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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W1/W12
3-091-517- 21(2)
CT
CS
© 2004 Sony Corporation
中文 (繁體字)
請先閱讀本文
警告
為防止發生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勿讓
本機暴露於雨中或受潮。
為防止觸電,不要打開機殼。只有有資
格的人員才能進行維修。
注意
本產品已經經過測試,符合 EMC 指令對於使
用不到 3 m 連接電纜所設的限制。
特定頻率的電磁場可能會影響此相機的畫面
和聲音。
如果靜電或電磁場引起資料傳送中途中斷
(失敗),重新啟動應用程式或斷開並重新連
接 USB 電纜。
註
某些國家和地區對於用來為本產品供電的電
池的廢棄方式可能有法律規定。請向您當地
的主管機關查詢。
試拍
在拍攝難得一次的場面前,您可能需要做一
次試拍,以確認相機是否工作正常。
對拍攝的內容不予賠償
因相機或記錄媒體等的故障而無法拍攝或播
放時,本公司對拍攝的內容不予賠償。
建議做資料備份
為避免丟失資料的潛在危險,應將資料複製
(備份)在磁碟上。
關於影像資料的兼容性
• 本相機符合 JEITA (Japan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制定的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
則通用標準。
• 在其它設備上播放用本相機拍攝的影像或在
本機上播放用其它設備拍攝或編輯的影像將
不受保障。
有關版權的注意事項
電視節目、影片、錄影帶及其它資料可能具
有版權。未經許可錄製這些資料將會觸犯版
權法。
請勿搖晃或撞擊本相機
可能會造成故障和無法拍攝影像,此外,有
可能使 “Memory Stick”無法使用或造成影
像資料的丟失和損壞。
LCD 螢屏、LCD 取景器 (僅限於有 LCD
取景器的機型)和鏡頭
• LCD螢屏和LCD取景器是採用超高精密技術製
造的,其有效像素 99.99% 以上。但有時可
能會有一些小黑點及 / 或亮點 (白、紅、
藍或綠色)出現在 LCD 螢屏和 LCD 取景器
上。這是製造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完全不影
響所拍攝的影像。
• 將相機放在窗戶附近或室外時應注意。將
LCD 螢屏和取景器或鏡頭長時間暴露於直射
陽光下有可能造成故障。
• 請勿用力按 LCD 螢屏。螢屏可能不平因而造
成故障。
• 在寒冷的地方,LCD 螢屏上的影像可能會有
拖尾現象。這不是故障。
電動變焦鏡頭
本相機配備有電動變焦鏡頭。小心不要碰撞
鏡頭,也不要對鏡頭施加壓力。
使用前清潔閃光燈表面
閃光所散發出來的熱量可能會使得閃光燈表
面的污跡變得褪色或黏在閃光燈表面,而造
成散發的光線不足。
CT
2
請勿使相機受潮
當在室外的雨中或類似條件下拍攝時,請小
心不要弄濕本相機。水分進入相機內可能會
造成故障,這種故障在某種情況下可能無法
修復。如果發生濕氣凝聚,在使用前請參閱
第 108 頁,按照說明除去濕氣。
請勿將相機暴露於泥沙或塵土之中
在多沙或多塵土的地方使用相機,可能會造
成故障。
請勿用相機朝向太陽或其它強光
這有可能對您的眼睛造成無法治癒的傷害。
或者引發相機故障。
相機使用場所的注意事項
請勿在靠近會產生強烈無線電波或放射輻射
線的場所使用相機。相機可能無法正常記錄
或播放。
Carl Zeiss 鏡頭
本相機配備有 Carl Zeiss 鏡頭,能以優越
的對比再現清晰的影像。
本相機的鏡頭是根據德國 Carl Zeiss 的品
質標準,在經過 Carl Zeiss 認證的品質保
證系統下生產的。
本說明書中使用的圖片
在本說明書中用作圖例的圖片都是複製的圖
像,而不是使用本相機拍攝的實際圖像。
商標
•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
標。
• “Memory Stick”、 、“Memory Stick
PRO”、、 “Memory Stick
Duo”、 、“Memory Stick
PRO Duo”、 、
“MagicGate”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 Picture Package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
標。
• Microsoft、Windows、Windows Media 和
DirectX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微軟
公司)在美國和 / 或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或
商標。
• Macintosh、Mac OS、QuickTime、iMac、
iBook、PowerBook、Power Mac 和 eMac 是
Apple Computer, Inc.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 Macromedia 和 Flash 是Macromedia, Inc.在
美國和 / 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 Intel、MMX 和 Pentium 是 Intel Corporation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 此外,在本說明書中所使用的系統和產品的
名稱通常是他們各自的開發商或製造商的商
標或註冊商標。但是在本說明書中並未在所
有場合使用 ™ 或 ® 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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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3
