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及支援手冊
在洽詢「HP 顧客貼心服務」之前,請務必備妥下列資訊。
請花點時間寫下您的產品資訊以備不時之需。
產品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或產品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業系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與修訂版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哪裡可取得協助
軟體支援
當您需要 HP 的協助時,請依下列步驟處理:
1 查看安裝海報及《開始使用手冊》 中關於設定及使用電
腦的說明。
2 若想迅速取得協助,請務必上網註冊 HP Pavilion 家用
電腦(網址如下所示):
http://www.hp.com/hk/register
或者
http://www.hp.com/tw/register
3 使用電腦上的 [ 說明及支援] 取得軟、硬體的相關說
明。按一下 [ 開始] ,然後再按 [ 說明及支援]。
4 如需線上協助,請進入「HP 顧客貼心服務」首頁,
網址為:
http://welcome.hp.com/country/hk/chi/
support.htm
或者
http://www.hp.com.tw/support
以取得技術性資訊或軟體更新版。
5 如果仍然無法解決問題,請與「HP 顧客貼心服務」聯
絡,電話號碼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2802 4098
澳門特別行政區:0800 36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 ;
台灣:0800 095 99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08:30~21:00
(專線服務時間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週六:09:00~13:00
若您有關於軟體或 ISP (Internet 服務供應商)的問題,請
電洽您的軟體或 ISP 廠商或造訪其網站。相關電話號碼或
網址如下表所示。有些網址可能會列在您的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我的最愛」清單中。如果表中沒有電
話號碼或電子郵件資訊,則表示可能不提供此類支援服
務。對表中未列示之軟體,由 HP 技術支援提供 30 天的
有限支援。您的電腦不一定會隨附下述的所有軟體。
Acrobat Reader (Adobe)
www.pacific.adobe.com/support/main.html
GameChannel (WildTangent)
hpdesktp_support@wildtangent.com
www.wildtangent.com
InterVideo
www.intervideo.com/home
Norton AntiVirus 2004 (Symantec)
www.symantec.com/region/tw/techsupp/index.html
Norton Personal Firewall (Symantec)
www.symantec.com/region/tw/techsupp/index.html
RecordNow! (Sonic)
(適用於具有 CD-RW 或 DVD+RW/+R 裝置者)
support.sonic.com/default.htm
Simple Backup for My Pictures (Sonic)
www.sonic.com/products/simplebackup/default.asp
HP 支援網站:
http://welcome.hp.com/country/hk/chi/
support.htm
或者
http://www.hp.com.tw/support
HP 註冊網站:
http://www.hp.com/hk/register
或者
http://www.hp.com/tw/register
注意事項 :您可以同時按下鍵盤上的 Ctrl + Alt + S 鍵,以
查看您的電腦產品編號、型號及序號。
2
疑難排解
如需取得關於安裝電腦可能遇到的問題的協助,請參閱以
下各頁的可能解決方法。
「徵兆」會說明您遇到問題類型中的跡象或警告訊息。
「問題」指明為何發生徵兆的一種或多種原因。
「解決方法」說明您在嘗試解決問題時所應進行的事項。
查找徵兆或問題的說明並嘗試以下所列的解決方法。某些
列出 的徵兆可能不適用於您的電腦。特別是和顯 示器或印
表機 相關的問題,請參閱該 設備隨附的說明文 件。
顯示器
注意事項:如果遇到顯 示器問題,請參閱顯 示器隨附的說明文 件以及下表所列的常見 原因和 解決方法。
徵兆 問題 解決方法
源燈不 亮。
螢幕變 黑。
顯示器電 源線未 連接到 顯示器
或 牆上 插座。
顯示器電 源未開 啟。 按下 顯示器前 面的「電 源」 鈕。
