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bra VC80 Quick Reference Guide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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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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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式電腦
快速參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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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C80 移動式電腦
© 2017 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若無 Zebra 之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型態,或藉任何電子或機械方式,重製或使用本出版物之 任何部分。其中包括電子或機械方式,例如影印、錄製或資訊儲存與擷取系統。本手冊中之內 容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軟體完全以 「原貌」提供。所有軟體,包括韌體在內,均基於授權而提供予使用者。Zebra 賦 予使用者之授權不可轉讓且非獨佔性,使用者能夠依此使用每一套軟體或韌體程式 (經授權的 程式)。除以下另有說明者之外,使用者若未事先取得 Zebra 之書面同意,不得讓渡、轉授權, 或以其他方式轉移該授權。使用者無權複製全部或部份之授權程式,但著作權法允許的情況 不在此限。使用者若未取得 Zebra 之書面同意,不得將授權程式之任何形式或部份予以修改、 合併,或整合至其它程式;從授權程式建立衍生產品;或於網路中使用授權程式。使用者同意 保留依此交付的授權程式上之 Zebra 著作權聲明,並於所有製作之全部或部份授權副本上包含 該聲明。使用者同意不得針對獲交付之任何授權程式或其任何部份,進行解編、反向組譯、 解碼或還原工程。 Zebra 保留變更軟體或產品以提升其可靠性、功能和設計的權利。針對所有導因於或與其相關 之應用或使用本文中所提及的任何產品、電路或應用程式的任何產品責任,Zebra 概不負責。
Zebra 之任何智慧財產權均未以明示、默示、禁反言,或其他方式授予任何使用權。只有 Zebra 產品內含之設備、電路和子系統包含隱含授權。 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Lincolnshire, IL U.S.A. www.zebra.com
保固
如需完整的 Zebra 硬體產品保固聲明,請造訪:www.zebra.com/warranty。

維修資訊

如果您在使用此設備上有任何問題,請與所在場所的技術或系統支援人員聯絡。 如果此設備有任何問題,他們將會與 Zebra 支援中心聯絡:www.zebra.com/support。
若需要本指南的最新版本,請造訪:http://www.zebra.com/support。

軟體支援

Zebra 希望確認客戶在購買產品時即擁有最新版本的授權軟體。 若要確認您的 Zebra 裝置已配備最新版本的授權軟體,請造訪:www.zebra.com/support。 如果您的裝置在您購買產品時尚未配備最新授權軟體,請將申請要求以電子郵件傳送給
Zebra:[email protected]。 您必須在申請中包含下列必要的裝置資訊:
• 型號
• 序號
• 購買證明
• 您要求下載的軟體名稱。
若 Zebra 判定您的裝置有權取得最新版本的軟體,您將收到一封包含連結的電子郵件,該連結 會引導您至 Zebra 網站下載適當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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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
簡介
VC80 是堅固耐用的車用資料終端,經過特殊設計,可在嚴苛環境中發揮最大產能。VC80 適用 於商業和工業應用,著重於即時無線資料交易,其選項適合用於處理倉庫、製造設施、碼頭、 貨櫃場與冷凍庫中的材料。
VC80 的輕巧設計可提升可見度、降低安全顧慮,並同時保留了大螢幕 (10.4 吋)。其 802.11 a/b/g/n/ac WLAN 可提供即時資訊,能改善決策過程、減少錯誤發生,並提升生產力。
開封
此盒內含以下項目:
• VC80 車用資料終端
• VC80 快速入門指南
• GPS 天線 (僅限具有 GPS 的組態)
請小心移除裝置周圍的所有保護材料,並保存外盒,以供日後收納與運送之用。 檢查設備是否有任何損壞。如果您找不到任何設備,或發現任何設備損壞,請立即聯絡 Zebra
支援中心。若需聯絡資訊,請參閱
第
2
頁的維修資訊
。

移除顯示幕的保護薄膜

VC80 的顯示幕正面在運送期間會以透明薄膜保護。組裝時,應將此薄膜保留在顯示幕正面, 以避免損壞顯示幕正面的表面。只有在完成所有組裝工作才能移除薄膜。

相關文件

下列文件提供有關 VC80 車用資料終端的更多資訊。
• VC80
如需本指南與所有指南的最新版本,請造訪:http://www.zebra.com/support。
使用者指南
,產品編號 MN002384AXX – 提供 VC80 設定、操作、規格
與配件的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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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
螢幕上
鍵盤
揚聲器音量\
顯示亮度
電源按鈕
配對條碼取消配對
條碼
可程式化巨集鍵
(6 + 6 個)
藍色的
輔助按鍵
LED
(三個)
抗磨損 觸控式螢幕
802.11 a/b/g/n/ac
無線電外部天線接頭
ANT 1
ANT 2
ANT 3
ANT 1 –
反向極性
SMA 插孔 (WLAN)/
外部主
WiFi
天線
ANT 2 –
反向極性
SMA 插孔 (WLAN + BT)/外部 WiFi
全向性天線或
MIMO
天線
ANT 3 – SMA 插孔 (GPS)
功能
前視圖
WiFi
外部
天線上視圖
附註
天線選項取決於 VC80 組態。某些組態僅有內部天線,而其他組態有兩個或 多個外部天線接頭。VC80 未隨附 WiFi 天線,天線為需另行訂購的配件。 如需組態的完整清單,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使用者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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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5
防塵蓋
COM 1
UPS 電池
支撐桿
(四支)
通風口
COM 2
乙太網路或
CAN 匯流排
(選用)
標準
USB
供電
USB
喇叭/
麥克風
電源
接地接線片
支撐桿
(四支)

背面視圖

防塵蓋背面視圖
沒有防塵蓋的背面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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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 VC80 軟體

要設定 VC80 軟體:
1. 將 VC80 連接至外接電源。
2. 閱讀適用的 Microsoft Windows EULA。
• 若為 Windows Embedded Standard 7 作業系統,請參閱第 13 頁的 MICROSOFT
軟體授權條款
• 若為 Windows 7 Professional for Embedded Systems 作業系統,請參閱
適用於內嵌系統的
3. 按下 Power (電源) 按鈕以開啟 VC80 電源 (請參閱第 4
4. 設定 VC-管理員的系統管理員使用者的密碼: a. 選取 Start (開始) > Control Panel (控制台) > User Accounts (使用者帳戶)。 b. 選擇 Create a Password for Your Account (為您的帳戶建立密碼)。 c. 輸入新密碼與密碼提示。 d. 選擇 Create Password (建立密碼)。
5. 選取地區及語言設定: a. 選取 Control Panel (控制台) > Region and Language (地區及語言)。 b. 選擇 Format (格式) 以設定日期與時間。 c. 選擇 Location (位置) 以指定位置。 d. 視需要設定 Keyboards and Languages (鍵盤及語言)。 e. 選取 Administrative (系統管理) 索引標籤來建立其他使用者帳戶。
6. 變更終端電腦名稱: a. 選取 Start (開始) > Control Panel (控制台) > System (系統)。 b. 選取 Advanced System Properties (進階系統內容)。 c. 選取 Computer Name (終端電腦名稱) 索引標籤,然後按一下 Change (變更)
以輸入新終端裝置名稱。
d. 重新啟動 VC80 套用新的終端電腦名稱。
7. 連接 VC80 至 WLAN (請參閱第 8
8. 編輯 Tek Te r m 終端機模擬參數 (選用)。
9. 僅在提示時重新開機。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WINDOWS EMBEDDED STANDARD 7。
WINDOWS 7
專業版 (所有版本
)。
頁的前視圖
頁的無線網路組態
)。
使用者指南
第
25
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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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7

在 VC80 Windows 10 上設定軟體

要設定 VC80 軟體:
1. 將 VC80 連接至外接電源。
2. 閱讀適用的 Microsoft Windows EULA。
• 若為 Windows 10 IoT 企業版 2016 LTSB,請參閱第 30 頁的MICROSOFT
3. 按下電源按鈕以開啟 VC80 ( 請參閱第 4
4. 設定 VC- 管理員之系統管理員使用者的密碼: a. 選取 Start ( 開始 ) > Setting ( 設定 ) > Accounts ( 帳戶 )。
b. 選取 Sign-in Options ( 登入選項 )。
5. 選取地區及語言設定: a. 選取 Setting ( 設定 ) > Time and Language ( 時間及語言 )。
b. 選取 Region & Language ( 地區及語言 ) 以變更國家或地區。
6. 變更終端電腦名稱: a. 選取 Settings ( 設定 ) > System ( 系統 ) > About ( 關於 )。
b. 選取 Rename PC (重新命名 PC)。 c. 重新啟動 VC80 套用新的終端電腦名稱。
7. 連接 VC80 至 WLAN ( 請參閱
8. 編輯 Tek Te r m 終端機模擬參數 ( 選用 )。
9. 僅在提示時重新開機。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用於設定
設定 VC80 之前,請先將其在機器或車輛上鎖緊。以下是可用的軟體選項:
Windows 10 IoT
權條款
VC80
的選用軟體
企業版 (所有版本
頁的前視圖
第
8
頁的無線網路組態
) [2016 年 4月]。
)。
)。
使用者指南
。
• 用於快速設定與組態檔案管理的 VC80 控制台。
• 用來與序列和藍牙掃描器通訊的 TekWedge。
• 用於螢幕鍵盤自訂和金鑰對應的 My-T-Soft。
• 用於 VC 控制面板登錄設定支援的 Windows Management Instrumentation (WMI)。透過 WMI,可從遠端電腦取得管理資料。
• 用於在包含 GPS 的 VC80 組態上設定 GPS 的 U-Center。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使用者指南
軟體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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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VC80 移動式電腦

連線至終端機模擬

VC80 支援終端機模擬器,例如 TekTerm。若要連線至主機,請提供以下資訊:
• 別名名稱或 IP 主機位址
• 主機系統的連接埠號碼
• 模擬
若要連線至主機:
1. 確保行動用戶端的網路設定已正確設定。
2. 若是透過 WLAN 連線,確保 VC80 已連線至網路。
3. 啟動終端機模擬程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C80
使用者指南
,網址為 www.zebra.com/support
。

無線網路組態

若要連線至 WLAN:
1. 按一下系統匣中的 WiFi 圖示以顯示可用的 WLAN 網路。
2. 按一下所要的網路並選擇 Connect (連線)。
如需詳細資訊,例如套用進階設定,請參閱 VC80 www.zebra.com/support
。
使用者指南
,網址為
藍牙
VC80 配備有藍牙無線電,可與各種藍牙週邊設備進行通訊。使用藍牙控制台設定藍牙週邊 設備。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使用者指南
。

可程式化按鍵

VC80 前蓋上有六個可程式化的巨集鍵。使用藍色的輔助按鍵時,另外可使用六個可程式化 按鍵。若要對應按鍵,請使用控制台將掃描代碼或 My-T-Soft 指定給巨集對應。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zebra.com/support 的 VC80
使用者指南
。
電源
使用 100/240 VAC 電源供應器 (產品編號 PS000145A01) 為 VC80 提供交流電源。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C80
重要事項
使用者指南
交流電/直流電電源供應器僅適合在室溫狀況 (例如辦公室環 境) 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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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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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角障礙考量事項
安裝
注意
請勿在會影響車輛安全、能見度或操控性的位置安裝車用資料 終端。
如果安裝在比頭高的位置,建議您同時使用安全帶與安裝托架。

於堆高機安裝 VC80

重要事項
1. 將所要的組件安裝至 VC80。如需安裝選項和說明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C80
者指南,網址為
2. 將安裝的 VC80 連接至車輛,並置於不會阻礙駕駛視線的位置。
3. 如果使用外部天線,請將天線連接至垂直於 VC80 的位置。
注意
車輛前端連接的保險絲必須符合 UL 275 規格。
www.zebra.com/support。
只能用手鎖緊週邊設備與指旋螺絲。請勿使用工具拴緊指旋螺絲。
使用
附註
如果是安裝週邊裝置,請在選擇架設位置時保留足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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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VC80 移動式電腦
4. 將週邊設備連接至 VC80。將纜線放在防塵蓋內部的支撐桿托架,並裝回防塵蓋
(請參閱第 5
5. 將 VC80 連接至車輛的直流電源供應器。
6. 按下 Power (電源) 按鈕以開啟或關閉裝置 (請參閱第 4
頁的背面視圖
)。
頁的前視圖
)。

連接選用的零件與配件

使用 VC80 連接埠以連接選用的零件與配件 (請參閱第 5 如需選用零件、配件和零件號碼的完整清單,請參閱 VC80 www.zebra.com/support。
• 天線選項
• 架設選項
• 掃描器座、鍵盤架設匣、鍵盤側邊安裝托架
• 鍵盤和數字鍵盤
• 纜線與電源供應器
• 其他:喇叭/麥克風、螢幕保護貼、手寫筆。
頁的背面視圖
使用者指南
)。
,網址為

連接車用直流電源供應器

注意
附註
只有合格的維修人員可以連接 VC80 與車用電池。
電源介面卡和延長線需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如需選用零件和配件的完整清單, 請參閱 VC80
使用者指南
,網址為 www.zebra.com/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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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11
沒有電源預調節器
適用於直流電小於 48V 的車輛
具有電源預調節器
適用於直流電大於 48V 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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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M5M11M6M12
M1M7M2M8M3M9M4
M10M5M11M6M12
電源線
DB9 纜線
螢幕隔板感應器線 (選用) 點火開關線 (選用)
電源延長線
延長線
正極連線
車輛直流電源 (12VDC 至 48VDC 額定值)
保險絲
電源線
DB9 纜線 螢幕隔板感應器線 (選用)
點火開關線 (選用)
電源延長線 (不含點火開關)
延長線
負極連線
正極連線
車輛直流電源 (48VDC 至 72VDC 額定值)
保險絲
電源預調節器
負極連線
注意
請勿在電源延長線套件中使用二極體/扼流圈組件。

架設安全

不正確地安裝架設裝置或修改架設裝置,可能會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 為確保操作員的安全,在固定資料終端與架設裝置時,您必須使用所購買的 VC80 型號專用的校正扭力扳手及隨附的架設硬體。在公共道路或高速公路上駕駛的車輛 禁止使用架設裝置。如果您有安裝架設的相關問題,請聯絡人 Zebra 技術支援或 您的 Zebra 代表。如需詳細的架設資訊,請參閱VC80
使用者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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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工學

避免手腕過度彎曲

最佳手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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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13

