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CYBER-SHOT DSC-P2 User Manual [zh]

Digital Still Camera
DSC-P2
3-075-509-52(1)
CT
CS
© 2002 Sony Corporation
中文 ( 繁體字 )
警告
為防止發生火災或電擊的危險,請勿讓 本機暴露於雨中或受潮。
為防止觸電,不要打開機殼。只有有資 格的人員才能進行維修。
注意
特定頻率的磁場可能會影響本機的畫 面與 聲音。
本產品使用短於 3 米的連接電纜線,經測 試為符合 EMC 管制條例的限制。
注意
如果靜電或電磁場引起數據傳 送中途中斷
(失敗),重新啟動應用程序或斷開並重新
連接 USB電纜。
-CT
CT
-CT
使用照相機之前的注意事項
試錄
在攝錄一次性事件之前,您需要進行試錄, 以確保照相機工作正常。
不補償攝錄的內容
如果由於照相機或攝錄介質的 故障而無法 攝錄或重放,本公司不負責補償攝錄的內 容。
影像資料的相容性說明
本照相機符合 JEITA (Japan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 日本電子和資訊技術工業協會)製定的
“照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則"通用標準。
本公司不保證使用本照相機攝錄的影像
能夠在其他設備上重放,也不保證使用其 他設備攝錄或編輯的影像能夠在本照相 機上重放。
版權須知
電視節目、電影、錄影帶和其他相關資料均 受版權法保護。 未經授權攝錄這些 資料違 反版權法的規定。
請勿搖晃或撞擊照相機
除導致故障和無法攝錄影像之外,這樣還可 能導致 “Memory Sti ck"不可用或影像資 料破壞、損壞或丟失。
LCD 螢幕、LCD 取景器(僅限於帶有 LCD 取景器的機型)和鏡頭
LCD 螢幕和 LCD 取景器使用高精密 度技
術製造,因此 99.99% 以上的像素均可有 效利用。 但是, LCD 螢幕和 LCD 取景器 上可能經常會出現一些小黑點和(或)亮 點(白色、紅色、藍色或綠色)。 製 造 過 程中出現這些疵點屬正常現象,並不會對 攝錄造成任何影響。 在將照相機置於視窗附近或室外時,請加
倍小心。 如果 將 LCD 螢幕、取景器 或鏡 頭長時間地置於陽光直射下,可能會導致 照相機出現故障。
切勿弄濕照相機
如果在下雨天或類似情況下在室外拍照,請 注意不要弄濕照相機。 如果出 現水汽冷凝 現象,在使用照相機之前請參閱第 94 頁, 按照如何除去水汽的說明除去水汽。
自動變焦鏡頭
本照相機配備了自動變焦鏡頭。 千萬不要 撞擊鏡頭或用力處置鏡頭。
本手冊中使用的圖片
本手冊中用作圖片範例的照片是 複製的影 像,而不是使用本照相機拍攝的實際影像。
請勿將本照相機對準太陽或其他強光源
這樣會對您的眼睛造成不可恢復性的傷害。
資料備份建議
為了避免丟失資料,請經常將資料備份至磁 盤。
-CT
商標
“Memory Stick"、 、“MagicGate
Memory Stick"和 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MagicGate"和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InfoLITHIUM"是 Sony Corporation
的商標。 Microsoft 和 Windows 是美國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和其他國 家 (地區)的註冊商標。 Macintosh, Mac OS 和 QuickTime 是
Apple Computer, Inc 的商標或註冊商 標。 此外,本手冊中使用的系統和產品名稱通
常是各自開發商或製造商的商標或註冊 商標。 但是在本說明書中,並非所有情況 下都使用了
® 標誌。
-CT
目錄
使用照相機之前的注意事項 .........4
識別元件 .........................8
使用入門
為電池充電 ......................10
使用外部電源 ....................13
在國外使用照相機 ................13
打開關閉照相機 ................14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14
設置日期和時間 ..................15
拍攝固定影像
插入和取出 “Memory Stick"......17
決定固定影像尺寸和影像品質......18
基本固定影像拍攝 (使用自動調節
模式)......................20
檢視最後拍攝的影像
(快速複查).................21
使用變焦功能 ..................22
拍攝特寫鏡頭 (巨幅)..........22
使用自拍定時器 ................23
選擇閃光燈模式 ................24
使用取景器拍攝 ................26
拍攝時插入日期和時間..........27
根據場景條件拍攝 ( 場景選擇 ) .... 28
-CT
檢視固定影像
在照相機 LCD 螢幕上檢視影像 .... 30
檢視單幅影像 ................. 30
檢視索引 (顯示九幅或三幅影像)31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 32
刪除固定影像
刪除影像 ....................... 34
在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上
刪除 ....................... 35
在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上
刪除 ....................... 36
格式化 “Memory Stick" ......... 38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 39
1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 40
2
準備照相機 ................. 41
3
將照相機連接至電腦 .......... 42
4
複製影像 .................... 43
5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 46
對於 Macintosh 使用者 .. .... ... . 49
執行高級操作之前的注意事項
如何設置和操作照相機............ 50
更改功能表設置 ............... 50
在 SET UP 螢幕上更改項目 ..... 50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選擇聚焦方法.................... 51
使用 AF 鎖定和中心 AF 進行
拍攝 ....................... 52
設置與目標的距離
( 聚焦預設)................ 53
調節曝光 (EV 調節 ).... ... .... ... 53
聚光度計量...................... 54
調節色調 (White Balance) ........ 55
拍攝多幀 (Clip Motion) .......... 56
在 Multi Burst 模式下拍攝
(Multi Burst) .............. 57
拍攝用於電子郵件的固定影像
(E-MAIL) ................... 59
拍攝帶有聲音檔案的固定影像
(VOICE) .................... 59
增加特殊效果 ( 圖片效果 ) ........ 60
高級固定影像檢視
放大固定影像的一部份 ............61
放大影像
- 重放變焦 .......... ... .... .61
攝錄放大的影像
- 修整 ......................62
連續重放影像 ( 放映幻燈片 ).......62
旋轉固定影像 ....................63
固定影像編輯
保護影像 ( 保護 ).................64
對於單幅螢幕 ..................64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64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65
更改影像尺寸 ( 調整尺寸 ).........66
選擇要列印的影像 ( 列印標誌 ).....67
對於單幅螢幕 ..................67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67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68
欣賞電影
拍攝電影 ........................69
在 LCD 螢幕上檢視電影 ...........70
刪除電影 ........................71
對於單幅螢幕 ................. 71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71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72
編輯電影 ....................... 73
剪接電影 ..................... 73
刪除電影不必要的部份 ......... 74
將電影複製到電腦 ............... 75
對於 Windows 98、98SE、2000、 Me 使
用者 ....................... 75
對於 Windows XP 使用者 ....... 75
對於 Macintosh 使用者 .. .... .. 76
故障排除
故障排除 ....................... 77
警告和注意資訊 ................. 85
自我診斷顯示 ................... 86
附加資訊
可保存的影像數拍攝時間 ....... 87
功能表項 ....................... 88
SET UP 項目 ............ ... .... .. 92
使用須知 ....................... 94
“Memory Stick" ................ 95
“InfoLITHIUM"鋰電池 ........... 95
規格 ........................... 96
LCD 螢幕........................ 98
索引........................... 101
-CT
識別元件
繫上腕帶
1 2 3
7 8
4 5
9
0
6
qa
使用螺絲長度短於 5.5 毫米的三腳架。如果
A
POWER 按鈕 (14)
B
POWER 指示燈 (14)
C
快門按鈕 (20)
D
腕帶掛鉤
E
閃光燈 (24)
F
揚聲器 (底部表面)
G
取景窗
H
自拍指示燈 (24)  AF 照明器 (25,92)
I
麥克風
J
鏡頭
K
三腳架插孔 (底部表面)
-CT
使用螺絲更長的三腳架,照相機將無法穩固 地固定在三腳架上,而且可能會損壞照相機。 錄音時不要碰麥克風。
1 2
3
8 9 0 qa
J
電池 “Memory Stick"蓋
K
RESET 按鈕 (77)
L
訪問指示燈 (17)
M
電池退出桿 (11)
N
插孔蓋
O
A/V OUT (MONO) 插孔 (32)
4 5 6 7
A
控制按鈕
(功能表開)(
(功能表關)( / /
21/22)
B
取景器 (26)
/CHG
C
LCD 螢幕
D
DSPL/LCD ON/OFF 按鈕 (26)
v/V/b/B/z
自拍攝錄指示燈
(紅色)
AE/AF 鎖定指示燈
(綠色)
/CHG 指示燈 (橙色)
(11,24)
)(14)/
7
/)(24/23/
E
DC IN 插孔 (10,13)
F
MENU 按鈕 (18)
G
USB 插孔 (42)
H
模式撥盤 (15) SCN: 在 SCENE SELECTION 模式下
拍攝
: 拍攝固定影像 : 檢視或編輯影像
: 拍攝電影 Clip Motion 影像  Multi Burst 模式影像 SET UP: 設置 SET UP 項目
I
變焦按鈕 (用於拍攝)(22)  索引按鈕 (用於檢視)(31)
qs qd qf qg
-CT
為電池充電
使用入門
插孔蓋
1
,
打開電池“Memory Stick"蓋。
按箭頭方向滑動蓋子,將其打開。
當為電池充電時,請確認照相機的電源已關
閉 (第 14 頁)。
本照相機僅與“InfoLITHIUM"NP - FC10 電
池(C 型,附帶)配合使用。 請勿使用其它 電池 (第 95 頁)。
-CT
10
OPEN
2
,
如上圖所示,將“ v"標誌對準電池盒, 插入電池。 在確認電池安裝正確後,關 上蓋子。
用電池的前端按下電池退出桿,您可以很容
易地將電池插入。
電池退出桿
放入電池,並關上蓋子。
DC 插頭
3
,
AC 電源轉接器
將插孔蓋打開,把 AC-LS1A AC 電 源轉接器 (附帶)連接到照相機
的 “DC IN"插孔。
按圖中所示的箭頭方向打開蓋子。
v
接上插頭,“
切勿用金屬片切短 AC 電源轉接器上的 DC 插
頭, 這樣會造成功能失常。 使用乾的棉棒清潔 AC 電源轉接器的 DC 插
頭, 切勿使用髒的插頭。 使用髒的插頭可能 導致不能正常充電。
"標誌向上。
電源線
連接至牆上插座
2
取出電池
電池剩餘電量指示符
電池剩餘電量指示符顯示剩 餘的可 拍攝、瀏覽時間。
使用入門
1
AC 電源轉接器
4
,
使用電源線將 AC 電源轉接器連 接至牆上插座。
充電開始, /CHG指示燈亮起。
/CHG
/CHG 指示燈
/CHG 指示燈熄滅時,充電完畢 (完全
充電)。
充電結束後,請將 AC 電源轉接器從照相 機
和牆上插座上拔出。
電池退出桿
打開電池 “Memory Sti ck"蓋子,按 上圖箭頭方向所示按下電池退出桿。
取出電池時,請勿摔跌。
60min
計算正確的剩餘時間大約花費 1 分鐘。
剩餘時間因使用、環境條件而不同,可
能不正確。
1600
FINE
4
11
-CT
為電池充電 (續)
充電時間
此時間表示在環境溫度為 25°C 的環境 中,使用附帶的 AC-LS1A AC 電源轉接 器為完全耗盡電量的電池充電所需的 時間。
電池 完全充電時間
(分鐘)
NP-FC10 (附帶) 約 150
電池壽命以及可攝錄重放的影 像數
下表顯示以下條件下照相機使用時間 的近似指導性指標:圖片品質設置為
“標準";以閃光燈模 式 “ "拍攝;
°
在環境溫度為 25 式拍攝;附帶的電池完全充電。 關於可 攝錄或重放的影像術的指導性指標便 於在必要時更改“Memory Stick"。 實 際結果可能與這些值稍有出入(取決於 使用條件)。
C 的環境中以標準模
拍攝 * 固定影像時
NP-FC10 (附帶) 影像尺 寸
1600×1200
640×480
*
LCD 螢幕電池壽命
(分鐘)
ON 約 70 約 1400
OFF 約 110 約 2200
ON 約 70 約 1400
OFF 約 110 約 2200
大約每三秒鐘攝錄一幅影像
影像數
重放 ** 固定影像時
NP-FC10 (附帶) 電池壽命
影像尺寸
1600 × 1200 約 160 約 3200 640 × 480 約 160 約 3200
在 LCD 螢幕打開時,依次檢視單幅影像 ,
**
大約每三秒鐘一幅。
(分鐘)
影像數
攝錄 *** 電影影像
NP-FC10 (附帶) LCD 螢幕 ON
(分鐘)
約 90 約 120
連續攝錄,畫面尺寸為 160 × 112
***
LCD 螢幕 OFF
(分鐘)
電池壽命和可攝錄的影像數在下述條件下
將減少︰
低溫。
使用閃光燈。
頻繁打開和關閉。
頻繁使用變焦。
POWER SAVE]設置為[OFF]時。
[
使用反覆使用過的或充電後自我放電 的
電池 (第 96 頁)。
POWER SAVE 功能
啟動 POWER SAVE 功能時,拍攝時間會 更長。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ET UP,並將[SETUP 2] 中的 [POWER SAVE] 設置為 [ON]。 出 廠設置為 [ON] (第 93 頁)。
啟動 POWER SAVE 功能時
LCD 螢幕比[POWER SAVE]設置為 [OFF] 時
暗。 此時您不 能更改 [LCD BACKLIGHT] 的 設置 (第 93 頁)。 電源打開時,閃光燈模式通常設置為“ "
(不使用閃光燈)。
如果您使用閃光燈拍攝,按下控制按鈕上
的 v( ),然後選擇“ "(強制閃光) 或自動 (第 24 頁) 在拍攝固定影像時,祇有部份按下快門時,
照相機才能聚焦。
12
-CT
使用外部電源
在國外使用照相機
插孔蓋
DC 插頭
1
,
AC 電源轉接器
將插孔蓋打開,把 AC-LS1A AC 電源 轉接器 (附帶)連接到照相機的
“DC IN"插孔。
接上插頭,“v"標誌向上。
將 AC 電源轉接器連接至附近易於插拔的 牆
上插座。 如果使用轉接器時出現故障,請立 即從牆上插座拔掉插頭,以關閉電源。
2 連接至牆上插座
電源線
1
2
,
使用電源線將 AC 電源轉接器連 接至牆上插座。
不再使用 AC 電源轉接器時,將它與照相機
的 DC IN 插孔斷開。 即使關閉了照相機,祇要它與牆上插座連接
著,它就沒有從交流電源斷開。
電源
通過附帶的電池充電器(100V 至 240V AC,50/60Hz),您可以在任何國家或地 區使用本照相機。 根據牆上插座 設計,必要時使用市場上銷售的交流插
頭轉接器
[a]
AC-LS1A
請勿使用電子轉換器, 這樣會造成故障。
[b]
使用入門
13
-CT
打開關閉照相機
R
)
如何使用控制按鈕
POWER
POWER 指示燈
,
按 POWER。
POWE
ON/OFF(CHG
POWER 指示燈呈綠色亮起,電源打開。 當 您首次打開照相機時,出現“CLOCK SET"螢幕 (參閱下一頁)。
關閉電源
再次按 POWER 按鈕,POWER 指示燈將熄 滅,照相機關閉。
如果在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或 時
打開電源,鏡頭開始移動。 請注意不要觸摸 鏡頭。
自動關機功能
如果在使用電池拍攝、重放或執行 SET UP 時,一段時間內 * 未執行任 務,電源會自動關閉,以節省電池電 源。 但是在以下情況下,即使使用電池為 照相機供電,自動關機功能也不起作 用。
正在重放電影
正在放映幻燈片
將電纜連接至 USB 插孔或 A/V OUT (MONO) 插孔。
當 [POWER SAVE] 設置為 [ON] 時︰約
*
90 秒 當 [POWER SAVE] 設置為 [OFF] 時︰約 三分鐘
0EV
0EV
WB
EV
AUTO
WHITE BAL
ISO
ISO
要更改照相機的當前設置,請激活 LCD 螢幕上的功能表或 SET UP(第 50 頁), 使用控制按鈕進行更改。 對於每個功能表項,按 所需的值,然後按中央的
v/V/b/B
z或 b/B
選擇
行設置。
14
-CT
設置日期和時間
模式撥盤
1
POWER
ON/OFF(CHG)
2
CLOCK SET
2002
1
/:
/
12 00
1
OK
POWER
Y/M/D M/D/Y D/M/Y
O K
AM
CANCEL
CLOCK SET