螢幕保護程式已啟動。 按下 任意鍵或 移動滑鼠,您 就可以再看到 顯示器上的 畫面。
電腦處於待命模式 。 按下「待命 」按鈕 (僅 限於部分 型號)或按下鍵盤上的 Esc 鍵即 可
電腦處於休眠模式 或已 關閉 。 按一下「主機 開關按鈕 」開啟 電腦。
顯示器 連接線 接頭未妥當 地連
接到電腦 背面。
重新 接好在 顯示器 背面和牆上 插座兩端的電 源插頭。 螢幕變 黑, 而且顯示器電
離開 待命模式。
檢查 顯示器 視訊 接頭的 針腳是否彎曲。如果 針腳沒有 彎曲,請 重新
連接電腦 背面的 顯示器 連接線 接頭。
硬碟
徵兆 問題 解決方法
電腦 似乎已被鎖定 且無
回應。
使用中 程式已停止對指 令
回應。
使用 [Windows 工 作管 理員] 關閉任 何未回 應的程式,或重新啟動
電腦:
1 同時按下鍵盤上的 Ctrl + Alt + Delete 鍵。
2 選取沒有 回應的 程式,然後按一下 [ 工作 結束]。
或者
按一下 [ 電腦關機 ] ,然後再按 [ 重新啟動 ] 。
如果沒有用,請按住 「主機 開關按鈕 」5 秒 或更久 以關閉 電腦。然
後,按下「主機 開關按鈕 」。
3
連線上網
徵兆 問題 解決方法
無法連 線上網。
Internet 服務供應商 (ISP) 帳戶
未正確地 設定。
請檢 查 Internet 設定,或與您的 Internet 服務供應商聯絡以取得協
助。
數據機 未正確地 安裝。 請 重 新接 妥數據機 ,確認連接 無誤 。
請注意 ,您的電腦也許 會配 有乙太 網路 網路介面 (亦 稱網路介面
卡 或 NIC ),可 讓 您連 線到 LAN ( 區域 網路)。雖 然 RJ-45 乙太
網路 的網路接頭 看起來和數據機接頭很 相似 ,但它們是 不同的。
請確認 您所使用的是數據機接頭 。請勿將 電話線插 到 NIC 上。請
勿將 網路 線插 入電話服務線路 中,否 則可能會損壞 NIC 。
網路 瀏覽器未正確地 安裝。 請確認 您已 安裝網路 瀏覽器並且 設定好 使用 ISP 。
鍵盤和滑鼠
徵兆 問題 解決方法
電腦無法辨識 鍵盤指令 及輸
入的內容 。
無線鍵盤安裝後無法使用,
或無法偵測 到這個 新裝置。
滑鼠對 移動沒有 反應或速 度
太慢。
法偵測 到這個 新裝置。
鍵盤接頭 未接 妥。 用滑鼠 關閉 電腦,將 鍵盤重 新連接 到電腦背面 ,然後再啟動
電腦。
使用中程式已停止 對指令
重新 啟動電腦或用 滑鼠關 閉電腦。
回應。
鍵盤已毀損 。 按下鍵盤上的 ? 鈕來 開啟 [ 說明及支援中心],或聯絡「支援服
務」了 解有關零 件更換 的詳細 資訊。
鍵盤電池 的電力 不足 或已
耗盡 。
請更換 無線鍵盤中的兩顆 AA 鹼性電池 ,然後先 按下無線接收 器
上的「Connect 」(連接 )鈕 ,再按下鍵盤上的「Connect 」(連
接) 鈕以設定 ID 通 道。請參閱無線鍵盤 滑鼠組所隨附的說明
文件。
電腦 背面的 滑鼠接頭沒有
插好。
用鍵盤關 閉電腦:
1 同時按下鍵盤上的 Ctrl + Esc 鍵,使 [ 開始] 功 能表出現 。
2 使用上下方向 鍵選 取 [ 電腦關機 ] ,然後按下鍵盤上的 Enter 。
3 使用上下方向 鍵選 取 [ 關機 ] ,然後按下 Enter 。
關機結束 之後,請將滑鼠接頭插 到電腦背面 ,然後再啟動 電腦。
使用中程式已停止 對指令
回應。
滾輪類型的 滑鼠所用的表 面太
用鍵盤 重新 啟動電腦。如果可能,請 先儲存所有開 啟的 檔案並關
閉開 啟的應用程式,然後再 重新 啟動。
請在 滑鼠墊或其 他粗糙表 面上使用 滑鼠。
過平坦。
滑鼠未 接妥。 嘗試 拔掉滑鼠,再 重新 將滑鼠連接線 接到電腦上。 滑鼠安裝後無法使用,或無
無線 滑鼠電 池的電 力不 足或 已
耗盡。
請更換滑鼠 中的兩顆 AA 鹼 性電池,然後先按下無線接收器上的
「Connect 」(連接 )鈕 ,再按下滑鼠 上的「Connect 」(連接 )鈕
以設定 ID 通道 。請參閱無線鍵盤滑鼠組 所隨附的說明文 件。
4
電源
徵兆 問題 解決方法
電腦無法開 機或 啟動。
出現 Invalid system disk
(無效系統磁碟)
或者
Non-System disk or disk
error(非系統磁碟或磁碟錯
誤) 訊息。
電腦似乎被鎖 定,而且 按下
「主機 開關按鈕 」時也 無法
關機 。
電腦未牢固地連接 至外部 電源 。 請確認將 電腦連接 至外部 電源 的纜 線已經插好 。
電腦背面 的綠色 電源 供應器指示
燈 不亮 。
未連接顯 示器或沒有打 開顯 示器
電源 。
電線的電壓切換 開關不在屬 於您
的國 家/地區 的正確位 置
(115V∿ /230V∿)。
牆 上插座受損 。 將 不同的電源 裝置連接 到插座來測 試看看插座是否故障 。
在開機 時有磁片留 在磁碟機 中。 當磁碟機 作業停止 時,請取出磁片 並按空格 鍵,即 可啟動
電腦無法運 作。 按住 「主機 開關按鈕 」直 到電腦關機 為止 。
當將 電腦連接 到外部 電源 的連接 線有正確插好而且牆 上插座也
運作 正常時, 綠色電 源供應器指示 燈應 亮起;如果指示 燈沒有
亮起,請參閱《保固及支援手冊》 來聯絡「支援服務」。
將顯示器 連接到電腦, 插好之後再 打開。
將電線的電 壓切換開關 調整為 符合您 國家/ 地區的 正確設定,
