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O 2910 User Manual

MO0411-CkA
使 用 手 册
事前须知
承蒙惠购CASIO手表,谨表感谢。为了能最有效地使用本表,务请详细阅读本说明
书,并将其妥善保管以便在日后需要时随时查阅。
请保持手表暴露于亮光下
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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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见光,本表亦会保持运作。使手表处于黑暗中会耗尽电池并使手表的某些功能无 法动作。若电池耗尽,您将不得不在充电后再次配置手表的各项设定。为保持手表的正 常运作,请尽可能地使手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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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
电池在亮光下充电。 在黑暗中电池无法充电。
部位说明
C 钮可选换各模式。
在任意模式中,按 L 钮可点亮显示画面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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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不受光线照射的地方放置或使用本表会使电池的电量耗 尽。请尽可能地让手表暴露于亮光下。
当不将本表戴在手腕上使用时,请将手表面朝亮光光源摆 放。
请尽量使手表露在衣袖之外。部分表面被遮挡时充电效率 会显著下降。
2910
部分功能无法使用的实际充电水平依手表的型号而定。
频繁使用显示画面的照明会使电池很快耗尽并需再充电。下示数值为操作一次照明后为
补足所耗电量而需充电的时间参考值。
暴露在从窗户射入的强烈太阳光下时约为 5 分钟 暴露在室内荧光灯下时约为
当将手表暴露在亮光下时,务必阅读“电源”一节以了解所有重要须知。
若手表的显示为空白⋯⋯
若手表的显示为空白,则表示为了节省电源,手表的节电功能已将显示画面关闭。
有关详情请参阅“节电功能”一节中的说明。
关于本说明书
(照明)
(照明)
世界时间模式
50
分钟
有些手表的文字显示是白底黑字,而有些是黑底白字,依 手表的型号而不同。本说明书中的所有范例画面均以白底 黑字表示文字。
按钮以图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本说明书的每一节都会介绍一种模式的操作。有关技术资
料等详情请参阅“参考资料”一节。
闹铃模式
计时模式
C 钮。
计时模式
计时模式用于查阅及设定当前时间及日期。
设定时间时还可以配置照明持续时间、
在计时模式中,按 B 钮可如下所示改变显示格式。
时 : 分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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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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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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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下午)指示符
时间及日期的设定
在改变当前时间及日期设定之前,必须首先选择本地城市代码。世界时间模式中表示 的所有时间都是根据计时模式中的设定计算而来。因此,在计时模式中设定时间及日期之 前若未选择正确的本地城市代码,世界时间模式中的时间将会不准。
如何设定时间及日期
12/24 小时时制以及节电功能开启/解除等设定。
B 钮。
1. 在计时模式中,按住 A 钮直至城市代码开始闪动。此表
示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2. 按 C 钮依照下示顺序选换设定项目(闪动)。
星期
秒表模式
3. 选择了要变更的设定项目(闪动)后,用 B 钮及/或 D 钮如下所述改变设定值。
画面: 目的:
有关可选择的城市代码的详情,请参阅“City Code Table”(城市代码表)中的一览
有关时间及日期以外的其他设定的说明,请参阅以下各节。
4.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夏令时间( DST )
用夏令时间。
如何改变夏令时间(日光节约时间)设定
1. 在计时模式中,按住 A 钮直至城市代码开始闪动。此表示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2. 按 C 钮一次显示
3. 按 D 钮交替选换夏令时间(
4.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DST 指示符出现时表示已开启夏令时间。
改变城市代码
交替选换夏令时间( ON )及标准时间
OF )
(
交替选换 12 小时( 12H )及 24 小时 ( 24H )时制
将秒数值复位至 00
1.5 秒( )与 2.5 秒( )间选换照明
在 持续时间
改变时、分或年数值
改变月或日数值
开启( ON )及解除( OF )节电功能
表。
照明持续时间:照明。 节电:节电功能。
夏令时间(日光节约时间)比标准时间快 1 个小时。请注意并非所有国家或地区都使
DST夏令时间设定画面。
ON )及标准时间( OF )。
倒数计时器模式
操作:
D (向东)钮及 B ( 向西)钮。
D 钮。
D 钮。
D 钮。 按 B 钮。
D (+)钮及 B (-)钮。
D 钮。
1
使 用 手 册
2910
世界时间模式
所选城市的 当前时间
城市代码
如何检视其他城市的时间
在世界时间模式中,按 D 钮向东选换城市代码(时区), 或按 B 钮向西选换。
有关城市代码的详情,请参阅“
如何为各城市代码选换标准时间及夏令时间
DST指示符
世界时间模式表示世界 30 个城市( 29 个时区)的当前
时间。
若表示的某城市的当前时间不准,请检查本地城市的时间 设定并作必要的变更。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世界时间模式中执行。请按 C 钮进入该模式。
City Code Table”(城市代码表)。
1. 在世界时间模式中,使用 B 钮及 D 钮显示要改变其标
准时间/夏令时间设定的城市代码(时区)。
