍摄模式 :
(续)
在更近的距离拍摄图像 [微距变焦]
要拍摄被摄对象更⼤的图像,设为[微距变焦]能使被摄对象⽐使⽤[⾃动对焦 微距模式]时显得更⼤。
变焦杆
显⽰[微距模式]
选择[微距变焦]
显⽰约5秒钟
使⽤变焦杆调整数码变焦倍率
变焦位置固定在⼴⾓端。 聚焦范围在3 cm - ∞
返回 放⼤
数码变焦倍率(1倍到3倍)
拍摄图像
在[微距变焦]中,倍率越⾼,图像质量越低。
设置[微距变焦]时,延伸光学变焦或[i.ZOOM]不起使⽤。
在[多种⾼宽⽐]模式中拍摄时,不能使⽤[微距变焦]设置。
设置[追踪AF]时,将取消微距变焦。
建议使⽤三脚架和[⾃拍定时器]。另外,当拍摄靠近相机的主体时,建议将[闪 光]设置为
如果被摄对象靠近相机,在对正聚焦之后移动相机可能会因聚焦对正余地严重 缩⼩⽽导致图像聚焦很差。
[强制闪光关]。
使相机和拍摄对象在聚焦 对正可及范围之内
在 ([程序 AE]模式)中可⽤的拍摄范围
聚焦范围
镜头和拍摄对象之间 的距离
1 x (最⼤W)
2 x
3 x
1
4 x
变焦率
5 x - 8 x
9 x
10 x - 12 x
(最⼤T)
1
聚焦范围根据变焦率⽽不同。
2
最⼤变焦率取决于变焦类型。
3
在以下设置时,聚焦范围相同。
([快照模式])• ([剪贴板]模式)
场景模式中的[⾷物]、[烛光]、[宝宝]、[宠物]、[⾼感光度]、[⾼速连拍]、
[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喷沙效果]、[⾼动态]
4
在以下设置时,聚焦范围相同。
场景模式中的[肖像]、[柔肤]、[变换]、[全景辅助]、[运动]、[派对]、[⽇ 落]、[星空]、[海滩]、[雪景]、[相框模式]
变焦率是近似值。
聚焦对正的范围根据场景模式⽽不同。
最⼤W : 变焦杆转到最⼤W侧(⽆变焦) 最⼤T : 变焦杆转到最⼤T侧(最⼤变焦率)
3 cm 50 cm 1 m 2 m
当拍摄对象太靠近相机 时,图像可能⽆法正确聚 焦。
2
: 设置 [⾃动对焦微距模式]时的聚焦范围 : [⾃动对焦微距模式]关闭时的聚焦范围
3 cm -
50 cm -
20 cm -
50 cm -
50 cm -
50 cm -
1 m -
1 m -
2 m -
2 m -
1.5 m -
2 m -
1 m -
2 m -
3
4
46 47
⽤⾃拍定时器拍照
⽤曝光补偿拍照
拍摄模式 :
建议您使⽤三⾓架。当按快门按钮时,通过将⾃拍定时器设为2 秒钟也可有效地 纠正抖动。
显⽰[⾃拍定时器]
选择时间长短
也可⽤◄选择。
⼤约显⽰5秒钟。
拍摄图像
完全按下快门钮以在预设的时间之后开始 拍摄。
在操作过程中要取消时
⾃拍定时器指⽰器
(以设置的时长闪光)
→按[MENU/SET]
拍摄模式 :
当不能获得⾜够的曝光时,请校正曝光(如果物体和背景的亮度不同等时)。 根据亮度不同,有时可能不能⼯作。
曝光不⾜ 最佳曝光 过度曝光
正值⽅向 负值⽅向
显⽰[曝光]
按▲
选择某个数值
[0](⽆补偿)
设为[连拍]时,将拍摄三张照⽚。设为[闪光灯连拍]场景模式时,将拍摄 五张照⽚。
如果在此完全按下快门钮,将在录制之前⼀刻⾃动调整聚焦。
当⾃拍定时器指⽰灯停⽌闪烁之后,可能点亮⾃动聚焦辅助灯。
在[⾼速连拍]场景模式中,或当拍摄动态图像时,不能使⽤此功能。
在 ([剪贴板]模式)中或在场景模式[⾃拍肖像]中,不能选择[10秒钟]。
调整曝光之后,将在画⾯的左下⾓显⽰调整值(例如 )。
即使相机关闭电源,也会保留您所设置的曝光补偿值。
[星空]场景模式不能使⽤曝光补偿。
48 49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拍摄
([⾃动括弧式曝光])
通过⾃动改变⾼宽⽐拍摄照⽚
[多种⾼宽⽐]
拍摄模式 :
在⾃动改变曝光的同时连续拍摄3张图像。 调整曝光之后,调整值将被设作标准。
第⼀张照⽚ 0EV(标准)
第⼆张照⽚
显⽰[⾃动括弧式曝光]
选择数值
第三张照⽚ +1EV(稍亮)
按⼏下▲以切换[曝光]为[⾃ 动括弧式曝光]。
[0](⽆补偿)
设置曝光补 偿后会显⽰ 数值。
拍摄模式 :
在此模式中,按⼀下快门钮将⾃动⽤三种⾼宽⽐拍摄三张照⽚ : 4:3、3:2和 16:9。(快门⾳只响⼀次。)
显⽰[⾃动括弧式曝光]
按⼏下▲以切换[曝光]为[⾃ 动括弧式曝光]。
显⽰[多种⾼宽⽐]
每按⼀次[DISPLAY],显⽰ 的指⽰器将在[⾃动括弧式 曝光]和[多种⾼宽⽐]之 间切换。
选择[ON]
4:3
(蓝⾊)
16 :9
(绿⾊)
3:2
(红⾊)
显⽰
12 M 11.5 M 10.5 M
8 M 7.5 M 7 M
5 M
(⽰例)
设置为7.5 M时, 以8 M、
以7.5 M、 以7 M进⾏拍摄。
如果设置较⼩图像,分辨率暂时 设为此值。
4.5 M
4.5 M
设置[多种⾼宽⽐]之后,将在屏幕左侧显⽰ 。
对于所有三种照⽚,快门速度、光圈、聚焦、[曝光]、[⽩平衡]和[感光度] 设定将不变。
当可记录照⽚数为⼆张或以下时,[多种⾼宽⽐]将取消。当电源关闭时也将
当关闭电源时设置被取消。
使⽤闪光灯时或当仅剩余再能拍摄2张的容量时,不能使⽤此功能。
设置[⾃动括弧式曝光]时,将取消[多种⾼宽⽐]和[连拍]。
在[变换]、[全景辅助]、[⾼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针孔效果]、[喷 沙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或在拍摄动态图像时不能设置。
取消。
设定[多种⾼宽⽐]时,[⾃动括弧式曝光]和[连拍]将取消。
在[变换]、[全景辅助]、[⾼感光度]、[⾼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针 孔效果]、[喷沙效果]和[相框模式]场景模式中不能设置。
50 51
确定光圈并拍摄
[光圈优先]模式
确定快门速度并拍摄
[快门优先]模式
拍摄模式 :
拍摄时,您可以控制聚焦范围(景深)以满⾜您的拍摄要求。 快门速度会被⾃动调整,以适合所设的光圈值。
设为
设为
(拍摄)
([光圈优先]模式)
确定光圈值
当光圈值增⼤时,聚焦的深度 范围将扩⼤,图像可清晰呈现 从相机正前⽅到背景的景物。
当光圈值减⼩时,聚焦的深度 范围将缩⼩,背景会变模糊。
当图像太亮或太暗,或者曝光 不正确时,光圈值和快门速度 的数值将显⽰为红⾊。
光圈值
可设置的光圈值
光圈值 此相机上设置的快门速度(秒)
F4.0 - F6.3 8 - 1/2000
F3.5 8 - 1/1600 F3.3 8 - 1/1300
可设置的光圈值根据变焦位置⽽异。(上表是在最⼤W的条件下。)
LCD显⽰屏的亮度可能与实际拍摄的照⽚不同。
如果太亮,请增⼤光圈,如果太暗,请减⼩光圈。
拍摄模式 :
拍摄时,您可以控制快门速度以满⾜您的拍摄要求。 光圈会被⾃动调整,以适合所设的快门速度。
设为
设为
(拍摄)
([快门优先]模式)
确定快门速度
在较快的快门速度下,主体的 移动看上去像似静⽌的。
在较慢的快门速度下,移动的 主体看上去会有动感。
当图像太亮或太暗,或者曝光 不正确时,光圈值和快门速度 的数值将显⽰为红⾊。
快门速度
可设置的快门速度
快门速度(秒) 此相机上设置的光圈值
86543.2
2.5 2 1.6 1.3 1
1/1.3 1/1.6 1/2 1/2.5 1/3.2
1/4 1/5 1/6 1/8 1/10 1/13 1/15 1/20 1/25 1/30 1/40 1/50 1/60 1/80 1/100
1/125 1/160 1/200 1/250 1/320 1/400 1/500 1/640 1/800 1/1000
1/1300 1/1600 F3.5 - F6.3 1/2000 F4.0 - F6.3
设置的光圈值根据变焦位置⽽异。(上表是在最⼤W的条件下。)
F3.3 - F6.3
LCD显⽰屏的亮度可能与实际拍摄的照⽚不同。
使⽤慢快门速度时,建议使⽤三脚架。
在[快门优先]模式中不能设置
52 53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并拍摄
[⼿动曝光]模式
注册您⾃⼰的设置并拍摄
[⾃定义]模式
拍摄模式 :
当曝光调整⽆法获得拍摄所需曝光(明/暗度)时,此拍摄模式能让您设置任何 光圈值和快门速度。另外,可以进⾏最长60秒的长曝光拍摄。
设为
设为
(拍摄)
([⼿动曝光]模式)
将显⽰⼿动曝光辅助(约10秒)。
确定光圈和快门速度
◄►
:调节光圈值
▲▼
:调节快门速度
当图像太亮或太暗,或者曝光 不正确时,光圈值和快门速度 的数值将显⽰为红⾊。
如果半按快门钮,将显⽰⼿动 曝光辅助(约10秒)。
光圈值/快门速度
可设置的光圈值和快门速度
光圈值 快门速度(秒)
F4.0 - F6.3 60 - 1/2000
F3.5 60 - 1/1600 F3.3 60 - 1/1300
可设置的光圈值根据变焦位置⽽异。(上表是在最⼤W的条件下。)
⼿动曝光辅助(估测值)
显⽰标准亮度图像。 显⽰较亮的图像。对于标准亮度,请使⽤较快的快门速度
或增⼤光圈值。 显⽰较暗的图像。对于标准亮度,请使⽤较慢的快门速度
或减⼩光圈值。
LCD显⽰屏的亮度可能与实际拍摄的照⽚不同。
在⼿动曝光模式中不能设置
拍摄模式 :
将您所要的拍摄模式、[拍摄]菜单设置等注册到[⾃定义设置存储]并设置模 式转盘到
,您就可快速切换到那些设置。
[⾃定义设置存储]注册您⾃⼰的设置
最多可注册3个当前相机设置。
拍摄模式 :
选择您要注册的拍摄模式并设
选择[是] 置[拍摄]菜单、[设置]菜 单等
从[设置]菜单(→20)选择[⾃ 定义设置存储]
选择要注册的⾃定义设置
关闭菜单
以下菜单和功能保存在⾃定义设置中。
[拍摄]菜单/拍摄功能 [设置]菜单
[连拍] [智能分辨率] [数码变焦] [⾊彩效果] [图像调整] [稳定器] [录⾳] [AF辅助灯] [数码红眼纠正]
曝光补偿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
[坐标线] [直⽅图] [拍摄区域] [恢复变焦]
54 55
注册您⾃⼰的设置并拍摄
[⾃定义]模式
(续)
根据场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定义]切换到您⾃⼰的设置并拍摄
在[⾃定义设置存储]中注册的设置可通过设置模式转盘到 来快速调⽤。
设为
设为
(拍摄)
(⾃定义模式)
选择⾃定义设置
按[DISPLAY]显⽰注册的设 置内容。 使⽤◄►切换画⾯。 再按⼀下[DISPLAY]返回。
拍摄模式 :
使⽤[场景模式]可供在某些场景以最佳的设置拍摄照⽚。(曝光、⾊彩等)
设为
设为
选择并设置场景
(如果不显⽰场景菜单,按[MENU/SET],
然后按►)
变焦杆
[DISPLAY]
要拍摄动态影像时
(→68)
注册常⽤的场景
[我的场景模式](→67)
要查看各场景的说明 :
选择场景并按[DISPLAY]按钮。
也可以使⽤ 变焦杆切换 到下⼀个画 ⾯。
选择与实际场景不适合的场景模式可能会影响照⽚的⾊彩。
以下[拍摄]菜单设定将会⾃动调节,不能⼿动选择(可⽤的设定依场景模式 设定⽽异)。
[智能ISO]、[感光度]、[测光模式]、[智能曝光]、[最慢快门速度]、[智能分
辨率]、[⾊彩效果]、[图像调整]
⽩平衡仅可在下⼀个场景中设置。(当改变场景时,设置将复原为[AWB]。)
[肖像]、[柔肤]、[变换]、[⾃拍肖像]、[全景辅助](仅第⼀张图像),[运动]、[宝
即使在[⾃定义]中更改[拍摄]菜单等,⾃定义设置的内容也不会改变。要 更改注册内容时,请重设[⾃定义设置存储]中的设置。
购买时,⾃定义设置中注册了[程序 AE]模式的初始设置。
宝]、[宠物]、[⾼感光度]、[⾼速连拍]、[针孔效果]、[⾼动态]、[相框模式]
可使⽤闪光类型根据场景模式不同⽽异(→44)。当改变场景模式时,场景模式 闪光灯设置将重设为初始设置。
在[夜间肖像]、[夜景]、[星空]和[烟⽕]场景模式时呈灰⾊显⽰的框线。
56 57
根据场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续)
如何选择场景(→57) 在场景模式时使⽤闪光灯(→44)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肖像]
(上半⾝肖像照⽚)。
[柔肤]
[变换]
可改善在明亮光线下所拍摄⼈物的肤 ⾊,使其显得更健康。
提⽰
尽可能地靠近被摄物站⽴。
变焦 :尽可能远拍(T 侧)
使明亮的室外阳光下的肤⾊更加柔和
提⽰
尽可能地靠近被摄物站⽴。
变焦 :尽可能远拍(T 侧)
变更被摄对象为苗条或动⼈的样⼦。
使⽤▲▼选择变换级别,然后按
[MENU/SET]设定。
设定也可在快捷 菜单改变。 (→104)
拍摄照⽚。
注意
此功能仅供个⼈使⽤,不可⽤于未 授权商业⽬的或商业盈利,否则将 会侵权。
不要⽤于做出违反公共秩序和有伤 风化的事情,或诋毁中伤他⼈。
不要⽤于进⾏损害被摄对象。
提⽰
半按快门钮 → ⾃拍定时器指⽰器点亮→ 完全按下快门钮 → 查看(如果⾃拍定时 器指⽰器闪烁的话,表⽰焦点没有对好)
焦点 :30 cm ⾄1.2 m(最⼤⼴⾓)
不要⽤变焦(难以聚焦)。 (变焦⾃动变为最⼤⼴⾓)
建议使⽤2 秒⾃拍定时器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脸部检测)。
根据亮度不同效果也不同。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脸部检测)。
如果背景等的⼀部分的颜 ⾊与肌肤颜⾊接近,则也 会平滑化此部分。
拍照时,将执⾏改善肌肤 外表的处理。
照⽚质量变得稍微较低。
[图像尺⼨]将根据[⾼宽⽐]
设置⽽固定,详细信息如下 :
: 3 M
: 2.5 M : 2 M
以下功能固定。
[质量]:
[AF 模式]默认设置
(脸部检测)
当使⽤[纵向伸长较多] 或[横向伸 长较多]时,⼈脸探测效率可能不⾼。
以下功能⽆法使⽤。 延伸光学变焦/[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多种⾼
宽⽐]/[连拍]
拍摄带有声频的照⽚(→98) (拍摄过程中的⾃拍定时器 指⽰灯将点亮)
主要固定的设置
[恢复变焦]:[OFF]
[⾃拍定时器]:[关闭]/[2秒钟] [稳定器]:[MODE 2] [AF辅助灯]:[OFF]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标准)
[风景]
[运动]
拍摄较宽且较远的被摄物的清楚照⽚。
提⽰
请站在⾄少5 m以外。
使⽤附带的软件将多张照⽚合成为单 张全景照⽚。
使⽤▲▼选择拍摄⽅向,然后按
[MENU/SET]设定。
将显⽰特别全景辅助线。 拍摄照⽚。 选择[下⼀个],然后按[MENU/
SET]设定。
或者按快门钮。
您可通过选择[重 摄]来重新拍照。
改变构图并拍照,使照⽚的⼀部分
与前⼀张照⽚重叠。
要拍摄更多图像, 选择[下⼀个] 并重复步骤
上次拍摄照⽚的⼀部分 完成拍照之后,选择[退出],然后
按[MENU/SET]设定。
提⽰
不要改变您的拍摄位置。
环境较暗时,请使⽤⾃拍定时器拍
摄图像。
拍摄诸如体育运动等快速移动场景的 照⽚。
提⽰
请站在⾄少5 m以外。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AF辅助灯]:[OFF]
聚焦、变焦、曝光补偿、
⽩平衡、快门速度和ISO感
光度均固定于第⼀张照⽚
的设定。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8秒。
对于⿊暗场景,⼲扰可能
⽐较明显。
拍照之后,快门可能保持
关闭达8秒钟。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感光度]:ISO80 - 800
本相机不能进⾏全景照⽚
合成。请您使⽤适当的软
件将保存在计算机中的图
像编辑成全景照⽚。
以下功能⽆法使⽤。 [⾃动括弧式曝光]/[多
种⾼宽⽐]/[录⾳]/[连拍]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1秒。
主要固定的设置 [智能ISO]: ISOMAX1600
[强制闪光关]
[强制闪光关]
58 59
根据场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续)
如何选择场景(→57) 在场景模式时使⽤闪光灯(→44)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夜景]
[⾷物]
以接近实际亮度拍摄⼈物和夜景的照 ⽚。
提⽰
被摄对象不能移动。
建议使⽤三脚架和⾃拍定时器。
在⼴⾓端站在⾄少1.5 m以外
焦距 : 最⼤W :60 cm - 5 m
最⼤T :1.2 m - 5 m
拍摄夜景的清晰照⽚。
提⽰
请站在⾄少5 m 以外。
建议使⽤三脚架和⾃拍定时器
拍摄⾷品的⾃然照⽚。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1秒(如 果闪光灯设为 光关)时最慢8秒)。
在黯淡场景下⼲扰可能看 起来更明显。
拍摄照⽚后快门可能会保 持关闭约8 秒钟。
主要固定的设置
[预先AF]: [OFF]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8秒。
在黯淡场景下⼲扰可能看 起来更明显。
拍摄照⽚后快门可能会保 持关闭最长达8 秒钟。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强制闪光关] [感光度]: ISO80 - 800 [预先AF]: [OFF] [AF辅助灯]: [OFF]
(强制闪
[派对]
[烛光]
[宝宝]
可使诸如婚礼等室内庆典活动照⽚中 的被摄物和背景明亮。
提⽰
站在约1.5 m 以外。
变焦 :⼴⾓(W 侧)
建议使⽤三脚架和⾃拍器。
营造出房间内充满烛光的⽓氛。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不要使⽤闪光灯。
使⽤弱闪光灯会增加肤⾊效果。
要记录年龄和名字 ([宝宝1]和[宝宝2]可以分别设定。)
⽤▲▼选择[年龄]或[名字],按
选择[SET]并按[MENU/SET]。
设置⽣⽇和名字。
年 龄 : ⽤
名 字 : (参阅‘输⼊⽂字’(→105))
按⼀下[MENU/SET]。
提⽰
在拍摄图像之前,确保[年龄]和[名 字]为[ON]。
要重设时:从[重设]菜单选择[设置]。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
[MENU/SET]。
(5⾄8倍是2 m⾄⽆限远)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脸部检测)。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1秒。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脸部检测)。
设定此模式之后,年龄和 名字将显⽰约5秒钟。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1秒。
年龄显⽰格式取决于[语 ⾔]设定。
也可以使⽤[⽂字印记] (→118)将⽂字印到图像上。
⽣⽇的⽇期可显⽰为[0 个⽉ 0 天]。
主要固定的设置
[智能ISO]: ISOMAX1600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脸部检测)。
60 61
根据场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续)
如何选择场景(→57) 在场景模式时使⽤闪光灯(→44)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宠物]
[⽇落]
[⾼感光度]
拍照时记录宠物的年龄和名字。
提⽰
与[宝宝](上述)的相同。
拍摄诸如黄昏场景时的清晰照⽚。
防⽌在黯淡的室内条件下被拍摄物模 糊不清。
使⽤ ▲▼ 选择宽⾼⽐和图像⼤⼩, 然后按⼀下[MENU/SET]。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1秒。
有关其他注意事项和固定
功能,请参阅[宝宝]。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强制闪光关] [AF辅助灯]: [OFF]
因感光度较⾼,照⽚可能
会显得略微粗糙⼀些。
主要固定的设置 [质量]: [感光度]: [智能分辨率]:[ON]
以下功能⽆法使⽤。
延伸光学变焦/ [数码变焦]/ [多种⾼宽⽐]
(AF跟踪)
(标准)
ISO1600 - 6400
[⾼速连拍]
拍摄快速移动或决定性时刻的图像。
使⽤▲▼选择[速度优先]或[画
质优先],然后按[MENU/SET]设定。
使⽤▲▼选择宽⾼⽐和图像⼤⼩,
然后按⼀下[MENU/SET]。
拍摄图像。(按住快门钮)
当完全按下快门钮时,将连续拍摄 静⽌图⽚。
最⼤速度
可拍摄 照⽚数
连拍速度和可录制的图像数根据拍
摄条件或记忆卡的类型⽽改变。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内置存 储器
(5⾄8倍是2 m⾄⽆限远)
⼤约10张/秒 ⼤约6张/秒
(最多100张)。
格式化之后,连拍图像数 会⽴即增加。
照⽚质量变得稍微较低。
速度优先ISO200 - 1600
画质优先ISO500 - 800 [智能分辨率]: [ON]
聚焦、变焦、曝光、⽩平衡、
快门速度和ISO感光度固定
为第⼀张图像的设定。
以下功能⽆法使⽤。
延伸光学变焦/ [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 [⾃拍定时器]/[录⾳]/ [连拍]
如果再次拍摄,取决于使
⽤条件,在相机再次拍摄
照⽚之前可能会有延迟。
[强制闪光关]
(标准)
62 63
根据场景拍摄照⽚
拍摄模式 :
(续)
如何选择场景(→57) 在场景模式时使⽤闪光灯(→44)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闪光灯连拍]
[星空]
在⿊暗的地⽅启⽤连续拍摄。
使⽤▲▼选择图像尺⼨和和⾼宽⽐,
然后按[MENU/SET]设定。
拍摄照⽚(按住快门钮)。
按住快门钮时将连续拍摄照⽚。 连续拍照数 : 最多5张
提⽰
在闪光灯有效范围内使⽤。(→44)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拍摄星空或黯淡主体的清晰照⽚。
⽤▲▼选择,然后按[MENU/SET]。
按快门钮。
倒数计时开始。
提⽰
在较暗条件下拍摄时,请设置较长 的快门速度。
务必要使⽤三脚架。
建议使⽤⾃拍定时器。
在倒计数(上⾯)结束之前不要移 动相机。(之后重新显⽰处理倒计时)
照⽚质量变得稍微较低。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强制闪光开] [质量]: (标准) [智能ISO]:ISOMAX 3200 [智能分辨率]: [OFF]
聚焦、变焦、曝光补偿、 快门速度和ISO感光度均固 定于第⼀张照⽚的设定。
快门速度为1/30 - 1/2000秒。
以下功能⽆法使⽤。
延伸光学变焦/ [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连拍]/ [录⾳]
有关闪光灯的详情(→44)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感光度]: ISO80 [预先AF]: [OFF] [稳定器]: [OFF]
以下功能⽆法使⽤。 [曝光]/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连拍]/ [录⾳]
[强制闪光关]
[烟⽕]
[海滩]
[雪景]
拍摄夜空中烟⽕的清晰照⽚。
提⽰
请站在⾄少10 m 以外。
建议使⽤三脚架。
不会使被摄物黯淡⽽凸显出天空和⼤ 海的蔚蓝⾊。
可显现出滑雪坡地雪景和⼭岭风光的 ⾃然⾊彩。
拍摄从飞机窗⼝俯视的照⽚。
提⽰
当对好焦点后,要使相机与对⽐⾊ 区域呈⼀定的⾓度。
确认飞机内的景物有没有反射在窗 ⼝上。
请站在⾄少5 m以外。
使画⾯变暗以产⽣退化效果。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快门速度可设为1/4 秒或2 秒(如果⼏乎没有抖动或 如果光学图像稳定器设为
[OFF])(当不使⽤曝光补
偿时)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感光度]: ISO80 [预先AF]: [OFF] [AF辅助灯]: [OFF]
[AF 模式]默认设定是
不要⽤湿⼿接触相机。
要⼩⼼沙⼦和海⽔。
在较低的温度下电池的使
⽤寿命将会缩短。
主要固定的设置 [闪光]: [AF辅助灯]: [OFF]
在起飞或降落时关闭相
机。
使⽤相机时,请遵从机组
在画⾯上变暗的区域,脸
部检测功能(→92)可能⽆法
[智能分辨率]固定为 [OFF]。
以下功能⽆法使⽤。
延伸光学变焦/ [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连拍]
[强制闪光关]
[强制闪光关]
64 65
根据场景拍摄照⽚
(续)
注册常⽤的场景
[我的场景模式]
拍摄模式 :
场景 途⽤、 提⽰ 注意事项
主要固定的设置。
[感光度]: ISO1600
以下功能⽆法使⽤。 [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连拍]
当相机设为[稳定器]并
且极少有⼿震时,或如果 [稳定器]设为[OFF],快
门速度会降⾄最慢8秒。
以下功能为固定设置。 [感光度]: 400
取决于拍摄条件,校正效
果可能会不起使⽤。
拍摄之后,快门可能会保
持关闭状态(最长8秒)以
处理信号。这不是缺陷。
因为⿊暗部分被校正得更
亮,LCD画⾯上可能会⽐
普通拍摄有更加明显的噪
点。
拍摄像素数为2 M (
)。
以下功能为固定设置。 [⾃动回放]: [2 SEC.]