目錄
請先閱讀本文 ..................... 2
識別零件 ......................... 6
模式旋鈕 ....................... 8
準備開始
準備電池 ......................... 9
給電池充電 ....................... 9
插入電池 ........................ 11
使用交流電源轉接器 .............. 13
在海外使用本相機 ................ 14
打開 / 關閉您的相機 .............. 14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 15
設定日期和時間 .................. 15
拍攝靜止影像
插入和取出 “Memory Stick”...... 18
設定靜止影像尺寸 ................ 19
影像尺寸和品質 .................. 20
基本的靜止影像拍攝
-使用自動調節模式 .......... 22
查看您最後拍攝的影像
-快速檢視 .................. 24
使用變焦功能 .................. 24
拍攝特寫-超近拍攝 ............25
使用自拍定時器 ................ 26
選擇閃光模式 .................. 27
用取景器拍攝影像 .............. 29
在靜止影像上插入日期和時間....30
根據場景條件拍攝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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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觀看靜止影像
在您相機的 LCD 螢屏上觀看影像 ... 34
在電視螢屏上觀看影像 ........... 36
刪除靜止影像
刪除影像 ....................... 38
格式化 “Memory Stick” ......... 40
高級操作之前
如何設置和操作相機 ............. 42
改變功能表設定 ............... 42
改變 SET UP 畫面上的項目 ...... 43
決定靜止影像的品質 ............. 43
建立或選擇資料夾 ............... 44
建立新的資料夾 ............... 44
更改記錄資料夾 ............... 44
高級靜止影像拍攝
選擇自動對焦的方法 ............. 45
選擇對焦域取景框
- AF 域取景框 .............. 45
選擇對焦功能
- AF 模式 .................. 46
設定被攝體距離
-預設對焦 ................. 46
以手動設定的快門速度和
光圈值拍攝
-手動曝光 ................. 47
調節曝光
- EV 調節 .................. 50
顯示柱狀圖 ................... 51
選擇測光方法.................... 52
調節色調
-白平衡 ................... 53
調節閃光燈強度
-閃光燈亮度 ............... 54
連續拍攝........................ 55
在多段模式下拍攝
-多段 ..................... 55
使用特殊效果拍攝
-影像效果 ................. 56
高級靜止影像觀看
選擇資料夾並播放影像
-資料夾 ................... 57
放大靜止影像的一部分............ 58
放大影像
-播放變焦 ................. 58
儲存放大的影像
-修整 ..................... 59
播放連續的影像
-循環播放 ................. 59
轉動靜止影像
-轉動影像 ................. 60
播放以多段模式拍攝的影像........ 60
連續播放 ..................... 61
逐幀播放 ..................... 61
靜止影像編輯
保護影像
-保護 ......................62
改變影像尺寸
-調整尺寸 ..................63
選擇列印影像
-列印 (DPOF)標誌 .........64
列印靜止影像
(PictBridge 印表機)
連接到符合 PictBridge 標準的
印表機 ......................66
列印影像 ........................67
列印索引影像 ....................69
欣賞活動影像
拍攝活動影像 ....................72
在 LCD 螢屏上觀看活動影像 ........73
刪除活動影像 ....................74
剪切活動影像 ....................75
在電腦上欣賞影像
將影像複製到您的電腦
- Windows 用戶 ............. 77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 78
將相機連接到電腦上 ........... 79
複製影像 ..................... 80
在電腦上觀看影像 ............. 81
影像檔案儲存位置和檔案名稱 ... 82
影像檔案複製到電腦之後
再以您的相機觀看 ........... 83
安裝 “Picture Package” ...... 83
使用 “Picture Package”
複製影像 ................... 85
使用 “Picture Package” ...... 86
將影像複製到您的電腦
- Macintosh 用戶 ........... 87
使用 “ImageMixer VCD2” ...... 88
故障排除