或聯絡「支援服務」。
電腦。
復原軟體問題
電腦在正常 作業期間會使用作業系統及安裝的軟體程式 。
若您的電腦運 作不正常 ,或因軟體的問題而停止 ,您應該
能夠 進行修復 。
「軟體修理精靈 」(僅 限於部分 型號)是桌面
上的一個圖 示,也可從 Organize 軟體程式
或「說明及支援中心」找到。若要啟動精
靈,請按一下該圖示;或按一下 [ 開始 ], 選
擇 [所有程式 ]、 [PC 說明和工具 ],然後再按
[ 軟體修理精靈 ] 。
使用 [ 軟體修理精靈] 可修復程式 、印 表機 或停止運 作的週
邊設備的軟體問題、或解決異常電腦 運作。可以使用的修
復選項 包括「HP 應用 程式復原」或「HP PC 系統 復原」
程式。
您需要復原光碟(CD 或 DVD )才 能進行某些用到「HP 應
用程式復原」程式或「HP PC 系統復原」程式的修復。您
的電腦配件箱 並未內附復原光碟,但 您可以自行製作復原
CD 或 DVD 。請參閱〈製 作 復 原 CD/DVD 〉。
警告事項
不時之需。
:強烈建議您自行製作復原光碟,以備
您也 應該製作「HP PC 復 原工 具 CD 」。此 CD 內含 可讓
您變更硬碟的公用程式,包括移除復原磁碟分割 。請參閱
〈 使用復 原工 具 CD 〉 。
有幾個方法可以讓您修復電腦,包括使用「系統復原」
程式 。請依序試試以下所列出 的方法,或參閱清單之後的
表格 。
重新啟動 當您重 新 啟動 電腦時,電腦會 利 用 記憶 體中的
•
作業系統及軟體 重新啟動 。 這是修 復電腦最 簡單的方法,
只要按一下 [ 開始] , 選擇 [ 電腦關機 ],然後再按 [ 重新 啟
動] 即可。
關閉電腦 當您關閉電腦然後再 重新開 機時,電腦會在您
•
的強制 下將 作業系統複製 到記憶 體,並清除 某些追蹤 資
訊。這 應該 能夠減少 某些在執 行「重 新啟動 」後仍會持續
的問題。若要關閉 電腦,只 要按一下 [ 開始] ,選擇 [ 電腦
關機],然後再按 [ 關機] 即可。
5
驅動程式回復 這種 Microsoft Windows XP 功 能 是
•
Windows Installer 程式的一 部分 (與 [ 控 制 台] 的 [ 新增或
移除程式] 公用 程式一 起使用。如果您在安裝驅 動程式的
新版本時失敗了 ,它 可以讓驅 動程式回復 到先 前的版本。
如需更多資訊,請在 [ 說明及支援] 的 [ 搜尋] 方塊 中輸 入
「回復 」。
系統還原 這種 Microsoft Windows XP 功 能可讓 您將 電
•
腦設定 回復到之前可能 還 沒有 目 前軟體問題的時間。 這種
功能 是藉由 建立可 記錄 特定時間及日期的電腦設定的「還
原點」所達成 的。在安裝某些軟體時會自動 為您設定還 原
點,不過 仍建議 您手動 設定還 原點,特別是 在安裝或下載
其他 軟體之前。在使用電腦 [ 控制 台] 的 [ 新增 或移除程式]
功 能的 [ 新增程式] 時,作業系統會在新 增軟體之前 自動
建立還原點。如果您遇到可能和 電腦軟體有關的問題,請
使用「系統還 原」將 電腦還 原到先 前的一個還 原點。如需
更多資訊,請在 [ 說明及支援] 的 [ 搜尋] 方塊 中輸 入「系
統還原 」。
應用程式和驅動程式復原 如果電腦的問題似乎只和 某 個
•
程式或某 個驅 動程式有關,可能 是因為 該應用 程式或驅 動
程式已經毀損。您可以使用「HP 應用 程式復原」 程式
( 僅限於 部分型號), 分別重新安裝原廠應用 程式及 驅動
程式。請參閱 〈應用 程式復原 〉。
Microsoft
問題/ 狀態
您安裝了 新的應用程式 或裝置驅動程式 1
應用程式 無法運 作 1 2 3
裝置驅動程式無法運 作 1 2
電腦停止回 應或無法運 作 1 2 3
您更換了 硬碟 或移除了磁碟分割 1
系統還原
系統復原 請使用「HP PC 系統復 原」程式 作為重 新安裝
•
軟體的最後措施 。先 使用硬碟 的磁碟分割執 行「系統復
原」,請參閱〈 系統復 原〉 。如有需要,再使用復 原光碟
執 行「系統復原」,並 選擇「 標準 復原」。請參閱 〈 使用
復原 光碟進行系統 復原 〉。最後,如有需要,使用 復原 光
碟執行「系統 復原」,並 選擇完 整「系統 復原」。
在使用「 HP PC 系統 復原」 程式或「 HP 應用 程式復原」
程式之前,請使用「系統還 原」。
注意事項 :您電腦的硬碟包含位 於其中一 個磁碟分割區域
中的「系統復 原」映像 。您的電腦配 件箱 並未內 附復 原光
碟 , 但 您可以 自 行 製 作 復 原 CD 或 DVD。請參閱 〈製 作 復 原
CD/DVD〉。
當您的電腦運 作不正常 時,上述的「重新啟動 」、「關閉
電腦」及「驅 動程式回復 」等 方法或許 可以解決這 種問
題。在您試過這三 種方法之後,如有需要就 再試試其餘的
方法。您可將 以下的表格 當作快 速參考資料。
關於特 定的電腦問題,請依序試試以下標 示為 1、2 和 3
的方法。
「應用程式
復原」程式
從硬碟磁碟分割
執行「系統復原」
從復原 CD/DVD
執行「系統復原」
6
製作復原 CD/DVD
1 您可復原(回復)在您購買電腦時硬 碟即已包含 的作業系統 和程式 。
注意事項: 硬碟是電腦 內儲存作業系統、 程式及資料 的 磁碟。