画⾯上显⽰的画框的⾊彩
可能与记录照⽚上画框的
⾊彩稍有不同。
不能显⽰指引线。
以下功能不可⽤。
延伸光学变焦/ [数码变焦]/ [⾃动括弧式曝光]/ [多种⾼宽⽐]/[连拍]
[⾼动态]
[相框模式]
产⽣带颗粒纹理的⿊⽩照⽚。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当在亮光下和在夜景中拍摄时,减少 曝光过度和不⾜。
使⽤▲▼选择效果并按[MENU/SET]。
标准 ⾃然⾊彩效果
⼀种强调对⽐和⾊彩的印象派
艺术
效果
⿊⽩ ⿊⽩效果
您也可以在快捷菜单中更改设置。 (→104)
提⽰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5⾄8倍是2 m⾄⽆限远)
在图像上加画框。
按◄►选择相框,然后按[MENU/SET]。
拍摄模式 :
您可以在模式转盘上的 设置之后,只需将模式转盘设到[我的场景模式],即可⽤预设场景模式拍摄照⽚。
中注册常⽤的场景模式。
设为
设为 /
如果您已经在我的场景模式
变焦杆
[DISPLAY]
⽤注册的场景模式拍摄图像
将模式转盘设到 摄图像。
每个场景的功能、提⽰
(→58 - 66)
变更注册的场景模式
再次执⾏注册操作
(→68)
和 两者代表相同功能。可将常⽤场景预设到各位置,使您可以快速⽅便地切换到 所需的场景模式。
有关预设场景的详情,请参阅场景模式页⾯。
如果在[设置]菜单中⽤[重设]重设拍摄设定,将清除预设的场景模式。
并拍
选择并设置场景
(如果不显⽰场景菜单,按[MENU/SET], 选择
中注册,则将显⽰为注册的 场景。
,然后按►)
场景菜单
也可以使⽤ 变焦杆切换 到下⼀个画 ⾯。
要查看场景说明 :
选择场景并按[DISPLAY]。
66 67
拍摄动态影像
拍摄模式 :
能够拍摄带(⽴体)声⾳的动态影像。(不能⽤静⾳拍摄。)拍摄中也可使⽤变焦。
变焦杆
设为
设为 以外的位置
按下开始拍摄
没有半按操作。 在切换为动态影像拍摄画⾯之后, 拍摄开始。
动态影像拍摄画⾯
(勿⽤⼿指盖住)
关于动态图像拍摄画⾯
[录制质量](→100)
麦克风
剩余拍摄时间(近似)
切换动态影像模式
在拍摄动态图像时,您也可以使⽤变焦。
变焦速度将⽐正常时慢。另外,变焦速 度会根据变焦范围⽽改变。
如果在拍摄动态图像时使⽤变焦,可能 需要时间进⾏聚焦。
再按⼀次动态影像钮结束拍摄
[连续AF](→100)
已拍摄时间
(→107)
切换静⽌图像模式 静⽌图像拍摄画⾯
⽤ 拍摄动态图像
相机⾃动检测场景以⽤最佳设置拍摄动态影像。
当场景不对应右边任何⼀

个时。
如果在拍摄中亮度或其他条件改变,场景模式将⾃动改变。
模式中,聚焦和曝光将根据检测到的脸部⽽设定。
对于夜景和其他⿊暗场景,将选择
如果条件不允许轻松地检测场景(→31)。
如果相机不能选择您需要的场景模式,建议您⼿动选择合适的模式。
[动态影像]菜单中的以下菜单选项可以设置。
以下功能固定。
[数码变焦]:[OFF] • [风声消除]:[OFF]
[⽩平衡]:[AWB] • [AF 模式]:
当⽆法检测到脸部时,将打开1区对焦。
[智能曝光]将根据条件⾃动启⽤。
[i-肖像] [i 低光亮] [i-风景] [i-微距]
。此模式不能使⽤闪光灯。
(脸部检测)∗ • [连续AF]:[ON]
68 69
拍摄动态影像
(续)
拍摄模式 :
⽤ 拍摄动态图像
⽤您偏好的设置拍摄动态图像。
光圈和快门速度⾃动设置。
拍摄模式图标变为
⽤ 拍摄动态图像
⽤所选场景的最佳设置拍摄动态影像。
某些场景将切换为以下场景。
选择的场景 动态影像的场景
[宝宝] [夜间肖像]、[夜景]、[星空] [全景辅助]、[运动]、[宠物]、[⾼速连拍]、[闪
光灯连拍]、[烟⽕]、[相框模式]
[智能曝光]将根据场景模式条件⾃动启⽤。
在某些场景模式中不能设置以下项⽬。
[⽩平衡] •[数码变焦]
⽤ 拍摄动态图像
⽤注册的拍摄模式拍摄动态图像。
在2 GB SD记忆卡上可拍摄的时间
有关详情(→162)
[录制质量] 拍摄图像容量(估测值)
[HD] 8分20秒
[WVGA] 20分50秒
[VGA] 21分40秒
[QVGA] 1⼩时
([肖像]动态影像) (低光动态影像)
有关可拍摄时间的信息(→162)
对于⽤‘MOTION JPEG’拍摄动态图像,建议使⽤SD速度为“6级”∗或以上的卡。
SD速度等级是对连续写⼊速度的等级评定。
取决于卡的类型,在拍摄动态图像之后可能会显⽰⽚刻卡存取信息。这不是缺 陷。
如果反复记录和删除数据,SD卡上总计可⽤记录时间可能会缩短。要恢复原来 的容量,请使⽤相机格式化SD卡。在格式化之前,务必将所有重要数据保存到 您的计算机或其他媒体上,因保存在卡上的所有数据都将删除。
按下动态影像钮之后请⽴即松开。
可能录下相机操作⾳,例如变焦移动和哔⾳。
⽆论拍摄动态影像之前的设置如何,[稳定器]都将固定在[MODE 1]。
要固定聚焦设置,请将[连续AF]设为[OFF]。
以下功能不可⽤。 延伸光学变焦、闪光、[个⼈识别]和⽤于竖拍照⽚的[旋转显⽰]
当没有可⽤空间时,录制⾃动结束。 对于某些记忆卡,可能在录制进⾏中终⽌。
与照⽚相⽐,动态图像的画⾯会变得较窄。另外,如果照⽚和动态图像的宽⾼ ⽐不同,开始拍摄动态图像时视⾓将会改变。通过设置[拍摄区域](→22)为[ON], 可显⽰拍摄区域。
如果在按下动态影像按钮之前使⽤延伸光学变焦,这些设置将被清除,并且可 录制区域将较⼤。
[录制质量](→100)中的[QVGA]只可录制到内置存储器中。
回放时,动态图像中快速移动的主体会显得模糊。
取决于拍摄动态图像时的环境,可能会因静电、电磁波等⼲扰⽽导致画⾯短暂 变⿊,或可能记录下杂讯。
⽤本相机拍摄的动态图像有时不能在其他Leica相机上回放(⽤其他Leica相机 拍摄的动态图像可以在LEICA V-LUX 20上回放)。
建议您使⽤充⾜电的电池。
在拍摄之前按[DISPLAY]可显⽰当前拍摄模式和画质的可拍 摄时间。
可⽤的记录时间
70 71
⽤个⼈识别功能拍摄
拍摄模式 :
要启⽤个⼈识别功能,请注册⼀张⼈脸图像(→73),或将⾃动注册⼈脸图像
(→76)设为[ON]。(购买时,个⼈识别功能未启动。)
个⼈识别功能的⼯作原理 拍摄时
相机识别出注册的⼈脸并调整聚焦和曝光。
当识别出设置了名字的注册⼈脸时,将显⽰名字(最 多3⼈)
当[⾃动登记]设为[ON]时,将识别拍摄了多次的 ⼈脸并显⽰注册画⾯
回放时
将显⽰名字和年龄(如果注册了信息)
拍摄时,将显⽰为识别的⼈脸设置的名字(最多3⼈)
仅回放所选注册的个⼈的图像([类别回放])
[AF 模式]固定为 (⼈脸探测)。
进⾏连拍时,与个⼈识别相关的拍摄信息仅设置在第⼀张图像上。
如果您半按快门钮,然后将相机对准另⼀个主体拍摄,可能会在图像上设置不 同个⼈的拍摄信息。
在以下情况时,个⼈识别不起使⽤。
[剪贴板]模式、动态图像拍摄、场景模式[变换]、[全景辅助]、[夜景]、[⾷
物]、[⾼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烟⽕]、[空中摄影]、[喷沙效果]
个⼈识别功能将搜索与注册相似的⼈脸,但不保证始终能识别这些⼈脸。
个⼈识别功能通过辨识某些脸部特征进⾏⼯作,因此要⽐⼀般的⼈脸探测需要 更长时间。
即使注册了个⼈识别信息,在[类别回放]中也不会将名字为[OFF]时拍摄 的图像分类为个⼈识别。
即使个⼈识别信息改变(→75),先前拍摄图像的个⼈识别信息也不会改变。
例如,如果名字改变,在[类别回放]中不会将改变之前拍摄的图像分类为个 ⼈识别。
要更改已经拍摄图像的名字信息,请在[个⼈识别编辑]中执⾏[REPLACE]
(→126)。
注册⼈脸图像
与名字和⽣⽇等信息⼀起,最多可注册6个⼈的脸部图像。 您可通过注册⼈脸的⽅式来改善个⼈识别 :例如,注册同⼀个⼈的多张脸部图像
(最多可注册3张图像)。
注册脸部图像时的拍摄提⽰
确保主体的眼睛睁开并且嘴巴合上 ;让主体直接⾯对相机,并确保脸部、眼 睛和眉⽑的轮廓不被头发遮挡。
确保脸部没有⼤⾯积阴影。(注册时不使⽤闪光灯)
如果拍摄时相机难以识别⼈脸
注册同⼀个⼈的多张脸部图像,室内和室外,带不同表情或从不同⾓度。
在您拍摄的地⽅注册另外的图像。
更改[灵敏度]设置。
如果注册的⼈不再能够被识别,请重新注册那个⼈。
在某些情况下,取决于⼈物表情或环境,相机⽆法识别或不正确地识别即使是 注册的个⼈。
眼睛或眉⽑被头发遮挡
主体不是直接⾯对相机
主体的眼睛闭上
主体较暗或从垂直⾓度照亮
主体⾯向上⾯或下⾯
光线极其明亮或⿊暗
主体的图像太⼩
主体的脸部特征随着年龄⽽改变了
主体的表情⾮同⼀般
主体的整个脸部不在画⾯中
主体具有与家庭成员等⾮常相似的脸部特征
脸部极少有阴影
主体正在快速移动
拍照者⼿抖
使⽤了数码变焦
主体的脸部被太阳镜或反光的眼镜、头发、帽⼦等遮挡
72 73
⽤个⼈识别功能拍摄
拍摄模式 :
从[拍摄]菜单(→18)选择[个⼈识别]
⽤▲▼选择[MEMORY],然后按[MENU/SET]
选择未注册⼈脸图像的画框
如果已经注册了6个⼈,请先删除⼀个 注册的⼈。(→75)
(续)
要设置个⼈识别功能为[OFF]
从[拍摄]菜单(→18)选择[个⼈识别] ⽤▲▼选择[OFF],然后按[MENU/SET]
当注册了⼈脸图像或设置为⾃动注册⼈脸图像时,[个⼈识别]设置将⾃动 切换为[ON]。
编辑或删除有关注册个⼈的信息
有关注册个⼈的信息可被编辑或删除。
从[拍摄]菜单(→18)选择[个⼈识别]
拍摄⼈脸图像
选择要编辑的项⽬并进⾏设置
项⽬ 关于设置
[名字] ⽤▲▼选择[SET],然后按[MENU/SET]
输⼊名字(⽂本输⼊步骤 :→105)
[年龄] 设置⽣⽇。
[聚焦图标]聚焦主体时,变更显⽰的图标。
追加图
⽤▲▼选择[SET],然后按[MENU/SET]
⽤◄►选择年、⽉、⽇,并⽤▲▼进⾏设置,然后按[MENU/SET]
⽤▲▼选择聚焦图标,然后按[MENU/SET]
最多可注册个⼈的3张⼈脸图像。
选择⼀张未注册的图像并按[MENU/SET]
• 当⽤◄►
画⾯。选择[是]以删除个⼈图像。(如果只有⼀张
图像注册,则不能删除。) 拍摄图像(上⾯的步骤 。) 按
半按快门钮以关闭菜单
将辅助框对准⼈脸并拍摄 ⽤▲▼选择[是],然后按[MENU/SET]
如果要重新拍摄,选择[否]
不能注册⼈以外主体的脸部(例如宠物)。
如果识别失败,将显⽰信息并返回到拍 摄画⾯。请再尝试拍摄。
按[DISPLAY]时,将显⽰说明。
选择注册的个⼈图像时,将显⽰确认删除的
⽤▲▼选择[MEMORY],然后按[MENU/SET]
选择要编辑或删除信息的个⼈
选择未注册的画框时,将进⾏新的注册。
选择项⽬
项⽬ 关于设置
信息编辑 编辑名字或其他注册的信息。(→74) 注册顺序 设置聚焦和曝光的优先顺序。
删除 删除注册个⼈的信息和⼈脸图像。
▲▼◄►
选择注册顺序,然后按[MENU/SET]
半按快门钮以关闭菜单
74 75
⽤个⼈识别功能拍摄
拍摄模式 :
(续)
⾃动注册⼈脸图像
您可以设置相机在拍摄已经被拍摄多次的主体之后⾃动显⽰注册画⾯。
从[拍摄]菜单(→18)选择[个
选择[ON]
⼈识别] 选择[SET]
显⽰注册画⾯的指⽰为3次(估测值)。(在[⾃拍肖像]场景模式、[连拍]、[录 ⾳]、[⾃动括弧式曝光]或[多种⾼宽⽐]中,此情况不会发⽣。)
如果注册画⾯不容易显⽰,在相同的环境中并⽤相同的表情拍摄将会使其更加 容易显⽰。
如果即使注册了⼈脸也不能识别,请从[拍摄]菜单的[个⼈识别]在该位置 重新注册个⼈,这将使相机较容易识别该⼈。
如果对已经注册的个⼈显⽰注册画⾯,在该状态对那⼈进⾏另外注册将使相机 较容易识别该⼈。
如果注册了⽤闪光灯拍摄的图像,相机可能难以识别个⼈。
当[⾃动登记]设为[ON]时,[个⼈识别]设置也将⾃动切换为[ON]。
选择[⾃动登记]
从⾃动注册画⾯注册⼈脸图像
从注册确认画⾯选择[是]
选择[新建登记]或[追加图像]
项⽬ 关于设置
如果已经注册了6个⼈,请选择⼀个⼈替换。 选择要注册追加脸部图像的个⼈
如果已经注册了3张脸部图像,请选择⼀张图像替换。
选择要编辑的项⽬并进⾏设置
半按快门钮以关闭菜单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很难识别只通 过⾃动注册进⾏注册的⼈脸。从[拍摄] 菜单的[个⼈识别],事先注册⼈脸图 像。
如果未注册个⼈识别,进⾄
如果选择[否],将显⽰重新确认画⾯。 如果在此选择[是],[⾃动登记]将设 为[OFF]。
(步骤 )
(→74)
设置识别敏感度
如果相机难以进⾏个⼈识别或识别出错,可设置相机的敏感度。
从[拍摄]菜单(→18)选择
[个⼈识别]
选择[SET]
选择⼀个感光度设置
[HIGH]: 当相机难以识别
⼈脸时设置 [NORMAL]: 通常设置 [LOW]: 当相机经常将⼈
脸识别为另⼀个 ⼈的脸时设置
半按快门钮以关闭菜单
选择[灵敏度]
将[灵敏度]设为[HIGH]可使相机更加容易识别⼈脸,但也会增加将⼈脸识 别为另⼀个⼈的脸的可能性。
76 77
纪录以GPS拍摄的地点
GPS是什么?
