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啟用
B
基本操作
選擇麥克風靈敏度
IC Recorder
操作說明
ICD-B600
2008 Sony Corporation Printed in China
防止聽覺損害
避免以高音量使用耳機。聽覺專家建議不要連續、高
音量及長時間使用耳機。如果發生耳鳴現象,請調低
音量或暫停使用。
僅適用於台灣
廢電池請回收
故障排除
在修理本機前,請先檢查下列各項。萬一檢查
後故障還存在,請就近與 Sony 經銷商聯繫。
本機不工作。
• 電池插入時極性不對。
• 電池電力已很弱。
• 按鈕被 HOLD 開關鎖住。(按任何按鈕時,“HOLD”
將閃爍 3 秒。)
揚聲器無聲音。
• 插入了耳機或頭戴耳機。
• 音量被完全關閉。
顯示“FULL”,不能開始錄音。
• 存儲器已記滿。請消掉一些訊息。
• 已有 99 個訊息被記錄在所選資料夾中。請另選一
個資料夾或消掉一些訊息。
聽到噪音。
• 錄音期間,手指之類物體偶然刮擦本機,此種噪
音被錄入。
• 錄音或播放期間,本機靠近 AC 電源、熒光燈或移
動電話。
• 錄音時連接麥克風的插頭很髒,請清潔插頭。
• 耳機頭戴耳機插頭很髒,請清潔插頭。
錄音電平低。
• 用功能表將麥克風靈敏度設為“H(高)”。
錄音中斷。
• 啟用了高級 VOR 功能。將 VOR 設置為“OFF”。
錄音電平不穩定(錄音樂等)。
• 本機的設計能在作會議錄音等的時候自動調節錄
音電平,但不適於錄音樂。
顯示“--Y--M--D”或“--:--”。
• 沒有設定時鐘。
REC DATE 的顯示畫面上顯示“--Y--M--D”或
“--:--”。
• 如果在沒有設定好時鐘的情況下錄製訊息,便不
能顯示錄音日期和時間。
不能分割訊息。
• 您不能在已經有 99 條訊息的資料夾中分割訊息。
• 如果分割訊息過於頻繁,則本機可能無法再進行
分割。
• 不能在訊息的頭 1秒鐘或最後 1 秒鐘處分割訊息。
本機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開始操作。
• 如果在本機錄製訊息時訊息分割過於頻繁,則可
能出現下述現象︰操作指示器持續閃爍,並且在
一定時間內無法操作本機。這種現象不屬於故
障。請等待操作指示器消失。
不能記錄訊息達最大的錄音時間。
• 如果您按 HQ 、 SP 和 LP 的混合模式錄製訊息,可
錄製時間將在HQ 模式最長錄製時間和LP模式最長
錄製時間之間變動。
• 當每個資料夾已錄製了 99 條訊息後,將不能進行
更多的錄音。
• 由於 IC 錄音系統的限制,本機按照最小的錄音單
位進行錄製,如果每條訊息的長度不能被最小錄
音單位整除,剩餘錄音時間可能比訊息總長度減
少得更多。
本機不能正確操作。
• 取出電池並再次裝入。
請注意在維護或修理中,錄製的訊息可能被清
除。
步驟 1 ︰安裝電池
更換電池
1
2
滑動並提起電池室蓋。
按正確極性插入 2 節
LR03(AAA 尺寸)鹼性
電池,並關上室蓋。
務必將兩塊電池由 – 極
插入。
如果電池室蓋意外脫落,按圖所示
裝回去。
初次插入電池或更換新電池時,將出現時鐘設定顯示。請參見
“步驟 2 ︰設定時鐘”中的步驟 2 到步驟 3 ,設定日期和時間。
池狀況。
電池。
用完,本機將停止工作。
電池使用時間 *
在HQ模式時
錄音: 約 11 小時
播放 **: 約 7.5 小時
在SP和LP 模式時
