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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0601-ChA
使 用 手 冊
事前須知
感謝閣下購買CASIO手錶。為了最有效地使用本錶,務請詳細閱讀本說明書。
請保持手錶暴露於亮光下
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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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不見光,本錶亦會保持運作。使手錶處於黑暗中會耗盡電池並使手錶的某些功能
停止。若電池耗盡,您將不得不在充電後再次配置手錶的各項設定。為確保手錶的正
常運作,請盡可能地使手錶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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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電池
電池在亮光下充電。 電池在黑暗中放電。
部位說明
• 按 C 鈕可選換各功能畫面。
• 在任何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都可點亮畫面的照明。
本錶內置的電池會儲存由太陽能電池產生的電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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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光線照射的地方放置或使用本錶會使電池的電量耗
盡。請盡可能地讓手錶暴露於亮光下。
• 當不將本錶戴在手腕上使用時,請將手錶面朝亮光光源擺
放。
• 請盡量使手錶露在衣袖之外。即使僅部分錶面被遮擋亦會
使充電效率顯著下降。
計時功能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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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功能停止的實際充電水平依手錶的型號而定。
• 頻繁使用顯示畫面的照明會使電池很快耗盡並需再充電。下示數值為操作一次照明後
為補足所耗電量而需充電的時間參考值。
暴露在從窗戶射入的強烈太陽光下時約為 5 分鐘
暴露在室內螢光燈下時約為 50 分鐘
• 必須閱讀“電源”一節以了解所有讓手錶暴露在亮光下時需要知道的重要資訊。
若手錶的顯示為空白⋯⋯
若手錶的顯示為空白,則表示為了節省電源,手錶的節電功能已將顯示畫面關閉。
• 有關詳情請參閱“節電功能”一節中的說明。
關於本說明書
(照明)
型號 2615
(照明)
型號 3015
▲
電話備忘功能畫面 世界時間功能畫面
• 型號 2615 與型號 3015 的操作方法完全相同。本說明
書中的所有插圖均以型號 2615 為準。
• 按鈕會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
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考資料”中的說明。
▲
▲
秒錶功能畫面
按 C 鈕。
H
計時功能
月-日
時︰分
秒
星期
PM (下午)指示符
3. 選擇要更改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D 鈕及 B 鈕如下所示更改設定值。
設定
秒
時、分
夏令時間
12/24 小時時制
年、月、日
節電
計時功能用以設定及查看現在時間及日期。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使用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要設定的項目(閃動)。
畫面
按 D 鈕可使秒數返回 00 。
按 D (+)鈕及 B (-)鈕更改設定值。
按 D 鈕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ON )及標準時間
(OF )。
按 D 鈕交替選換 12 小時(
( 24H )時制。
按 D (+)鈕及 B (-)鈕更改設定值。
按 D 鈕交替開啟( ON )或解除( OF )節電功能。
按鈕操作
12H )及 24 小時
▲
鬧鈴功能畫面
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
▲
電話備忘功能
本錶的電話備忘功能可為您儲存 30 項記錄。每項記錄包括一個姓名及電話號碼。
輸入的資料自動會按照姓名字母的順序排列。用戶可在畫面中依序查閱記錄。
剩餘記憶容量姓名電話號碼
▲
▲
每隔 2 秒
交替顯示。
• 有關本錶如何為各記錄排序的詳情,請參閱“Sort Table”(排序表)。
• 本節中講述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電話備忘功能畫面中進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如何輸入新電話備忘記錄