GPS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可让⼈们利 ⽤GPS卫星找到⾃⼰的位置。 从多个GPS卫星接收包含轨道信息和时间信息的讯息后,计算当前位置的功能 被称为“定位”。 当本相机接受到从三个或更多的GPS卫星发出的讯息时,即能够执⾏定位。
拍摄模式 :
仅限拍摄(不能设置)
在开始使⽤相机之前,请您先参阅“关于GPS”(→8)和“地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
(→153)。
[GPS设定]:使⽤GPS
从旅⾏模式菜单中选择[GPS 设定](→18)
选择[ON]或
重要
在中国⼈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共和国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禁⽌使⽤GPS功能(⾹ 港和澳门除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使⽤GPS功能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在上述国 家或地区本相机的GPS功能会⾃动失效。
GPS功能
使⽤GPS时,相机会执⾏下述功能 :
在拍摄的图像上,记录定位所得的地名信息和经纬度
⾃动更正当前时间
前往有时差的国家或地区时,将时间⾃动更正为当地时间
当[⾃动时间设置]或[世界时间]设为[⾃动]时
从GPS卫星接收讯息
请将[GPS设定]设为[ON]或 (→79)
建议您在户外空旷的地⽅,将GPS天线朝向天空,并静⽌⼀段时间后再使⽤ 相机。
通常在2分钟以内完成定位。但是因为GPS卫星的位置变化,定位时间会随拍 摄地点与环境⽽发⽣变化。
在类似下述的场所,因为不能正确地从GPS卫星接受讯息,因此有可能会发 ⽣不能定位或误差较⼤的情形。
室内
地下或⽔中
森林中
在建筑物附近或位于⼭⾕间
请勿以⼿或其他东西遮住GPS天线。
如果在定位期间移动本相机,请勿将相机放置 在⾦属容器中。否则,会因被⾦属遮住⽽不能 执⾏定位功能。
在飞机内或医院等场所
当[GPS设定]设为[ON]时,即使关闭相机电源, GPS功能仍会动作。 在飞机场、医院或禁区,当您关闭相机电源时,请先将[GPS设定]设为[OFF] 或
。(→79)
如果在关闭了电源的状态下,状态指⽰灯定期闪烁,即表⽰[GPS设定]为[ON]。
78 79
隧道中
靠近1.5 GHz移动电话
GPS天线
状态指⽰灯
解除→选择[OFF]
关闭菜单
[GPS设定] 说明 定位动作时间
[ON]
当不能从3个或更多的GPS卫星接收讯息时,不能定位。请您尽可能移动到户外 空旷的地⽅进⾏定位。
在关闭了电源的状态下,相机仍会执⾏ 定位。因此在打开电源时,能够马上拍 摄记录了地名信息的图像。
在关闭了相机电源的状态下,相机仍会 执⾏定位,因此会消耗电池的电⼒。
在关闭了电源的下述状态下,会⽴即停 ⽌定位。停⽌定位后,再重新打开电源 时,定位会花费⼀些时间。
当电池剩余不多,显⽰ 换了电池时
关闭电源后,经过2个⼩时仍不能成 功定位时
3个⼩时以上没有打开电源时
紧接电源打开后,定位会需要⼀些时间。 这时,不会在定位中所拍摄的图像上纪 录地名信息。
确认GPS的接受状态
在步骤 前的接受状态。
所接受到的GPS卫星数量
经度和纬度
选择[INFO],即能够确认当
请事先将[GPS设定]设为[ON]或
GPS接受时间
按[MENU/SET]开始定位
紧接电源打开后
时,或更
每隔5分钟
每隔15分钟
在定位动作中, 状态指⽰灯闪烁
紧接电源打开后
每隔5分钟
在关闭了电源的 状态下,不执⾏ 定位。
纪录以GPS拍摄的地点
拍摄模式 :
将[GPS设定]设为[ON]或 时
在拍摄模式下,将会在液晶显⽰器上显⽰定位图标。 如果定位成功,即会显⽰地名信息。
图标 状态
地名信息 定位中
因获取GPS卫星的轨道信息需要时间,当您第⼀次使⽤相机,或长时间未使 ⽤相机时,定位可能会需要⼏分钟的时间。
如果定位成功,既会记忆当前位置。但是,在下述情形下,会删除位置信息。
[GPS设定]设为[OFF]时
在[GPS设定]设为
通过[重设]功能复位了设置时
在下述情形下,记录在图像上的地名信息可能会与当前的位置不同。在拍摄 之前,请先确认地名。
紧接电源打开后 • 图标为
在下述情形下,不执⾏定位。
拍摄动态图像时 • 纪录声⾳时
在拍摄图像上记录的信息
如果定位成功,即会在相机上记忆当前的位置,并在拍摄的照⽚或动态图像上 记录经纬度和地名信息。
在拍摄图像上记录的信息
经度/纬度
地名信息(国家、地区名称/省、市名称/县镇村名称/地标名称)
您可以使⽤本相机确认拍摄地点,或按照各个拍摄地点来分别显⽰。
地名信息在定位所得的经纬度基础上,从本相机的数据库中搜索地名或地标, 然后按照下述顺序显⽰最适当的信息(有时不会显⽰最近距离的地名)
⽬前所处位置1公⾥内的地标名称和地名 在⽬前所处位置10公⾥内存在地标的地名
如果没有找到符合上述条件的地名或地标,即使定位成功,也会显⽰“---”。 即使在显⽰“---”的情形下,仍可以通过[GPS区域选择]选择地名信息。
在某些情形下,可能尚未登录您寻找的地标。地标等地名信息为截⾄2010 年2⽉的信息。(地标的种类→161)
地名信息(地名或地标名称)可能与正式名称不同。
(最长5分钟)
状态下关闭了电源时
以外的图标
(续)
存在地名信息(5分钟之前的信息) 存在地名信息
(5分钟⾄1个⼩时前的信息)
(1个⼩时⾄2个⼩时前的信息)
存在地名信息(2个⼩时前的信息)
定位失败(不存在地名信息)
仅限拍摄(不能设置)
变更所记录的地名信息
在定位结果与当前位置不同的情形下,如果存在其他候补,您可以将信息登录为 近邻的地名或地标。
能够选择其他地名信息时,显⽰这个图标。
从[旅⾏模式]菜单中选择[GPS 区域选择](→18)
从所显⽰的候补中选择所需的 地名或地标
选择要变更显⽰⽅式的项⽬
返回菜单画⾯
不想记录地名或地标时
在上述步骤 中选择[删除全部地名],即不会纪录地名或地标。 或者,在步骤 选择了省名时,不会记录省名下的市镇名称或地标)。
但是,会纪录经度和纬度。如果您不想记录经度和纬度,请将[GPS设定]
在⼤型公园或类似地⽅,可能不会显⽰地标或显⽰不正确的地标。如果您不 能在[GPS区域选择]选择到希望的地标,请在拍摄后执⾏[地名编辑]。(→117)
中选择[是],即不会纪录所选择地名下的地名或地标(例如,
80 81
纪录以GPS拍摄的地点
拍摄模式 :
(续)
仅限拍摄(不能设置)
变更地名信息的显⽰⽅式
您可以变更定位所得地名信息画⾯的显⽰⽅式。
地名信息
从[旅⾏模式]菜单中选择[区域信息设置](→18)
选择想变更显⽰⽅式的项⽬
要显⽰的项⽬选择[ON],不显⽰的项⽬选择[OFF]
返回菜单画⾯
使⽤GPS设置时钟
您可以利⽤包含在GPS讯息中的⽇期和时间信息来⾃动更新本相机的[时钟设置]。 此外,如果定位成功,当您从本国地区移动到有时差的地区时,相机会⾃动更新 为当地时间。请您先执⾏[时钟设置]。
从[旅⾏模式]菜单中选择 [⾃动时间设置](→18)
选择[ON]
执⾏“设置时钟”(→15)的步骤 之后的操作(仅在第⼀次使⽤时)
在定位期间,如果GPS的时间和[时钟设置]的时间相差1分钟以上,即会⾃动 更正。
当[⾃动时间设置]设为[ON]时,[世界时间]即会被设为[⾃动]。
当[世界时间]设为[⾃动]以外的项⽬时,[⾃动时间设置]为[OFF]。
通过[⾃动时间设置]所更正的时间⽆法像⽆线电时钟那样准确。如果时间更 正有误,请您在[时钟设置]项⽬下重新设置。
在下述情形下,将会显⽰“---”。
不存在相应的地名信息
在附近不存在地标(您可以通过[GPS区域选择]来选择)
在设定了多个显⽰项⽬,或地名信息的⽂字列过长等情形下,会滚动显⽰。
82 83
旅游时有⽤的功能
拍摄模式 :
仅限拍摄(不能设置)
[⾏程⽇期]
如果您设置了⾏程并拍摄图像,将会记录图像是在您⾏程的哪⼀天拍摄的。
设置:
须预先设定时钟(→15)。
从[旅⾏模式]菜单(→18) 选择[⾏程⽇期]
选择[⾏程设置]
选择[SET]
以同样⽅式设置返回⽇期
从出发⽇期到返回⽇期的⽇期框 的颜⾊将改变。
关闭菜单
消除信息
在返回⽇期之后,将⾃动消除信息。 要清除此⽇期之前的信息,在步骤 中选择[OFF]。
如果[⾏程设置]设为[OFF],[位置] 也将⾃动设为[OFF]。
设置出发⽇期
[位置]
记录您的⽬的地。 设置[⾏程设置]之后,您可以设置⽬的地。
在上⼀页的步骤 中选择
[位置]
选择[SET]
要清除
在步骤
如果记录了[⾏程设置],将同时记录[位置]。
与在[GPS设定]所记录到图像上的地名信息不同,⽽分开纪录。
如果需要打印⽬的地,请使⽤[⽂字印记]。
中选择[OFF]并按[MENU/SET]
输⼊您的⽬的地
输⼊⽂本(→105)
关闭菜单
当从回放切换为拍摄模式或当开启电源时,已过的天数将显⽰约5秒钟。(在画 ⾯右下⽅显⽰
⾏程⽇期从设置的出发⽇期和在相机时钟中设置的⽇期进⾏计算。当在[世界 时间]内设置了⽬的地时,将根据⽬的地的当地时间计算所经过的天数。
即使相机电源关闭,设置的⾏程⽇期也将保存。
当[⾏程设置]设置为[OFF]时,将不记录已过的天数。即使在拍摄之后将[⾏ 程设置]设置为[SET]也不会显⽰。
如果在出发⽇期之前进⾏设置,出发之前的天数将⽤负号以橙⾊显⽰(但不记 录)。
当[⾏程⽇期]以带有负号的⽩⾊显⽰时,[本国]⽇期是[⽬的地]⽇期的 前⾯⼀天(这会录制下来)。
在需要打印已经过的天数时,请使⽤[⽂字印记]。
84 85
旅游时有⽤的功能
拍摄模式 :
(续)
仅限拍摄(不能设置)
[世界时间]
⽤您⽬的地的本地时间设置拍摄⽇期和时间。事先进⾏[时钟设置]。
从[旅⾏模式]菜单(→18)
选择[⽬的地]
选择[世界时间]
当初次设置时,会显⽰出[请 设置本国区域]
[MENU/SET]跳越⾄步骤
选择[本国]
此时,请按
设置⽬的地区域
所选择⽬的地的当 前时间
设置贵地的时区
城市/地区名 当前时间
使⽤GPS进⾏⾃动设定
如果您在上⼀页的步骤 ⽬的地的当地时间。 这是与[⾃动时间设置]相同的功能。有关详情(→83)
当您从⽬的地返回之后,请按照步骤 和 设置[本国]。
如果已经设置[本国],使⽤之前只需更改[⽬的地]。
如果在画⾯上显⽰的区域中找不到您的⽬的地,请按照与本国时间的时差进⾏ 设置。
回放在⽬的地拍摄的图像时,画⾯上将显⽰
选择了[⾃动],即能够使⽤GPS功能来⾃动设定⾏程
与本国时间 的时差
城市/ 地区 名
关闭菜单
与GMT(格林威治标准时 间)的时差
当[本国]已经设置之后⼜被 更改时,在更改设置之后,将 返回显⽰到[旅⾏模式]菜单。 要继续并设置[⽬的地],请按
在步骤 或 中进⾏设置 (再按⼀下解除)
当在[⽬的地]中设置夏时制时,当前时间将提早1⼩时。如果设置取消, 将⾃动返回当前时间。即使您在[本国]中设置夏时制,当前时间也不会改变。 请在[时钟设置]中将当前时间提早1⼩时。
86 87
使⽤[拍摄]菜单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快速菜单’(→104)⽤于⽅便调出常⽤的菜单。
[图像尺⼨]
设置照⽚尺⼨。根据此设置和[质量]不同,可拍摄照⽚的数⽬也不同(→89)。
拍摄模式 :
设定 :
图像尺⼨([⾼宽⽐]: )
1
12 M 8 M
5 M 3 M
4000×3000 3264×2448 2560×1920 2048×1536 640×480
图像尺⼨([⾼宽⽐]: )
11.5 M 7.5 M
1
4.5 M
1
2.5 M
4176×2784 3392×2264 2656×1768 2048×1360 640×424
1
0.3 M
1
0.3 M
1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质量]
设置图像质量。
拍摄模式 :
设定 : 微细 (⾼质量,图像质量优先)
标准 (标准质量,图像数优先)
[⾼宽⽐]
可根据打印或播放格式来改变照⽚的⾼宽⽐。
拍摄模式 :
设定 :
4
3
16
10.5 M 7 M
图像尺⼨([⾼宽⽐]: )
1
4.5 M
1
2 M
1
0.2 M
1
3
2
9
4320×2432 3552×2000 2784×1568 1920×1080 640×360
1
此设置在 ([快照模式])中不可⽤。
可拍摄的图像数(→162)
延伸光学变焦可⽤于⽤ 标记的照⽚尺⼨。
在动态图像拍摄中、使⽤[微距变焦]时,或在[变换]、[⾼感光度]、[⾼速连拍]、
与[4 :3]的电视机 或计算机相同
打印时边缘可能会被剪切掉,事先请务必确认。
在 ([快照模式])中,可通过改变[图像尺⼨]选择 (11.5M)和 (10.5M)。
与普通胶卷相机相同 供在宽屏幕/
⾼清晰度电视机上播放
[闪光灯连拍]、[针孔效果]或[相框模式]等场景模式中,延伸光学变焦不可⽤。
根据被摄物和拍摄条件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马赛克效果。
设置指南
2
例如,‘0.3 M ’适合于电
2
较⼤的照⽚尺⼨ 较⼩的照⽚尺⼨
鲜明的图像 粗糙的图像
⼦邮件附件或较长录制时间。
记录容量较⼩ 记录容量较⼤
相机根据拍摄对象的移动⾃动调节ISO感光度和快门速度以免模糊。较⾼的ISO感 光度可减轻主体模糊和抖动,但可能增加⼲扰。请根据下表选择最⼤ISO感光度。
拍摄模式 :
设定 :[OFF]/ / /
[智能ISO]
设置指南
拍摄对象移动
ISO感光度 ⾼ 快门速度 慢速 快速 ⼲扰
88 89
使⽤[拍摄]菜单
(续)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慢速移动的拍摄对象
(快门速度1/30)
在拍摄之后,快门速度和ISO感光度在画⾯上显⽰⼏秒钟。
如果有明显⼲扰,建议减低设置,或将[图像调整]中的[降噪]往 + ⽅向设置。
取决于亮度、拍摄对象的⼤⼩、位置和移动速度(例如,如果拍摄对象太⼩、
快速移动的拍摄对象
(快门速度1/125)
在图像的边缘或在按下快门钮时即开始移动),可能产⽣模糊。
闪光拍摄的范围(→44)
[感光度]
⼿动设置ISO感光度(对光的感度)。 我们建议较⾼的设定,以在较暗的场所拍摄出清晰的图像。
拍摄模式 :
设定 :[AUTO]/ [80]/ [100]/ [200]/ [400]/ [800]/ [1600]
设置指南
[感光度] [80] [1600]
场所(推荐) 明亮(室外) 暗 快门速度 慢速 快速 ⼲扰
根据主体的移动和亮度,⾃动在最⼤400的范围内设置[AUTO](使⽤闪光灯时 为1000)。
闪光拍摄的范围(→44)
当使⽤[智能ISO]时不能设置(显⽰
如果有明显⼲扰,建议减低设置,或将[图像调整]中的[降噪]往 + ⽅向设置。