2002
1
/:
/
12 00
1
OK
Y/M/D M/D/Y D/M/Y
O K
AM
CANCEL
使用入門
3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當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或 時,您 也可以執行此操作。
要更改先前設置的時間和日期值,請將模式 撥盤更改至 SET UP,選擇 [SET UP 1] 中的 [CLOCK SET](第 92 頁),然後從 3 步繼 續執行。
,
按 POWER。
POWER 指示燈呈綠色亮起,出現 “
SET
"螢幕。
CLOCK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所 需的年月日順序,然後按中央的
z
您可以從“Y/M/D"(年月日)、“M/ D/Y"和 “D/M/Y"中選擇。
如果可再充電鈕扣電池(提供用於保存時間 資料的電源)失去電量 (第 94 頁),將自 動重新出現 “CLOCK SET" 螢幕。 如果出現 此情況,請從 3 步開 始,按上述過程重新 設置日期和時間。
15
-CT
設置日期和時間 (續)
CLOCK SET
2002
/:
1
OK
4
使用 b/B 選擇 年、月、日、小 時
,
或分鐘等項。
上方將顯示“v",當前選定要設置的項
"。
V
16
-CT
下方將顯示 “
Y/M/D M/D/Y D/M/Y
12 00
O K
AM
CANCEL
1
/
CLOCK SET
2002
1
/:
/
7
OK
5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設置所 需的數值,然後按中央的
設置當前數值之後,移動到下一項。 重
12 00
AM
z
Y/M/D M/D/Y D/M/Y
O K
CANCEL
6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 選擇 [OK], 然後按中央的
設置日期和時間之後,時鐘開始計時。
CLOCK SET
2002
/:
/
7
OK
z
Y/M/D M/D/Y D/M/Y
10 30
O K
PM
CANCEL
4
複以上過程,直至設置所有項。
要中止設置過程,請選擇[CANCEL],然後按
如果在3 步選擇 [D/M/Y],請使用 24 小時
時鐘顯示。
中央的 z。
插入和取出 “Memory Stick"
拍攝固定影像
連接器面
拍攝固定影像
1 2
,
打開電池“Memory Stick"蓋。
按箭頭方向滑動蓋子,將其打開。
標籤面
,
正確插入 “Memory Stick"。
如圖所示將“Memory Stick"完全插入, 直至聽到喀嗒聲。
插入“Memory Stick"時一直向裡推,直至
聽到喀嗒聲。 如果未正確插入,無法進行正 確的錄製和播放。
訪問指示燈
3
,
關閉電池“Memory Stick"蓋。
取出 “Memory Stick"
打開電池 “Memory Stick"蓋,然後 推 “Memory Stick"使其彈出。
訪問指示燈亮起時,表示照相機正在
攝錄或讀出影像。 決不要在此時取出
“Memory Stick"或關閉電源。
17
-CT
決定固定影像尺寸和影像品質
P
FINE
18
-CT
AUTO
WHITE BAL
1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之 後,打 開
ISO
MENU
電源,然後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出現。
當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時,您也可以執行此
操作。
1600
1600x1200 1600 (3 : 2)
1600x1200 1600 (3 : 2) 1280 x 960
640 x 480
IMAGE SIZE
MODE
1280 x 960
640 x 480
IMAGE SIZE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B選擇
(IMAGE SIZE)。
使用
影像尺寸即設置。
選擇所需的影像尺寸。
v/V
FINE STANDARD
P.QUALITY
MODE
PFX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B選擇
(P. QUALITY)。
使用
影像品質即設置。 完成設置時,請按 M ENU 按鈕。 功能表 將從螢幕上消失。
對於影像品質,您可以選擇 [FINE] 或
[STANDARD]。 即使在照相機關閉時,此處選擇的影像尺寸
和品質值仍將保留。
選擇所需的影像品質。
v/V
影像尺寸和品質
您可以根據要拍攝的影像種類來選擇 影像尺寸 (像素數)和影像品質 (壓 縮比)。 影像尺寸越大,影像品質越 高,影像就會越好,但保存影像所需 的資料量也越大。 這意味著可在
“Memory Stick"保存的影像越少。
請選擇適於要拍攝的影像種類的影像 尺寸和品質級別。 您可以在以後調整影像尺寸(調整尺 寸功能,請參閱第 66 頁)。 您可以從下表的四個選項中選擇影像 尺寸。
影像尺寸 範例
1600×1200 列印 A4 尺寸影像 1600 (3:2) 以 3:2 比率列印 * 1280×960 列印明信片尺寸影像 640 × 480 適用於附在電子郵件中的影
“Memory Stick"中可保存的影像數 **
下面顯示 FINE(STANDARD) 模式下可保存的影像數。 (單位︰ 影像數)
容量
影像尺寸
1600 × 1200 8 (15) 16 (30) 32 (60) 64 (120) 133 (246) 1600 (3:2) 8 (15) 16 (30) 32 (60) 64 (120) 133 (246) 1280 × 960 12 (23) 24 (44) 50 (93) 100 (186) 202 (375) 640 × 480 48 (120) 96 (240) 195 (488) 393 (983) 789 (1973)
當 [REC MODE] 為 [NORMAL] 時
**
有關其它模式下可保存的影像數 請參閱第 87 頁。
影像尺寸是在個人電腦上檢視影像時使用
的螢幕尺寸。 在照相機的 LCD 螢幕上檢視 影像時,所有影像看起來尺寸均相同。 根據拍攝條件,拍攝的影像數可能與這些
值有所不同。 影像尺寸值(例如,1600× 1200)為所顯
示的像素數。
此選項所攝錄影像的水平方向與垂直方向
*
的比例為 3:2 ,與所用的列印紙尺寸一致。
8MB 16MB 32MB 64MB 128MB
拍攝固定影像
19
-CT
基本固定影像拍攝 (使用自動調節模式)
模式撥盤
1
,
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然後打開 照相機。
電源打開時,鏡頭蓋打開。
按下 POWER 打開照相機或正在使用變焦功
能並且鏡頭正在移動時,請勿觸摸鏡頭組
(第 22 頁)。
當模式撥盤設置為 ,照相機自動調節曝 光和焦距。
2
,
雙手握住照相機,使目標位於螢幕 方框中央以便調焦。
請勿用手指遮蓋鏡頭或閃光燈。
您可以選擇多點 AF 模式或中央 AF 模式作 為 AF 模式 (第 51 頁)。
60min FINE
1600
4
F2.8
30
呈綠色閃爍 t 亮起
3
,
部份按下快門並保持不動。
照相機發出嗶聲。 AE/AF 鎖定指示燈停 止閃爍並保持亮起,照相機就緒,可以 進行拍攝。
如果您將手指從快門上移開,將取消拍攝。
距離目標的最小焦距為 50 厘 米。要 拍攝小
於此距離的目標 , 請使用巨幅模式 (第 22 頁)。
LCD 螢幕上出現的方框 顯示調節焦距 的範圍 限制。 (有關 AF 範圍取景器的詳情,請參 閱第 51 頁)。
20
-CT
60min FINE
1600
4
,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
此時將聽到一次嘩聲,拍攝完成,固定 影像保存在 “Memory St ick"中。攝錄 指示燈熄滅時,您可以拍攝下一幅影像。
使用電池拍攝時,如果在照相機打開一段時
間內未執行任務,電源會自動關閉,以節省 電池電源 (第 14 頁)。
關於自動聚焦
當您拍攝難以聚焦的目標時,AE/AF 鎖定指示燈將變為慢速閃爍。 對於以下目標,可能難以使用自動聚 焦功能。 在這種情況下,請釋放快 門,然後嘗試重新拍攝和聚焦。
目標距離照相機較遠並且顏色較暗
目標與其背景對比不明顯
通過玻璃 (如窗戶)觀看目標
快速移動的目標
目標有反射 (如鏡子的反射),或者存
在發光物體和光亮目標 閃爍目標。
檢視最後拍攝的影像 (快速複查)
min
60
REVIEW
,
按控制按鈕上的 b (7)。
要返回到拍攝模式,請輕按快門或再次
(7)。
按控制按鈕上的
b
刪除 LCD 螢幕上顯示的影像
按 MENU 按鈕顯示功能表。
1
按控制按鈕上的 B 選擇 [DELETE],
2
然後按中央的 按控制按鈕上的 v 選擇 [OK],然後
3
按中央的
z
z
影像將被刪除。
1600
8/8
10:30
2002 7 4100-0029
PM
拍攝固定影像
21
-CT
使用變焦功能
拍攝特寫鏡頭 (巨幅)
W (廣角) T (長焦)
60min FINE
1600
4
T
W
,
按變焦按鈕,選擇所需的影像尺 寸,並拍攝影像。
目標所需的最小焦距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W 時︰距離鏡頭
末端約 50 厘米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T 時︰距離鏡頭 末端約 50 厘米
使用變焦功能時鏡頭移動。 請注意不要觸摸
鏡頭。 拍攝電影時不能使用變焦功能 (第 78
頁)。
-CT
22
60min FINE
T
W
1600
4
數碼變焦
當變焦超過 3 倍時,使用影像的數 碼處理實現放大。 使用數碼變焦功 能最大可將影像放大到 6 倍。 因為 使用數碼變焦時圖片品質會有損失, 所以在不需要使用此功能時將 SET UP 中的 [DIGITAL ZOOM] 設置為 [OFF] (第 92 頁)。
這條線的 T 側顯示 數碼變焦的範圍。
要拍攝花或昆虫等小目標的特寫鏡 頭, 可使用巨幅功能進行拍攝。 您可以使用 此功能獲得最大距離為下面指定距離的
W
T
目標的特寫鏡頭。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W 時︰ 距離鏡
頭末端約 10 厘米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T 時︰ 距離鏡
當您使用數碼變焦功能時,不能使用取
景器確定影像。 當您使用數碼變焦功能時,不顯示自動
聚焦方框。
頭末端約 50 厘米
使用自拍定時器
60min FINE
1600
4
1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然後按控 制按鈕上的
LCD 螢幕上將出現 (巨幅)。
如果當前顯示功能表,請首先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將消失。 即使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而不是風景模
式)(第 28 頁)或 ,您也可以進行此 操作。
()
B
60min FINE
1600
2
,
使目標位於方框中央,拍攝影像。
返回到正常拍攝
( )。 將
再次按控制按鈕上的 從 LCD 螢幕上消失。
當使用巨幅功能時,請使用 LCD 螢幕進行拍
攝。 如果使用取景器,您所看到的範圍和實 際拍攝的範圍可能不一致。
B
60min FINE
1600
4
1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然後按控 制按鈕上的 V()
LCD 螢幕上將出現 (自拍定時器)。
如果當前顯示功能表,請首先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將消失。 當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或 時,您也可
以執行此操作。
拍攝固定影像
23
-CT
使用自拍定時器 (續)
60min FINE
1600
4
0EV
F2.8
30
2
,
使目標位於方框中央,完全按下快 門。
自拍指示燈(第 8 頁)呈橙色閃爍,您 將聽到一次嗶聲。 將在大約 10 秒內拍 攝影像。
在操作中取消自拍
V
再次按控制按鈕上的
如果您站在照相機前面按下快門,焦距和曝
光設置可能不正確。
()
選擇閃光燈模式
60min FINE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然後按控 制按鈕上的
1600
4
v
,選擇閃光燈
()
模式。
閃光燈模式具有以下功能。
無指示符 (自動)︰根據照明條件,照 相機將判斷光線是否充足並相應使用閃 光燈。
(強制使用閃光燈)︰不考慮環境光線
強弱,均使用閃光燈。
(不使用閃光燈)︰不使用閃光燈。
對於使用閃光燈的距離,建議如下 ([ISO]
設置為 [AUTO])︰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W 時,0.5 ∼ 3.8
米 。 當焦距自始至終設置為 T 時,0.5 ∼ 2.4
米。
如果當前顯示功能表,請首先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將消失。 您可以使用設置功能表中的 [FLASH LEVEL]
更改閃光燈的亮度 (第 90 頁)。 如果閃光燈模式設置為自動或 (強制使用
閃光燈),並且您在黑暗的地方觀看 LCD 螢 幕,您可能會注意到影像上有某些“噪聲", 但這不會影響拍攝的影像。 正在為閃光燈充電時, /CHG 閃光燈充電指
示燈閃爍。 充電完畢時,該指示燈熄滅。
24
-CT
減少攝錄有生命目標時的 “紅 眼"現象
如果在拍攝影像之前閃光燈開始閃 光,則會減少紅眼現象。 在 SET UP 中,將 [RED EYE REDUCTION] 設置 為 [ O N] (第 92 頁)。 LCD 螢幕上 將顯示 “ "。
m
紅眼減少量可能各不相同。 而且,與目
標的距離以及目標是否看到閃光燈開始 閃光也會影響減少紅眼現象處理的效 果。
使用 AF 照明器進行拍攝
這是用於在黑暗場所拍攝時幫助調焦 的輔助光源。 在 SET UP 中,將 [AF ILLUMINATOR] 設置為 [AUTO](第 92 頁)。 拍攝時, LCD 螢幕顯示 “ ";在部份按下快 門和焦點鎖定之間的期間,AF 照明器 將自動閃光。
如果 AF 照明器閃光,但沒有足夠的光線
到達目標(使用此功能時的最大建議距離 為 2.8 米(廣角),1.6 米(長焦),或 者目標對比度較弱,照相機可能聚焦不正 確。 AF 照明器發出的光可能不會正好對準影
像的中央,但祇要到達目標,照相機就會 正確聚焦。 手動調焦時,AF 照明器不起作用。
ON
60min FINE
1600
ON
6
在以下條件下,AF 照明器不起作用。(第
28 頁)
在微明模式下拍攝
在風景模式下拍攝
AF 照明器為明亮的燈,沒有安全危害,但
在近距離拍攝時,不要直接對準目標的眼 睛。
拍攝固定影像
25
-CT
使用取景器拍攝
當所有指示符關閉時 (僅顯示拍攝資訊)
取景器
DSPL/LCD ON/OFF
當您想節省電池電源或使用 LCD 螢幕難 以確認影像時,使用取景器很方便。 每次按 DSPL/LCD ON/OFF 按鈕 時,顯示 按以下順序變化。
-CT
26
F2.8
30
r
LCD 螢幕關閉。
r
所有的有效指示符打開。
60min FINE
1600
4
F2.8
30
有關所顯示項目的詳情,請參閱第 98 頁。
正如 LCD 螢幕顯示上的 AE/AF 鎖定指示
符,當取景器部 份的 AE/AF 鎖定指示 燈停止 閃爍並保持亮起時,您就可以再次拍攝(第 20 頁)。 當 LCD 螢幕顯示關閉時,數碼變焦不起作用
(第 22 頁)。
當 LCD 螢幕顯示關閉時,如果按 (閃光燈
模式) (自拍) (巨幅),影像將 在螢幕上顯示大約兩秒鐘,以便您可以檢視 或更改設置。
拍攝時插入日期和時間
CAMERA
MOVING IMAGE : DATE/TIME : DIGITAL ZOOM : RED EYE REDUCTION : AF ILLUMINATOR :
SELECT
MPEG MOVIE OFF O
N OFF AUTO
1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ET UP。
此時將顯示 SET UP 功能表。
如果拍攝影像時插入日期和時間,以後不能
刪除日期和時間。 如果拍攝影像時插入日期和時間,LCD 螢 幕
上不顯示實際日期和時間,而是在 LCD 螢幕 左上部份顯示 “ "。 重放影像時顯示實 際日期和時間。 當您在步驟 3 選擇 [DATE] 時,該日期將會
按照您在“設置日期和時間"中設定的順序 插入 (參閱第 15 頁)。
CAMERA
MOVING IMAGE :
DATE/TIME :
DIGITAL ZOOM : RED EYE REDUCTION : AF ILLUMINATOR :
OK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
(CAMERA),然後按 使用 後按
選擇 [DATE/TIME],然
v/V
B
B
DAY&TIME DATE
OFF
CAMERA
MOVING IMAGE : DATE/TIME : DIGITAL ZOOM : RED EYE REDUCTION : AF ILLUMINATOR :
PAGE SELECT
MPEG MOVIE DATE O
N OFF AUTO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要 插入的資料類型,然後按中央的
z
DAY&TIME: 將拍攝日期和時間插入影像 DATE: 將拍攝年月日插入影像 OFF: 不將日期時間插入影像
設置完成後,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繼 續拍攝。
當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時,您也可以執行此
操作。 即使電源關閉,也將保存此處進行的設置。
拍攝固定影像
27
-CT
根據場景條件拍攝 ( 場景選擇 )
微明模式
微明肖像模式
在夜間拍攝、在夜間拍攝人物或拍攝風 景時,請使用下面所列模式,以提高影 像品質。
微明模式
在光線較暗的條件下,使用微明模式拍 攝,仍可以獲得高品質的影像。 但是, 因為在這些條件下快門速度較慢,所以 建議您使用三腳架。
無法使用閃光燈。
風景模式
微明肖像模式
在夜間拍攝前景人物時,使用此模式。 因為快門速度較慢,所以建議您使用三 腳架。
這樣您可以拍攝前景人物影像,輪廓清晰而
又不失夜間拍攝的感覺。 閃光燈自動閃光。
風景模式
對遠處影像聚焦,因此便於拍攝遠處的 風景。
不能在巨幅模式下拍攝。
不能選用自動閃光燈模式。
0EV
0EV
WB
EVSCN
MENU
1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然後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出現。
28
-CT
SCN
NR 緩慢快門
在微明模式或微明肖像模式下,如果 選定了一個慢於或等 於 1/2 秒 的快
WB
SCN
WB
門速度值,在快門速度顯示值之前就 會顯示“NR",同時,相機自動切換 到緩慢快門模式。
