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及支援手冊
在洽詢「HP 顧客貼心服務」之前,請務必備妥下列資訊。
請花點時間寫下您的產品資訊以備不時之需。
產品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或產品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業系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與修訂版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哪裡可取得協助
當您需要 HP 的協助時,請依下列步驟處理:
1 查看安裝海報中關於設定及使用電腦的說明。
2 若想迅速取得協助,請務必上網註冊 HP Pavilion 家用
電腦(網址如下所示):
http://www.hp.com/hk/register
或者
http://www.hp.com/tw/register
3 如需線上協助,請進入「HP 顧客貼心服務」,網址
為:
http://welcome.hp.com/country/hk/chi/
support.htm
或者
http://www.hp.com.tw/support
以取得技術性資訊或軟體更新版。
4 如果仍然無法解決問題,請與「HP 顧客貼心服務」聯
絡,電話號碼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2802 4098
澳門特別行政區:0800 36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 ;
週六:09:00~13:00
台灣:0800 095 99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08:30~21:00
(專線服務時間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HP 支援網站:
http://welcome.hp.com/country/hk/chi/
support.htm
或者
http://www.hp.com.tw/support
HP 註冊網站:
http://www.hp.com/hk/register
或者
http://www.hp.com/tw/register
保固和授權資訊
致尊貴的客戶
恭喜您決定購買 HP Pavilion 家用電腦!HP Pavilion 在開
發過程中必須通過全面的品質測試,以符合 HP 以品質及
可靠度著稱的嚴格標準。
在出廠前,所有的 HP Pavilion 電腦都會通過全面的品質
測試,以確保電腦運作正常。此外,我們還在您的電腦上
加貼安全封條,以表示電腦出廠後未受到任何的損害。
我們深知客戶最重視的權益是擴充和升級。擴充性及升級
能力是 HP Pavilion 引以為傲、有別於其他產品之處。我
們也了解您希望將電腦升級,以符合個人的特殊
需求。
您應該在完成新 HP Pavilion 電腦的安裝後,再 進行任何
硬 體的升級。請參照 系統 隨附 的安裝海報以協助您進行安
裝。若您在安裝及啟動 系統時遇 到任何問題,請立刻打 電
話到《保固及支援手冊》 中先 前所列出的「HP 顧客貼心
服務」,HP 的客服代 表會協助您解決所遭遇 的問題。您必
須在試圖 升級您的系統前,完成此項動 作。
撕 開 HP Pavilion 背 面安全封條的 動 作, 代 表您確 認 HP
Pavilion 在您試圖 升級前的運作是正常的。安全封條撕開
之後,您的 HP Pavilion (在當地法律許 可的範圍 下)將會
受到以下各頁 的條款 與條件 之保障。
感謝 您選 購 HP Pavilion ,希望您能在 探索這部 電腦所有功
能的過程中找到樂趣!
HP 顧客貼心服務
取得容易 、使用容易 。曾獲獎項肯 定的「HP 顧客貼心服
務」是我們協助您充分利 用 HP Pavilion 的承諾 。無論是
透過電腦上的工具、網 路上的資訊、電話還是您當 地的 經
銷商,您都可以得到 滿意的結果。
有問題嗎?HP 幫您解決
您新的 HP Pavilion 電腦 已經準備 就緒,將 供您 現 在和未
來的若干年使用。但它仍是一台複雜、 功能 強大的 機器,
有時也會發 生故障 。如果您的電腦發 生故障 , HewlettPackard 會隨 時提供協助。
開始使用
遵循安裝海報中關於設定及使用電腦的說明。
2
註冊您的電腦
您最好儘快 註冊您的電腦,在發生 問題時才能儘快獲 得協
助。您可以上網註冊,網址為:
http://register.hp.com
如果需要:進行維修
如果您的電腦需要維 修或更換零件 ,您有兩種選擇 :
1 您可以輕鬆 更 換許多被 視為可 由客戶 自 行更 換 的 HP
Pavilion 零件。這 是最快 的維 修 方式,因 為通常我們在
幾天內即可將 零件直接送到您的家 裏或 公司。 這項服務
自您購買電腦之日 起一 年內是 免費的。