[⽩平衡]
如果⾊彩有些不⾃然,调节着⾊以适合光源。
拍摄模式 :
设定 : [AWB](⾃动⽩平衡) / (室外、晴天) / (室外、阴天) / (室外、阴影处) /
(⽩炽灯照明) / (使⽤在 设置的数值) / (⼿动设置)
[AWB]⼯作范围 :
10000K
9000K
8000K
7000K
6000K
5000K
4000K
3000K
2000K
1000K
⽩平衡调整 (除[AWB]外)
蓝天
阴天(⾬天) 阴处 电视机画⾯ ⽩⾊荧光灯照明 阳光
⽩炽灯照明 ⽇落/⽇出 烛光
如果⾊彩仍不能如预期那样显⽰,可以单独微调⽩平衡设定。
按▲数次直⾄[⽩平衡调整]显⽰出为⽌。 如果红⾊过强⽤►调节,如果蓝⾊过强⽤◄调节。 按[MENU/SET]。
即使关闭电源这些设置也会被记忆。
使⽤闪光灯摄影时,设置将保留有效。
当将[⾊彩效果](→97)设为[B/W]、[SEPIA]、[COOL]或[WARM]时不能 进⾏微细调节。
⼿动设置⽩平衡 (
选择 ,然后按[MENU/SET] 将相机对着⽩⾊物体(例如纸张),
然后按[MENU/SET]。
按[MENU/SET]。
⽩平衡设为
进⾏此设置可将⽩平衡微细调节重设。
即使相机电源关闭,也将记忆设置的⽩平衡。
如果主体太亮或太暗,可能⽆法正确设置⽩平衡。此时,请调整亮度并再尝
试设置⽩平衡。
如果在范围之外,图像可能显得发红或 发蓝。如果有很多光源存在,则即使在 范围之内此功能也可能⽆效。
当处于荧光灯照明下时建议设为[AWB]/
]。
进⾏微细调节时变为 红⾊(蓝⾊)
仅拍摄取景框内⽩⾊物
体的图像 (步骤
[MENU/SET]
90 91
使⽤[拍摄]菜单
(续)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个⼈识别]
注册经常在照⽚中出现的⼈物可在对正聚焦时对其给予优先,并且可以⼀并查看 具有注册⼈物的所有照⽚。 有关详情(→72)。
[AF 模式]
可根据被摄物的位置和数⽬变更对焦⽅法。
拍摄模式 :
设定 : / / / / /
拍摄⼈物正⾯图像
⾃动锁定聚焦于移动的 拍摄对象
(AF跟踪)
识别脸部(最多15⼈)并相应地调节曝光和聚焦。 当[测光模式](→94)设为‘多点’时。
AF区域 黄⾊ : 当半按下快门钮时,相机
聚焦时框变为绿⾊。
⽩⾊ : 当检测到⼀张以上的脸部
时显⽰。也聚焦于和黄⾊ AF区域内的脸部相同距离 的其他脸部。
如果[拍摄]菜单的[个⼈识别]设为[ON],将 设置( 被拍摄图像的个⼈。(→72)
将AF跟踪框对准拍摄对象,然后按▼。
要清除AF锁定,按▼。
焦距(与微距拍摄相同) 最⼤W : 3 cm及以上 最⼤T : 1 m及以上
⼈脸探测),并且聚焦和曝光将优先经常
AF跟踪框 当识别出被摄对象时,AF跟踪框 将从⽩⾊变为黄⾊,并⾃动保持 与被摄对象聚焦。 如果AF锁定失败,将闪烁红⾊框。
(5⾄8倍是2 m⾄⽆限远)
不在照⽚中央的拍摄主 体(在聚焦之前不会显
⽰AF区域)
确定对焦的位置
(1区聚焦
(⾼速 :聚焦⽐其他
设置快)) (1区对焦) (定点对焦)
使⽤ 时,对好焦之前,照⽚可能会冻结⽚刻。
在⿊暗的场所或当使⽤数码变焦或微距变焦等时,AF区域将会较⼤。
如果⽤ 或 难以对焦的话,请⽤ 。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设为‘脸部检测 :
[全景辅助]、[夜景]、[⾷物]、[星空]、[烟⽕]、[空中摄影]场景模式
如果相机在“⼈脸探测”设置中将不是⼈的主体误认为是⼈脸,请切换为另⼀ 种设置。
在以下情况时,脸部检测功能可能⽆法起作⽤。(AF模式设定切换到 )
脸部不朝向相机或有⼀个⾓度时
脸部特征隐藏在太阳镜等后⾯时
当脸上很少有阴影时
脸部极其明亮或⿊暗时
脸部在画⾯上显得⼩时
AF跟踪中,在下列情况时AF锁定可能失败、丢失被摄对象,或跟踪另⼀个对象。
有快速移动
相机晃动
位置太明亮或⿊暗
当AF跟踪不⼯作时,聚焦将为( 1区聚焦)
在以下情况时不能设为 。
[全景辅助]、[星空]、[烟⽕]、[针孔效果]、[喷沙效果]或[⾼动态]场景模式。
[⾊彩效果]中的[B/W]、[SEPIA]、[COOL]和[WARM]
当拍摄动态图像并且设置不是( ⼈脸探测)时,聚焦将为( 1区聚焦)。
⾃动聚焦于任何11点。
AF区域
1 区对焦(⾼速)/ 1 区对焦 : 在照⽚中间的AF 区域上进 ⾏对焦。
(建议当难以对焦时使⽤)
AF 区域 定点AF
区域
相机抖动时
拍摄对象不是⼈物,例如宠物
使⽤数码变焦时
相似⾊彩的被摄对象或背景
使⽤变焦
定点对焦 : 在较⼩区域内进 ⾏对焦。
92 93
使⽤[拍摄]菜单
(续)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预先AF]
即使不按下快门钮,也会根据被摄对象的移动连续对正聚焦。(增加电池消耗)
拍摄模式 :
设定 :
设置 效果
[OFF] 在半按快门钮之前不调整聚焦。
[Q-AF]
(快速AF)
[C-AF]
(连续AF)
如果变焦突然从最⼤W变为最⼤T,或突然移近拍摄对象时,对正聚焦可能会花 点时间。
如果难以对正聚焦,请半按下快门钮。
在以下情况时,此功能将设为[OFF]。 在场景模式[夜间肖像]、[夜景]、[星空]或[烟⽕]中
当AF跟踪⼯作时,[Q-AF]不起作⽤。
即使不按下快门钮,当相机产⽣⼀点模糊时将⾃动调整聚焦。
即使不按下快门钮,也会根据被摄对象的移动连续调整聚焦。
[测光模式]
纠正曝光时,您可以改变测定亮度的位置。
拍摄模式 :
设定 :
亮度测定位置 条件
多点
整个画⾯
⼀般使⽤(产⽣平衡的图 像)
[智能曝光]
当背景和拍摄对象之间对⽐明显时,⾃动调节对⽐度和曝光以得到更加⽣动的⾊ 彩。
拍摄模式 :
设定 : [OFF]/[LOW]/[STANDARD]/[HIGH]
[LOW]、[STANDARD]和[HIGH]指⽰校正量。
如果设置不为[OFF],画⾯上将显⽰ 。
当[智能曝光]⼯作时, 的颜⾊将改变。
即使[感光度]设为[80]或[100],当启⽤[智能曝光]时,也可能⽤⾼于 设置的感光度拍摄图像。
在某些条件下可能⽆法获得补正效果。
[最慢快门速度]
设置快门速度为最⼩。在⿊暗的地⽅,建议您使⽤较慢的快门速度以拍摄出较亮 的图像。
拍摄模式 :
设定 : [AUTO] [1/250] [1/125] [1/60] [1/30] [1/15] [1/8] [1/4]
较慢的快门速度可拍摄明亮的照⽚但却有增⼤抖动的危险,因此建议使⽤三脚 架和⾃拍定时器。
因使⽤[1/250]等较快的值时图像可能变暗,我们建议在明亮的地⽅拍摄图 像(如果图像将暗淡,当半按快门钮时
在使⽤[AUTO]以外的设置时 将显⽰在屏幕上。
以红⾊闪烁)。
中央重点 中央和周围区域 拍摄对象在中央
定点
中央和附近周围区域
拍摄对象和背景的亮度相 差很⼤
(例如,舞台聚光灯下的⼈
94 95
使⽤[拍摄]菜单
(续)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连拍]
可快速连续拍摄照⽚。当持续按压快门时拍摄连续照⽚。
拍摄模式 :
设定 :
[连拍]设置 速度 照⽚数⽬
[OFF] ⽆连拍
(Burst) 2.3 张图像/ 秒
使⽤⾃拍定时器时 :设为3 张照⽚
聚焦、曝光和⽩平衡固定为第⼀张图像的设置。
如果[感光度]设得⾼,或在较暗的场所快门速度减低时,连拍速度可能减低。
当使⽤连拍设置时,闪光灯设为[强制闪光关],并且[⾃动括弧式曝光],
微细 :最⼤3 标准 :最⼤5
[多种⾼宽⽐],和[录⾳]设置将被取消。
⽤内置内存连拍时,将需要⼀点时间进⾏写⼊。
即使关闭电源这些设置仍会被保存。
不管[⾃动回放]设置如何均进⾏⾃动查看。
在[变换]、[全景辅助]、[⾼速连拍]、[闪光灯连拍]、[星空]、[针孔效果]、
[喷沙效果]、[⾼动态]和[相框模式]等场景模式中,连拍不可⽤。
使⽤[⾼速连拍]场景模式能够更快地连拍图像。[闪光灯连拍]⽅便在⿊暗 的位置使⽤闪光灯拍摄连续静⽌图像。
[智能分辨率]
可使⽤超级分辨率技术来拍摄轮廓和分辨率更加清晰的照⽚。另外,当设置
[i.ZOOM]时,可将变焦率增加⼤约 1.3 倍,⽽画质⼏乎不会变差。
拍摄模式 :
设置 :[OFF]/[ON]/[i.ZOOM]
关于智能变焦(→37)
在 ([快照模式])和 ([剪贴板]模式)中,设置固定为[i.ZOOM]。
在[⾼感光度]和[⾼速连拍]场景模式中,设置固定为[ON],在[闪光灯连拍] 和[针孔效果]场景模式中固定为[OFF],在其他场景模式中固定为[i.ZOOM]。
[数码变焦]
可使光学变焦或延伸光学变焦的效果增加到4 倍。有关详情(→38)
拍摄模式 :
设定 :[OFF]/[ON]
当设置[微距变焦]时,此设置固定为[ON]。
[⾊彩效果]
设置⾊彩效果。
拍摄模式 :
设定 : [STANDARD]/[B/W]/[SEPIA]/[COOL](更蓝)/[WARM](更红)/
[Happy](仅适⽤于
在 ([快照模式])中,仅可设置[STANDARD]、[Happy]、[B/W]或[SEPIA](这
些与其他模式分开设置)。
[图像调整]
设置决定画质的各项⽬要素,将您所拍摄的图像调整为您要的画质。
拍摄模式 :
设定 :
设置内容 设置和效果 - +
[对⽐度]
图像明暗度的不
同 [清晰度] 图像轮廓 柔和 清晰 [饱和度] ⾊饱和度变化 暗淡 鲜明 [降噪] 降噪处理 优先分辨率 减少噪点
如果您在拍摄较暗场景时担⼼会有噪点,建议在拍摄之前将[降噪]移到正号侧, 或将[降噪]以外的其他项⽬调节到负号侧。
较⼩ 较⼤
96 97
使⽤[拍摄]菜单
(续)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稳定器]
⾃动检测并防⽌抖动。
拍摄模式 :
设定 :
设定 效果
[OFF] ⽆抖动校正⽽拍摄照⽚
[AUTO] 最佳图像稳定器功能根据拍摄条件⾃动执⾏。
[MODE 1]
[MODE 2]
在[⾃拍肖像]场景模式中设置固定为[MODE 2],在[星空]场景模式中固 定为[OFF]。
光学图像稳定器可能⽆效的情况 : 剧烈抖动、⾼变焦率(包括数码变焦范围)、快速移动的对象、室内或在⿊暗 地⽅(因快门速度低)
在拍摄动态影像中,此设置固定为[MODE 1]。
持续进⾏
(显⽰器中图像稳定、便于决定构图)
在按快门钮瞬间进⾏校正
(⽐[MODE 1]更有效)
[录⾳]
还可给照⽚录制声⾳。这对会话或备忘录⾳⽐较有⽤。
拍摄模式 :
设定 :[OFF]/[ON](录制约5 秒钟的声⾳( 显⽰在屏幕上))
要取消录⾳时 → 按[MENU/SET]
要回放声⾳(→107)
在[连拍]、[⾃动括弧式曝光]、[多种⾼宽⽐]、[全景辅助]及[星空]、[⾼ 速连拍]和[闪光灯连拍]场景模式中不能拍摄。
[⽂字印记]、[调整⼤⼩]、[剪裁]、[倾斜补正]和[⾼宽⽐转换]不能⽤于
带有声频的照⽚。
分开[剪贴板]菜单(→103)中的[录⾳]设定。
不要⽤⼿指阻塞麦克风(→9)。
[AF辅助灯]
当黯淡时使⽤照明灯可促进对焦。
拍摄模式 :
设定 : [OFF] : 关灯(在暗处拍摄动物的照⽚等)
[ON] : 半按快门钮时⽤灯照明(显示 和较⼤的AF
当[连续AF]设置为[OFF]时,即使按下动态图像按钮,AF 辅助灯也会点亮。
区域)
辅助灯 :有效距离 :1.5 m
(切勿遮盖灯或在近距离直视灯)
[数码红眼纠正]
当⽤闪光红眼校正功能( )拍摄时,会⾃动检测红眼并校正照⽚数据。
拍摄模式 :
设定 :[OFF]/[ON]
当[AF 模式]不是 (⼈脸探测)时将被禁⽤。
取决于条件,可能会⽆法校正红眼。
当此功能设为[ON]时,将随闪光图标显⽰ 。(→43)
[时钟设置]
设置时钟。与[设置]菜单(→20)的功能相同。
98 99
使⽤[动态影像]菜单
拍摄/查看剪贴板照⽚
模式 :
[剪贴板]模式
有关[动态影像]菜单设置步骤(→18)
‘快速菜单’(→104)⽤于⽅便调出常⽤的菜单。
[录制质量]
设置拍摄动态影像的画质。
拍摄模式 :
设定 :
设置 分辨率 帧速率
[HD] 1280 x 720 30 fps
[WVGA] 848 x 480 30 fps
[VGA] 640 x 480 30 fps
[QVGA] 320 x 240 30 fps
帧速率是每秒的帧数。
对于⽤‘MOTION JPEG’拍摄动态图像,建议使⽤SD速度“6级”∗或以上的卡。
SD速度等级是对连续写⼊速度的等级评定。
在[快照模式]中不能设置[WVGA]。
[QVGA]仅可录制到内置存储器。
⾼宽⽐
16 :9
4:3
[连续AF]
在录制动态影像中允许聚焦不断进⾏调整,或者固定聚焦位置于开始录制时。
拍摄模式 :
设定 :
在[星空]和[烟⽕]场景模式中,设置固定为[OFF]。
[ON] : 在动态影像录制中根据被摄对象移动调整聚焦。(屏幕上显⽰
。)
[OFF] : 固定聚焦位置于开始录制动态影像时。
使⽤此设置对很少有向前/后移动的被摄对象保持相同聚焦位置。
对拍摄时刻表和地图等照⽚来代替⽤笔记备忘录⾮常有⽤。 不管有⽆卡,照⽚将总是保存到内置内存的剪贴板部分内,这样可与普通照⽚区 分,还可⽴即查看。请注意版权等 (→6)
拍摄剪贴板图像
变焦杆 快门钮
设为
设为
拍摄剪贴板照⽚
假设内置内存整个都⽤于剪贴 板照⽚(⼤约)。
图像尺⼨
图像数量
2 M 1 M
(轻轻按下进⾏聚焦)
26 40
半按
完全按下
(完全按下按钮进⾏
拍摄)
[风声消除]
当在强风中录制时,减轻风声(风噪)录⼊。
拍摄模式 :
设定 :[OFF]/[ON](屏幕上显⽰ 。)
当[风声消除]设为[ON]时,将消除较轻的声⾳,⾳质将与正常录⾳的⾳质 有差别。
100 101
拍摄/查看剪贴板照⽚
模式 :
[剪贴板]模式
(续)
查看剪贴板照⽚
设定录制/回放开关到
设定模式转盘到
可通过与查看其他模式(→39)中拍摄的静⽌图像相同的操作来查看。
(不能使⽤30图像和⽇历显⽰。)
要删除剪贴板照⽚时 在上⾯的步骤 中按⼀下 。(→40)
如果内置内存已满
从相机取出记忆卡,将模式转盘设到 以外的设定,然后按⼀下 ,可以从内 部存储器中删除⾮[剪贴板]图像。
复制剪贴板图像到记忆卡以便打印(→103)。
在[剪贴板]模式中不能拍摄动态图像。
不能使⽤回放模式的功能。
在剪贴板模式中将反映[拍摄]菜单中所做的[稳定器]设定。
不能使⽤功能 : [智能ISO]、[个⼈识别]、[预先AF]、[智能曝光]、[最慢快门速度]、[连拍]、 [数码变焦]、 [⾊彩效果]、[图像调整]、[⾃动括弧式曝光]、[多种⾼宽⽐]、[⽩
平衡调整]、[LCD节电]、 [直⽅图]
下列功能的设置将被固定。
[质量]:
[⽩平衡]:[AWB]
[ AF辅助灯]:[ON]
[测光模式]:
(标准)
(多点)
[⾼宽⽐]:
[AF 模式]:
[坐标线]:
(1区对焦)
[感光度]:[AUTO]
[睡眠模式]:[5 MIN.]