故障排除 ....................... 90
警告和注意訊息 ................. 98
自檢顯示 ...................... 100
附加資訊
可以記錄的影像數目或拍攝時間 ... 101
功能表項目 ..................... 102
SET UP 項目 .................... 106
使用須知 ....................... 108
關於 “Memory Stick”........... 109
關於鎳氫電池 ................... 110
關於電池充電器 ................. 110
規格........................... 111
LCD 螢屏 ....................... 112
索引
索引...........................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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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識別零件
詳細操作請參閱括號中的頁數。
1
2
3
4
5
6
7
8
9
0
qa
A POWER 按鈕 (14)
B POWER 指示燈 (14)
C 快門按鈕 (23)
D 麥克風
E 自拍定時器指示燈 (27)/
s
qd
qf
qg
qh
qj
AF 照明器 (28,106)
F 鏡頭
G RESET 按鈕 (90)
H 揚聲器
I 三腳架插孔
J 電池蓋 (11)
K OPEN 按鈕 (11)
L 閃光燈 (27)
M 取景器窗口
N 插孔 / “Memory Stick”蓋
O DC IN 插孔 (13)
P A/V OUT (MONO)插孔 (36)
Q 存取燈 (18)
R DC IN 插孔蓋 (13)
qk
• 三腳架螺絲的長度必須短於 5.5 mm。您無法
牢固地將相機固定於具有更長螺絲的三腳架
上,並有可能損壞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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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3
4
加上腕帶
8
9
F 控制按鈕
功能表打開:v/V/b/B/z (15)/
功能表關閉: / /7/ (27/26/
24/26)
模式旋鈕 “M”:快門速度 / 光圈值
(47)
G 用來拍攝:變焦 (W/T)按鈕 (24)
用來觀看: / (播放變焦)按鈕
(58) / (索引)按鈕 (35)
H 模式旋鈕 (8,102)
I 腕帶用掛鉤
J (USB)插孔 (79)
5
A (顯示器 /LCD 開 / 關)按鈕
(29)
B 取景器 (29)
自拍定時器 (26) /
記錄指示燈 (紅色)
(23)
AE/AF 鎖定指示燈
(綠色)(23)
(閃光燈充電)指示燈
(橙色)(27)
C LCD 螢屏
有關 LCD 螢屏上的項目的詳細說
明,見第 112 到 115 頁。
D MENU 按鈕 (42,102)
E (影像尺寸 / 刪除)按鈕
(19,38)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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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模式旋鈕
使用相機之前,請將模式旋鈕上的要使用的標記設定至 POWER 指示燈側。
POWER
SET UP (設置)
您可以變更相機的設定(第43和106
頁)。
(拍攝活動影像)
您可以拍攝活動影像 (第 72 頁)。
(播放 / 編輯)
您可以播放或編輯拍攝的靜止影像和活
動影像(第34和62頁)。
(自動調節模式)
焦距、曝光和白平衡都會自動調節,以
便輕鬆地進行拍攝。影像品質設置為
[精細](第43頁)。
P (編程自動拍攝)
拍攝調節會像在自動調節模式中那樣自
動進行,但是您也可以視需要變更焦點
和其他調節。此外,您還可以用功能表
設定各種拍攝功能 (第 42 和 102 頁)。
CT
8
M (手動曝光拍攝)
您可以手動調節光圈值和快門速度 (第
47 頁)。此外,您還可以用功能表設定
各種拍攝功能 (第 42 和 102 頁)。
(月光模式)
(月光肖像模式)
(燭光模式)
(風景模式)
(海邊模式)
(模糊快拍模式)
您可以根據場景輕鬆的拍攝令人印象深
刻的相片 (第 31 頁)。此外,您還可
以用功能表設定各種拍攝功能 (第 42
和 103 頁)。
準備電池
準備開始
給電池充電
在本相機中請使用下列電池。
可以使用的電池
HR 15/51﹕HR6 (AA 尺寸)鎳氫電池
(2)
– NH-AA-DA (2)(附件)
– NH-AA-2DA 雙包裝 (非附件)等
R6 (AA 尺寸)鹼性電池 (2)
不能使用的電池
錳電池
鋰電池
鎳鎘電池
如果使用上述電池,由於電池的屬
性,我們不能保證相機能發揮完整的
效能,例如電池可能電量不足。
使用鹼性電池的注意事項
• 與所附的鎳氫電池相比,鹼性電池的使用時
間較短。因此,即使電池電量殘餘指示顯示
還有足夠的電池使用時間,電源還是可能關
閉。
• 電池效能會根據製造廠商和電池類型而有很
大的差異,有時候電池使用時間可能非常
短。在低溫環境中尤其如此,您可能無法在
低於 5℃ 的溫度中拍攝。
• 請勿混用新舊電池。
• 使用鹼性電池時,電池電量殘餘指示不能顯
示正確的資訊。
• 由於鹼性電池的特性,可用的拍攝時間和可
用的播放時間之間會有很大的差異。因此,
當您切換模式旋鈕時,相機可能在鏡頭部分
突出的情況下關閉。遇到這種情況時,請更
換新的電池或充滿電的鎳氫電池。
建議使用所附的鎳氫電池。
準備開始
, 將鎳氫電池插入電池充電器 (附
件),極性 +/- 要正確。
• 您不能用電池充電器為鹼性電池充電。
• 使用本相機所附的鎳氫電池前,務必給電池
充電。
• 將電池充電器連接到附近易於插拔的牆壁插
座。
• 即使 CHARGE 指示燈沒有點亮,只要電池充電