號碼區
姓名區
新資料輸入畫面
1. 顯示電話備忘功能畫面後,使用 B 鈕及 D 鈕選換各
記錄的畫面直至新資料輸入畫面出現為止。
• 新資料輸入畫面是一幅空白畫面(即無姓名及電話號
碼)。
• 若訊息 FULL 出現,表示記憶容量已滿。若要儲存新
的資料,必須先將記憶器中的部分資料刪除。
2. 按住 A 鈕直至游標(_ )在畫面的姓名區中出現為止。
3. 在姓名區中,使用 D 鈕及 B 鈕在游標目前的位置上
選換字符。您可按下示順序選換要輸入的字符。
4. 按 A 退出設定畫面。
• 有關節電功能設定的詳情,請參閱“節電功能”一節的說明。
• 本錶的所有功能會採用在計時功能中所選擇的 12 小時/24 小時時制。
• 星期會根據您所設定的日期(年、月及日)自動進行設定調整。
4. 當您所要的字符在游標中出現時,按 C 鈕將游標向右移位。
5. 重複步驟 3 及 4 輸入姓名的所有字符。
• 在姓名區中您最多可輸入 8 個字符。
6. 輸入完姓名後,按 C 鈕向右移動游標直至其進入號碼區為止。
• 當游標在姓名區的第 8 個空白上時,再向右移動便可使游標跳至號碼區的第 1 位
數上。當游標在號碼區的第 12 個空白上時,再按 C 鈕向右移動,可使游標跳回
姓名區的第 1 個字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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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游標在號碼區中時,使用 D 鈕及 B 鈕可在游標的位置上選換數字及符號(連字
符、空白)。字符會依照下示順序變換。
8. 當您所要的字符在游標中出現時,按 C 鈕將游標向右移位。
9. 重複步驟 7 及 8 輸入所有號碼。
• 您最多可輸入 12 位數字的號碼。
10. 資料輸入完畢後,按 A 鈕儲存資料。
• 資料儲存完畢後,游標會再次在姓名區中出現以便您輸入新的電話備忘記錄。
11. 此時,您可繼續輸入新資料(由步驟 3 開始操作)或可按 A 鈕返回電話備忘記錄畫
面(無游標出現)。
• 在畫面中,姓名最多只可同時顯示 3 個字符。畫面會有右至左捲動顯示其他字符。在
最後一個字符之後,符號
查閱電話備忘資料
顯示電話備忘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及 B (-)鈕便可在畫面中選換查閱電
話記錄。
• 在最後一個電話備忘記錄顯示時按 D 鈕或在第一個電話備忘記錄顯示時按 B 鈕,
新資料輸入畫面便會出現。
電話備忘資料的更改
1. 顯示電話備忘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及 B (-)鈕將要更改的記錄顯示在畫面
中。
2. 按住 A 鈕直至游標在畫面中閃動。
3. 按 C 鈕將閃動的游標移至要更改的字符之上。
4. 使用 D (+)鈕及 B (-)鈕更改字符。
5. 更改完畢後,按 A 鈕將資料儲存及返回電話備忘記錄畫面。
如何刪除電話備忘記錄
1. 顯示電話備忘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及 B (-)鈕將要刪除的記錄顯示在畫面
中。
2. 按住 A 鈕直至游標在畫面中閃動。
3. 同時按住 D 鈕及 B 鈕直至本錶發出鳴響及
CLR 表示該記錄正在刪除。刪除後,游標會在畫面中出現以便您輸入資料。
• 訊息
4. 此時,您可繼續輸入新資料或可按 A 鈕返回電話備忘記錄畫面。
會出現。
CLR 在畫面中停止閃動。
世界時間功能
選擇的城市所在
時間區的現在時間
計時功能時間
城市名稱
GMT時差
查閱各城市的時間
顯示世界時間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可向東選換城市名稱(時間區),按 B 鈕則向
西選換城市名稱。
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的設定
4. 選擇要更改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B 鈕及 D 鈕如下所示更改設定值。
設定
夏令時間
時、分
5.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注意世界時間的上午(指示符 A )或下午(指示符 P )必須設定正
確。
夏令時間功能( DST )
夏令時間功能可將標準時間自動調快 1 小時。注意並非所有國家或地區都使用夏
令時間。
標準時間及夏令時間的切換
DST夏令時間指示符
世界時間功能可顯示 27 個城市( 29 個時間區)的時
間。
• 計時功能中的時間與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相互獨立,必
須分別進行時間的設定。
• 若更改世界時間功能中某時間區中的時間,其他時間區中
的時間亦會隨之變動。
• 有關城市名稱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市
名稱表)。
• 本節中所有的操作都必須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中進行。請
按 C 鈕進入此畫面。
1. 顯示世界時間功能畫面後,使用 D 及 B 鈕找出您要