MICROSOFT 軟體授權條款 WINDOWS EMBEDDED STANDARD 7

這些授權條款是您與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之間達成的協議。請閱讀其內容。以下授權條 款適用於本裝置所包含的軟體。軟體亦包括您取得軟體時,包含該軟體的個別媒體。
本裝置上的軟體包括 Microsoft Corporation 或其關係企業所授權之軟體。 本條款亦適用於任何 Microsoft
• 更新程式
• 補充程式
• 網際網路服務
• 支援服務。
除非另有這些項目隨附之條款。如附有其他條款,應適用該附加條款。 如果您直接從 Microsoft 取得更新程式或補充程式,則 Microsoft (而非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會將其授權給您。 如下所述,使用該軟體亦表示您同意為網際網路服務傳輸某些電腦資訊。 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條款。若您不接受以下條款,請勿使用軟體。此時,請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並依據退貨政策取得退款或點數 若您遵守本授權條款,您將具有下列權利。
1. 使用權
使用。軟體授權永久會指派給您取得軟體的裝置。您可以在裝置上使用軟體。
2. 其他授權需求及/或使用權 a. 特定用途。Zebra Technologies Corp.針對特定用途設計本裝置。您僅可針對該項用途使
用本軟體。
b. 其他軟體。您可以搭配使用軟體與其他程式,只要這些程式:
• 直接支援製造廠商的裝置特定用途,或
• 提供系統公用程式、資源管理或防病毒或類似的保護。
• 提供給消費者做為業務工作或業務程序之用的軟體可能無法在裝置上執行。其中包括
電子郵件、文字處理、試算表、資料庫、排程和個人財務軟體。裝置可以使用終端機 服務通訊協定來存取伺服器上執行的此類軟體。
c. 裝置連線。您可能無法將本軟體作為伺服器軟體。換句話說,多個裝置可能無法同時存取、
顯示、執行、共用或使用本軟體。 您可能使用終端機服務通訊協定,將裝置連線至執行業務工作或程序軟體的伺服器, 例如電子郵件、文字處理、排程或試算表。 您可以允許最多十個其他裝置來存取使用軟體:
• 檔案服務
• 列印服務
•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
• 網際網路連線共用與電話服務。
十條連線限制適用於透過 「多工」間接存取本軟體的裝置,或集區連線的其他軟體或硬體。 您可以隨時透過 TCP/IP 使用無限制的輸入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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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遠端存取技術。您可以使用遠端存取技術,從其他裝置遠端存取與使用軟體,如下所示。
。裝置的單一主要使用者可使用遠端桌面或類似的技術,從任何其他裝置存取工
遠端桌面 作階段。「工作階段」是指與軟體的互動經驗,透過輸入、輸出和顯示週邊設備的任何組 合進行直接或間接的互動。如果分別授權遠端裝置來執行軟體,則其他使用者可使用這些 技術從任何裝置存取工作階段。 其他存取技術 其他遠端使用 小節以外的用途存取軟體,例如同步處理裝置之間的資料。
。您可以使用遠端協助或類似的技術來共用作用中的工作階段。 。您可以允許任意數量的裝置,針對上述<裝置連線>與<遠端存取技術>
e. 字型元件。在軟體執行時,您可以使用其字型來顯示及列印內容。您只能:
• 依字型中的內嵌限制,在內容中內嵌字型;以及
• 暫時將其下載至印表機或其他輸出裝置以列印內容。
f. 圖示、影像和聲音。在軟體執行時,您可以使用但不可共用其圖示、影像、聲音及媒體。
3. VHD 開機。使用軟體的 「虛擬硬碟」功能所建立的其他軟體副本 ( 「VHD 影像」) 可預先
安裝在裝置的實體硬碟中。這些 VHD 影像僅限於維護或更新實體硬碟或磁碟機上安裝的軟 體。如果 VHD 影像是裝置的唯一軟體,則可將其作為主要的作業系統,但所有其他 VHD 影像副本只能用於維護和更新。
4. 潛在的垃圾軟體。本軟體可能含有 Windows Defender。如果 Windows Defender 已開啟,
它會搜尋此裝置的 「間諜軟體」、「廣告軟體」及其他潛在的垃圾軟體。如果它找到潛在的 垃圾軟體,軟體會詢問您要忽略、停用 (隔離) 或將其移除。除非您變更預設設定,否則在掃 描後會自動移除等級為 「高」或 「嚴重」的任何潛在垃圾軟體。移除或停用潛在的垃圾軟 體可能會導致:
• 您裝置上的其他軟體停止運作,或
• 您違反在此裝置上使用其他軟體的授權。
使用本軟體時,您可能也會移除或停用非潛在垃圾軟體的軟體。
5. 授權範圍。軟體係授權供使用,並非出售。本合約僅給予您本軟體的部分使用權。Zebra
Technologies Corp.及 Microsoft 保留其他所有權利。除相關法律賦予您超出本限制之權利外,
您僅得依本合約明示允許之方式使用本軟體。為符合此要求,您必須遵守軟體中一切為了讓 您以特定方式使用軟體而設置的技術限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軟體說明文件或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您不得:
• 破解軟體中的任何技術限制
• 對軟體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 對軟體製作超出本合約所載份數之副本
• 發佈軟體供他人複製
• 承租、出租或出借本軟體;或
• 將本軟體供商業軟體主控服務使用。
除本合約內明示約定者外,對本裝置軟體之存取權利,並未賦予您在存取本裝置之軟體或裝 置上執行 Microsoft 專利,或其他 Microsoft 智慧財產權的權利。
6. 網際網路服務。Microsoft 以本軟體提供網際網路服務。Microsoft 得隨時變更或取消服務。 a. 對網際網路服務的同意。本裝置可能包含以下所描述的一或多項軟體功能。這些功能會透
過網際網路連線到 Microsoft 或服務供應商的電腦系統。在某些時候,軟體並不會在連線 時通知您。如需進一步瞭解這些功能,請造訪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04。 藉由使用這些功能,表示您同意傳輸本資訊。Microsoft 不會使用本資訊來辨識或聯絡您。
。以下功能會使用網際網路通訊協定,這些通訊協定會傳送適當的系統電腦資訊,
電腦資訊 例如您的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址、作業系統和瀏覽器的類型、您所使用的軟體名稱和版本, 以及安裝該軟體之裝置的語言代碼。Microsoft 會利用此項資訊為您提供網際網路服務。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已選擇在裝置上開啟下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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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15
• 隨插即用及隨插即用擴充。您可以將新硬體連接至您的裝置。您的裝置可能沒有與該 硬體通訊所需的驅動程式。如果是這樣,軟體更新功能可以從 Microsoft 取得正確的驅 動程式並將它安裝在您的裝置上。
• 網站內容功能 能的例子有美工圖案、範本、線上訓練、線上協助及應用程式說明。您可以選擇將其 關閉或不使用。
• 數位憑證 用者身份,並允許您加密資訊。本軟體會透過網際網路擷取憑證及更新憑證撤銷清單。
• 自動根憑證更新 關閉此功能。
• Windows Media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Rights Management 技術 (WMDRM) 來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包括著作權)。本軟體
及協力廠商軟體使用 WMDRM 來播放及複製受 WMDRM 保護的內容。若本軟體未能 保護內容,內容所有人可要求 Microsoft 撤銷本軟體使用 WMDRM 播放或複製受保護 內容的能力。撤銷並不會影響其他內容。當您下載受保護內容的授權時,您同意 Microsoft 在授權中納入撤銷清單。內容所有人可能會要求您升級 WMDRM 以存取他們 的內容。內含 WMDRM 的 Microsoft 軟體會在升級前取得您的同意。若您拒絕升級, 您將無法存取需要進行該升級的內容。您可以關閉存取網際網路的 WMDRM 功能。 關閉這些功能時,您仍然可以播放您擁有有效授權的內容。
• Windows Media Player
以找出以下項目:
您可以關閉此功能。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51331
• 升級時移除 www.support.microsoft.com/?kbid=890830 的特定惡意軟體 ( 「惡意軟體」 )。當軟體
檢查裝置是否有惡意軟體時,會將關於偵測到任何惡意軟體,或軟體檢查惡意軟體時 發生的錯誤報告傳送至 Microsoft。沒有資訊可用來識別您在報告中的身分。您可以依 照 www.support.microsoft.com/?kbid=890830 的說明來停用軟體的惡意軟體報告功能。
• 網路覺察 定系統是否已連線至網路。查詢只會針對路由用途傳輸標準 TCP/IP 或 DNS 資訊。 您可以透過登錄設定關閉主動查詢功能。
• Windows 時間服務。此服務會與 www.time.windows.com 每週一次進行同步處理,將 正確的時間提供給您的 I 裝置。連線會使用標準 NTP 通訊協定。
• 搜尋建議服務 鍵入搜尋查詢,或在網址列中鍵入搜尋字詞並在開頭加上問號 (?),就會在鍵入時看到 搜尋建議 (若搜尋提供者有支援)。您在網址列的 「Instant Search (立即搜尋)」方塊中 輸入的所有資訊,若在開頭加上一個問號 (?),則會在您鍵入時傳送給您的搜尋提供 者。此外,當您按下 Enter 或按一下 「Search (搜尋)」按鈕,會將 「Instant Search (立 即搜尋)」方塊或網址列中的文字傳送至搜尋提供者。若您是使用 Microsoft 搜尋提供 者,則必須遵循 Microsoft 線上隱私權聲明來使用已傳送的資訊。此聲明可在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31493 取得。如果您使用協力廠商搜尋提供者,則必 須遵循協力廠商的隱私權作法來使用已傳送的資訊。您可以隨時關閉搜尋建議。若要 這樣做,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中「Tools (工具)」按鈕下的 「Manage Add-ons
(管理附加元件)」。如需搜尋建議服務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28106。
。本軟體的功能可從 Microsoft 擷取相關內容,並將之提供給您。這些功
。本軟體使用 x.509 版本 3 數位憑證。這些數位憑證能確認彼此傳送資訊的使
。「自動根憑證更新」功能可更新憑證授權單位的信任清單。您可以
。內容所有人使用 Windows Media Digital
。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Media Player 時,它會洽詢 Microsoft
• 您所在區域所相容的線上音樂服務;
• 新版本的播放器;以及
• 轉碼器 (如果您的裝置沒有可播放內容的正確轉碼器)。
/清除惡意軟體。安裝軟體前,軟體會檢查您的裝置並移除列於
。此功能可藉由被動監控網路流量或主動進行 DNS 或 HTTP 查詢,從而判
。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若您在 「Instant Search (立即搜尋)」方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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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更新紅外線發射器/接收器。軟體可能包含技術,確保特定 Media Center 產品所 隨附的紅外線發射器/接收器能正常運作。您同意軟體可能會更新此裝置的韌體。
• Media Center
內容或其他網際網路服務,這些服務可能從軟體取得以下資訊,讓您可以接收、接受 並使用某些促銷方案:
• 媒體播放更新 更新伺服器接收更新。若由製造商啟動,則會下載和安裝這些更新,並且不會進一步 通知您。製造廠商有責任確保這些更新可在您的裝置上運作。
• Windows Update
此功能可讓您的裝置直接從 MSCORP Windows Update 伺服器存取 Windows Updates, 或從已安裝必要伺服器元件的伺服器和 Microsoft Windows Update 伺服器存取 Windows Updates。若要讓軟體中的 Windows Update 服務正常運作 (若您使用它), 需要不定時更新或下載 Windows Update 服務,系統進行下載和安裝不會另行通知您。 不受這些授權條款中的任何其他免責聲明或隨附 Windows Update 的授權條款限制, 您承認並同意 Microsoft Corporation 或其關係企業,並未針對您在裝置上安裝或嘗試 安裝的任何 Windows Update 提供任何保固。
b. 資訊使用。Microsoft 可能會使用裝置資訊、錯誤報告和惡意軟體報告以改善我們的軟體
和服務。我們也可能與其他人 (例如硬體與軟體廠商) 共用此資訊。他們可能會使用此資訊 來改良其使用 Microsoft 軟體所執行的產品。
c. 網際網路服務的濫用。您不得以任何會對服務本身造成傷害或妨礙他人使用服務的方式使
用服務。您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務,嘗試存取任何服務、資料、 帳號或網路。
7. 產品支援。請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以取得支援選項。請參考隨裝置提供的支援
號碼。
8. MICROSOFT .NET 基準測試。本軟體包含 .NET Framework 的一或多個元件 ( 「.NET 元
件」 )。您可以對那些元件進行內部基準測試。您可以向他人提供這些元件的任何基準測試 結果,但您必須遵守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66406 中設定的條件。 無論您已與 Microsoft 擬定的合約為何,如果您揭露該基準測試結果,Microsoft 有權洩漏其 針對您的產品及適用. NET 元件所進行的基準測試結果,但前題是它符合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66406 中設定的條件。
9. 備份副本。您可為軟體製作一份備份副本。您僅可使用該副本在裝置上重新安裝軟體。
10. 文件。可有效存取您的裝置或內部網路的任何人,皆可複製及使用您的內部參考文件。
11. 授權證明。若您取得裝置上的軟體,或藉由光碟或其他媒體取得軟體,正版軟體會有一個正
版真品證明書標籤,表示其為獲得授權的軟體。證明書若要有效,此標籤必須貼在裝置上, 或出現在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軟體的包裝上或包裝內。若您取得的標籤是分離的,該 標籤無效。為證明您已獲得軟體的使用授權,您必須保留裝置或包裝上的標籤。若要辨識正 版 Microsoft 軟體,請參閱 www.howtotell.com
線上促銷活動。如果您使用軟體的 Media Center 功能來存取網際網路
• 某些裝置資訊,例如您的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址、正在使用的作業系統和瀏覽 器類型,及正在使用的軟體名稱和版本、
• 要求的內容,及
• 安裝軟體的裝置語言代碼。
• 當您使用 Media Center 功能連線至這些服務時,則代表您同意收集及使用此
資訊。
。裝置上的軟體可能包括媒體播放功能,即直接從 MSCOTP 媒體播放
代理程式。裝置上的軟體包括 Windows Update 代理程式 (「W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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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轉讓給第三人。若要轉讓軟體,您必須將軟體連同裝置、真品保證書標籤及本授權條款直接
交給第三人。在轉讓前,該第三人必須同意軟體的轉讓及使用適用本授權條款。您不可保留 任何軟體副本,包括備份副本在內。
13. H.264 /AVC 視覺標準、VC-1 視訊標準、MPEG-4 視覺標準及 MPEG-2 視訊標準的相關聲明。
本軟體可能包含 H.264/AVC、VC-1、MPEG-4 第 2 部份與 MPEG-2 視覺壓縮技術。若軟體 包含這些視覺壓縮技術 MPEG LA, L.L.C, 則需要發佈本聲明: 本產品授權是在一或多個視訊專利權組合下授權 (例如,並不限於,AV C、VC-1、MPEG- 4 第 2 部份視覺與 MPEG 2 視訊專利權組合),目的為供消費者:(i) 依據上述標準以編碼視訊 ( 「視訊標準」) 及/或 (ii) 解碼已由從事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之消費者所編碼的視訊,或在此專 利權組合授權下,從授權提供視訊的視訊供應商所取得的視訊。並未將授權延伸至任何其他 產品,無論該產品是否在單一文件中隨附本產品。未授權或暗示使用於其他用途。其他資訊 可從 MPEG LA, L.L.C 取得。請參閱 WWW.MPEGLA.COM。
14. MP3 音訊標準的相關聲明。本軟體包含 ISO/IEC 11172-3 和 ISO/IEC 13818-3 所定義的
MP3 音訊編碼與解碼技術。它無權使用於任何商業產品或服務的任何實作或分佈。
15. 不允許故障。本軟體不允許故障。Zebra Technologies Corp.將軟體安裝在裝置上,並對軟
體在裝置上的運作方式負責。
16. 有限使用。Microsoft 軟體的設計適合沒有 「無失誤」要求的系統使用。您不可以在軟體一
旦故障可能導致人身傷亡的裝置或系統上使用 Microsoft 軟體。前述裝置或系統包括核能設 施、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及航空管制系統。
17. 本軟體不提供保固。本軟體係依 「現況」提供。您必須承擔所有使用風險。Microsoft 不提
供任何明示的保固、保證或條件。您得到的裝置或軟體保固並非源自 Microsoft 或其關係企 業,對 Microsoft 及其關係企業亦無拘束力。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和 Microsoft 排除對適售性、適合特定用途和非侵權的暗示保固。
18. 賠償責任限制。僅針對直接損失,您可由 Microsoft 及其關係企業獲得的賠償最多為
美金二百五十元 (U.S.$250.00)。對於其他賠償金,包括衍生損失、利潤損失、直接、 間接或偶發賠償金,您無法獲得賠償。 本限制適用於:
•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所有與軟體、服務、協力廠商網際網路網站上的內容 (包括程式碼) 或協力廠商程式有關的一切,以及
• 針對違約、違反保固、保證或條件、 嚴格賠償責任、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所提出的
法律請求。
縱使 Microsoft 應已注意到發生該項賠償之可能性,本限制亦適用之。由於您的國家/地區 可能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偶發、衍生或其他賠償金,您可能不適用前述限制。
19. 出口限制。本軟體受美國出口法律及規章之規範。您必須遵守本軟體應適用的一切國內及國
際出口法律與規章。這些法律包括對目的地、最終使用者及最終用途設下的限制。如需更多 資訊,請造訪 www.microsoft.com/exporting。
20. 完整合約。本合約、其他條款 (包括隨附軟體、且可能會部分或全部修改的任何印刷本授權
條款)、補充條款、更新、使用的網際網路服務及支援服務,皆屬軟體及支援服務的完整合約。
21. 適用法律 a. 美國。如果您是在美國取得本軟體,華盛頓州法律享有本合約之解釋權並適用於侵權之訴
訟,不論法律衝突的原則為何。您居住所在州的法律將會管轄所有其他訴訟,包括州消費 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和侵權主張下的訴訟。
b. 美國以外地區。如果您在任何其他國家/地區取得本軟體,則適用該國家/地區的法律。
22. 協力廠商程式。Microsoft 針對本軟體隨附的協力廠商軟體提供下列著作權聲明。這些聲明
需要由相關的著作權持有人參閱,且不會變更您使用本軟體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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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pider Systems ® Limited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 在本產品中加入 Spider Systems Limited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1987 Spider Systems Limited Copyright 1988 Spider Systems Limited Copyright 1990 Spider Systems Limited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eagate Software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ACE*COMM Corp.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 品中加入 ACE*COMM Corp.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1995-1997 ACE*COMM Corp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
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 1988-1997 Sam Leffler Copyright © 1991-1997 Silicon Graphics, Inc.
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散佈及銷售本軟體及其說明文 件:(i) 以上的著作權聲明及此權限聲明出現在軟體及相關說明文件的所有副本,以及 (ii)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的名稱不可使用於任何軟體之相關廣告或 公開發佈,但事先獲得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書面授權者不在此限。
軟體係 「依原狀」提供,不含任何種類的明示、默示保固,或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售性 或適合特定用途之保固。 在下列情況下,SAM LEFFLER OR SILICON GRAPH 不負賠償責任:
任何類型的特殊、偶發、間接或蓄意損害,或無法使用、遺失資料或利潤損失所導致的 任何損害,不論是否被告知損害的可能性,以及依據任何責任理論,因本軟體的使用或 效能所引發的任何損皆然。
Portions Copyright © 1998 PictureTel Corporation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Highground Systems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 產品中加入 Highground Systems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 1996-1999 Highground Systems
Windows 7 整合了 Info-ZIP 集團的壓縮程式碼。使用此程式碼沒有額外的費用或成本,並可 從網際網路免費取得原始的壓縮程式碼,網址為 www.info-zip.org/ 或 ftp://ftp.info-zip.org/pub/infozip/src/。
Portions Copyright © 2000 SRS Labs, Inc
本產品包含來自 「zlib」一般用途壓縮程式庫的軟體。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canSoft,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
加入 ScanSoft,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TextBridge® OCR © by ScanSoft, Inc.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軟體,因此
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 1996 by the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Microsoft 必須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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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所有。 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以原始和二進位格式免費使用、複製、修改及散佈本
軟體及其說明文件:所有副本皆會出現上述著作權聲明及本權限聲明,並在針對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Information Sciences Institute 所開發的軟體,進行此 類散佈及使用此類知識所相關的任何說明文件、廣告材料及其他材料中顯示這些聲明。 未經事先的特定書面許可,不得使用「大學」名稱來贊助或推廣本軟體所衍生的產品。 THE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對本軟體在任何用途的適用性不負任 何責任。本軟體係依其 「原狀」提供,且不含任何明示或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適售 性及適合特定用途之暗示保固。
其他著作權可能適用於本軟體某部分,因此在適用時將發出通知。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James Kanze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 入 James Kanze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著作權及權限聲明
版權所有。
免費授權予取得本軟體及相關說明文件檔案副本 ( 「軟體」 ) 的任何人,在無限制下處理
「軟體」,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複製、發佈、散佈及/或銷售 「軟體」副本之權限,及授與 「軟體」接收者此權限,前題是以上的著作權聲明及此權限聲明出現在「軟體」的所有
副本,以及支援說明文件中。在下列情況下,亦授與對軟體進行任何修改之權限,即變
更修改的軟體之前置碼 「GB_」,與包含檔案的名稱目錄 (在此散佈中為「gb」 )。
本軟體係依 「原狀」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之明示或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
適合特定用途,及不侵害第三者權利之保固。不論情況為何,本聲明的著作權持有人概
不負任何求償,或任何特殊、間接或衍生性損害賠償責任,或無法使用、資料或利潤損
失所導致的任何損害,無論是因合約、過失或其他恐嚇行為,或是否與本軟體之使用或
效能有關。
除本聲明中所包含外,著作權持有人名稱不應在廣告中使用,亦不得在本「軟體」之銷
售、使用或其他交易中使用,經著作權持有人事先書面同意不在此限。 本產品包含 Cisco ISAKMP 服務之軟體。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RSA Data Security,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 本產品中加入 RSA Data Security,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 1990, RSA Data Security, Inc. 版權所有。
只要在提及或參照本軟體或此功能的所有材料中註明「RSA Data Security, Inc. MD5
Message-Digest Algorithm」,即授與使用本軟體之權限。只要在提及或參照衍生作品的
所有材料中註明 「RSA Data Security, Inc. MD5 Message-Digest Algorithm」,亦授與
製作和使用衍生作品之權限。
RSA Data Security, Inc. 不負責本軟體之適售性,或本軟體在任何特定用途之適用性。
依其 「原狀」提供,不含任何種類之明示或暗示保固。
這些聲明必須保留在此說明文件及/或軟體之任何部分的任何副本中。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OpenVision Technologies,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OpenVision Technologies,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 下列文字:
Copyright 1993 by OpenVision Technologie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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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散佈及銷售本軟體及其說明文
件:上述著作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明文件,
且未經事先書面授權,未在廣告或公開散佈的軟體中使用 OpenVision 名稱。
OpenVision 對本軟體在任何用途的適用性不負任何責任。依其「原狀」提供,不含明
示或暗示保固。
OPENVISION 免除本軟體之所有相關保固責任,包括適售性及適合性之隱含保固,不論
情況為何,OPENVISION 概不負任何特殊、間接或衍生性損害賠償責任,或因無法使用、
資料或利潤損失所導致的任何損害,無論是因合約、過失或其他恐嚇行為,或是否與本
軟體之使用或效能有關。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 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 1995, 1996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版權所有。
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和散佈本軟體及其說明文件:上
述著作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明文件,且未
經事先書面授權,未在廣告或公開散佈的軟體中使用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名稱。
本軟體依其原狀提供,不含任何種類之明示或暗示保固。
Copyright © 1993, 1994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版權所有。
若保留本聲明,並將到期信用提供給位於 Ann Arbor 的 University of Michigan,則允許以
來源與二進位格式重新散佈及使用。未經事先的特定書面許可,不得使用 「大學」名稱
來贊助或推廣本軟體所衍生的產品。本軟體依其 「原狀」提供,不含明示或暗示保固。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 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1989, 1990 by the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版權所有。
可能需經美國政府特殊授權,才能從美國出口本軟體。任何個人或組織必須先負責取得
此授權再出口。
根據該限制,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和散佈本軟體及其
說明文件:上述著作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
明文件, 且未經特殊的事先書面授權,未在廣告或公開散佈的軟體中使用 M.I.T. 名稱。
M.I.T.對本軟體在任何用途的適用性不負任何責任。依其「原狀」提供,不含明示或暗
示保固。
依據美國 法律,未經美國商務部授權, 本軟體可能無法出口到美國境外。
Copyright 1994 by the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版權所有。
可能需經美國政府特殊授權,才能從美國出口本軟體。任何個人或組織必須先負責取得
此授權再出口。
在該限制下,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和散佈本軟體及其說
明文件:上述著作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明文
件, 且未經特殊的事先書面授權,未在廣告或公開散佈的軟體中使用 M.I.T. 名稱。M.I.T.
對本軟體在任何用途的適用性不負任何責任。依其 「原狀」提供,不含明示或暗示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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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包含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及其貢獻者所開發的軟體。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Northern Telecom 所授權之 「Entrust」安全性技術運作情況所
擬定。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Hewlett-Packard Company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Hewlett-Packard Company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 文字:
Copyright © 1994 Hewlett-Packard Company
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散佈和銷售本軟體及其說明文