錄音: 約 22 小時
播放 **: 約 11 小時
*使用Sony 鹼性電池 LR03(AAA 尺寸)
** 使用內部揚聲器以中等音量播放
電池使用時間可能因本機操作狀況而
縮短。
註
• 本機不能使用錳電池。
• 更換新電池時,將出現時鐘設定顯
示。此時,請重新設定日期和時
間,但所錄訊息和鬧鈴設定將保
留。
• 更換電池時,一定要同時更換2節電
池。
• 不要給乾電池充電。
• 準備長期不使用本機時,請取出電
池以免電池漏液和腐蝕損壞本機。
• 本機存取資料時,“ACCESS”出現在
顯示窗口內。正在存取時,請不要
取出電池,這樣做可能會損壞資
料。
步驟 2 ︰設定時鐘
初次插入電池或更換新電池時,將出現時鐘設定顯示。此時,請從步驟 2 開始操作。
使用 IC 錄音機之前,請除去顯示視窗上的薄膜。
1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MODE”。
2
1 按 – . 或 > + 以選擇
1
要將日期設定為 2008 年,請使顯示“08Y”。
3
1 按 – . 或> + 以選擇小時數
2 按 NxPLAY/ENTER 。
顯示時鐘設定顯示。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本機進入功能表模式。
設定日期。
年份數字。
要點
設定時間。
字。
分鐘數字閃爍。
2 按 – . 或 > + 以顯示
“SET DATE”。
3 按 NxPLAY/ENTER 。
年份數字閃爍。
2 按 NxPLAY/ENTER 。
月份數字閃爍。
3 按順序設定月和日,然後按
NxPLAY/ENTER 。
小時數字閃爍。
3 設定分鐘。
4 隨時間信號按 NxPLAY/
ENTER 。
顯示返回到“SET DATE”。
5 按x(停止)以退出功能表模
式。
如果在停止模式不操作本機
3 秒以上,顯示窗口將顯示
當前時間。
顯示窗中的電池指示器指示電
當“ ”閃爍時請更換新
當“
”閃爍時表示電池
(持續使用時)
錄製訊息
可以在四個資料夾(A、B、 C和 D)中分別錄製至多99 條訊息。
因為新錄製的訊息自動加到最後一個錄音訊息的後面,可以快
速開始錄音而不必搜索最後錄音訊息的末尾。
例
訊息 1 訊息 2 新錄製的訊息 空檔
註
在進行長時間錄音之前,務必插入新電池並查看電池指示器。
1
2
3
當前訊息號
剩餘記憶量指示器
4
在停止錄音後,如果不改變資料夾,下一次將錄製在同一個資料夾
上。
要請
暫停錄音 * 按 zXREC 。
解除暫停,恢復錄音 按 zXREC 。
聽當前的錄音 按 x(停止)停止錄音,然後按
即時檢閱當前的錄音 在錄音中按 NxPLAY/ENTER 。
錄製期間向後查尋(複審) 在錄音或錄音暫停期間按下– . 。錄
選擇麥克風靈敏度 可以用菜單選擇麥克風靈敏度。詳見
* 暫停錄音若超過約 1 小時,暫停錄音自動結束,本機進入停止模式。
選擇資料夾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直到顯示窗口內
2 按 – . 或 > + 選擇“FOLDER”,然後按
3 按 – . 或 > + 選擇所需資料夾,然後按
4 按 x(停止)退出功能表模式。
選擇錄音模式。
見背面“改變錄音模式”。
選擇資料夾。
見“選擇資料夾”。
開始錄音。
1 按 zXREC 。
錄音模式
計數器顯示 *
錄音時不必按住 zXREC 。
停止錄音。
zXREC
– .