2. 按住 A 钮选换夏令时间(显示 DST 指示符)及标准时间
(不显示 DST 指示符)。
请注意,当
当已开启夏令时间的城市代码表示时,DST 指示符将会
请注意,
GMT 被选择作为城市代码时,不能选换标准
时间及夏令时间。
出现。
DST/标准时间设定只会对当前显示的城市代码有
效,其他城市代码不受影响。
闹铃模式
闹铃时间 (时 : 分)
闹铃编号
如何设定闹铃时间
3. 用 C 钮在时与分之间选换设定(闪动)。
4. 当某设定闪动时,用 D (+)及 B (-)钮更改设定值。
5.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12 小时时制设定闹铃时间时,注意必须正确设定上午(无指示符)或下午( P 指示
使用 符)。
闹铃的动作
到达预设时间时,无论手表处于何种模式,闹铃都会鸣响 10 秒钟。使用间歇闹铃
时,闹铃会每间隔
按任意钮可停止闹铃音。
在间歇闹铃的
显示计时模式设定画面 显示间歇闹铃设定画面
如何测试闹铃
在闹铃模式中,按住 D 钮可使闹铃鸣响。
如何开启及解除闹铃
如何开启及解除整点响报功能
5 分钟鸣响一次,一共鸣响 7 次,或直到您解除闹铃。
5 分钟间隔内执行下述任一操作可取消当前的间歇闹铃的动作。
间歇闹铃指示符
闹铃开启指示符
整点响报功能 开启指示符
本表备有 4 个一次鸣响闹铃及 1 个间歇闹铃。 您还可使用闹铃模式开启及解除整点响报功能
SIG )。
(
五个闹铃分别编号为 只可配置为间歇闹铃。闹铃 AL1AL4 只可作为一 次鸣响闹铃使用。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闹铃模式中执行。请按 C 进入该模式。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选换闹铃画面直至要设定其时间
的闹铃画面出现为止。
AL1 AL2 AL3
SIG SNZ AL4
2. 选择了一个闹铃后,按住 A 钮直至闹铃时间的时设定开
始闪动,此表示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此时闹铃会自动开启。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选择一个闹铃。
2. 按 B 钮交替开启及解除闹铃。
开启一次鸣响闹铃( 使闹铃开启指示符出现在闹铃模式画面上。开启间歇闹铃
SNZ )会使闹铃开启指示符及间歇闹铃指示符出现在闹
( 铃模式画面上。
任一闹铃被开启后,闹铃开启指示符便会出现在所有模式 中。当间歇闹铃被开启时,间歇闹铃指示符会出现在所有 模式中。
当闹铃鸣响时,闹铃开启指示符会闪动。
间歇闹铃指示符会在闹铃鸣响的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选择整点响报功能
)。
(
SIG
2. 按 B 钮交替开启(整点响报功能开启指示符显示)及解除
(整点响报功能开启指示符不显示)整点响报功能。
当整点响报功能被开启时,整点响报功能开启指示符会出 现在所有模式中。
AL1AL4SNZSNZ
AL1AL2AL3AL4 )会
5 分钟间隔内闪动。
倒数计时器模式
1/10
如何设定倒数开始时间
1. 当倒数开始时间显示在倒数计时器模式中时,按住 A 钮直至当前的倒数开始时间开
始闪动。此表示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若倒数开始时间未显示,则请按照“如何使用倒数计时器”一节中的操作步骤将其调 出。
2. 使用 D (+)钮及 B (-)钮改变闪动中的设定值。
3.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如何使用倒数计时器
在倒数计时器模式中,按 D 钮可起动倒数计时器。
倒数至零时闹铃会鸣响 时间会自动返回至其开始值。
在倒数计时正在进行时,按 D 钮可暂停倒数。再次按 D 钮又可重新恢复倒数。
若要完全停止倒数计时,请首先暂停倒数(按 D 钮),然后再按 B 钮。此时,倒数时
间会返回至其开始值。
倒数计时器可在 160 分钟的范围内设定。倒数到零
时闹铃会鸣响。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倒数计时器模式中执行。请按
C 钮进入该模式。
10 秒钟,按任意钮可中途停止闹铃音。闹铃停止鸣响后,倒数
秒表模式
分秒
1/100
如何使用秒表测时
经过时间
D
开始 停止
中途时间
D
开始 中途测量
两名选手的完成时间
D
开始 中途测量
D
B
(SPL显示)
B
第一选手冲线。 显示第一选手的 完成时间。
秒表模式能测定经过时间、中途时间及两名选手的完成
时间。
秒表的显示范围为
若不停止秒表,测时会一直不停地进行。到达测时限度
时,秒表会再次由零开始重新测时。
当中途时间正在显示时,退出秒表模式会清除中途时间并 返回至经过时间的测量。
若不停止秒表,即使退出秒表模式,测时仍会继续进行。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秒表模式中执行。请按 C
进入该模式。
23 小时 5959.99 秒。
D
重新开始 清除
B
中途测量解除
D
停止
第二选手冲线。 显示第二选手的
D
停止
D
停止
B
中途测量解除
完成时间。
B
B
清除
B
清除
照明
本表的照明采用一块EL(电子荧光)板,其可点亮整幅显
示画面,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画面明亮易观。当您将手表表 面转向您时,手表的自动照明功能会自动点亮显示画面的照 明。
自动照明功能必须开启(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表示)后才能动 作。
有关照明的其他重要资料,请参阅“照明须知”一节中的 说明。
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
关于自动照明功能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在任意模式中,每当您如下所示转动手腕时,照明便会点 亮。请注意,本表的“ 某个程度时自动照明功能才会动作。在明亮的光线下其不会点亮显示画面的照明。
将本表移至与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后将其面向您扭动超过
请将手表戴在手腕外侧。
如何手动点亮照明
L 钮可在任意模式中点亮显示画面的照明。
照明持续时间可指定为 请参阅“如何设定时间及日期”一节中的说明。
无论自动照明功能是否已开启,上述操作都可点亮照明。
1.5 秒或 2.5 秒。有关详细说明,
Full Auto EL Light”(全自动电子荧光照明)只会在环境光线低于
40 度即可点亮照明。
与地面平行 40 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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