2 如果需要維修,「HP 顧客貼心服務」將會安 排維 修電
腦的相關事宜。這項 服務自 您購買電腦之日起一年內是
免費的。
這項保固服務有幾點 限制和例外(以及一些重要 細節),
將在下 節說明。
法律事項
硬體有限保固
本聲 明中包含 之有限 保固 條款 ,除 法律允許 之範圍
外,不排除 、禁止 或修改適 用於本產品交易 的強制
法定權利,且是強制法定權利 外的適 用條件。
本「有限保固」適 用於所有國家/ 地區,而且 可能會在
HP 或其授 權服務 供應商遵照 本「有 限保固 」陳述 的條 款
和條件提供 保固 服務之任何國 家或地區實 行。不過,各
個國 家/ 地區對 保固 服務的提供 與回 應時間可能會有所不
同, 而且可能會 因在 哪個 國家/ 地區購買產品 而須 遵從 不
同的註冊要求。詳情請洽您的 HP 授權服務 供應 商。
本「有 限保 固 」 僅適 用於有 提供本「有 限保 固 」的
Hewlett-Packard 公司、其全 球附屬公司 、 分公司 、授權 經
銷商或國家/ 地區銷售商(在本「有 限保 固」中統稱為
「HP 」)所銷售 或出租的 HP 廠牌與 Compaq 廠牌的硬 體產
品(在本「有限保固 」中統稱為「HP 硬 體產品」)。「HP
硬 體產品」一詞乃限 於 硬 體組件 與需要的韌 體。「HP 硬
體產品」一詞 「不」包括 任何軟體應用程式 或程式;亦不
包括非 HP 產品或非 HP 廠牌 的週邊 設備。「HP 硬 體產
品」以外的所有非 HP 產品或非 HP 廠牌 的週邊 設備 — 例
如:外接式儲存子 系統、顯示器、印表機 及其他週邊設
備 — 係 依「現況 」提供 ,HP 概 不做 出任何擔 保。不過,
非 HP 的製造商 與供 應商 或出版商 可能會直接 為您 提供 其
專屬 的保固 。
一般條款
本「HP 硬 體有限保固」係由 HP (製造商)授 與您(顧客)
之明示有限保固權利 。如需關於您的有限保固 應得權益之更
多 說明,請 參閱 HP 的網 站 。此外,在當地適 用法 律 或與
HP 簽訂的特殊合 約下,您可能也 擁有其他法定權 利。
除非 本「有限 保固 」明示列出,HP 不 做 出其他明示
或默 示的擔 保或條件 ,包括 任何適售 性與符合特定
使用目 的之默 示保固。HP 明示否認非 本「有限保
固」 內陳述的所有 擔保和條 件。任何可能 由法 律強
制規定的 默示 擔保 乃限於有 限保 固期的期 限內。某
些州或國家/ 地區不 允許限制默示保 固可 持續的時
間、或 例外條 款、或 對消費者產品 意外或 衍生的損
壞之 限制。在 這些州或 國家/ 地區,本「有 限保 固」
的 某些例外條 款 或 限制可能不 適 用於您。
HP 保證 ,您向 HP 購買或租借 的「 HP 硬體產品」在「有
限保 固期」 內如 經正常的使用, 並不會有材料或技術上的
瑕疵。自您向 HP 購買或 租借之日 起,或 者自 HP 完成安
裝之日起 ,「有限保固 期」即開始生效。顯 示購買或租借
產品日期的銷售 或送貨收據 可做 為購買或租借 日期的證
明。您可能需要提供 購買或租借證 明才 能獲 取保固 服務。
根據 本文件 的條款 和條件 ,如果您的「HP 硬 體產品」在
「有限保固 期」內 需要修理,您有權享有硬 體保固 服務。
除非有另外 聲明, 且在當 地法 律許可的 範圍下,新的「HP
硬體產品」可能會使用新材料,或者結合新材料與在 效能
和穩 定性上等同 全新的舊材料來製造 。HP 可能會維 修或
使用以下產品或零件來 更換 「HP 硬 體產品」:(a) 新產
品,或在效 能和穩 定性上等同 全新的舊 產品或舊零件 ,或
者 (b) 等同已停產之 原廠產品的產品。更 換的 零件享有 九
十 (90) 天內在 材料或技術上 沒有 瑕疵之保 固,或 者要更
換或要安裝的「HP 硬體產品」之「有 限保 固期」的剩餘
期間(以較長 的期間為準)。
3
在「有 限保 固 期」 內,HP 將會安 排維 修或更 換任何有 瑕
疵的 組件( 由 HP 決定)。在本「有 限保 固」 範圍內拆卸
的所有 組件零件或 硬體產品 皆歸 HP 所有。 雖 然不 容易發
生, 但如果您的「HP 硬體產品」重 複發 生故障,HP 可能
會 選擇提供您以下解決 方 案 ( 由 HP 獨自 決定) (a) 由 HP
挑選的更換零件 — 相同或在 效能上等同 您的「HP 硬體產
品」,或 者 (b) 根據 您的購買 價 格或 租借金額 進行 退費 (不
包括利息),而不提供更換品。這是對於您收到有瑕疵產
品的唯一賠償。
唯一賠償
在當地法律許 可的範圍 下,這些 條款 和條件 為您與 HP
之間就 您所購買或租借 之「HP 硬 體產品」所構成 的完整
且唯一的保 固合 約。 這些條 款和條 件可取 代任何 先前的合
約或 陳述 — 包括 HP 銷售文獻中所 提的 陳述,或 由 HP 或
HP 代理商 或員 工 所提 出的建議 — 可能與您購買或租借 的
「HP 硬 體產品」有所關聯。除非 變更是由 HP 授 權代 表以
書 面的形 式制定與簽 署 ,否 則擅 自變更本「有限 保固 」內
的條件一概無效。
例外條款
HP 不保證 此產品的操 作不會出現 作業中斷現 象 或完全沒