(複審)
錄音暫停期間操作指示器呈紅色閃爍,
“PAUSE”在顯示窗口閃爍。
錄音從該點恢復。(要在暫停錄音狀態
下停止錄音,按 x(停止)。)
NxPLAY/ENTER 。
音模式將被解除,並開始複審當前的錄
製內容。如果鬆開該按鈕,則從該點開
始播放。
“選擇麥克風靈敏度”。
H(高):用於記錄會議的錄音或在寧
靜和或廣闊場所的錄音。
L(低):用於對話的錄音或在較吵雜
場所的錄音。
出現“MODE”。
NxPLAY/ENTER 。
NxPLAY/ENTER 。
2 對內置麥克風說話。
操作指示器
(錄音時點亮呈紅色。)
*用DISPLAY/MENU 按鈕選
擇的顯示出現。
NxPLAY/ENTER
按 x(停止)。
本機在當前錄音的開始處停
止。
當前資料夾
錄音須知
在錄音中如果您的手指等物體意外地
擦觸到本機時,也可能錄進噪聲。
最長錄音時間
所有資料夾的最長錄音時間如
下。可以在單個資料夾中以最長錄
音時間錄製訊息。
HQ* 61 小時 10 分鐘
SP** 163 小時 10 分鐘
LP*** 301 小時 35 分鐘
*HQ︰高質量錄音模式(非立體聲)
** SP ︰標準播放錄音模式(非立體
聲)
*** LP ︰長時間播放錄音模式(非立體
聲)
註
• 為了使錄音音質更好,選擇 HQ 模
式。切換錄音模式請參見背面的
“改變錄音模式”。
• 在進行長時間錄音前,務必檢查電
池指示燈。
• 最長錄音時間和可以錄製的訊息數
取決於使用的條件。
• 當按 HQ , SP 和 LP 混合模式錄製訊
息時,最長錄音時間在 HQ 模式最長
錄音時間和 LP 模式最長錄音時間之
間。
• 由於 IC 錄音系統的限制,本機按照
最小的錄音單位進行錄製,每個錄
音單位最長約 2 秒。因此可能發生
下述情況︰
– 當一條訊息短於最小錄音單位
時,仍以最長約 2 秒計算,因此
剩餘錄音時間將比訊息實際長度
減少得更多。
– 當一條訊息長於最小錄音單位
時,如果訊息的長度不能被最小
錄音單位整除,剩餘錄音時間將
比訊息實際長度減少得更多。
– 計數器上的數字(經過的錄音時
間)與剩餘錄音時間之和可能小
於本機最長錄音時間。
剩餘記憶量指示
錄音期間,剩餘記憶量指示器
將逐個減少。
存儲器差不多滿了。
閃爍
當剩餘錄音時間只有 5 分鐘
時,最後一個指示器閃爍。
如果選定了剩餘錄音時間顯示
模式,則在剩餘時間達到 1 分鐘
時,“REMAIN”和計數器顯示閃
爍。
要繼續錄音,須先清除一些訊
息。
註
• 當存儲器都記憶滿了時如果按了
zXREC ,即將閃爍著“FULL”(滿
了)並響一鬧鈴聲。要再開始錄音
之前,請先消除一些舊訊息。
• 您如果已錄滿了 9 9 個訊息之後而按
zXREC,即將閃爍著“FULL”(滿了)
並響一鬧鈴聲。此時,請另選一個
資料夾或消除一些舊訊息。
響應聲音自動開始錄音─高級
VOR 功能
如果在功能表中將VOR(聲控錄
音)設置為“ON”,在錄音機探測到
聲音時錄音開始。(“VOR”顯示在顯
示窗口中。)
探測不到聲音時錄音停止。
(“VOR PAUSE”在顯示窗口中閃
爍。)
註
VOR 功能受周圍聲音的影響。請用功
能表將麥克風靈敏度設為“H(高)”
或“L(低)”。如果在改變麥克風靈
敏度之後錄製效果不理想,或要進行
重要錄音,請將 VOR 設為“OFF”。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直到顯示窗口內
出現“MODE”。
2 按 – . 或> + 選擇“SENS”,然後按
NxPLAY/ENTER 。
3 按 – . 或 > + 選擇“H(高靈敏度)”或“L
(低靈敏度)”,然後按 NxPLAY/ENTER 。
4 按 x(停止)退出功能表模式。
播放訊息
播放以前錄製的訊息時,從步驟 1 開始。
播放剛錄製的訊息時,從步驟 3 開始。
1
2
按 – . 或 > + 顯示所需的訊息號。
*用DISPLAY/MENU 按鈕選擇的顯示出現(參看背面)。
3
1 按 NxPLAY/ENTER 。
計數器顯示(或選定的
顯示模式)