件:上述著作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且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明文
件中。Hewlett-Packard Company 和 Microsoft Corporation 對本軟體在任何用途的適用
性不負任何責任。依其 「原狀」提供,不含明示或暗示保固。 本產品包含來自 「libpng」 PNG 參考程式庫之軟體。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Autodesk,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 加入 Autodesk,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 Copyright 1995 by Autodesk, Inc.
本產品含有圖形篩選軟體;本軟體係依據與 Independent JPEG Group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
本產品包含來自 KS Waves Ltd. 的「True Verb」技術。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GS-Thomson Microelectronics,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SGS-Thomson Microelectronics,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 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Copyright 1996 SGS-Thomson Microelectronics, Inc. 版權所有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Unicode,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
入 Unicode,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著作權及權限聲明
Copyright © 1991-2005 Unicode, Inc. 版權所有。依 www.unicode.org/copyright.html 的
使用條款散發。
免費授權予取得 Unicode 資料檔及任何相關說明文件 ( 「資料檔」 ) 或 Unicode 軟體及
相關說明文件檔案副本 ( 「軟體」 ) 的任何人,在無限制下處理 「資料檔」或「軟體」,
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佈、散佈及/或銷售「資料檔」或 「軟體」
副本之權限,及授與 「資料檔」或 「軟體」接收者此權限,前題是:(a) 以上的著作權
聲明及此權限聲明係與 「資料檔」或 「軟體」的所有副本一起出現,
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相關的說明文件中,且每個修改的「資料檔」或 「軟體」,以
及已修改資料或軟體的 「資料檔」或 「軟體」所相關的說明文件,皆有清楚之聲明。
資料檔及軟體係依 「原狀」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之明示或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適
售性、適合特定用途,及不侵害第三者權利之保固。不論情況為何,本聲明的著作權持
有人概不負任何求償,或任何特殊、間接或衍生性損害賠償責任,或無法使用、資料或
利潤損失所導致的任何損害,無論是因合約、過失或其他恐嚇行為,或是否與資料檔或
軟體之使用或效能有關。
除本聲明中所包含外,著作權持有人名稱不應在廣告中使用,亦不得在這些「資料檔」
或 「軟體」之銷售、使用或其他交易中使用,經著作權持有人事先書面同意不在此限。
(b) 以上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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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式 PostScript 驅動程式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與 Microsoft Corporation 合作開 發的成果。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Media Cybernetics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 品中加入 Media Cybernetics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HALO Image File Format Library © 1991-1992 Media Cybernetics, Inc.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Luigi Rizzo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Luigi Rizzo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 1997-98 Luigi Rizzo ([email protected])
此部分衍生自 Phil Karn ([email protected])、Robert Morelos-Zaragoza ([email protected]) 和 Hari Thirumoorthy ([email protected]) 1995 年 8 月之程式碼
發生下列情況時,允許以來源與二進位格式重新散佈及使用 (不論是否修改):
1. 散佈原始碼時必須保留上述著作權聲明、此條件清單及下列免責聲明。
2. 以二進位形式重新配送時,必須複製上述的著作權聲明、散佈時提供的說明文件與/
或其他資料中的條件清單及下列免責聲明。
本軟體係由作者依其 「原狀」提供,且不承擔明示或暗示保固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適 售性及適合特定用途之隱含保固。不論情況為何,作者概不負衍生之任何直接、間接、 偶發、特殊、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責任 (包括但不限於,採購替代產品或服務;無法使 用、資料或利潤損失;或業務中斷),且不論責任理論為何,因使用本軟體所衍生之合 約、嚴格賠償責任或侵權 (包括過失或其他),即使被告知此類損失之可能性亦然。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W3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W3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W3C ® 軟體聲明和授權 www.w3.org/Consortium/Legal/2002/copyright-software-20021231
這項工作 (及包含的軟體、文件,例如「讀我」檔案,或其他相關項目) 正在由著作權持 有人依下述授權提供。藉由取得、使用及/或複製這項工作,您 (被授權者) 同意您已閱讀、 瞭解並將遵守下列條款與條件。
只要在軟體與說明文件或部分內容 (包含修改) 的所有副本加入下列資訊,即可基於任何目 的在免費及免版稅的條件下複製、修改和散佈本軟體及其說明文件 (不論是否包含修改)。
1.
本 「聲明」的完整文字位於轉散發或衍生作品使用者可檢視的位置。
2. 任何預先存在的智慧財產免責聲明、聲明或條款與條件。若不存在,應在任何轉散發
或衍生程式碼的本文中包含 「W3C 軟體簡短聲明」(最好是超文字,也允許文字)。
3. 檔案的任何變更或修改聲明,包括變更的日期 (我們建議您提供程式碼衍生來源位置
的 URL)。
本軟體及說明文件依 「原狀」提供,著作權持有人不作明示或默示之表示或保固,包括 但不限於適售性或適合特定用途之保固,或軟體或說明文件的使用將不侵害任何協力廠 商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權利。
著作權持有人不對使用本軟體或說明文件所衍生之任何直接、間接、特殊或衍生性損害 承擔任何責任。
未經特殊的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在廣告或公開散佈的軟體中使用著作權持有人的名 稱和商標。著作權持有人將一直保有本軟體和任何相關說明文件中的著作權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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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Sun Microsystems, Inc.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 本產品中加入 Sun Microsystems, Inc.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Sun RPC 是 Sun Microsystems, Inc. 的產品,並提供不受限制的使用,前題是此圖例包 含在所有磁帶媒體上,並作為軟體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使用者可免費複製或修改 Sun
RPC,但沒有權限授權或發佈給其他人,除非該人屬於使用者所開發的產品或程式。 SUN RPC 依 「原狀」提供,不作任何種類的保固,包括設計、適售性及適合特定用
途,或從交易、使用或交易實務所引起之保固。 提供的 Sun RPC 沒有支援,且不負責 Sun Microsystems, Inc. 對其使用、修正、修改或
增強功能的協助。 SUN MICROSYSTEMS, INC. 不負責 SUN RPC 或任何組件的著作權、商業機密或任何 專利權之侵權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Sun Microsystems, Inc. 對任何營收損失或利潤或其他特殊、間接及衍生 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 Sun 已被告知此損害的可能性。
Sun Microsystems, Inc. 2550 Garcia Avenue Mountain View, California 94043
依據 Dolby Laboratories 之授權製造。「Dolby」與雙 D 符號為 Dolby Laboratories 之商標。 未發佈的機密作品。Copyright 1992-1997 Dolby Laboratories. 版權所有。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Andrei Alexandrescu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 產品中加入 Andrei Alexandrescu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文字:
The Loki Library Copyright © 2001 by Andrei Alexandrescu
此程式碼隨附手冊:
Alexandrescu、Andrei。「現代 C++ 設計:應用的常見程式設計和設計型式。」 Copyright © 2001.Addison-Wesley。
在下列情況下,得基於任何目的免費使用、複製、修改、散佈和銷售本軟體:上述著作 權聲明出現在所有副本,且該著作權聲明與此權限聲明出現在支援說明文件中。 作者或 Addison-Welsey Longman 對本軟體之任何用途之適用性不作任何聲明。依其
「原狀」提供,不含明示或暗示保固。
Portions Copyright © 1995 by Jeffrey Richter
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Distributed Management Task Force, Inc. (DMTF) 之合作情況所 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以 DMTF 規格為基礎之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 附下列文字:
Copyright © 2007 Distributed Management Task Force, Inc. (DMTF). 版權所有。
本作品的部分內容係衍生從 「草擬標準 C++ 程式庫」Copyright © 1995 by P.J.Plauger 由
Prentice-Hall 發佈並獲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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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軟體的部分內容係依據與 Hewlett-Packard Company 之合作情況所擬定。由於 Microsoft 已在本產品中加入 Hewlett-Packard Company 軟體,因此 Microsoft 必須隨附本軟體加入下列 文字:
Copyright © 2002, 2003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相關聲明: 本軟體是以從 mpvtools.sourceforge.net 取得的軟體為基礎。 本軟體可處理稱為 MPV 的格式。MPV 是一個開放規格,可用於管理相片、視訊及音樂
內容和相關中繼資料的集合與多媒體播放清單,並可從「光學儲存技術協會」免費取 得。更多關於 MPV 規格的資訊可在 www.osta.org/mpv 中找到。
權限聲明: 免費授權予取得本軟體及相關說明文件檔案副本 ( 「軟體」 ) 的任何人,在無限制下處理
「軟體」,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佈、散佈、轉授權及/或銷售 「軟
體」副本之權限,及授與「軟體」接收者此權限,前題是符合下列情況: 以上著作權聲明、此權限聲明,以及以上「相關聲明」必須包含在「軟體」的所有副本
或後續部分。 本軟體係依 「原狀」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之明示或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 適合特定用途及未侵權之保固。不論情況為何,作者或著作權持有人概不負任何求償、 損害或其他責任,無論是在某個動作的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或軟體的使用或其他交 易所引發或相關結果。 除本聲明中所包含外,著作權持有人名稱不應在廣告中使用,亦不得在本 「軟體」之銷 售、使用或其他交易中使用,經著作權持有人事先書面同意不在此限。
所有其他商標為其個別所有人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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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軟體授權條款 適用於內嵌系統的 WINDOWS 7 旗艦版 適用於內嵌系統的 WINDOWS 7 專業版 (所有版本)
這些授權條款是您與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之間達成的協議。請閱讀其內容。以下授權條 款適用於本裝置所包含的軟體。軟體亦包括您取得軟體時,包含該軟體的個別媒體。 本裝置上的軟體包括 Microsoft Corporation 或其關係企業所授權之軟體。
本條款亦適用於任何 Microsoft
• 更新程式
• 補充程式
• 網際網路服務
• 支援服務
除非另有這些項目隨附之條款。如附有其他條款,應適用該附加條款。 如果您直接從 Microsoft 取得更新程式或補充程式,則 Microsoft (而非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會將其授權給您。 如下所述,使用該軟體亦表示您同意為網際網路服務傳輸某些電腦資訊。 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條款。若您不接受以下條款,請勿使用軟體。此時,請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並依據退貨政策取得退款或點數。 若您遵守本授權條款,您將具有下列權利。
1. 概觀。 a. 軟體。該軟體包括桌上型電腦作業系統軟體。本軟體不包括 Windows Live 服務。
Windows Live 服務是依據個別合約從 Microsoft 取得。
2. 使用權。 a. 使用。軟體授權永久會指派給您取得軟體的裝置。該裝置為 「授權裝置」。您可以在授權
裝置上使用軟體。
b. 處理器限制。在任何時候,您都不能搭配使用兩個以上的處理器與本軟體。 c. 替代版本。您只能使用授權裝置上已安裝的軟體版本。您可能無法將其變更為任何其他版
本 (例如 32 位元或 64 位元版本或其他語言版本)。
3. 其他授權需求及/或使用權。 a. 特定用途。Zebra Technologies Corp. 針對特定用途設計授權裝置。您僅可針對該項用途
使用本軟體。
b. 其他軟體。您可以搭配使用軟體與其他程式,只要這些程式
• 直接支援授權裝置的特殊用途,或
• 提供系統公用程式、資源管理或防病毒或類似的保護。
提供消費者或業務工作或程序的軟體可能無法在授權裝置上執行。其中包括電子郵件、文 字處理、試算表、資料庫、排程和個人財務軟體。授權裝置可能使用終端機服務通訊協定 來存取伺服器上執行的此類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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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裝置連線。您可能無法將本軟體作為伺服器軟體。換句話說,多個裝置可能無法同時存取、
顯示、執行、共用或使用本軟體。您可以允許最多二十個其他裝置來存取使用軟體:
• 檔案服務
• 列印服務
•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及
• 網際網路連線共用與電話服務。
二十條連線限制適用於透過 「多工」間接存取本軟體的裝置,或集區連線的其他軟體或硬 體。您可以隨時透過 TCP/IP 使用無限制的輸入連線。
d. 遠端存取技術。您可以使用遠端存取技術,從其他裝置遠端存取與使用軟體,如下所示。
e. 字型元件。在軟體執行時,您可以使用其字型來顯示及列印內容。您只能:
f. 圖示、影像和聲音。在軟體執行時,您可以使用但不可共用其圖示、影像、聲音及媒體。
4. 潛在的垃圾軟體。本軟體含有 Windows Defender。如果 Windows Defender 已開啟,它會
搜尋此裝置的 「間諜軟體」、「廣告軟體」及其他潛在的垃圾軟體。如果它找到潛在的垃圾 軟體,軟體會詢問您要忽略、停用 (隔離) 或將其移除。除非您變更預設設定,否則在掃描後 會自動移除等級為 「高」或 「嚴重」的任何潛在垃圾軟體。移除或停用潛在的垃圾軟體可 能會導致:
使用本軟體時,您可能也會移除或停用非潛在垃圾軟體的軟體。
5. 授權範圍。軟體係授權供使用,並非出售。本合約僅給予您本軟體的部分使用權。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及 Microsoft 保留其他所有權利。除相關法律賦予您超出本限制之權利
外,您僅得依本合約明示允許之方式使用本軟體。為符合此要求,您必須遵守軟體中一切為 了讓您以特定方式使用軟體而設置的技術限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軟體說明文件或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您不得:
。授權裝置的單一主要使用者可使用遠端桌面或類似的技術,從任何其他裝置存
遠端桌面 取工作階段。「工作階段」是指與軟體的互動經驗,透過輸入、輸出和顯示週邊設備的任 何組合進行直接或間接的互動。如果分別授權遠端裝置來執行軟體,則其他使用者可使用 這些技術從任何裝置存取工作階段。 其他存取技術 其他遠端使用 小節以外的用途存取軟體,例如同步處理裝置之間的資料。
• 依字型中的內嵌限制,在內容中內嵌字型;以及
• 暫時將其下載至印表機或其他輸出裝置以列印內容。
• 您電腦上的其他軟體停止運作,或
• 您違反在此裝置上使用其他軟體的授權。
• 破解軟體中任何技術限制;
• 對軟體進行逆向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 對軟體製作超出本合約所載份數之副本;
• 發佈軟體供他人複製;
• 承租、出租或出借本軟體;或
• 將本軟體供商業軟體主控服務使用。
除本合約內明示約定者外,對本裝置軟體之存取權利,並未賦予您在存取本裝置之軟體或 裝置上執行 Microsoft 專利,或其他 Microsoft 智慧財產權的權利。
• 網際網路服務。Microsoft 以本軟體提供網際網路服務。Microsoft 得隨時變更或取消 服務。
。您可以使用遠端協助或類似的技術來共用作用中的工作階段。 。您可以允許任意數量的裝置,針對上述<裝置連線>與<遠端存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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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對網際網路服務的同意。授權裝置可能包含以下所描述的一或多項軟體功能。這些功
能會透過網際網路連線到 Microsoft 或服務供應商的電腦系統。在某些時候,軟體並 不會在連線時通知您。如需進一步瞭解這些功能,請造訪: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04。
藉由使用這些功能,表示您同意傳輸本資訊。Microsoft 不會使用本資訊來辨識或聯絡您。
。以下功能會使用網際網路通訊協定,這些通訊協定會傳送適當的系統電腦資訊,
電腦資訊 例如您的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址、作業系統和瀏覽器的類型,及您所使用的軟體名稱和版 本。Microsoft 會利用此項資訊為您提供網際網路服務。Zebra Technologies Corp.已選擇 在授權裝置上開啟下列功能
隨插即用及隨插即用擴充。您可以將新硬體連接至您的裝置。您的裝置可能沒有與該 硬體通訊所需的驅動程式。如果是這樣,軟體更新功能可以從 Microsoft 取得正確的 驅動程式並將它安裝在您的裝置上。 網站內容功能。本軟體的功能可從 Microsoft 擷取相關內容,並將之提供給您。這些 功能的例子有美工圖案、範本、線上訓練、線上協助及應用程式說明。您可選擇不使 用這些網頁內容功能。 數位憑證。本軟體使用 x.509 版本 3 數位憑證。這些數位憑證能確認彼此傳送資訊 的使用者身份,並允許您加密資訊。本軟體會透過網際網路擷取憑證及更新憑證撤銷 清單。 自動根憑證更新。「自動根憑證更新」功能可更新憑證授權單位的信任清單。您可以 關閉此功能。
Windows Media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內容所有人使用 Windows Media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技術 (WMDRM) 來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包括著作權)。
本軟體及協力廠商軟體使用 WMDRM 來播放及複製受 WMDRM 保護的內容。若本軟 體未能保護內容,內容所有人可要求 Microsoft 撤銷本軟體使用 WMDRM 播放或複製 受保護內容的能力。撤銷並不會影響其他內容。當您下載受保護內容的授權時,您同 意 Microsoft 在授權中納入撤銷清單。內容所有人可能會要求您升級 WMDRM 以存取 他們的內容。內含 WMDRM 的 Microsoft 軟體會在升級前取得您的同意。若您拒絕升 級,您將無法存取需要進行該升級的內容。您可以關閉存取網際網路的 WMDRM 功 能。關閉這些功能時,您仍然可以播放您擁有有效授權的內容。 Windows Media Player。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Media Player 時,它會洽詢 Microsoft 以找出以下項目:
• 您所在區域所相容的線上音樂服務;
• 新版本的播放器;以及
• 轉碼器 (如果您的裝置沒有可播放內容的正確轉碼器)。
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05。 升級時移除 www.support.microsoft.com/?kbid=890830 的特定惡意軟體 ( 「惡意軟體」)。當軟體檢查 裝置是否有惡意軟體時,會將關於偵測到任何惡意軟體,或軟體檢查惡意軟體時發生的錯 誤報告傳送至 Microsoft。沒有資訊可用來識別您在報告中的身分。
定系統是否已連線至網路。查詢只會針對路由用途傳輸標準 TCP/IP 或 DNS 資訊。您可 以透過登錄設定關閉主動查詢功能。
將正確的時間提供給您的電腦。連線會使用標準 NTP 通訊協定。
b. 資訊使用。Microsoft 可能會使用電腦資訊、錯誤報告和惡意軟體報告來改善我們的軟體
和服務。我們也可能與其他人 (例如硬體與軟體廠商) 共用此資訊。他們可能會使用此資訊 來改良其使用 Microsoft 軟體所執行的產品。
/清除惡意軟體。安裝軟體前,軟體會檢查您的裝置並移除列於
網路覺察。此功能可藉由被動監控網路流量或主動進行 DNS 或 HTTP 查詢,從而判
Windows 時間服務。此服務每週會與 www.time.windows.com 進行一次同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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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網際網路服務的濫用。您不得以任何會對服務本身造成傷害或妨礙他人使用服務的方式使
用服務。您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務,嘗試存取任何服務、資料、 帳號或網路。
6. 驗證。 a. 「驗證」可驗證軟體已啟動並已正確授權。它也會驗證針對軟體的驗證、授權或啟動功能
進行的任何未經授權的變更。驗證也會檢查特定的惡意軟體或未經授權的軟體,是否存在 此類未經授權的變更。驗證檢查可確認您已正確授權、允許您繼續使用軟體、軟體的某些 功能或獲得額外的好處。您不得規避驗證。這是為了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本軟體。如需詳細 資訊,請參閱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10。
b. 軟體偶爾會執行軟體的驗證檢查。檢查可能是由軟體或 Microsoft 啟動。為了啟用啟動功
能與驗證檢查,軟體偶爾可能需要更新或另行下載軟體的驗證、授權或啟動功能。需要進 行更新或下載,軟體才能正常運作,且系統可能自行下載並安裝,而不另行通知您。在驗 證檢查期間或之後,軟體可能會將與軟體、電腦和驗證檢查結果相關的資訊傳送給 Microsoft。這些資訊包括如軟體版本和產品金鑰、任何未經授權的驗證變更、軟體的授權 或啟動功能、找到的任何相關惡意軟體或未經授權的軟體,與電腦的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 址等。Microsoft 不會使用本資訊來辨識或聯絡您。透過使用軟體,表示您同意傳輸資訊。 如需在驗證檢查期間或之後進行驗證和傳送內容等相關資訊,請參閱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11。
c. 在驗證檢查之後,如果軟體被認定為盜版、未經適當授權或非正版 Windows 產品,或如
果其包含未經授權的變更,則會影響使用軟體的功能及體驗。例如:
Microsoft 可能
• 修復軟體,並移除、隔離或停用可能會干擾正確使用軟體的任何未授權變更,包括規
避軟體的啟動或驗證功能;或
• 檢查並移除已知與這類未經授權變更相關的惡意軟體或未經授權的軟體;或
• 提供軟體未經適當授權或為非正版 Windows 產品之聲明;
而且您可以:
• 接收提醒以取得正確授權的軟體副本;或
• 必須遵循 Microsoft 的說明以授權使用軟體並重新啟動;而且您可能無法:
• 使用或繼續使用本軟體或其部分功能;或
• 從 Microsoft 取得特定的更新或升級。
d. 您只能從 Microsoft 或授權來源取得軟體的更新或升級 (包括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如需從授權來源取得更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04612。
7. 產品支援。請聯絡 Zebra Technologies Corp.以取得支援選項。請參考隨裝置提供的支援
號碼。
8. MICROSOFT .NET 基準測試。本軟體包含 .NET Framework 的一或多個元件 ( 「.NET 元
件」 )。您可以對那些元件進行內部基準測試。您可以向他人提供這些元件的任何基準測試 結果,但您必須遵守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66406 中設定的條件。 無論您已與 Microsoft 擬定的合約為何,如果您揭露該基準測試結果,Microsoft 有權洩漏其 針對您的產品及適用 .NET 元件所進行的基準測試結果,但前題是它符合 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66406 中設定的條件。
9. 備份副本。您可為軟體製作一份備份副本。您僅可使用該副本在裝置上重新安裝軟體。
10. 文件。擁有您電腦或內部網路有效存取權的任何人,皆可複製及使用您的內部參考文件。
11. 升級。若要使用升級軟體,您必須先取得有資格升級的軟體授權。升級時,本合約會取代您
升級的軟體合約。升級後,您可能無法再使用您升級前的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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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授權證明。若您取得裝置上的軟體,或藉由光碟或其他媒體取得軟體,正版軟體會有一個正
版真品證明書標籤,表示其為獲得授權的軟體。證明書若要有效,此標籤必須貼在裝置上, 或出現在 Zebra Technologies Corp. 軟體的包裝上或包裝內。若您取得的標籤是分離的, 該標籤無效。為證明您已獲得軟體的使用授權,您必須保留裝置或包裝上的標籤。若要辨識 正版 Microsoft 軟體,請參閱 http://www.howtotell.com。
13. 轉讓給第三人。若要轉讓軟體,您必須將軟體連同裝置、真品保證書標籤及本授權條款直接
交給第三人。在轉讓前,該第三人必須同意軟體的轉讓及使用適用本授權條款。您不可保留 任何軟體副本,包括備份副本在內。
14. H.264 /AVC 視覺標準、VC-1 視訊標準、MPEG-4 視覺標準及 MPEG-2 視訊標準的相關聲明。
本軟體可能包含 H.264/AVC、VC-1、MPEG-4 第 2 部份與 MPEG-2 視覺壓縮技術。若軟體 包含這些視覺壓縮技術 MPEG LA, L.L.C, 則需要發佈本聲明: 本產品授權是在一或多個視訊專利權組合下授權 (例如,並不限於,AV C、VC-1、MPEG- 4 第 2 部份視覺與 MPEG 2 視訊專利權組合),目的為供消費者:(i) 依據上述標準以編碼視訊 ( 「視訊標準」) 及/或 (ii) 解碼已由從事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之消費者所編碼的視訊,或在此專 利權組合授權下,從授權提供視訊的視訊供應商所取得的視訊。並未將授權延伸至任何其他 產品,無論該產品是否在單一文件中隨附本產品。未授權或暗示使用於其他用途。其他資訊 可從 MPEG LA, L.L.C 取得。請參閱 WWW.MPEGLA.COM。
15. 不允許故障。本軟體不允許故障。Zebra Technologies Corp.將軟體安裝在裝置上,並對軟
體在裝置上的運作方式負責。
16. 有限使用。Microsoft 軟體的設計適合沒有 「無失誤」要求的系統使用。您不可以在軟體一
旦故障可能導致人身傷亡的裝置或系統上使用 Microsoft 軟體。前述裝置或系統包括核能設 施、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及航空管制系統。
17. 協力廠商程式。本軟體包含協力廠商程式。使用時必須遵守這些程式的授權條款。
18. 本軟體不提供保固。本軟體係依 「現況」提供。您必須承擔所有使用風險。Microsoft 不提
供任何明示的保固、保證或條件。您得到的裝置或軟體保固並非源自 Microsoft 或其關係企 業,對 Microsoft 及其關係企業亦無拘束力。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Zebra
Technologies Corp. 和 Microsoft 排除對適售性、適合特定用途和非侵權的暗示保固。
19. 賠償責任限制 。您可由 Microsoft 及其關係企業,僅針對直接損失獲得最多為美金二百五十元
(U.S.$250.00) 或當地等值貨幣的賠償。對於其他賠償金,包括衍生損失、利潤損失、直接、
間接或偶發賠償金,您無法獲得賠償。 本限制適用於:
•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所有與軟體、服務、協力廠商網際網路網站上的內容 (包括程 式碼) 或協力廠商程式有關的一切,以及
• 針對違約、違反保固、保證或條件、嚴格賠償責任、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所提出的法 律請求。
縱使 Microsoft 應已注意到發生該項賠償之可能性,本限制亦適用之。由於您的國家/地區可 能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偶發、衍生或其他賠償金,您可能不適用前述限制。
20. 出口限制。本軟體受美國出口法律及規章之規範。您必須遵守本軟體應適用的一切國內及國
際出口法律與規章。這些法律包括對目的地、最終使用者及最終用途設下的限制。如需更多 資訊,請造訪 www.microsoft.com/exporting。
21. 完整合約。本合約、其他條款 (包括隨附軟體、且可能會部分或全部修改的任何印刷本授權
條款)、補充條款、更新、使用的網際網路服務及支援服務,皆屬軟體及支援服務的完整 合約。
22. 適用法律。 a. 美國。如果您是在美國取得本軟體,華盛頓州法律享有本合約之解釋權並適用於侵權之訴
訟,不論法律衝突的原則為何。您居住所在州的法律將會管轄所有其他訴訟,包括州消費 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和侵權主張下的訴訟。
b. 美國以外地區。如果您在任何其他國家/地區取得本軟體,則適用該國家/地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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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軟體授權條款 Windows 10 IoT 企業版 (所有版本 )[2016 年 4 月 ]