有 錯誤 。 對於 因未 遵循「 HP 硬體產品」的特定 指 示 而 產
生的損 壞,HP 概不負責 。
本「有限保固 」不適 用於消耗 組件或耗 材 、或任何無序號
的產品,或因 以下情況而 有毀 損或瑕疵 的產品 (a) 由於意
外、使用不當、濫 用、污 損、不當或不足的維 護或校 準、
或其他外在因素;(b) 在本產品隨附 的使用手冊內 記載之
使用範圍 以外操 作;(c) 透過非 HP 提供 的軟體、介 面、零
件 或供 應品;(d) 不當的 場 地 準備或維 護;(e) 中 毒 ;(f) 搬
運時的遺失 或損壞;(g) 經由非 以下人員 的修改或維 修:(i)
HP 、(ii) HP 授權的服務供 應商 ; (iii) 自行 安裝一般用戶可
更換 的 HP 或 HP 認 可的零件 (如果在要進行維 修的國 家
或地區可取得您產品的零件)。
您應該定期備份儲存在硬碟或其他儲存裝置中的資
料,以防可能發生的故障、變更或資料遺失。在退還
任何要維修的零件之前,請務必先備份資料並移除任
何機密、獨有或個人資料。對於任何程式、資料或卸
除式儲存媒體的損壞或遺失,HP 概不負責。除了 HP
在製造產品時所安裝的軟體之外,HP 概不負責任何
程式或資料的還原或重新安裝。
法律責任限制
如果您的「 HP 硬體產品」無法如上 述保 證 般 運作,
根據本「有 限保 固」,HP 的最大法律責 任已明示限
定為 少 於您購買本產品的 金額 ,或 者少 於任何 硬體
組件在正常使用時發 生故障所支付 的維修或更換的
費用。
除了上 述列出的條 款以外, 對任何 因產品 造成或 因產
品 故障導致無法作業所 造成 之損 失, 包括 任何 利潤 或
財產損 失、或特殊、 意外或衍生 的損 壞,HP 概不 負
責。對 於任何由 第三方提 出的 索 賠,或 由您為 第三方
提 出的索 賠,HP 概 不負責 。
本法律責任 限制適 用於是否有找 到損壞 ,或者是否有
根據 本「有限 保固 」提 出的索 賠,或 者 作為侵權索 賠
(包括疏忽 和嚴格的產品 責 任)、合約索 賠 或任何 其
他類型的索賠 。任何人皆 不得放棄 或修改 本法律責任
限制。即使您已通知 HP 或 HP 授權代表任何此類損
壞的可能性,本法 律責任 限制仍然有 效。不過,本法
律責任 限制將不 適用於 對人身傷 害的 索賠。
本「有限保固」授 與您特定的法定權利 。您可能還有
其他權利 ,可能會依各州 或各 個國 家/地區而有所不
同 。建議您查詢 適 用的 州 或 國 家/ 地區 之法 律 ,以完
整界定您的權利。
4
有限保固期
「HP 硬 體產品」的「有限 保固 期」是自 購買日起即生效 的
特定固 定期限。銷售收據 上的日期即 為購買日,除非 HP
或您的經銷商 另外以書 面通知您。
硬體:
原廠系統 — 一 年
保固服務類型
為了讓 HP 在「有限保固 期」內能夠 提供最佳 的 支援 與服
務,HP 可能會引導您檢查配置、載 入最新韌 體、安裝軟
體增補 程式 、執 行 HP 診斷測試或使用 HP 遠端支援解決
方 案(若可使用)。
HP 強烈鼓勵您使用或 利用 HP 提供的可用支援 技術。如果
您選擇不要使用可用的遠端支援 功能,您也許 會因 為增 加
所需的支援 資源而 必須支付額 外的費 用。以下列出您購買
的「HP 硬 體產品」可能適 用的保固 支援 服務類型。
到府維修保固服務
「HP 有限 保固 」服務可能包含 到府維 修支援以修復您的 硬
體。HP 在一般上班 時間提供 到府維 修服務。一般 的標準
上班 時間為 08:00 至 17:00 (週一至週五),但 可能會依
當地營 運制 度而 有所不同 。如果您的所在地超 出平 常的服
務區 (通常為 50 公里 ),回 應的時間可能就 會久 一些 ,
或者 可能需要向 您收 取額 外的費 用。若要尋找 離 您最近 的
HP 授權服務供 應商 ,請參閱 HP 網站 上的資訊,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HP 可能會自 行決定是否 需要採 取到府維 修保固 服務。例
如,在許多情況 下,瑕疵 都可以透 過「客戶自行維 修」
(Customer Self Repair, CSR) 方案修 復 — 您需要依 照 HP
提供的指 示和說明 文件自行更 換。您也需要配合 HP 透過
電話 嘗試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 方 法可能 包含執行例 行 診
斷程序、安裝軟體更新或增補程式 、 移除協力廠 商 配件
和 / 或取 代配件 。為了取得到 府支援,您必須: (a) HP 到
府提供 保固 服務時,一名代 表人須全程在 場;(b) 通知 HP
產品使用的環境 是否 可能會危及 HP 工 作人員或 承包 人員
的健康或安全;(c) 在合理的安全要求下,提供經由 HP
判 定所必要之所有設施 、資訊和系統的充足 、自由與安全
的取得和使用,以適時提供即時 支援 ;(d) 確認 所有的製
造商 標籤 ( 例 如序號)都有貼 好 、 容易找 到且容易 辨識;
(e) 維持與產品規 格和支援 的 配置 一 致 的 環境 。