播放功能設定於“ON”時(參看背面),機器將在播放了資料夾中所
有的訊息之後才停止。
停止。
個人收聽
內置揚聲器將自動斷開。如果聽到噪音,請擦拭頭戴耳機插頭。
其他操作
要請
在當前位置停止 按 NxPLAY/ENTER 或 x(停
返回當前訊息的開頭 按一次 – . 。
跳越到下一個訊息 按一次 > + 。
返回前面的各訊息 反復按 – . 或 > + 。(在停
跳越到後續各訊息 止模式按住該按鈕以連續跳越訊
選擇資料夾。
見“選擇資料夾”。
選擇訊息號。
– . ︰若需更小的訊息號
> + ︰若需更大的訊息號
選定的訊息號
資料夾中的訊息數
計數器顯示 *
開始播放。
i(頭戴耳機)插孔
操作指示器
(播放時點亮呈綠色。)
2 用 VOL 控制鈕調節音
量。
x(停止)
在播放一個訊息後,本機在下一個訊息的開頭停止。當把連續
當資料夾的最後一個訊息播放後,本機在最後一個訊息的開頭
將耳機聽筒或頭戴耳機(未附帶)連接至 i(頭戴耳機)插孔。
止)。要從此點恢復播放,再按
一次 NxPLAY/ENTER 。
息。)
重複播放一個訊息─重放
播放中,按NxPLAY/ENTER 1
秒以上。
“
”將顯示並重複播放所選的
訊息。
要恢復正常播放,再按一次
NxPLAY/ENTER 。要停止播放,
按 x(停止)。
連續播放一個資料夾中的所有
訊息─連續播放
可用功能表中的“CONT”選擇連
續播放模式。當“CONT”設為“ON”
時,可以連續播放一個資料夾內的
所有訊息。
播放中,向前向後搜索
(提示複審)
播放中要向前搜索時,請按住
> + 並在要恢復播放的點上釋放
按鈕。
播放中要向後搜索時,請按住
– . 並在要恢復播放的點上釋放
按鈕。
如果一直按住 > + 或
– . ,本機將以更快的速度查
尋。
在提示複審最初的 10 秒能聽
到快速播放的聲音。快速查尋時則
聽不到播放的聲音。
不論顯示模式如何設定,在提
示複審期間,仍將顯示計數器。
1
要點
當快速播放進行到最後一條訊息的盡
頭時,“END”閃爍 5 秒。(不能聽到
播放聲。)當“END”閃爍時,如果按
住 – . ,訊息被快速播放,常速播
放在釋放按鈕的點上開始。
當“END”停止閃爍,操作指示器熄滅
時,本機在最後一個訊息的開頭停
止。
如果最後一個訊息很長,且您希望在
此訊息的較後部分開始播放,請按住
> + 播放訊息到末尾,然後當“END”
閃爍時按 – . 回到所需的點。
(如果不是最後一個訊息,則進到下一
個訊息的開頭,並退回到所需的點。)
1
要點
• 本機沒有電源開關。顯示始終處於開啟狀態。
• 您可以用功能表選擇以 12 小時制顯示時間。設定時,請在“HOUR”功能表中選擇“12H”, “AM12:00” 就會顯示
在步驟 2-3 中。
電源
若要關閉電源,請在停止模式中依箭頭方向滑動 HOLD 開關。
若要開啟電源,請依箭頭的相反方向滑動 HOLD 開關,然後按任何操作鈕。

清除訊息
可以逐一清除所錄訊息,或一次清除一個資料夾裡的全部訊息。
請注意錄音內容一旦被清除了,便不能恢復。
逐一清除訊息
一個訊息被清除時,後面的訊息將晉升並重新編號使訊息間不留空檔。
清除前
清除後
訊息 1 訊息 2 訊息 3訊息4 訊息5
清除訊息 3
訊息 1 訊息 2 訊息 3
剩下的訊息被重新編號。
1 在播放所要清除的訊息時按 ERASE ,或在停止模式按 ERASE 1 秒以
上。
將發出一次“嗶”聲,然後訊息號碼和“ERASE”閃爍,整條訊息播
放10次。
2 訊息播放中,請按 ERASE 。
該訊息即被清除,剩下的訊息將被重新編號。(例如當您清除訊息3
時,訊息4 即重新編號為訊息 3 。當完成清除操作時,本機將停在下
一個訊息的開頭。)
訊息 4
要解除清除
請在步驟 2 之前按 x(停止)。
要清除其他訊息
請重複步驟 1 和 2 。
要清除部分訊息
先分割訊息然後按這些步驟清除訊息。
清除某資料夾裡的全部訊息
例
資料夾 A
2
空檔 訊息 1 訊息
1 用 DISPLAY/MENU 選擇要
刪除的資料夾。
(見正面“選擇資料夾”。)
訊息 3 空檔 訊息 1 訊息
