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耳機
7000 系列
TA A7 306
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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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您的藍牙無線耳機 3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您的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4
3 入門指南 5
為電池充電 5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5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行配對 6
4 使用耳機 7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7
開機/關機 7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7
藍牙裝置上的電池 LED 指示燈 8
LED 指示燈狀態 8
心率監控 9
感知模式 9
5 將耳機恢復出廠設定 9
6 技術資料 10
7 通知 11
符合性聲明 11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11
EMF 相容性 12
環境資訊 12
合規通知 12
8 商標 13
9 常見問題 14
繁體中文 1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聽力安全
危險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收聽
音樂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
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請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
聽力可能逐漸適應而感到麻木。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
圍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
心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使用會遮住雙耳的耳
機,並且這在某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其
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通話
而分心。
注意事項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
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
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
光、火等)。
更換為不正確的電池類型將損壞安全裝置;
將電池丟棄到明火或熱烤爐,或以機械方式擠壓
或切割電池可能會造成爆炸;
將電池放置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可能會造成爆
炸,或者會洩漏可燃液體或氣體;
將電池放置在極低氣壓的環境下可能會造成爆
炸,或者會洩漏可燃液體或氣體。
切勿在駕車、騎自行車、跑步或在交通區域行走時使用
耳機。這在許多地方是危險和非法的。
關於操作和存放耳機的適當溫度和濕度
• 操作溫度:0°C (32°F) 至 40°C
(104°F)
• 儲存溫度:-10°C (14°F) 至 45°C
(113°F)
• 操作濕度:8% - 90% RH(無水汽
凝結)
• 儲存濕度:5% - 90% RH(無水汽
凝結)
• 最高操作海拔:3,000 公尺
•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電池壽命可能
會縮短。
2 繁體中文

2 您的藍牙無線
耳機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com/support 上
註冊您的產品。
使用這款飛利浦無線耳機,您可以:
• 享受便利的無線免持通話;
• 享受和控制無線音樂;
• 在通話和音樂之間切換。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耳鉤 x 3 對
攜帶包
USB 充電纜線(僅供充電使用)
快速入門指南
飛利浦真無線耳機 Philips TAA7306
可更換的橡膠耳塞 3 對
防滑翼 x 3 對
全球保固
安全說明頁
其他裝置
支援藍牙並與該耳機相容的手機或裝置
(例如:筆記型電腦、PAD、藍牙轉接
器、MP3 播放器等)(請參閱第 10 頁的
「技術資料」)。
繁體中文 3

您的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麥克風
LED 指示燈(耳機)
觸控面板
心率監控 (HRM) 感測器(僅右側)
操作 LED(充電盒)
LED 指示燈(充電盒)
USB-C 充電插槽
重設按鈕
4 繁體中文

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接續盒中
並為電池充電 3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
使用壽命。
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何
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完成通話,因為連接耳機
耳機充電會讓耳機電源關閉。
• 耳機上的白色 LED 指示燈可用於驗證
充電程序。
• 耳機充滿電後,白色燈熄滅。
提示
通常,充滿電需要 2 個小時(對於耳機或充電盒)。
充電接續盒
將 USB 電纜的一端連接到充電盒,另一端
連接到電源。
充電盒將開始充電。
• 盒子上 USB 插槽旁的藍色 LED 指示燈
可用來驗證充電狀態。
• 當充電盒充滿電後,藍燈亮起。
提示
充電盒可當成攜帶式備份電池使用,並用於為耳機
充電。當充電盒充滿電後,它可以為耳機提供 3 次
完整的充電。
耳機
請將耳機放在充電盒中。
耳機將開始充電。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自動開啟電源:打開充電盒,耳機放
電,藍色 LED 指示燈會閃爍,且會發
出「power on」的語音提示。
手動開啟電源:在兩個耳機上按住多功
能按鈕大約 2 秒。
1 秒
02”
兩個耳機的 LED 會閃爍藍燈 3 次,
然後會閃爍白燈。
現在,兩個耳機都已開啟電源並配對。
繁體中文 5

現在,耳機處於配對模式,可以與
藍牙裝置(例如,手機)配對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將耳機與您的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
您藍牙裝置的使用手冊。
注意事項
開機後,如果耳機找不到先前連接的任何藍牙裝
置,則將自動切換到配對模式。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藍牙裝
置配對。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並選
擇 Philips TAA7306。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4 個零)。針對具備
藍牙 3.0 或更新版本的藍牙裝置,
無需輸入密碼。
紫外線殺菌功能
請將耳機置入充電盒並闔起上蓋,紫外線
消毒 LED 將亮起 1 分鐘。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
行配對
6 繁體中文
Philips TAA7306
如果您有另一個要與其耳機配對的藍牙裝
置,請確認先關閉其他先前配對過,或已連
接的裝置的藍牙功能。然後,請依「首次將
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中的步驟操作。
注意事項
耳機會在記憶體中儲存 1 部裝置。如果您嘗試配
對超過 2 部裝置,最早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
取代。

