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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中文 無線電話
!
警告
只能使用可充電式電池。
每支手機在使用前須先充電 24 小時。
CD 240
1 重要須知
在使用您的電話之前,請先閱讀本用
戶手冊。 手冊內包含有關本電話的重
要資訊及注意事項。
1.1 電力需求
• 本產品須使用 110-120 伏特的交流
電源。 如發生停電,通訊可能會中
斷。
• 電力迴路具有危險性。 唯一關閉充
電器電源的方式,是從電源插座中
拔除電源供應器。 因此,請確保電
源插座的位置方便操作檢修。
• 根據 EN 60-950 標準的定義,此系
統網路的電壓被歸類為 TNV-3 (電
信網路電壓)。
• 只能使用用戶手冊中列明的電源供
應器。
• 可適用的電源供應器 (廠商 / 型
號):
Electronic Sales Ltd. - IW506 或
TR506 (適用於 CD240)
Electronic Sales Ltd. - IW156 或
TR156 (適用於充電座)
!
警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 請勿讓充電接觸端或電池接觸到金
屬物件。
• 除了本產品所配備的電池或飛利浦
建議使用的電池之外,切勿使用其
它任何電池: 可能會爆炸。
• 必須使用隨本產品配備的纜線。
• 啟動免持聽筒模式後,聽筒的音量
可能會突然大幅提高: 請確保手機
未太靠近您的耳朵。
1.2 安全事項
• 本設備的設計不適於在停電時撥打
緊急電話。 請務必設置其它撥打緊
急電話的方式。
• 請勿將手機暴露在供熱設備或直接
陽光照射的極高溫環境中。
• 請勿讓電話掉落或容許其它物品掉
落到您的電話上。
•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苯或
研磨物的清潔劇,否則可能損壞本
設備。
• 請勿在具有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本
產品。
• 請勿讓細小的金屬物品接觸本產
品。 這可能會影響收訊範圍及損壞
產品。
• 附近若有已啟動的行動電話,可能
會造成訊號干擾。
• 請勿自行拆卸電話,以免發生高電
壓的危險。
• 請勿讓充電器接觸到液體。
關於操作及保存溫度:
• 請在攝氏 0 至 35 度(華氏 32 至 95
度)的溫度環境下使用本電話。
• 本電話應保存於攝氏 -20 至 45 度
(華氏 -4 至 113 度)的溫度環
境中。
• 在低溫環境下,電池的續航力可能
會變短 。
重要須知 3
1.3 符合性聲明
飛利浦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1999/5/EC
法規的必要條件及其它相關規定。 本產
品只能連接至包裝盒上指明的國家地
區的類比式電話網路。
您可在 www.p4c.philips.com 上查閱
完整的符合性聲明。
1.4 使用 GAP 認證標準
GAP 標準可確保所有 DECT
TM
GAP 手
機及機座 (無論任何廠牌)符合最低
的操作標準。您的手機和機座遵從
GAP 標準,這表示以下基本功能符合
該標準:
註冊手機、使用電話線路、接聽電話
及撥號。如果您使用非 CD240/245 的
手機搭配您的機座,可能無法操作進
階功能。
若要與其它廠牌的 GAP 標準機座註冊
及使用您的 CD240/245 手機,請先執
行廠商指示的步驟,再依照 31 頁所述
的步驟操作。
若要向 CD240/245 機座註冊另一個廠
牌的手機,請將機座轉為註冊模式
( 31 頁),然後依照廠商指示中的步
驟操作。
1.5 廢舊產品的回收利用及處置
電池的處置指示:
電池不得與一般家庭廢棄物
一起丟棄。
包裝方面的資訊:
飛利浦已在包裝上標示為推
廣廢舊產品的再生利用及正確處置方
法而設計的標準符號。
附有此標誌的包裝材質是可再
生利用的。
1.6 電場、磁場及電磁場
(簡稱 "EMF")
1. 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
造及銷售的大多消費性產品就與
其它任何電子設備一樣具有收發
電磁訊號的性能。
2. 飛利浦的首要經營原則之一,就
是為我們的產品採取所有必要的
健康與安全保護措施、遵從所有
適用的法律規定、以及確保產品
符合製造當時適用的 EMF 標準。
3. 飛利浦向來致力於開發、製造及
銷售不會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的
產品。
4. 飛利浦保證,只要按照預定的用
途正確使用其產品即可達到現今
科學證據所證實的使用安全性。
5. 飛利浦一直在國際電磁及安全標
準的發展上扮演著積極的角色,
這使飛利浦能在其產品的規劃初
期及早洞悉進一步的標準化發展
趨勢。
4 重要須知
2 您的手機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來到飛利浦的世界!