2 您是直接從 硬 碟復原作業系統和程式 ,其中並存 有一 份複 本 讓 您方 便 使用。
我們將 硬碟 的這部分稱為「復原磁碟分割」。
復 原磁碟分割 會在您的硬碟 佔 據 一些空 間。
3 您可將復 原磁碟分割 的資 料複製 到 CD 或 DVD 上。
4 接著,若您想要在硬 碟上擁 有更多可用 空間,您可使用 特殊軟體 工具刪 除此 復原 磁碟分割。
5 請勿刪除您硬 碟的 磁碟分割, 除非您 已製作 復原 CD 或 DVD 。
1
4
復原 光碟只能用於 特定型號的電腦。我們僅授權 您將這些光碟用於您的電腦。如果軟體 遭 毀損或不 小心 遭到 刪 除, 復原
CD/DVD 能將作業系統 和軟體安裝在您的電腦硬 碟上。
使用復原 CD-DVD 製作程式
使用「 HP PC 復原 CD-DVD 製 作 程式 」 來 為您的電腦 製作
復原 CD 或 DVD ,以免 將來遇到 任何問題。
復原 光碟為一 組包含原廠電腦硬 碟內容的完 整映像,並 符
合您電腦型號的光碟。這組光碟包含電腦上的原廠作業系
統、 驅 動程式和應用 程式軟體。
2
5
您只 能使用本程式 為您的電腦製 作一組復 原 CD 或 DVD 。
您所製 作的復原光碟僅 限於在您的電腦使用。
在製 作復 原光碟組時,使用 DVD 而不要使用 CD 會有以下
幾 項優點:
比起 CD ,一 組 DVD 復原 光碟具有更 快的資 料傳輸 率,
•
可 讓您的電腦 運作更 快 。
製作一 組 DVD 所需的時間應 該會比 製作一 組 CD 更短 。
•
DVD 比 CD 具有更大的容 量,所以在 燒錄和儲存時用到
•
的光碟片就 會更少 。
3
7
若要使用本 程式 ,您的電腦必 須有 CD-RW 燒錄 機、DVD
Writer 燒錄機 ,或其他 可以將 CD 或 DVD 寫入的燒錄
機。如有需要, 向您當 地的電腦或電子產品商 店購買與
Windows XP 相容的 CD-RW 燒錄 機。
復原 CD/DVD 組的 CD/DVD 數量需 視您電腦的型號 而
定。此 程式 會告 訴您在 製作 這組復 原 光碟 時需要使用多
少片空 白光碟。處理作業可能會 耗 費一些時間,包含檢
查 每片 CD 寫入的資訊 是否正確 的時間, 每片 最多需要
15 分鐘。
製作或啟動復原工具 CD:
1 按一下 工作列上的 [ 開始 ]。
2 選擇 [所有 程式 ]。
3 選擇 [PC 說明 和工具 ]。
4 按一下 [HP PC 復原 工具 CD] 。工 具視窗 將 會出現 。
5 按照螢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 作。
請將 「復 原工 具 CD 」置於安全 的地 方。
您可隨時離開這 項處理作業。當您下次再執行 程式 時,它
會從 您上次結束 的地 方開始。
執行復原 CD-DVD 製作程式:
1 關閉 所有開 啟 的 程式。若要關 閉程式 ,請按一下 每個視
窗右上角的 [X ]。
2 按一下 工作列上的 [ 開始 ]。
3 選擇 [所有 程式 ]。
4 選擇 [PC 說明 和工具 ]。
5 按一下 [HP PC 復原 CD-DVD 製作 程式 ]。將 會出現製
作程式視 窗 。
6 按照螢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 作。當您 製作時,請 標 示 每片
光碟。
請 將「系統 復原」 光碟置於安 全 的 地方。
使用復原工具 CD
您可以在電腦上製 作(燒錄 )「復 原工 具 CD 」。在您製 作
「HP PC 復 原工 具 CD 」之後,您可用它來 :
讀 取如何在「復 原 工 具 CD 」上使用 每 個公用程式 的
•
指示。
從復 原磁碟分割啟動 「系統復 原」程式 。
•
從您的電腦硬 碟移除「系統 復原」 磁碟分割以增加 容納資
•
料 的空 間。
在您的電腦硬碟建立 新資料磁碟分割 。
•
啟動 [Microsoft 修 復主控台](此為 來自 Microsoft 的 公用
•
程式,可執 行作業系統的診斷 和修 復)。
:在使用「HP PC 復原工具 CD 」變更您的
警告
硬碟之前,請使用「HP PC 復原 CD-DVD 製作
程式」為您的電腦製作「系統復原 CD 」。在您
移除系統復原磁碟分割之後,即無法製作「系統
復原 CD 」。
您必須 先製 作(燒錄 )「復 原工 具 CD 」才 能使用。
系統還原
警告:在您使用「HP PC 系統復原」程式前,請
如果您不小心刪除或損壞了 軟體,請先 使用 Windows XP
中提供的 Microsoft 「系統還原 」功 能,還 原電腦系統及
程式 設定。
「系統還 原」會使電腦的設定回 到指定的還 原點,而 不會
影響 使用者的程式 或 文 件 檔案 。如需更多資訊,請在 [ 說
明及支援] 的 [ 搜尋] 方塊 中輸 入「系統還原 」。
先試試「系統還原」。
啟動系統還原:
1 關閉 所有開啟 的程式 。
2 按一下 [ 開始] 按鈕 。
3 選擇 [所有 程式 ]。
4 選擇 [ 附屬 應用程式 ]。
5 選擇 [系統工具 ]。
6 按一下 [ 系統還原 ]。
按照螢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 作。
應用程式復原
注意事項:並非 所有電腦的型號都包含 「應用程式復 原」