器連接到牆壁插座,就不會中斷與交流電源
的連接。如果使用電池充電器時有問題,請
立即將插頭從牆壁插座拔下來,將電源關
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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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CHARGE 指示燈
2
電源線
, 用電源線將電池充電器連接到牆
壁插座。
當充電開始時,CHARGE 指示燈點亮,當
充電結束時,此指示燈熄滅。
有關電池充電器 (附件)的詳細說明,
見第 110 頁。
要取出電池時
將電池的 - 端往下壓以抬起 + 端,然後
取出電池。
• 充電完成時,將插頭從牆壁插座拔下來,並
將鎳氫電池從電池充電器取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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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至牆壁插座
充電時間
鎳氫電池 充電時間
NH-AA-DA × 2 (附件)
這表示在溫度為 25℃ 的環境中使用所
附的電池充電器給已耗盡的鎳氫電池完
全充電所需的時間。
• 對電池進行完全充電大約需要六個小時。
CHARGE 指示燈可能持續點亮超過六個小時,
但這不是故障。
• 如果使用 STAMINA “Quick charge”套件
(非附件)所附的電池充電器,電池的充電
速度會比較快。
充電時間
為兩顆鎳氫電池充電時: 約 2 小時 30 分鐘
為四顆鎳氫電池充電時: 約 5 小時
約6小時
關於鎳氫電池的注意事項
• 剛購買後,或長時間未使用鎳氫電池時,電
池電量可能會不夠。這是這種電池特有的特
性而並非故障。如果發生這種情形,重複將
電池的電量用光,然後重新充電,應該可以
解決問題。
• 如果鎳氫電池的電極變髒,電池有可能不能
正確充電。適時用乾布擦拭電池的電極和充
電器的端子來進行清潔。
• 鎳氫電池都要以所附的電池盒攜帶。否則金
屬物體可能使得 + 端和 - 端短路,而造成發
熱或著火的危險。
• 即使當鎳氫電池未被使用時,隨著時間的流
逝,它們會自然地流失電量。建議您在使用
電池之前給它們重新充電。
• 如果在完全用盡現存電量之前給電池重新充
電,電池電量低下警告可能比預期更早顯示
出來。這被稱為 “記憶效應”*。如果發生
此問題,只要在用盡現存電量之後才給電池
充電便會解決。
* “記憶效應”- 電池的電量暫時降低的情
況。
• 若要將電池的電量完全用光,可以將相機設
定為循環播放模式 (第 59 頁),並讓它停
留在這個模式中,直到電池的電量用完為
止。
• 請勿將外部密封去除或損壞電池。切勿使用
已經部分去除密封或完全去除密封的電池,
或任何已經有裂口的電池。這樣可能會造成
電池漏液、爆炸或發熱,而可能造成人的灼
傷或傷害。這些可能會造成電池充電器故
障。
插入電池
準備開始
1
, 打開電池蓋。
按 OPEN 按鈕上的 V ,並將其往箭頭方
向滑動,以打開蓋子。
2
, 插入電池。
將電池上的 +/- 極和電池室內的 +/- 標
記對好。
• 請偶爾用乾布將電池端子和內蓋內接點上的
污垢擦掉。電池端子和接點上的皮膚油污和
其它髒污可顯著地縮短電池所能提供的操作
時間。
3
, 關上電池蓋。
用蓋子將電池壓進去,將蓋子關緊直到
卡入定位。
要取出電池時
將電池蓋面朝上方握住相機,然後打開
電池蓋並取出電池。
• 打開或關閉電池蓋時,小心不要讓電池掉下
來。
CT
11
電池電量殘餘指示 (當使用鎳氫
電池時)
隨著使用時間電池電量會降低,電池電
量殘餘指示使用下列符號顯示殘餘的電
量。
電池電量
殘餘指示
電量殘餘指南
足夠的電量殘餘
電池電量減半
電量低,拍攝 / 播放不久後
將停止。
換上已充足電的電池,或給
該電池充電。
(警告指示閃爍。)
• 如果 LCD 螢屏關閉,按 將其打開。
• 基於使用相機的條件和充電的狀態,或環境
的不同,此訊息可能顯示不正確。
• 使用鹼性電池時,電池電量殘餘指示不能顯
示正確的資訊。此外,電池效能會根據製造
廠商和電池類型而有很大的差異,即使電池
電量殘餘指示顯示還有足夠的電池使用時
間,電源還是可能關閉。遇到這種情況時,
要更換新的電池或使用所附的鎳氫電池。
• 使用交流電源轉接器 (非附件)時,電池
電量殘餘指示不會顯示出來。
CT
12
可以記錄 / 觀看的影像數目和電
池壽命
表中顯示的是在一般模式中,以充滿電的電
池組 (附件)在 25℃ 的溫度下拍攝時可以記
錄 / 觀看的大致影像數目和電池壽命。可以
記錄或觀看的影像數目已考慮到根據需要可
能更換所附的 “Memory Stick”。注意實際
的存儲數根據使用情況可能少於所顯示的數
目。
• 電池的容量會隨著使用次數的增加和時間而
減少 (第 110 頁)。
拍攝靜止影像
在一般情況下
影像尺寸
5M
VGA
(電子郵件)
影像尺寸
5M
VGA
(電子郵件)
1)
NH-AA-DA (2)(附件)
LCD
螢屏
影像數
電池壽命
(分鐘)
開 約340 約 170
關 約580 約 290
開 約340 約 170
關 約580 約 290
R6 (AA 尺寸)鹼性電池
(2)(非附件)
LCD
螢屏
影像數
電池壽命
(分鐘)
開 約70 約35
關 約150 約75
開 約70 約35
關 約150 約75
• 使用 Sony 鹼性電池時
1)
在下列情況下拍攝﹕
– (圖像質量)設置為 [ 精細 ]
– 每隔 30 秒拍一張
– 變焦在W和T端交替轉換
– 每拍攝兩次閃光燈閃光一次
– 每拍攝十次打開和關閉電源一次
– [AF模式]設置為[單按]
測量方法基於 CIPA 標準。(CIPA: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觀看靜止影像
2)
NH-AA-DA (2)(附件)
影像尺寸
影像數
電池壽命
(分鐘)
5M 約 6800 約 340
VGA (電子郵件) 約 6800 約 340
2)
以大約三秒鐘的間隔依次觀看單幅影像
拍攝活動影像
3)
NH-AA-DA (2)(附件)
LCD 螢屏打開 LCD 螢屏關閉
