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 CTE108BU/93, CTE108OG/93, CTE108RD/93, CTE108BK/93 Operation Manual [zh]

正 面
快速入门指南
移动电话 E108
了解您的手机
手电筒
听筒
主屏幕
左软键
导航/确认键
拨号/接听键
耳机孔
飞利浦将不断力争改善产品性能并确保该入门指南的准确性。 因为手机软件版本的更新,本指南中的某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手 机有所差异。飞利浦保留修改本入门指南的权利,如有更改, 恕不另行通知。请以手机实际操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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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软键
挂机、退出和 开/关机键
充电接口/USB接口
第一次使用
安装与充电
首次使用手机,请正确安装SIM卡和SD卡并充电(将充电器插至电源后再 连接到手机。完成充电后先断开与手机的连接,再从插座上取下充电器)。
插入SIM
取下电池盖和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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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您的手机
如何拨打电话
拨出电话
输入电话号码(若要输入用于国际长途电话的“+”字符,请长按数字“0” 键),按拨号键拨打该号码。要结束通话请按挂机键。
接听电话及挂机
按接听键接听电话(如需要,请按导航键上/下调整音量),按右软键可选择
免提模式,要结束通话请按挂机键。
怎样发送信息
发送文字信息
进入菜单>信息>建立信息,输入信息内容后按左软键选项>发送到,输入号 码或从电话簿添加收件人后发送该信息。
如何输入文本
文本输入界面左软键选项>输入法,按上/下键选择拼音、笔画、英文、数 字和标点符号等输入。按#键快捷切换输入法,按*键快捷输入标点符号。
管理电话本
了解电话本功能的基本用法。
添加联系人
方法一:在待机屏幕,输入电话号码,按左软键选项>保存到电话簿,选 择存储位置(到SIM1/SIM2/到手机),编辑内容,按左软键选项>保存。 方法二:进入电话簿>添加联系人,选择存储位置(到SIM1/SIM2/到手 机),编辑内容,按左软键选项>保存。
查找联系人
进入电话簿,在查找框中输入姓名字首拼音(例如“王芳”输入WF),从搜 索出的列表中选择联系人,也可按导航键在联系人列表中选择联系人。
编辑联系人
选择想要编辑的联系人,按确认键 , 查看联系人信息,按左软键选项>编 辑,编辑联系人信息,按左软键保存。
插入Micro SD卡。3插入SI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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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机
了解如何使用收音机收听电台节目,需要连接兼容耳机用作天线。
收听电台节目
进入菜单>收音机,按左软键选项>自动搜索。在自动搜索并保存频道?提 示框选择是,手机开始自动搜索电台并存储可接收电台。按导航上下键可 手动调台,按 *或#键调低或调高音量,按确认键关闭收音机。
收音机选项
按左软键选项进入收音机选项设置:
频道列表:查看预设频道。
手动输入:手动输入想要收听的频道频段。
自动搜索:自动搜索电台。
录音:对收听内容进行录音。
音乐播放器
将MP3格式的音乐文件保存到存储卡的My Music文件夹中。
播放音乐
进入多媒体>音乐播放器>列表,选择歌曲,按左软键选项>播放,播放歌曲。
闹钟
了解如何设置并使用您的闹钟,本机为您提供了5个闹钟。
设置闹钟
进入菜单>工具箱>闹钟,选择一个闹钟,按左软键编辑该闹钟,按左或右 方向键选择打开或关闭闹钟,完成设置后, 按左软键保存设置。
取消闹钟
进入菜单>工具箱>闹钟,选择需要取消的闹钟,按左软键(或确认键)编辑该
停止闹钟
闹钟响起后,选择"停止"闹钟停止响铃,选择"睡眠"闹钟会在设定的贪睡 时间后再次响起。
个性化应用
根据您的个人喜欢,自定义手机功能。
设置时钟
在待机屏幕,进入菜单>设置>手机设置>时间与日期,选择时间/日期设 置,使用键盘输入所需数字。
指定功能键设置
使用指定功能键可以快速访问预设的功能,包括闹钟,音乐播放器、计算器、
进入菜单>设置>手机设置>指定功能键,选择上、下、左、右键,选择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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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为快捷访问的选项并确认,设定后按上、下、左、右键可直接访问预设 的功能。
黑名单
欲拒接特定号码的电话,可将该号码加入黑名单: 进入菜单>设置>通话设置>高级设置>黑名单>拒绝黑名单来电,选择打开,
进入黑名单号码,按确认键从电话簿中添加黑名单号码。
恢复出厂设置
手机所有设置恢复到默认值,需输入手机锁密码(默认为1122)
安全与注意事项
安全警告
切勿让儿童接触手机 手机及所有配件应存放在一个安全且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若吞食细小零件 可能会造成窒息或发生危险。
无线电波
您的手机以GSM900/1800MHz频率传输/接收无线电波。 咨询您的汽车制造商以确定您车内使用的电子仪器不会受到无线电波的影响。
在下列情况下请保持关机
乘坐飞机时要关机或或开启飞行模式。在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危及飞机的操作, 干扰手机网络,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在医院、诊所、其它保健中心及任何您附近可能会有医疗设施的场所。在含 有潜在爆炸性气体的地区(如加油站以及空气中含有灰尘颗粒如金属粉末的 地区)。在运输可燃性产品的车辆附近或由液化石油气(LPG)驱动的车辆内。在 采石场或其它正在进行爆破作业的地区。
您的手机与您的汽车
驾驶时避免使用手机,并遵守驾驶时限制使用手机的所有规定。如有需要,请 使用免提配件接听,确保安全。同时,请确保您的手机不会阻碍车内的任何安 全气囊或其它安全仪器的操作。
谨慎使用您的手机
为使手机发挥最佳和最令人满意的操作性能,我们建议您以正常的操作姿势使
用手机。请不要将手机放在极高或极低的温度环境中。请不要将手机浸在任何
液体中:如果您的手机弄湿了,请关机并取出电池,并在过了24小时、手机干 了之后再开始使用。要清洁手机,请用软布擦拭。在炎热的天气或经太阳长时 间暴晒(例如:在窗子或挡风玻璃背面)的情况下,手机外壳的温度可能会升高。 在此情况下,拿起手机时要特别小心,同时也应避免在环境温度超过35℃或 5℃以下的情况下使用手机。
保护电池以防损坏
您应该仅使用飞利浦原装电池与配件,任何其它配件将可能损坏您的手机,并 导致您的飞利浦手机担保无效。使用非原装电池可能导致爆炸。您的手机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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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由经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许可的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 公司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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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条例声明
