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耳机
4000 系列
TAE4205
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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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hilips.com/support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入耳式蓝牙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6
管理通话和音乐 6
5 技术数据 8
6 注意 9
符合性声明 9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9
拆除集成式电池 9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9
环保信息 9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10
7 商标 11
8 常见问题解答 12
中文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危险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
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
收听的时间越短。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包含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
剂清洁产品。
如果需要,请使用软布清洁产品,可用少量的水
或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处
、明火或类似环境。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仅使用相同
或同等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音量。
•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周围
的声音。
•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暂停
使用。
•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佩戴耳机,而且在
某些地区这样做将涉嫌违法。
• 出于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其它存在潜在
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通话分散
您的注意力。
关于工作和存放状态下的温度以及湿度
• 在温度介于 -20°C (4°F) 和 60°C
(140 °F) 之间,以及相对湿度最高为
90% 的环境中操作和存放产品。
• 高温或低温环境会缩短电池寿命。
中文

2 入耳式蓝牙
耳机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若要充分
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welcome 注册您的
产品。
使用这款 Philips 入耳式耳机,您可以:
•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 欣赏并控制无线音乐;
•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轻松切换。
包装盒内物品
USB 充电线(仅用于充电)
快速入门指南
全球保修单
Philips 入耳式蓝牙耳机 Philips
TAE4205
2 对可互换橡胶耳盖
安全手册
其他设备
支持蓝牙并与耳机兼容的手机或设备(例如
笔记本电脑、PDA、蓝牙适配器、MP3 播放
器等)(请参阅第 8 页的“技术数据”)。
中文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LED 指示灯
下一曲目/增大音量
充电槽
(开机/关机/配对)
6
低音+ 按钮
上一曲目/减小音量
中文

3 使用入门
电池充电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且已关闭。
长按打开/关闭按钮(>6 秒),蓝白
LED 指示灯交替闪烁,耳机进入蓝牙
配对模式。耳机将在配对模式下保持
5 分钟。
注意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将耳机放入充电盒中,并
为电池充电 2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
量和寿命。
仅限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损坏。
连接耳机进行充电时会关闭耳机,因此请先结束
通话再为耳机充电。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连接至计算机的充电
器/USB 端口。
LED 指示灯在耳机充电期间会变成白色,
充满电后熄灭。
提示
通常充满电需要 2 个小时。
确保手机已打开且其蓝牙功能已开启。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有关更多详细信
息,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
提示
提示后,请输入耳机密码“0000”(4 个零)。
对于配备蓝牙 3.0 或更高版本的手机,无需输入
密码
下载 Philips 耳机应用
在手机上从 Google Play Store 或 Apple
App Store 下载并安装 Philips 耳机应用。
耳机与手机连接后,即可启动 Philips 耳机
应用,使用以下功能: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耳机首次与手机配合使用前,先将耳机与
手机蓝牙配对。成功配对后,耳机和手机
之间将建立唯一的加密链接。耳机将存储
最近配对的 4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
备超过 4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
早配对的设备。
调节音量
调节均衡器
检查电池剩余电量
耳机软件升级
中文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长按(>2 秒)打开/关闭按钮以打开
耳机。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最后一次
连接的设备。如果最后连接的设
备不可用,耳机将重新连接至倒
数第二个连接设备。
管理通话和音乐
打开/关闭
任务 按钮
开机 打开/关闭、音
乐/通话控制
关机 打开/关闭、音
乐/通话控制
控制音乐
打开/关闭、音
停音乐。
乐/通话控制
低音按钮
操作
长按(>2 秒)
长按(>4 秒)
操作任务 按钮
按一次播放或暂
按一次调节音量
长按。下一曲目
长按。上一曲目
按一次。低音增强
提示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或启用蓝牙功能,
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
如果耳机在 5 分钟内未能连接到附近的任何蓝牙
设备,耳机将自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中文
通话控制
打开/关闭、音
断电话。
拒接来电 打开/关闭、音
触发语音助手 (Android/iOS)
任务 按钮
触发语音助手打开/关闭、音
恢复出厂设置
恢复出厂设置增大音量和减
乐/通话控制
乐/通话控制
乐/通话控制
小音量按钮
操作任务 按钮
按一次。接听/挂
长按(>2
秒)
操作
按两次
操作任务 按钮
同时长按
(>4 秒)