如果您的居住地 (或主要營業地點) 位於美國,請閱讀第 9 節的約束仲裁 條款和集體訴訟棄權書。相關條款將影響爭議之解決方式。
感謝您選擇 Microsoft! 根據您取得 Windows 軟體的方式,這是 (i) 您與裝置製造商或隨同裝置散佈軟體的軟體安裝廠商 間締訂的授權合約;或 (ii) 如果您是從零售商取得本軟體,則為您與 Microsoft Corporation ( 或其 位於您居住地或主要業務所在地的關係企業 ) 之間的授權合約。Microsoft 為 Microsoft 或其關係 企業之一所生產之裝置的裝置製造商,且若您是向 Microsoft 直接取得軟體,則 Microsoft 亦同時 為零售商。 本合約描述您使用 Windows 軟體之權利及條件。請務必從頭到尾讀完整份合約 ( 包括軟體隨附 的任何印刷本權條款及任何連結條款 ),因為所有條款全都十分重要,並共同構成這份適用於您 的合約。若要閱讀連結條款,請將 (aka.ms/) 連結貼到您的瀏覽器視窗。
一旦接受此合約或使用此軟體,即表示您接受本合約之全部條款,並且同意根據第 3 節中所述的 隱私權聲明,在軟體的啟動和使用期間傳輸特定資訊。若您不接受或無法遵守本合約的條款,則
不得使用軟體或其功能。您可以聯絡裝置製造商或安裝廠商 (若您是向零售商購買軟體,則為零 售商) 以了解其退貨原則,並根據該原則退還軟體或裝置以取得退款或折讓。您必須遵守上述原 則,該原則可能要求您歸還軟體以及已安裝軟體的整部裝置,以便進行退款或折讓 (若有的話)。
1. 概觀。 a. 適用性。本合約適用於您裝置上所預先安裝,或從零售商取得且由您安裝的 Microsoft 軟
體、供您取得軟體的媒體 ( 如果有的話 )、軟體隨附之任何字型、圖示、影像或聲音檔, 以及軟體的任何 Microsoft 更新、升級、增補程式及服務,但若上述項目另附有其他條款 則不在此限。本合約亦適用於由 Microsoft 開發之 Windows 應用程式,其可提供隨附於 Windows 且屬於 Windows 的一部分之功能,例如郵件、行事曆、連絡人及新聞。如果本 合約內的條款係關於裝置上未提供的功能或服務,則該條款將不適用。
b. 其他條款。視裝置的功能、設定及使用方式而定,您使用特定功能、服務及應用程式時,
可能適用其他 Microsoft 與協力廠商的條款。
i. 部分 Windows 應用程式會提供線上服務之存取點或需依賴線上服務,而使用這些服務
有時會受個別條款及隱私權政策所規範,例如 (aka.ms/msa) 上的 Microsoft 服務合 約。您可以查看服務使用條款或應用程式的設定 (若適用) 以檢視這些條款與政策; 請閱讀其內容。這些服務可能未必適用於所有國家/地區。
ii. 製造商或安裝廠商亦得預先安裝應用程式,惟其等將受個別的授權條款約束。 iii. 本軟體可能包含 Adobe Flash Player 等係根據其自身條款授權予您的協力廠商軟體。
您同意使用 Adobe Flash Player 時須受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 (aka.ms/adobeflash) 的授權條款規範。Adobe 和 Flash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商標或商標。
iv. 本軟體可能包含 Microsoft (而非協力廠商) 根據本合約授權給您的協力廠商程式。內
含的協力廠商程式的相關聲明 (若有) 僅供您參考之用。
2. 安裝與使用權。
a. 授權。軟體係授權供使用,並非出售。依據本合約,我們授權您僅得於裝置 ( 授權裝置 ) 上安
裝並執行一份軟體執行個體、在同一時間僅供一人使用,但前提是您須遵守本合約的所有條 款。使用來自 Microsoft 或授權來源的軟體更新或升級非正版軟體,不會使您原來的版本或更 新 / 升級後的版本變為正版,因此您仍無法取得使用軟體的授權。
b. 裝置。在本合約中,「裝置」是指具有內部儲存裝置、可執行軟體的實體硬體系統。硬體分
割或刀鋒視同為一項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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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1
c. 限制。所有本合約中未明示授與的權利 (例如受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的權利),均保留為製造商或
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所有。舉例來說,本授權並未授與您從事下列行為的權利,且您亦不得:
i. 單獨使用或虛擬化軟體的功能; ii. 發佈、複製 (許可的備份副本不在此限)、出租、租賃或出借軟體; iii. 轉讓軟體 (本合約許可的情況不在此限); iv. 破解軟體中任何技術限制; v. 將軟體當作伺服器軟體使用,提供商業主機代管服務;透過網路將軟體提供給多名使
用者同時使用;將軟體安裝於伺服器並允許使用者遠端存取;或將軟體安裝於僅供遠 端使用者使用的裝置上;
vi. 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本軟體,或嘗試這樣做,除非即使本合約不允許,但若您
的居住地 (或主要業務地點) 的相關法律允許前述行為者則不在此限。在此情況下, 您僅得執行相關法律所允許行為;且
vii.使用網際網路功能時,您不得干擾他人使用這些功能,或是試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
取或使用任何服務、資料、帳戶或網路。