約 170 分鐘 約 240 分鐘
3)
以 [160] 的影像尺寸連續拍攝活動影像
使用交流電源轉接器
• 可以記錄 / 觀看的影像數目和電池壽命會在
下列情況下降低:
– 周圍溫度低時
– 使用閃光燈時
– 打開和關閉相機很多次時
– 頻繁使用變焦功能時
– 在 SET UP 中 [LCD 背景光 ] 設置為[亮]時
– 在 SET UP 中 [AF 模式 ] 設置為 [ 監控 ] 時
– 電池電量低下時
交流電源
轉接器
(非附件)
1
DC 插頭
DC IN 插孔蓋
, 打開 DC IN插孔蓋並將交流電源轉
接器 AC-LS5 (非附件)連接到相
機的 DC IN 插孔。
將有 v 標記的一面面向相機的正面連接
DC 插頭。
• 務必要使用 AC-LS5 交流電源轉接器。其他交
流電源轉接器不能用於此相機。
• 將交流電源轉接器連接到附近便於插拔的牆
壁插座。在使用轉接器時,如果發生任何問
題,請立即從墻壁插座上拔下插頭,關閉電
源。
2 至牆壁插座
1
2
電源線
, 將電源線連接到交流電源轉接
器,然後連接到牆壁插座。
• 使用交流電源轉接器之後,將其從相機的 DC
IN 插孔和牆壁插座拔下。
• 本機只要連接到牆壁插座,就不會從交流電
源斷開,即使本機電源已經關閉也一樣。
準備開始
13
CT
在海外使用本相機
打開 / 關閉您的相機
電源
使用電池充電器 (附件)或交流電源轉
接器 AC-LS5 (非附件),您可以在交流
電源為 100 V 到 240 V、50/60 Hz 範圍
內的任何國家或地區使用本相機。如果
需要使用市售的交流插頭適配器 [a]
時,應根據牆壁插座的設計 [b] 選擇。
BC-CS2A/CS2B
• 請勿使用電子變壓器 (旅行變流器),因為
這可能導致故障。
CT
14
POWER
POWER 按鈕
POWER 指示燈
, 按 POWER。
POWER 指示燈 (綠色)點亮並且接通電
源。當您第一次打開您的相機時,會出
現時鐘設定畫面 (第 15 頁)。
關閉電源
再按 POWER。POWER 指示燈熄滅並且相
機關閉。
• 請勿在電池或交流電源轉接器 (非附件)
卸除等情況下,讓相機鏡頭部分長時間突
出,因為這樣可能會造成故障。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SET UP 或 以外的位置
並接通電源時或按 RESET 按鈕時,鏡頭部分
會移動。當鏡頭工作時,不要觸摸鏡頭部
分。
自動斷電功能
在拍攝或觀看中,或正進行 SET UP 操
作中,若有約三分鐘不操作,相機會自
動關斷電源以避免消耗電池。自動斷電
功能只在使用電池操作相機時有效。在
下述情況下,自動斷電功能將不會工
作。
• 觀看活動影像時
• 進行循環播放時
• 連接 (USB)插孔或 A/V OUT(MONO)
插孔時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設定日期和時間
1
2
SELECT
1
若要改變相機的當前設置,調出功能表
或 SET UP 畫面 (第 43 頁),並使用控
制按鈕進行更改。
若要設定功能表項目,按控制按鈕上的
v /V /b /B 以選擇想要的項目和設定,
並進行設定。若要設定 SET UP 項目,
按控制按鈕上的 v/V/b/B 以選擇想要
的項目和設定,然後按 z 進行設定。
模式旋鈕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
• 若要變更日期和時間,將模式旋鈕
設為 SET UP,在 (設置 2)上選
擇[時鐘設定](第43和107
頁),並執行步驟 3 起的程序。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P、M、 、 、 、 、
、 、 或 時,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2
POWER
2004
/:
/
12 00
1 1
POWER 按鈕
AM
2
, 按 POWER 開啟電源。
POWER 指示燈 (綠色)點亮並且在 LCD
畫面上出現時鐘設定畫面。
準備開始
CT
15
1 1
2004
/
12 00
/:
2004
/
12 00
/:
1 1
2005
/
10 00
2004
/
12 00
/:
AM
AM
1 1
AM
/:
1 1
AM
3
, 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所需的
日期顯示格式,然後按 z。
從[年/月/日]、[月/日/年]或
[日/月/年]中選擇。
• 如果為儲存時間資料提供電源的充電式鈕釦
電池 (第 108 頁)電量不足,時鐘設定畫
面會再度出現。當發生此情況時,請從上述
的步驟 3 開始,重新設定日期和時間。
CT
16
4
, 用控制按鈕上的 b/B 選擇要設定
的年、月、日、小時或分鐘各
項。
要設定的項目帶有 v/V 表示。
5
, 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設定數值,
然後按 z 輸入。
在輸入數字後,v/V 會移動到下一個項
目。重複步驟 4 和 5 直到所有的項
目被設定。
• 如果在步驟 3 選擇[日/月/年],時間將設
成24小時制。
• 午夜12 點會顯示為 12:00 AM,而中午 12 點則
顯示為 12:00 PM。
2005
/:
/
10 30
1 1
AM
6
, 用控制按鈕上的 B 選擇[確定],
然後按 z。
日期和時間被輸入並且時鐘開始計時。
• 要取消日期和時間設定時,用控制按鈕上的
v /V /b /B 選擇 [ 取消 ],然後按 z 。
準備開始
CT
17
插入和取出 “Memory Stick”
拍攝靜止影像
端子側
1
, 打開插孔 / “Memory Stick”蓋。
• 有關 “Memory Stick”的詳細說明,見第
109 頁。
CT
18
2
, 插入 “Memory Stick”。
如圖所示插入 “Memory Stick”直到發
出喀噠聲為止。
• 將 “Memory Stick”推到底,使它與連接
部位密合。如果 “Memory Stick”插入不
正確,可能無法使用 “Memory Stick”記
錄或顯示影像。
標籤側
3
, 關閉插孔 / “Memory Stick”蓋,