LED 指示灯概述
耳机状态 指示灯
耳机与手机连接 LED 指示灯每 5
秒呈蓝色闪烁一次
耳机与手机断开连接 LED 指示灯每 10
秒呈蓝色闪烁一次
耳机配对准备就绪。 LED 指示灯交替闪
烁蓝色和白色。
电池电量低。 LED 指示灯呈白色
双闪,每 60 秒触
发一次。
充电中 LED 指示灯呈白色亮
起,电池已充满电。
中文

5 技术数据
音乐播放时间:10 小时
通话时间:8 小时
待机时间:60 小时
通常充满电所需时间:2 小时
电池:锂聚合物充电电池(100 毫安)
蓝牙版本:5.0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蓝牙规范:HSP, HFP, A2DP, AVRCP
有效距离:最长为 10 米(33 英尺)
扬声器驱动器:8.6mm
发射器功率:< 10 dBm
频率响应:20 – 20kHz
阻抗:16 ohm
灵敏度:108.5db/1mW/1000Hz
失真:<3%@1kHz THD
最大输入功率:5mW
USB-C 充电端口
电量不足警告:可用
注意
规格随时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中文

6 注意
符合性声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声
明,本产品符合指令 2014/53/EU 中的基本
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www.p4c.philips.com 找到符合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产品采用高品质的材料和组件设计和制造,
可以回收再利用。
产品上的此符号表示该产品受欧洲指令
2012/19/EU 的管制。
本符号表示本产品包含受欧盟指令
2013/56/EU 管制的内置充电电池,该电池
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强烈建议您
将产品送至官方回收点或飞利浦服务中心,
让专业人员拆除充电电池。请自行寻找专门
用于回收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充电电池的系
统。请遵守当地法规,切勿将本产品和充电
电池与普通家庭垃圾一起处理。正确处理旧
产品和充电电池将有助于避免对环境和人类
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拆除集成式电池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收
集/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并回
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耳机已与充电盒断
开连接。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本产品符合有关电磁场暴露的所有适用标准
和法规。
环保信息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易
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塑料(缓
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板)。
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由专
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材料、废
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规定。
中文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作
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1.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本设备必须能够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包
括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的干扰。
FCC 规则
本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
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这些限制规
定旨在针对住宅设施中的有害干扰提供合理的
防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能量,
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会
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但是,无法保证
在特定设施中不会发生干扰。如果此设备确实
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有害干扰(可以通过
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定),则鼓励用户尝试通
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消除干扰:
• 重新调整或摆放接收天线
•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的
电路上的插座。
•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
术人员以寻求帮助。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辐射
暴露限制。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
射器放置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警告: 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改或
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作权限。
加拿大:
该设备包含的发射器/接收器符合“加拿大创
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的免许可证 RSS 标
准。操作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此设备不
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接
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
操作的干扰。
CAN ICES-3(B)/NMB-3(B)
I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辐射
暴露限制。
其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在
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中文

7 商标
蓝牙
Bluetooth®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Inc. 的注册商标,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对此类标记的任何
使用均已获得许可。其他商标和商品名称
均为其各自所有者的商标和商品名称。
Siri
Siri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
的注册商标。
中文

8 常见问题解答
蓝牙耳机无法打开。
电池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打开
蓝牙设备并开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缩短耳机与
蓝牙设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
间的障碍物。
• 给耳机充电。
如何重置耳机
• 打开耳机电源。
• 同时长按(>4 秒)音量增大和音量
减小按钮。
若需获取更多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中文

Philips 和 Philips 盾牌微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使用已获许可。
本产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联属公司制造并负责销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为本产品的保证人。
UM_TAE4205_00_CN_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