d. 多重使用情況。

i. 多種版本。若您在取得軟體時獲得多個版本 (例如 32 位元及 64 位元版本),您一次只
能安裝並啟用其中一種版本。
ii. 多重或共用連線。若您使用硬體或軟體來進行多工處理或共用連線,或是減少存取或
使用軟體的裝置或使用者數量,並不會減少您所需的授權數量。您必須要為所使用的 每一份軟體執行個體取得使用權,才能使用這類硬體或軟體。
iii. 裝置連線。您得允許最多 20 部其他裝置存取安裝於授權裝置上的軟體,用途僅限於使
用下列軟體功能:檔案服務、列印服務、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以及授權裝置上的網際 網路連線共用和電話服務。20 條連線限制適用於透過「多工」間接存取本軟體的裝 置,或共用連線的其他軟體或硬體。若是在裝置間同步處理資料,則您可允許不限數 目的裝置存取授權裝置上的軟體。此節並非意指您有權在任何這類其他裝置上安裝軟 體或使用軟體的主要功能 (本節列出的功能除外)。
iv. 遠端存取。使用者可使用遠端存取技術從另一部裝置存取授權裝置,但僅限於已另行
取得執行相同或更新版本之軟體授權的裝置。
v. 遠端協助。您可以使用遠端協助技術共用作用中的工作階段,而無須取得軟體的任何
額外授權。遠端協助可讓某位使用者直接連線至另一位使用者的電腦,這通常是為了 解決問題。
vi. 特定用途。製造商針對特定用途設計授權裝置。您僅可針對該項用途使用本軟體。 vii.POS 應用程式。如果在零售服務點的裝置上安裝軟體,即可將軟體與服務點應用程式
(POS 應用程式) 搭配使用。POS 應用程式是一種僅提供下列功能的軟體應用程式:(i) 處理銷售與服務交易、掃描和追蹤庫存、記錄及/或傳輸客戶資訊,以及執行相關的 管理功能,及/或 (ii) 直接和間接提供客戶可用產品與服務的相關資訊。您可以搭配 使用軟體與其他程式,只要這些程式:(i) 直接支援製造廠商的裝置特定用途,或
(ii) 提供系統公用程式、資源管理或防病毒或類似的保護。為求釐清,自動提款機 (ATM) 不是零售服務點的裝置。
viii.雲端運算裝置。如果您的裝置使用網際網路瀏覽功能連線至並存取雲端託管應用程
式,則:(i) 無法在裝置本機中執行任何桌面功能,而且 (ii) 使用桌面功能產生的任 何檔案皆無法永久儲存於產業系統中。本合約中使用的「桌面功能」,係指電腦或運 算裝置執行的消費者或業務工作或處理程序。其中包括文字處理、試算表、資料庫、