程式 。請執 行以下 程 序中的步驟 3 至 5 。如果「 HP 應用程
式復原」出現 在資料夾 中,表示您的電腦已包含 此程式 。
如果不 小心 刪 除或 毀損了個別 的原廠應用 程式或 驅 動程
式,您可以 利用「HP 應用 程式復原」程式( 僅限於部分
型號) 重新安裝軟體。
注意事項 :請勿 使用此「應用 程式復 原」 程式重 新安裝電
腦包 裝箱 中所含 之 CD 或 DVD 上的軟體程式 。直接從 CD
或 DVD 上重 新安裝這 些程式 。
8
啟動「應用程式復原」:
1 關閉 所有的應用程式和 資料夾 。
2 解除 安裝現 有的(毀損 的)應用程式 。
3 按一下 工作列上的 [ 開始 ]。
4 選擇 [所有 程式 ]。
5 選擇 [PC 說明 和工具 ]。
6 按一下 [HP 應用程式復 原 ],然後再按一下 [是 ]。
7 按一下 [安裝應用程式 ] 或 [安裝驅 動程式 ],然後按一
下 [ 下一步] 。
8 選取您要安裝的 驅 動程式 或應用 程式 ,然後按一下
[安裝 ]。
9 按照螢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 作。
10 重複步驟 7 到 9 以安裝其 他驅 動程式或應用 程式。
11 當您完成 應用程式 或驅 動程式 的復 原後,關 閉 [應用 程
式復 原] 程式 。然後按一下 [ 開始 ]、[ 電腦關 機] ,再按
一下 [重新啟動 ] 以重 新 啟動 電腦。
:請勿跳過最後一個步驟!您必須在完成復
警告
原應用程式或驅動程式後重新開機。
系統復原
當您已試過修復 系統軟體的其他 方法(如「系統還 原」或
「應用程式復 原」)時,您可能會想使用「HP PC 系統復
原」程式 作為重 新安裝軟體的最後措施 。
必要時,您可利 用「系統復 原」程式重 新安裝電腦上的作
業系統及原廠安裝的應用程式 軟體。
:「HP PC 系統復原」程式將刪除所有您購
警告
買電腦之後所安裝的資料或程式。請確認您有將
所有要保留之資料,備份至可抽取的磁碟。
「系統 復原」 程式是使用 位於硬 碟上 存 有原廠軟體 映像 的
特殊復原磁碟分割 。
注意事項 :「系統復原」映像 位 於硬 碟 的其中一 個磁碟分
割區域中,並佔 據部分的 磁碟空間。 這部分的 磁碟空間通 常
無法 讓您使用。
雖然不 容易發生, 但如果您更 換硬 碟,或是損壞了硬 碟上
特殊 復原 磁碟分割中的資 料,請使用 復原 光碟將作業系統
和軟體 重新安裝到硬 碟上。請參閱 〈使用 復原 光碟進行系
統 復原 〉。
製作您 自己的 復原 光碟(CD 或 DVD ),以備不時之需。
請參閱 〈製 作 復 原 CD/DVD〉 。您 也 可以 製 作「 復原 工 具
CD」。此 CD 內含可讓 您變更硬碟 的公 用 程式。請參閱
〈 使用 復 原 工 具 CD 〉 。
啟動系統復原(當電腦有回應時)
1 關閉 電腦。 切斷 螢幕 、鍵盤和滑鼠 之 外 所有週 邊 設備 和
電腦的連接 。打 開電腦。
2 按一下 工 作列上的 [ 開始 ], 選擇 [所有 程式 ]、 [PC 說明
和工具],然後再按 [HP PC 系統復原]。
3 等到「系統 復原」 視 窗 出現並詢問 Do you really want
to start System Recovery?(請問您真的要啟動「系統
復原」嗎?)
4 按一下 [ Yes ](是)繼續 復原 程 序。如果您已經製作 了
復原 光碟, 接著可能會要 求您 插入 復原 光碟 #1 。如果
復原 光碟為 DVD ,請務必將光碟放 入 DVD 光碟機。
5 電腦會啟動復原。請 等候螢幕 上的指示 出現,並按 照螢
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作。
6 完成電腦啟動程 序、註冊 程 序,然後等到看見桌面出現
為止 。接著 ,關閉 電腦、重 新連接所有週邊設備,然後
再啟動電腦。
啟動系統復原(當電腦沒有回應時)
1 關閉 電腦。如有需要,請按 住 「 主機開關按鈕 」 直 到電
腦關閉為止。
2 切斷 螢幕、鍵盤 和滑鼠之 外所有週 邊設備 和電腦的 連接。
3 按一下「主機 開關按 鈕 」開 啟電腦。
4 在啟動 的過程中,請依下列步驟進行以進入「系統 復
原」程式 :
當具有 HP Invent 標誌 的藍 色畫面出現 時,按下鍵盤上
的 F10 鍵。(在正常 的啟動程 序繼續執行前,您 只 有
幾秒 鐘 的時間可以按下 F10 鍵。)
9
5 電腦會啟動復 原。請等候螢幕 上的指示出現 ,並按 照螢
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作。
6 完成電腦啟動程 序、註冊 程 序,然後等到看見桌面出現
為止 。接著 ,關閉 電腦、重 新連接所有週邊設備,然後
再啟動電腦。
使用復原光碟進行系統復原
製 作您自 己的 復 原 CD/DVD ,以備不時之需(您的電腦並
無隨附復原光碟 )。請參閱〈製 作復 原 CD/DVD 〉 。
使用復原光碟啟動系統復原
復原 光碟提供以下 兩種 復原 選項:
標準復原: 此選項可 復原 自原廠 送出 的 程式、 驅動程式
•
和 作業系統,不會影響 自 您購買這部 電腦後所建立 的 任 何
資料檔案 。有些資料檔案 在「系統復 原」後可能很難 找