的城市名稱(時間區)。
2. 按住 A 鈕直至世界時間的DST夏令時間開啟/解除設定
開始在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3. 按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擇設定項目。
DST夏令時間
開啟/解除
畫面
按 D 鈕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ON )及標準時間
( OF )。
按 D (+)鈕及 B (-)鈕更改設定值。
1. 顯示世界時間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及 B 鈕找出您
要改換其夏令時間或標準時間的城市名稱。
2. 按住 A 鈕直至世界時間的DST夏令時間開啟/解除設定
開始在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3. 按 D 鈕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DST 顯示)或標準時間
( DST 消失)。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GMT 城市名稱的時間無法進行夏令時間的設定。
• 注意
• 注意DST夏令時間/標準時間的設定只會對於在畫面內顯
示中的城市有效。其他城市不受影響。
時
按鈕操作
分
• 夏令時間指示符 只在GMT時差在畫面中出現時才會顯示。在城市名稱出現時,其
不會顯示。
• 某城市的夏令時間功能經開啟後,在顯示該城市名稱時,DST 指示符便會出現顯示。
倒數計時器功能
倒數計時器可在 1 分鐘至 100 小時間設定。當倒數到
計時功能時間
時
2. 按 C 鈕依照以下順序選換設定項目(閃動)。
3. 在設定閃動時,使用 D (+)鈕及 B (-)鈕更改設定值。
• 若要將倒數開始時間設為 100 小時,請設定 0:00 。
• 有關自動重複設定的詳情,請參閱以下“自動重複功能的開啟及解除”一節的說
明。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倒數計時器的使用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倒數計時器便會開始倒數。
• 在自動重複功能解除時,當倒數至零,鬧鈴會發出約 10 秒的鳴響。此時按任何鈕都
可停止鳴響。鳴響停止後,倒數時間會自動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 在倒數正在進行時,按 D 鈕可暫停倒數。再次按 D 鈕又可重新恢復倒數。
• 若要完全停止倒數,首先暫停倒數(按 D 鈕),然後再按 B 鈕。此時,倒數時間會
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自動重複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零時,鬧鈴會發出鳴響。
• 本倒數計時器設有自動重複功能,在倒數到零時,其會自
分
動由您所設的時間開始再次倒數。
• 在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執
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倒數開始時間的設定
1.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住 A 鈕直至倒數開始
時間的時數位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秒
• 若倒數開始時間不顯示,請使用“倒數計時器的使
用”一節中的步驟將其顯示在畫面中。
1. 當倒數開始時間在畫面中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時數位
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二次使自動重複設定開始閃動。
3. 按 D 鈕交替開啟(
功能。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開啟自動重複功能後,當倒數到達零時,鬧鈴會發出鳴
響,同時倒數會自動重新開始。您可按 D 鈕暫停倒數,
然後按 B 鈕使倒數時間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 自動重複功能可最多重複 7 次倒數。
顯示)或解除( 消失)自動重複
鬧鈴功能
計時功能時間
鬧鈴時間的設定
• 鬧鈴 1 可設為間歇鬧鈴或一次鳴響鬧鈴。鬧鈴 2 至 5 只可作為一次鳴響鬧鈴使用。
• 間歇鬧鈴會每隔 5 分鐘鳴響 1 次。
2. 選擇要設定的鬧鈴後,按住 A 鈕直至鬧鈴時間的時數位在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
進入設定畫面。
• 此時該鬧鈴會自動開啟。
3. 按 C 鈕選擇時數位或分數位。
4. 在設定值閃動時,按 D (+)鈕及 B (-)鈕更改設定值。
• 在使用 12 小時時制時,注意鬧鈴時間的上午(指示符 A )或下午(指示符 P )的設定
必須正確。
5.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鬧鈴時間