拍攝固定影像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B選擇 [SCN]。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選擇所 需的模式。
模式將設置為您選擇的模式。 完成設置時,請按 MENU 按鈕。 功能表 將從螢幕上消失。
取消場景條件
將模式盤設置為 SCN 之外的其它項目。
即使電源關閉,也將保存此處進行的設置。
NR 緩慢快門模式去除雜音,提供清 晰的影像。 為了消除震動的影響, 建議使用三腳架。
完全按下快門。
F2.8
NR2
''
r
然後螢幕變暗。
CAPTURING
r
最後,
PROCESSING
“PROCESSING"的
字幕顯示消失,影 像被記錄下來。
29
-CT
在照相機 LCD 螢幕上檢視影像
檢視固定影像
檢視單幅影像
單幅
(顯示單幅影像)
60min
2002 7 4100-0028
FILE BACK/NEXT
VOLUME
1600
8/8
10:30
PM
索引
(顯示九幅影像)
SINGLE DISPLAY
您幾乎可以立即在 LCD 螢幕上看到使用 本照相機拍攝的影像。 本照相機提供下 列三種檢視影像的方法。
單幅 (顯示單幅影像)
您可以一次檢視一幅影像 (充滿整個螢 幕)。
索引 (顯示九幅影像)
螢幕上以分屏同時顯示九幅影像。
索引 (顯示三幅影像)
螢幕上以分屏同時顯示三幅影像。 還將 顯示影像的各項資訊。
索引
(顯示三幅影像)
APERTURE VALUE : SHUTTER SPEED : EXPOSURE VALUE : ISO
SINGLE DISPLAY
有關電影,請參閱第 70 頁。
有關顯示的各種符號的資訊,請參閱第 100
F2.8 1/125
0.0 100
:
10:30
2002 7 4100-0028
PM
頁。
60min
FILE BACK/NEXT
1600
8/8
10:30
VOLUME
PM
2002 7 4100-0028
1
,
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然後打開 照相機。
此時將顯示您最後拍攝的一幅影像。
-CT
30
檢視索引 (顯示九幅或三幅影像)
60min
2002 7 4100-0026
FILE BACK/NEXT
VOLUME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B選擇固定 影像。
︰顯示上一幅影像。
b
︰顯示下一幅影像。
B
1600
6/8
10:30
APERTURE VALUE : SHUTTER SPEED : EXPOSURE VALUE : ISO
PM
按一次變焦 W 按鈕。
,
顯示切換到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顯示上一個 (下一個)索引螢幕
按控制按鈕上的 左 / 右移動黃色框。
SINGLE DISPLAY
v/V/b/B
,上/下/
SINGLE DISPLAY
,
再次按變焦 W 按鈕。
顯示切換到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按控制按鈕上的
v/V
的影像資訊。
顯示上一個 (下一個)索引螢幕
按控制按鈕上的
b/B
F2.8 1/125
0.0 100
:
10:30
2002 7 4100-0028
PM
時,將顯示其餘
檢視固定影像
返回單幅影像螢幕
反覆按變焦 T 按鈕,或者按控制按鈕中
z
央的
31
-CT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影像
A/V OUT (MONO) 插孔
60min
FILE BACK/NEXT
1600
8/8
10:30
PM
2002 7 4100-0028
VOLUME
1
,
A/V 連接電纜 (附帶)
使用 A/V 連接電纜連接照相機的 A/V OUT (MONO) 插孔與電視機的
音頻 / 視頻輸入插孔。
如果您的電視機有立體聲輸入插 孔,將 A/V 連接電纜的視頻插頭 (黑色)接入 Lch 插孔。
在確保照相機和電視機均關閉的前提下,使
用視頻電纜將二者連接起來。
-CT
32
TV/Video 切換開關
2
,
打開電視機的電源,將電視的 TV/ Video 切換開關設置為“Video。"
對於不同的電視機,此開關的名稱和位置可
能不同。
3
,
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然後打開 照相機。
按控制按鈕上的 b/B選擇一幅影像。
使用此功能時,可能需要轉換視頻輸出信號,
以便與電視系統匹配 (第 93 頁)。
在電視上觀看重放畫面
如果要在電視上觀看重放畫面,您需 要一臺配有視頻輸入插孔和視頻連接 電纜的電視。 電視系統必須與數碼照相機系統相 同。 請檢視以下列表︰
NTSC 系統
巴哈馬群島、玻利維亞、加拿大、中 美洲、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牙 買加、日本、韓國、墨西哥、秘魯、蘇 裡南、台灣、菲律賓、美國、委內瑞 拉等。
PAL 系統
澳洲、奧地 利、比利時、中國、捷克 共和國、丹麥、芬蘭、德國、荷蘭、香 港、義大利、科威特、馬來西亞、紐 西蘭、挪威、葡萄牙、新加坡、斯洛 伐克共和國、西班牙、瑞典、瑞士、泰 國、英國等。
PAL-M 系統
巴西
PAL-N 系統
阿根廷、巴拉圭、烏拉圭
SECAM 系統
保加利亞、法國、圭亞那、匈牙利、伊 朗、伊拉克、摩納哥、波蘭、俄羅斯、 烏克蘭等。
檢視固定影像
33
-CT
刪除影像
刪除固定影像
60min
FILE BACK/NEXT
1600
5/5
10:30
VOLUME
PM
2002 7 4100-0028
1
,
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然後打開 照相機。
按控制按鈕上的 除的影像。
b/B
選擇要刪
60min
DELETE
OK
MENU
2
,
按 MENU。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DELETE],然後按中央的
此時尚未刪除影像。
PROTECT
b/B
1600
選擇
z
min
5/5
SLIDEPRINT
60
OK
1600
5/5
DELETE
O K
CANCEL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 選擇 [OK],
然後按中央的
“MEMORY STICK ACCESS"出現在螢幕上。
此資訊消失時,影像已被刪除。
取消刪除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後按中央的
z
z
選擇 [CANCEL],然
V
-CT
34
在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上刪除
PROTECT PRINTDELETE
MENU
1
,
顯示索引(九幅影像)螢幕(第 31 頁)時,按 MENU 按鈕,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b/B 選擇 [DELETE],然後按中央的
DELETE
SELECT ALLCANCEL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b/B 選擇 [SELECT],然後按中央的
z
刪除所有影像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後按中央的
。 要取消刪除過程,請選擇
z
央的 [EXIT],然後按中央的
b/B
。 然後選擇 [OK],按中
z
選擇 [ALL],然
z
z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v/V/b/B 選 擇要刪除的影像,然後按中央的
z
選定的影像旁邊出現 標誌。 此時尚 未刪除影像。 在 您要刪除的所有影像旁 邊設置 標誌。
要取消選擇,多次按中央的 z。
MENU
TO NEXT
SET
刪除固定影像
-CT
35
在索引(九幅影像)螢幕上刪除
(續)
在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上刪除
4
按 MENU。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OK],然後按中央的
“MEMORY STICK ACCESS" 資訊消失 時,
影像已被刪除。
取消刪除
選擇 [EXIT],然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後按中央的
-CT
36
b
z
b/B
EXITDELETE OK
選擇 。
z
APERTURE VALUE : SHUTTER SPEED : EXPOSURE VALUE :
:
ISO
2002 7 4100-0028
SINGLE DISPLAY
1
顯示索引(三幅影像)螢幕(第
,
31 頁)時,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選擇要刪除的影像。
b/B
F2.8 1/125
0.0 100
10:30
PRINT PROTECT DELETE
10:30
PM
MENU
2002 7 4100-0028
OK
PM
2
,
按 MENU。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DELETE],然後按中央的
此時尚未刪除影像。
V
選擇
z
DELETE
O K
CANCEL
10:30
2002 7 4100-0028
OK
PM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 選擇 [OK], 然後按中央的
“MEMORY STICK ACCESS" 資訊消失 時,
影像已被刪除。
取消刪除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後按中央的
z
z
選擇 [CA NCEL ],然
V
37
刪除固定影像
-CT
格式化 “Memory Stick"
1
,
將您要格式化的“Memory Stick" 插入照相機。 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SET UP,然後打開照相機。
術語“格式化"的含義是使“Memory Stick" 準備記錄影像;此過程也稱為 “初始化"。 本照相機隨附的以及從市面上買到的
“Memory Stick"均已格式化,可以立即使
用。
當您格式化 “Memory Stick",請注意
“Memory Stick"中的所有影像將被永久刪
除。
SETUP 1
FORMAT :
FILE NUMBER : /LANGUAGE : CLOCK SET :
OK
2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 (SETUP 1)。
選擇 [FORMAT]。然後按 B,
B
使用 央的
取消格式化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後按中央的
選擇 [OK],然後按中
v/V
z
V
選擇 [CANCEL],然
z
OK CANCEL
FORMAT
ALL DATA WILL BE ERASED
READY?
O K
OK
CANCEL
3
,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的
此時將出現 “FORMATTING"訊息。 此資 訊消失時,格式化完成。
z
38
-CT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按照下面的步驟將拍攝的影像複製到電 腦。
OS (作業系統)要求的步驟
OS 步驟
Windows 98/98SE/2000/Me步驟
( 第 40 至 44、 46頁)
Windows XP 步驟
( 第 41、42、 44 至 46 頁 )
Mac OS 8.5.1/8.6/
9.0/9.1/9.2, Mac OS X (v10.0/ v10.1)
根據您的作業系統,可能不必執行步驟 1。
完成 USB 驅動程式的安裝之後,不必執行步
驟 1。
建議的電腦環境
建議的 Windows 環境
OS ︰ Microsoft Windows 98、Windows
98SE、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Windows Millennium Edition、Windows XP
第 49 頁
1 至 5
2 至 5
Home Edition 或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為保證正確操作,要求使用出廠時 安裝的作業系統(未升級)。 對 於 以上未列出的作業系統,本公司不
保證其正常操作。 CPU ︰MMX Pentium 200 MHz 或更快 USB 連接器︰
作為標準設備隨機附帶
建議的 Macintosh 環境
OS ︰ Mac OS 8.5.1, 8.6, 9.0, 9.1,
9.2,或 Mac OS X (v10.0/v10.1)
為保證正確操作,要求使用出廠時
安裝的作業系統。 對於以下型號,
請將作業系統更新為 Mac OS 9.0
或 9.1。
- 出廠時安裝了 Mac OS 8.6 的 iMac,並具有插槽裝入型 CD­ROM 光碟機
- 出廠時安裝了 Mac OS 8.6 的 iBook 或 Power Mac G4
USB 連接器︰
作為標準設備隨機附帶
如果您一次將兩個或更多 USB 設備連接至
電腦,某些設備(包括照相機)可能無法工 作,取決於 USB 設備的類型。 如果使用 USB 集線器,則不能保證正常操
作。 本公司不保證以上提及的所有建議環境均正
常運行。
USB 模式
USB 連接有兩種模式 ,分別為 [N ORMAL] 和 [PTP ]。 出廠設置為 [NORMAL] 模式 。 本部份使用 [NORMAL] 模式說 明 USB 連 接。
與電腦的通信 (僅限於 Windows 使用者)
如果您使電腦從暫停或冬眠模式 恢復, 可能無法同時恢復照相機和電腦之間的 通信。
電腦上未提供 USB 連接器時
如果既未提供 USB 連接器,也未提供
“Memory Stick"插槽,您可以使用附加
設備來複製影像。 有關詳情,請訪問 Sony 網站。 http://www.sony.net/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CT
39
1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起始視窗
1
,
打開電腦,將附帶的 CD-ROM 放入 CD-ROM 光碟機。
此時請勿將照相機連接至電腦。
起始視窗出現。 如果該視窗未出現,請
t
依次連按兩下 (My Computer) (ImageMixer)。
本部份以 Windows Me 為例,說明如何建立
USB 連接。 所需操作因作業系統不同而可能 有所不同。
在安裝驅動程式之前,請關閉所有其它應用
程式。
如果使用的是 Windows 2000,請以管理員的
身份登錄。
按一下此處
2
,
按一下起始視窗中的 [USB Driver]。
此時 將出 現 “InstallShield wiz ard" 視窗。
3
,
按一下 [Next]。當
“Information"視窗出現時,按
一下 [Next]。
USB 驅動程式安裝開始。 安裝完成時, 視窗會通知您安裝完成。 退出CD-ROM。
按一下此處
40
-CT
2 準備照相機
1
4
,
按一下 [Yes, I want to restart my computer now],然後按一下
[Finish]。
電腦重新啟動。 然後您就可以建立 USB 連接。
您可以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將影像複製到電腦。 要安裝此 軟體,請按一下操作視窗中的 [PIXELA ImageMixer],然後按照每個視窗中的說明 執行操作。 在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
軟體時,請務必安裝 DirectX。 按一下 [DirectX], 然後按照每個 視窗中 的說明 執 行操作。 安裝完成時,電腦重新啟動。
連接至 牆上插 座 3
1
“Memory Stick"
AC 電源 2 轉接器
1
,
將具有您要複製的影像的
“Memory Stick"插入照相機。
連接照相機與 AC 電源轉接器, 並將轉接器插入牆上插座。
有關 AC 電源轉接器的詳情,請參閱第 13
頁。 有關 “Memory Stick"的詳情,請參閱第
17 頁。
POWER
ON/OFF(CHG)
2
,
打開電腦和照相機。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CT
41
3 將照相機連接至電腦
USB MODE
NORMAL
a a a a
1
,
將附帶的 USB 電纜連接至照相 機。 然後將 USB 電纜的另一端連
接至電腦。
如果使用的是臺式電腦,請將 USB 電纜連接 至背面板上的 USB 連接器。
如果使用的是 Windows XP,複製精靈會自動 出現在桌面上。 轉至第 44 頁。
-CT
42
2
“USB MODE NORMAL"出現在照相機的
LCD 螢幕上。 首次建立 USB 連接時,電 腦會自動運行使用過的程式來識別照相 機。 等待片刻。
如果未出現 “USB MODE NORMAL",請確認 SET UP 設置中 [USB CONNECT] 是否設置為 [NORMAL] (第 93 頁)。
4 複製影像
( 第 44 至 46 頁 )
1
,
連按兩下 [My Computer],然後連 按兩下 [Removable Disk]。
此時出現插入照相機的“Memory Stick"的內容。
本部份說明將影像複製到 “My Documents"
資料夾中的一個範例。 如果未出現“R emovable Disk"圖示,請參
閱下一頁。 您可以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將影像複製到電腦。 有關詳情, 請參閱軟體說明檔案。
2 3
,
連按兩下 [DCIM],然後連按兩下 [100MSDCF]。
“100MSDCF"資料夾打開。
“100MSDCF"資料夾包含您使用照相機拍攝
的影像檔案。 根據資料夾包含的影像類型,資料夾名稱有
所不同 (第 47 頁)。
,
將影像檔案拖放到 “My Documents"資料夾中。
電影檔 案即被 複製到 “My Docume nts" 資料夾中。
如果您嘗試將影像複製到一個資料夾,而該
資料夾中儲存有一個具有相同檔案名的影 像,則出現覆寫確認資訊。 如果您要以新影 像覆寫現有影像,請按一下 [Yes]。如果您 不想覆寫現有影像,請按一下 [No],然後更 改檔案名。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CT
43
如果未顯示可換磁碟圖示
1
右擊 [My Computer],然後按一
1
下 [Properties]。 此時將出現 “System Properties"視窗。
確認是否已安裝其它設備。
2
1
按一下 [Device Manager]
2
在 [ Other Devices] 中確 認是否存在具有 標誌的 [ Sony DSC] 或 [ Sony Handycam]。
如果您發現以上兩個設備中的任
3
何一個,請按下面的步驟將其刪 除。
1
按一下[ Sony DSC]或[ Sony Handycam]。
2
按一下 [Delete] 此時將出現 “Device