如果您需要 HP 代表來 處理所有組件 更換 ,請支付額 外的
費 用取得支援 升級合 約 (support uplift contract) 。
回廠維修保固服務
根據回 廠維 修條 款 ,您需要將「 HP 硬 體產品」 送 到 授 權
的保固維 修服務站 。您必須預付 產品在府 上與維修站間來
回 運 送 時所需的運 費 、稅金或特定 稅 款 。此外,您也必須
負責投保任何運送或寄 回授權 維修 站 的產品,並承擔 在運
送 過程中可能遺失的 風險。
收回與送回保固服務
「 HP 有 限保 固」可能有 包含收回與 送回保 固服務。 根據收
回與 送回服務的條 款,HP 將會到您的所在地收回有 瑕疵
的零件、修好之後再 將它送回您的所在地。在此服務 流 程
中,HP 將會支付 所有維 修、物流 和保險費 用。
客戶自行維修保固服務
在 適用的 國家 /地區,「HP 有 限保 固」可能有 包含「客戶
自行 維修」保 固服務。如果有此服務,HP 將 自行決定
「客戶自行維 修」是否為適 當的保固 服務方 法。如果適
當,HP 將會直接寄 送認 可的更換零件給 您,以履 行「HP
硬 體產品」保固 服務。這 將會省去許多 的 維 修時間。在您
聯絡 HP 且故障診斷指 出可以使用其中一個零件來 修復 此
問題後,就會直接 將更換的零件寄給 您。收到零件 後,請
依據提供 的指 示和說明文件 更換 有瑕疵 的零件。如果還需
要額 外的協助,請聯絡「HP 技術支援 中心」。技術人員
將會透 過電話提供 您協助。如果必須將更換的零件送回
HP ,您就 必須在 規 定的期 限 (通常是 十五 (15) 天)內 將
有瑕疵 的零件 寄回 HP 。有瑕疵 的零件必須和相關說明文
件包 在提供 的運送材料 中一同 寄 回 。如果沒 有寄 回 有瑕疵
的產品,HP 可能會向您收 取更換零件 的費 用。對 於「客
戶自 行維 修」方案 ,HP 將會支付 所有運輸 和零件 寄回 的
費 用,並 決定要使用的快 遞業 者 /運輸 業 者 。如果您適 用
「客戶自行維 修」方案 ,請參閱 您特定的「HP 硬 體產品」
通知。您也可以在 HP 網站 取得此保固 服務的資訊,網址
為:http://www.hp.com/support
5
服務升級
HP 針對您可在當 地購買的產品包含 一系列的 額外 支援與
服務。不過, 某些支援 和 相關產品可能無法在所有 國家/ 地
區取得。如需得知是 否有 提供服務升級以及服務升級 費用
的 相關資訊,請 參閱 HP 網 站,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選購裝置與軟體有限保固
大部分 HP 廠 牌選購裝置(「HP 選購裝置 」)的「有限保
固」條 款和條 件列示於「HP 選購裝 置」 適用的「有 限保
固」中,並包含在「HP 選購裝 置」的產品 包裝中。如果
您的「HP 選 購裝置 」是安裝在「HP 硬 體產品」,HP 可
能會提供 一段 時間的保固 服務,時間期限為隨附「HP 選
購裝置」 提供 的保固文件 (「HP 選 購裝置 有限 保固 期」)
中所指 定的時間,或者 安裝「HP 選 購裝置 」的「HP 硬體
產品」剩餘 的保固 時間,以時間較長者為主 ,但 不得超過
自您購買「HP 選購裝 置」當 天日期 算 起三 (3) 年。「HP
選購裝 置有 限保 固期」 從您 向 HP 或 HP 授權 經銷商購買
日起生效。標有日期的銷售 或送貨收據 (顯 示「HP 選 購
裝置 」購買日期)即 為保固 開始 日期。詳情 請參閱 「HP
選購裝 置有 限保 固」。 非 HP 的 選購裝 置 係依「現況」 提
供。不過, 非 HP 的 製造商與 供應 商可能會直接為您提供
保 固。
除非適用的軟體使用 者授權合 約或程 式授權合 約中
有 提供,或是當 地法 律有另外 提供,軟體產品( 包
括任何 由 HP 預 先安裝的軟體產品或作業系統 ) 係依
「 現況 」 提供 。
HP 對於以 HP 廠牌 名稱由 HP 所分 發的軟體,其唯 一的
保固責 任列於與軟體一同提供 之適 用的使用者授 權合約
或程式授 權合約。自 購買日算 起九十 (90) 天內 ,如果
HP 分發軟體的 卸 除式 媒體 經證 明發 現 在 材料 或技術上有
瑕疵,您可以將該卸 除式媒體 寄回 HP 進行更 換。 這是您
唯 一能 夠 獲得的 賠償 。若是 空白磁帶卸 除式媒 體,請 參
閱以下網 站:
軟體技術支援
儘 管有本「HP 硬 體產品」所含 的任何其他條款 和條件 ,
軟體的所有或任何屬於非 HP 私 有的軟體或由 協力廠商在
公 用授 權下所提供 的軟體(「 免費軟體」)之部分係根據 該
「免費軟體」隨附之軟體授權合約中的條款和條件授 權予
您;無論是獨 立合約、拆 封授 權或下載 當時所接 受的電子
授權條 款之形 式。您 對「 免費軟體」的使用應完全 遵從其
相關 授權之條 款和條 件。 對於「免費軟體」,HP 概不 提
供軟體技術支援 。「HP 硬體產品」隨附的「免費軟體」
之技術 支援係由 「 免費軟體」 供應 商 所 提供 。請 參閱「 免
費軟體」作業系統,或「HP 硬體產品」隨附的其他「 免
費軟體」應用支援 聲明。
