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SS+
SHB3175
用户手册
在以下网站上注册产品并获得支持:
www.philips.com/support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一般信息
2
蓝牙无线耳机
包装盒内物品
其它设备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3
使用入门
为耳机充电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管理通话和音乐
佩带耳机
紧凑可折叠
5
技术数据
6
注意
一致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符合
商标
2
2
3
5
5
6
7
7
8
9
9
EMF 标准 9
10
2
3
3
3
5
6
6
9
7
常见问题解答
11
ZH-CN
1

1
重要安全说明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听力安全
危险
•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
用耳机的时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
级别。 音量越大,安全聆听的时间
就越短。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
音量。
•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从而无法听见
周围的声音。
•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
暂停使用。
•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
建议不要在驾车时双耳佩戴耳机,并
且这在某些地区也可能是违法的。
•
为您的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在其它
存在潜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
乐或通话分散您的注意力。
注意
•
切勿将耳机置于过热环境。
•
切勿摔落耳机。
•
切勿将耳机置于漏水或溅水环境下。
•
切勿让耳机浸入水中。
•
切勿对耳机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
水、苯或研磨剂的清洁剂。
•
如果需要使用软布来清洁产品,可用
少量的水或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
湿进行清洁。
•
不可将集成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
光直射处、明火或类似环境。
•
电池安装不正确会有爆炸危险。 只
能用相同或相当的型号更换。
关于操作和存放温度以及湿度
•
在温度介于 0
(131ºF)
的环境中操作或存放产品。
•
高温或低温环境会缩短电池寿命。
ºC(5ºF
(相对湿度最高 90% )之间
) 和
55ºC
2
ZH-CN

2
蓝牙无线耳机
感谢您的惠顾,欢迎光临飞利浦!为了
您能充分享受飞利浦提供的支持,请在
www.philips.com/welcome
产品。
使用这款飞利浦无线耳机,您可以:
•
享受无线免提通话的便利;
•
欣赏并控制无线音乐;
•
在通话和音乐之间切换。
包装盒内物品
上注册您的
飞利浦蓝牙无线耳机
(SHB3175)
BASS+ Over-Ear
快速入门指南
其它设备
支持蓝牙并兼容耳机 (请参见第8页
的'技术数据')的手机或设备(如笔记本
电脑、PDA、蓝牙适配器、MP3 播放器
等)。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1
2
3
USB 充电线缆(仅限于充电)
音频线缆
7
4
ZH-CN
3

a
音乐/通话/跟踪 控制按钮
b LED 指示灯
c
开/关按钮
d 麦克风
e
配对/静音按钮
f Micro USB 充电插槽
+/-
g
音量控制按钮
h 音频线缆
8
4
ZH-CN

3 使用入门
为耳机充电
注
•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为电池充电 5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量
和寿命。
•
仅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缆以免造成
损坏。
•
为耳机充电之前请先结束通话,因为
连接充电时将关闭耳机。
•
充电期间,耳机可以正常使用。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缆连接至:
•
耳机上的 micro USB 充电插槽
以及;
•
经认证的充电器/电脑的 USB 端
口。
» LED 指示灯在充电期间会变成
白色并在耳机充满电后熄灭。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
1
按住 2 秒钟可打开耳机。
2
按住
3
交替闪烁。
» 耳机将在此后的 5 分钟内处于配
请确保手机已打开,并已启用其蓝牙
4
功能。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有关详细信
5
息,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
以下示例介绍如何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激活手机的蓝牙功能,选择 BASS+
1
Over-Ear
如果出现提示,请输入耳机密
2
码“0000”(4 个零)。 对于那些
具有 3.0 或更高版本蓝牙的手机,则
无需输入密码。
直至蓝色和白色
对模式。
。
BASS+ Over-Ear
LED
指示灯
提示
•
通常需要 3 小时才能充满电。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首次用于手机之前,先将耳机与手机进
行配对。配对成功后,耳机和手机之间
将建立一种独特的加密连接。耳机内存
可存储最近的 8 个设备。如果要配对的
设备超过 8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
代最早配对的设备。
请确保耳机已充满电并已关闭。
ZH-CN
5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1
按住
2
•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蓝牙
设备或启用蓝牙功能,则必须手动重
新连接耳机和手机/蓝牙设备。
•
5 分钟内,如果耳机在有效范围内找
不到任何可连接的蓝牙设备,它将自
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2 秒钟可打开耳机。。
» 蓝色 LED 指示灯闪烁。
»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上次连接
的手机/蓝牙设备。如果上次连
接的设备不可用,耳机将尝试重
新连接到倒数第二个连接过的设
备。
提示
注
音乐控制
任务
播放或暂停
音乐。
调节音量。
快进。 长按。
快退。 长按。
通话控制
任务 按钮 工作
接听来电/
挂断电
话。
拒绝来
电。
通话时切
换来电。
通话时麦
克风静音/
取消静
音。
语音控制
任务 按钮 工作
Siri/Google Now。 按住 2 秒
按钮 工作
按 1 下。
+/-
按 1 下。
按住 2 秒钟。
按住 2 秒钟。
按 1 下。
按 1 下。
» 1 声蜂鸣音。
» 1 声蜂鸣音。
» 1 声蜂鸣音。
钟。
管理通话和音乐
开/关
6
ZH-CN
按钮
工作
按住 2 秒钟。
按住 6 秒钟。
任务
打开耳
机。
关闭耳
机。
» 白色 LED 会
亮起,然后熄
灭。
其他耳机指示灯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在耳机处于待
机模式或您在
聆听音乐时,
耳机已连接至
蓝牙设备。
耳机已做好配
对准备。
蓝色 LED 每隔 8 秒钟闪
烁一次。
LED 指示灯呈蓝色和白
色交替闪烁。