要取出 “Memory Stick”時
打開插孔 / “Memory Stick”蓋,然後
按壓 “Memory Stick”將其彈出來。
• 存取燈點亮時,相機在記錄或讀取影像。此
時請勿取出 “Memory Stick”或關閉電源。
資料可能會損毀。
存取燈
直到卡入定位為止。
設定靜止影像尺寸
模式旋鈕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然後接通電
源。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P、M、 、 、 、 、
或 時,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5M
3:2
3M
1M
VGA
5M
2
, 按 (影像尺寸)。
出現影像尺寸設定畫面。
• 有關影像尺寸的詳細說明,見第 20 頁。
5M
3:2
3M
VGA
1M
1M
3
, 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所需的
影像尺寸。
影像尺寸被設定。
設定完成之後,按 (影像尺寸),
使得影像尺寸設定畫面從 LCD 螢屏消
失。
• 即使電源關閉,在此選定的影像尺寸設定仍
被保留。
拍攝靜止影像
CT
19
影像尺寸和品質
可以基於想要拍攝的影像種類選擇影像
尺寸 (像素數)和影像品質 (壓縮
率)。
影像尺寸以構成影像的像素 (點)數
(水平×垂直)表示。
例如,5M (2592 × 1944)尺寸的影像
表示有 2592 個水平像素和 1944 個垂直
像素。像素的數目越大,影像的尺寸就
越大。
您可以選擇精細 (高品質)或標準影像
品質。各自使用不同的壓縮率。
當您選擇精細時,影像品質會隨著影像
尺寸增加而改善,但是記錄的資料量也
會增加,可以記錄於 “Memory Stick”
上的影像數目會減少。請參考右表選擇
適合您要拍攝的影像種類的影像尺寸和
影像品質。
影像尺寸的簡短說明
下圖顯示的是採用最大影像尺寸和最小影像尺寸的簡圖。
顯示尺寸: 5M
影像尺寸﹕5M
2592 像素× 1944 像素 =5038848 像素
顯示尺寸: VGA (電子郵件)
影像尺寸﹕VGA
640 像素× 480 像素 =307200 像素
640
2592
1944
480
基於影像尺寸的範例
影像尺寸 使用指南
5M1)(2592 × 1944)
3:22)(2592 × 1728)
3M (2048 × 1536)
1M (1280 × 960)
VGA (電子郵件)
(640 × 480)
1)
出廠設定為 [5M]。這是本相機上最高的影像品質。
2)
影像會以和相紙或明信片等一樣的 3:2 的長寬比記錄。
較大
較小
• 用來儲存重要的影像、以 A4 尺寸列印或列印 A5 尺
寸高密度的影像
• 用來以明信片尺寸列印
• 用來記錄較多的影像
• 用來將影像附加於電子郵件或者製作首頁
20
CT
基於影像品質的範例
影像品質 (壓縮率) 使用指南
精細
標準
低壓縮
(看起來較好)
高壓縮
(一般)
“Memory Stick”中可以記錄的影像數
精細 (標準)4)模式下可以記錄的影像數表示如下。
容量
影像尺寸
5M
3:2
3M
1M
VGA (電子郵件)
3)
當[拍攝模式]設置為[普通]時。
有關以其它模式可以記錄的影像數,見第 101 頁。
4)
有關影像品質 (壓縮率)的詳細說明,見第 43 頁。
• 用來以較好的影像品質記錄或列印
• 用來記錄較多的影像
3)
16MB 32MB 64MB 128MB MSX-256 MSX-512 MSX-1G
6
(11)
6
(11)
10
(18)
24
(46)
97
(243)
12
(23)
12
(23)
20
(37)
50
(93)
196
(491)
25
(48)
25
(48)
41
(74)
101
(187)
394
(985)
(149)
(376)
(1975)
51
(96)
51
(96)
82
202
790
92
(174)
92
(174)
148
(264)
357
(649)
1428
(3571)
(單位:影像數)
188
(354)
188
(354)
302
(537)
726
(1320)
2904
(7261)
384
(723)
384
(723)
617
(1097)
1482
(2694)
5928
(14821)
• 在本相機上播放用舊型Sony相機記錄的影像
時,顯示畫面可能與實際的影像尺寸不一
樣。
• 在相機 LCD 螢屏上觀看影像時,尺寸看起來
都一樣。
• 拍攝影像的數目可能會因為拍攝條件而與這
些數值不同。
• 剩餘的影像拍攝數目大於 9999 時,“>9999”
指示會出現在 LCD 螢屏上。
• 以後,您可以調節影像尺寸 (調整尺寸功
能,見第 63 頁)。
拍攝靜止影像
21
CT
基本的靜止影像拍攝-使用自動調節模式
正確握住相機
用相機拍攝相片時,小心不要讓手指擋
住鏡頭部分、取景器窗口、閃光燈發射
器、麥克風或自拍定時器 /AF 照明器
(第 6 頁)。
CT
22
模式旋鈕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然後接通電
源。
• 電源開啟時,鏡頭蓋會打開。
• 鏡頭正在工作的時候,例如當您按 POWER 以
開啟電源,或者變焦功能正在工作時 (第
24 頁),不要觸及鏡頭部分。
• 此相機可以在 “Memory Stick”中建立新
資料夾和選擇記錄影像的資料夾 (第 44
頁)。
2
, 用雙手穩固地拿住相機並且將被
攝體定位在對焦框的中央。
• 與被攝體之間最小的焦距約為 50 cm。若要
拍攝距離比這更近的被攝體,請使用特寫
(超近拍攝)模式 (第 25 頁)。
• LCD 螢屏上的圖框會顯示對焦調節範圍 (AF
域取景框,第 45 頁)。
101
FINE
VGA
96
S AF
AE/AF 鎖定指示
綠色閃爍 t 點亮
F2.8 30
3
, 持續半按下快門按鈕。
發出嗶音,但影像尚未被拍攝。當 AE/
AF 鎖定指示從閃動變為穩定點亮時,相
機準備好拍攝。
(LCD 螢屏可能凍結不到一秒鐘,視被
攝體而定。)
• 如果您鬆開快門按鈕,拍攝就會被取消。
• 即使相機沒有發出嗶聲,您也可以繼續拍
攝,但是此時焦距並沒有正確設定。
101
VGA
95
S AF
4