資料夾 B
2 按 x(停止)的同時按 ERASE 1 秒
以上。
“ALL ERASE”閃爍 10 秒。
3 顯示閃爍時按 ERASE 。
要解除清除
請在步驟 3 之前按 x(停止)。
零件和控制鈕索引
前面
內置麥克風
(麥克風)插孔
顯示窗口
DISPLAY/MENU
DIVIDE
x(停止)
zXREC(錄音)
– .(複審 / 快退)/
>+(提示 / 快進)
揚聲器
後面
電池室
腕帶挂扣
(未附帶)
顯示窗口
資料夾指示
麥克風靈敏度
警報指示器
選擇的訊息號
REC DATE(錄製日期)指示
REMAIN 指示器
剩餘記憶量指示器
i(頭戴耳機)插孔
操作指示器
ERASE
VOL(音量)控制鈕 *
HOLD
NxPLAY/ENTER**
* 該控制鈕旁邊有一個觸點,能夠顯
**該按鈕有一個觸點。
2
訊息 3訊息 1 訊息
2
訊息 3
示調高音量的方向。
電池餘量指示
錄音模式指示
REC(錄音)指示器
重複播放指示器
單個資料夾中訊息的數量
功能表指示計數器剩餘
時間指示記錄日期指示
當前時間指示訊息
B
各種錄音方法
將錄音添加到先前錄製的訊息上
可以將錄音添加到正在播放的訊息上。
添加的錄音將放在當前訊息之後並計為該訊
息的一部分。
訊息 3 播放中
訊息 3 訊息 4
添加錄音後
訊息 3 訊息 4
加入的錄音
12月1日2點開會。
在A會議室
1 播放期間,按 zXREC 1 秒以
上。
顯示窗口內出現“REC”指示,
並且“ADD”閃爍 3 秒。
操作指示器變成紅色。
新錄音即被添加到當前訊息的
末尾。
2 按 x(停止)停止錄音。
註
• 剩餘儲存量不夠時,不能添加錄音。
• 訊息的添加部分將以相同的錄音模式(HQ、SP或LP)
錄製。
用外接麥克風或從其他設備錄音
1 將插入式通電麥克風或其他設備連接至
(麥克風)插孔。
當利用外部麥克風錄音時
小型插頭
(非立體聲)
(麥克風)
當連接外接麥克風時,內置麥克風自動切
斷。當連接插入式通電麥克風時, IC 錄音機自動
給麥克風供電。
外部麥克風
(未附帶)
當從其他設備錄音時
帶有衰減器的音訊連接導線
(未附帶)
小型插頭
(非立體聲)
(麥克風)
EAR, EARPHONE ,
v 或 REC OUT 小型
插頭(立體聲或非
立體聲)
磁帶錄音機,電視機,
收音機等
2 按照正面“錄製訊息”中各操作步驟去錄
訊息。
註
• 確認插頭連接得穩固沒有。
• 最好預先作一下試錄音以檢查連接狀態和音量控
制。
• 當連接使用非Sony牌設備時,請參考該設備的操作
說明書。
響應聲音自動開始錄音─高級
VOR 功能
VOR ON ︰ 啟用VOR(聲控錄音)功能,在本機探
VOR OFF ︰ 禁用 VOR 功能,選擇正常錄音操作。
測到聲音時錄音開始,探測不到聲
音時錄音停止,無聲期間不錄音。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2 按– . 或 > + 顯示“VOR”
並按 NxPLAY/ENTER 。
“OFF(或 ON)”閃爍。
3 按 – . 或> + 選擇“ON”
或“OFF”,然後按NxPLAY/
ENTER 。
至此設置完成。
4 按 x(停止)退出功能表模
式。
B
其他功能
分割訊息
可以在錄音或播放期間分割訊息,以將訊息
一分為二並將新訊息號添加到分割的訊息上。通
過分割訊息,當進行長時間錄音,如會議錄音
時,您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想要播放的點。
只要資料夾中的總訊息數未達到 99 ,您就可
以分割訊息。
當錄製或播放一條訊息時,在您想要分割的
點按 DIVIDE 。
• 當在錄音過程中按 DIVIDE 時︰
新的訊息號添加在您按按鈕
的點處,並且新的訊息號和
“DIVIDE”閃爍 3 秒鐘。訊息
將被分割成兩部分;但是,
訊息的錄製還是連續的。
訊息 1 訊息 2
1
要點
可以在錄製暫停時分割訊息。
• 當在播放過程中按 DIVIDE 時︰
訊息在您按按鈕的點處被一