e. 備份副本。

3. 隱私權;同意使用資料。我們很重視您的隱私權。部分軟體功能會在您使用這些功能時傳送或接
排程和個人財務。
您可製作一份軟體副本以供備份之用,亦可如下所述使用該備份副本轉讓軟體 ( 如果軟體是以
獨立軟體的形式購買 )。
收資訊。您可在使用者介面中關閉許多功能,或者您可以選擇不使用這些功能。接受此合約及使 用此軟體,即表示您同意 Microsoft 可按照 Microsoft 隱私權聲明 (aka.ms/privacy), 以及與軟體 功能相關聯之使用者介面中的規定收集、使用及揭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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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轉讓給第三方。 a. 預先安裝在裝置上的軟體。若您取得的是預先安裝在裝置上的軟體,則只能將軟體的使用授
權連同授權裝置直接轉讓給其他使用者。轉讓必須包含軟體,而且若是隨裝置一起提供,則 還必須包括附產品金鑰的正版 Windows 標籤。進行允許的轉讓前,第三方必須同意在轉讓及 使用軟體時遵守本合約。
b. 獨立軟體。若您取得的軟體為獨立軟體,則可將軟體轉讓給屬於您的其他裝置。您也可以將
軟體轉讓給其他人擁有的裝置,前提是 (i) 您是該軟體第一個獲得授權的使用者,且 (ii) 新的 使用者同意本合約的條款。您可以使用我們允許您製作的備份副本或是用來提供該軟體的媒 體來轉讓該軟體。每次您將軟體轉讓給一部新裝置時,都必須從之前的裝置移除該軟體。您 不得為了在裝置之間共用授權而轉讓該軟體。
5. 授權軟體與啟動。只有當您取得正確授權,且已使用正版產品金鑰或其他授權方式正確啟用並啟
動軟體的情況下,才會授權您使用該軟體。當您使用軟體連上網際網路時,軟體會自動聯絡 Microsoft 或其關係企業,以確認軟體是否為正版且授權是否與授權裝置相關聯。您也可以利用
網際網路或電話手動啟動軟體。在任一種情況下皆會進行特定資訊傳輸,而且可能會收取網際網 路、電話和 SMS 服務的費用。在啟動 ( 或由裝置元件變更而觸發的重新啟動 ) 期間,軟體可確 定安裝的軟體執行個體是否為盜版、未經適當授權或包含未經授權的變更。若啟動失敗,軟體會 嘗試將任何遭到竄改的 Microsoft 軟體更換為正版 Microsoft 軟體,藉以進行自行修復。您也可能 收到提醒,要求您取得軟體的正確授權。您不得略過或規避啟動程序。請造訪 (aka.ms/genuine),以協助確認您的軟體是否為正版,以及您是否獲得正確的授權。某些更新、 支援及其他服務可能僅提供給正版 Microsoft 軟體的使用者。
6. 更新。你只能從 Microsoft 及授權來源取得更新,且 Microsoft 可能需要更新您的系統以便提供這些
更新。軟體會定期檢查系統與應用程式更新,並可為您下載及安裝這些 更新。若您 已在裝置上啟 用 自動更新,則接受此合約,即表示您同意在無須任何額外通知的情況下 接收這些類 型的自動更新 。
7. 地理和出口限制。如果您的軟體被限制在特定地理區域使用,則您只能在該區域啟動軟體。您也
必須遵守本軟體所適用之所有國內和國際出口法律和法規,包括目的地、使用者和一般使用之限 制。如需地理和出口限制的更多資訊,請造訪 (aka.ms/georestrict) 與 (aka.ms/exporting)。
8. 支援與退款程序。有關一般軟體事項,請聯絡裝置製造商或安裝廠商。請參考隨軟體提供的支援
電話號碼。對於直接從 Microsoft 取得的更新和增補程式,Microsoft 可能會為正確授權的軟體提 供有限的支援服務,如 (aka.ms/mssupport) 所述。如果您欲尋求退款,請聯絡製造商或安裝廠 商以確定其退款原則。您必須遵守上述政策,該政策可能要求您歸還軟體以及安裝軟體的整部裝 置,以便進行退款。
9. 約束仲裁條款和集體訴訟棄權書 ( 如果您的居住地 ( 或主要營業地點 ) 於美國 )。
我們希望永無歧見,然若發生爭議,您與我們同意嘗試在 60 天內透過非正式協商來進行解決。 若無法解決,則您與我們同意由美國仲裁協會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以下稱 「AAA」) 依據聯邦仲裁法案 ( 以下稱「FAA」) 進行個別具有約束力之仲裁,而不透過法官或 陪審團於法庭中提起訴訟。中立的仲裁人將作出裁決且其裁決為最終裁決,依據 FAA 享有的有 限上訴權除外。集體訴訟、集體仲裁、私人律師一般訴訟,或任何人在任何其他法律程序中以代 表身分採取行為者,概不允許。除非獲得各方當事人全體同意,亦不允許合併個別法律程序。 「我們」與「我們的」包含 Microsoft、裝置製造商及軟體安裝廠商。
a. 爭議涵蓋智慧財產權 (IP) 以外的一切事務。「爭議」一詞從寬認定。其包含您及製造商或安
裝廠商,或您及 Microsoft 之間就軟體、其價格或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索賠或爭議,無論是基於 包括合約、保固、侵權行為、法規或規章等任何法律理論,但不包括您、您的授權人、我 們、我們的授權人的智慧財產權強制執行或有效性的相關爭議。
b. 首先寄送爭議通知。若您存有爭議,且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無法解決該爭議,請透過美國郵
政 (U.S. Mail) 將爭議通知寄給製造商或安裝廠商,收件者:法務部門 (LEGAL DEPARTMENT)。若爭議對象為 Microsoft,請寄送至 Microsoft Corporation,收件者:LCA ARBITRATION, One Microsoft Way, Redmond, WA 98052-6399。請告知您的姓名、地址、
連絡方式、發生的問題,以及您的需求。如需相關表格,請前往 (aka.ms/disputeform)。若我 們對您存有爭議,我們亦會採取相同的作法。若 60 天過後仍無法解決爭議,您與我們可將爭 議交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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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3
c. 小額索賠法院選項。若不寄送爭議通知,且若您符合法庭的要求,則您也可以選擇在您的居
住地點 ( 或主要營業所在地點 ) 或我們的主要營業地點 ( 若您是與 Microsoft 發生爭議,則於 華盛頓州金郡 (King County)) 的小額索賠法庭提出訴訟。展開小額索賠法庭程序之前,我們希 望您能寄送爭議通知並讓我們嘗試在 60 天內解決問題,但此絕非強制要求。
d. 仲裁程序。AAA 將依據其商業仲裁規則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 進行任何仲裁 (或若您
是為了個人或家戶使用而使用軟體的個人,或若爭議的價值金額等於或未達 $75,000 USD ( 無論您是否為個人或使用軟體的目的為何 ),AAA 將採用消費者仲裁規則 (Consumer Arbitration Rules))。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adr.org 或致電 1-800-778-7879。若要展開 仲裁,請將表格 ( 可透過 aka.ms/arbitration 取得 ) 提交給 AAA;同時寄送一份副本給製造商 或安裝廠商 ( 若爭議對象為 Microsoft,則寄給 Microsoft)。若爭議所涉及金額等於或未達 $25,000 USD,則任何聽證將採電話方式,除非仲裁人依據合理理由而改採親自聽證。任何親 自聽證只能在您的居住地點 ( 或主要營業地點 ) 或我們的主要營業地點 ( 或若您與 Microsoft 間發生爭議,則在華盛頓州金郡 (King County)) 展開。由您決定。仲裁人得視同法庭,將相同 的損害賠償判決給您個人。仲裁人只能對您個人給予宣告或禁制令之仲裁判斷,而且僅限於 補償您的個人索賠。
e. 仲裁費用與付款。
i. 爭議涉及的金額等於或未達 $75,000 USD。製造商或安裝廠商 (若爭議對象為
Microsoft,則為 Microsoft) 將立即補償您的聲請費用,並支付 AAA 及仲裁人的費用 及支出。若您回絕我們在指派仲裁人之前所提供的最後書面和解協議,則您的爭議將 逕付仲裁人判斷 (稱為「仲裁判斷」),如仲裁人對您之仲裁判斷優於最後書面協議, 製造商或安裝廠商 (若爭議對象為 Microsoft,則為 Microsoft) 將:(1) 支付仲裁判 斷金額或 $1,000 USD (以金額較大者為準);(2) 支付合理的律師費 (若有的話);以 及 (3) 補償您的律師在仲裁中為了調查、準備及提起您的索賠申請而產生的任何合理 費用 (包含專家作證費用及成本)。仲裁人將決定費用,除非您和我們另行協議。
ii. 爭議所涉及金額超過 $75,000 USD。聲請費用、支付給 AAA 及仲裁人的費用及支出的付
款方式,均將根據 AAA 規則的規定。
iii. 爭議所涉及之任何金額。若您交付仲裁,除非仲裁人發現仲裁事由無關緊要或提出之
目的不恰當,否則我們將不會請求我方對 AAA 或仲裁人的費用及支出,或我們已補償 您的聲請費用。若由我們交付仲裁,我們將支付所有的聲請費用、AAA 及仲裁人的費 用及支出。在任何仲裁中,我們均不會向您索取我們的律師費用或支出。在決定爭議
f. 必須在一年內提出。任何索賠或爭議都必須在可首次提出的一年內,向小額索賠法庭提出或 g. 條款的個別有效性。如果「集體訴訟權利之拋棄」經裁定為非法,或對爭議之全部或部分無
h. 與 AAA 規則牴觸。若本合約與 AAA 的商業仲裁規則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 或消費 i. Microsoft 為當事人或第三方受益人。若 Microsoft 是裝置製造商或您係透過零售商取得軟
10. 準據法。與軟體、其價格或本合約相關的所有索賠及爭議,無論相關衝突法規如何規定,將以您
涉及的金額多寡時,費用及支出並不會列入計算。
交付仲裁 ( 除智慧財產權爭議外 — 請參閱第 9.a. 節 )。否則日後即不得再提出。
法執行,則這些部分將不會交付仲裁,但將交由法院審理;其餘部分則交付仲裁處理。若第 9 節的任何其他條款經裁定為非法或無法執行,該條款將會分割出來,但第 9 節的其餘條款仍 將適用。
者仲裁規則 (Consumer Arbitration Rules) 牴觸,則以本合約為準。
體,則 Microsoft 為本合約之當事人。否則,微軟不是當事人,但為您和製造商或安裝廠商之 合約的第三方受益人,可透過非正式協商和仲裁解決爭議。
所居住之州 / 省或國家 / 地區 ( 或主要營業所在地點 ) 的法律為準據法,包含違約索賠,以及與 州消費者保護法、不公平競爭法、默示擔保法、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相關的索賠,但與仲裁相關 的所有條款均依 FAA 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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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VC80 移動式電腦
11. 消費者權利;各地區差異。本合約說明特定法律權利。您所在州/ 省或國家/ 地區的法律可能會賦
予您其他權利,包括消費者權利。此外,您可能還享有與提供軟體之當事人相關的權利。若您所 在州 / 省或國家 / 地區的法律不允許,則本合約無法改變您的上述其他權利。例如,若您在下列 其中一個國家 / 地區取得軟體,或具強制性之國家 / 地區法律適用,則適用下列條款:
a. 澳洲。本合約中所稱之「有限保固」,是指由 Microsoft 或製造商或安裝廠商提供的明示擔
保。此保固之擔保係外加於法律所賦予之權利及救濟,包括您依照澳洲消費者法律的法定擔 保而享有的權利或救濟。 本節中所稱之「商品」,係指 Microsoft 或製造商或安裝廠商提供明示擔保的軟體。我們的商 品均附有保證,且依據澳洲消費者法規定不得排除。您有權針對重大的故障要求更換或退 款,也可針對任何其他合理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壞要求賠償。您亦有權因商品品質不佳 ( 未達重 大故障程度 ),而要求進行修理或更換。
b. 加拿大。您得關閉裝置的網際網路存取,以停止接收更新。當您重新連線至網際網路,軟體
將會繼續檢查並安裝更新。
c. 歐盟。以下第 12.d(i) 節中的學術使用限制不適用於本網站所列之管轄區域:
(aka.ms/academicuse)。
d. 德國及奧地利。
i. 保固。取得正確授權的軟體將會大致依照軟體隨附的 Microsoft 資料執行。然而,製
造商或安裝廠商和 Microsoft 不為授權軟體提供契約保證。
ii. 責任限制。若為蓄意行為、重大過失、依產品責任法提出之索賠,或造成個人傷亡或
人身傷害,製造商、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將依法賠償。 受以上條款限制之前提下,只有在製造商、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違反此類重大合約義務、違 反可助本合約實現之履約、違反行為危及本合約之目的,以及違反任何當事人持續信賴之合約 遵循 ( 亦稱為「基本義務」) 下,製造商、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方為輕微過失負賠償責任。至 於其他的輕微過失,製造商、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將不為輕微過失負賠償責任。
12. 其他聲明。 a. 網路、資料和網際網路之使用。透過軟體存取之部分軟體和服務功能,可能會要求您的裝置
必須存取網際網路。您的存取及使用情況 ( 包括費用 ) 可能受您的行動電話或網際網路提供者 合約之條款所拘束。軟體的特定功能可協助您更有效率地存取網際網路,但是軟體的使用計 算可能會和您的服務提供者的測量結果有所不同。您應一律對下列事項負責:(i) 瞭解並遵守 您本身的方案和合約條款,以及 (ii) 任何因使用或存取網路 ( 包括公用 / 開放網路 ) 所引起的 問題。您可使用軟體連接至網路,以及分享此類網路的相關存取資訊,但前提是您必須具備 執行這些動作的權限。
b. H.264/AVC 和 MPEG-4 視訊標準以及 VC-1 視訊標準。本軟體可能包含 H.264/MPEG-4 AVC
及 / 或 VC-1 解碼技術。MPEG LA, L.L.C. 要求發佈本聲明: 本產品依 AVC 、VC-1 和 MPEG-4 PART 2 視訊專利組合授權規定,僅供消費者用於下列個人 和非商業用途:(i) 依上述標準 ( 以下稱「視訊標準」) 編碼視訊,及 / 或 (ii) 針對消費者因個人 或非商業活動用途而編碼的 AVC、VC-1 及 MPEG-4 PART 2 視訊進行解碼,和 / 或針對從授 權提供視訊的視訊提供者取得的視訊進行解碼。未授權或暗示使用於其他用途。其他資訊可 從 MPEG LA, L.L.C 取得。請參閱 WWW.MPEGLA.COM
c. 惡意軟體防護。Microsoft 重視您的裝置對惡意軟體的防護功能。如果裝置未安裝其他防護功
能或已過期,軟體將開啟惡意軟體防護。為此,系統將停用其他反惡意程式碼軟體,或可能 將其移除。
d. 有限權利版本。若您取得之軟體版本已註明或適用於特定或限定用途,則您只能按規定使
用。您可以搭配使用軟體與其他程式,只要這些程式直接支援製造廠商的裝置特定用途,或 提供系統公用程式、資源管理或防病毒或類似的保護。
i. 學術。若用於學術,您在購買時必須為教育機構的學生、教職員或員工。 ii. 評估。若為評估 (或測試或展示) 用途,您不得銷售軟體、於實際操作環境下使用軟
體,或在評估期限過後繼續使用。無論本合約中有何相反規定,評估軟體將依「現 況」提供。
iii. 禁止轉售。您不得銷售標示「禁止轉售」(「NFR」或「Not for Resale」) 的軟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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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5
13. 完整合約。本合約 (連同由製造商或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提供予您使用之任何軟體 增補程式 、更
新及服務的書面授權條款或其他隨附條款)、以及本合約列出之網頁連結當中的條款,構成關於軟 體及任何此等增補程式、更新和服務之完整合約 ( 除非製造商或安裝廠商或 Microsoft 在此等增補 程式、更新及服務中提供了其他條款)。軟體開始執行之後,您可以前往 microsoft.com/useterms 或進入軟體的「Settings ( 設定 )」-「System ( 系統)」-「About ( 關於 )」,即可檢閱本合約。您 也可以將本合約中任何連結的 URL 輸入瀏覽器的網址列,以閱讀位於該網址的條款,且您同意 這樣做。您同意,您將會在使用軟體或服務之前先閱讀條款,包括任何連結的條款。您瞭解使用 軟體及服務即代表您同意接受本合約及連結條款。本合約也包含資訊連結。以下連結包含聲明及 具有拘束力的條款:
• Windows 10 隱私權聲明 (aka.ms/privacy)
• Microsoft 服務合約 (aka.ms/msa)
• Adobe Flash Player 授權條款 (aka.ms/adobe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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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擔保
您裝置上的軟體 (包括應用程式) 係依「現況」授權。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軟體品質和效 能的全部風險均由您自行承擔。若證實軟體存在缺陷,則您須承擔所有服務或維修的全部費用。裝置 製造商及 Microsoft 均不為此軟體提供任何明示的保固、保證或條件。在當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製
造商和 Microsoft 排除所有暗示保固與條件,包括有關適售性、品質、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和不侵權的 暗示保固與條件。根據當地的法律,您可能享有這些條款無法改變的其他消費者權利或法定保障。
如果當地法律對此提供了保固、保證或條件 (即使本合約未提供),則其條款自第一位使用者取得此 軟體起 90 天內有效。如果製造商或 Microsoft 違反此類保固、保證或條件,唯一的補償為 (由製造商 或 Microsoft 自行選擇):(i) 免費修復或更換軟體;或 (ii) 歸還軟體 (或選擇安裝軟體的裝置) 並 退還您先前支付的金額 (如果有的話)。這些是在違反當地法律提供的保固、保證或條件的情況下, 您所能獲得的唯一補償。
在當地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如果您有任何依據用以索取損害補償,您只能因直接損害從製造商或
Microsoft 獲得賠償且賠償上限為購買該軟體所支付的金額 (若您是免費取得軟體,則賠償上限為 $50 USD)。依據本合約的任何其他部分或任何理論,您將不會請求其他任何損害的賠償或補償 (並放 棄所有此類權利),包括利潤損失或直接、衍生性、特殊性、間接或附隨性損害。本限制適用於: (i) 所有與本合約、軟體 (包括應用程式)、裝置、服務、資料損毀或遺失、無法傳輸或接收資料、
協力廠商網際網路網站上的內容 (包括程式碼) 或協力廠商程式有關的一切,以及 (ii) 因以下情況引 起的所有索賠:違約、違反保固、保證或條件、嚴格賠償責任、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違反法令或法 規;違反不當得利法;或根據任何其他理論。
即使您無任何補償 (軟體係依「現況」授權);或是修復、替換或退款 (如果當地法律要求這樣做) 無法完全補償您的所有損失;或是製造商或 Microsoft 已知悉或應知悉此等損害發生的可能性;或補 償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本合約中的損害排除和補償限制也同樣適用。 請與裝置製造商聯繫,以確定您的裝置在保固的涵蓋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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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7