, 全按下快門按鈕。
快門發出聲音。影像將被記錄在
“Memory Stick”中。記錄指示燈 (第
7 頁)熄滅時,便可以拍攝下一幅影
像。
• 用電池操作相機時,如果在拍攝或播放時有
一段時間不操作相機,相機會自動關閉以免
消耗電池 (第 14 頁)。
自動對焦
當您設法去拍攝一個很難對焦的被攝體
時,AE/AF 鎖定指示改變到較慢的閃爍
狀態。此外,AE 鎖定嗶聲也不會響。
在下述情況下,自動對焦功能可能不能
正常工作。在這些情況下,鬆開快門按
鈕,然後重新構圖並再次對焦。
• 距離相機遠且暗的被攝體。
• 被攝體與其背景之間的對比度小。
• 透過玻璃看到的被攝體,比如窗戶。
• 快速移動的被攝體。
• 被攝體反光或具有有光澤的塗漆部
分,比如一面鏡子或一個發光體。
• 閃光的被攝體。
• 背光的被攝體。
自動對焦功能有兩種:“AF 域取景框”
會根據被攝體的位置和大小設定對焦位
置,而 “AF 模式”則會設定對焦開始 /
完成的時間。詳細說明,見第 45 頁。
拍攝靜止影像
CT
23
查看您最後拍攝的影像
-快速檢視
使用變焦功能
2005 1 1 101-0029
RETURN
, 按控制按鈕上的 b (7 )。
想要返回普通拍攝模式時,輕按快門按
鈕或再次按 b (7 )。
要刪除顯示於 LCD 螢屏上的影像時
1 按 (刪除)。
2 用控制按鈕上的 v 選擇[刪除],然 後
按 z 。
影像被刪除。
• 由於影像處理的關係,剛開始播放時影像可
能會顯得粗糙。
CT
24
VGA
8/8
101
W (廣角拍攝)
T
W
1.1
T (望遠拍攝)
101 101
VGA
96
W
VGA
T
96
5.0
變焦
您的相機配備有變焦功能,可以利用光
學變焦和兩種數位處理放大影像。數位
變焦有智慧式變焦或精確數位變焦可供
10:30
PM
S AF
S AF
選擇。設定數位變焦時,變焦方法會在
變焦比例超過 3 倍時從光學變焦切換到
數位變焦。
若只要使用光學變焦,在 SET UP 中將
[數位變焦]設為[關](第106頁)。
在這種情況下,數位變焦區域就不會出
, 按變焦按鈕選擇您要用來拍攝的
變焦位置。
現在 LCD 螢屏的變焦比例顯示列中,而
且最大變焦比例為 3 倍。放大方法和變
焦比例會因為影像尺寸和變焦類型而有
所不同,所以請根據拍攝目的選擇變焦
與被攝體之間的最短焦距
距離鏡頭表面約 50 cm 遠
方法。
當您按變焦按鈕時,變焦比例指示會以
下列方式出現在 LCD 螢屏上。
• 在變焦操作時,鏡頭部分將移動。當鏡頭工
作時,不要觸摸鏡頭部分。
• 您不能在拍攝活動影像時變更變焦比例
(第 72 頁)。
這條線的 W 端是光學變焦區域,
而 T 端則是數位變焦區域
變焦比例指示
拍攝特寫-超近拍攝
• 變焦比例指示會因為變焦類型而有所不同。
– 光學變焦﹕
– 智慧式變焦﹕
– 精確數位變焦﹕
• 使用數位變焦時 AF 域取景框不會出現。
或 指示閃爍,AF 會優先工作於靠近
中央的被攝體上。
智慧式變焦
m
光學變焦
影像放大時幾乎沒有失真。這樣可以讓
您在使用智慧式變焦時覺得好像是在使
用光學變焦一樣。若要設定智慧式變
焦,在 SET UP 中將 [ 數位變焦 ] 設為
[ 智慧式變焦 ] (第 106 頁)。相機買
回來時,其設置為智慧式變焦。
如下所示,最大的變焦比例取決於所選
擇的影像尺寸。
影像尺寸 最大變焦比例
3M 3.8 ×
1M 6.1 ×
VGA (電子郵件) 12 ×
智慧式變焦
影像尺寸設置為 [5M] 或 [3:2] 時不能
使用智慧式變焦,所以請設置為別的影
像尺寸。相機買回來時,影像尺寸設置
為 [5M]。
• 使用智慧式變焦時,LCD 螢屏上的影像可能
看不清楚。不過,這個現象對記錄的影像沒
有影響。
• 多段模式中不能使用智慧式變焦。
精確數位變焦
m
光學變焦
所有影像尺寸最大可以放大為 6 倍。此
功能會剪切並放大影像的某一部分,所
以影像品質會劣化。若要設定精確數位
變焦,在 SET UP 中將 [ 數位變焦 ] 設
為[精確變焦](第106頁)。
精確數位變焦
拍攝靜止影像
特寫 (超近拍攝)記錄模式用於將花或
昆蟲之類的被攝體放大。將變焦設定至
W 的最左端可以拍攝近達 6 cm 的被攝
體。不過,最小焦距會因為變焦位置而
異。因此,建議在拍攝時將變焦設定至
W的最左端。
當變焦位於 W 側的最左端時:
距離鏡頭表面約 6 cm 遠
當變焦位於 T 側的最右端時:
距離鏡頭表面約30 cm遠
25
CT
使用自拍定時器
101
VGA
96
S AF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然後按控制
按鈕上的 B () 。
(超近拍攝)指示出現在 LCD 螢屏
上。
• 如果當前正在顯示功能表,首先按 MENU 以使
功能表消失。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P、M、 、 、 或
時,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CT
26
101
VGA
95
S AF
2
, 使被攝體位於框中央。持續半按
下快門按鈕以調節焦距,然後完
全按到底。
要恢復至通常拍攝模式時
再次按控制按鈕上的 B () 。指示
會從 LCD 螢屏消失。
• 以特寫 (超近拍攝)模式拍攝時,請使用
LCD 螢屏。在使用取景器拍攝時,通過取景
器能觀看的範圍可能與實際的拍攝範圍不一
樣。這是因為視差的緣故。
• 以特寫 (超近拍攝)模式拍攝時,焦點範
圍會變得非常狹窄,被攝體可能無法完全在
焦點內。
• 以特寫 (超近拍攝)模式拍攝時,AF 的速
度會降低,以便精確地將焦點對準近距離的
被攝體。
101
VGA
96
S AF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然後按控制
按鈕上的 V () 。
(自拍定時器)指示出現在螢屏上。
• 如果當前正在顯示功能表,首先按 MENU 以使
功能表消失。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P、M、 、 、 、 、
、 或 時,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選擇閃光模式
FINE
101
VGA
96
S AF
F2.8 30