[智能分辨率]:[i.ZOOM]
变焦标记
在回放时记忆变焦位置。使⽤这项功能可以便利地反复察看地图等资料。
要登记变焦倍率和位置时
⽤变焦杆放⼤
▲▼◄►
并⽤ 选择位置
要查看登记的倍率和位置时 :
显⽰带有 标志的照⽚
当删除带变焦标记的图像时,将同时删除原来的图像和带变焦标记的图像。
即使在进⾏拉近变焦之间也可删除照⽚。
变焦标记
显⽰在注册的图像上
转到T侧
(不需⼿动放⼤或移动)
变焦杆
要变更变焦和位置时 : 重复左边的操作
要结束变焦标记设置时: 将变焦回复到初始
⽴即以登记的倍率和位置显⽰
[取消标
[剪贴板]菜单
在[剪贴板]模式中使⽤专门菜单。
[拍摄到剪贴板上]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模式转盘 : )
[图像尺⼨] [2 M] (图像质量优先) / [1 M] (图像数优先) [录⾳] 同时录⾳(5 秒钟) [OFF]/ [ON] [LCD模式] [OFF]/ [⾃动增亮LCD]/ [增亮LCD](→21) [时钟设置] (→20)
[在剪贴板上回放]菜单(录制/回放开关 :
[复制]
[LCD模式] [OFF]/ [增亮LCD](→21)
[设置]菜单上的其他项⽬将反映在[程序 AE]等模式中所做的设置。
⽤◄►选择标有 的剪贴板图像。 ⽤[MENU/SET]取消。
将单张照⽚从剪贴板复制到卡上。(不会复制变焦标记。)
⽤◄►选择剪贴板照⽚,然后按[MENU/SET]。 ⽤▲▼选择[是],然后按[MENU/SET]。
模式转盘 : )
要取消变 焦标记→
记](下⾯)
102 103
使⽤快捷菜单
输⼊⽂字
可⽅便调⽤拍摄菜单项⽬。
操作GPS功能
当在[GPS设定]项⽬中选择了[ON]或
[GPS区域选择]→按[DISPLAY]
设为
显⽰快捷菜单
按下按钮 直到快捷 菜单显⽰
选择项⽬和设置
选择
按下
(完成)
时,能够进⾏下述操作 :
设置
快捷菜单
项⽬
使⽤光标钮输⼊个⼈识别功能和场景模式[宝宝]和[宠物]中的名字,或注册 [⾏ 程⽇期]等中的⽬的地。
(在各菜单的设置画⾯上)
显⽰字符选择画⾯
选择字符并按[MENU/SET]
光标位置 :⼤/⼩写字⺟
(重复)
将在光标位置插⼊⽂本。
要改变字符类型
按 [DISPLAY]
(每按⼀下按钮改变)
:符号/数字
输⼊⽂本之后,选择[设置]并按[MENU/SET]
编辑⽂本
▲▼◄►
本。
您也可以使⽤变焦杆来重新定位光 标。
▲▼◄►
[MENU/SET]。
▲▼◄►
[MENU/SET]。
移动光标到要编辑的⽂
选择[删除],然后按
选择正确的⽂本,然后按
有关[拍摄]菜单设置步骤(→18)
显⽰的设置项⽬根据拍摄模式⽽异。
:最多可输⼊30个字符。([个⼈识别]名字最长为9 个字符)
可⽤变焦杆左右移动输⼊位置光标。
按 返回到菜单画⾯。
如果画⾯上容纳不下⽂本,⽂本将会滚动。
如果您需要打印指定的⽂字,请使⽤[⽂字印记]。
104 105
按列表查看
(多张播放/⽇历播放)
观看动态图像/有声照⽚
回放模式 :
可⼀次同时查看12(或30)张照⽚(多张播放)或查看某⼀天所拍摄的全部照⽚(⽇ 历播放)。
变焦杆
设为
要查看图像 :按⼀下
◄►
设为多画⾯显⽰
照⽚号码
总照⽚数⽬ 滚动条
照⽚类型
[收藏夹]
[宝宝]
[宠物]
• ⽤▲▼
要复原时
转⾄T侧
要从12/30画⾯显⽰ 改变为单画⾯显⽰
▲▼◄►
⽤ ⽚,然后按[MENU/ SET]
选择照
每转⼀
下到W侧
即滚动
(12画⾯)
(30 画⾯)
所选择的⽇期(该⽇期拍摄的第⼀张照⽚)
回放模式 :
可按与观看照⽚同样的⽅法回放动态图像和有声照⽚。
设为
设为 以外的位置
选择照⽚并开始回放
在动态图像播放过程中的操 作
:暂停/播放
:停⽌
: 快倒(2步)
单帧倒放(暂停 时)
单帧前进(暂停 时)
如果在快进或快倒时按 ▲,将回到正常回放速度。
⾳量可以⽤变焦杆调节
(仅对于动态影像)。
删除
(→40)
:⽰例显⽰VGA图标
:带声⾳的照⽚
当开始回放时,动态图像拍摄时 间显⽰将变为回放经过时间。 例 :1⼩时2分钟30秒为1h2m30s
⽇历画⾯上仅显⽰拍摄了图像的⽉份。未设置时钟就拍摄的图像显⽰为2010年 1⽉1⽇的⽇期。
不能旋转显⽰。
在12画⾯和30画⾯显⽰中不能执⾏[旋转显⽰]。
以[世界时间]中所做的⽬的地设定拍摄的图像,在⽇历画⾯中使⽤⽬的地时 区的适当⽇期显⽰。
带声⾳照⽚的⾳量可通过扬声器⾳量(→20)进⾏调整。
可能⽆法正常回放在其他设备上拍摄的动态图像或有声照⽚。
当使⽤⼤容量记忆卡时,倒回功能可能要花点时间。
106 107
不同的回放⽅法
回放模式 :
拍摄的照⽚可通过多种⽅式回放。
设为
设为 以外的位置
显⽰回放模式选择画⾯
(→39)
[幻灯⽚放映]
(→109)
[GPS区域播放]
(→111)
(→112)
(→114)
[收藏夹回放]
(→115)
未插卡时,从内置存储器回放照⽚([剪贴板]照⽚除外)
当录制/回放开关设为 并打开电源,或当从拍摄模式切换为回放模式时,[回 放模式]⾃动变为[标准回放]。
仅当图像设为[收藏夹]并且设置是[ON]时,才会显⽰[收藏夹回放]。
选择回放模式
[幻灯⽚放映]
随⾳乐按顺序⾃动播放图像。当在电视机屏幕上观看时推荐使⽤这项功能。
选择回放⽅法
[ 全部]:全部回放
[仅图像]:回放照⽚和有声照⽚
[仅动画]:仅回放动态图像
[GPS区域播放]: 请您选择地名或地标,以回
[旅⾏]: 仅回放⽤[⾏程⽇期]或[位置](→112)
[类别选择]:
[收藏夹]:
拍摄的图像
放在相同场所拍摄的图像。
(请使⽤
地标后,按[MENU/SET])(→111)
选择类别并仅回放照⽚。(⽤ 择类别,然后按⼀下[MENU/SET])(→114)
仅当有[收藏夹]图像存在并且设定是设为
[ON]时,才回放设为显⽰[收藏夹]的图像。
▲▼◄►
选择地名或
▲▼◄►
设置回放效果
[效果](根据图像氛围选择⾳乐和效果)
相机从[⾃然]、[缓慢]、
[⾃动]
[⾃然] [缓慢] [摆动] [现代] [OFF]∗⽆效果
如果在步骤 中选择了[仅动画],[效果] 将固定为[OFF]。并且不能设置延续时间。
[摆动]和[现代]选择
最佳效果(有[类别选择] 设定时才可⽤)
以舒缓的⾳乐和画⾯变换 效果进⾏回放。
以更加活泼的⾳乐和画⾯ 变换效果进⾏回放。
[时间]
[重复] [OFF]/[ON](重复)
[声⾳]
[设置]
[1 SEC.] / [2 SEC.] /
[3 SEC.] / [5 SEC.](仅
当[效果]为[OFF]时才可⽤)
[OFF] : [AUTO] :
[⾳乐] : [声⾳] :
不回放⾳乐和声⾳。 对于照⽚,将回 放⾳乐,对于动 态图像或有声照 ⽚,将回放声⾳。 将回放效果⾳乐。 将从动态图像或有 声照⽚回放声⾳。
⽤▲选择[开始]并按[MENU/SET]
在幻灯⽚放映时按⼀下
返回菜单画⾯。
108 109
不同的回放⽅法
回放模式 :
在幻灯⽚放映期间的操作
在动态影像播放期间 在图像播放期间
暂停/播放
(暂停时)前⼀个 (在播放期间)
降低⾳量 提升⾳量
停⽌
下⼀个
(续)
暂停/播放
(暂停时)
前⼀个
降低⾳量 提升⾳量
(暂停时)
下⼀个
停⽌
有关切换[回放模式]的步骤(→108)
[GPS区域播放]
您可以选择拍摄场所的地名或地标来回放。
选择要回放的地理区域范围
如果播放了少于3秒钟的动态影像,
将显⽰前⼀张图像。
当选择[现代]时,可能以⿊⽩屏幕效果显⽰图像。
当使⽤HDMI微型电缆(另售)在电视机上显⽰时,或显⽰纵向拍摄的图像之际, 某些[效果]不会动作。
不能添加⾳乐效果。
在动态影像播放期间,将禁⽤持续时间设置。
具有不同宽⾼⽐的图像其边缘将被切除,以便能在整个屏幕上显⽰。
选择要显⽰的地名或地标
显⽰地名或地标的第⼀个字⺟
察看图像
上⼀张 下⼀张
不能显⽰⽇历画⾯。
如果有图像较多,显⽰会花费⼀些时间。
在[GPS区域播放]功能下,只能使⽤下述菜单 :
[地名编辑]、[旋转显⽰]、[打印设定]、[保护]
关闭[GPS区域播放]时,请设置为[标准回放]。
(删除)。
110 111
不同的回放⽅法
回放模式 :
(续)
[旅⾏播放]
仅回放在您的⽬的地拍摄的图像。
按⾏程⽇期回放
如果拍摄时设置了[⾏程设置],可以按⾏程⽇期回放图像。
选择[⾏程⽇期]
如果选择[全部],将显⽰设置了[⾏程设置] 的所有图像。
选择要回放的⽇期
在所选⽇期拍摄的图像显⽰为⼀个列表。
没有拍摄图像的⽉份不显⽰。
可显⽰的⽇期从2000年1⽉⾄2099年12⽉。
如果在相同⽇期拍摄了多张图像,⽇历画⾯上 将显⽰该⽇期拍摄的第⼀张图像。
▲▼ ◄►
: 选择⽇期
:选择星期
如果设置了具有不同时区的[⽬的地],⽇历上 将⽤当地⽇期和时间显⽰拍摄的图像。
选择图像
有关切换[回放模式]的步骤(→108)
如果拍摄图像时设置了[位置],就可按⽬的地回放图像。
选择[位置]
选择项⽬
如果有很多图像,显⽰可能需要时间。
在已经设置[位置]的那些图像中,⽂件编号 最⼩的图像将显⽰为代表图像。
查看图像
要删除图像→按
上⼀张 下⼀张
(删除)。
即使设置[旅⾏模式],也不会显⽰[剪贴板]图像。
在[旅⾏播放]中,仅可使⽤以下回放菜单项⽬。
[地名编辑]、[旋转显⽰]、[打印设定]、[保护]
112 113
不同的回放⽅法
回放模式 :
(续)
有关切换[回放模式]的步骤(→108)
[类别回放]
可⾃动分类图像并按类别查看。 当从回放模式选择菜单选择[类别回放]时, 将⾃动开始分类。
选择类别
图像带类别图标(暗蓝⾊)
图像数(在⼏秒钟之后显⽰)
对于
(按⼈物回放)使⽤
▲▼◄►
SET]。
选择⼈物,然后按[MENU/
查看图像
要删除图像 → 按⼀下
前⼀张 下⼀张
不能使⽤⽇历显⽰。
不分类未在[个⼈识别]中设定名字⽽拍摄的图像。
仅可设置以下回放菜单。
[地名编辑]、[旋转显⽰]、[打印设定]、[保护]
要关闭[类别回放],选择[标准回放]。
[类别回放] 场景模式等录制信息
使⽤个⼈识别拍摄的 照⽚
[肖像]/[i-肖像]/ [柔肤]/[变换]/ [⾃拍肖像]/ [夜间肖像]/ [i-夜间肖像]/ [宝宝]/[i-宝宝]
[风景]/[i-风景]/ [⽇落]/[空中摄影]/ [i ⽇落]
[夜间肖像]/
[i-夜间肖像]/[夜景]/
[i-夜景]/[星空] [运动]/[派对]/
[烛光]/[烟⽕]/ [海滩]/[雪景]/ [空中摄影]
[宝宝]/[i-宝宝] [宠物] [⾷物] [动态影像]
[收藏夹回放]
⼿动回放[收藏夹]中所设的图像(仅当存在[收藏夹]照⽚并且设定设为[ON] 时才显⽰)。
查看图像
前⼀张 下⼀张
不能使⽤⽇历显⽰。
仅可设置以下回放菜单。
[地名编辑]、[旋转显⽰]、[打印设定]、[保护]
要关闭[收藏夹回放],选择[标准回放]。
114 115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您可以编辑或保护拍摄的图像。
取决于回放模式,可能不会显⽰某些[回放]菜单项⽬。
在⽤[⽂字印记]和[调整⼤⼩]等⼯具编辑图像之后将会新建图像。在开始 编辑之前,请确保在内置内存或记忆卡中有⾜够的剩余空间。
[⽇历]
从⽇历画⾯选择⽇期以仅查看该⽇期拍摄的图像(→106)。
设置 :按⼀下[MENU/SET]→
此设置仅可在回放模式为[标准回放]时才能设定。
[回放]菜单 → 选择[⽇历]
[编辑标题]
您可以对您喜欢的照⽚添加标题等信息。
设置 :按⼀下[MENU/SET]→
[回放]菜单 → 选择[编辑标题]
按▲▼选择[单张]或[多张],然后按[MENU/SET]
选择照⽚
[单张]
输⼊字符
(确认之后,按
要校正
在步骤 正⽂字并按⼀下[退出]→ 按
(输⼊⽂本(→105))
返回到[单张]设置中的菜单画⾯。)
中选择[单张]→ ⽤◄►选择图像,然后按⼀下[MENU/SET]→ 校
返回菜单。
[多张](相同⽂字最多50张图像)
[编辑标题]设定 已经设置[编辑
标题]
要取消 → 再按 ⼀下[DISPLAY]。
要设置 → 按⼀ 下[MENU/SET]。
[地名编辑]
您可以编辑以GPS功能记录的地名信息。
操作 :在回放画⾯上按[MENU/SET],并选择
选择图像
选择要编辑的地名或地标
选择[REPLACE]
删除地名或地标
请您在步骤
,通过▼ 选择[DELETE]后,再选择[是]。
[回放]菜单 → [地名编辑]
输⼊⽂字
(印记⽂字(→105))
选择[是]
如果需要继续编辑其他的地名 或地标,请反复步骤 ⾄
完成设置后,请按 画⾯。
返回到菜单
不能使⽤在其他设备上录制的图像、受保护的图像或动态影像。
打印所设置的⽂字时,请使⽤[⽂字印记]。
116 117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续)
[⽂字印记]
将在照⽚上印记拍摄⽇期和时间、地名信息和在[宝宝]、[宠物]场景模式、[⾏ 程⽇期]和[编辑标题]中注册的⽂本。
设置 :按⼀下[MENU/SET] →
按▲▼选择[单张]或[多张],
[回放]菜单 → 选择[⽂字印记]
选择是否印记年龄
然后按[MENU/SET]
选择照⽚
[单张]
如果在步骤
[OFF],将不显⽰此画⾯。
中[名字]设为
选择[是]
[多张](最多50 张)
要取消 → 再按⼀下[DISPLAY]。
要设置 → 按⼀下[MENU/SET]。
选择项⽬和进⾏各个设置
[OFF]项
⽬不印记
[⽂字
印记] 设定
(根据照⽚尺⼨等画⾯不同)
选择[单张]时,在步骤 按
返回菜单画⾯。
如果⼤于3M 将缩⼩照⽚尺⼨。 图像将略微变得粗糙。
宽⾼⽐ [⽂字印记]后
4 : 3 3 M 3 : 2 2.5 M
16 : 9 2 M
之后,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拍摄⽇期] [⽇期]:印记拍摄⽇期
[名字]
[地点] 印记在[旅⾏模式]的[位置]中注册的⽬的地 [⾏程⽇期] 印记在[旅⾏模式]的[⾏程⽇期]中设置的⾏程⽇期 [标题] 印记在[编辑标题]中注册的⽂本 [国家] [省份] [城市] [地标]
当功能设为[OFF]时,不能印记此项⽬。
要检查印记的⽂字
‘播放变焦’(→39)
对某些⽤其他设备拍摄的照⽚、未设置时钟拍摄的照⽚、动态图像或带有声频 的照⽚不能使⽤此功能。
应⽤[⽂字印记]之后,不能调整图像⼤⼩或进⾏裁剪,图像的[倾斜补正]、[⾼ 宽⽐转换]、[⽂字印记]和⽇期打印设定不能改变。
使⽤某些打印机时,可能会去掉⼀些字符。
印记到0.3M或更⼩的图像上时,⽂本将难以辨读。
对于带打印⽇期的照⽚,请勿在商店内或打印机上进⾏⽇期打印设置。(打印 的⽇期可能会重叠)
[⽇/时]:印记拍摄⽇期和时间
:印记在个⼈识别中注册的名字
:印记在[宝宝]或[宠物]中注册的名字
印记以GPS 功能记录的地名信息
如果地名或地标过长,有可能会发⽣不能全部印记的情形。
118 119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续)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调整⼤⼩]
可缩⼩照⽚尺⼨以供添加到电⼦邮件和⽤于⽹页等。
(以最⼩拍摄像素数拍摄的照⽚不能进⼀步缩⼩。)
设置 :按⼀下[MENU/SET]→
[单张]
选择[单张]
选择照⽚
[多张]
在上⾯的步骤 中选择[多张]
[回放]菜单 → 选择[调整⼤⼩]
选择尺⼨
选择[是]
确认之后,按
选择照⽚
返回到菜单画⾯。
(最多50 张)
选择尺⼨
要查看 调整⼤ ⼩说明 : 按⼀下
[DISPLAY]
按钮 调整⼤⼩之后选择 像素数
调整⼤⼩之前/之后的像素数
要取消 → 再按⼀下[DISPLAY]。
要设置 → 按⼀下[MENU/SET]。
按▲选择[是],然后按
[MENU/SET]
调整⼤⼩之后,图像质量将下降。
不能⽤于动态图像、带有声频的照⽚或带有⽂字印记的照⽚。可能与⽤其他设 备拍摄的照⽚不兼容。
当前的 尺⼨
变更后 的尺⼨
调整⼤⼩ 设定
[剪裁]
放⼤照⽚和剪裁掉不需要的部分。
设置 :按⼀下[MENU/SET]→
[回放]菜单 → 选择[剪裁]
按◄►选择⼀张照⽚,然后按[MENU/SET]
选择要剪裁的部分
放⼤ 改变位置 剪辑
按▲选择[是],然后按[MENU/SET]
裁剪之后画质将变差。
不能⽤于动态影像、有声图像或带⽂字印记的图像。可能与⽤其他设备拍摄的 照⽚不兼容。
当图像被裁剪时,将不复制原来的个⼈识别信息。
返回到菜单画⾯。
[倾斜补正]
可以纠正照⽚的轻微倾斜。
设置 :按⼀下[MENU/SET]→
[回放]菜单 → 选择[倾斜补正]
按◄►选择⼀张照⽚,然后按[MENU/SET]
调整倾斜
按▲选择[是],然后按[MENU/SET]
执⾏倾斜补正后,画质将下降。
执⾏倾斜补正后的照⽚可能⽐原来照⽚记录的像素少。
可能与在其他设备上拍摄的照⽚不相容。
不能⽤于动态图像、带有声频的照⽚或带有⽂字印记的照⽚。
当图像被齐平时,将不复制原来的个⼈识别信息。
返回到菜单画⾯。
120 121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续)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宽⽐转换]
将以 拍摄的照⽚转换为 供打印。
设置 :按⼀下[MENU/SET] →
选择
选择⽤ 拍摄的照⽚
[回放]菜单 → 选择[⾼宽⽐转换]
选择⽔平位置并进⾏转换
纵向照⽚。)
改变⾄外框的尺⼨
按▲选择[是],然后按[MENU/ SET]
确认之后,按
不能变更0.2M照⽚的⾼宽⽐。
照⽚尺⼨可在改变⾼宽⽐后增⼤。
不能⽤于动态影像、有声图像、带⽂字印记的图像或⾮DCF⽂件(→39)。可能 与⽤其他设备拍摄的照⽚不兼容。
当⾼宽⽐被转换时,将不复制原来的个⼈识别信息。
返回到菜单画⾯。
[旋转显⽰]
⾃动旋转肖像图像。
设置 :按⼀下[MENU/SET] → [回放]菜单 → 选择[旋转显⽰]
选择[ON]
[收藏夹]
通过⽤星号( )标记您喜好的图像,您可以只欣赏这些图像的[幻灯⽚放映]或[收 藏夹回放],或者可以删除您喜好图像以外的所有图像(→41)。
设置 :按⼀下[MENU/SET]→
[回放]菜单 → 选择[收藏夹]
选择[ON]
关闭菜单
选择图像并设置
要全部消除
在步骤 中选择[取消],然后选择[是]。
可能不能对⽤其他设备拍摄的照⽚进⾏收藏夹设置。
(重复)
(当为[OFF]
时不显⽰)。
最多可选择999张照⽚。
要解除时→再次按▼。
[ON] [OFF]
[旋转显⽰]不能⽤于动态图像。
某些朝上或朝下拍摄的照⽚可能不能⾃动旋转。 可能不能旋转⽤某些其他设备拍摄的照⽚。
多重回放时不能旋转图像。
如果在Exif兼容(→39)环境(OS、软件)使⽤的话,仅能在计算机上旋转显⽰。
122 123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续)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打印设定]
当由DPOF 打印兼容冲洗店或打印机打印时,可进⾏照⽚/照⽚数⽬/⽇期打印设 置。(在冲洗店⼀定要询问确认兼容性)
设置 :按⼀下[MENU/SET]→
[回放]菜单 → 选择[打印设定]
选择[单张]或[多张]
选择照⽚
[单张]
[多张]
设置图像数
(使⽤[多张]时重复步骤 和 (最多999张图像))
[单张]
打印⽇期 设置
打印数⽬
打印的⽇期设置/ 解除 → 按[DISPLAY]
要全部消除
在步骤 中选择[取消],然后选择[是]。
使⽤PictBridge兼容打印机时,请确认打印机上的实际设置,否则这些设置可能会优先相机的设置。
要在冲洗店由内置内存打印时,进⾏设置前请先将照⽚复制到卡上(→127)。
对不⽀持DCF标准(→39)的⽂件不能设置。
不能使⽤其他设备设置的某些DPOF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删除所有DPOF信息然后⽤本相机再进⾏设置。
对于应⽤了[⽂字印记]的图像,不能进⾏⽇期打印设定。如果之后应⽤了[⽂ 字印记],这些设定也将被取消。
返回到菜单画⾯。
[多张]
打印数⽬
[保护]
设置保护使照⽚不能被删除。防⽌重要照⽚的删除。
设置 :按⼀下[MENU/SET] →
[回放]菜单 → 选择[保护]
选择[单张]或[多张]
选择照⽚,进⾏设置
[单张]
要全部消除
在步骤
在解除全部时予以取消
按[MENU/SET]。
当使⽤其他设备时可能⽆效。
进⾏格式化也会将被保护的⽂件删除。
如果写保护开关设到‘LOCK’,则图像即使未⽤相机设置保护也不能被删除。
中选择[取消],然后选择[是]。
[多张]
124 125
使⽤[回放]菜单
回放模式 :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续)
有关[回放]菜单设置步骤(→18)
[个⼈识别编辑]
编辑或删除个⼈识别错误图像的识别信息。
操作 : 在回放画⾯上,按[MENU/SET]并选择
选择[REPLACE]或[DELETE]
选择图像
选择⼀个⼈
如果[DELETE],进⾄步骤
不能选择未注册个⼈识别信息的 ⼈。
个⼈识别信息⼀旦被删除就不能恢复。
在[类别回放]中,删除了所有个⼈识别信息的图像不分类为个⼈识别。
在受保护的图像中不能编辑识别信息。
[回放]菜单→ [个⼈识别编辑]
选择要⽤来替换的⼈
选择[是]
返回菜单画⾯。
[复制]
您可以在内置内存和记忆卡之间复制图像。
设置 :按⼀下[MENU/SET] →
[回放]菜单 → 选择[复制]
选择复制⽅法(⽅向)
: 将所有照⽚从内置内存复制到卡上(转⾄
步骤
(不能复制[剪贴板]图像。在剪贴板回放
: 每次将⼀张照⽚从卡上复制到内置内存上。 : 每次将⼀张照⽚从卡上复制到剪贴板⽂件
菜单(→103)中使⽤[复制]。)
夹内(在内置内存内)(不能⽤于动态图像)。
⽤◄►选择图像并按[MENU/SET](对于
选择[是]
要取消→按[MENU/SET]
从内置内存复制所有图像到记忆卡之后,显⽰ 将⾃动返回到回放画⾯。
(图⽰的画⾯为⽰例)
如果内置存储器中没有⾜够空间⽤于执⾏复制,请关闭电源,取出记忆卡,然 后删除内置存储器中的图像(要删除剪贴板图像,将模式转盘设为剪贴板模式)。
如果卡上空间不⾜,将会中断从内置存储器复制图像数据到记忆卡。建议使⽤ ⽐内置存储器容量(约15 MB)更⼤的记忆卡。
复制照⽚可能会需要数分钟。复制过程中切勿关闭电源或进⾏其他操作。
如果在复制⽬的地中存在相同名称(⽂件夹/⽂件编号),当从内置存储器复制 到记忆卡时将创建新的⽂件夹⽤于复制( 卡复制到内置存储器(
不能复制以下的设置。请在复制后重新设置。
-[打印设定] -[保护] -[收藏夹]
只能够复制Leica数码相机的图像。
复制之后不会删除原来的图像(要删除图像(→40))。
此设置仅可在回放模式为[标准回放]时才能设定。
)。
返回到菜单画⾯。
)。相同名称的⽂件不会从记忆
126 127
保留拍摄的照⽚和动态图像 与计算机⼀起使⽤
复制⽤本相机拍摄的静态和动态影像到其他设备的⽅法根据⽂件格式⽽不同
(JPEG, 动态JPEG)。请根据您的相机选择正确格式。
通过AV电缆复制回放图像
可⽤的⽂件类型:
使⽤DVD刻录机或录像机等设备,可将本相机上播放的视频复制到DVD光盘、硬盘 或录像带等媒体上。此⽅法很有⽤,因其允许甚⾄⽤不⽀持⾼清晰图像的设备执 ⾏复制。画质将从⾼清晰下降为标准清晰。
⾳像电缆
(务必要使⽤所附
的电缆)
连接相机到录像机
开始在相机上回放
动态
动态JPEG
开始在录像机上录制
要停⽌录制(复制),在停⽌相机回放之前,
⾄刻录机的输⼊插⼝
切勿使⽤所附之外的⾳像电缆。
当使⽤4:3宽⾼⽐的电视机时,在复制之前务必将相机的[电视⾼宽⽐]设置
(→24)更改为[4:3]。 ⽤[16:9]设置复制的动态影像在4:3的电视机屏幕上
显⽰时将会垂直延伸。
在复制操作中建议按下相机的[DISPLAY]钮关闭LCD显⽰。(→42)
有关复制和回放⽅法的详情,请参阅您录像机的使⽤说明书。
⾸先停⽌录像机录制。
某些计算机可以从相机的记忆卡直接读取。 有关详情,请参阅您计算机的说明书。
通过连接相机到计算机,可从相机复制静态/动态影像到计算机。
如果您的计算机不⽀持SDXC记忆卡,将显⽰要求您格式化卡的信息。(请勿将 卡格式化。否则将删除记录的图像。)
计算机规格
Windows Macintosh
98/98SE Me/2000 XP/Vista/7 OS 9/OS X
是否能通过USB电缆从 相机复制静态图像和动 态JPEG动态影像到计算 机?