您好,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本提示卡, 1、当手机出现故障,客户凭购机的有效发票及三包凭证享受三包权利。 符合其中保修规定的可选择最近的飞利浦授权维修中心享受保修服务。 客户可通过服务热线咨询维修网点。 2、凡本公司出售的手机主机享有自购买日起壹年的保修。充电器保修 壹年,电池、外接摄像头保修半年,耳机保修叁个月。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属于三包范围。属非保修手机,维修中心 将作保外收费维修处理。
手机无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亦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手机在三包有
效期内,并超过出厂日期15个月;
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被涂改。包括手
机调出的IMEI号和机身背贴上的不符;
手机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涂改/损坏/不可辨识。手机的保修标记
被拆封或丢失;
手机浸液(如:入水/手汗/使用环境潮湿)、摔过、非法拆装等原因
成的损坏或手机被非法改版;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
坏;
手机和附件的自然磨损,包括但不限于外壳、键盘、显示屏、天线等;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4、本公司设有售后服务热线回答客户产品使用问题,国内维修网点咨 询并接听客户投诉。
国内维修网点和送修网点可扫描左下方二维码到飞利浦手机官网的 服务中心主页进行查询,也可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到飞利浦官方微信平台 进行查询。
热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8:00,非工作时间有语音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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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服务电话:4008 868 001 *飞利浦对以上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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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面
飞利浦移动电话维修记录
送修日期
(年/月/日)
服务点
名称/代码/
电话
故障描述/
原因
故障处理
记录
交验日期 (年/月/日)
维修点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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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移动电话三包凭证
产品信息
手机型号: 电池序号: 充电器序号: 进网标志扰码号:
用户信息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销售商信息
销售商名称: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发票号码: 销售商盖章: 销售日期:
注:当发生维修时,请用户保留维修报告书用户联,并和本凭
手机主机IMEI/M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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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电池提供能源。仅可使用指定充电器。不要烧毁电池。不要使电池变形或 拆开电池。请不要让金属物体(例如口袋中的钥匙)造成电池接触器的短路现 象。避免将手机暴露在过热(> 60℃或140ºF),过湿或腐蚀性极强的环境中。 禁止拆卸,撞击,挤压或投入火中;若出现严重鼓胀,请勿继续使用;请勿置 于高温环境中。
环保责任
请切记要遵循有关包装材料、耗尽电池及旧手机处理方面的当地法令,并尽量配 合他们的回收行动。飞利浦的电池及包装材料已标注标准符号以促进废弃物的回 收及正确处理。 表明包装材料可回收; 表明已找到有关国际包装恢复和回收 系统的非常经济的做法; 塑料材料可以循环使用(还作为塑料种类标识)。
听力保护
欣赏音乐时请适当调整音乐音量。长时间处于高音量环境中可能会损坏您的听 力。系统更新安全: 本手机通常执行授权的操作系统更新。请勿使用非官方或者第三方发布的系统 升级,否则会使您的手机系统存在安全风险、安全危险。
证书信息(比吸收率)
本产品电磁辐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2.0W/kg,符合国家标准GB21288-20 07的要求。
环保声明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
部件名称
手机主体 电池 充电器 附件
(本产品符合欧盟RoHS环保要求;目前国际上尚无成熟的技术可以替代或减 少电子陶瓷、光学玻璃、钢及铜合金内的铅含量) 该环保使用期限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手机(不含电池)及其附件产品中含有 的有害物质或元素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 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汞(Hg)
铅(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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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GB/T26572-2011标󶗏规󶛡的󷃰
O
量要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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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T26572-2011标 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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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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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
(Cr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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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联苯
(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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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二联苯醚
(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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