2
, 使被攝體位於框中央。持續半按
下快門按鈕以調節焦距,然後完
全按到底。
在您按下快門按鈕之後,自拍定時器指
示燈 (第 6 頁)會閃爍,然後發出嗶
音,直到快門工作為止 (大約 10 秒鐘
之後)。
要在操作途中取消自拍定時器時
再次按控制按鈕上的 V () 。指示
會從 LCD 螢屏消失。
• 如果您站在相機前面按快門按鈕的話,對焦
和曝光可能不會正確地設定。
101
VGA
96
S AF
, 將模式旋鈕設為 ,然後反覆按
控制按鈕上的 v ( )選擇一個
閃光模式。
每一次按 v ( ),指示就會改變如
下:
無指示 (自動): 在黑暗的地方或面對
光源拍攝影像時,閃光燈會自動閃光。
出廠設定為自動。
(強制閃光): 不管周圍明暗如何,閃
光燈均閃光。
(低速同步): 不管周圍明暗如何,
SL
閃光燈均閃光。快門速度在暗的地方比
較慢,所以您可以清楚地拍攝不在閃光
範圍內的背景。
(不閃光)﹕ 閃光燈不閃光。
• 如果當前正在顯示功能表,首先按 MENU 以使
功能表消失。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P、M、 、 或
時,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 使用閃光燈的建議拍攝距離大約為 0.2 m 到
3.5 m (W)/0.3 m 到 2.5 m (T)(在功能
表設定中 [ISO] 設置為 [ 自動 ] 時)。
• 閃光燈會閃光兩次。第一次是調節閃光品質
的預先閃光,第二次才是用來記錄影像的實
際閃光。
• 可以在功能表設定中用 (閃光燈亮度)改
變閃光的亮度 (第 54 頁)。(當模式旋鈕
設置為 時,不能改變閃光亮度。)
• 使用 (低速同步)或 (不閃光)模式
SL
時,快門速度在暗的地方會變得比較慢,所
以建議使用三腳架。
• 在給閃光燈充電時, (閃光燈充電)指示
燈閃爍。充電結束後,指示燈熄滅。
• 即使關閉電源,仍將保留此設定。
拍攝靜止影像
27
CT
面對光源拍攝影像
在自動調節模式中,如果對著光源拍
攝,即使被攝體周圍有足夠的光線,也
會自動閃光 (日光同步)。
閃光前
要防止被攝體的眼睛變紅時
將SET UP中的[紅眼減弱]設為[開]
(第 106 頁)。 指示會出現在 LCD 螢
屏上,閃光燈會在拍攝之前預先閃光,
以減少紅眼現象。
用 AF 照明器拍攝影像
AF 照明器會補充光線,以便於為黑暗環
境中的被攝體對焦。 會出現在 LCD 螢
屏上,AF 照明器會在半按下快門按鈕時
發出紅光,直到鎖定焦點為止。
ON
101
FINE
VGA
ON
96
閃光時
• 根據拍攝條件,日光同步可能無法得到您要
的效果。
• 不想使用閃光燈時,要將閃光燈模式設為
(不閃光)。
CT
28
m
• 若被攝體不能看到預先閃光,或在諸如此類
的其它條件時,對於某些被攝體及在某些距
離下,自動紅眼減弱功能可能無法產生所希
望的效果。
• 當[紅眼減弱]設置為[開]時,閃光燈會閃光
兩次以上。
S AF
F2.8 30
不需要此功能時,在 SET UP 中將 [AF
照明器]設為[關](第106頁)。
• 如果 AF 照明器不能充分照到被攝體,或者被
攝體沒有對比,就無法完成對焦。(建議距
離最遠大約為 3.5 m (W)/2.5 m (T)。)
• 只要 AF 照明器的光線能照到被攝體,即使光
線沒有完全對準被攝體的中央,也能完成對
焦。
• 設定預設對焦距離時(第 46 頁),AF 照明器
不工作。
• AF 域取景框不會出現。 或 指示閃爍,
AF 會優先工作於靠近中央的被攝體上。
• 當模式旋鈕設置為 或 時,AF 照明器
不工作。
• AF 照明器放射出非常明亮的光線。雖然沒有
安全問題,還是不建議在近距離內直視 AF
照明器的發光器。
用取景器拍攝影像
取景器
想要節省電池的電力,或者很難用 LCD
螢屏確認影像時,取景器就會很方便好
用。
每次按動 ,顯示就會改變如下。
(播放時也可以顯示影像資訊。)
柱狀圖顯示
101
VGA
96
S AF
r
指示消失
S AF
r
LCD 螢屏關閉
r
指示顯示
101
VGA
96
S AF
• 透過取景器看到的影像並不能表示實際可以
記錄的範圍。這是因為視差的緣故。若要確
認可以記錄的範圍,請使用 LCD 螢屏。
• 就和 LCD 螢屏上的 AE/AF 鎖定指示一樣,當取
景器部分的 AE/AF 鎖定指示燈停止閃爍而一
直亮著時,就可以開始拍攝 (第 23 頁)。
• LCD 螢屏關閉時:
– 數位變焦不工作 (第 25 頁)。
– [AF模式]設置為[單按](第46頁)。
– 如果您按 (閃光燈模式)/ (自拍定
時器)/ (超近拍攝),影像會顯示在
LCD 螢屏上大約兩秒鐘,以便您檢查或
變更設定。
• 拍攝 / 觀看活動影像時,LCD 螢屏的狀態會變
更如下: 指示消失 t LCD 螢屏關閉 t 指
示顯示
• 有關指示的詳細說明,見第 112 頁。
• 有關柱狀圖的詳細說明,見第 51 頁。
• 即使關閉電源,仍將保留此設定。
拍攝靜止影像
29
CT
在靜止影像上插入日期和時間
1
2
SELECT
1
, 將模式旋鈕設為 SET UP。
出現 SET UP 畫面。
• 在多段模式中日期和時間不會被插入。
• 影像拍攝時有添加日期和時間,以後日期和
時間將無法被去除。
• 拍攝時日期和時間不會出現在 LCD 螢屏上,
出現在 LCD 螢屏上的是 指示。實際的日
期和時間只會在播放時以紅色顯示於右下
方。
CT
30
1
2
2
, 用控制按鈕上的 v 選擇 (相
機),然後按 B。
用 v /V 選擇 [ 日期/時間 ],然
後按 B。
1
2
PAGE SELECT
3
, 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日期和
時間設定,然後按 z。
日期和時間:在影像上添加日期、小時
和分鐘。
日期:在影像上添加年、月和日。
關:在影像上不添加日期和時間。
在完成設定後,將模式旋鈕設到 ,然
後拍攝影像。
• 您 也可以將模式旋 鈕設 為 P、M、 、 、 、
、 或 以進行拍攝。
• 若您選擇 [ 日期 ],按照“設定日期和時間”
(第 15 頁)中所選擇的順序將日期添加到
影像上。
• 即使關閉電源,仍將保留此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