到,所以在您執 行「系統復 原」前,最好將 所有硬碟檔案
備份 。
完整系統復原: 此復 原 功 能可 完全 清 除 並 重 新 格式化 硬
•
碟 。本程式 可執 行 完 整 「系統復 原」功 能來重 新安裝作業
系統、程式 、和復 原光碟 上的驅動程式 。您必須重 新安裝
非 原廠安裝的軟體。這包含了電腦 配件 箱中的 CD , 和您
自購買電腦以 來所安裝的軟體 程式。
注意事項 :若您的電腦有空白 或 毀損的硬 碟,您 將只能看
見完 整「系統 復原」 選項。
若要使用復原光碟執行系統復原程式:
1 如果電腦有 回 應,請 將 您想保留的所有資 料備 份 到 抽 取
式媒體上,如 CD-RW 或是磁片。取 出您 製作的備 份
CD 或磁片。
2 按下光碟機上的「 退 出」 鈕 , 等 待托槽 開啟。 插入 復原
光碟 #1 並關 閉托槽。如果 復原 光碟為 DVD ,請務必將
光碟放入 DVD 光碟機。
3 關閉電腦:
• 如果電腦有回應:按一下 工作列上的 [ 開始 ] ,再按 [ 電
腦關 機],然後再按 [ 關 機]。
或者
• 按住「主機開關按 鈕 」大約 5 秒,直 到電腦關機為止。
4 切斷 螢幕、鍵盤 和滑鼠之 外所有週 邊設備 和電腦的 連接。
5 按一下「主機 開關按 鈕」開 啟電腦。
6 電腦會啟動復 原。請等候螢幕 上的指示出現 ,並按 照 螢
幕上的指示進行 操作。
• 若要執 行 標準復 原,請按下 R 。 選擇 [Next ] 繼續 進行
「系統復 原」。選擇 [Yes ] 以啟動 此復 原。若有要求
時,請插 入其餘 的復 原光碟 。
或者
• 若要執行 完整 「系統 復 原」,請按下 F 。 選擇 [Yes ]
執行 完整「系統 復原」。若有要 求時,請插 入其 餘的
光碟。
或者
• 如果您的電腦硬碟是空白 的或 毀損 的,請按下 R 執 行
完整「系統 復原」。若有要 求時,請插 入其 餘的復 原
光碟。
7 當復原 程式執 行 完成後,光碟機 托槽 會 退出 。請取 出
光碟。
8 按一下 [ 重新 啟動 ] 以重 新啟動電腦。
9 在電腦 重 新 啟動後, 將出現一 連串的 啟動畫面。請 回答
畫面中的問題完成 Microsoft Windows 初 始設定。
10 完成電腦啟動程 序、註冊 程序,然後等到看見桌面出現
為止 。接著 ,關閉 電腦、重 新連接所有週邊設備,然後
再啟動電腦。
11 重新安裝電腦上 非原廠安裝的軟體。
12 複製 您儲存在備 份 CD 的資料檔案或您 製作到硬 碟 的
磁片。
10
保固和授權資訊
致尊貴的客戶
恭喜 您決定購買 HP Pavilion 家用電腦 ! HP Pavilion 在開
發過程中必 須 通過全 面 的品質測 試,以符合 HP 以品質 及
可靠度 著 稱的嚴格 標準 。
在出 廠前,所有的 HP Pavilion 電腦都 會通過全 面 的品質
測 試,以確保 電腦 運 作 正常 。此 外 ,我 們 還在您的電腦上
加貼安全封條,以表示電腦 出廠後未 受到 任何的 損 害。
我們深 知客戶 最重視 的權益 是擴充 和升級 。擴充性及升級
能力是 HP Pavilion 引 以為傲 、有別 於其他 產品之處。我
們也了 解您希望 將 電腦升級 ,以 符合個 人的特 殊 需求 。
您應該 在完成 新 HP Pavilion 電腦的安裝後,再進行任 何硬
體的升級 。請參照 系統隨附的安裝海報以協助您進行安裝。
若您在安裝及啟動 系統時遇到任 何問題,請立刻打 電話到
《支援手冊》 中先 前所列 出 的「 HP 顧客貼心服務」, HP 的客
服代 表會協助您解決所遭 遇的問題。您必須 在試圖升級 您的
系統前,完成 此項動 作。
撕 開 HP Pavilion 背面 安 全封條 的動 作, 代 表您確認 HP
Pavilion 在您試圖 升級 前的運作 是正常 的。安全封條撕 開
之後,您的 HP Pavilion (在當 地法律 許 可的 範圍 下) 將會
受到以下 幾頁的條款 與條 件之保障。
感謝 您選 購 HP Pavilion , 希望 您能在探索 這部電腦所有功
能的過程 中找到樂趣!
HP 顧客貼心服務
取得容易 、使用容易。曾獲獎項肯 定的「HP 顧客貼心服
務」是我們 協助您充 分利 用 HP Pavilion 的承諾 。無論是
透過電腦上的 工具、網 路上的資訊、電話 還是您當 地的 經
銷商,您 都可以得到 滿意的 結果。
開始使用
遵循 安裝海報及《開始使用手冊》 中關於設定及使用電腦
的說明。
註冊您的電腦
您最好能將 電腦註冊;如此在您有問題時才能 較快獲 得協
助。您可以上網註冊您的電腦,網址為:
http://register.hp.com
看看您能做些什麼
HP Pavilion 中包含許多有用的資訊。首 先看看在
Windows
[開始 ] 即可找到),它包含許 多詳細 的說明,並提供 排 除
電腦故障 的建議 。
在「說明及支援中心」之中,您可以從 HP 獲 得與您電腦
有關的「最新消 息」。也 請您務必看看 HP 不定期傳送 至
您桌面的更新 消 息。
接 下來 ,不妨上網逛逛!HP 網站有更新的軟體、提示 和
技巧 、一般 問題解答 以及其他 資訊。請到本文 件之前所列
的「HP 支援網站」搜尋 您的 HP Pavilion 型號。
®
桌面 的 [說明及支援 ](請按一下 工作列上的
