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50
法規指南
法規資訊
藍牙® 無線技術
本裝置通過 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的核准。
本指南適用於下列型號:WS5001
所有 Zebra 的裝置在設計上都符合其銷售地區的規定和規章,並依規定標示。
Local language translation / Tradução do idioma local / Übersetzung in die lokale Sprache / Raduccion de
idioma local / Traduction en langue locale / Prijevod na lokalni jezik / Traduzione in lingua locale / 現地語
の翻訳 / 현지 언어 번역 / Перевод на местный язык / 本地語言翻譯 / 本地语言翻译 / Yerel dil çeviri
/Tłumaczenie na język lokalny : zebra.com/support
未經 Zebra 明確認可,對 Zebra 設備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的使用者,可能失去操作本設備的權利。
公告最高作業溫度: 50°C
注意:僅可使用 Zebra 核准並經 NRTL 認證的配件、電池組與電池充電器。行動資料終端、印表機或電池
潮濕時,請勿充電。連接外接電源時,所有元件都必須保持乾燥。
此為經過核准的藍牙® 產品。如需藍牙技術聯盟清單的詳細資訊,請造訪 bluetooth.com。
法規標誌
本裝置標示有認證的法規標誌,表示無線電經核准可使用。請參閱 《符合標準聲明》(DoC),以取得其他
國家/地區標誌的詳細資料。DoC 刊載於:zebra.com/doc
遵循以下指示,則此裝置的特定法規標誌 (包括 FCC 和 ISED) 隨即會顯示於裝置畫面:
前往 Settings (設定) > Regulatory (法規)。
健康與安全建議
人體工學建議
為了避免發生人體工學傷害或將其潛在風險降至最低,請遵循良好的工作場所人體工學規範。請徵詢您當
地的健康與安全經理,確認您遵守公司的安全計畫,以避免工作傷害。
醫院與飛機安全
附註:無線裝置會傳送無線射頻能量,可能會影響醫療電子設備與飛機的運作。在醫院、診所或醫療保健
設施內或航空公司員工要求時,請依指示關閉您的無線裝置。這些要求是為了避免裝置對敏感設備造成干
擾的可能。
。
ZEBRA 及特殊繪圖風格之斑馬頭是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的商標,已在全球許多司法管轄區進行註冊登記。
所有其他商標為其個別所有人之財產。© 2022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及 / 或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
www.zebra.com

無線射頻暴露準則
安全資訊
減少無線射頻暴露 – 請正確使用
請僅依據所提供的指示操作裝置。
對於人體暴露於電磁場,本裝置符合國際認可之安全標準。如需國際電磁場人體暴露之相關資訊,請造訪
下列網址以參閱 Zebra 《符合標準聲明》(DoC):zebra.com/doc
請僅使用經 Zebra 測試與核准的耳機、腰掛夾、皮套等類似配件,以確保符合無線射頻暴露符合性要求。
如適用,請務必遵照配件指南中詳述的使用指示。
使用協力廠商之腰掛夾、皮套及類似配件,可能不符合無線射頻暴露符合性要求,應避免使用。
WS50 法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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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或體戴式裝置
光學裝置
雷射裝置
如欲進一步瞭解無線裝置無線射頻能量的安全資訊,請參閱 zebra.com/responsibility
與評估標準」一節。
為符合無線射頻暴露要求之規定,此裝置運作時必須距離使用者的臉部與鄰近者至少 1 公分以上。
為符合無線射頻暴露要求之規定,此裝置必須僅限腕戴,且在適用的情況下,僅限使用經 Zebra 測試與核
准的配件。
第 2 級雷射掃描器使用低功率的可見光二極體。如同面對任何非常明亮的光源 (如太陽) 一般,使用者應避
免直視光線。短暫暴露於第 2 級雷射並不會造成傷害。
注意:未遵循所提供之產品說明文件規定,而擅自控制、調整或執行使用程序,可能會導致危險的雷射光
外洩。
WS5001 防護裝置含有強制性雷射安全警告標示,使用時務必安裝。
SE4770 掃描引擎
中的 「無線射頻暴露
• 波長:630-680 nm
• 最大輸出:1 mW