法規資訊

本裝置通過 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的認證。 本指南適用型號 VC80。 所有 Zebra 的裝置在設計上都符合其銷售地區的規定和規章,並依規定標示。 您可以在下列網站取得當地語言的翻譯:www.zebra.com/support 未經 Zebra 明確認可,對 Zebra 設備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的使用者,可能失去操作本設備的
權利。
注意
請僅使用經 Zebra 核准,以及經 UL 認證的配件、電池組與電池充電器。 行動資料終端或電池潮濕時,請勿充電。連接外接電源時,所有元件都必須
保持乾燥。 公告作業溫度上限:50 °C。
。

藍牙® 無線技術

此為經過核准的藍牙 http://www.bluetooth.org/tpg/listings.cfm。
®
產品。如需詳細資料,或欲檢視 「最終產品清單」,請造訪

無線裝置國家/地區認證

附註:本節僅適用於 WW/WR/EU 組態。 本裝置標示有相關認證的法令標記,表示無線電經核准可在下列國家/地區與洲使用:美國、
加拿大、日本、中國、南韓、澳洲和歐洲。 請參閱 《符合標準聲明》 (DoC),以取得其他國家/地區標誌的詳細資料。《符合標準聲明》 刊載於:http://www.zebra.com/doc。 附註:歐洲國家/地區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塞普勒
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 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 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國。
注意
未經法令核准操作本裝置屬違法行為。

國家/地區漫遊

本裝置包含國際漫遊功能 (IEEE802.11d),可確保在特定國家/地區使用時能於正確頻道運作。
Ad-Hoc
Ad-Hoc 運作僅限於頻道 1-11 (2412 – 2462 MHz)。
運作
(2.4 GHz
頻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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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頻率
僅限 5 GHz: 使用 UNII (Unlicensed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頻帶 1 (5150-5250 MHz) 僅限於室
內使用,任何其他用途都將構成本裝置的違法運作。
加拿大工業部
僅限
在美國 802.11 b/g 運作的可用頻道為頻道 1 至 11。頻道的範圍由韌體所限制。
注意
注意
2.4 GHz
– IC
(Industry Canada)
使用 5150-5250 MHz 頻帶時,為降低對共用頻道的行動衛星系統造成的有 害干擾的可能,本裝置只能在室內使用。高功率雷達分配為 5250-5350 MHz 和 5650-5850 MHz 的主要使用者 (意謂以此為優先),此類雷達可能對
LE-LAN 裝置造成干擾及/或損害。
Avertissement: Le dispositive fonctionnant dans la bande 5150-5250 MHz est réservé uniquement pour une utilisation à l'intérieur afin de réduire les risques de brouillage préjudiciable aux systèmes de satellites mobiles utilisant les mêmes canaux.Les utilisateurs de radars de haute puissance sont désignés utilisateurs principaux (c.-à-d., qu'ils ont la priorité) pour les bands 5250-5350 MHz et 5650-5850 MHz et que ces radars pourraient causer du brouillage et/ou des dommages aux dispositifs LAN-EL.
:
聲明:

健康與安全建議

人體工學建議

注意
• 減少或避免重複動作
• 維持自然姿勢
• 減少或避免過度施力
• 將常用物品放在容易取得之處
• 以正確高度執行工作
• 減少或避免震動
• 減少或避免直接施壓
• 提供可調式的工作區
• 提供足夠的空間
• 提供舒適的工作環境
• 改善工作流程。
為了避免發生人體工學傷害或將其潛在風險降至最低,請遵循下列建議。 請徵詢您當地的健康與安全經理,確認您遵守公司的安全計畫,以避免工作 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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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39

車輛安裝

無線電訊號可能會干擾車輛內不當安裝,或無適當防護的電子系統 (含安全系統)。請洽詢您的 車輛製造商或代表,以瞭解您的車輛是否會受裝置干擾。請同時向製造商諮詢車輛中所有內裝 設備的相關資訊。
安全氣囊充氣時的力道強大。請勿在安全氣囊上或安全氣囊施用範圍內,放置任何物品,包括 內裝或攜帶式無線電設備。若車輛內無線電設備安裝不當,當安全氣囊充氣時,可能會造成嚴 重傷害。
請將裝置置於隨手可得之處。裝置應放在不需將視線從道路上移開,即可取得之處。 附註:若連接的警示裝置會於公路行駛時,因接收來電而觸發車輛喇叭鳴響或車燈閃爍,屬不
法行為。 重要:安裝或使用前,請查看與擋風玻璃架設及設備使用有關的國家/地區和當地法規。
安全安裝
• 請勿將您的電話放在會妨礙駕駛人視線或干擾車輛運行的位置。
• 請勿遮蓋安全氣囊。

行車安全

行車中,請勿做筆記或使用本裝置。無論是書寫待辦事項或翻閱通訊錄,都將轉移行車安全的 注意力。 行車時,駕駛就是第一要務:請專心開車。請瞭解您的行車區域對於使用無線裝置的相關法律 與規章。請隨時遵守這些法律與規章。
在行車過程中使用無線裝置時,請善用常識,同時請謹記以下訣竅:
1. 熟悉您的無線裝置及其所有功能,如快速撥號和重撥。若有這些功能,可協助您在撥打電
話時不致從路況上分心。
2. 若有免持聽筒裝置,請加以使用。
3. 請讓通話者知道您在開車。必要時,如交通繁忙路段或天候不佳時,請暫時擱置通話。
雨、霙、雪、冰,甚至是繁忙的交通都可能造成行車危險。
4. 請理性撥號並評估交通狀況,可能的話,請在暫止不動或進入繁忙交通前撥打電話。嘗試
在車輛靜止時再撥打電話。若您需要於行車時撥打電話,請先按前面幾個號碼,檢查路況 及後照鏡,然後再繼續。
5. 請避免進行造成壓力或情緒激動的談話,這可能會使您分心。請讓通話者知道您正在開車,
並暫時擱置會使您從路況上分心的談話。
6. 請使用您的無線電話尋求援助。當發生火災、交通事故或醫療緊急事件時,請撥緊急援助
電話 (美國請撥 9-1-1,歐洲請撥 1-1-2) 或當地緊急援助電話。請記住,用行動電話撥打 緊急救援電話是免費的!撥打緊急電話不受任何安全密碼的限制,且依網路而定,可能無 須插入 SIM 卡。
7. 請利用您的無線電話幫助遇到緊急情況的人。若您目擊車禍、犯罪或其他危及他人生命的
嚴重緊急情況,請撥打緊急援助電話 (美國請撥 9-1-1,歐洲請撥 1-1-2) 或當地緊急援助 電話。當您身為當事人時,一定也希望他人伸出援手。
8. 如有需要,請撥打道路救援電話,或特殊非緊急無線援助電話。若您遇到以下情況,請撥
打道路救援電話,或特殊非緊急無線援助電話:不構成嚴重危害的車輛拋錨、交通號誌故 障、無人受傷的小車禍、已知失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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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產業提醒您,行車中使用無線裝置/電話,請注意安全」。

無線裝置使用警告

請遵守所有
可能造成危險的場所
在燃料庫、化學工廠等空氣中含有化學物質或粒子 (如顆粒、灰塵、或金屬粉末) 的地方, 以及其他平常會要求您關閉車輛引擎的任何地方,請注意無線電裝置使用之限制。
關於無線裝置使用的警告注意事項。
–
車輛使用

飛機安全

請依照指示在機場或航空公司員工要求時,關閉您的無線裝置。如您的裝置提供「飛航模式」 或相似功能,於飛機上使用前,請先詢問航空公司員工。

心律調節器

心律調節器製造廠商建議,手持式無線裝置與心律調節器之間至少應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的 距離,以避免無線裝置干擾心律調節器。這些建議與無線技術研究所 (Wireless Technology Research) 所做之獨立研究與建議相同。 體內裝有心律調節器的人士:
• 當裝置開機時,應一律與心律調節器保持 15 公分 (6 英吋) 以上的距離。
• 請勿將裝置放在胸前口袋內。
• 接聽電話時,應以與心律調節器距離最遠的那一隻耳朵接聽,將可能的干擾降至最低。
• 若有任何理由懷疑裝置在干擾您的心律調節器,請關閉裝置。

其他醫療裝置

請向您的醫師或您的醫療裝置製造商諮詢,以確定使用您的無線產品是否會干擾您的醫療裝置。

RF 暴露指南

安全資訊

請正確使用,才可減少
請僅依據我們提供的指示操作裝置。
國際
對於人體暴露於無線電裝置之電磁場,本裝置符合國際認可之安全標準。如需「國際」電磁 場人體暴露之相關資訊,請造訪下列網址以參閱 Zebra 《符合標準聲明》 (DoC): http://www.zebra.com/doc。
如欲進一步瞭解無線裝置無線射頻能量的安全資訊,請參閱
http://responsibility.zebra.com/index.php/downloads/,該資訊位於無線通訊與健康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and Health) 之下。
RF
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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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41
歐洲
遠端與獨立天線組態
為遵循歐盟 RF 暴露要求,在遠端位置外部裝設,或以相似獨立桌面組態在使用者附近運作的 天線,必須距離人體至少 20 公分。
美國與加拿大 共用聲明
為符合 FCC RF 暴露符合性要求,本收發器使用的天線不得與任何其他收發器/天線共用或配 合使用,除非已經過本手冊核准。
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聲明: 重要事項:(行動裝置使用)
輻射暴露聲明: 本裝置符合 IC 所制定的非管制環境輻射暴露限制。本設備的裝設與操作均應在距離散熱
器和您的身體至少 20 公分之處進行。
NOTE IMPORTANTE: (Pour l'utilisation de dispositifs mobiles)
Déclaration d'exposition aux radiations: Cet équipement est conforme aux limites d'exposition aux rayonnements IC établies
pour un environnement non contrôlé.Cet équipement doit être installé et utilisé avec un minimum de 20 cm de distance entre la source de rayonnement et votre corps.
遠端與獨立天線組態 為遵循 FCC RF 暴露要求,在遠端位置外部裝設、或以相似獨立桌面組態在使用者附近運作的 天線,必須距離人體至少 20 公分。
為符合 FCC RF 暴露要求,行動傳輸裝置操作時必須距離人體至少 20 公分。