分為二,並且新的訊息號和
“DIVIDE”閃爍 3 秒鐘。後面
訊息的訊息號將加 1 。
訊息 1
訊息 1 訊息 2 訊息 3 訊息 4
訊息號增加。
訊息 3
分割訊息。
繼續錄音
訊息 2 訊息 3
一條訊息被分割。
要播放分割的訊息
由於已分割的訊息都有訊息號,可以按
– . 或 > + 顯示訊息號。
要連續播放分割的訊息
1
如“連續播放資料夾中的所有訊息”中所述,在功能
表中將“CONT”選為“ON”。
註
• 如果已經在一個資料夾中錄製了99條訊息,就不能
再分割訊息。這種情況下,在分割一條訊息前,請
清除不需要的訊息或將某些訊息移到另一個資料夾
中以將訊息數減少到 98 或 98 以下。
• 如果分割帶鬧鈴設定的訊息,則只有被分割訊息的
前半部分帶有鬧鈴設定。
• 不能在最初或最後一秒鐘處分割訊息。
• 如果訊息分割過於頻繁,本機可能會無法再進行訊
息分割。
• 訊息一旦分割,就不能用本 IC 錄音機合併。
• 如果在本機錄製訊息時訊息分割過於頻繁,則可能
出現下述現象︰操作指示器持續閃爍,並且在一定
時間內無法操作本機。這種現象不屬於故障。請等
待操作指示器消失。
把訊息移到不同的資料夾─移動
功能
可把所錄訊息移到另外一個資料夾。
例︰將資料夾 A 中的訊息 3 移到資料夾 C
1 停止本機後,選擇想要移動
的訊息。
2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3 按 – . 或 > + 選擇
“MOVE”,然後按 NxPLAY/
ENTER 。
目標資料夾指示將閃爍。
4 按 – . 或 > + 選擇想要
移入訊息的資料夾(此處為 C
資料夾)。
5 按 NxPLAY/ENTER 。
該訊息被移入目標檔案夾。
6 按 x(停止)退出功能表模
式。
要解除移動訊息
在步驟 5 前按 x(停止)。
註
移動功能並不能將訊息複製到另一資料夾上。當您
把訊息移到另一資料夾時,被移出的資料夾上的訊
息即被刪除。
利用鬧鈴功能在所需時間播放訊
息
可以在所需的時間發出鬧鈴聲並開始播放選
定的訊息。如果在步驟6中選擇了“B-ONLY”,則
只發出鬧鈴聲,不開始播放訊息。
1 選擇資料夾(見正面“選擇資
料夾”),顯示想要用鬧鈴播
放的訊息。
2 輸入鬧鈴設定模式。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
上,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2 按 – . 或 > + 選擇
“ALARM OFF”。
(如果選擇的訊息已設定鬧
鈴,則顯示“ALARM ON”。
如果不想改變該設定,請按
x (停止)退出功能表模
式。)
註
如果時鐘沒有設定或所選資料夾中沒有錄訊
息,將不會出現“ALARM OFF(或 ON)”並且
無法設定鬧鈴。
3 按 NxPLAY/ENTER 。
即開始閃爍著“OFF”。
4 按 – . 或 > + 選擇
“ON”。
“ON”開始閃爍。
5 按 NxPLAY/ENTER 。
顯示窗裡將閃爍著
“DATE”。
3 設定鬧鈴日期。
要在所要日期播放時
(即將在每年同一日期的同一時間播放訊息
直到您消除了訊息)
1 在“DATE”閃爍時按
NxPLAY/ENTER 。
年份數字閃爍。
2 按 – . 或 > + 選擇年
份數字,然后按 NxPLAY/
ENTER 。
月份數字閃爍。
3 按 – . 或 > + 選擇月
份數字並按 NxPLAY/
ENTER 。
日期數字閃爍。
4 按 – . 或 > + 選擇日
期數字。
要每星期播放一次時
請按 – . 或 > + 以選擇
星期幾。
要在每天同一時間播放時
請按 – . 或 > + 以選擇
“DAILY”(每日)。
4 按 NxPLAY/ENTER 。
即閃爍著點鐘數。
5 設定鬧鈴時間。
1 按 – . 或 > + 以選擇
點鐘數並按 NxPLAY/
ENTER 。
即閃爍著分鐘數。
2 按 – . 或 > + 以選擇
分鐘數並按 NxPLAY/
ENTER 。