deletion confirmation"視 窗。
3
按一下 [OK] 該設備即被刪除。
使用附帶的 CD-ROM 再次嘗試安裝 USB 驅動程式(第 40 頁)。
4 複製影像
1
,
按一下 [Copy pictures to a folder on my computer using
Microsoft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 視窗,然後按一下 [OK]。
此時將出現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視窗。
執行第 42 頁上的步驟時,電腦桌面上將出
現複製精靈。
2
2
,
按一下 [Next]
此時顯示 “Memory Stick "中儲存的影 像。
按一下此處
44
-CT
1
1
1
3
,
按一下 ,刪除您不想複製到電 腦的任何影像的複選標記,然後按
一下 [Next]。
此時將出現 “Picture Nam e and Destination"視窗。
2
4
,
指定要複製的影像檔案名以及複 製目的地,然後按一下 [Next]。
開始複製影像。 任務完成時,“Other Options"視窗出現。
請選擇 “My Documents"作為複製目的地。
2
5
,
按一下 [Nothing. I working with these pictures], 然後按一下 [Next]。
此時將出現 “Completin g the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視窗。
2
finished
’m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CT
45
4 複製影像 (續)
5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46
-CT
6
,
按一下 [Finish]。
精靈視窗關閉。
當您想連續複製其他影像時,請將 USB 電
纜拔下後再插上。 然後從步驟 1 進行操 作。
按一下此處
1
,
連按兩下桌面上的 [My Documents]。
“My Documents"資料夾打開。
本部份說明第 43 和 44 頁上將影像複製到
“My Documents"資料夾後執行的步驟。
如果使用的是 Windows XP,請依次按一下
[Start]t[My Documents]。 您可以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有關詳情, 請參閱軟體說明檔案。
2
,
連按兩下所需的影像檔案。
影像檔案打開。
連接期間從電腦上拔下
USB
電纜或從照相機中取出
USB
“Memory Stick"。
對於 Windows 2000、Me 或 XP 使用 者
連按兩下工作列上的 。
1
按一下 (Sony DSC),然後按
2
一下 [Stop]。 對確認視窗中的設備進行確認,
3
然後按一下 [OK]。 按一下 [OK]。
4
Windows XP 使用者不需要此步 驟。
斷開 USB 電纜或取出“Memory
5
Stick"。
對於 Windows 98 或 98SE 使用者
僅執行以上步驟 5。
影像檔案儲存目的地和檔案名
使用照相機攝錄的影像檔案在 “Memory Stick"中按資料夾分組,具體取決於攝 錄模式。
範例︰ 在 Windows Me 中檢視資料夾
包含固定影像 /Clip Motion / Multi Burst 模 式影像資料的資料夾
包含 E-mail 模式影像資料的資料夾
包含電影資料的資料夾
包含 VOICE 模式聲音資料的資料夾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47
-CT
影像檔案儲存目的地和檔案名 (續)
資料夾 檔案名 檔案含義
CLP0 CLP0 MBL0 MBL0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ssss
.JPG
.GIF .THM .GIF .THM .JPG .MPG .MPG
正常拍攝的固定影像檔案
以下列模式拍攝的固定影像檔案
E-MAIL 模式 ( 第 59 頁 )
VOICE 模式 ( 第 59 頁 )
Multi Burst 模式 ( 第 57 頁 )
以 NORMAL 模式拍攝的 Clip Motion 檔案 ( 第 56 頁 )
以 NORMAL 模式拍攝的 Clip Motion 檔案的索引影像檔案
以 MOBILE 模式拍攝的 Clip Motion 檔案 ( 第 56 頁 )
以 MOBILE 模式拍攝的 Clip Motion 檔案的索引影像檔案
E-MAIL
正常拍攝的電影檔案 (第 69 頁)
以 VOICE 模式拍攝的聲音檔案 (
100MSDCF DSC0
IMCIF100 DSC0 MOML0001 MOV0 MOMLV100 DSC0
表格說明
檔案名的含義如上所示︰
ssss
代表 0001 至 9999 範圍內的任意編號。
以下檔案的數字部份相同。
以 E-MAIL 模式拍攝的小尺寸影像檔案及其相應的影像檔案
以 VOICE 模式拍攝的聲音檔案及其相應的影像檔案
以 Clip Motion 模式拍攝的影像檔案及其相應的索引影像檔案
模式拍攝的小尺寸影像檔案 (第 59 頁)
第 59 頁
48
-CT
對於 Macintosh 使用者
根據您的作業系統,相應執行下面的步 驟。
OS 步驟
Mac OS 8.5.1/8.6/9.0 Mac OS 9.1/9.2/
Mac OS X(v10.0/v10.1)
1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僅限於 Mac OS 8.5.1, 8.6 或 9.0 使
用者)
打開電腦, 將附帶的 CD-ROM 放入 CD-
1
ROM 光碟機。 此時將出現“PIXELA ImageMixer"視 窗。
連按兩下 (Setup Menu)。
2
按一下 (USB Driver)。
3
此時將出現 “USB Driver"視窗。 連按兩下包含作業系統的硬碟 圖示,
4
打開視窗。 將以下兩個檔案從步驟 3 打開的視
5
窗拖放到步驟 4 打開的視窗中的系 統資料夾圖示。
Sony USB Driver
Sony USB Shim
步驟 1 至 5 步驟 2 至 5
顯示確認資訊時,按一下[OK]。
6
重新啟動電腦。
7
2 準備照相機
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41 頁。
3
將照相機連接至電腦
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42 頁。
在 USB 連接期間從電腦上拔下 USB 電 纜或從照相機中取出“Memory Stick"。
將 “Memory Stick"的光 碟機圖示拖放 到 “Trash"圖示上,然 後拔下 USB 電 纜或取出 “Memory Stick"。
如果使用的是 Mac OS X,請在關閉電腦之後
*
執行拔下 USB 電纜等操作。
4 複製影像
連按兩下桌面上新識別的圖示。
1
此時出現插入照相機的“Memory Stick"的內容。
連按兩下 [DCIM]。
2
連按兩下 [100MSDCF]。
3
將影像檔案拖放到硬碟圖示上。
4
影像檔案即被複製到硬碟。
5 在電腦上檢視影像
連按兩下硬碟圖示。
1
連按兩下包含複製檔案的資料夾中所
2
需的影像檔案。 影像檔案打開。
您可以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將影像複製到電腦並在電腦上檢 視影像。 要安裝軟體時,請將附帶的 CD­ROM 插入 CD-ROM 光碟機,然後按一下起始 視窗中的 “PIXELA ImageMixer",按照每 個視窗的說明執行操作。 有關詳情,請參 閱軟體說明檔案。
將固定影像複製到電腦
-CT
49
如何設置和操作照相機
執行高級操作之前的注意事項
下面將介紹最常用的功能表和 SET UP 螢幕。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更改功能表設置
按 MENU。
a
功能表出現。
0EV
0EV
WB
EV ISO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b/B 選擇要
b
更改的設置項。
選定項的字母和符號將變為黃色。
7.0m
3.0m
1.0m
0.5m CENTER AF MULTI AF
WB
FOCUS ISO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 選擇所
c
需設置。
選定設置的方框將變為黃色,設置即 將完成。
關閉功能表顯示
按 MENU。
在 SET UP 螢幕上更改項目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ET UP。
a
SET UP 螢幕出現。
CAMERA
MOVING IMAGE : DATE/TIME : DIGITAL ZOOM : RED EYE REDUCTION : AF ILLUMINATOR :
SELECT
MPEG MOVIE OFF O
N OFF AUTO
使用控制按鈕上的 v/V/b/B 選
b
擇要更改的設置項。
選定項的方框將變為黃色。
SETUP 2
LCD BRIGHTNESS : LCD BACKLIGHT :
BEEP :
VIDEO OUT : USB CONNECT : POWER SAVE :
OK
按控制按鈕中央的 z 輸入設置。
c
SET UP
關閉
螢幕顯示
SHUTTER O N OFF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ET UP 之外的任意 模式。
-CT
50
選擇聚焦方法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模式撥盤︰ /SCN/
多點 AF
AF 範圍取景器方框變寬。
中心 AF
AF 範圍取景器方框僅可使用其中心。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選擇9 (FOCUS),然後
c
使用
選擇 [MULTI AF] 或
v/V
[CENTER AF]。
照相機自動進行聚焦。 AF 範圍取景 器方框的顏色從白色變為綠色。
多點 AF
60min FINE
中心 AF
60min FINE
1600
4
1600
4
當您拍攝電影 (MPEG 電影 ) 並選擇多點 AF
時,照相機自動計算目標至螢幕中心的距離 並作為平均值,因此即使有一定程度的振動, AF 仍起作用。 中心 AF 祇在影像中心自動 聚焦,因此當您祇想對您所對準的目標聚焦 時,使用此功能比較方便。 當您使用數碼變焦或 AF 照明器時,AF 會優
先移至方框中心或其附近的目標。 在這種情 況下,不顯示 AF 範圍取景器。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51
-CT
使用 AF 鎖定和中心 AF 進行拍攝
即使由於目標未處於方框中心而難以用 中心 AF 拍攝,此時您也可以使用 AF 鎖 定聚焦。 例如,您要拍攝兩個人物,但 兩人之間有空隙,照相機可能會根據空 隙的可見背景聚焦。 在類似情況下,請 使用 AF 鎖定以確保正確聚焦。
快門按鈕
如果使用 AF 鎖定,即使目標處於方框邊緣,
您也可以正確聚焦來捕獲影像。
調整拍攝,使目標位於 AF 範圍取
a
景器的中心,並部份按下快門。
首先,調節您所對準的目標的焦距。 當 AE/AF 鎖定指示符停止閃爍並保 持亮起時,照相機發出一次嗶聲,聚 焦調節即完成。
60min FINE
1600
AF 範圍取景器
AE/AF 鎖定 指示符
4
F2.8
125
返回完全調整後的拍攝狀態,再次
b
完全按下快門。
當您聽到嗶聲時,照相機即使用正確 的焦距為人物攝錄影像。
min
60
在按下快門之前,您可以執行 AF 鎖 定調節
過程任意多次。
FINE
1600
4
F2.8
125
52
-CT
設置與目標的距離
- 聚焦預設
模式撥盤︰ /SCN/
使用先前設置的目標距離拍攝影 像時, 或者透過網或窗戶玻璃拍攝目標 時,使 用自動聚焦功能難以獲得正確聚焦。 這 時使用聚焦預設很方便。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您可以從以下距離設置中選擇。
0.5m, 1.0m, 3.0m, 7.0m,
(無窮
遠處)
7.0m
3.0m
1.0m
0.5m CENTER AF MULTI AF
FOCUS ISO
1.0m
WB
返回自動聚焦模式
再次按 MENU 按鈕,選擇 9 (FOCUS),
[
然後選擇
焦點資訊可能不是精確距離。
如果鏡頭上仰或下傾,誤差會增大。
MULTI AF] 或 [CENTER AF]。
調節曝光
- EV 調節
模式撥盤︰ /SCN/
在您要將自動曝光更改為您所選擇的值 時使用。 可在 + 2.0EV 至 -2.0EV 範 圍 內設置該值,增量為 1/3EV。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b/B 選擇 (EV) 。
c
螢幕顯示曝光調節值。
0EV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9(FOCUS),然
c
後使用
選擇與目標的距離。
v/V
0EV
WB
EV ISO
53
-CT
選擇曝光調節值。
d
使用 v/V 選擇曝光調節值。 確認 LCD 螢幕上目標背景的亮度之
後再進行調節。
返回自動調節模式
使曝光調節值恢復至 0EV。
當目標處於調節範圍的最亮或最暗部份時,
或者當您使用閃光燈時,可能實際上並不使 用調節值設置。
拍攝技巧
正常拍攝時,照相機會自動調節曝光。 檢 查要拍攝的影像,如果它看起來與下圖類 似,則應手動調節。 如果您要拍攝背照明 人物或雪景,請朝 + 方向調節;如果目標 較暗並充滿螢幕,請朝 - 方向調節以達到 最佳效果。
曝光不足
朝 + 方向調節
t
聚光度計量
模式撥盤︰ /SCN/
當存在反射光或者目標與背景存在強烈 對比時,您可以調節焦距,使其最適於 目標。 您可以對準某個特定點,然後進 行測光以調節該點的焦距。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快門按鈕
54
-CT
曝光適當
曝光過度 t 朝
- 方向調節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SPOT
c
METER),然後使用 v/V 選擇 [ON]。
此時顯示聚光度計量瞄準點。
聚光度計量
ON OFF
WB
SPOT METER
將聚光度計量瞄準點對準您要拍
d
瞄準點
ISO
攝的點,然後拍攝影像。
取消聚光度計量
在步驟 3 中,選擇 [OFF]。聚光 度計 量瞄準點消失,照相機返回正常測光模 式。
調節色調
- White Balance
模式撥盤︰ /SCN/
使用自動功能拍攝影像時,照相機根據 目標條件自動設置白平衡,並相應調節 總體彩色平衡。 如果您要固定捕獲影像 的條件,或者在特殊照明條件下拍攝, 您可以手動選擇設置。
AUTO (無顯示)
照相機自動調節白平衡。
(日光)
適用於戶外拍攝、夜間霓虹燈下拍攝以 及拍攝煙火、日出和日落。
(多雲)
適用於多雲天氣條件下拍攝。
(螢光)
適用於螢光燈條件下拍攝。
(白熾)
適用於照明條件頻繁變化環境中(如 舞會)拍攝
適用於攝影棚或視頻光條件下拍攝
適用於鈉燈或水銀燈條件下拍攝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WB] (WHITE
c
BAL),然後使用
v/V
選擇所需
的設置。
返回自動設置
在步驟 3 中,選擇 [AUTO]。
在閃爍的螢光燈條件下,即使您選擇了
,可能仍會感覺到影像的總體顏色與實 際顏色有差異。 觸發閃光燈時,手動設置被取消,影像的拍
攝在 AUTO 模式下完成。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55
-CT
拍攝技巧
照相機根據照明條件捕獲您所看到 的目 標顏色。 在明亮的夏季陽光下,所有物體 都略帶藍色;而在電燈泡等光源下,白色 物體會略帶紅色。 人眼具有良好的調節 能力。 即使照明條件變化,人眼也能夠立 即調節並識別正確的顏色。 但是,數碼照 相機受光線影響很大。 通常本照相 機會 自動調節,但是如果您注意到在 LCD 螢 幕上重放影像時,整個影像的顏色看起來 有些不自然,建議您調節白平衡。
拍攝多幀
- Clip Motion
模式撥盤︰
您可以連續拍攝許多固定影像 (GIF 動 畫)。 因為檔案較小,所以這些影像適 用於主頁或附加至電子郵件。
Clip Motion 影像限於 256 色及以下顏色級
別。 這是 GIF 格式攝錄的特徵。 因此,某 些影像的影像品質可能變壞。
NORMAL (160 × 120)
一次 Clip Motion 拍攝最多可拍攝 10 幀。 這尤其適用於網站主頁。
MOBILE (120 × 108)
在此模式 下,Clip Motion 最 多可拍攝 兩幀。
MOBILE 模式具有嚴格的檔案大小限制,因此
圖片品質相應降低。 有關使用 Clip Motion 可攝錄的影像數,請
參閱第 87 頁。
使用之前
將 SET UP 設置中的 [MOVING IMAGE] 設 置為 [CLIP MOTION](第 50、92 頁)。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快門按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IMAGE
c
SIZE),然後使用
v/V
選擇所需
的模式。
56
-CT
拍攝一幀。
d
MAKING “CLIP MOTION”
拍攝下一幀。
e
按一次快門拍攝下一幀,然後重複此 操作,直到拍攝所需的幀數。
按中央的 z。
f
所有幀均將保存在“Memory Stick" 中。
如果您未完成步驟 6,影像將不保存在
“Memory Stick"中。在此之前,影像臨時
保存在照相機中。 在 Clip Motion 模式下,將不記錄日期和時
間。 使用索引螢幕檢視 Clip Motion 影像時,影
像可能與實際攝錄的影像有差異。 其它照相機攝錄的 GIF 檔案可能在本照相
機中不能正常顯示。
在 Multi Burst 模式下拍 攝
- Multi Burst
模式撥盤︰
按一次快門成排攝錄 16 幀。 例如,這 樣便於檢查您的運動 表格。 您可以使用 功能表設置幀之間的時間間隔。
拍攝過程中刪除拍攝影像
在上一頁的步驟 4 或 5,按 b
1
(
7
)。
拍攝的影像將依次重放,到達最後一 幅影像時停止。
按 MENU 按鈕,選擇 [DELETE LAST
2
或 [DELETE ALL],然後按中央的 z。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的 z。 如 果
3
在步驟 重複步驟 影像開始依次刪除影像。
選擇 [DELETE LAST],請
2
至 3,從最後一次拍攝的
1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
-CT
57
使用之前
將 SET UP 設置中的 [MOVING IMAGE] 設 置為 [MULTI BURST](第 50、92 頁)。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快門按鈕
(有關 NTSC/PAL 的資訊,請參閱第
91 頁。)
1/30
1/7.5 1/15 1/30
WB
INTERVAL
按下快門按鈕。
d
16 幀將作為一幅影像攝錄(影像尺 寸︰ 1280 × 960).