(時:分)
鬧鈴編號
鬧鈴的運作
每當到達鬧鈴時間時,鬧鈴會鳴響約 10 秒。間歇鬧鈴則會每隔 5 分鐘鳴響 1
次,總共重複 7 次。您可途中解除鬧鈴或將間歇鬧鈴改為一次鳴響鬧鈴。
注意
• 按任何鈕都可停止鬧鈴鳴響。
• 在間歇鬧鈴的 5 分鐘間隔中,若進行下列操作,目前間歇鬧鈴的運作會被解除。
顯示計時功能的設定畫面
顯示鬧鈴1 的設定畫面
本錶設有 5 個可單獨使用的每日鬧鈴,鬧鈴功能經開
啟後,本錶在到達預設的時間時會發出鳴響。5 個鬧鈴中
1 個可設為間歇鬧鈴或一次鳴響鬧鈴,其他 4 個則只可作
為一次鳴響鬧鈴使用。
本錶具備整點響報功能,開啟該功能後,本錶會在每
小時整點時發出 2 聲鳴響。
• 本錶的 5 個鬧鈴均配有1 至 5 的編號。整點響報畫面則
以 :00 表示。
• 進入鬧鈴功能畫面時,前一次退出鬧鈴功能時的畫面會首
先出現。
• 本節中的操作都須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進
入該畫面。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選擇要設定的鬧鈴,
直至其鬧鈴畫面出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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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聽鬧鈴的鳴響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D 鈕可使鬧鈴鳴響。
如何開啟及解除鬧鈴 2 至 5
一次鳴響鬧鈴開啟
指示符
鬧鈴1 的操作設定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選擇鬧鈴1。
2. 按 B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設定項目。
• 鬧鈴開啟後,相應的指示符(
• 間歇鬧鈴開啟指示符(
• 開啟間歇鬧鈴後,顯示鬧鈴 1 的設定畫面會自動解除間歇鬧鈴(自動使鬧鈴1 變為一
次鳴響鬧鈴)。
開啟及解除整點響報功能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選擇 1 個一次鳴響鬧
鈴(即鬧鈴 2 至 5 )。
2. 按 B 鈕開啟或解除所選擇的功能。
• 開啟一次鳴響鬧鈴(鬧鈴 2 至 5 )後,一次鳴響鬧鈴開啟
• 一次鳴響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出現。
• 任何鬧鈴開啟後,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顯
)會在鬧鈴停止鳴響的 5 分鐘間隔內閃動。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 D 鈕選擇整點響報的設定。
2. 按 B 鈕交替開啟或解除整點響報。
• 開啟整點響報功能後,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出現。
)會在畫面中出現。
指示符(
示。
或 )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顯示。
中出現。
)會在畫面
秒錶功能
秒錶功能用以測量經過時間、中途時間與二名選手完
計時功能時間
分
1/100 秒
成時間。
秒
• 秒錶的顯示限度是 59 分 59.99 秒。
• 若不停止秒錶,測時會一直不停地進行。到達測時限度
時,秒錶會再次由 0 開始重新測時。
• 若不停止秒錶,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測時亦會持續進
行。
• 中途時間在畫面中顯示時,若退出秒錶功能畫面,中途時
間便會被清除及畫面會返回經過時間的測量畫面。
•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如何使用秒錶測量時間
經過時間的測量
D
開始 停止
中途時間的測量
D
開始
二名選手完成時間的測量
D
開始 中途測量
➤
D
➤
B
中途測量
( SPL 顯示)
➤
B
第1選手衝線。
顯示第1選手的
完成時間。
➤
D
重新開始 清除
➤
B
中途測量解除
➤
D
停止
第2選手衝線。 顯示第2選手的
➤
D
停止
➤
D
停止
➤
B
中途測量解除
完成時間。
➤
➤
➤
照明
本錶採用一塊EL(電子螢光)板作為照明,其可點亮整
幅顯示螢幕,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畫面明亮易觀。本錶還
設有自動照明功能,只要將手錶面向您轉動,照明便會自
動點亮。
• 若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必須事先開啟該功能(自動照明
開啟指示符會在顯示畫面中出現)。
型號 2615
自動照明開啟指示符
型號 3015
• 有關使用照明的其他重要資料,請參閱“照明須知”一節
的說明。
如何手動點亮照明
在任意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可點亮照明約 1 秒。
• 無論自動照明功能是否開啟,上述操作都可點亮照明。