電源供應器

僅可使用經 Zebra 核准、UL 認證的 ITE (IEC/EN 60950-1) 電源供應器。該電源供應器需具備 下列電氣規格:輸出 24Vdc、最低 6.25A 及最高環境溫度至少 40 °C。使用替代的電源供應器 會讓此裝置獲取的核准失效,並且可能產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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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
台灣
–
資源回收
行政院環保署 (EPA) 要求乾電池製造或進口商,需依廢棄物清理法 第 15 條之規定,於販售、贈送或促銷的電池上標示回收標誌。 請聯絡合格的台灣回收廠商以正確棄置電池。
電池資訊
注意
請僅使用核准的電池。擁有電池充電功能的配件經核准可搭配下列電池型號使用: 零件編號 BT000254A01 (12.6 Vdc,2000 mAh)。 經 Zebra 核准之充電電池組的設計和生產已達業界最高標準。 然而,電池仍有一定的運作及存放壽命,屆時必須加以替換。有許多因素會影響電池組的實際
壽命,例如高溫、低溫、惡劣環境狀況和重摔。 若電池存放期間超過六個月,會使得電池的整體品質降低,且無法改善。存放電池時,請將其
充電至電力半滿的狀態、存放在乾燥陰涼處,並從您的設備中取出,以避免電池電量減損、金 屬部分腐蝕或電解液漏出的情形發生。若將電池存放一年或更久的時間,每年至少要檢查一次 電力並充電至半滿。
若偵測到電池可運作時間大幅縮短,請更換電池。 無論您的電池是另行選購,或是行動資料終端、條碼掃描器隨附的零件,所有 Zebra 電池的標準
保固期都是 30 天。如需 Zebra 電池的詳細資訊,請造訪:http://www.zebra.com/batterybasics。
若更換的電池類型不正確,可能會有爆炸的危險。 請依據指示棄置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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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參考指南 43
電池安全準則 為裝置充電的區域附近應避免有碎石瓦礫、易燃物或化學物品。於非商業環境中為裝置充電時,
應特別小心注意。
• 請依照使用者指南中的準則來使用、存放以及為電池充電。
• 電池使用不當可能引發火災、爆炸或其他危險。
• 若要為行動裝置的電池充電,電池以及充電器的溫度必須介於 +32 ºF 度到 +113 ºF 之間 (0 ºC 到 +45 ºC)。
• 請勿使用不相容的電池及充電器。使用不相容的電池或充電器可能引發火災、爆炸、漏液 或其他危險。如果您對於電池或充電器的相容性有任何疑問,請聯絡 Zebra 支援中心。
• 請勿拆卸、打開、壓碎、彎曲、扭轉、打孔或切碎電池。
• 將任何使用電池的裝置掉落在堅硬表面上所造成的嚴重撞擊,可能會使電池過熱。
• 請勿造成電池短路,或讓金屬或導體觸及電池端子。
• 請勿改裝或重製電池、嘗試將異物插入電池、將電池浸入或暴露於水或其他液體中,或將
電池暴露於火、爆炸或其他危險之中。
• 請勿將設備放置或儲存於可能會變得炙熱的區域,像是停放的車輛中、靠近散熱器或其他 熱源等。請勿將電池放置於微波爐或是烘乾機中。
• 兒童應於監督之下使用電池。
• 請依照當地法規迅速棄置使用過的充電電池。
• 請勿將電池棄置於火中。
• 若不小心吞入電池,請立即就醫。
• 若有電池滲漏的情形,請勿讓滲出的液體接觸皮膚或眼睛。如果已經接觸,請立即用大量
的清水沖洗接觸的部位,並且就醫。
• 若您懷疑設備或電池受損,請聯絡 Zebra 支援中心以安排檢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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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射頻干擾規定 – FCC

附註:本設備業已通過測試,完全符合 FCC 規章第 15 章關於 Class B 數 位裝置的標準。這些限制的設立目的是在安裝本設備的居家環境中,針對 有害干擾提供合理的防護。本設備會產生、使用、而且能發射無線射頻能
即使以特定方式安裝,亦無法保證不會產生干擾。如果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收訊造成有 害干擾 (可藉由關閉及開啟設備加以判斷),我們建議使用者嘗試透過下列其中一項或多項措施 進行更正:
• 改變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加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設備與接收器使用不同電路的電源插座
• 諮詢經銷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電視機技師以尋求協助。
量,若未依據指示安裝及使用,則對於無線電通訊可能造成有害干擾。但

無線射頻干擾規定 – 加拿大

CAN ICES-3 (B)/NMB-3(B)
無線電收發器
RLAN 裝置: 於加拿大使用 5 GHz RLAN 時,有以下限制:
• 限制頻帶 5.60 – 5.65 GHz
本裝置符合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NRC 適用於豁免授權無線電的規定。必須符合下 列兩項條件才能使用:(1) 裝置不得產生干擾,且 (2) 裝置必須能夠承受所有無線電干擾 (即使 干擾可能會影響操作)。
Le présent appareil est conforme aux CNR d'Industrie Canada applicables aux appareils radio exempts de licence.L'exploitation est autorisée aux deux conditions suivantes : (1) l'appareil ne doit pas produire de brouillage, et (2) l'utilisateur de l'appareil doit accepter tout brouillage radioélectrique subi, même si le brouillage est susceptible d'en compromettre le fonctionnement.
IC – 標籤標示:無線電認證前的 「IC:」字樣僅表示符合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之
技術規格。 根據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的規定,此無線電收發器可以搭配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核准用於收發器的天線類型及最大增益 (或更低增益) 操作。為了減少無線 電干擾對其他使用者造成的危險,請如下選擇天線類型及其增益:等效全向輻射功率 (e.i.r.p.) 不超過建立符合要求的連線時所需的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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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ormément à la réglementation d'Industrie Canada, le présent émetteur radio peut fonctionner avec une antenne d'un type et d'un gain maximal (ou inférieur) approuvé pour l'émetteur par Industrie Canada.Dans le but de réduire les risques de brouillage radio électrique à l'intention des autres utilisateurs, il faut choisir le type d'antenne et son gain de sorte que la puissance isotrope rayonnée équivalente (p.i.r.e.) ne dépasse pas l'intensité nécessaire à l'établissement d'une communication satisfaisante.
此無線電收發器已由加拿大工業部 (Industry Canada) 核准,能夠與下列的天線類型共同運作, 而且擁有各天線類型允許的最大增益和所需的阻抗。操作收發器時,嚴禁使用此清單中未列出 的天線類型或高於所指示最大增益的增益。
雙偶極 2/3.7 dBi [2.4/5GHz] 外部天線 單偶極 5/2 dBi [2.4/5GHz] 外部天線 貼片天線 5/5 dBi [2.4/5GHz] 內部天線
Le présent émetteur radio (identifier le dispositif par son numéro de certification ou son numérode modèle s'il fait partie du matériel de catégorie I) a été approuvé par Industrie Canada pour fonctionner avec les types d'antenne énumérés ci-dessous et ayant un gain admissible maximal et l'impédance requise pour chaque type d'antenne.Les types d'antenne non inclus dans cette liste ou dont le gain est supérieur au gain maximal indiqué, sont strictement interdits pour l'exploitation de l'émetteur.

標誌和歐洲經濟區 (EEA)

於歐洲經濟區 (EEA) 內使用 5GHz RLAN 時,具有下列限制:
• 5.15 - 5.35 GHz 僅限於室內使用。

符合性聲明

Zebra 茲此聲明,本無線電設備符合指令 2014/53/EU 及 2011/65/EU。歐盟《符合標準聲明》 的全文可在以下網際網路位址取得:www.zebra.com/doc。

廢棄電子電機設備指令 (WEEE)

English: For EU Customers: All products at the end of their life must be returned to Zebra for recycling. For information on how to return product, please go to: http://www.zebra.com/weee. Français : Clients de l'Union Européenne: Tous les produits en fin de cycle de vie doivent être retournés à Zebra pour recyclage. Pour de plus amples informations sur le retour de produits, consultez : http://www.zebra.com/weee. Español: Para clientes en la Unión Europea: todos los productos deberán entregarse a Zebra al final de su ciclo de vida para que sean reciclados. Si desea más información sobre cómo devolver un producto, visite: http://www.zebra.com/weee. Български: За клиенти от ЕС: След края на полезния им живот всички продукти трябва да се връщат на Zebra за рециклиране. За информация относно връщането на продукти, моля отидете на адрес: http://www.zebra.com/w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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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 Für Kunden innerhalb der EU: Alle Produkte müssen am Ende ihrer Lebensdauer zum Recycling an Zebra zurückgesandt werden. Informationen zur Rücksendung von Produkten finden Sie unter http://www.zebra.com/weee.
Italiano: per i clienti dell'UE: tutti i prodotti che sono giunti al termine del rispettivo ciclo di vita devono essere restituiti a Zebra al fine di consentirne il riciclaggio. Per informazioni sulle modalità di restituzione, visitare il seguente sito Web: http://www.zebra.com/weee.
Português: Para clientes da UE: todos os produtos no fim de vida devem ser devolvidos à Zebra para reciclagem. Para obter informações sobre como devolver o produto, visite: http://www.zebra.com/weee.
Nederlands: Voor klanten in de EU: alle producten dienen aan het einde van hun levensduur naar Zebra te worden teruggezonden voor recycling. Raadpleeg http://www.zebra.com/weee voor meer informatie over het terugzenden van producten.
Polski: Klienci z obszaru Unii Europejskiej: Produkty wycofane z eksploatacji naleźy zwrócić do firmy Zebra w celu ich utylizacji. Informacje na temat zwrotu produktów znajdują się na stronie internetowej http://www.zebra.com/weee.
Čeština: Pro zákazníky z EU: Všechny produkty je nutné po skonèení jejich životnosti vrátit spoleènosti Zebra k recyklaci. Informace o zpùsobu vrácení produktu najdete na webové stránce: http://www.zebra.com/weee.
Eesti: EL klientidele: kõik tooted tuleb nende eluea lõppedes tagastada taaskasutamise eesmärgil Zebra'ile. Lisainformatsiooni saamiseks toote tagastamise kohta külastage palun aadressi: http://www.zebra.com/weee.
Magyar: Az EU-ban vásárlóknak: Minden tönkrement terméket a Zebra vállalathoz kell eljuttatni újrahasznosítás céljából. A termék visszajuttatásának módjával kapcsolatos tudnivalókért látogasson el a http://www.zebra.com/weee weboldalra.
Svenska: För kunder inom EU: Alla produkter som uppnått sin livslängd måste returneras till Zebra för återvinning. Information om hur du returnerar produkten finns på http://www.zebra.com/weee.
Suomi: Asiakkaat Euroopan unionin alueella: Kaikki tuotteet on palautettava kierrätettäväksi Zebra-yhtiöön, kun tuotetta ei enää käytetä. Lisätietoja tuotteen palauttamisesta on osoitteessa http://www.zebra.com/weee.
Dansk: Til kunder i EU: Alle produkter skal returneres til Zebra til recirkulering, når de er udtjent. Læs oplysningerne om returnering af produkter på: http://www.zebra.com/weee.
Ελληνικά: Για πελάτες στην Ε.Ε.: Όλα τα προϊόντα, στο τέλος της διάρκειας ζωής τους, πρέπει να επιστρέφονται στην Zebra για ανακύκλωση. Για περισσότερες πληροφορίες σχετικά με την επιστροφή ενός προϊόντος, επισκεφθείτε τη διεύθυνση http://www.zebra.com/weee στο Διαδίκτυο. Malti: Għal klijenti fl-UE: il-prodotti kollha li jkunu waslu fl-aħħar tal-ħajja ta' l-użu tagħhom, iridu jiġu rritornati għand Zebra għar-riċiklaġġ. Għal aktar tagħrif dwar kif għandek tirritorna l-prodott, jekk jogħġbok żur: http://www.zebra.com/weee. Românesc: Pentru clienţii din UE: Toate produsele, la sfârşitul duratei lor de funcţionare, trebuie returnate la Zebra pentru reciclare. Pentru informaţii despre returnarea produsului, accesaţi: http://www.zebra.com/weee. Slovenski: Za kupce v EU: vsi izdelki se morajo po poteku življenjske dobe vrniti podjetju Zebra za reciklažo. Za informacije o vračilu izdelka obiščite: http://www.zebra.com/weee. Slovenčina: Pre zákazníkov z krajín EU: Všetky výrobky musia byť po uplynut životnosti vrátené spoločnosti Zebra na recykláciu. Bližšie informácie o vrátení výrobkov nájdete na: http://www.zebra.com/weee. Lietuvių: ES vartotojams: visi gaminiai, pasibaigus jų eksploatacijos laikui, turi būti grąžinti utilizuoti į kompaniją „Zebra“. Daugiau informacijos, kaip grąžinti gaminį, rasite: http://www.zebra.com/weee.
í doby 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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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viešu: ES klientiem: visi produkti pēc to kalpošanas mūža beigām ir jānogādā atpakaļ Zebra otrreizējai pārstrādei. Lai iegūtu informāciju par produktu nogādāšanu Zebra, lūdzu, skatiet: http://www.zebra.com/weee.
Türkçe: AB Müşterileri için: Kullanım süresi dolan tüm ürünler geri dönüştürme için Zebra'ya iade edilmelidir. Ürünlerin nasıl iade edileceği hakkında bilgi için lütfen şu adresi ziyaret edin: http://www.zebra.com/weee.

土耳其 WEEE 符合性聲明

EEE Yönetmeliğine Uygundur
日本
(VCCI) –
Interference)
Class B ITE
韓國 Class B ITE 警告聲明
其他國家/地區
澳洲 於澳洲使用 5 GHz RLAN 時,頻帶限制為 5.50 – 5.65GHz。
巴西
(不必要之放射 – 所有產品)
VC80 符合法規聲明 – 巴西 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以下網站:www.anatel.gov.br
Declarações Regulamentares para VC80 - Brazil
Nota: A marca de certificação se aplica ao Transceptor, modelo VC80. Este equipamento opera em caráter secundário, isto é, não tem direito a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 prejudicial, mesmo de estações do mesmo tipo,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a sistemas operando em caráter primário.
Para maiores informações sobre ANATEL consulte o site: www.anatel.gov.br Este equipamento opera em caráter secundário, isto é, não tem direito a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 prejudicial, mesmo de estações do mesmo tipo,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a sistemas operando em caráter primário.
智利
Este equipo cumple con la Resolución No 403 de 2008, de la Subsecretaria de telecomunicaciones, relativa a radiaciones electromagnéticas
電波干擾自主規範協會
(Voluntary Control Council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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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設備是為企業客戶設計的。 不適用於一般消費者和市場。 該設備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堅固的,掃描和數據捕獲, 媒體播放器應用不是設備的主要或第二功能。
中國
www.zebra.com/contact
歐亞關稅同盟
Евразийский Таможенный Союз Данный продукт соответствует требованиям знака EAC.
香港 依據 HKTA1039 規定,5.15GHz - 5.35GHz 頻帶僅供室內操作使用。
墨西哥 限制頻率範圍為:2.450 – 2.4835 GHz。
La operación de este equipo está sujeta a las siguientes dos condiciones: (1) es posible que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no cause interferencia perjudicial y (2) este equipo o dispositivo debe aceptar cualquier interferencia, incluyendo la que pueda causar su operación no deseada.
南韓 若無線電設備使用 2400~2483.5MHz 或 5725~5825MHz,則應顯示下列兩項:
台灣
(Eurasian Customs Union)
公司資訊 台灣斑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9 號 13 樓
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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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聲明書
設備名稱: Equipment name
印刷電路板及電子組件
金屬零件
電纜及電纜組件
塑料和聚合物零件
光學與光學元件
備考1.〝超出0.1 wt %〞及〝超出0.01 wt %〞係指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 值。
Note 1: “Exceeding 0.1 wt%” and “exceeding 0.01 wt%” indicate that the percentage content of the restricted substance exceeds the reference percentage value of presence condition.
備考2.〝O〞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Note 2: “O” indicates that the percentage content of the restricted substance does not exceed
the percentage of reference value of presence. 備考3.〝−〞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Note 3: The “−” indicates that the restricted substance corresponds to the exe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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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Unit
型號 (型式): VC80 Type designation (Type)
Restricted substances and its chemical symbols
鉛
(Pb)汞(Hg)鎘(Cd)
−OO O O O
OOO O O O
OOO O O O
OOO O O O
OOO O O O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Cr
多溴聯苯
+6
)
(PBB)
六價鉻
多溴二苯醚
(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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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br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Lincolnshire, Illinois 60069 USA http://www.zeb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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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ZIH Corp. 的商標,已在全球許多司法管轄區進行註冊登記。所有其他商標為其 個別所有人之財產。
MN002383A03ZHTW 修訂 A 版 –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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