耳机已开启,
但未连接至蓝
牙设备。
电池电量过
低。
电池已充满
电。
蓝色 LED 指示灯快速
闪烁。
如果无法建立连接,耳
机将在 5 分钟内自动关
闭。
白色 LED 每 150 秒钟闪
烁 3 次,直至电池电量
耗尽。
白色 LED 指示灯熄灭。
紧凑可折叠
使用后,请扭转耳机以便存放。
有线连接
电池电量过低时,您也可以通过
随附的音频线缆使用该耳机。
确保先关闭耳机再使用音频线
缆。将随附的音频线缆连接到耳
机和外部音频设备
佩带耳机
根据头形调节头带。
3 4
ZH-CN
7

5 技术数据
•
音乐时间: 长达 12 小时
•
通话时间:长达 12 小时
•
待机时间:长达 166 小时
•
正常充电时间:3 小时
•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 (240 mAh)
•
3.5 毫米音频插孔,用于有线耳机
模式
•
蓝牙 4.1,蓝牙单声道支持(耳机
模式 - HSP,免提模式 - HFP),
蓝牙立体声支持(高级音频传送模
式 - A2DP;音频视频遥控模式 AVRCP)
•
频率范围:2.402 - 2.480 GHz
•
传输器功率:< 20 dBm
•
操作范围:最大为 10 米(33 英尺)
•
数码回声减少和降噪
•
自动关机
注
•
规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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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意
一致性声明
WOOX Innovations 特此声明,本产品符
合指令
关规定。 可在 www.p4c.philips.com 上
找到一致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2014/53/EU
的基本要求及其他相
本产品采用可回收利用的高性能材料和
组件制造而成。
取下集成电池。
注
•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已从耳机上拔
下 USB 充电线缆。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没有专门的电子
产品收集/回收机制,则可以在丢弃耳机
之前将电池取出并进行回收,为环保事
业尽一份力。
产品上的该符号表示产品符合欧盟指令
2012/19/EU。
此符号表示产品包含符合欧洲指令
2013/56/EU 的内置充电电池,该电池不
能与一般的生活垃圾一同弃置。 强烈建
议您携带产品前往官方收集点或飞利浦
服务中心,让专业人员取下充电电池。
请熟悉当地针对电子、电器产品及充电
电池制订的分门别类的收集机制。 遵循
当地规章制度,不要将产品和充电电池
与一般的生活垃圾一同弃置。 正确弃置
旧产品和充电电池有助于避免对环境和
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符合 EMF 标准
本产品符合所有有关暴露于电磁场的适
用标准和法规。
环境信息
为使包装尽量简化,已省去所有不必要
的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分为三类:纸板
(盒)、泡沫塑料(缓冲物)和聚乙烯
(袋、保护膜)。
本系统的所有材料均可回收和再利用
(如果由专业公司拆卸)。 请遵守当地有
关包装材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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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商标
蓝牙
蓝牙字样和徽标均为 Bluetooth SIG, Inc.
所有,WOOX Innovations 对这些字样和
徽标的任何使用均已获得许可。
Siri
Siri 是 Apple Inc., 在美国 和其它国家/
地区注册的商标。
Google
Google 和 Google 徽标是 Google Inc.
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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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常见问题解答
无法打开蓝牙耳机。
电池的电量不足。 为耳机充电。
无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蓝牙已被禁用。 在打开耳机之前,请先
打开手机并启用手机上的蓝牙功能。
手机传输很慢时,音质非常差,或者根本无法
进行音频传输。
确保您的手机不仅支持(单声道)HSP/
HFP,而且支持 A2DP (请参见第8页
的'技术数据')。
我能听见但无法控制蓝牙设备上的音乐(如播
放/暂停/快进/快退)。
确保蓝牙音频源支持 AVRCP (请参见第
8页的'技术数据')。
无法进行配对。
确保耳机处于配对模式。
•
按照本用户手册中所述步骤进行操
作 (请参见第5页的'将耳机与手机
配对')
。
在释放
前,确保 LED 指示灯呈蓝
•
色和白色交替闪烁。如果只看到蓝
色 LED 指示灯闪烁,请继续按住按
钮。
手机无法找到耳机。
•
耳机可能已连接到先前配对的设备。
关闭已连接的设备,或将其移出有效
范围。
•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先前已与其
他设备配对。 按照用户手册 (请参见
第5页的'将耳机与手机配对')中所
述的步骤,将耳机与手机重新配对。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蓝牙立体声手机,但却只能
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音乐。
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 选择通过耳机聆
听音乐。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范围。 缩短耳机与蓝牙设
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障碍
物。
连接音频线缆时,耳机无法工作。
3.5
如果
么将禁用麦克风功能。
毫米音频线缆已连接至耳机,那
在这种情况下,
只能用耳机欣赏音乐。
要获取更多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com/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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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Gibson Innovati
本产品由沃科声( 上海) 商贸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销售,沃科声( 上海) 商贸
有限公司是本产品相关事务的担保人。
飞利浦及飞利浦盾牌标志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 并在经
Koninklijke Philips N.V. 许可后方可使用。
UM_SHB3175_00_zhs_V1.0
WK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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