“B-PLAY”將顯示。
6 設定鬧鈴聲音。
1 按 – . 或> + ,從“B-
PLAY”(發出鬧鈴聲後播放
訊息)或“B-ONLY”(只發出
鬧鈴聲)中選擇鬧鈴聲。
2 按 NxPLAY/ENTER 。
將顯示“ALARM ON”。
7 按 x(停止)以退出功能表模
式。
當選擇了帶鬧鈴設定的訊息號時,將顯示
“,”。
到了設定時刻,鬧鈴聲將響大約 10 秒並播放
所選訊息。
當播放中,顯示窗中將閃爍著“ALARM”(鬧
鈴)。
當播放完訊息之後,機器將自動地停在該訊
息的開頭。
要再聽同訊息時
請按 NxPLAY/ENTER 。即可從開頭播放該
同訊息。
要在開始播放前解除鬧鈴設定時
請在聽到鬧鈴聲時,按x(停止)。則即使激
活著 HOLD(保留)功能也可停止播放訊息。
註
• 如果沒設定好時鐘或所選資料夾中不含訊息,便不
能設定鬧鈴鬧鐘(在步驟 2 中按 DISPLAY/MENU 時,
機器即不能輸入鬧鈴設定)。
• 如果試圖在從前已設定播放其他訊息的同一設定時
刻上再設定播放新訊息的鬧鈴鬧鐘,則將顯示“PRE
SET”(預設),以制止新設定。
• 如果試圖將鬧鈴設定為當前時間之前的時間,則顯
示窗口內出現“BACK-D”,無法設定鬧鈴。
• 當利用鬧鈴設定正在播放另一訊息中,如果到了鬧
鈴時刻,即將停止播放而改播放此新的訊息。
• 在錄音中如果到了鬧鈴設定時刻,在錄完後才響10
秒鐘鬧鈴聲然後開始播放。到了鬧鈴時刻時,將閃
爍著“,”。
• 如果在錄音中,一個以上的鬧鈴時刻已到,將只播
放第一個訊息。
• 到達鬧鈴時刻時,如果本機處在功能表模式,鬧鈴
鳴響且功能表模式被解除。
• 如果清除了設定鬧鈴播放的訊息,鬧鈴的設定將被
解除。
• 如果分割帶有播放鬧鈴的訊息,則播放將在訊息的
分割點處停止。
• 可以用 VOL 控制鈕調節播放音量。
• 清除中,如果到達鬧鈴時刻,則在結束清除後鬧鈴
將鳴響 10 秒並開始播放。
• 當鬧鈴播放結束時不會解除鬧鈴設定。要解除鬧鈴
設定,請參見以下說明。
要取消或改變鬧鈴設定
1 選擇已設定鬧鈴播放的訊息,然後按 DISPLAY/
MENU 1 秒以上進入功能表模式。
2 按 – . 或 > + 選擇“ALARM ON”。
3 按 NxPLAY/ENTER 使閃爍起“ON”。
4 要解除鬧鈴設定時:請按 – . 或 > + 使閃
爍起“OFF”並按 NxPLAY/ENTER 。
要改變鬧鈴設定︰按 NxPLAY/ENTER 。顯示
鬧鈴日期時,請按照“利用鬧鈴功能在所需時
間播放訊息”中的步驟 3 到 6 來改變鬧鈴設定。
5 按 x(停止)以退出功能表模式。
預防意外操作─ HOLD(保留)功
能
將 HOLD 開關滑至 ON 。“HOLD”將出現 3 秒,
表示所有的按鈕功能均被鎖定。
如果在停止模式中啟用 HOLD 功能,則在
“HOLD”顯示後,所有顯示將關閉。
HOLD
要取消 HOLD 功能
將 HOLD 開關滑至 OFF 。
註
錄音中如果激活了 HOLD 功能,請先解除 HOLD 功能才
能停止錄音。
1
要點
即使激活 HOLD 功能,也可以停止鬧鈴播放。要停止
鬧鈴或播放,請按 x(停止)。
選擇顯示模式
可以為停止、錄音和播放模式選擇顯示模
式。
每次按 DISPLAY/MENU ,顯示模式將作如下變化︰
1
關於當前時間顯示
如果在停止模式不操作本機 3 秒以
上,則不論顯示模式如何設定,顯
示窗口都將顯示當前時刻。
計數器︰
B 一個訊息的已播放錄音
時間
m
剩餘時間(REMAIN)︰
在播放模式中︰訊息剩餘
時間指示。在停止和錄音
模式中︰剩餘錄音時間指
示。
m
錄音日期(REC DATE)* ︰
當前訊息的錄製日期。
m
錄音時間(REC DATE)** ︰
當前訊息的錄製時間。
* 如果未設定時鐘,將顯示“--Y--M--D”。
**如果未設定時鐘,將顯示“--:--”。
關掉嗶聲
BEEP ON: 嗶聲作響以指示接收操作。
BEEP OFF: 除了鬧鈴和定時器之外不響嗶聲。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2 按 – . 或> + 使顯示