B
B
清除
B
清除
有關自動照明功能的說明
自動照明功能開啟後,每當您如下所示轉動手腕,自動照明便會點亮約 1 秒。注
意在使用自動照明功能時,本錶的“Full Auto EL Light”只會在周圍亮度低於某個程度
時才會點亮。在光亮的地方,自動照明不會點亮。
將本錶移至與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後再將其面向您扭動超過 40 度即可點亮
照明。
• 請將手錶戴在手腕外側。
與地面平行 超過 40 度
警告﹗
• 在使用自動照明功能觀看手錶時,必須確認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特別是在跑步、
騎自行車或駕駛摩托車、駕駛汽車或進行任何其他有可能導致事故或傷人的行為時,
必須特別小心謹慎。注意照明會突然點亮,請避免使您周圍的人受驚或注意力分散。
• 在騎自行車或駕駛摩托車或其他汽車前,必須事先將手錶的自動照明功能解除。此是
因為自動照明有可能會突然點亮,分散您的注意力,而有導致交通事故及嚴重傷人意
外的危險。
自動照明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D 鈕約 2 秒可交替開啟(自動照明開啟指示符顯示)
或解除(自動照明開啟指示符不顯示)自動照明功能。
• 自動照明功能開啟後,自動照明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顯示。
電源
本錶配備一個太陽能電池及一個可儲存太陽能電池所發電能的特殊充電電池(二次
電池)。下圖是在充電時如何放置手錶的說明。
範例︰ 將錶面對準光源。
• 右圖為樹脂錶帶手錶的放置方法圖。
• 注意若有部分太陽能電池受衣物等的
遮擋,充電效率則會降低。
• 請盡量使手錶露在衣袖之外。即使僅
部分錶面被遮擋亦會使充電效率顯著
下降。
重要﹗
• 將本錶長期存放在無光線的地方或戴錶時手錶因受衣物的遮擋而無法照到光線,都會
導致充電電池內的電量用盡。請盡可能定期讓本錶照到明亮的光線。
• 本錶採用一個可儲存太陽能電池所發電能的特殊充電電池,因此電池無需定期更換。
但經過長期使用後,充電電池有可能失去將電充滿的能力。若您發現該特殊充電電池
的電量無法充滿時,請向銷售店或CASIO經銷商聯繫有關更換電池的事宜。
• 切勿自行取出或更換本錶的特殊電池。使用其他類型的電池會損壞本錶。
• 每當電池電量降低至第 4 級或更換電池後,現在時間及所有其他設定都會返回至其出
廠初始預設設定。
• 若要長期存放本錶,請開啟本錶的節電功能並將手錶放置在通常能受光線照射的地
方。如此可防止充電電池的電量耗盡。
電池電量指示符
本錶設有電池電量指示符,其可顯示目前充電電池內的電量狀態。
級數
電池電量指示符
型號 2615 型號 3015
型號 2615
電池電量指示符
型號 3015
• 在電量降低至第 3 級時,指示符 CHARGE (型號 2615)/ CHG (型號 3015)會在畫面
中閃動表示電池電量已非常低,必須盡快放置在亮光下充電。
• 在電量為 4 級時,本錶的所有功能都會停止,並且所有設定都會返回原廠預置設定。
充電後各功能雖然會恢復,但將電量由第 4 級充電到第 3 級(閃動的 CHARGE /CHG
指示符表示第 3 級狀態)後,您必須設定時間及日期。電量一旦下降到第 4 級後,直
到充電到第 2 級(無 CHARGE /CHG 指示符顯示)為止,所有其他設定都無法進行。
• 注意在陽光或其他強光的照射下,本錶的電池電量指示符會暫時顯示一個較實際電量
為高的級數。正確的電池電量級數會在數分鐘後出現。
• 若在短時間內頻頻使用照明及鬧鈴,指示符 RECOVER / RECOV 會在畫面中出現。
此時下述功能會無法使用直至電池電量恢復為止。
照明
鳴響音
經過一段時間,當電池電量恢復及指示符 RECOVER /RECOV 消失後,上述功
能又可重新使用。
1
2
3
立即充電警告)
(
4
功能狀態
所有功能可以使用。
所有功能可以使用。
鳴響音、照明、顯示功能及
按鈕無法使用。
包括計時功能在內的所有功
能無法使用。
太陽能電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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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注意事項
在某些狀況下充電會導致本錶發生過熱現象。請避免將本錶放置在下述地方為充電
電池充電。
注意手錶的溫度過熱會導致液晶顯示畫面熄滅。在手錶溫度降低後液晶顯示畫面應
會恢復正常。
警告﹗
在強光下為充電電池充電會導致本錶燙熱。請小心處理本錶避免燙傷。注意尤其在
下述情況下長時間充電會使手錶非常燙熱。
• 受陽光直接照射的汽車儀表板上
• 過於接近白熾燈的地方
• 直接置於太陽光下
充電指南
電量充足後,計時功能可運作約 12 個月的時間。
• 下表是在日常使用的狀況下補充手錶一日消耗電量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曝光度(亮度)
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
有陽光的窗口下( 10,000 lux )
陰天的窗口下( 5,000 lux )
室內日光燈下( 500 lux )
• 規格中含有所有詳細的技術資料。
• 手錶不見光