在適 用法律許 可的最大範圍 下,HP 及其供 應商 依
「現況」和「 連同 本身具 有之一切瑕疵 」提供 「免費
軟體」,特此否認所有其他保固 和條件 ,無論 是明
示、默 示或法定,包括但 不限 於標題和無侵 權的保
固 、對 於購買、特定目 的之適 用性、及關於「免費
軟體」完全沒有 病毒 的任何默 示保固、責 任或條
件。
某些國家/ 管轄 地區不 允許對默示保 固主張 免責 ,或
限制默示保 固的期 限, 因此上 述免責聲 明可能完全不 適用
於您。
在適 用法律許 可的最大範圍 下,HP 或其供 應
商對任何特殊、 意外、間 接或 衍生的損 壞等類( 包
括但不限於利益損失 、機密 或其他資料、營 業中
斷 、人身傷 害、由於 或以任何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
「免費軟體」的方式而喪失隱私 )概 不負責 ,即便 您
已 通知 HP 或任何 供 應 商 此類損 壞 的可能性,且即 便
賠償失去其必需之目的 亦 是如此 。
並不 允許對意外或 衍生的損 壞主張 免責,所以上述限制或
例外條 款可能不 適用於您。
某些國家/管轄地區
http://h20000.www2.hp.com/bizsupport/
TechSupport/Document.jsp?objectID=lpg50101
您有責 任聯絡非 HP 製造商或供應商 以取得其保固 支援 。
6
聯絡 HP
如果您的產品在「有限保固 期」內發生故障,而且 產品說
明文件中的建議 也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透過以下途徑 取
得支援 :
透 過「全球 資訊網」找 出離 您最 近 的 HP 支援服務 據 點:
http://www.hp.com/support
聯絡 HP 授權經銷商 或「授 權服務供應商 」。在致電 HP
之前,請務必備妥以下資訊:
產品序號、型號名稱及型號
•
出現 的錯誤 訊息
•
附加的 選購裝置
•
作業系統
•
協力廠商硬 體或軟體
•
使用者授權合約
請在使用本設備之前 詳閱以下 內容:本「使用 者授權合
約」(“EULA”) 乃是 (a) 您(個體或單 一 實體)和 (b)
Hewlett-Packard Company (“HP”) 之間的法律合約 ,規
定您對 任何「軟體產品」的使用 — 由 HP 安裝或提供 以
用於 HP 產品(「HP 產品」),其並 不受您和 HP 或其供應
商之間的另一份單獨 授權合約限制。其他軟體的線上說明
文件中可能會有 EULA 。「軟體產品」一 詞意指 電腦軟
體,而且 可能包括相 關媒 體、書 面資料 及「線上」或電子
版說明文件 。本 EULA 的修正或增 訂可能會隨「HP 產
品」一起提供 。
僅在您 同意本 EULA 內所有條 款和條 件的前 提下,
才授與您軟體產品中的權 利。安裝、複製、下 載或
以其他 方式使用軟體產品, 即表示您 同意受本 EULA
內的條 款約束。如果不 接受 這些授權條 款,您可以
依 照購買處當 地的 退款規定, 在 14 天 之 內將完 整
且未使用過的產品( 硬體和軟體) 退 回換取退 款。
這是您 唯一能 夠 獲得的賠償 。
1. 授權 許可 — 只要您遵從本 EULA 內的所有條 款和條
件,HP 即授與您以下權 利:
a. 使用 - 您可以在一部電腦(「您的電腦」)上使用「軟
體產品」。如果「軟體產品」是透過 Internet 提供給 您,
而且原 本即授 權用於一部 以上的電腦,您就 只 能在這些 電
腦上安裝和使用「軟體產品」。您不可將「軟體產品」的
組件分 開用於一部 以上的電腦。您無權分 發「軟體產
品」。您可以將「軟體產品」載 入電腦的暫存 記憶體
(RAM) 以使用「軟體產品」。
b. 儲存 — 您可以將「軟體產品」複製 到本 機記憶體或
「 HP 產品」的 儲存 裝 置 上。
c. 複製 — 只要複 本含 有所有原 廠「軟體產品」的 私有聲
明,且該複本僅 用於備份目 的,您就 可以製 作「軟體產
品」的歸檔 或備份複 本。
d. 權利 保留 — HP 及其供 應商對於所有未在本 EULA 中明
示授 與您的權利予 以保留 。
e. 免費軟體 — 儘管有本 EULA 的條款和條件,「軟體產
品」的所有或任何屬於非 HP 私 有的軟體或由 協力廠商在
公用 授權下所提供的軟體(「免費軟體」)之所有或任何部
分係根據該「 免費軟體」 隨附之軟體 授權合 約中的條 款和
條 件授權 予 您;無 論是 獨立 合 約、 拆 封 授權或下 載 當時所
接受的電子授權條 款之形 式。您 對「 免費軟體」的使用應
完全 遵從 其 相 關 授 權之條 款 和條 件。
f. 復原解決 方 案 — 任何隨同 / 針對您的「 HP 產品」所提供
的軟體復原 解決方案 - 無 論 是以硬碟為 主 的解決方案、
以外接式媒 體為主的復原 解決方案( 例 如:磁片 、CD 或
DVD )之形式 、或以任何其他 形式所 提供 的 等同 解決 方
案 — 可能 只能用 來還 原本 來隨同/ 針對「HP 產品」所購買
的 復原 解決 方案 之 硬碟 。
2.