打電話到 「 HP 顧客貼心服務」
最後,如果這 些步驟都 沒有幫 助,您可以打 電話到當地的
「HP 顧客貼心服務」,即 可獲 得專業的服務。自 購買本電
腦之日起 三十 天內 ,您可免費獲 得電話諮 詢協助,使您順
暢 地 操 作電腦。超 過 三十 天後這項服務便須 收 費 ,但 您仍
可獲 得其他令人滿 意 的服務。
如果需要:進行維修
如果您的電腦需要維 修或更換零 件,您有兩種選擇:
有問題嗎?HP 會幫您解決
您新的 HP Pavilion 電腦 已經準備就 緒 ,將 供您 現在 和 未
來的若干年 使用。但它仍 是一台 複雜、 功能 強大的 機器,
有時也 會發生故障 。如果您的電腦發生故障 ,HP 會隨時
提供協助。
1 您可以輕鬆 更 換許 多 被視 為可由客 戶自 行更 換的 HP
Pavilion 零件。 這是最快 的維 修方 式,因為通 常我 們在
幾 天 內即 可 將零 件 直接 送到您的家 裏 或 公 司。
2 如果需要維 修,「HP 顧客貼心服務」 將會安排維 修電
腦的相關事宜。
在保固 期內這些服務 都是 免費的。
這項 保固服務有 幾點限制和 例 外(以及一些 重要 細節),
將在下 節說明。
11
法律事項
硬體有限保固
一般條款
本「HP 硬體有限保固 」係 由 HP (製 造商)授 與您(顧客)
之明示有限保固權 利 。如需關於您的有限保固 應得權益 之更
多說明,請參閱 HP 的網站。此外 ,在當地 適用法律 或與 HP
簽 訂的特 殊 合約 下,您可能也 擁 有其他法定 權 利。
除非本「有限 保固」明示列 出,HP 不做 出其 他明示
或默 示的擔保 或條 件,包括任 何適售 性與符合特 定使
用目 的之默 示保固 。HP 明示否認 非 本「有限保固 」
內 陳述的所有 擔 保和 條件。 任 何可能由法律 強制 規定
的默 示擔保 乃 限於有限保固 期的期限內 。某些州 或國
家/地區 不允許 限制默 示保固 可持續 的時間、或例外
條款 、或對 消費 者產品意外或 衍 生的 損壞之限 制。在
這些州 或 國家/ 地區,本「有限 保固」的某些 例 外條
款 或限制可能不適 用於您。
本聲 明中包含 之有限保固 條款 ,除 法律允 許 之範圍
外 ,不排 除 、禁 止 或修改適用於本產品 交易 的 強制 法
定權利 ,且是強制 法定權利外 的適用 條 件。
包括 非 HP 產品或非 HP 廠牌 的週 邊 設備。「HP 硬體產品」
以外 的所有非 HP 產品或非 HP 廠牌 的週邊 設備 — 例 如:外
接式儲存子系統、 顯示器、 印表 機及其 他週 邊設備 — 係 依
現況」提供,HP 概 不做出任 何擔保 。不過,非 HP 的製造
「
商與供應商或出 版商可能會直接 為您提供其專屬 的保固 。
HP 保證,您 向 HP 購買或租借 的「 HP 硬體產品」在「有
限保固期」內 如經正常的使用,並不會有材料 或技術上的
瑕疵 。自 您 向 HP 購買或 租借 之日起 ,或者 自 HP 完成 安
裝之日起 ,「有限保固 期」即 開始生效。顯 示購買或租借
產品日期的銷售 或送貨收據 可做 為購買或租借 日期的證
明。您可能需要提供購買或租借證 明才 能獲 取保固 服務。
根 據本文 件的條款 和 條 件,如果您的「HP 硬體產品」在
「有限保固 期」內 需要修理,您有權享 有硬體保固 服務。
除 非有另 外 聲明, 且 在當地 法律 許 可的範圍 下,新的「 HP
硬體產品」可能會使用新材料 ,或者結合 新材料 與在效能
和 穩定性上等 同全 新的舊材料來製 造。 HP 可能會 維 修或
使用以下產品或零件來更換「HP 硬體產品」:(a) 新產
品,或在效能和 穩 定性上等同全 新的舊 產品或舊零 件,或
者 (b) 等 同已停產之原廠產品的產品。更換 的零 件享 有九
十 (90) 天內在 材料 或技術上沒有 瑕疵 之保固,或者要更
換或要安裝的「HP 硬體產品」之「有限保固期」的剩餘
期間(以較長 的期間為準 )。
本「有限保固 」適用於所有國家/ 地區,而且 可能會在 HP
或其授權 服務供應商遵照 本「有限保固 」陳 述的條款和條
件提供保固 服務之任何國家/ 地區實 行。不過 ,各個國 家/
地區 對保固 服務的提供與回 應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而且
可能會因在哪 個國 家/ 地區 購買產品而 須遵從 不同的註冊要
求 。詳 情 請洽您的 HP 授權 服務供應商。
本「有限保固 」僅 適用於有提供本「有限保固 」的
Hewlett-Packard 公司、其全球附 屬公 司 、 分公 司、 授權 經
銷商或 國家/ 地區銷售商(在本「有限 保固」中統稱為
「HP 」)所銷售 或出租 的 HP 廠牌 與 Compaq 廠牌 的硬體產
品(在本「有限保固 」中統稱為「HP 硬體產品」)。「HP
硬體產品」一詞乃 限於硬體組 件與需要的韌 體。「HP 硬
體產品」一詞「
不」包括任何軟體應用程式 或程式 ,亦 不
在「有限保固 期」內,HP 將 會安排維 修或更換任 何有瑕
疵 的組 件(由 HP 決定)。在本「有限 保固 」 範圍 內 拆卸
的所有組件零 件或硬體產品皆歸 HP 所有。雖 然不容易發
生,但 如果您的「HP 硬體產品」重複 發生故障 ,HP 可能
會選擇提供您以下解決方案(由 HP 獨自 決定)(a) 由 HP