在照相機上重放 Multi Burst 影像而不使
用 Multi Burst 功能時,16 幀將作為一幅 影像的組成部份同時顯示,與在電腦上重放 時相同。 有關可攝錄的影像數,請參閱第 87 頁。
無法使用閃光燈。
無法插入日期和時間
58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c
然後使用
選擇 (INTERVAL),
選擇所需的幀間
v/V
時間間隔。
您可以從以下值中選擇幀間時間間 隔。 NTSC: 1/7.5 秒,1/15 秒,1/30 秒。 PAL: 1/6.3 秒,1/12.5 秒,1/25 秒。
-CT
刪除拍攝的影像
使用此模式時,您不能祇刪除某些影像。 當您刪除影像時,影像的全部 16 幀將 被同時刪除。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
1
按 MENU 按鈕,並從功能表中選擇
2
[
DELETE],然後按中央的 z。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的 z。
3
所有影像即被刪除。
當您使用本照相機在 Multi Burst 模式下
重放攝錄的影像時,16 幀將以固定的時間間 隔依次重放。 在電腦上重放這些影像時,拍攝的 16 幀將
作為一幅影像的組成部份同時顯示。
拍攝用於電子郵件的固定影 像
拍攝帶有聲音檔案的固定影 像
- E-MAIL
模式撥盤︰ /SCN
您可以拍攝影像並將其保存在足夠小以 便附加至電子郵件資訊的檔案中。 用
18
v/V
頁)選
選擇 [E-
(IMAGE SIZE)項 目 (第
定的標準模式影像同樣被記錄。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或SCN。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MODE] (REC
c
MODE),然後使用 MAIL]。
拍攝影像
d
返回標準模式
在步驟 3 中,選擇 [NORMAL]。
有關如何將影像附加至電子郵件資訊的說
明,請參閱您所使用的電子郵件軟體的說明 檔案。
-VOICE
模式撥盤︰ /SCN
拍攝帶有聲音檔案的固定影像。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或 SCN。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MODE] (REC
c
MODE),然後使用
[
VOICE]。
拍攝您的影像。
d
如果您按下後再放開快門按鈕,則錄 音五秒。 如果您按住快門按鈕不放,則連續錄 音最長可達 40 秒,直至您放開快門 按鈕為止。
返回標準模式
在步驟 3 中,選擇 [NORMAL]。
檢視以 VOICE 模式拍攝的影像時,請按照
“在 LCD 螢幕上檢視電影"(第 70 頁)中
的步驟執行操作。
v/V
選擇
高級固定影像拍攝
-CT
59
增加特殊效果
- 圖片效果
模式撥盤︰ /SCN/
您可以增加特殊效果,使影像產生對比 效果。
SOLARIZE B&W
明暗部份輪廓清晰, 看起來象圖例
SEPIA NEG.ART
黑白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CN 或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PFX]
c
(P.EFFECT),然後使用 擇所需的模式。
v/V
60
-CT
經過著色,看起來象 老照片
經過處理,看起來象 負片影像
取消圖片效果
在步驟 3 中,選擇 [OFF]。
放大固定影像的一部份
高級固定影像檢視
模式撥盤︰
您最多可以將影像放大至原始尺寸的五 倍。 您還可以將放大的影像攝錄為新檔 案。
控制按鈕
模式撥盤
變焦按鈕
放大影像
- 重放變焦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顯示要放大的影像。
b
按 T 變焦按鈕放大影像。
c
反覆按
d
v/V/b/B
放大的部份。
v
,選擇影像需要
反覆按 T 變焦按鈕,步驟 4 選
e
定的影像部份將被放大。
取消放大檢視
按中央的 z。
b
︰檢視影像的頂部
v
︰檢視影像的底部
V
︰檢視影像左側部份
b
︰檢視影像右側部份
B
B
V
您不能將重放變焦用於電影(MPEG 電影),
或以 Cli p Motion/Multi Burst 模 式攝 錄 影像。 如果您在檢視尚未放大的影像時按 W 變焦
按鈕,將會出現索引螢幕 (第 31 頁)。 可使用步驟 3 至 5 所述的過程來放大
快速複查 (第 21 頁)模式下顯示的影像。
高級固定影像檢視
-CT
61
攝錄放大的影像
在使用重放變焦檢視影像之後,按
a
修整
-
MENU 按鈕。
使用 B 選擇 [TRIMMING],然後
b
按中央的
使用 v/V 選擇影像尺寸,然後按
c
中央的
影像被攝錄,螢幕影像恢復放大之前 的尺寸。
修整後的影像被攝錄為最新的檔案,原始影
像仍將保留。 修整後影像的影像品質可能會有所降低。
您不能對使用 3:2 影像尺寸的影像進行修
整。
z
z
連續重放影像
- 放映幻燈片
模式撥盤︰
您可以一個接一個地連續重放攝錄的影 像。 這對於檢視影像或演示影像很有 用。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SLIDE],然後按
c
中央的
從下列設置中選擇時間間隔。 INTERVAL 設置
3 sec/5 sec/10 sec/30 sec/1 min REPEAT ON:反覆重放影像。 OFF:播放一次全部影像之後停止。
使用 v/V/b/B 選擇 [START],然
d
後按中央的
開始放映幻燈片。
z
z
取消放映幻燈片設置
在步驟 3 中,選擇 [CANCEL]。
停止重放幻燈片
按中央的 z,使用 B 選擇 [EXIT],然
z
後按中央的
62
-CT
在放映幻燈片期間快進或返回上一 幅影像
按 B(快進)或 b(快退)。
時間間隔設置僅供參考。 實際時間間隔隨影
像尺寸等因素而變化。
旋轉固定影像
模式撥盤︰
照相機豎直拍攝的影像可以進行旋轉而 水平顯示。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顯示您要
a
旋轉的影像。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ROTATE],然後
c
按中央的
使用 v/V 選擇 ,然後使用
d
b/B
使用 v/V 選擇 [OK],然後按中
e
央的
z
旋轉影像。
z
取消旋轉
在步驟 4 中,選擇 [CANCEL]。
您不能旋轉受保護的影像電影 (MPEG 電
影) Clip Motion/Multi Burst 模式拍 攝的影像。 在其它照相機中拍攝的影像在本照相機中可
能無法正確旋轉。 在個人電腦上檢視影像時,所使用的影像檢
視軟體可能無法正確處理旋轉資訊。
高級固定影像檢視
63
-CT
保護影像
固定影像編輯
- 保護
模式撥盤︰
為防止意外清除重要影像,您可以保護 影像。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對於單幅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使用 b/B 顯示要保護的影像。
b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PROTECT],然後
d
按中央的
z
當前顯示的影像現在就被保護起來,
DELETE
OK
-
60min
PROTECT
螢幕上顯示
(保護)標誌。
1600
5/5
SLIDEPRINT
取消保護
在步驟 4,再次按中央的 z。 - 標 誌消失。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一次 W
a
變焦按鈕,此時將顯示索引 (九 幅影像)螢幕。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PROTECT],然後
c
按中央的
使用 b/B 選擇 [SELECT],然後
d
按中央的
使用 v/V/b/B 選擇您要保護的
e
影像,然後按中央的
-
(保護)標誌將附加至選定的影
z
z
z
像。
MENU
TO NEXT
SET
-CT
64
要保護其他影像,請重複步驟 5。
f
按 MENU。
g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h
z
選定的影像被保護起來。
取消保護
在步驟 4 選擇 [CANCEL],或者在步驟
8
選擇 [EXIT]。
取消受保護影像的保護
在步驟 5,使用 消保護的影像,按中央的 保護的所有影像重複此操作。 然後按 MENU 按鈕,選擇 [OK],按中央的
v/V/b/B
,選擇要取
。 對要取消
z
z
保護所有影像
在步驟 4 選擇 [ALL],按中央的 z。
然後選擇 [ON],按中央的
z
取消所有受保護影像的保護
在步驟 4 選擇 [ALL],按中央的 z。
然後選擇 [OFF],按中央的
z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兩次 W
a
變焦按鈕,此時將顯示索引 (三 幅影像)螢幕。
使用 b/B 將要保護的影像移至
b
中央。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v/V 選擇 [PROTECT],然後
d
按中央的
中央的影像將被保護起來,-(保 護)標誌將附加至該影像。
要保護其他影像,請使用 b/B 將
e
z
PRINT PROTECT DELETE
OK
10:30PM2002 7 4100-0005
要保護的影像移至中央,重複步驟
4
取消保護
在步驟 4,選擇要取消保護的影像,按
。 要取消所有影像的保護,請
z
中央的 對每個影像重複此過程。
固定影像編輯
65
-CT
更改影像尺寸
- 調整尺寸
模式撥盤︰
您可以更改影像的尺寸,並將其攝錄為 新檔案。 您可以將影像更改為以下尺寸。 1600 × 1200, 1280 × 960, 640 × 480 調整尺寸完成後,原始影像仍保留。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RESIZE],然後
d
按中央的
使用 v/V 選擇新尺寸,然後按
e
中央的
調整尺寸後的影像攝錄為最新的檔 案。
z
z
66
控制按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使用 b/
b
像。
-CT
MENU
模式撥盤
選擇要更改尺寸的影
B
取消調整尺寸
在步驟 5 中,選擇 [CANCEL]。
您不能調整電影 ( MPEG 電 影),或以 Clip
Motion/Multi Burst 攝錄的影像的尺寸。 如果將影像由小尺寸調整為大尺寸,影像品
質將會降低。 不能調整尺寸為 3:2 影像的尺寸。
如果您嘗試調整尺寸為 3:2 影像的尺寸,影
像的頂部和底部將出現黑帶。
選擇要列印的影像
- 列印標誌
模式撥盤︰
您可以指定某些要列印的影像。 如果您要在符合 DPOF(數碼列印指令格 式)規範的商店列印影像,這樣做很方 便。
列印標誌不能附加至電影 (MPEG 電影)或
使用 Clip Motion 模式攝錄的影像。 在 E-MAIL 模式下,列印標誌將附加至同 時
攝錄的標準尺寸影像。 您可以將列印標誌附加至使用 Multi Bu rst
模式拍攝的影像;所有影像將列印在一張分 成 16 屏的紙上。
對於單幅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使用 b/B 顯示要列印的影像。
b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PRINT],然後按
d
中央的
z
(列印)標誌將附加至此影像。
60min
DELETE
PROTECT
OK
PRINT
1600
5/5
SLIDE
刪除列印標誌
在步驟 4,再次按中央的 z。 標 誌消失。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一次 W
a
變焦按鈕,切換至索引 (九幅影 像)螢幕。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PRINT],然後按
c
中央的
使用 b/B 選擇 [SELECT],然後
d
按中央的
您不能選擇 [ALL]。
使用 v/V/b/B 選擇您要列印的
e
影像,然後按中央的
z
z
z
(列印)標誌將附加至選定的影
像。
MENU
TO NEXT
SET
固定影像編輯
要列印其他影像,請對每個影像重
f
複步驟
5
67
-CT
按 MENU。
g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h
z
標誌的設置完成。
刪除列印標誌
在步驟 5,請使用 v/V/b/B 選擇影
像,然後按中央的
z
刪除附加至所有影像的列印標誌
在步驟 4 選擇 [ALL],按中央的 z。
然後選擇 [OFF],按中央的
z
取消列印標誌
在步驟 4 選擇 [CANCEL],或者在步驟
8
選擇 [EXIT]。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兩次 W
a
變焦按鈕,此時將顯示索引 (三 幅影像)螢幕。
使用 b/B 將要列印的影像移至
b
中央。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v/V 選擇 [PRINT],然後按
d
中央的
像。
要列印其他影像,請使用 b/B 將
e
z
(列印)標誌將附加至中央的影
PRINT PROTECT DELETE
OK
10:30PM2002 7 4100-0005
要列印的影像移至中央,重複步驟
4
刪除列印標誌
在步驟 4,再次按中央的 z。
標誌消失。
68
-CT
拍攝電影
欣賞電影
模式撥盤︰
您可以拍攝電影 (MPEG 電影)。
使用之前
將 SET UP 設置中的 [MOVING IMAGE] 設 置為 [MPEG MOVIE](第 50、92 頁)。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快門按鈕
DSPL/LCD ON/OFF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IMAGE
c
SIZE),然後使用
v/V
選擇所需
的模式。
您可以從 320 (HQX)、320 × 240 或 160 × 1 12 中選 擇 。 有關每種螢幕尺寸允許的攝錄時間, 請參閱第 87 頁。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
d
“RECORDING"出現在螢幕上,照相
機開始攝錄影像。
min
60
160
0:01[ 5:28]
REC
“Memory Stick"的容量用完時,攝錄停止。
有關電影攝錄時間的詳情,請參閱第 87 頁。
再次完全按下快門,停止攝錄。
e
拍攝電影時螢幕上顯示的指示符
該指示符不寫入影像。 每次按 DSPL/LCD ON/OFF 按鈕時,LCD 螢幕的狀態變化如下︰指示符 OFF
t
LCD OFF t 指示符 ON。 有關所示項目 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第 99 頁。
拍攝特寫鏡頭 ( 巨幅 )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執行第 22 頁上 的過程。
使用自拍定時器拍攝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執行第 23 頁上 的過程。
您不能使用閃光燈。
您不能將日期和時間寫在影像上。
您不能在拍攝電影時使用變焦。
欣賞電影
69
-CT
在 LCD 螢幕上檢視電影
模式撥盤︰
您可以在照相機的 LCD 螢幕上檢視電 影,同時也能從照相機的揚聲器聽聲音。
控制按鈕
模式撥盤
照相機開始重放電影和聲音。 重放電影時,LCD 螢幕上出現
( 重 放 )。
min
60
160
6/8
0:02
STOP REV/CUE
2002 7 4MOV00001 10:30
VOLUME
重放條
PM
停止重放
按中央的 z。
調節音量
按v/V。
重放電影時螢幕上的指示符
B
每次按 DSPL/LCD ON/OFF 按 鈕時,LCD 螢幕的狀態變化如下︰指示符 OFF LCD OFF t 指示符 ON。 有關所示項目 的詳細說明,請參閱第 100 頁。
在電視上檢視電影的過程與檢視固定影像的
過程相同 (第 32 頁)。
t