4 使用耳機
開機/關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開啟充電盒的上蓋。
藍色 LED 閃爍。
耳機將搜尋最後連接的藍牙裝置,
並自動重新連接。如果最後連接的
裝置不可用,耳機將搜尋並重新連
接到倒數第二個裝置。
提示
此耳機無法同時連接到多個裝置。如果您有兩部已
配對的藍牙裝置,請僅開啟您所要連接的裝置的藍
牙功能。
如果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則
必須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再以手動方式將耳
機連接到裝置。
任務
開啟耳機。
關閉耳機。
操作
將耳機從充電盒取出
以開機
將耳機放回充電盒以
關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音樂控制
任務 觸控面板 操作
播放或暫
停音樂
下一首 右耳機 點按兩次
上一首 右耳機 點按三次
調整音量 +/- 透過手機控制
右耳機 單次點按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
它將自動關閉以節省電池壽命。
在某些藍牙裝置中,可能無法自動連接。在這種情
況下,您必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然後以手動
方式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通話控制
任務 觸控面板 操作
接聽/在通話中
切換來電者
掛斷電話/拒接電話右/左耳機 按住 2 秒
右/左耳機 單次點按
繁體中文 7

任務 觸控面板 操作
三方通話,保留
目前通話,並接
聽來電
三方通話,保留
目前通話,並拒
接來電
三方通話,取消
目前通話,並接
聽來電
三方通話,保留目
前通話,並在通話
之前切換
右/左耳機 單次點按
右/左耳機 按住 2 秒
右/左耳機 點按兩次
右/左耳機 點按三次
語音控制
LED 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耳機已連接到藍牙
裝置。
耳機已開機。
耳機處於配對模式。
耳機已開機但尚未
連接到藍牙裝置。
藍色 LED 指示燈每
5 秒閃爍一次。
白色 LED 閃爍 3 次。
藍色 LED 閃爍。
藍色 LED 將閃爍。
如果無法建立連線,
耳機將在 15 分鐘內
自行關機。
任務 觸控面板 操作
Google/Siri
觸發
Google/Siri
取消
左耳機 按住 2 秒後
放開
左耳機 單次點按
藍牙裝置上的電池 LED 指
示燈
連接到耳機後,將在藍牙裝置上指示電池
電量。
表示電池電量低
(耳機)。
表示電池電量低
(充電盒)。
表示電池已充滿電
(耳機)。
表示電池已充滿電
(充電盒)。
您會在耳機聽到
「battery low」的
語音。
充電盒上的藍色
LED 每 1 秒閃爍
一次。
耳機上的白色 LED
指示燈熄滅。
充電盒上的白色
LED 指示燈熄滅。
8 繁體中文

心率監控
任務 觸控面板 操作
左耳機 點按兩次心率監控開啟
/關閉
左耳機 單次點按廣播心率
Philips 耳機應用程式
5 將耳機恢復出
廠設定
注意事項
HRM
功能可支援
感知模式
任務
快速感知
開啟/關閉
目前心率
最高心率
最低心率
平均心率
Philips
耳機應用程式。
觸控面板
右耳機 觸碰並
右耳機 點按兩次感知模式
操作
固定
任務
進入配對
模式
並進入配
對模式
與進入配對
模式
按鈕
重設按鈕 觸碰並固
重設按鈕 點按兩次出廠重設
重設按鈕 點按三次TWS 配對
操作
定 3 秒
繁體中文 9

6 技術資料
耳機
音樂播放時間:6 小時(使用充電盒時
可額外使用 18 小時)
通話時間:6 小時(使用充電盒時可額
外使用 18 小時)
待機時間 : 200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電池:每個耳機 105 mAh
藍牙版本:5.0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AAC
頻率範圍:2.402 -2.480GHz
發射功率:< 10 dBm
操作範圍:最遠 10 公尺(33 英尺)
充電接續盒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離子電池:450mAh
注意事項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10 繁體中文