• 畫面每日顯示 18 小時,休眠狀態每日 6 小時
• 照明每日點亮 1 次( 1.5 秒)
• 鬧鈴每日鳴響 10 秒
• 倒數計時器每日使用 1 次
• 經常充電可保持本錶運作的安定性。
恢復時間
下表是有關將充電電池內的電量升高一級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曝光度(亮度)
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
有陽光的窗口下( 10,000 lux )
陰天的窗口下( 5,000 lux )
• 上述曝光時間皆為參考值。實際需要的曝光時間根據光線條件而定。
大約曝光時間
第 4 級 第 3 級 第 2 級 第 1 級
▲
90 分鐘
6 小時
11 小時
大約曝光時間
5 分鐘
24 分鐘
48 分鐘
8 小時
▲
25 小時
126 小時
▲
7 小時
35 小時
– – –
參考資料
在此節中我們會講述更多有關操作本錶的詳細及技術資料,其中還包括有本錶某些
功能及特長的使用注意事項。
節電功能
型號 2615
型號 3015
• 將手錶戴在衣袖之內會使手錶進入休眠狀態。
• 上午 6 時至下午 10 時 59 分之間,本錶不會進入休眠狀態。若之前本錶已進入休眠
狀態,在到達上午 6 時後休眠狀態則仍會保持。
• 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或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手錶會無法進入休眠狀態。
如何解除休眠狀態
請進行下述任何一項操作。
• 將手錶放置在光亮的地方。
• 按任何按鈕。
• 扭動手腕使手錶面向您。
節電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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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的自動返回
• 在電話備忘或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若不作任何操作經過 2 或 3 分鐘,本錶會自動
返回計時功能畫面。
• 在某數位在畫面中閃動時,若不作任何操作經過 2 或 3 分鐘,本錶會自動儲存此時
您輸入的資料並且退出設定畫面。
初始畫面
每當進入電話備忘、世界時間或鬧鈴功能畫面時,前一次退出該功能時在畫面中顯
示的資料會首先顯示。
開啟節電功能後,若將手錶放置在黑暗中,經過一段
時間後手錶會熄滅其液
電功能對於手錶各功能的影
在黑暗中的
放置時間
60 至 70 分鐘
6 或 7 日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 8 次直至節電功能的開啟/解除畫面出現。
3. 按 D 鈕交替開啟( ON )或解除( OF )節電功能。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節電功能開啟後,節電開啟指示符( P.SAVE/PS )會在所
有功能畫面中顯示。
晶顯示及進入休眠狀態。下表是有關節
響。
畫面顯示
空白, P.SAVE/
PS閃動
空白, P.SAVE/
PS不會閃動。
顯示畫面熄滅,但所有
功能維持正常操作。
所有功能無法使用,但
計時功能仍維持正常。
操作
資料及設定值選換
在各功能畫面及設定畫面中,使用 B 及 D 鈕可在畫面中選換資料。通常在選換
資料時,分別按住此二鈕可以高速進行選換。
計時功能
• 在重設秒數時,若秒數值是於 30-59 之間,與秒數值回至 00 的同時,分數值亦會
加 1。若秒數值是於 00-29 之間,分數值則保持不變。
•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P (下午)會出現,表示中午至下午 11 時 59 分之間的
時間。指示符 A (上午)表示午夜至上午 11 時 59 分之間的時間。
• 選用 24 小時時制時,時間會在 0:00 至 23:59 間表示,此時無指示符出現顯示。
• 年份可在 2000 年至 2039 年間設定。
• 本錶設有全自動日曆,其可自動調整長短月及閏年的日期。日期一旦設定,除電池電
量降至第 4 級以外,無需再次調整。
世界時間功能
• 世界時間功能中的秒數與計時功能中的秒數同步。
• GMT世界標準時間差是指各時間區與格林威治標準時間之間的時差。
• 本錶的GMT世界標準時間差是根據協調世界時(UTC)計算得出。
照明須知
• 本錶的電子螢光板,經長期使用後會失去照明能力。
• 在陽光的直接照射之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難以看到。
• 在照明點亮時,本錶會發出響音。此是由於EL電子螢光板點亮時的振動所引起,此純
屬正常並非表示本錶發生了故障。
• 每當鬧鈴鳴響時,照明會自動熄滅。
• 經常使用照明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自動照明須知
• 將手錶戴在手腕的內側時,您手臂的搖動或震動會使自動照明在不需要的時候點亮。
為避免電量的消耗,請在進行會導致照明經常點亮的活動前將自動照明功能解除。
高於 15 度
▲
• 若錶面左右兩側傾斜超過 15 度,照明有可能不會點亮。
必須保持您手臂的背面與地面平行。
• 即使您保持姿勢,使手錶持續面向您,照明亦會在約1秒