“BEEP ON(或 OFF)”並按
NxPLAY/ENTER 。
即閃爍著“ON(或 OFF)”。
3 按 – . 或> + 以選擇
“ON”或“OFF”並按
NxPLAY/ENTER 。
設定即告完成。
4 按 x(停止)以退出功能表模
式。
改變錄音模式
HQ ︰可以錄製高質量聲音(非立體聲)。
SP ︰可以錄製較好的聲音(非立體聲)。
LP ︰可以錄製更長時間(非立體聲)。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2 確認顯示“MODE”並按
NxPLAY/ENTER 。
“HQ(或 SP , LP)”閃爍。
3 按– .或> +選擇“HQ”,
“SP”或“LP”並按 NxPLAY/
ENTER 。
到此設定完成。
4 按 x(停止)退出功能表模
式。
設置生效,正常螢幕顯示。
如果不操作本機超過3秒,將顯
示當前時間,並顯示選擇的錄
音模式。
連續播放資料夾中的所有訊息
CONT ON: 可連續播放資料夾中的所有訊息。
CONT OFF: 播放將停止在每一個訊息的末端。
1 按 DISPLAY/MENU 1 秒以上,
直到顯示窗口內出現
“MODE”。
2 按 – . 或> + 使顯示
“CONT”並按 NxPLAY/
ENTER 。
即閃爍著“OFF(或 ON)”。
3 按 – . 或> + 以選擇
“ON”或“OFF”並按
NxPLAY/ENTER 。
現在,設定即告完成。
4 按 x(停止)以退出功能表模
式。
注意事項
電源
• 本機只能使用 3V DC 電源。請用兩節 LR03(AAA
尺寸)鹼性電池。
安全
• 駕車、騎自行車或駕駛任何機動車時不要使用
本機。
操作
• 不要把本機放在靠近熱源或受陽光直射、多塵
或機械震動的地方。
• 萬一固體或液體落入本機,則取出電池,再次
使用前先請有資格人員檢查。
噪音
• 當本機靠近 AC 電源、熒光燈或移動電話進行錄
音或播放時,可能會聽到噪音。
• 錄音時若有物體(如手指等)刮擦本機,此噪音
可能會被錄下。
維護
• 清潔外殼時使用稍蘸水的軟布。不要使用酒
精、汽油或稀釋劑。
如果對本機有任何問題或疑問,請就近與
Sony 經銷商聯繫。
備份建議
為避免由意外操作或 IC 錄音機故障造成資料
丟失的潛在風險,我們建議您使用磁帶錄音
機等保存記錄訊息的備份。
規格
錄音媒體
內置閃存, 512MB ,非立體聲錄音
部分記憶空間被用作管理區。
錄音時間
HQ ︰ 61 小時10分鐘
SP ︰ 163 小時 10 分鐘
LP ︰ 301 小時 35 分鐘
頻率範圍
HQ ︰ 260Hz-6800Hz
SP ︰ 220Hz-3400Hz
LP ︰ 220Hz-3100Hz
揚聲器 直徑約 2.8cm
功率輸出
250mW
輸入輸出
• 頭戴耳機插孔(小型插孔),用於8-300
Ω耳機頭戴耳機
• 麥克風插孔(小型插孔,非立體聲)
插入電源式
最小輸入電平 0.6mV
電源 兩節 LR03(AAA 尺寸)鹼性電池︰ 3V DC
尺寸(寬高深)(不包括突出部分和控制鈕)
34.6×109.2×18.4mm
重量(含電池)
65g
隨機附件
操作說明(1)
LR03(AAA 尺寸)鹼性電池(2)
頭戴耳機( 1 )(不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歐
洲)
便攜袋(1)(不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歐洲)
選購附件
駐極電容麥克風 ECM-DM5P 、 ECM-CZ10 、
ECM-TL1(電話錄音用)
音頻連接電纜 RK-G64HG/RK-G69HG(不包
括歐洲)
有源揚聲器 SRS-T88 、 SRS-T80
當地經銷商可能不經銷上述某些選購附件,
詳情請向經銷商咨詢。
設計和規格如有變更,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