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O 2763 User Manual

MA0511-ChA
指針設定功能
鬧鈴功能
第二時間功能
鬧鈴編號
鬧鈴時間
時區
所選時區中的時間
功能名稱
事前須知
承蒙惠購 CASIO 手錶,謹表感謝。為了能最有效地使用本錶,
務請詳細閱讀本說明書,並將其妥善保管以便在日後需要時隨時查閱。
自動訊號接收注意事項
當手錶的充電電池耗盡時,居住城市時區設定將自動變為 +9.0(東 京)。若您是在台灣使用本錶,則必須選擇 +8.0(台北)作為居住 城市時區,然後配置自動訊號接收設定。
若將來日本採用夏令時間,則將居住城市時區設定為 +8.0(台北), 並解除夏令時間 (DST)。
在使用前請將手錶放置在亮光下為電池充電。
在亮光下充電時本錶亦可使用。
有關在亮光下充電的重要資訊,請務必參閱本說明書的“電源” 一節。
使 用 手 冊
節電
本錶的節電功能在出廠時已被開啟。
當手錶處於黑暗環境中經過一段時間時,節電功能會使手錶自動進 入休眠狀態以節省電源。
請注意,當手錶因衣袖等的遮擋而照不到光線時亦會進入休眠狀態。
休眠狀態的運作
畫面休眠狀態
當手錶處於黑暗環境經過三或四天時,手錶會進入畫面休眠狀態。
進入畫面休眠狀態後,數字畫面變為空白。
手錶處於畫面休眠狀態時,鬧鈴及整點響報將繼續正常動作。
即使手錶處於畫面休眠狀態,數位—指針時間同步及自動訊號
接收操作亦將正常進行。
功能休眠狀態
處於黑暗環境中經過四天時,手錶會進入功能休眠狀態。
手錶進入功能休眠狀態後,鬧鈴 及整點響報亦不起作用。
在功能休眠狀態下,指針計時停 止,手錶亦不自動執行時間校準 訊號的接收。
在功能休眠狀態下,數字計時功 能會繼續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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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休眠狀態
將手錶放在光亮的地方,按任意鈕,或將手錶面向您轉動以使用 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請參閱“如何使用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 一節),都可解除休眠狀態。
將手錶移至光亮的地方後,數字畫面最多可能會需要兩秒鐘的時間
才會重新出現顯示。
如何開啟或解除節電功能
請按照“時間及日期的手動設定”一節中的操作步驟開啟或解除 節電功能。
將手錶放在抽屜中或任何其他黑暗環境中會使節電功能動
作,以節省電池電源。
功能及數字顯示畫面
CC
C 鈕可依下示順序選換各功能。每次按
CC
確認音。
(選換數字顯示畫面)
電池電量 指示針
(選換功能)
計時功能畫面
時針 秒錶的 1/20 秒針
(點亮照明)
24 小時針 秒針
CC
C 鈕時手錶都會發出
CC
分針
本用戶說明書的錶面插圖中不表示模擬指針。
在鬧鈴功能、資料檢索功能或指針設定功能中,若不執行任何
操作經過約兩或三分鐘,手錶將自動返回計時功能。
星期
SU : 星期日 MO : 星期一 TU : 星期二 WE : 星期三 T H : 星期四 FR : 星期五 SA : 星期六
畫面的選換
按 鈕可依照下示順序選換數字畫面的顯示內容。
PM(下午)指示符
(本錶未設表示上午
的指示符)
月日
訊號接收圖示星期
計時功能
秒錶功能
轉動至 12 時位置後停止
測量值
資料檢索功能
現在的電池電量
現在時間的秒數
1
使 用 手 冊
2763
電源
本錶配備太陽能電池及充電電池作為電源,充電電池能儲存由太 陽能電池產生的電力。在不能時常見光的地方使用或保管手錶,或戴 手錶時讓衣袖遮擋光線會使充電電池的電量耗盡。為確保穩定的運 作,在佩戴或保管手錶時,必須盡可能讓其照到光線。
請注意,當充電電池的電量降低至第 4 級時,記憶器中的
所有資料及全部設定都將被清除。
電池指示針
第1級
第2級
第3級
第4級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數字畫面,照明,鬧鈴,整點響報, 訊號的接收及指針計時無法使用。
包括數字計時在內的所有功能 均無法使用。
照明
本錶配備 LED(發光二極管)提供照明,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畫 面明亮易觀。本錶還備有自動照明功能,每當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 照明便會自動點亮。
如何手動點亮照明
在任意功能中,按 照明約 1.5 秒或 2 秒。
設定畫面(有設定項目閃動的畫 面)顯示時照明不會點亮。
無論自動照明功能是否已開啟,按 D 鈕都可點亮照明。
使用“如何指定照明持續時間”一節中的操作步驟可將照明點亮
的時間指定為 1.5 秒或 2 秒。
晃動手錶時,您可能會聽到有極輕的卡嗒聲從手錶中發 出。此為控制自動照明功能動作的金屬球的移動所引起,並不 表示發生了故障。
DD
D
DD
鈕可點亮
在秒錶功能中,電池指示針變作秒錶的分針。
將手錶放在直射陽光下或其他強光下時,本錶的電池電量指示針
可能會暫時顯示一個較實際電量高的級數。因此,在充電開始後 請稍等片刻再查看電池電量指示針。
電池充電到第 2 級時,訊號的接收又可再次進行。
即使電池電量降低至第 4 級,充電開始後手錶將立即重新開始運
作。但直到電池電量返回第 2 級時才能設定時間及日期。
請在第 3 級時開始充電﹗