升級 — 若要使用已辨識為升級版的「軟體產品」,您
必須先獲 得 HP 辨識 為適 用於該升級的原始 「軟體產品」
之授 權。升級之後,您可以不再 使用先 前用以構成 升級合
法性的基礎 之原始 「軟體產品」。
補充軟體 — 除非 HP 有隨 更新或補充提供其他條款 ,
3.
否 則本 EULA 即適 用於 HP 所 提供 的原始 「軟體產品」之
更新或補 充。若是這兩種 條款 之間有所衝突 ,將以其他條
款 為優 先 。
轉讓 —
4.
a. 協力廠商 — 「軟體產品」的最初 使用者 可以將「軟體
產品」轉讓給 另一位 使用者一次 。任何轉讓 都必須包括 所
有組件 、媒 體、書 面資料 、本 EULA 及「真 品證 明書 」(如
果有的話)。轉讓 不可是間接 轉讓 (例 如:委託 )。在轉
讓 之前, 接受 轉讓 產品的使用 者必須同意所有 EULA 條
款。在轉讓 「軟體產品」時,您的 授權 即會 自動終 止。
b. 限制 — 您不可租賃或出 借「軟體產品」或將「軟體產
品」用於商業分 時出租或 政府機 關用途。 除非 本 EULA 有
明示提供 您此權利,否則 對於授 權或「軟體產品」,您不
可再授權、讓渡 或轉讓 。
7
5. 私有權 利 —「軟體產品」中的所有智慧財 產權和使用
者說明文件係 HP 或其 供應 商所 擁有,而且受到法 律保護
- 包括但不限於 美 國版權、 商 業 機 密 、商標法,以及其他
適用法 律和 國際協定條 款。您不應 移 除「軟體產品」的任
何產品 識 別、版權 聲 明或 私有 限制 。
6.
反工程限制 — 您不可反工程、解編或 反向組 譯「軟
體產品」,除非是在且僅 當適 用法律頒布您有此權 利 的範
圍 ,縱 使本 限制 仍於本 EULA 中明示 提供 。
條款 有關等 損壞 )概 不負責 ,即便 您已 通知 HP 或任
何供 應商 此類損壞 的可能性,且即便賠償失去 其必
需之目的亦 是如此。
或衍生的損壞主張 免責 ,所以上述限制 或例 外條款 可能不
適 用於您。
11. 美國 政府買方 — 符合 FAR 12.211 和 12.212,在
HP 標準的商業 授 權之下,將商 業電腦軟體、電腦軟體說
明 文件及 商業 項目的技術資 料授 權 給美 國政府 。
某些國家/ 管轄 地區並不 允許對意外
7. 條款 — 除非 EULA 受到終止或 駁回,否 則它是有效力
的。在本 EULA 的別處有列出的前提 下,或您無法遵從 本
EULA 的任何條款 或條件 時,本 EULA 亦將終 止。
8. 同意使用資 料 — 您同意 讓 HP 及其分公司收 集和使用
您 針對 「軟體產品」 方面的 支援 服務所 提供的技術性資
料。HP 同意不以表明您個人身份 的形 式來使用本資 料,
除非是在需要 提供這類服務的 範圍。
9 . 保固 條 款免 責聲 明 — 在 適 用法 律許 可的最 大範圍
下,HP 及其供應商 依「現況 」和「連同本 身具 有之
一切瑕疵 」提供 「軟體產品」,特此否認 所有其他保
固 和條件 ,無論 是明示、默 示或法定,包括但 不 限
於標題和無侵 權的保固、對 於購買、特定目 的之適
用性、及關於「軟體產品」完全沒有 病毒 的任何默
示保固、責 任或條件。
保固主張 免責 ,或限制默 示保固 的期限 ,因 此上述免 責聲
明可能完全不適 用於您。
10.