7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
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com
上找到符合性聲明。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本產品採用優質的材料和組件加以設計和製
造,因此可以回收再利用。
產品上的此符號表示該產品受到歐盟指令
2012/19/EU 的保護。
取出內建的電池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沒有設立一套電子產
品的收集/回收系統,您可以在棄置耳機之前
取出和回收電池來保護環境。
• 取出電池之前,請確認耳機與充電盒已斷
開連接。
• 取出電池之前,請確認充電盒與 USB 充
電電纜已經中斷連接。
此符號表示產品包含歐洲指令 2013/56/EU
涵蓋的內建可充電電池,因此不能與普通的
家庭垃圾一起棄置。我們強烈建議您將產品
帶到官方回收點或飛利浦服務中心,讓專業
人員幫您取出充電電池。
請自行了解當地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以及充電
電池的單獨收集系統。請遵守當地法規,切
勿將本產品和充電電池與普通的家庭垃圾一
起棄置。正確棄置舊有產品和充電電池有助
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繁體中文 11

EMF 相容性
本產品符合有關電磁暴露的各項適用標準
和法規。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
(袋子,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
發生干擾。如果此裝置確實對電視接收
訊號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
裝置來判斷),建議使用者可嘗試透過
以下一或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 增加裝置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
座上。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
術人員以尋求協助。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
放在一起或一起使用。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
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能收到的干
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FCC 規則
此設備已通過測試,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對 B 類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
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避免居家安裝
產生有害干擾。此裝置會產生、使用並輻
射無線電能量。若不依照使用手冊進行安
裝和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
干擾。
注意事項: 使用者須注意,未經合規負
責人明確批准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都有
可能讓使用者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限。
加拿大:
本裝置符合加拿大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
(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 免許可證 RSS,且包
含免許可證的發射器/接收器。操作須符合以下
兩個條件:(1) 本裝置不能造成有害干擾。(2) 本
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能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
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12 繁體中文

CAN ICES-3(B)/NMB-3(B)
I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加拿
大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一起或一起使用。
8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許
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其各自所有權人
的商標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
地區的商標。
Google
Google 和 Google Play 是 Google LLC.
的商標。
繁體中文 13

9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請為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置。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關
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與其
他裝置配對。請依使用者手冊所述,再次
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第 5 頁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手
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音樂。
無法配對。
• 將兩個耳機都放入充電盒中。
• 請確認已經停用任何先前連接過的藍牙裝
置的藍牙功能。
•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從藍牙清單中刪除
「Philips TAA7306」。
• 配對您的耳機(請參閱第 5 頁「首次配對
耳機與藍牙裝置」)。
如何重新設定配對。
從充電盒中取出兩個耳機。在兩個耳機上按
兩次多功能按鈕,直到 LED 指示燈變成白
色,然後等待大約 10 秒。配對成功後,您將
聽到「Connected」、「Left Channel」、
「Right Channel」的語音。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礙
物。
• 為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或
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時。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HSP/HFP,且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BT4.0x(或更新版本)(請參閱第 10 頁的
「技術資料」)。
14 繁體中文

我聽到音樂了,但無法透過藍牙裝置控制音樂
(例如,播放/暫停/向前一首/向後一首)。
請確保藍牙音訊來源可支援AVRCP(請參閱第
10頁的「技術資料」)。
耳機的音量太低。
某些藍牙裝置無法透過音量同步功能將音量等
級與耳機連結。在此情況下,您必須單獨調整
藍牙裝置上的音量,以達到適當的音量水平。
我無法將耳機連接到另一部裝置,該怎麼辦?
• 請確認先前配對的裝置的藍牙功能已關閉。
• 請在第二部裝置上重複配對程序(請參閱第
5 頁,「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 左右耳機彼此中斷連接,請先關閉兩個
耳機。然後,請將兩個耳機放回充電
盒中 5 秒,再將它們取出。這將開啟
耳機並連接兩個耳機。重新將耳機連
接到藍牙裝置。
• 耳機已連接到多個藍牙裝置。關閉所有
已連接裝置的藍牙功能。關閉兩個耳
機。請將兩個耳機放回充電盒中 5 秒,
再將它們取出。重新將耳機連接到藍牙
裝置。請注意,本耳機的設計為每次只
能連接一個藍牙裝置。將耳機重新連接
到藍牙裝置時,請確認先關閉其他任何
先前配對/連接的裝置的藍牙功能。
我只能從一個耳機聽到聲音。
• 如果您正在通話中,聲音通常來自右耳機與
左耳機。
• 如果您正在聽音樂,但聲音僅來自其中一個
耳機:
• 另一個耳機可能沒電了。為獲得最佳效能,
請對兩個耳機完全充電。
• 如果上述解決方案無法解決,請將耳機
恢復為出廠設定(請參閱第 9 頁的「將
耳機恢復出廠設定」)。
若要取得更多支援,請瀏覽
www.philips.com/support。
繁體中文 15

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
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
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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