第3級電池電量表示剩餘電量已非常有限。電池電量指示針表示
第3級後,必須盡快將手錶放在光亮下進行充電。
閃動的恢復指示符
若在短時間內多次使用照明或鬧鈴,恢復指示符將在數字畫面上
閃動,並且在電池電力恢復過程中下列功能無效。
照明
鬧鈴及整點響報
時間校準訊號的接收
指針計時
電池恢復後,手錶的功能亦會恢
復正常。
恢復指示符
自動照明功能的使用
每當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全自動照明功能便會自動點亮
照明。全自動照明功能只在黑暗環境中動作。
當環境光線明亮時,全自動照明功能不會點亮照明。 明功能可在任何功能中點亮照明。
如何開啟或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在任意功能中(設定畫面顯示時除外),按住 D 鈕約兩秒鐘可交替 開啟(自動照明功能開啟指示符顯示)或解除(無指示符顯示)自 動照明功能。
自動照
自動照明功能 開啟指示符
充電須知
請避免在下述場所,以及會使手錶變得燙熱的地方對手錶進行充
電。
停在陽光下的汽車的儀表板上
白熾燈光源或其他熱源的近處
長時間受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
請注意,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手錶的數字畫面可能會變為空
白。但這只是暫時的,溫度降低後,數字畫面將再次正常出現。
根據使用的光源,充電過程中手錶的錶殼可能會
變得極為燙熱。請小心不要被燙傷。
如何對電池進行充電
將手錶的太陽板(錶面)對準光源。
請注意,即使只有部分太陽能電池被遮擋,充電效率亦會下降。
範例:手錶的放置
太陽能電池
此插圖為樹脂錶帶手錶的放置方法圖。
如何使用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
將戴在手腕上的手錶移至 與地面平行的位置。
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時,必須將手錶戴在手腕的外側
手錶的左側(9 時位置)及右側(3 時位
置)與地平線的角度必須在± 15 度以 內。若超過此角度,自動照明功能可能會 無法正常動作。
重要﹗
• 在直射陽光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會難以看到。
• 照明點亮過程中,按 C鈕或鬧鈴開始鳴響時,照明會自動熄滅 。
轉動手腕使手錶傾斜約 40 度,以便您看清手錶。
40 度以上
充電指南
充滿電後,手錶在下述條件下
可不充電地連續運作約五個月。
日常使用(所有時間均為
大約值。)
照明:1.5 秒
鬧鈴:10 秒
訊號接收:5 次
數字及指針計時
為確保穩定運作,必須時常讓手
錶照到光線。
電量升高一級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環境
(亮度)
在 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室內陽光下
(10,000 lux)
在室外陰天下
(5,000 lux)
在室內螢光燈下
(500 lux)
請注意,上述充電時間皆僅為參考值。實際充電時間依各種環境 因素而不同。
自動照明須知
頻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會耗盡電池。
手錶被衣袖遮蓋時,自動照明功能可能會點亮照明。
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照明可能不會立即點亮。此純屬正常,並不
表示發生了故障。
即使您保持姿勢使手錶繼續面向您,照明亦僅點亮指定的持續時間
(1.5 秒或 2 秒)。
在將手錶戴在手腕內側的情況下,搖擺手臂或抬起手臂時照明可能 會意外點亮。因此,不需要照明時請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將手錶戴在手腕內側時請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靜電及磁力會干擾自動照明功能,甚至使其無法正常動作。此種情
況發生時,請試將本錶轉回原位後再次面向您轉動。若照明仍不點 亮,請將手臂放回身體的側面,然後再次提起手臂進行嘗試。
第4級 \ 第3級 \ 第2級 \ 第1級
每天需要的充電時間
下面介紹為在“日常使
充電時間
1小時
3小時
5小時
49小時
用”的情況下維持正常 的運作,本錶每天所需 要的充電時間。
環境
(亮度)
在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在室內陽光下
(10,000 lux)
在室外陰天下
(5,000 lux)
在室內螢光燈下
(500 lux)
充電 時間
5分鐘
24分鐘
48分鐘
8小時
4小時14小時
20小時71小時
– – –– – –
– – –– – –
2
使 用 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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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指定照明持續時間
使用下述操作步驟可將照明點亮時間指定為 1.5 秒或 2 秒。
1. 在計時功能中,按住
兩秒鐘使目前選擇的時區開 始在數字畫面上閃動。
此時秒針會轉動至 12 時位 置。
CC
2.