70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使用 b/B 選擇所需的電影。
b
所顯示的電影尺寸小於固定影像尺 寸。
60min
PLAY
按中央的 z。
c
2002 7 4MOV00001 10:30
FILE BACK/NEXT
160
6/8
0:00
PM
VOLUME
-CT
快退快進
重放電影時按 b/B。 要返回標準重放模式,請按中央的 z。
高品質電影
全螢幕上出現影像尺寸為“320 (HQX)" 的電影。
刪除電影
模式撥盤︰
控制按鈕
MENU
模式撥盤
對於單幅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a
使用 b/B 選擇要刪除的電影。
b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DELETE],然後
d
按中央的
此時尚未刪除電影。
使用 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e
z
螢幕上出現 “MEMORY STICK ACCESS"。 該資訊消失時,電影已被刪除。
z
取消刪除
在步驟 5 中,選擇 [CANCEL]。
對於索引 (九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一次 W
a
變焦按鈕,顯示索引(九幅影像) 螢幕。
按 MENU。
b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DELETE],然後
c
按中央的
使用 b/B 選擇 [SELECT],然後
d
按中央的
使用 v/V/b/B 選擇您要刪除的
e
電影,然後按中央的
標誌將附加至選定的電影。
z
z
z
MENU
TO NEXT
SET
此時尚未刪除電影。
欣賞電影
-CT
71
重複此過程的步驟 5,刪除其他
f
電影。
按 MENU。
g
功能表出現。
對於索引 (三幅影像)螢幕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按兩次 W
a
變焦按鈕,此時將顯示索引 (三 幅影像)螢幕。
取消刪除
在步驟 5 中,選擇 [CANCEL]。
使用 b/B 選擇 [OK],然後按中
h
央的
z
“MEMORY STICK ACCESS" 資訊消失
時,電影即被刪除。
取消刪除
在步驟 8 中,選擇 [EXIT]。
刪除所有影像
在步驟 4 選擇 [ALL],按中央的 z。 要取消刪除,請使用 [CANCEL],然後按中央的
-CT
72
b/B
選擇
z
使用 b/B 將要刪除的電影移至
b
中央。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V 選擇 [DELETE],然後按
d
中央的
z
此時尚未刪除電影。
DELETE
O K
CANCEL
MOV00005
OK
使用 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e
z
10:30PM2002 7 4
“MEMORY STICK ACCESS" 資訊消失
時,電影即被刪除。
編輯電影
模式撥盤︰
使用模式撥盤,您可以剪接電影或刪除 電影不必要的部份。 當“Memory Stick" 容量不足時,或者當您將電影附加至電 子郵件資訊時,建議使用此模式。
剪接電影時分配的檔案編號
電影剪接後保存的檔案被看作最新的檔 案並分配新編號。 原始檔案被刪除,先 前分配給這些檔案的編號被看作缺失的 編號。
< 範例 > 剪接編號為 MOV00002.MPG 的檔案
MOV00001.MPG
1
MOV00002.MPG
1. 剪接場景 A。
1
DIVIDE 點
2. 剪接場景 B。
123 BA
3. 如果場景 A 和 B 不必要,則將它們刪除。
13
4. 僅保留所需的場景。
MOV00002.MPG
MOV00004.MPG
MOV00004.MPG MOV00007.MPG
AB
DELETE DELETE
MOV00003.MPG
2
2
MOV00005.MPG
2
MOV00006.MPG
3AB
DIVIDE 點
剪接電影
控制按鈕
3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
a
使用 b/B 選擇要剪接的電影。
b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 選擇 [DIVIDE],然後按
d
中央的 [OK],然後按中央的
照相機開始重放電影。
MENU
模式撥盤
。 接著使用 v 選擇
z
z
欣賞電影
13
MOV00006.MPG
2
-CT
73
決定剪接點。
e
在所需的剪接點處按中央的 z。
min
60
DIVIDE
OK
如果要調整剪接點,請使用 [
C
](幀快進/快退),並使用 b/
B
調整剪接點。 如果要更改剪接
160
6/8
0:04
DIVIDING
POINT
c C
O K
CANCEL
EXIT
c
點,請選擇 [CANCEL]。 照相機再次 開始重放電影。
如果您已決定剪接點,請使用 v/
f
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的 z。
使用 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g
z
電影即被剪接。
取消剪接
在步驟 5 中,選擇 [EXIT]。 電影再 次出現在螢幕上。
您不能剪接下列檔案。
Clip Motion 檔案
Multi Burst 檔案
固定影像檔案
不夠剪接長度的檔案
受保護的 MPEG 電影檔案
檔案一旦剪接便不能恢復。
剪接檔案後,原始檔案被刪除。
/
刪除電影不必要的部份
剪接電影不必要的部份 (請參閱
a
上一頁)。
顯示要刪除的電影部份。
b
按 MENU。
c
功能表出現。
使用 b/B 選擇 [DELETE],然後
d
按中央的
使用 v 選擇 [OK],然後按中央
e
z
z
當前顯示在螢幕上的電影即被刪除。
74
-CT
將電影複製到電腦
按照下面的步驟將拍攝的電影複製到電 腦。
使用之前
按照第 40 至 42 頁所述的步驟準備照 相機和電腦。
對於 Windows 98、98SE、2000、 Me 使用者
a
連按兩下 (My Computer), 然後連按兩下 (Removable
Disk)。
此時出現插入照相機的“Memory Stick"的內容。
本部份說明將電影複製到“My
Documents"資料夾中的一個範 例。
連按兩下 (MSSONY),然後連
b
按兩下 (MOML0001)。
“MOML0001"資料夾打開。
將電影檔案拖放到 “My
c
Documents"資料夾中。
影像檔案即被複製到 “My Documents"資料夾中。
對於 Windows XP 使用者
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44 至 46 頁。
按一下 [Copy pictures to a
a
folder on my computer using Microsoft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然後按一下 [OK]。
此時將出現“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視窗。
按一下 [Next]
b
此時 顯示 “Memor y Stick"中 儲 存 的電影。
按一下 ,刪除您不想複製到電
c
腦的任何影像的複選標記,然後 按一下 [Next]。
此時將出現 “Picture Name and Destination"視窗。
指定要複製的電影檔案名以及複
d
製目的地,然後按一下 [Next]。
開始複製電影。 任務完成時,
“Other Options"視窗出現。
請選擇 “My Documents"作為複
製目的地。
欣賞電影
75
-CT
按一下 [Nothing. I’m finished
e
working with these pictures], 然後按一下 [Next]。
此時將出現 “Completi ng the Scanner and Camera Wizard"視 窗。
按一下 [Finish]
f
精靈關閉。
當您想連續複製其他電影時,請將
USB 電纜拔下後再插上。 然後從
1
進行操作。
步驟
對於 Macintosh 使用者
連按兩下桌面上新識別的圖示。
1
此時出現插入照相機的“Memory Stick"的內容。
連按兩下 [MSSONY]。
2
連按兩下 [MOML0001]。
3
將電影檔案拖放到硬碟圖示上。
4
電影檔案即被複製到硬碟。
使用 “ImageMixer"複製電影檔案
您 可以 使 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體將電影複製到電腦。 有關詳 情,請參閱軟體說明檔案。
76
-CT
按電池 “Memory Stick"蓋內部的
故障排除
2
故障排除
如果您的照相機出現故障,請嘗試以下
RESET (第 9 頁), 然後再次打開 電 源。(這將清除日期時間設置等。)
解決方法。
檢查第 77 頁至第 84 頁上的項目。
1
RESET
如果螢幕或顯示視窗顯示
“C:
ss:ss
",表示自我診斷功能
正在工作。 請參閱第 86 頁。
電池和電源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電池無法充電。
電池無法安裝。
/CHG 指示燈閃爍。
電池充電時, /CHG 指示燈不 亮起。
電池剩餘電量指示符不正 確。 或者電池剩餘電量指示 符顯示電池仍有足夠的電 量,但是電量很快耗盡。
照相機開著。
電池未正確安裝。
電池未正確安裝。
電池故障。
AC 電源轉接器未連接。
電池未正確安裝。
充電完畢。
在過熱過冷的環境下長時間使用照相機。
電池已損壞 (第 96 頁)。
電池已放電。
電池剩餘時間資訊出現偏差。
p
關閉電源 ( 第 14 頁)。
p
安裝電池時,用電池的前端 按下 電池 退出 桿(第 10 頁)。
p
正確安裝電池 (第 10 頁)。
p
請向 Sony 經銷商或當地授權 Sony 服務單位諮詢。
p
正確連接 AC 電源轉接器 (第 10 頁)。
p
正確安裝電池 (第 10 頁)。
— —
p
使用新電池更換電池。
p
裝入充電後的電池 (第 10 頁)。
p
為電池完全充電 (第 10 頁)。
請向 Sony 經銷商或當地授權 Sony
3
服務單位諮詢。
故障排除
77
-CT
電池和電源 (續)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電池消耗過快。
電源不能打開。
電源突然關閉。
在過冷環境下攝錄重放影像。
電池未充足電。
電池已損壞(第 96 頁)。
電池安裝不正確。
AC 電源轉接器已斷開。
在電源打開時,如果您在大約 90 秒鐘時間
內未操作照相機,照相機會自動關閉,以防 止耗盡電池的電量([POWER SAVE] 為 [OFF] 時,三分鐘後照相機自動關閉。) ( 第 14 頁)。 電池已放電。
p
為電池完全充電 (第 10 頁)。
p
使用新電池更換電池。
p
正確安裝電池 (第 10 頁)。
p
將其穩固地連接至照相機 (第 13 頁)。
p
再次打開電源 (第 14 頁)。
p
裝入充電後的電池 (第 10 頁)。
拍攝固定影像電影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電源打開時,LCD 螢幕不亮。
LCD 螢幕上看不見目標。
影像焦點未對準。
無法變焦。
上次使用照相機時,在 LCD 螢幕設置為 OFF
時關閉電源。 模式撥盤未設置為 、SCN 或 。
目標太近。
場景選擇設置為風景模式。
選擇了聚焦預設。
拍攝電影 (MPEG 電影)時無法變焦。
p
將 LCD 螢幕設為 ON(第 26 頁)。
p
將其設置為 、SCN 或 (第 20、28、69 頁)。
p
在拍攝距離鏡頭 50 厘米以內的目標時,設置巨幅攝錄模 式。 在拍攝時,確保鏡頭與目標的距離大於最小拍攝距離
(第 22 頁)。
p
取消設置 (第 28 頁)。
p
設置為自動聚焦模式 (第 53 頁)。
78
-CT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數碼變焦不起作用。
影像太暗。
影像太亮。
影像為單色 (黑白)。
在拍攝非常明亮的目標時出 現豎直條紋。 無法拍攝影像。
拍攝電影 (MPEG 電影)時無法變焦。
將 SET UP 設置中的 [DIGITAL ZOOM] 設置
為 [OFF]。 LCD 螢幕為 OFF。
拍攝時目標後面有光源。
LCD 螢幕的亮度太低。
[POWER SAVE] 設置為 [ON]。
在黑暗環境的聚光燈(如舞臺燈光)下拍攝。
LCD 螢幕太亮。
[PFX] (P.EFFECT) 設置為 [B&W]。
出現拖影現象。
尚未插入 “Memory Stick"。
“Memory Stick"已滿。
“Memory Stick"上的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為閃光燈充電時不能拍攝。
在拍攝固定影像時未將模式撥盤設置為
或 SCN。 拍攝電影時模式撥盤未設置為 。
p
將其設置為 [ON] (第 50、92 頁)。
p
將其設為 ON (第 26 頁)。
p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p
調節 LCD 螢幕的亮度 (第 50、93 頁)。
p
將 [POWER SAVE] 設置為 [OFF] (第 50、93 頁)。
p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p
調節 LCD 螢幕的亮度 (第 50、93 頁)。
p
取消 B&W 模式 (第 60 頁)。
p
這並不是故障。
p
插入 “Memory Stick"(第 17 頁)。
p
刪除 “Memory Stick"中保存的影像,或將其格式化。
p
更換 “Memory Stick"。
p
將其設置為攝錄位置 (第 95 頁)。
p
將其設置為 或 SCN (第 20、28 頁)。
p
將其設置為 (第 69 頁)。
故障排除
79
-CT
拍攝固定影像電影 (續)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不能使用閃光燈攝錄影像。
目標的眼睛出現紅色。
攝錄的日期和時間不正確。
模式撥盤設置為 、SET UP 或 。
閃光燈設置為 (不使用閃光燈)。
當攝錄固定影像時,場景選擇設置為微明 模
式。
未正確設置日期和時間。
p
將其設置為 、SET UP 或  之外的設置(第 24 頁)。
p
將閃光燈設置為 “AUTO"(無指示符)或 (強制使用閃 光燈)(第 24 頁)。
p
取消微明模式 (第 28 頁)。
p
設置減弱紅眼模式 (第 25 頁)。
p
設置正確的日期和時間 (第 15 頁)。
檢視影像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無法重放影像。
重放後影像立即變粗糙。
影像無法在電視上重放。
影像無法在電腦上重放。
檢視電影時照相機發出未知 的蜂鳴音。
模式撥盤未設置為 。
如果影像在電腦上經過處理或其檔案名改
變,則無法在本照相機上播放該影像。
SET UP 中照相機的 [VIDEO OUT] 設置不正
確。 連接不正確。
自動聚焦時會發出這種蜂鳴音。
p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第 30 頁)。
p
這並不是故障。
p
將其設置為 [NTSC] 或 [PAL] (第 50、93 頁)。
p
檢查連接 (第 32 頁)。
p
請參閱第 81 頁。
p
這並不是故障。 設置 為聚 焦預 設模 式 (第 53 頁)。
80
-CT
刪除編輯影像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照相機無法刪除影像。
錯誤地刪除了影像。
調整尺寸功能不起作用。
無法顯示列印標誌。
影像受到保護。
“Memory Stick"上的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檔案一旦刪除便不能恢復。
您不能調整電影 (MPEG 電影) Clip
Motion/Multi Burst 影像的尺寸。 您不能在電影(MPEG 電影) Clip Motion
檔案上附加列印標誌。
p
取消保護 ( 第 64 頁)。
p
將其設置為攝錄位置 (第 95 頁)。
p
使用 “Memo ry Stick"上的寫 保護開關,以 防止錯誤地刪 除影像 (第 95 頁)。