法律責 任限制 ― 儘管您可能會 遭受損失 ,在本
EULA 的任何條款 下, HP 及任一供應商 的所有法 律責 任、
以及您因上述情況 所得到的的唯一賠償 ,不得超 過您實際
單獨 為「軟體產品」所支付 的金額 或美金 5 元。
某些國 家/管轄地區 不 允許對默 示
在適 用
法律許 可的最大範圍下,HP 或其供 應商對 任何特
殊、意 外、間接或衍生 的損壞等類(包括但 不限 於
利 益損失、 機 密或其他資 料 、營 業中 斷 、人 身傷
害、由 於或以任何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 產品的
方式而 喪失隱私、或在其他 方 面與 EULA 中的任何
12. 遵守輸出品 管 制法 — 您應遵從 美國和其他 國家/ 地
區 (「輸 出品 管制 法」)的所有法 律和規 定以確保「軟體產
品」不會 (1) 直接 或間接 違反 「輸 出品管制 法」而出口 ,
或 (2) 違反 「輸 出品管制 法」之任何目 的而 使用,包括但
不限 於核彈 、化學 或生物武 器 之擴散 。
13. 訂約能力與權力 ― 您已在您居住 的所在地達 到法定
年齡,以及(如果 適用的話)您的雇主 正式授權您 簽訂合
約。
14. 適用法 律 ― 本 EULA 係受美 國加 州的法 律所支配 。
15. 完整 合約 — 本 EULA(包括 「 HP 產品」隨附 之有關
本 EULA 的任何增 訂或修正)是您和 HP 之間關於「軟體
產品」的完整合約 ,可取代 所有較早 的或同 時的關於「軟
體產品」或任何其他本 EULA 所含 的主 題之口頭 或書 面聯
絡、建議 及陳述 。若是在任何 HP 政策 或支援 服務計畫 的
條款範圍下與本 EULA 內的條款有所衝突 ,請以本 EULA
內 的條 款 為主 。
© 2004 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
此處所包含 之資訊可隨 時更改 ,恕不另行通知。這裡所 提
及的所有其他產品名稱可能分 別為其公司 的商 標。HP 產
品和服務的唯一擔 保列於隨 產品和服務所附 的明示保證聲
明中。本文件 的任何部份 都不可構成 任何額 外的擔 保。HP
不負責 本文件在技術上或編 輯 上的錯誤 或疏失 。
Rev. 10/03
8
合格聲明
依據 ISO/IEC Guide 22 和 EN 45014
生產廠商名稱︰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生產廠商地址︰ Hewlett-Packard Company
10500 Ridgeview Court
Cupertino, CA 95014
聲明下列產品
產品: 個人電腦
型號: S0000、SR1000、SA3000、m000、m1000、m5000、d1000、a000、t000、8000、
9000 系列
產品選項: 全部
符合下列產品規格︰
安全性︰ IEC 60950:1999 / EN60950:2000
IEC 60825-1:1993 +A1 / EN 60825-1:1994 +A11 Class 1 (Laser/LED)
GB4943: 2001
EMC: CISPR 22:1997 / EN 55022:1998 +A1 Class B
CISPR 24:1997 / EN 55024:1998
IEC 61000-3-2:2000 / EN 61000-3-2:2000
IEC 61000-3-3:1994 + A1:2001 / EN 61000-3-3:1995 + A1:2001
GB9254:1998
FCC Title 47 CFR, Part 15 Class B / ICES-002, issue 2
AS/NZS CISPR 22: 2002
Tel e com: TBR 21:1998, EG 201 121: 1998
無線電: 無線電設備專用的 ETSI 300-826 General EMC 要求。
無線電設備專用的 ETSI 300-328 Technical 要求。
補充資訊︰
本產品符合 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EMC Directive 89/336/EEC 及 R&TTE Directive 1999/5/EC 的要
求,因而附 有「CE 標誌 」。
本設備符合 FCC Rules 的 Part 15 。其操 作須受下列兩 個條件的約制:(1) 本設備不會導致 有害的干擾;(2) 本設備必
須接 受任何接收 到的干擾 ,包括可能導致 意 外操 作的干擾 。
Cupertino, CA USA June 8, 2004
Ervin Gomez, Hardware Quality Eng. Manager
Signature / Manag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僅需法規遵循資訊,請聯絡︰
澳洲聯絡人:Product Regulations Manager, Hewlett-Packard Australia Ltd., 31-41 Joseph Street, Blackburn, Victoria 3130
歐洲聯絡人:Hewlett-Packard GmbH, HQ-TRE, Herrenberger Straße 140, 71034 Böblingen, Germany(傳真: +49-7031-14-3143)。
北美聯絡人:Hardware Quality Eng. Manager, Hewlett-Packard, CPC, 10500 Ridgeview Ct., Cupertino, CA 95015-4010 。電話: (408)-343-5000
9
作業規格
電氣額定值:
作業溫度:
儲存溫度:
作業溼度:
作業高度:
儲存高度:
100–127 V∿ /200–240 V∿、 4/2 A 或 6/3 A 或 8/4 A、 50/60 Hz
攝氏 5 度到 35 度
(適 用於具 有 DVD+RW/+R 燒錄 機 的型號,其作業溫 度為攝氏 5 度到 30 度。)
攝氏 –30 度到 65 度
攝氏 26 度下 15% 到 80%
0 到 2286 公尺
0 到 4572 公尺
安全及法規資訊
警告:此類文字代表如果無法遵照指示操作,可能
會造成設 備損壞、資料遺失、人身傷害 或生命
喪 失。
警告:電腦很 重,搬動 電腦時,請使用符合人體工
學 的搬運方 法。
警告:在安裝及將 電腦接上 電源系統 之前,請先閱
讀本 手冊稍後 < 其他安全資訊>一節 。
電 池隨 產品一 起 出 貨 。當電 池的電力用完後,請不要將其
丟棄,請將電 池以 小型化學 廢棄物回收 。
符合能源 之星 (ENERGY STAR)
包 裝箱 上標有 ENERGY STAR ® 標誌 的產
品符合美國 環保署 的「能源之星 」 節約
能源方 針 。
貼有 ENERGY STAR 標籤 產品為具省 電
設計 的產品,可以讓 您省 下電費帳單 ,也可以幫忙 做
環 保。
®
ENERGY STAR
是美國 政府所有的註冊 商 標。
警告:在使用本 裝置時,請遵循下列安全防範措施
以降低火災 、觸 電及人身傷害 的風險 :
請勿 在近水 之處 使用本 產品,如浴缸 、洗 手台、
•
廚房洗碗槽、 洗衣盆、 潮濕的地下 室、或 靠近游
泳池的地 方。
避免在雷電 暴風雨中使用 本產品,以 降低遭受閃
•
電攻擊 的危險性。
請勿 在瓦斯漏 氣點附近使用本產品。
•
在打 開此設 備之內 件或接觸未絕緣 的數據 機纜
•
線、 插孔或 內部組件時,請務必先 拔除 數據 機
纜線。
若此產品未隨附提供電 話線,請您僅使用 No.