C 鈕三次使秒數在數字
CC
畫面上閃動。
AA
A 鈕約
AA
時區
(3 次)
接收地區
本錶在設計上能夠接收日本標準時間校準訊號 (JJY) 或美國標 準時間校準訊號 (WWVB)。接收的訊號取決於計時功能中目前的時 區設定。
有關如何選擇時區的說明請參閱“時間及日期的手動設定”一節。
時區
+9.0,+8.0
–5.0,–6.0,–7.0,–8.0
不保證每天都能接收到校準訊號。
即使在訊號接收範圍之內,地形、建筑物附近、季節及時間等因素
也有可能會使訊號接收失敗。
深夜的訊號接收環境最佳。
Otakadoya山訊號 (40 kHz) 或Hagane山 訊號 (60 kHz)
在日本及台灣可用此設定接收訊號。
科羅拉多州Fort Collins訊號
在北美可用此設定接收訊號。
發射台
BB
3.
B 鈕在 1.5 秒與 2 秒間交
BB
替選換照明持續時間設定。
指示符出現在數字畫面上 時表示選擇了 2 秒。
指示符未出現在數字畫面 上時表示選擇了 1.5 秒。
指示符出現
(此指示符只在設
定畫面上表示。)
4. 設定完畢後,按
手錶退出設定畫面。
此時,秒針將根據數字時間自動調整。
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約兩或三分鐘,手錶亦將自動返回計時
功能。
AA
A 鈕。
AA
場所
訊號在下述場所可能會難以甚至無法接收到。進行訊號接收時請避
開這些地方。
接收校準訊號時,本錶的動作類似收音機或電視機。
建筑物內部或附近 高壓電線附近
交通工具內部
(機動車,火車,飛機等)
有無線電波干擾的地方 (建筑工地,機場等)
若您在接收訊號時遇到問題,則請從上述場所移動到接收
條件好的地方,然後再次嘗試。
家用電器或辦公設備附近
(電視機,揚聲器,傳真機,
個人電腦,手機等)
山脈附近
關於電波手錶的說明
什麼是電波手錶﹖
電波手錶在設計上能夠接收含有標準時間資料的時間校準訊號,
並相應調整其現在時間。
發射台
銫原子時鐘
時間。因此,顯示的時間的誤差在一秒以內。
長波時間 校準訊號
訊號資料
時間資料
手錶內部
手錶
接收到時間校準訊號後,本錶會執行內部計算以確定現在
校準訊號的接收
共有兩種方法可用於接收時間校準訊號。
自動訊號接收(本錶在每天的午夜及早上 1:00 , 2:00 , 3:00 , 4:00 自動接收訊號。)
手動訊號接收(通過按鈕操作接收訊號。)
若在上述通常的自動訊號接收時間的接收操作皆失敗,手錶將在早上 5:00 再進行一次自動訊號接收。
出廠時本錶的設定為自動訊號接收,因此您只要每天夜裡將本錶放在 接收條件好的地方便可。
為方便訊號的接收
請從手腕取下手錶並將其頂部(12 時一側,天線所在位置)大
致面朝訊號發射台方向放置。手錶周圍不可有金屬物體。
樹脂錶帶
金屬錶帶
手錶的側面朝向發射台方向時,訊號會更難接收。
正在接收校準訊號時不要移動手錶。
使用內置天線接收訊號
手錶對接收到的資 料進行解碼並將其 轉換為時間資料。
解碼
手錶根據時間資料 調整時間。
校準訊號
日本校準訊號(簡稱:JJY)由日本情報通信技術研究機構 (NICT) 保持。校準訊號為長波訊號,從位於福島縣田村郡的 Otakadoya 山 發射台 24 小時發射 (40 kHz),同時也從位於佐賀縣與福岡縣邊境 的 Hagane 山發射台發射 (60 kHz)。
美國校準訊號(簡稱:WWVB)由美國標準與技術研究所從科羅 拉多州的 Fort Collins 發射。
雖然校準訊號通常每天 24 小時發射,但發射的訊號會因
維護作業、雷雨閃電等而偶爾中斷。
訊號接收所需要的時間
訊號的接收會需要兩至七分鐘。
請注意,頻率選擇功能被指定為“A”時,訊號的接收最多會需要 14 分鐘。
有關詳情請參閱“自動訊號接收設定的配置”一節。
如何手動接收訊號
計時功能中,按住
秒鐘直到手錶發出鳴音。
此表示手動訊號接收操作已開 始。 圖示出現時表示訊號接收 正在進行。
如何中斷訊號接收
BB
B 鈕。
BB
在訊號接收過程中, B 鈕以外的所有按鈕皆不起作用。
訊號接收成功時
手錶結束接收操作並調整現在時間。鳴音後畫面顯示調整後的日期及
時間。
數字畫面上出現 圖示時亦表示已成功接收訊號。
訊號接收成功後,模擬指針會自動調整並與數字時間一致。
訊號接收失敗時
手錶不調整現在時間,而顯示“- - -”指示符。
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一或兩分鐘,手錶亦會自動返回計時功能。
BB
B 鈕約兩
BB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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