個人電腦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您不知道個人電腦的作業系 統。 無法安裝 USB 驅動程式。
p
參閱 “建議的電腦環境"(第 39 頁)。
p
在 Windows 2000 中,以管理員 (授權管理 員) 的身 份登 錄 (第 40 頁)。
故障排除
81
-CT
個人電腦 (續)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個人電腦不能識別照相機。
無法複製影像。
影像無法在個人電腦上重 放。
在個人電腦上重放影像時, 影像受噪聲的影響。
無法列印影像。
-CT
82
照相機已關閉。
電池電量太低。
未使用附帶的 USB 電纜。
USB 電纜連接不牢。
將 SET UP 設置中的 [USB CONNECT] 設置為
[PTP]。 除鍵盤、滑鼠和照相機之外,個人電腦上的
USB 連接器還連接了其他設備。 未安裝 USB 驅動程式。
因為在從附帶的 CD-ROM 中安裝 “USB
Driver"之前,使用 USB 電纜將照相機與 電腦連接,所以個人電腦不能正確識別設 備。
照相機未正確連接至電腦。
複製過程因作業系統而異。
您正在直接從“Memory Stick"中重放檔案。p將檔案複製到個人電腦的硬碟上,然後從硬碟中重放檔案
p
打開照相機 (第 14 頁)。
p
使用 AC 電源轉接器 (附帶)(第 13 頁)。
p
使用附帶的 USB 電纜 (第 42 頁)。
p
斷開 USB 電纜,然後重新將其穩固連接。 確保“USB MODE" 顯示在 LCD 螢幕上 (第 42 頁)。
p
將其設置為 [NORMAL] (第 50、93 頁)。
p
斷開除連接至鍵盤 、滑鼠和照相機的電纜之外的 USB 電纜 。
p
安裝 USB 驅動程式 (第 40 頁)。
p
將不能識別的設備從個人電 腦中 刪除,然後安 裝 USB 驅動 程式 (第 40、44 頁)。
p
使用 USB 電纜正確連接照相機與個人電腦 (參見上述說 明)。
p
執行您的作業系統建議的複 製過 程(第 43、4 4、49 頁)。
p
如果您正在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 or Sony"軟體, 請按一下 HELP。
p
如果您正在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 or Sony"軟體, 請按一下 HELP。
p
請向個人電腦或軟體製造商咨詢。
(第 75 頁)。
p
檢查列印機設置。
p
參閱“選擇要列印的影像"(第 67 頁),或者如果您正在 使用 “PIXELA ImageMixer for Sony"軟 體,請按一 下 HELP。
“Memory Stick"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無法插入“Memory Stick"。
無法在 “Memory Stick"上 攝錄。
無法格式化 “Memory Stick"。
錯誤地將“Memory Stick"格 式化。
插入方向顛倒。
“Memory Stick"上的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Memory Stick"已滿。
“Memory Stick"上的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由於格式化,“Memory Stick"上的所有影
像均被刪除。
p
從正確的一側插入 (第 17 頁)。
p
將其設置為攝錄位置 (第 95 頁)。
p
刪除不必要的影像 (第 34、71 頁)。
p
將其設置為攝錄位置 (第 95 頁)。
p
將“Memory Stick"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第 95 頁)。
其他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照相機不工作,無法執行任 何操作。
電源已打開,但照相機不工 作。
無法識別 LCD 螢幕上的指示 符。 當您關閉照相機時,鏡頭不 移動。
未使用 “InfoLITHIUM"電池。
電池電量太低或為零( 指示符出現。)。
AC 電源轉接器連接不牢。
內置微型電腦不能正常工作。
內置微型電腦不能正常工作。
電池已放電。
p
請僅使用 “ Info LITH IUM" 電池 (第 95 頁)。
p
為電池充電 (第 10 頁)。
p
將其穩固地連接至照相機的 DC IN 插孔和牆上插座
(第 13 頁)。
p
斷開電源,一分鐘後重新連接所有電源。 然後打開電源, 檢查照相機是否正常工作。
p
取出電池,一分鐘後重新安 裝電池。 如果這不起作用 ,請 用尖角物體按電池“Memory Stick"蓋內部的 RESET 按
鈕, 然後 再次打開 電源。 (這將清除日期時間設置等。)
p
檢查指示符 (第 98 至 100 頁)。
p
使用完全充電的電池更換電 池組,或者使用 AC 電源轉換 器 (第 10、13 頁)。
故障排除
83
-CT
其他 (續)
症狀 原因 解決方法 鏡頭變模糊。
如果長時間使用,則照相機 將變熱。
出現冷凝現象。
p
將照相機放置約一小時,然後再使用 (第 94 頁)。
p
這並不是故障。
84
-CT
警告和注意資訊
LCD 螢幕上出現以下資訊。
資訊 含義糾正措施 NO MEMORY STICK
SYSTEM ERROR MEMORY STICK ERROR
FORMAT ERROR MEMORY STICK LOCKED NO MEMORY SPACE NO FILE FILE ERROR FILE PROTECT For "InfoLITHIUM" BATTERY
ONLY FOLDER ERROR IMAGE SIZE OVER
INVALID OPERATION
CAN NOT DIVIDE
TURN THE POWER OFF AND ON AGAIN
插入 “Me mory Stic k"(第 17 頁)。
關閉電源,然後再打開(第 14 頁)。
插入的 “Memory Stick"不能用於照相機 (第 95 頁)。
“Memory Stick"損壞,或者 “Memory Stick"的終端部份髒了。
正確插入 “Memory Stick"(第 17 頁)。
“Memory Stick" 格式化失敗。 再次格式化 “Memory Stick"(第 38 頁)。
“Memory Stick"上的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 將其設置為攝錄位置 (第 95 頁)。
“Memory Stick"已滿。 無法攝錄影像。 刪除不必要的影像 (第 34、71 頁)。
尚未在 “Memory Stick"上攝錄影像。
重放影像時出現錯誤。
影像受到防清除保護。
您使用的電池不是 “InfoLITHIUM"類型。
“Memory Stick"中已存在具有相同名稱的資料夾。
您重放的影像的尺寸為不能在本照相機上重放的尺寸。
您重放的檔案是本照相機之外的其他設備創建的。
電池電量不足或為零。 為電池充電(第 10 頁)。 根據使用條件和電池類型,即使電池剩餘時間為 5 至
10 分鐘,指示燈也可能閃爍。 檔案長度不夠,不能拆分。
檔案不是電影(MPEG 電影)。
您未握穩照相機。 使用閃光燈,將照相機安裝在三腳架 上, 或者 將照 相機 穩固 地放 在某 個地 方。
由於鏡頭問題而導致錯誤。
故障排除
-CT
85
自我診斷顯示
您的照相機具有自我診斷顯示功能。 此 功能使用一個字母和四位數字的組合在 LCD 螢幕上顯示照相機的狀態。 如果出 現自我診斷顯示,請查閱下面的代碼表 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最後兩位數字(用
ss
表示)將隨照相機狀態的不同而不
同。
C:32:ss
自我診斷顯示
資訊 原因 措施
ss
C:32:
C:13:
E:61: E:91:
ss
ss
ss
照相機硬件出現故障,或者變焦 功能出現故障。 照相機不能在“Memory Stic k" 上讀取或寫入資料。 插入 的 “ Memory Stick"未格 式化。 插入 的 “ Memory Stick"不能 用於本照相機,或者資料損壞。 照相機出現無法修複的故障。•按電池 “Memory Stick"蓋內部的
關閉電源,然後再打開(第 14 頁)。
多次重新插入 “Memory Stick"。
格式化“Memory Stick"(第 38 頁)。
插入“Memory Stick"(第 17 頁)。
RESET 按鈕 (第 9 頁),然 後再次打 開電源。
如果多次使用校正措施後,照相機仍不能工作,請與最近的 Sony 經銷商或當地授權 Sony 服務單位聯繫,並提供五位數的服務代碼。 範例︰ E:61:10
86
-CT
可保存的影像數拍攝時間
附加資
根據 “Memory Stick"的容量、影像尺 寸以及影像品質,可保存的影像數和拍 攝時間有所不同。 在選擇 “Memory Stick"之前,請參考下表。
影像數按 FINE (STANDARD) 順序列
出。 根據拍攝條件,可保存的影像數和拍
攝時間的值有所不同。 有關正常拍攝時間以及可保存的影像
數,請參閱第 19 頁。
E-mail
(單位︰影像數)
8M 16M 32M 64M 128M
1600×1200
1600 (3:2)
1280 × 960
640× 480
VOICE
8
(14)16(28)32(59)64(118)
8
(14)16(28)32(59)64(118)
12
(21)24(42)48(88)96(176)
43
(95)87(192)
177
(390)
357
(786)
128
(236)
128
(236)
192
(352)
714
(1572)
(單位︰影像數)
8M 16M 32M 64M 128M
1600×1200
1600 (3:2)
1280 × 960
640× 480
Clip Motion
7
(13)14(26)31(54)62(108)
7
(13)14(26)31(54)62(108)
11
(19)22(38)45(78)90(156)
34
(56)68(120)
139
(244)
280
(491)
124
(216)
124
(216)
180
(312)
560
(982)
(單位︰影像數)
8M 16M 32M 64M 128M
NORMAL 40 80 160 320 640 MOBILE 300 450 900 1800 3600
NORMAL: 當拍攝 10 幀時 MOBILE: 當拍攝兩幀時
MPEG movies
320 (HQX) 320 × 240 160 × 112
Multi Burst
1280 × 960
(23)
(單位︰秒)
8M 16M 32M 64M 128M
20 40 85 170 340 80 160 340 680 1360
320 640 1300 2700 5400
(單位︰影像數)
8M 16M 32M 64M 128M
12
24
50
100
(44)
(93)
(186)
202
(375)
附加資訊
87
-CT
功能表項
模式撥盤的位置不同,可更改的功能表 項也不同。 LCD 螢幕根據模式撥盤的當 前位置,僅顯示您可以操作的功能表項。
x
出廠設置以
模式撥盤設置為 或 SCN 時
項目 設置 說明 SCN
(EV)
9
(FOCUS)
WB (WHITE BAL)
(SPOT METER)
ISO 400/200/100/
(IMAGE SIZE)
(P.QUALITY)
表示。
x
/ / 選擇一種場景選擇。 (在 模式下,不能執行此設置。) ( 第 28 頁 )
+2.0EV/+1.7EV/+1.3EV /+1.0EV
x
/+0.7EV/+0.3EV/
0.7EV/−1.0EV /−1.3EV/
1.7EV/−2.0EV
/7.0m/3.0m/1.0m/0.5m/CENTER
x
MULTI AF
AF/
////
ON/x
OFF 使曝光適合您要拍攝的目標 (第 54 頁)。
x
1600 × 1200/1600 (3:2)/
1280 × 960/640 × 480
x
FINE/STANDARD 在高影 像 品質 模式 下攝 錄影 像 在 標準 影像 品 質模 式下 攝錄 影像 (第 18
0EV/−0.3EV/
x
AUTO
x
AUTO 選擇 ISO 靈敏度。 在較暗條件下攝錄或者攝錄快速移動的目標時,請使用高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
選擇自動聚焦方法 ( 第 51 頁 ),設置預聚焦距離 ( 第 53 頁 )。
設置白平衡 ( 第 55 頁 )。
靈敏度設置。 在攝錄高品質影像時,請使用低靈敏度設置(模式撥盤設置為 SCN 時除外)。 選擇拍攝靜止畫面時使用的影像尺寸 (第 18 頁)。
頁 )。
88
-CT
項目 設置 說明 MODE (REC MODE) VOICE
E-MAIL
x
NORMAL
±
(FLASH LEVEL) HIGH
x
NORMAL
LOW
PFX (P.EFFECT) SOLARIZE/B&W/SEPIA/NEG.ART/
x
OFF
x
(SHARPNESS)
+2/ +1/
0/−1/−2
除了 JPEG 檔案,還攝錄音頻檔案 (帶固定影像)(第 59 頁)。
除了選定的影像尺寸之外,還攝錄小尺寸 (320 × 240)JPEG 檔案(第 59 頁)。
使用標準攝錄模式攝錄影像。
使閃光燈級別高於標準級別。
標準設置。
使閃光燈級別低於標準級別。
設置影像的特殊效果 (第 60 頁)。
調節影像的清晰度。
指示符出現在螢幕上 (設置為 0 時除外)。
模式撥盤設置為 時 (在 SET UP 設置中,[MOVING IMAGE] 設置為 [MPEG MOVIE])
項目 設置 說明
(EV)
9
(FOCUS)
WB (WHITE BAL)
(SPOT METER)
(IMAGE SIZE)
PFX (P.EFFECT) SOLARIZE/B&W/SEPIA/NEG.ART/
+2.0EV/+1.7EV/+1.3EV/+1.0EV/
x
+0.7EV/+0.3EV/
0.7EV/−1.0EV/−1.3EV/−1.7EV/
2.0EV
/7.0m/3.0m/1.0m/0.5m/CENTER
x
MULTI AF
AF/
////
x
ON/
OFF 使曝光適合您要拍攝的目標 (第 54 頁)。
320 (HQX)/320 × 240/x160 × 112
x
OFF
0EV/−0.3EV/
x
AUTO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
選擇自動聚焦方法 ( 第 51 頁 ),設置預聚焦距離 ( 第 53 頁 )。
設置白平衡 ( 第 55 頁 )。
攝錄電影時選擇 MPEG 影像尺寸 (第 69 頁)。 設置影像的特殊效果 (第 60 頁)。
附加資訊
89
-CT
模式撥盤設置為 時 (在 SET UP 設置中,[MOVING IMAGE] 設置為 [CLIP MOTION])
項目 設置 說明
(EV)
9
(FOCUS)
WB (WHITE BAL)
(SPOT METER)
(IMAGE SIZE)
±
(FLASH LEVEL) HIGH
PFX (P.EFFECT) SOLARIZE/B&W/SEPIA/NEG.ART/
(SHARPNESS)
+2.0EV/+1.7EV/+1.3EV/+1.0EV/
x
0/−1/−2
x
0EV/−0.3EV/
x
AUTO
+0.7EV/+0.3EV/
0.7EV/−1.0EV/−1.3EV/−1.7EV/
2.0EV
/7.0m/3.0m/1.0m/0.5m/CENTER
x
MULTI AF
AF/
////
x
ON/
OFF 使曝光適合您要拍攝的目標 (第 54 頁)。
x
NORMAL/MOBILE 選擇 Clip Motion 影像尺寸 (第 56 頁)。
x
NORMAL
LOW
x
OFF
+2/+1/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
選擇自動聚焦方法 ( 第 51 頁 ),設置預聚焦距離 ( 第 53 頁 )。
設置白平衡 ( 第 55 頁 )。
使閃光燈級別高於標準級別。
標準設置。
使閃光燈級別低於標準級別。
設置影像的特殊效果 (第 60 頁)。
調節影像的清晰度。 指示符出現在螢幕上 (設置為 0 時除外)。
模式撥盤設置為 時 (在 SET UP 設置中,[MOVING IMAGE] 設置為 [MULTI BURST])
項目 設置 說明
(EV)
9
(FOCUS)
WB (WHITE BAL)
(SPOT METER)
-CT
90
+2.0EV/+1.7EV/+1.3EV/+1.0EV/ +0.7EV/+0.3EV/
0.7EV/−1.0EV/−1.3EV/−1.7EV/
2.0EV
/7.0m/3.0m/1.0m/0.5m/CENTER