USB连接电缆不能⽤于Windows 98/98SE、Mac OS 8.x或两者较旧的版本,但 仍可⽤兼容的SD记忆卡读/写器复制静态/动态影像。
否是
OS 9.2.2/
OS X (10.1 -
10.6)
复制静态图像和动态影像
进⾏准备 :
使⽤充⾜电的电池。
插⼊卡并设置模式转盘到 出任何记忆卡。
确认插⼝的⽅向,笔直插⼊。(损坏插⼝使其变形可能 会造成⽆法操作。)
以外的任何位置。当从内置内存导⼊图像时,请取
[存取](发送数据)
当显⽰[存取]时切勿卸下 USB电缆。
(务必要使⽤所附的电缆)
128 129
与计算机⼀起使⽤
请打开相机和计算机⼆者的
(续)
在相机上选择[PC]
电源
将相机与计算机连接
请务必使⽤附带的USB连接电 缆。 使⽤附带USB连接电缆以外的任 何电缆可能会导致故障。
如果[USB 模式](→24)设为
[PictBridge (PTP)],可能在屏
幕上显⽰信息。选择[取消]关 闭画⾯,并将[USB 模式]设为
[PC]。
操作计算机
要取消连接
在Windows系统托盘中单击‘安全删除硬件’ → 断开USB电缆 → 关闭相机电源
您可以通过将⽂件夹和⽂件拖放到计算机上另外⽂件夹中,来保存图像以在计算 机上使⽤。
计算机上⽂件夹和⽂件名
DCIM(静⽌/动态图像)
Windows
驱动器在“我的计算 机”或“计算机”⽂ 件夹中显⽰。
Macintosh
驱动器将显⽰在桌⾯
上。 (将显⽰为‘LEICA’、 ‘NO_NAME’或‘未命
名’。)
100LEICA
101LEICA
:
999LEICA
MISC(DPOF⽂件、收藏夹)
PRIVATE1(剪贴板照⽚)
(最多999张照⽚/⽂件夹)
JPG: 静⽌图像 MOV: 动态图像
内置内存
内置内存/ 卡
在下列情况下会建⽴新⽂件夹:
当照⽚被保存在已经含有999 个⽂件的⽂件夹内时。
当所使⽤的卡已经含有相同⽂件夹号码时(包括⽤其他相机等拍摄的照⽚)
当进⾏号码[号码重设](→23)后录制时
变更⽂件名后可能不能在相机上播放该⽂件。
如果模式转盘设为 像)。卡中数据不显⽰。
当使⽤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或Mac OS X时
即使[USB 模式](→24)设为[PictBridge (PTP)],相机也可连接计算机。
只有图像输出可以从相机执⾏。(也可⽤Windows Vista和Windows 7进⾏图 像删除。)
如果卡上有1000张或以上照⽚,可能⽆法进⾏导⼊。
在电脑上播放⽤[动态JPEG]录制的动态影像
使⽤附件DVD上的“QuickTime”软件。
在Macintosh上为标准安装
在观看之前,将动态影像保存到您计算机上。
切勿使⽤所附USB 连接电缆以外的任何其他电缆。
在插⼊或取出记忆卡之前关闭电源。
当通讯中电池快要⽤完时,将发出警告哔⾳。⽴即通过计算机取消通讯(在重 新连接之前对电池充电)。
将[USB 模式] (→24)设为[PC]之后,就不需要每次相机连接计算机时都要 进⾏设置。
有关详情,请参阅计算机使⽤说明书。
,则即使卡插⼊也显⽰内置存储器数据(包括剪贴板图
130 131
打印
某些打印机可以从相机的记忆卡直接打印。 有关详情,请参阅您打印机的说明书。
可直接与PictBridge 兼容打印机连接进⾏ 打印。
进⾏准备 :
使⽤充⾜电的电池。
插⼊卡并设置模式转盘到 位置。当从内置内存复制图像时,请取 出任何记忆卡。
(事先复制[剪贴板]图像到卡上)
需要时在打印机上调整打印质量或其他 设置。
当显⽰出禁⽌卸下电缆图标 印机可能不会显⽰),切勿卸下USB 电缆。
确认插⼝的⽅向,笔直插⼊。
(损坏插⼝使其变形可能会造成⽆
法操作。)
(务必要使⽤所附的电缆)
以外的任何
时(某些打
打开相机和打印机⼆者的 电源
将相机与打印机连接上
请务必使⽤附带的USB连接 电缆。使⽤附带USB连接电 缆以外的任何电缆可能会导 致故障。
在相机上选择[PictBridge (PTP)]
当显⽰[连接到PC...]时,
取消连接并设置[USB 模式] (→24)为[连接时选择]或 [PictBridge (PTP)]。
按◄►选择⼀张要打印的图 像并按[MENU/SET]
选择[打印开始]
打印多张照⽚
在前⼀页的步骤 中 选择[多张打印]
[多选] :
[全选] :打印全部照⽚。
[打印设定(DPOF)] : 打印在[打印设定]内选择的照⽚。(→124)
[收藏夹] : 打印选择为[收藏夹]的照⽚。(→123)
如果显⽰出打印确认画⾯的话,请选择[是]。
在打印过程中显⽰的橙⾊●表⽰错误信息。确认打印机。
如果打印数张照⽚的话,打印作业可被分为数阶段。
(剩余的张数可能会显⽰得与所设置的数⽬不同。)
选择项⽬
(细节请参阅下⾯的说明)打印(前⼀页 )
▲▼◄►
打印的照⽚。(再次按[DISPLAY]来解除选择。)
完成选择时按[MENU/SET]。
(仅当有[收藏夹]图像存在并且设定是设为[ON]时
才显⽰。)
在照⽚之间滚动,⽤[DISPLAY]选择要
(打印设置 (→135))
要取消打印时 按[MENU/SET]
切勿使⽤所附USB 连接电缆以外的任何其他电缆。
打印后卸下USB 电缆。
在插⼊或取出记忆卡之前关闭电源。
当通讯中电池快要⽤完时,将发出警告哔⾳。取消打印并断开USB电缆(在重 新连接之前对电池充电)。
将[USB 模式]设为[PictBridge (PTP)]之后,就不需要每次相机连接打印 机时都要进⾏设置。
132 133
打印
在相机上进⾏打印设定
(续)
带⽇期和⽂字打印
使⽤[⽂字印记]
录制⽇期和以下信息可以嵌⼊图⽚中。(→118)
录制⽇期 ●[宝宝]和[宠物]场景模式中的[名字]和[年龄]
[⾏程⽇期]已过天数和⽬的地 ●[编辑标题]中注册的⽂字
[个⼈识别]注册的⼈名。
以GPS功能记录的地名信息
在打印店或⽤打印机打印时不要添加⽇期到应⽤了[⽂字印记]的图像(⽂ 字可能重叠)。
⽆[⽂字印记]打印⽇期
在打印店打印 :仅可打印录制⽇期。要求打印店打印⽇期。
在相机上事先进⾏[打印设定]设定,可以在将记忆卡交给打印店之前指 定打印份数和⽇期打印设定。
当打印16:9宽⾼⽐的图像时,请事先确认打印店可以接受这种尺⼨。
使⽤打印机: 当连接⽀持⽇期打印的打印机时,可通过在相机上设置[打印
设定],或设置[打印⽇期]为[ON]来打印拍摄⽇期。
(在选择[打印开始]之前进⾏设定)
选择项⽬ 选择设定
项⽬ 设置
[OFF]/[ON]
设定照⽚打印数⽬(最多999 张)
(打印机优先)
[L/3.5”×5”] (89×127 mm) [2L/5”×7”] (127×178 mm) [POSTCARD] (100×148 mm) [16:9] [A4]
(101.6×180.6 mm)
(210 ×297 mm)
(打印机优先) / (1 张照⽚,不带边框) /
(1 张照⽚,带边框) / (2 张照⽚) / (4 张照⽚)
[A3] (297×420 mm) [10×15 cm] (100×150 mm)
[4”×6”] (101.6×152.4 mm) [8”×10”] (203.2 ×254 mm) [LETTER] (216×279.4 mm) [CARD SIZE] (54×85.6 mm)
如果打印机不⽀持,项⽬可能⽆法显⽰。
要在相同图像中安排 ‘2 张照⽚’或 ‘4 张照⽚’,请将图像的打印 数设为2或4。
要打印本相机不⽀持的纸张尺⼨/ 页⾯布局时,要设为 ,在打印机上进 ⾏设置。(请参阅打印机上的使⽤说明书。)
选择[打印设定]设置时,不显⽰[打印⽇期]和[打印数量]。
取决于冲洗店或使⽤的打印机机,即使有完整的[打印设定]设置,⽇期 也可能不会打印。
当设置[打印⽇期]为[ON]时,检查打印机上的⽇期打印设定(打印机 设定可能优先)。
134 135
在电视机屏幕上查看
您可通过⽤AV电缆(附带)或HDMI微型 电缆(另售)连接相机到您的电视机来 在电视机屏幕上观看照⽚。
还请参阅电视机的使⽤说明书。
进⾏准备 :
设定[电视⾼宽⽐]。(→24)
关闭相机和电视机。
确认插⼝的⽅向,笔直插⼊。
(损坏插⼝使其变形可能会造成⽆法操作。)
⾳像电缆
(务必要使⽤所附的电缆)
当电视机或DVD录像机有SD卡槽时
将SD记忆卡插⼊SD卡槽中
仅可回放照⽚。
同时使⽤SDHC和SDXC记忆卡时,务必在⽀持特定格式的设备上播放各类型的 卡。
切勿使⽤所附之外的⾳像电缆。
当您在[设置]菜单中设置[视频输出]时,您可在使⽤NTSC或PAL制式的其 他国家(地区)的电视机上回放图像。
[LCD模式]设置不在电视机上反映。
某些电视机可能会切掉照⽚的边缘或不能将其全屏显⽰。旋转后的纵向照⽚可 能略显模糊。
如果不能在宽屏幕或⾼清晰度电视机上正确显⽰⾼宽⽐的话,请在电视上变更 图像模式设置。
黄⾊ :⾄视频插⼝ ⽩⾊ :⾄⾳频插孔(L) 红⾊ :⾄⾳频插孔(R)
将相机连接⾄电视机
打开电视机
设为辅助输⼊。
打开相机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HDMI插⼝在电视机上观看
可以使⽤HDMI微型电缆(另售)欣赏⾼清晰照⽚和动态影像。
⾼清晰多媒体接⼝(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HDMI))是个 ⽤于数字视频设备的接⼝。通过连接相机到⽀持HDMI的设备,可输出数字视 频和⾳频信号。本相机可连接⽀持HDMI的⾼清晰电视机,以欣赏拍摄的⾼清 晰照⽚和动态影像。将相机连接到兼容HDTV Link(HDMI)的电视机相上,即 能够执⾏操作。(→138).
准备:
检查[HDMI模式]。(→25)
关闭相机和电视机。
确认插⼝的⽅向,笔直插⼊。
(损坏插⼝使其变形可能会造成⽆法操作。)
连接相机到电视机
打开电视机
设为HDMI输⼊。
开启相机
⾄HDMI视频/⾳频输⼊插⼝
(当有多个插⼝时,连接到
HDMI1旁边的⼀个。)
(另售)
请勿使⽤正宗Leica HDMI短电源线以外的电源线(→8)。
在[剪贴板]模式中不能执⾏回放。
取决于⾼宽⽐设置,在屏幕两侧或上下部可能出现空条。
不符合HDMI标准的电缆不能⼯作。
连接HDMI迷你电缆时,图像不显⽰在LCD显⽰屏上。
在回放模式中不能设置以下功能。 [编辑标题]、[⽂字印记]、[调整⼤⼩]、[剪裁]、[倾斜补正]、[⾼宽⽐转换]、 [个⼈识别编辑]、[复制]、多选(删除等),等等
如果同时连接USB连接电缆,HDMI输出将会取消。
通过连接的AV电缆将不输出图像。
当播放⽤其他设备录制的动态影像/带声⾳的图像时,有时可能⽆法正确回放
视频/⾳频。
在某些电视机上,在开始回放或暂停后的⽚刻图像可能会短暂失真。
请务必阅读您电视机的使⽤说明书。
⾳频输出为⽴体声。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136 137
在电视机屏幕上查看
(续)
HDTV Link (HDMI)
HDTV Link (HDMI)是什么?
HDTV Link是⼀种使⽤HDMI短电源线(另售件)来连接相机和HDTV Link兼容 装置,并使⽤电视机的遥控进⾏操作的便利功能。
本相机⽀持HDTV Link(HDMI)的版本(截⾄2009年12⽉)。 HDTV Link(HDMI)是被称为HDMI CEC(Consumer Electronics Control) 的业界标准,是通过HDMI进⾏控制的功能。本相机只在HDMI CEC兼容的装置 上动作。关于是否兼容HDTV Link(HDMI),请您确认产品使⽤说明书。
准备 :
将[HDTV Link]设为[ON]。(→25)
使⽤Leica HDMI 短电源线连接相机和兼容电视机(→8)。
开启相机
设置录制/回放开关到
使⽤电视机的遥控器进⾏下述操作
兼容电视机
电视机的
遥控器
通过HDMI微型电缆
请勿使⽤正宗Leica HDMI短电源线以外的电源线(→8)。
不符合HDMI标准的电源线不能⼯作。
如果您不能确定使⽤的电视机是否⽀持 HDTV Link,请阅读电视机的使⽤说明
书。
如果相机上的[HDTV Link]设置为[ON],通过相机按钮的操作将受到限制。
请确保将您所连接的电视机设为启⽤HDTV Link (HDMI) (有关详情,请查阅您
电视机的使⽤说明书)。
如果您不想使⽤HDTV Link (HDMI),请将相机的[HDTV Link]设置设为[OFF]。
使⽤HDTV Link时,将⾃动选择相机的[HDMI模式](→25)。
138 139
液晶显⽰器显⽰列表
拍摄时 播放时
按⼀下[DISPLAY]改变显⽰(→42)。
12 14
13
1 拍摄模式(→29)
闪光灯(→43) 拍摄质量(→100) AF跟踪(→32, 92) 风声消除(→100) 微距拍摄(→45)
2 AF区域(→33)
定点AF区域(→93) 定点测光对象(→94)
3 对焦(→30) 4 图像尺⼨(→88)/质量(→89) 5 电池电量(→14) 6 可记录照⽚数⽬(→162) 7 保存⽬的地(→14) 8 录制状态
9 直⽅图(→42) 10 ⾏程⽇期(→84) 11 曝光补偿(→49)
光圈值/快门速度(→33, 52, 53, 54) ISO感光度(→90)/智能ISO(→89)
12
聚焦范围(→47) 变焦(→35)/微距变焦(→46)
34 5
11, 12 20
6
22
7
21
8 9 10
13 光学图像稳定器(→98)/
抖动警报(→33) 测光模式(→94)/预先AF(→94) 连拍模式(→96)/⾃动包围(→50) 多种⾼宽⽐(→51) I.分辨率(→37, 96) 智能曝光(→95)/LCD模式(→21) LCD节电(→22)
14 ⽩平衡(→91)
ISO感光度(→90)/最⼤ISO (→89) ⾊彩效果 (→97)
15 可拍摄时间(→68) 16 GPS(→78)
17 ⾃拍定时器模式(→48) 18 已录制的时间(→68) 19 最⼩快门速度(→95) 20 旅程已经过天数(→84)
以年⽉表⽰的年龄(→61, 74) ⽬的地设置(→85) 地名信息(→78) 当前⽇期/时间(→15)
21 AF辅助灯(→99) 22 录⾳(→98)
19
15
16
17
18
1
13 12 11 10
9
8
1
回放模式(→108) 受保护照⽚(→125) 收藏夹(→123) ⽂字印记显⽰(→118)
2
图像尺⼨(→88) 质量(→89)
3
电池电量(→14)
4
⽂件夹/⽂件号码(→23, 39, 130) 图像编号/总图像数(→39) 动态影像录制时间/ 已播放时间(→107) 保存⽬的地(→14)
5
GPS(→78) 直⽅图(→42) 录制信息 地名信息(→78)
6
收藏夹设置(→123)
这⾥显⽰的画⾯仅为⽰例。实际显⽰可能不同。
23
7
7
8
9 10 11 12 13
显⽰的优先顺序为地名信息、标题、
⽬的地、名字([宝宝]/[宠物])、 名字([个⼈识别])。
4
5
6
录制的⽇期和时间 ⽬的地∗(→85) 名字∗(→61, 74) 标题∗(→116)
⽬的地设置(→86) 旅程已经过天数(→84) LCD模式(→21) ⾊彩效果(→97) 要打印照⽚的数量(→124) 动态图像/有声照⽚(→107)
禁⽌卸下电缆警告图标(→132)
140 141
信息显⽰
液晶显⽰器所显⽰主要信息的含义以及所需做出的对应
[此存储卡⽆法使⽤。]
插⼊了多媒体卡。→相机不⽀持。请使⽤⽀持的卡。
[此存储卡被写保护]
解锁卡上的写保护开关。(→14)
[⽆可回放的有效影像]
拍摄照⽚或插⼊已经含有照⽚的别的卡。
[此图像处于保护状态]
删除等前请解除保护。(→125)
[⽆法删除某些图像] [⽆法删除此图像]
不能删除⾮DCF图像(→39)。
将需要的数据保存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然后在相机上使⽤[格式化]将卡格式化。(→26)
[⽆其他选择]
已经超过⼀次可删除照⽚的数⽬。
超过999张图像被设为收藏。
超过了⼀次允许[编辑标题]、[⽂字印记]或[调整⼤⼩](多个设置)的图像数。
[⽆法设置该图像]
对于⾮ DCF 图像(→39),不能进⾏[打印设定]、[编辑标题]或[⽂字印记]。
[请关闭相机,然后重新打开] [系统错误]
镜头不正常⼯作。→ 再次打开电源。(如果显⽰仍然存在的话,请向经销处洽询)
[有些图像⽆法复制] [复制⽆法完成]
下列情况下不能复制照⽚。 → 当从记忆卡复制时,在内置存储器中已经存在相同名称的图像。 → ⽂件不是DCF标准 → 照⽚是由另外的设备拍摄或编辑的。
[内置内存空间不⾜] [卡中⽆⾜够的空间]
内置存储器或卡中没有剩余空间。从内置存储器复制图像到卡中(批复制)时,图像复制直到卡满为⽌。
[内置内存错误] [格式化内置内存?]