為充分享受飛利浦為您提供的好處,請至下列位置註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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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產品組合內容
手機 機座 電池蓋
2 顆 AAA
可充電式電池
使用手冊 產品保證書 簡易操作指南
注意
* 您的產品組合可能還另附一個電話線配接器。 若有,在您將電話線連接至電話
線插座之前必須先將此配接器接到電話線上。
多手機的產品組合則包含一部以上的額外手機、充電器和電源供應器,以及額
外的可充電式電池。
您的手機 5
電源供應器
電話線 *
2.2 手機概圖
A 聽筒
B 螢幕
見 8 頁 上的螢幕圖示簡介。
C 功能表鍵及左軟鍵
待機模式: 進入主功能表。
其它模式: 選擇顯示在手機螢幕上此
鍵正上方的功能。
m
D 重撥鍵及右軟鍵
待機模式: 進入重撥清單。
至時間 / 日期顯示模式。
通話期間: 將手機麥克風消音 / 恢復聲
音。
其它模式: 選擇顯示在手機螢幕上此鍵
正上方的功能。
E 導覽鍵
待機模式: 向上捲動可進入來電記錄,
向下捲動可進入電話簿
通話期間: 向上 / 向下捲動可提高或降
低聽筒及揚聲器的音量。
其它模式: 在功能表清單中向下 / 向下
捲動,或在電話簿、重撥清單或來電
記錄中可移至上一個或下一個記錄。
F 通話鍵
待機模式: 接聽一通外線或內線電話。
通話期間: 啟動重撥功能。
其它模式: 在電話簿、重撥清單或來
電記錄中可撥打選擇的號碼。
G 掛斷鍵
待機模式:
通話期間: 掛斷電話。
其它模式: 返回待機模式。
H 鍵盤鎖鍵
待機模式: 插入 *。
解開鍵盤鎖。
通話期間: 插入 *。
I 鈴聲開 / 關鍵及暫停鍵
待機模式: 插入 #。
鈴聲。
通話期間: 插入 #。
J 擴音器鍵
待機模式: 開啟擴音器並撥號。 以免
持聽筒模式接聽來電。
通話期間: 啟動 / 關閉擴音器。
長按
p
:
r
e
可啟動 / 關閉手機。
*
長按
可鎖住鍵盤 /
長按
可啟動 / 關閉
長按
可插入暫停。
v
長按
#
切換
6 您的手機
K 通話轉接鍵及
內線通話鍵
待機模式: 撥打內線電話。
通話期間: 保留線路並呼叫另一支
手機。
L 麥克風
您的手機 7
i
M 擴音器
!
警告
啟動免持聽筒模式後,聽筒的音量可
能會突然提高許多。 因此,請勿讓手
機太靠近您的耳朵。
N 電池蓋
2.3 螢幕圖示
A 狀態列
表示電池已充滿。 此圖示
會在充電期間及電池電量
不足時閃爍。
表示接到外線電話、外線
電話已接通或已保留。 此
圖示在內線通話模式期間
會閃爍。
表示收到新語音留言。 當
您有未讀取的留言時,此
圖示就會閃爍。
表示來電記錄中有新的未
B 確定鍵
在功能表模式下,當您需要確認選擇
時會出現此鍵。
C 鍵
表示尚有其它更多選項。 使用導覽鍵
向上 / 向下捲動。 當手機不在機座範圍
內時,此圖示會閃爍。
D 返回鍵
會在功能表模式下出現。 選擇
BACK
(返回)可回到上一層的功能表。 選
擇
BACK
(返回)可刪除上一個輸入
的數字 / 字元。
接來電。
電話簿被開啟之後會顯示
此圖示。
啟動鬧鐘之後會顯示此
圖示。
啟動擴音器之後會顯示此
圖示。
啟動鈴聲靜音之後會顯示
此圖示。
表示手機已向機座註冊並
在機座範圍之內。 當手機
不在範圍內或正在搜尋機
座時,此圖示會閃爍。
8 您的手機
3.2.1 安裝電池
!
警告
請務必使用本電話所配備的 AAA 充電
電池。 如果您使用鹼性電池或其它類
型的電池可能有電池液滲漏的危險。
推開電池蓋。
1
依兩端的極性指示,正確擺放電
2
池,並裝回電池蓋。
3.2.2 電池充電
!
警告
手機在第一次使用之前必須充電至少
24 小時。
當電池的電量不足時,低電池感應器會
發出提示音通知您,同時螢幕上的電池
圖示閃爍。
如果電池電量變得極低,手機在發出
提示之後不久就會自動關機,任何正
在進行中的功能將無法保留。
將手機放置在機座的充電托座中。
1
如果手機放置正確會響起一個
嗶聲。
螢幕上的電池圖示在充電期間會
2
持續閃爍 。
當手機充滿之後,電池圖示就會
3
變為恆亮 。
注意
經過 3 次完整的充電及放電循環 (超
過 15 小時)之後就能達到最佳化的電
池壽命,可提供約 12 小時的通話時間
和 150 小時的待機時間。
手機的室內及室外收訊範圍分別為
50 米和 300 米。 將手機移至收訊範圍以
外時, 天線圖示 將會閃爍。
操作秘訣
接近範圍界限時,通話會開始出現斷
續的情形,此時應向機座移近。
3.3 歡迎模式
在您第一次使用您的手機之前,您必
須將它配置成適合使用的國家地區的
設定值。 充電幾分鐘之後,螢幕上會
顯示各種語言版本的歡迎畫面。 此
時,請依照下列步驟設定您的手機。
注意
依您的國家而定,歡迎畫面可能不會
出現。 在此情況下,您不需要選擇您
的國家 / 服務商 / 語言設定。
您仍可撥打或接聽來電,而不需要先
設定您的國家選擇。
按
m 鍵將可顯示一個國家清單。
1
按
: 捲動尋找您的國家。
2
按
m
OK (
3
擇。
•
確定 ) 以確認您的選
手機將會被自動配置為所選國
家的預設電話線設定及功能表
語言。
使用前的準備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