內熄滅。
• 靜電及磁力會干擾自動照明的正常運作。若自動照明沒有
點亮,請試將本錶轉回原位(與地面平行),然後再次面向
您轉動。若仍無法點亮,請將手臂放回您身體的側邊,
然後再提起手臂進行嘗試。
• 在某些情況下,錶面轉向您約 1 秒鐘後照明才會點亮。
此屬正常現象並非表示發生了故障。
• 當您前後擺動手臂時,您可能會注意到有非常輕微的喀嚓
聲從錶內發出。此聲音是由自動照明功能的機械動作所
引起,並不表示本錶發生了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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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 Code Table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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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
LAX
DEN
CHI
NYC
CCS
RIO
– – –
– – –
GMT
LON
PAR
CAI
JRS
JED
THR
DXB
KBL
KHI
DEL
DAC
RGN
BKK
HKG
TYO
ADL
SYD
NOU
WLG
City
Honolulu
Anchorage
Los Angeles
Denver
Chicago
New York
Caracas
Rio De Janeiro
London
Paris
Cairo
Jerusalem
Jeddah
Tehran
Dubai
Kabul
Karachi
Delhi
Dhaka
Yangon
Bangkok
Hong Kong
Tokyo
Adelaide
Sydney
Noumea
Wellington
Code
•
Based on data as of June 2005.
GMT
Differential
–11.0
–10.0
–09.0
–08.0
–07.0
–06.0
–05.0
–04.0
–03.0
–02.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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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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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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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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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10.0
+11.0
+12.0
Other major cities in same time zone
Papeete
Nome
San Francisco, Las Vegas, Vancouver,
Seattle/Tacoma, Dawson City
El Paso, Edmonton
Houston, Dallas/Fort Worth,
New Orleans, Mexico City, Winnipeg
Montreal, Detroit, Miami, Boston,
Panama City, Havana, Lima, Bogota
La Paz, Santiago, Port Of Spain
Sao Paulo, Buenos Aires, Brasilia, Montevideo
Praia
Dublin, Lisbon, Casablanca, Dakar, Abidjan
Milan, Rome, Madrid, Amsterdam, Algiers, Hamburg,
Frankfurt, Vienna, Stockholm, Berlin
Helsinki, Istanbul, Beirut, Damascus,
Cape Town, Athens
Kuwait, Riyadh, Aden, Addis Ababa, Nairobi, Moscow
Shiraz
Abu Dhabi, Muscat
Male
Mumbai, Kolkata
Colombo
Jakarta, Phnom Penh, Hanoi, Vientiane
Singapore, Kuala Lumpur, Beijing, Taipei, Manila, Perth,
Ulaanbaatar
Seoul, Pyongyang
Darwin
Melbourne, Guam, Rabaul
Por t Vila
Christchurch, Nadi, Nauru Is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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