当由计算机等将内置内存予以格式化处理时显⽰。 → ⽤相机直接重新进⾏格式化。数据将被删除。
[记忆卡错误] [格式化此卡?]
卡格式不能⽤于本相机。
将需要的数据保存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然后在相机上使⽤[格式化]。(→26)
[重新插⼊SD卡] [试⽤另⼀张卡]
对卡的存取失败。→ 再次插⼊卡。
尝试不同的卡。
[记忆卡错误] [记忆卡参数错误]
卡为⾮SD标准。
使⽤4 GB或以上容量的卡时,仅⽀持SDHC或SDXC记忆卡。
[读取错误]/[写⼊错误] [请检查此卡]
数据读取失败。→ 确认卡插得是否正确(→13)。
数据写⼊失败。→ 请关闭电源并取出卡,然后重新插⼊卡和接通电源。
卡可能损坏了。
尝试不同的卡。
[由于受到卡的写⼊速度限制,动画录制被取消]
对于⽤‘MOTION JPEG’拍摄动态图像时,建议使⽤SD速度为“6级”∗或以上的卡。
SD速度等级是对连续写⼊速度的等级评定。
如果即使使⽤上述的卡拍摄也会停⽌,则表明数据写⼊数度慢。建议您备份记 忆卡上的数据并将其重新格式化(→26)。
某些卡可能会⾃动中⽌录制动态图像。
[⽆法创建⽂件夹]
正在使⽤的⽂件夹数已经达到999个。
→ 将所有需要的数据保存到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并予以[格式化](→26)。
当进⾏[号码重设]时,将会将⽂件夹号码重设为100(→23)。
[显⽰的图像⽤于 16:9 TV] [显⽰的图像⽤于 4:3 TV]
像电缆与相机连接着。 → 要⽴即解除信息时→ 按[MENU/SET]。 → 要变更⾼宽⽐时→ 变更[电视⾼宽⽐](→24)。
USB电缆仅与相机连接。→ 当电缆还与另⼀个设备连接时,信息将消失。
[⽆法使⽤此电池]
请只使⽤LEICA BP-DC7的电池。
因为端⼦脏,⽆法识别电池。→ 从电池端⼦擦除任何脏物。
[电池⽆剩余电量]
电池电量低。→ 在使⽤之前给电池充电。(→10)
[在此地区GPS功能不可⽤。]
在中国⼈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共和国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不能使⽤GPS功能
(截⾄2010年2⽉)
142 143
问答
先试着确认这些项⽬(→144 - 150)。
(将菜单设置复原为默认值可解决某些问题。
尝试在录制模式下,在[设置]菜单中使⽤[重设](→24)。)
电池、电源
即使打开电源相机也不⼯作。
电池装得不正确 (→13)或需要充电。
即使打开电源液晶显⽰器也关闭。
启⽤了[睡眠模式]。(→22)
→ 半按快门钮来解除。
电池需要充电。
电源打开后相机⼜⽴即关闭。
电池需要充电。
相机设为[睡眠模式]。(→22)
→ 半按快门钮来解除。
本机⾃动关闭。
如果您⽤HDMI微型电缆(另售)连接⽀持HDTV Link的电视机并⽤该电视机的 遥控器关闭电视机电源,则也将关闭本机的电源。
→ 如果您不想使⽤HDTV Link,请将[HDTV Link]设为[OFF]。(→25)
GPS
不能定位。
[GPS设定]设置为[OFF]。(→79)
因拍摄环境的关系(如在室内或建筑物附近),可能不能正确地从GPS卫星接收讯息。(→78)
→ 建议您在户外空旷的地⽅,将GPS天线朝向天空,并静⽌⼀段时间后再使⽤。
关闭相机电源时,状态指⽰灯闪烁。
[GPS设定]为[ON]。
在飞机场、医院或其他禁区关闭相机电源时,请将[GPS设定]设为[OFF]或 。
定位花费时间。
当您第⼀次使⽤相机,或长时间未使⽤相机时,定位可能会需要⼏分钟的时间。
通常在2分钟以内完成定位。但是因为GPS卫星的位置变化,定位时间会随拍摄 地点与环境⽽发⽣变化。
在难以接受GPS 讯息的环境下,定位会需要⼀些时间。(→78)
地名信息与拍摄地点不同。
在紧接打开电源后的情形下,或在 以外的图标下,相机的记忆位置可能与当 前位置⼤不相同。
在地名信息中显⽰ 图标时,可在拍摄前将信息更改成其他的候补地点。(→81)
不显⽰地名信息。
在附近不存在地标等情形下,或在相机数据库中不存在登录信息的情形下,将 会显⽰“- - -”。(→80)
→ 可在回放时使⽤[地名编辑]来输⼊地名或其他信息。(→117)
拍摄
不能拍摄照⽚。
录制/回放开关未设为 (录制)。
内置内存/卡已满。→ 通过删除不想要的照⽚来获取空闲空间(→40)。
不能录制到卡上。
卡是⽤其他的设备格式化。
→ 请⽤本相机格式化卡。(→26)
有关兼容卡的详情(→14)。 录制容量低。
电池需要充电。 → 使⽤充⾜电的电池(销售时不预充电)。(→10) → 如果让相机⼀直开着,将会耗尽电池。请时常通过使⽤[睡眠模式](→22)
等功能将相机关闭。
请检查记忆卡和内置存储器的录制影像容量(→162)
所拍摄的照⽚发⽩。
镜头脏污(指纹等)。 → 打开电源,延伸镜筒,⽤柔软的⼲布清洁镜头表⾯。
镜头结露(→7)。
所拍摄照⽚过亮或过暗。
在暗处拍摄的照⽚或明亮的被摄物(雪、明亮条件等)占据⼤部分画⾯。(液
晶显⽰器亮度可因实际照⽚不同⽽异。)
→ 调节曝光 (→49)。
[最慢快门速度]设为快速,例如[1/250] (→95)。
只按了⼀下快门钮却拍摄了2、3张。
相机设为使⽤[⾃动括弧式曝光](→50)、[多种⾼宽⽐](→51)、[连拍](→96)
或[⾼速连拍] (→63)或[闪光灯连拍] (→64)场景模式。
对焦不佳。
未设定为按照被摄物距离的适当模式。(对焦范围根据拍摄模式⽽异。)
被摄物在对焦范围外。
因抖动或被摄物移动所致(→89, 98)。
所拍摄照⽚模糊不清。光学图像稳定器⽆效。
快门速度在⿊暗处较慢,光学图像稳定器效果不佳。 → ⽤两⼿握住相机,使双臂紧贴在⾝体上。
当⽤[最慢快门速度]使⽤慢快门时,请使⽤三脚架和⾃拍定时器(→48)。
不能使⽤[⾃动括弧式曝光]或[多种⾼宽⽐]。
容量仅⾜够存储2张或以下图像。
144 145
问答
(续)
拍摄(续)
所拍摄的照⽚显得粗糙或有⼲扰纹。
ISO感光度太⾼,或快门速度太慢。 (默认[感光度]设置为[AUTO],拍摄室内照⽚时可能会出现⼲扰。) → 设为较低的[感光度](→90)。 → 将[图像调整]中的[降噪]往 + ⽅向设置。(→97)。 → 在偏亮处拍摄照⽚。
相机设为[⾼感光度]或[⾼速连拍]场景模式。 (伴随感光度的提⾼,照⽚变得略微粗糙⼀些)
照⽚显得暗或⾊彩不佳。
因光源的影响,⾊彩可能显得不⾃然。 → 使⽤[⽩平衡]调整⾊彩。(→91)
所拍摄的照⽚的亮度或⾊彩与实物不同。
在荧光灯照明下拍摄照⽚时可能需要快⼀些的快门速度,并会使亮度或⾊彩产
⽣些许变化,但这并⾮故障。
当拍摄或半按快门钮时,LCD显⽰屏上出现红条,或者屏幕的⼀部分 或整个屏幕会带有红⾊调。
这是CCD的特点,如果被摄物含有较亮的部分时可能会出现。这些
区域周围可能会出现某些模糊不清的现象,但这并⾮故障。这会录
制到动态图像上,但不会录制到静⽌图像上。
拍摄时,建议您将屏幕背对太阳等强光源。
动态图像录制中途停⽌。
使⽤多媒体卡(不⽀持动态影像录制)。
对于⽤‘MOTION JPEG’拍摄动态图像时,建议使⽤SD速度为“6级”∗或以上的卡。
SD速度等级是对连续写⼊速度的等级评定。
如果即使使⽤上述的卡拍摄也会停⽌,则表明数据写⼊数度慢。建议您备份记
忆卡上的数据并将其重新格式化(→26)。
不能锁定拍摄对象。(AF跟踪失败)
如果主体具有与周边不同的颜⾊,请将AF区域对准主体特有的颜⾊区域以设定AF区域。(→93)
液晶显⽰器
在录制动态影像时液晶显⽰器变暗。
如果长时间连续录制动态影像,液晶显⽰器可能变暗。
半按快门钮来设定光圈值。(不会影响所记录的照⽚。)
显⽰器在室内时闪动。
显⽰器在打开后可能会闪动(防⽌来⾃荧光灯照明的影响)。
液晶显⽰器(续)
显⽰器过亮/过暗。
相机设为[LCD模式](→21)。
将出现⿊⾊/蓝⾊/红⾊/绿⾊点或⼲扰。当触摸时显⽰器看起来会有些失真。
这并⾮故障,不会录制到实际的照⽚上,因此不必担⼼。
不显⽰⽇期/年龄。
启动、设置变更或模式变更后,当前⽇期、[⾏程⽇期] (→84)和场景模式[宝宝] 和[宠物](→61)内的年龄将仅显⽰约5秒钟。这不会⼀直显⽰。
闪光灯
闪光灯设为[强制闪光关] (→43)。
当设为[⾃动] 时,在某些情况下闪光灯可能不会亮。
在[风景]、[全景辅助]、[夜景]、[⽇落]、[⾼速连拍]、[星空]、[烟⽕]和[空 中摄影]场景模式中,或当使⽤[⾃动括弧式曝光]或[连拍]时,闪光灯不能闪光。
拍摄动态影像时闪光灯不闪光。
闪光灯多次闪光。
启⽤了红眼减轻功能(→43)。(闪光两次以防出现红眼。)
场景模式设为[闪光灯连拍]。
播放
照⽚被旋转了。
[旋转显⽰]设为[ON]。 (将照⽚⾃动从垂直⽅向旋转为⽔平⽅向。某些朝上或朝下拍摄的照⽚被视为
垂直⽅向的照⽚。)
→ 设置[旋转显⽰]为[OFF]。(→122)
不能查看照⽚。没有拍摄的图像。
录制/回放开关未设为 (回放)。
内置内存或卡上没有照⽚(如果装有卡时,从卡上播放照⽚,如果没有则从内 置内存播放)。
回放模式已改变。
→ 将回放模式设为[标准回放] (→108)。
⽂件夹/⽂件号码将显⽰为[-]。照⽚是⿊⾊的。
⽤计算机编辑过的照⽚或⽤其他设备拍摄的照⽚。
拍摄照⽚后⽴即取出了电池或⽤低电量电池拍摄的照⽚。
→ ⽤[格式化]来删除(→26)。
146 147
问答
(续)
播放(续)
在⽇历播放时将显⽰不正确的⽇期。
⽤计算机编辑过的照⽚或⽤其他设备拍摄的照⽚。
[时钟设置]不正确(→15)。 (如果计算机和相机的⽇期不同时,在⽇历播放时可在复制到计算机然后⼜复
制回到相机的照⽚上显⽰不正确⽇期。)
根据被摄物不同,可能会在画⾯上出现受到⼲扰的条纹。
这称为摩尔纹。这并⾮故障。
在录制的图像上出现象肥皂泡那样的⽩⾊圆斑。
如果在⿊暗的地⽅或室内⽤闪光灯拍摄图像,可能会因闪光反射空
⽓中的尘埃粒⼦⽽导致图像上出现⽩⾊圆斑。这不是故障。这种现
象的⼀个特征是,圆斑数及其位置在每张图像中不同。
画⾯上显⽰[缩略图显⽰]。
照⽚可能是⽤另⼀个设备拍摄。如果是这样,这些图像显⽰的画质会较差。
拍摄照⽚的红⾊区域变⿊。
当数码红眼校正( , , )⼯作时,如果拍摄的主体具有⾥⾯带红⾊区
域的肤⾊区域,则数码红眼校正功能会使红⾊区域变⿊。
在拍摄之前,建议将闪光灯设置为 、 或 ,或将[数码红眼纠正]设置为[OFF]。
动态影像中录制相机操作⾳。
在录制动态影像时,随相机⾃动调节镜头光圈,可能录制下相机操作⾳ ;这不
是故障。
本相机所拍摄的动态影像和带声⾳的照⽚不能在其他相机上回放。
使⽤其他制造商⽣产的相机不⼀定能回放⽤本相机拍摄的动态影像和带声⾳的
图像。有时也不能在Leica⼩型数码相机上回放。
在某些情形下,不能在其他公司的数码相机上回放以本相机拍摄的动态图像或
附带声频的照⽚。
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
电视机上没有影像。影像模糊或没有颜⾊。
连接不正确(→136, 137)。
电视机未切换到辅助输⼊。
电视机不⽀持所⽤卡的类型。
确认相机上的[视频输出]设定(NTSC/PAL)。(→24)
电视机画⾯显⽰与液晶显⽰器不同。
⾼宽⽐可能不正确或在某些电视机上边缘可能被剪切掉。
不能在电视机上播放动态图像。
卡已经插到电视机上。 → 请使⽤AV电源线(附件)或HDMI短电源线(→8)来连接,并在相机上回放
(→136, 137)。
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续)
照⽚不能在全屏电视机屏幕上显⽰。
照⽚不能在全屏电视机屏幕上显⽰。[电视⾼宽⽐]设置(→24)。
HDTV Link (HDMI)不起作⽤。
是否正确连接了HDMI微型电缆(另售)?(→137)
→ 检查是否完全插⼊HDMI微型电缆(另售)。
相机的[HDTV Link]设置是否设为[ON]?(→25)
→ 对于某些电视机HDMI插⼝,可能⽆法⾃动改变输⼊设置。在此情况下,请⽤
您的电视机遥控器改变输⼊设置(有关详情,请查阅您电视机的使⽤说明书)。 → 检查您要连接设备上的HDTV Link (HDMI)设置。 → 关闭相机电源并再开启。 → 请将(兼容)电视机的HDTV Link控制(HDMI装置控制)设为“off”后,再
重新设为“on”(详细内容请参阅电视机的使⽤说明书)。
不能向计算机传送照⽚。
连接不正确(→129)。
确认计算机是否已经识别相机了。
设定[USB 模式]为[PC](→24)。
计算机未识别卡(仅读取内置内存)。
卸下USB电缆并在插好卡的状态下重新连接。
设定模式转盘到 以外的任何位置。
计算机不能识别卡。(当使⽤SDXC记忆卡时)
→ 确认您的计算机是否⽀持SDXC记忆卡。 → 连接卡时,可能会提⽰您格式化卡。请勿将卡格式化。 → 如果LCD显⽰屏上的[存取]指⽰不消失,请在断开USB连接电缆之前关闭相
机电源。
当连接打印机时不能打印。
打印机与PictBridge不兼容。
设定[USB 模式]为[PictBridge (PTP)](→24)。
不能进⾏⽇期打印
在打印之前进⾏⽇期打印设置。 → 在照⽚冲印店 : 进⾏[打印设定]设置(→124)并要求‘带⽇期’打印。 → ⽤打印机 : 进⾏[打印设定]设置,并使⽤⽀持⽇期打印的打印机。
在打印之前使⽤[⽂字印记](→118)。
打印时,照⽚的边缘被切掉了。
打印前解除打印机上的任何修剪或⽆边打印设置。 (请参阅打印机的使⽤说明书。)
照⽚⽤ 宽⾼⽐拍摄。 → 如果在冲洗店打印时,请确认能否打印16:9尺⼨的照⽚。
148 149
问答
(续)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其他
不能以所希望的语⾔显⽰菜单。
变更[语⾔]设置(→26)。
如果摇晃的话,相机将发出嘎嘎响声。
这种声⾳是由于镜头移动所造成的,并⾮故障。
不能设置[⾃动回放]。
使⽤以下任何⼀个时不能设置:[⾃动括弧式曝光]、[多种⾼宽⽐]、[连拍]、[⾃ 拍肖像]、[⾼速连拍]和[闪光灯连拍]场景模式及[录⾳]。
在暗处半按快门钮时,红⾊指⽰灯将点亮。
将[AF辅助灯]设为[ON](→99)。
AF辅助灯不亮。
将[AF辅助灯]设为[OFF]。
在明亮处或当使⽤场景模式[⾃拍肖像]、[风景]、[夜景]、[⽇落]、[烟⽕]或[空 中摄影]时不亮。
相机很热。
在使⽤过程中相机可能会变得略热,但这并不影响性能或质量
镜头发出咔嗒噪⾳。
改变亮度时,镜头可能会发出咔嗒噪⾳,显⽰器亮度也可能改变,但这是由于 光圈设置所致的。(这并不影响拍摄。)
相机放置长时间没有使⽤。
→ 重设时钟(→15)
设置时钟过程中过的时间长(时钟会慢这段时间)。
变焦移动短暂停⽌
在延伸光学变焦和i.Zoom操作中,变焦移动会短暂停⽌,但这不是故障。
变焦达不到最⼤倍率
如果变焦率停在3倍处,则已经设置了[微距变焦]。(→46)
⽂件号码未按顺序录制。
当创建新⽂件夹时,⽂件号码会被重设(→130)。
⽂件号码已经跳越到后⾯去了。
打开电源时取出或插⼊电池了。(如果⽂件夹或⽂件号码未正确记录的话,号 码可能向后跳越。)
使⽤时
如果长时间使⽤的话相机可能会变热,这并⾮是故障。
为避免抖动,请在稳定之处使⽤三脚架。
(特别是使⽤远拍变焦、较慢快门速度或⾃拍定时器时)
请将相机尽可能远离电磁波设备(⽐如微波炉、电视机、视频游戏等)。
如果在电视机上⾯或附近使⽤相机的话,相机上的图像和声⾳可能会因电磁 波辐射⽽失真。
切勿在⼿机附近使⽤相机,因为这样可能会产⽣噪⾳⽽影响图像和声⾳。
受扬声器或⼤型马达所产⽣的强⼒磁场影响⽽可能使所录制的数据损坏或使 图像失真。
微处理器产⽣的电磁波辐射会对相机造成不良影响,⼲扰图像和声⾳。
如果相机受电磁设备的不良影响⽽不能正常⼯作的话,请关闭相机并取出电 池。然后重新插⼊电池,再将相机打开。
切勿在⽆线电发射机或⾼压线附近使⽤相机。
如果在⽆线电发射机或⾼压线附近使⽤相机的话,所录制的图像和声⾳可能 会受到不良影响。
切勿将所附的电源线或电缆延长使⽤。
切勿使相机接触到杀⾍剂或挥发性物质(这能造成表⾯损坏或涂漆剥落)。
夏天切勿将相机和电池留在车内或车罩上。
否则可能因⾼温⽽导致电池电解液泄漏、发热并可能导致⽕灾和电池爆裂。
相机的保管
要清洁相机,卸下电池或从插座拔下电源插头,然后⽤软⼲布擦拭。
使⽤拧⼲的湿布擦掉顽渍,然后再⽤⼲布擦拭。
请勿使⽤挥发油、稀释剂、酒精或厨房洗洁精,否则可能损坏相机外壳和漆层。
如果使⽤化学处理布,请仔细阅读附带的说明书。
请勿触摸镜头挡板。
当⼀段时间不使⽤时
在取出电池和记忆卡之前关闭相机电源(确保取出电池以防⽌因过量放电造成
损坏)。
切勿使其与橡⽪或塑料袋接触。
如果将其放在抽屉等处时请与⼲燥剂(硅胶)⼀起保管。将电池保管在阴凉
(15 ℃ ⾄ 25 ℃)湿度较低(40% ⾄ 60%)且没有急剧温度变化之处。
每年给电池充⼀次电,再次保管前将其⽤完⼀次。
150 151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续)
记忆卡
要防⽌损坏卡和数据
避开⾼温、直射阳光、电磁波和静电。
切勿弯曲、掉落或使其受到强烈冲撞。
切勿触摸卡背⾯的端⼦或使其变脏或潮湿。
当处置或转让记忆卡时
如果使⽤相机或计算机上的‘格式化’或‘删除’功能的话,这仅能变更⽂ 件管理信息⽽不能完全从记忆卡上删除数据。当处置或转让记忆卡时,建议 将记忆卡本⾝毁掉或⽤市售的计算机数据抹消软件来从卡上彻底删除数据。 记忆卡上的数据应该管理有责。
LCD显⽰屏
请勿⽤⼒按压LCD显⽰屏。否则可能导致显⽰不均匀并会损坏显⽰屏。
在寒冷天⽓或其他条件下,当相机变冷时,在启动后的⽚刻LCD显⽰屏反应能 ⼒可能稍微变差。⼀旦内部部件变热,将恢复正常亮度。
个⼈信息
如果在[宝宝]模式或在[个⼈识别]功能,中设置名字或⽣⽇,在相机和拍摄 的照⽚中将包含个⼈信息。
免责声明
包含个⼈信息的数据可能因故障、静电、事故、损坏、修理或其他操作⽽被 更改或丢失。 对于因更改或丢失包含个⼈信息的数据⽽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Leica 将不负责。
当送交维修或转让/弃置相机时
为保护您的个⼈信息,请重置设置。(→24)
如果在内置存储器中包含任何照⽚,必要时请将其复制(→127)到记忆卡中, 然后格式化(→26)内置存储器。
从相机取出记忆卡。
当送修时,可将内置存储器和其他设置还原到初始出⼚状态。
如果因相机故障⽽不能执⾏上述操作,请您联络Leica经销商或Leica服务中 ⼼。
重要!在使⽤本产品中存储的地名之 前,请务必阅读以下内容。
地名信息的使⽤许可合约
您同意只将此数据与本数码相机⼀起⽤ 于授权给您的个⼈⽽⾮商业⽤途,并且 不⽤于服务机构、分时共享或其他类似 ⽤途。 因此,在您不去除任何出现的版权声明 或以任何⽅式修改数据,并且遵守以下 章节所述限制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仅在 必要时复制此数据以供个⼈(i)阅览和 (ii)保存之⽤。 除了强制性法律允许的情况外,您同意 不以其他⽅式对此数据的任何部分进⾏ 翻印、复制、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 反向⼯程,也不以任何形式或为任何⽬ 的传送或分发数据。 多光盘套件仅可作为Leica Camera AG 提供的完整套件转让或销售,⽽不可作 为部分转让或销售。
限制条件
除经Leica Camera AG特别授权许可外, 并且不限制前款规定,您不可以(a)将 此数据⽤于任何安装于或连接到汽车或 与汽车通讯的,具备汽车导航、定位、 配送、实时路线指引、船队管控或类似 应⽤功能的产品、系统或应⽤程序 ;或 者(b)⽤于任何定位设备或任何移动或 ⽆线连接的电⼦或计算机设备或与其通 讯,包括但不限于⼿机、掌上和⼿持计 算机、寻呼机和个⼈数字助理或PDA。
警告
因时间的推移、环境的改变、使⽤的信 息来源和收集全⾯地理数据的性质(这 些均可能导致结果不正确),此数据可 能包含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
当转让或处置您的记忆卡时,请参阅前⼀节中的“当处置或转让记忆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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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续)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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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控制
您同意除了在符合适⽤出⼝法律、法规 和规定,并且具备适⽤出⼝法律、法规 和规定所需的全部许可证和批准书的情 况下,不从任何地⽅出⼝提供给您的此 数据任何部分或任何这类直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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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理坐标系统
本相机记录的纬度和经度标准(地理坐 标系统)是WGS84。
关于版权
根据版权法,未经版权所有者的同意, 本相机中存储的地图数据不可⽤于个⼈ 使⽤以外的⽤途。
本相机未配备导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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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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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al tratto prodotta e fornita dalla Regione
Toscana. Norway Copyright  2000; Norwegian Mapping Authority Portugal Source: IgeoE – Portugal Spain Información geográfica propiedad del CNIG Sweden Based upon electronic data  National Land Survey
Sweden. Switzerland Topografische Grundlage:  Bundesamt für
Landestopographie.