•
26 AWG 或更大規格的電 話線,以 降低發生 火
災的 風險。
請 勿將數據機 纜線或電 話線 插到網 路介面卡
•
(NIC) 的插孔上 。
請保存這些 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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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資訊
本產品尚 未進行與 "IT" 電源 系統(按照 IEC 60950 標
準,不直接接地 的交流 電配 電系統)連接的 評估 。
AC 電源 安全警告
警告:請將 電腦安裝在 AC 插座附近 。AC 電源 線
是 電腦主 要的 AC 電 源 中斷 裝置,故您必須 可隨 時
操控 AC 電源 線。基 於安全考量 ,電腦所提供 的電
源 線附 有一個接 地插頭 。請務必將 電源 線插 在牆上
的接 地插座,以避免觸電的危險 。
警告:電腦附有適 用於 115 或 230 VAC 電源系
統的電壓切換開 關。此電壓切換開關已預先 設定 為
正確的電 壓值 (適用於其 最初銷售的 國家/ 地區 )。
將電 壓切換開 關變更到錯誤的 位置 將會 導致電腦 受
損,並使所有的明示保固條款無效。
警告:為減少來自電話網路電擊的可能性,將電腦
與電話線連接 之前先將 電腦插頭插入 AC 電源插
座。此外, 從 AC 電 源插座拔出電腦 插頭時應先中
斷電 話線 連接。
警告: 安裝或移除電腦外殼之前,務必先中 斷電 話
系統與 數據機的 連接。
警告:不要在外殼打 開的時候 使用電腦系統 。
警告:為了安全起見 ,進行任何維修程序之前,切
記要 切斷電腦與電 源的 連接,並 切斷其與任何 通信
系統(如電 話線 路)、網 路或 數據機的 連接。否
則, 將可能 導致人身傷害或 設備 毀損。 本產品的電
源供應器和 數據機 內部都有 危險電壓。
鋰電 池警告事項
警告:本電腦使用 CR2032 型的鋰電池。如果更
換錯誤 的電池 ,可能會有爆炸 的危險 。更換 電池
時,僅使用生產廠商建議 的相同 或同等 型號的電
池。並 按照生產廠商的指示處理用 過的電 池。
雷射安全聲明
Class 1 LED 產品
CD 和 DVD 光碟機包含 一組 雷射系統,根據 Radiation
Control for Health and Safety Act of 1968,在美國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DHHS)
Radiation Performance 中被分類為「 Class 1 雷射產品」。
如果本 組件 需要 維 修,請與 授 權的 維 修處聯絡。
警告:除了在《升級與維護手冊》 中指明的以外,
其他的控 制、調整 或執 行步驟 可能導致嚴 重的輻射
危害 。為 了 避免暴露 在雷射光束 下,請勿打 開 CD
或 DVD 光 碟機的外殼 。
雷射 產品標籤
下列的標籤或 同等 標籤位 於雷射 產品的表面:
本標籤 表示此產品被
歸 類為「CLASS 1 雷
射產品」。此標 籤會
黏貼在安裝至您產品
中的 雷射裝 置 上。
電視天 線連接 的保護措施
電視外部天線接地
如果有外部天 線或有線系統連接 到本產品,應確保天 線或
有線系統接地 以避免 電壓突 波 和累積 的靜 電放 電。Article
810 of the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ANSI/NFPA 70 提
供有下列 相關資訊: 天線杆 和支撐 結構的正確接地、饋 入
線到連 接天 線放 電組件 的接地 、接地導 體的大小、 天線放
電組件 的位置 、接地 電極 的連接 以及接地 電極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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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保護
在出現雷 電時,或者 產品閒置一段較長 時間時,為了加強
保護 ,請從牆 上插座拔下產品插頭並 中斷天 線或有線系統
的連接 。這 將在雷 電和電源 線路 發生突波 時保護 本產品。
電源線路
嚴 禁 將外 部天 線系統 置於 高架 電 源線或其他電 燈 或電 路附
近,或 者 置於電 源線或電 路上 方。
警告: 安裝外部天線 系統時, 尤其要 注意不要 去接
觸電 源線或電 路, 否則會有生 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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