x
MULTI AF
AF/
////
x
ON/
OFF 使曝光適合您要拍攝的目標 (第 54 頁)。
x
0EV/−0.3EV/
x
AUTO
調節曝光 ( 第 53 頁 )。
選擇自動聚焦方法 ( 第 51 頁 ),設置預聚焦距離 ( 第 53 頁 )。
設置白平衡 ( 第 55 頁 )。
項目 設置 說明
(INTERVAL)
(P.QUALITY)
PFX (P.EFFECT) SOLARIZE/B&W/SEPIA/NEG.ART/
(SHARPNESS)
1/7.5 / 1/15 / 1/6.3 / 1/12.5 /
x
FINE/STANDARD 在高影像品質模式下攝錄影像在標準影像品質模式下攝錄影像
x
OFF
x
+2/+1/
0/−1/−2
x
1/30 (NTSC)
x
1/25 (PAL)
在 NTSC 模式下,請選擇 Multi Burst 幀間快門時間間隔。
在 PAL 模式下,選擇 Multi Burst 幀間快門時間間隔。
*
幀間快門時間間隔的選擇隨著 SET UP 中 [VIDEO OUT] 項的設置而變化
(第 93 頁)。
(第 18 頁)。
設置影像的特殊效果 (第 60 頁)。
調節影像的清晰度。 指示符出現在螢幕上(設置為 0 時除外)。
模式撥盤設置為
項目 設置 說明 DELETE OK
CANCEL
PROTECT - 保護影像,以防止意外清除 (第 64 頁)。 PRINT - 選擇要列印的固定影像 ( 第 67 頁 )。 SLIDE INTERVAL
REPEAT
START CANCEL
RESIZE 1600 × 1200/1280 × 960/
640 × 480/CANCEL
ROTATE
DIVIDE OK/CANCEL 拆分電影(第 73 頁)。 (僅適用於單幅影像。)
(逆時針) (順時針)/ OK/CANCEL
刪除顯示的影像 (第 34、71 頁)。
取消刪除影像。
設置放映幻燈片時間間隔。 (僅適用於單幅影像。)
x
3 sec/5 sec/10 sec/30 sec/1 min
重複放映幻燈片。
x
ON/OFF
開始放映幻燈片
取消設置和放映幻燈片
更改攝錄影像尺寸 (第 66 頁)。 (僅適用於單幅影像。)
旋轉固定影像 (第 63 頁)。 (僅適用於單幅影像。)
附加資訊
-CT
91
SET UP 項目
將模式撥盤轉動至 SET U P。 SET UP 螢幕 出 現。
x
出廠設置以
表示。
拍攝電影,或以 Clip Motion/Multi Burst 模式攝錄時,日期和時間不能插入影像。 另外,拍攝時也不會顯示日期和時間。 重 放影像時將會顯示重放的日期和時間。
CAMERA
項目 設置 說明 MOVING IMAGE
DATE/TIME DIGITAL ZOOM RED EYE REDUCTION ON/ AF ILLUMINATOR
SETUP 1
項目 設置 說明 FORMAT OK/C ANCE L 格式化 “Mem ory Stick "。請注意,格式化會清除 “Memory Stick"中攝錄的所有資訊,甚至
FILE NUMBER
/LANGUAGE
CLOCK SET OK/CANCEL 設置日期和時間 (第 15 頁)。
-CT
92
x
MPEG MOVIE/CLIP MOTION/
MULTI BURST
DAY & TIME/DATE/xOFF
x
/OFF
ON
x
OFF
x
OFF
AUTO/
x
SERIES
RESET
x
ENGLISH
/JPN
選擇拍攝模式 (第 50、56、57、69 頁)。
選擇是否將日期和時間插入影像 (第 27 頁)。 選擇是否使用數碼變焦 (第 22 頁)。 在使用閃光燈時減弱紅眼現象 (第 25 頁)。 選擇是否在光線較暗時發射 AF 輔助光。 在光 線較暗而難以聚焦時有所幫助
(第 25 頁)。
會清除受保護的影像(第 38 頁)。
即使更換 “Memory Stick",也應按順序分配編號。
每次更換 “Memory Stick"時,重設檔案編號,從 0001 開始編號。
以英文顯示功能表項、警告和資訊。
以日文顯示功能表項、警告和資訊。
SETUP 2
項目 設置 說明
x
LCD BRIGHTNESS BRIGHT/
DARK
LCD BACKLIGHT BRIGHT/
BEEP SHUTTER
x
ON
OFF
VIDEO OUT NTSC
PAL
USB CONNECT PTP/
POWER SAVE
x
x
ON/OFF 選擇是否使用 POWER SAVE 模式 (第 12 頁)。 祇有照相機使用電池組時才顯示。
NORMAL/
x
NORMAL 選擇 LCD 背光亮度。 在室外或其他明亮地 點使用照相機時,選擇 [BRIGHT] 使螢幕 明亮而易
NORMAL 切換 USB 模式 (第 39 頁)。
選擇 LCD 亮度。 這對 已攝 錄的 影像 沒有 影響 。
於觀察,但電池電量會消耗得更快。 祇有照相機使用電池組時才顯示。 當 [POWER SAVE] 設置 為 [ON] 時,此項目無法設置。
– – – – –
當您鬆開快門按鈕時,打開快門聲音。 當您按控制按鈕釋放快門按鈕時,打開嗶聲快門聲音。 關閉嗶聲快門聲音。 將視頻輸出信號設置為 NTSC 模式 (日本、美國)。 將視頻輸出信號設置為 PAL 模式 (歐洲)。
附加資訊
93
-CT
使用須知
清潔
清潔 LCD 螢幕
使用 LCD 清潔工具(不附帶)清潔螢幕 表面,除去指印、灰塵等。
清潔鏡頭
使用軟布擦拭鏡頭,除去指印、灰塵等。
清潔 DC 插頭
使用乾的棉棒清潔 AC 電源轉接器的 D C 插頭,切勿使用髒的插頭。使用髒的插 頭可能導致不能正常充電。
清潔照相機表面
使用蘸有少量水的軟布清潔照相機表 面,然後使用乾布擦乾。 切勿使用任何 類型的溶劑,如稀釋劑、酒精或汽油, 因為這些溶劑可能會損壞表面塗層或外 殼。
工作溫度說明
照相機的使用溫度介於 0°C 至 40°C之 間。 建議您不要在超出此溫度範圍的過 冷或過熱的地方進行拍攝。
水汽冷凝
如果將照相機直接從寒冷的地方拿到溫 暖的地方,或者放置在非常潮濕的房間 內,水汽可能會在照相機內部或外部冷 凝。 水汽冷凝可能會引起照相機故障。
在下述情況下,容易出現水汽冷凝現象︰
將照相機從寒冷的地方(如滑雪坡
道)帶到溫暖的房間。 將照相機從裝有空調的房間或汽車中
帶到炎熱的室外等地方。
防止水汽冷凝
如果要將照相機從寒冷的地方帶到溫暖 的地方,請先用塑料袋封裝照相機,然 後將它放置在新地方一段時間 (大約一 小時)。 當照相機適應新的溫度後,除 去塑料袋。
如果出現水汽冷凝現象
關閉照相機並等待大約一個小時,以使 水汽蒸發。 請注意,如果在鏡頭內仍殘 留水汽時試圖攝錄影像,將無法攝錄清 晰的影像。
內部可充電鈕扣電池
本照相機具有內部可充電鈕扣電 池,無 論電源打開或關閉均可以維持日期和時 間以及其他設置。 祇要照相機處於使用狀態,可充電鈕扣 電池就處於持續充電狀態。 但是,如果 祇是短時間使用照相機,電池將逐漸放 電;如果您大約一個月完全不使用照相 機,電池將完全放電。 在此情況下,請 確保在使用照相機之前為可充電鈕扣電 池充電。 請注意,即使可充電鈕扣電池未充電, 您仍可以使用照相機 (祇要不攝錄日期 和時間)。
為電池充電
使用 AC 電源轉接器將照相機連接至牆 上插座,或者安裝充電後的電池組,然 後將 POWER 按鈕置於 OFF,將照相機放 置 24 小時以上。
94
-CT
“Memory Stick"
“Memory Stick"是 一種 全新的小型便
攜式通用 IC 記錄介質,其資料容量超 過軟碟片的容量。 有兩種類型的 “Memory Stick"︰ 普 通“Memory Stick"和帶有 MagicGate 版權保護技術的 “Magi cGa te Memo ry Stick"。 兩種類型的“Memory Stick" 均可用於照相機。 但是,如果照相機不 支持 MagicGate 標準,使用照相機攝錄 的資料不受 MagicGate* 版權保護。
MagicGate 是一種使用加密技術的版權保 護
*
技術。
寫保護開關置於 LOCK 位置時,不能 攝錄或
刪除影像。 根據您使用的“Memory Stick", 寫保護開關的位置和形狀可能有所不同。
連接器
寫保護開關
標籤位置
請勿在讀取或寫入資料時取出 “Memory
Stick"。 在易受靜電或噪聲影響的地點,可能會損壞
資料。 除附帶的標籤之外,請勿在標籤位置粘貼任
何其他材料。 在攜帶或存放“Memory Stick"時,請將其
放入附帶的盒中。 請勿用手或金屬物體接觸 “Memory Stick"
的終端。 請勿撞擊、彎曲或跌落 “Memory Stick"。
請勿拆解或改裝 “ Memory Stick"。
請勿弄濕 “Memory Stick"。
“InfoLITHIUM"鋰電池
什麼是 “InfoLITHIUM"鋰電池?
“InfoLITHIUM"鋰電池是鋰離子電池,
具有若干種能夠顯示關於您的照相機操 作條件的功能。 這種“InfoLITHIUM"鋰電池根據您的照 相機操作條件來計算電量消耗情 況,並 很快顯示電池的剩餘可使用時間。
為電池充電
我們建議在為電池充電時,環境溫度
°
應在 10 度在這個範圍以外,充電可能無法有
效進行。 我們建議充電應充分進行。
C 到 30°C 之間。如果 環境 溫
附加資訊
95
-CT
有效利用電池
在低溫環境下,電池性能會降低,電
池壽命也會縮短。 為延長電池壽命, 建議您將電池放在貼身的口袋中使其 變暖,在臨拍攝前放入照相機。 如果您經常使用 LCD 螢幕或使用變焦
拍攝,電池電量使用較快。 建議您準備一些備用電池,使電池拍
攝時間為預計拍攝時間的兩倍或三 倍,並在實際使用照相機之前先進行 試拍。 請勿弄濕電池, 電池並不防水。
剩餘電池時間指示符
當電池餘量指示符顯示電池仍然有足夠 電量進行操作、電源卻斷掉時,在電量 耗盡後請進行充分充電,這樣指示符的 顯示就會準確。 但是,請注意,如果照 相機長期在高溫下使用、或者充分充電 後放置一邊、或者電池被頻繁使用,有 時不能恢復正確的電池餘量顯示。
-CT
96
如何存放電池
如果電池長時間不用,請每年一次按
以下步驟進行操作以維持正常的功 能。 1 充分充電。 2 在照相機上為電池放電。 3 從照相機上取出電池,存放於乾燥陰
涼的地方。
在重放模式下(第 62 頁),將 POWER
按鈕開啟,直至電量用完,這樣就可 以消耗電池的電量。
電池壽命
電池壽命有限。 隨著使用次數的增加
和時間的推移,電池容量逐漸降低。 當電池工作時間顯著縮短時,可能電 池組已達到使用壽命的極限。 電池壽命隨貯藏、工作條件和環境的
不同而變化,並且因電池組而異。
規格
系統
影像設備 6.64 毫米 (1/2.7 型)彩色
CCD 主濾色鏡
照相機的總像素數
鏡頭 3 倍變焦鏡頭
照相機
照相機的有效像素數
曝光控制 自動,
白平衡 自動、日光、多雲、螢光、白熾 檔案格式 固定影像︰符合 DCF(Exif Ver.
攝錄介質 “Memory Stick" 閃光燈 建議距離
約 2 110 000 個像素
18.0 毫米
f=6
(35 毫米照相機轉換︰ 39 至 117
毫米 ) F2.8
5.6
約 1 980 000 個像素
場景選擇 (三種模式)
2.2,符合 JPEG,Clip Motion 時 為 GIF) 符合 DPOF 電影︰符合 MPEG1(單聲道)
帶有固定影像的聲音︰符合 MPEG1 (單聲道)
0.5 至 3.8 米 (W)
0.5 至 2.4 米 (T)
(ISO 靈敏度設置為自動)
輸出連接器
A/V OUT (MONO) 插孔
微型插孔 視頻︰ 1 Vp-p,7 5 負同步 音頻︰ 327 mV (在47 k 輸出阻抗 2.2 k
USB 插孔 mini-B
,不平衡,
負載時)
LCD 螢幕
使用 LCD 面板
總點數 123 200 (560 × 220)點
3.8 厘米 (1.5 型)TFT 光碟機
電源等
使用電池 NP-FC10 電源要求 3.6 V 功耗 (攝錄時)
工作溫度範圍
存放溫度範圍
尺寸 114 × 51.5 × 35.6 mm
重量 206 克 (包括 NP-FC10 電池、
麥克風 駐板電容麥克風 揚聲器 電動揚聲器
1.7W
至 +40°C
0
°C
20°C 至 +60°C
(寬高厚,不包括突出部份)
“Memory Stick"以及腕 帶)
AC-LS1A AC 電源轉接器
電源要求 AC 100 - 240 V,50/60 Hz 額定輸出電壓
DC 4.2 V,1.5 A
工作溫度範圍
C 至 +40°C
°
0
存放溫度範圍
20°C 至 +60°C
外部尺寸 105× 36 × 56 mm(寬高厚,
不包括突出部份)
重量 約 180 g
(僅轉接器)
NP-FC10 電池
使用電池 鋰離子電池 最大電壓 DC 4.2 V 標準電壓 DC 3.6 V 容量 2.4 Wh (675 mAh)
附件
A/V 連接電纜(一條)
NP-FC10 電池 ( 一 個)
AC-LS1A AC 電源轉接器 (一個)
電源線 (一條)
USB 電纜 (一條 )
腕帶 (一條)
“Memory Stick"(16MB) (1)
CD-ROM (USB 驅動程式︰ SPVD-008) ( 一張 )
使用說明書 (一本)
設計和規格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
附加資訊
97
-CT
LCD 螢幕
拍攝固定影像時
A B C D
-CT
98
1 2 3 4 5
6
60min
SOLARIZE
7 8
9 q; qa
影像尺寸指示符 (18,19) 攝錄模式指示符 (56-59) AE/AF LOCK 指示符 (20,52) 電池剩餘電量指示符顯示 (11)
qs qd qf qg
1600
3:2
F2.8
+
125
qh
qj
qk ql
WB
ISO
w; wa ws wd
E
閃光燈模式(24)減弱紅眼(25) 白平衡指示符(55) AF 照明器
指示符 (25, 92)
F
日期時間指示符 (27) ISO 靈敏度 (88)
G
清晰度指示符 (89,90,91)
H
圖片效果指示符 (60)
I
電池電量不足警告 (11)
J
AF 範圍取景器 (51)
K
聚光度計量瞄準點 (55)
L
影像品質指示符 (18,19)
M
場景選擇指示符 (28)
N
剩餘影像指示符 (19) 自我診斷顯示 (86)
O
“Memory Stick"剩餘容量指示符
(19)
P
中央 AF 指示符 (51)焦距 預設值 (53)
Q
EV 調節指示符 (53)
R
光圈值指示符
S
快門速度指示符
T
巨幅 (22)
U
自拍顯示 (23)
V
振動警告指示符 (85)
W
功能表指南功能表 (50)
按 MENU 按鈕時,功能表指南功能 表在顯
示不顯示之間切換。
拍攝電影
A
攝錄模式指示符 (69)
B
電池剩餘電量指示符顯示 (11)
C
白平衡指示符 (55)
D
圖片效果指示符 (60)
E
聚光度計量瞄準點 (55)
F
AF 範圍取景器 (51)
G
影像尺寸指示符 (69)
H
攝錄時間剩餘指示符 (最長攝錄時
間)指示符 (12)
(86)
I
“Memory Stick"剩餘容量指示符
(19)
J
中央 AF 指示符 (51)焦距 預設值 (53)
自我診斷顯示
1 2
3 4
5
60min
SOLARIZE
STBY
160
+
6
WB
K
EV 調節指示符 (53)
L
巨幅 (22)
M
自拍顯示 (23)
N
功能表指南功能表 (50)
按 MENU 按鈕時,功能表指南功能 表在顯
示不顯示之間切換。
7 8 9 q;
qa qs qd
qf
括號中的頁碼表示其他重要資訊的位 置。
附加資訊
-CT
99
重放固定影像時
重放電影時
S
功能表指南功能表 (50)
1
2
60
x1.3
640
11/12
min
3
4
A B
FILE BACK/NEXT VOLUME
攝錄模式指示符 (59) 音量指示符(59)保護指示符
(64)列印標誌指示符 (67)
C
變焦指示符 (61)
D
檔案名 (48)
E
“Memory Stick"中攝錄的頁數
(19)
F
“Memory Stick"剩餘容量指示符
(19)
G
影像編號 (19)
H
影像尺寸指示符 (18,19)
I
攝錄日期時間指示符 (27)功 能表指南功能表 (50)
5 6
7 8
9
q; qa
qs
VOL.
60min
320
0:12
qd
PROTECT
DELETE
OK
J
影像尺寸指示符 (70)
K
攝錄模式指示符 (70)
L
音量指示符 (70)
M
重放指示符 (70)
N
影像編號 “Memory Stick"中攝
SLIDEPRINT
錄的影像數 (70)
O
“Memory Stick"剩餘容量指示符
(70)
P
計數器 (70)
Q
重放螢幕 (70)
R
重放條 (70)
6/8
括號中的頁碼表示其他重要資訊的位 置。
qf qg qh
qj
qk
ql
100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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