• 脈衝時間:12.5 ms
• 光束發散度:42.7°
• 重複速率:16.9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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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器標籤
WS50 法規指南
標籤註明:
1. 雷射光 — 請勿直視光束,此為第 2 級雷射產品。630-680mm,1mW
2. 符合 21 CFR1040.10 及 1040.11,除偏差值依據雷射公告 (Laser Notice) 第 56 條公告 (公告日期:
* 注意:雷射光從此縫隙射出。
LED 裝置
風險群組依據 IEC 62471:2006 與 EN 62471:2008 歸類。
SE4770 掃描引擎
• 風險群組:豁免 (RG0)
• 脈衝時間: 17.7 ms
相機閃光燈 LED
• 風險群組:豁免 (RG0)
• 脈衝時間: CW
電源供應器
2019 年 5 月 8 日) 和 IEC/EN 60825-1:2014 以外。
電擊警告:請僅使用 Zebra 核准且具備適當電氣規格的認證 ITE [SELV] 電源供應器。使用其他的電源供應
器會讓此裝置的核准失效,並且可能產生危險。
電池與電源組
此資訊適用於經 Zebra 核准的電池與內含電池的電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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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資訊
• 型號 BT-000446B (3.85 VDC,1300 mAh)
• 型號 BT-000446 (3.85 VDC,800 mAh)
經 Zebra 核准之充電電池組的設計和生產已達業界最高標準。
然而,電池仍有一定的運作及存放壽命,屆時必須更換。有許多因素會影響電池組的實際壽命,例如高溫、
低溫、惡劣環境狀況和重摔。
若電池存放超過六個月,電池的整體品質會降低且無法改善。存放電池時,請將其充電至電力半滿的狀態、
存放在乾燥陰涼處,並從您的設備中取出,以避免電池電量減損、金屬部分腐蝕或電解液漏出的情形發生。
若將電池存放一年或更久的時間,每年至少要檢查一次電量並充電至半滿。
若偵測到電池可運作時間大幅縮短,請更換電池。
• 無論您的電池是另行選購,或是主機裝置隨附的零件,所有 Zebra 電池的標準保固期都是一年。如需更
多 Zebra 電池的詳細資訊,請造訪:zebra.com/batterydocumentation
電池安全準則
WS50 法規指南
注意:若更換的電池類型不正確,可能會有爆炸的危險。請依據指示棄置電池。
請僅使用 Zebra 核准的電池。 具備電池充電功能的配件經核准可搭配下列電池型號使用:
並選取電池最佳做法連結。
重要 – 安全指示 – 請保存這些指示
警告 – 使用本產品時,請務必遵守基本安全預防措施,包括:
為裝置充電的區域中應避免有灰塵碎屑、易燃物或化學物品。於非商業環境中為裝置充電時,應特別小心
注意。
• 使用本產品前,請先閱讀所有指示。
• 請遵守使用者指南中的電池使用、存放與充電準則。
• 電池使用不當可能引發火災、爆炸或其他危險。
若要為行動裝置的電池充電,電池及充電器的溫度必須介於 2°C 與 46°C (35.6°F 與 114.8°F) 之間。
請勿使用不相容的電池及充電器。使用不相容的電池或充電器可能會有發生火災、爆炸、漏液或其他危險
的風險。如果您對於電池或充電器的相容性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Zebra 支援中心。
請勿拆卸、拆開、壓碎、彎曲、扭轉、打孔或切碎電池。損壞或經改裝的電池可能出現無法預期的運轉狀
態,導致火災、爆炸或受傷的風險。
若任何使用電池的裝置摔落在堅硬表面上,所造成的嚴重撞擊可能會使電池過熱。
請勿造成電池短路,或讓金屬或具有導電性質的物品觸及電池端子。
請勿改裝、拆解或重製電池、嘗試將異物插入電池、將電池浸入或暴露於水、雨、雪或其他液體中,或將
電池暴露於火源、爆炸或其他危險之中。
請勿將設備放置或存放於可能會變得十分炙熱的區域中或附近,像是停放的車輛中,或是散熱器或其他熱
源附近。請勿將電池放置於微波爐或是烘乾機中。
為降低受傷的風險,在兒童附近使用時必須密切監督。
請依照當地法規妥善處置使用過的充電電池。
請勿將廢電池丟入火中。暴露在超過 100°C (212°F) 的溫度下可能導致爆炸。
若不小心吞入電池,請立即就醫。
若有電池滲漏的情形,請勿讓滲出的液體接觸皮膚或眼睛。如果已經接觸,請用大量的清水沖洗接觸的部
位,並且就醫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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