可显⽰和记录地标的国家和地区
画⾯显⽰ 国家或地区
JAPAN ⽇本 ALBANIA 阿尔巴尼亚 ARGENTINA 阿根廷 AUSTRALIA 澳⼤利亚 AUSTRIA 奥地利 BAHAMAS 巴哈马群岛 BAHRAIN 巴林 BELGIUM ⽐利时
BOSNIA HERZEGOVINA
BRAZIL 巴西 BULGARIA 保加利亚 BELARUS ⽩俄罗斯 CANADA 加拿⼤ USA 美国 CHILE 智利 TAIWAN 台湾 CROATIA 克罗地亚 CZECH REPUBLIC 捷克共和国 DENMARK 丹麦 ESTONIA 爱沙尼亚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MONACO 摩纳哥 ANDORRA 安道尔 SPAIN 西班⽛ FRENCH GUIANA 法属圭亚那 GERMANY 德国 GREECE 希腊
FRENCH GUADELOUPE
HONG KONG ⾹港
波斯尼亚和⿊塞哥 维那
⽠德罗普 – 法国
画⾯显⽰ 国家或地区
HUNGARY 匈⽛利 INDIA 印度 REPUBLIK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IRELAND 爱尔兰共和国 ITALY 意⼤利 SAN MARINO 圣马⼒诺 VATICAN CITY STATE 梵蒂冈城 KUWAIT 科威特 LESOTHO 莱索托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陶宛 LUXEMBOURG 卢森堡 MACAU 澳门 MALAYSIA 马来西亚 BRUNEI ⽂莱 MARTINIQUE 马提尼克 MEXICO 墨西哥 MONTENEGRO ⿊⼭共和国 MOROCCO 摩洛哥 OMAN 阿曼 NAMIBIA 纳⽶⽐亚 NETHERLAND 荷兰 NEW ZEALAND 新西兰 NORWAY 挪威 POLAND 波兰 PORTUGAL 葡萄⽛ QATAR 卡塔尔 REUNION ISLAND 留尼汪 ROMANIA 罗马尼亚 RUSSIA 俄罗斯 SAUDI ARABIA 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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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画⾯显⽰ 国家或地区
SERBIA 塞尔维亚 SINGAPORE 新加坡 SLOVAK REPUBLIC 斯洛伐克 SLOVENIA 斯洛⽂尼亚 SOUTH AFRICA 南⾮ GIBRALTAR 直布罗陀 SWEDEN 瑞典 SWITZERLAND 瑞⼠
LIECHTENSTEIN 列⽀敦⼠登
THAILAND 泰国 UAE 阿联酋 TURKEY ⼟⽿其 UKRAINE 乌克兰 MACEDONIA 马其顿 ENGLAND 英格兰 CHANNEL ISLANDS 海峡群岛 ISLE OF MAN 马恩岛 NORTHERN IRELAND 北爱尔兰 SCOTLAND 苏格兰 WALES 威尔⼠ Puerto Rico 波多黎各 US VIRGIN ISLANDS 美属维尔京群岛
VENEZUELA 委内瑞拉
(续)
没有地标信息的国家和地区
可⽤某些地名信息,例如国名、地区名和城市或乡镇名。
画⾯显⽰ 国家或地区
CONGO, DEMOCRATIC REPUBLIC RWANDA 卢旺达 CONGO, REPUBLIC OF THE BURUNDI 布隆迪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TUNISIA 突尼斯 EGYPT 埃及 KENYA 肯尼亚 GUINEA-BISSAU ⼏内亚⽐绍 TOGO 多哥 BURKINA FASO 布基纳法索 BENIN 贝宁 MALI 马⾥ SENEGAL 塞内加尔 GHANA 加纳 COTE D'IVOIRE
(IVORY COAST)
GUINEA ⼏内亚 SIERRA LEONE 塞拉利昂 LIBERIA 利⽐⾥亚 CAPE VERDE 佛得⾓ NIGER 尼⽇尔 CHAD 乍得 NIGERIA 尼⽇利亚 CAMEROON 喀麦隆 GABON 加蓬 EQUATORIAL GUINEA ⾚道⼏内亚 SAO TOME AND PRINCIPE SAINT HELENA 圣赫勒拿 MOZAMBIQUE 莫桑⽐克 ANGOLA 安哥拉
刚果民主共和国
刚果共和国
中⾮共和国
象⽛海岸
圣多美和普林西⽐
画⾯显⽰ 国家或地区
MADAGASCAR 马达加斯加 MAYOTTE 马约特 COMOROS 科摩罗 MAURITIUS ⽑⾥求斯 SEYCHELLES 塞⾆尔 MALTA 马⽿他 MONGOLIA 蒙古 ICELAND 冰岛 SOUTH KOREA 南韩 VIETNAM 越南 LAOS ⽼挝 CAMBODIA 柬埔寨 KAZAKHSTAN 哈萨克斯坦 BURMA (MYANMAR) 缅甸 NEPAL 尼泊尔 BANGLADESH 孟加拉 BHUTAN 不丹 SRI LANKA 斯⾥兰卡 MALDIVES 马尔代夫
SVALBARD
FAROE ISLANDS 法罗群岛 UZBEKISTAN 乌兹别克斯坦 TURKMENISTAN ⼟库曼斯坦 CYPRUS 塞浦路斯 EAST TIMOR 东帝汶 GREENLAND 格陵兰 GUAM 关岛 MARSHALL ISLANDS 马绍尔群岛 NORFOLK ISLAND 诺福克岛 NEW CALEDONIA 新喀⾥多尼亚 NAURU 瑙鲁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亚新⼏内亚 FIJI 斐济 SOLOMON ISLANDS 所罗门群岛
斯⽡尔巴德群岛、 扬马延岛
158 159
使⽤警告和注意事项
画⾯显⽰ 国家或地区
VANUATU ⽡努阿图 MICRONESIA, FEDERATED STATES OF AMERICAN SAMOA 美属萨摩亚 COOK ISLANDS 库克群岛 FRENCH POLYNESIA 法属玻利尼西亚 KIRIBATI 基⾥巴斯 NIUE 纽埃 SAMOA 萨摩亚 TONGA 汤加 WALLIS AND FUTUNA ⽡⾥斯和富图纳 PHILIPPINES 菲律宾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PALAU 帕劳 TUVALU 图⽡卢 TOKELAU 托克劳 URUGUAY 乌拉圭 FALKLAND ISLANDS
(ISLAS MALVINAS)
BERMUDA 百慕⼤ CUBA 古巴 JAMAICA ⽛买加 HAITI 海地 DOMINICAN REPUBLIC 多⽶尼加共和国 TURKS AND CAICOS ISLANDS 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 COSTA RICA 哥斯达黎加 GUATEMALA 危地马拉 HONDURAS 洪都拉斯 PANAMA 巴拿马 NICARAGUA 尼加拉⽠ EL SALVADOR 萨尔⽡多 BELIZE 伯利兹 PERU 秘鲁 PARAGUAY 巴拉圭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北马⾥亚纳群岛
福克兰群岛
(马尔维纳斯)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 岛
(续)
画⾯显⽰ 国家或地区
BOLIVIA 玻利维亚 ECUADOR 厄⽠多尔 SAINT PIERRE AND MIQUELON COLOMBIA 哥伦⽐亚 NETHERLANDS ANTILLES BARBADOS 巴巴多斯 ARUBA 阿鲁巴 GUYANA 圭亚那 SAINT LUCIA 圣卢西亚 TRINIDAD AND TOBAGO 特⽴尼达和多巴哥 MONTSERRAT 蒙特塞拉特 SURINAME 苏⾥南 ANTIGUA AND BARBUDA 安提⽠和巴布达 GRENADA 格林纳达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ANGUILLA 安圭拉 DOMINICA 多⽶尼加 SAINT KITTS AND NEVIS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圣⽪埃尔和密克隆
荷属安的列斯
圣⽂森特和格林纳 丁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
英属维尔京群岛
地标类型
以下旅游地点和公共设施等兴趣点显⽰为地标。
虽然为⽇本注册了约30,000个地标,为⽇本以外的国家注册了约500,000个
地标,注意还是有些地标未被注册。(以2010年2⽉为准。将不更新。) 动物园 植物园 ⽔族馆 游乐园 运动场 棒球场 体育馆 ⾼尔夫球场 名胜、旅游观光地、
景点 塔 城堡、遗迹 神社 寺院 教堂 公墓、纪念碑、古冢、
古迹、宫殿 机场 港⼝ 渡轮码头、乘船点 休闲公园 观光公园 车站 州县办公室 市区办公室 村镇办公室 ⼤使馆、领事馆 美术馆 历史博物馆 其他博物馆 剧院
160 161
录制图像/时间容量
可记录的图像容量(静⽌图像)
根据[⾼宽⽐] (→89)、[图像尺⼨] (→88)[质量] (→89) 设定⽽异。
[⾼宽⽐]
12 M
4000×3000
[质量] 内置内存
记忆卡
256 MB
512 MB
1 GB
2 GB
4 GB
6 GB
8 GB
12 GB
16 GB
24 GB
32 GB
48 GB
64 GB
23354781765100
47 70 65 98 80 140 150 290 1080 1690
94 135 130 195 155 280 300 580 2150 3350
190 280 260 390 320 560 600 1160 4310 6710
380 560 520 790 650 1130 1220 2360 8770 12290
760 1110 1030 1560 1280 2230 2410 4640 17240 24130
1160 1690 1580 2380 1950 3390 3660 7050 26210 36700
1550 2270 2110 3180 2610 4540 4910 9440 35080 49120
2340 3420 3190 4810 3940 6860 7400 14240 52920 74090
3120 4570 4250 6410 5250 9150 9880 19000 70590 98830
4540 6640 6180 9310 7630 13280 14350 27590 102500 143510
6270 9170 8540 12870 10540 18350 19820 38120 141620 198260
9100 13490 12560 18210 15170 26010 28020 52030 182130 182130
12350 18300 17040 24710 20590 35300 38020 70610 247150 247150
可记录的时间容量(动态图像)
因[录制质量](→100)的设置⽽不同。
内置内存
256 MB 59 512 MB 2
1 GB 4 2 GB 8 分 20 4 GB 16 分 20 6 GB 25
记忆卡
8 GB 33 分 30 秒1 ⼩时 23 分1 ⼩时 27 12 GB 50 分 30 16 GB 1 ⼩时 7 24 GB 1 ⼩时 38 32 GB 2 ⼩时 15 分5 ⼩时 38 分5 ⼩时 51 分16 ⼩时 14 48 GB 3 ⼩时 19 分8 ⼩时 17 分8 ⼩时 37 分23 ⼩时 52 64 GB 4 ⼩时 30 分11 ⼩时 14 分11 ⼩时 41 分32 ⼩时 23
8 M EZ
3264×2448
5 M EZ
2560×1920
3 M EZ
2048×1536
0.3 M EZ 640×480
[HD] [WVGA] [VGA] [QVGA]
———
2 分 30
秒 分 分 秒 秒 分
秒 分2 ⼩时 分
5 10 分 10 20 分 50
41
1 ⼩时 2
2
6 分2 ⼩时 11
⼩时
48 分2 ⼩时 55
4 ⼩时 4 分4 ⼩时 14 分11 ⼩时 45
2 分 35
秒 分 秒 秒 分 分
5 分 10 10 分 40 21 分 40 42 分 40
1 ⼩时 5
秒 秒 秒 秒 秒1 ⼩时 分 分 分 分
24
7 分 20 14 分 40 29 分 30
1 58
3 4 ⼩时 1 6 ⼩时 4 8 ⼩时 5
⼩时
⼩时
所⽰数字为估测值。依据条件、卡的类型和被摄物可能不同。
液晶显⽰器上所显⽰的拍摄容量/时间的缩短可能不会有规律。
当可拍摄图像数超过99,999时,将显⽰‘+99999’。
11.5 M
4176×2784
1160 1730 1560 2410 2770 4820 4070 7640
1560 2310 2090 3230 3720 6460 5450
2350 3490 3160 4870 5610 9740 8230
3140 4660 4220 6500 7480
4560 6760 6130 9440
6310 9350 8470
9100
12350 18300 16470 26010 29070 49430 41190 82380
秒 秒 秒 秒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7.5 M EZ
3392×2264
2335611919701002335612122583115
47 71 64 99 110 195 170 320 1170 1690 50 75 63 100 115 210 220 420 1380 1900
95 140 125 195 220 390 330 640 2320 3350 100 150 125 200 230 420 440 830 2740 3770
190 280 250 390 450 790 670 1280 4640 6710 200 300 250 400 470 850 880 1670 5490 7550
390 570 520 800 930 1610 1360 2560 8770
760 1130 1030 1580 1820 3170 2680 5020
13490 12140 19170 21420 36420 30350 60710
在美国、加拿⼤、台湾和⽇本出售的相机
⽤[MOTIONJPEG]格式可记录最长约2 GB的连续动态图像。(即使在记忆卡上 存在超过2 GB的可⽤空间,可⽤的记录时间也将显⽰为2 GB。)
在其他地区出售的相机
能够记录最长15分钟的连续动态图像。另外,也不能连续拍摄超出2 GB的动态 图像。(例如 :[HD]格式为[8 m 20 s]) 会在画⾯上显⽰能够连续拍摄的时间。
表中显⽰的时间为总计时间。
4.5 M EZ
2656×1768
10870 18880 15940 29890
13040 15010 26080 22020 41300
2.5 M EZ
2048×1360
10230 35080 49120
15430 52920 74090
13000 10980 20590 70590 98830
0.3 M EZ 640×424
12290
17240 24130
26210 36700
102500 143510
141620 198260
182130 182130
247150 247150
10.5 M
4320×2432
400 610 520 820 950 1700 1800 3410
800 1200 1020 1630 1880 3350 3540 6700
1220 1830 1550 2470 2860 5090 5390
1630 2450 2080 3310 3830 6820 7220
2460 3700 3130 5000 5780
3290 4940 4180 6670 7720
4780 7170 6080 9690
6600 9910 8400
9580
13000 19770 16470 26010 30890 54920 54920 98860
7 M EZ
3552×2000
14570 12140 19170 22760 40470 40470 72850
4.5 M EZ
2784×1568
11210 19930 21100 39860
13390 15480 27530 29150 55070
2 M EZ
1920×1080
10190 30580 45870
13640 40930 61400
10290 10890 20580 61740 92610
13720 14530 27450 82360
0.2 M EZ 640×360
10240 15360
20110 30170
123540
119590 179380
165220 247830
182130 364270
247150 494310
162 163
莱卡协会
从监视领域到播放领域,莱卡都为客户提供了最尖端产品。多年以来,莱卡还开 设了⼀系列实⽤讲座和培训课程,通过介绍拍摄、投影知识,使初学者到摄影爱 好者都能够沉浸于中,更加切⾝体会摄影乐趣。 实⽤讲座和培训在拥有现代化设备的莱卡索尔姆斯⼯⼚和近邻古德亚腾堡(Gut Altenberg)内举⾏,内容包罗万象,从摄影知识到专业领域应有尽有。同时, 莱卡还为您提供各种实务性建议、咨询性服务。详细内容,以及最新课程表和摄 影旅程请咨询 :
Leica Camera AG Leica Akademie Oskar-Barnack-Str. 11 D-35606 Solms 电话 : +49 (0) 6442-208-421 传真 : +49 (0) 6442-208-425
la@leica-camera.com
有关莱卡产品的使⽤技术⽅⾯问题,莱卡信息中⼼可以书⾯、电话、传真或邮件 的形式为您提供帮助 :
Leica Camera AG Informations-Service Postfach 1180 D-35599 Solms 电话 : +49 (0) 6442-208-111 传真 : +49 (0) 6442-208-339
info@leica-camera.com
当您的莱卡器材需要维修时,莱卡相机股份公司的客户服务部或各地的莱卡维修 部将会竭诚为您服务(地址列表参阅保修卡)。
莱卡⽹络
有关产品、新闻、活动和莱卡公司的最新信息请参阅本公司的主页 :
http://www.leica-camera.com
Leica Camera AG Customer Service Solmser Gewerbepark 8 D-35606 Solms 电话 : +49 (0) 6442-208-189 传真 : +49 (0) 6442-208-339
customer.service@leica-camera.com
164 165
HDMI、HDMI标志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是HDMI Licensing LLC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商 标或注册商标。
SDXC是SD-3C,LLC的注册商标
QuickTime和QuickTime的标志是Apple Inc.的商标或注 册商标。
Leica是Leica Microsystems IR GmbH的注册商标。
Elmar是Leica Camera AG的注册商标。
本说明书中所印刷的其他名称、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为 各相关公司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166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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