挑 選的更換零 件 - 相同或在 效 能上等 同您的「HP 硬體產
品」,或者 (b) 根據 您的購買價格或 租借金額 進行退費
(不包括利 息),而 不提供更換 品。這是 對於您收 到有瑕
疵 產品的唯一賠償 。
12
例外條款
HP 不保證 本產品的操 作不會出現 作業中 斷現 象或完
全 沒有錯誤。對於因未遵循 「 HP 硬體產品」的 特 定
指示而 產生的損壞 ,HP 概 不負責 。
本「有限保固 」不適用於消 耗組 件或耗材 、或任 何無序號
的產品,或因以下情況而有毀損或 瑕疵 的產品 (a) 由於意
外 、使用不當、濫用、污 損 、不當或不足 的維 護 或校準 、
或其他外 在因素;(b) 在本產品隨附的使用手冊 內記載之
使用範圍 以外操 作;(c) 透過 非 HP 提供的軟體、介面 、零
件或供應品;(d) 不當的場地準 備或維護; (e) 中毒 ;(f) 搬
運 時的 遺失或 損壞 ;(g) 經 由非 以下 人 員 的修 改或 維 修:(i)
HP、 (ii) HP 授權的服務供應商; (iii) 自行安裝一 般用 戶 可
更 換的 HP 或 HP 認可的 零件(如果在要進行 維 修的 國家 /
地區可取得您產品的 零件)。
您應該定期備份儲存在硬碟或其他儲存裝置中的資
料,以防可能發生的故障、變更或資料遺失。在退還
任何要維修的 零件之前,請務必先備份資料 並移除 任
何機 密、 獨有或個 人資料。對於任何程式、資料或 卸
除式儲存媒 體的損壞 或遺失,HP 概不負責 。除了 HP
在製造產品 時所安裝的軟體之外,HP 概不負責任何
程式或資料的還原或重新安裝。
唯 一賠償
在當地 法律許 可的範圍 下,這 些條款 與條 件為您與 HP
之間就 您所購買或租借 之「HP 硬體產品」所構成 的完
整且 唯一的保固合 約。 這 些條款 與 條 件可取 代 任 何先
前的合約 或陳 述 - 包括 HP 銷售文獻 中所提的陳 述,
或由 HP 或 HP 代 理商或員工 所提出 的建議 - 可能與
您購買或租借 的「HP 硬體產品」有所關聯。除非 變更
是由 HP 授權代 表以書 面的形 式制訂與 簽署, 否則擅
自變更本「有限 保固」 內的條 件一概 無效 。
法律責任 限制
如果您的「 HP 硬體產品」無法如上述 保證般 運 作, 根
據本「有限 保固」,HP 的最大 法律責 任已明示限定為
少 於您購買本產品的金額,或者 少 於任何硬體 組件在
正常使用時發生 故障所支 付的維 修或更 換的費 用。
除了上述列 出的 條款以外,對任何因產品造成 或因產
品 故障導致無法作業所造 成 之 損失 , 包括任 何 利潤 或
財產損失 、或特殊 、意外 或衍 生的損壞 ,HP 概 不 負
責。對於 任何由 第三方提 出的 索 賠,或由您為 第三方
提出 的索賠 ,HP 概 不負責 。
本法律責任限制 適用於是否 有找到損壞 ,或者是否 有
根 據本「有限 保固 」提出 的 索 賠,或者作為侵 權索 賠
(包括疏忽 和嚴 格的產品 責任 )、合約索 賠 或任 何其
他 類型的索賠。 任 何人皆 不得 放棄 或修 改 本法 律責 任
限制 。即 使您已 通知 HP 或 HP 授權代 表任 何此類損
壞 的可能性,本法 律責 任 限 制 仍然有 效。不 過 ,本法
律責任限 制將不適用於對 人身傷 害的 索賠。
本「有限保固 」授 與您特 定的法定權利 。您可能還有
其他權 利 ,可能會依各州 或各個國 家/地區而有所不
同。建議 您查詢適用的州或國 家/地區 之法律 ,以完
整 界定您的權 利 。
13
有限保固期
「 HP 硬體產品」的「有限 保固期」 是自購買日 起即生 效 的
特定 固定期限。銷售收據 上的日期 即為購買日, 除非 HP
或您的經銷 商另外以書 面 通知您。
硬體 - 零 件及維 修: 一年
電話協助(讓您操 作
順暢):
三十天
保固服務類型
為了讓 HP 在「有限保固期」內 能夠 提供最佳 的支援與服
務,HP 可能會引導您檢 查配 置、載 入最新韌 體、安裝軟
體增補程式 、執 行 HP 診斷 測 試或使用 HP 遠端 支援解決
方案 (若可使用)。
HP 強烈鼓勵您使用或 利 用 HP 提供的可用支援技術。如果
您選擇不要使用可用的 遠端 支援功 能,您也許 會因為增加
所需的支援資源而 必須 支付額外的費 用。以下列出 您購買
的「HP 硬體產品」可能適用的保固 支援服務類型。
到府 維修保固服務
「HP 有限保固 」服務可能包含 到府維 修支援以修復 您的硬
體。HP 在一般上班 時間提供到府維 修服務。一般的標準
上班 時間為 08:00 至 17:00 (週一至週五),但 可能會依
當地營 運制度而有所不同。如果您的所在地超 出平常的服
務區 (通常 為 50 公里 ),回 應的時間可能就 會久 一些,
或者可能需要向您收取額 外的費 用。若要尋找離 您最近的
HP 授權服務供應商,請參閱 HP 網站上的資訊,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HP 可能會自 行決定 是否 需要 採 取到 府維 修 保固 服務。 例
如,在許 多情況 下,瑕疵都 可以透過 「客戶自 行維 修」
(Customer Self Repair, CSR) 方案 修 復 - 您需要依 照HP 提
供的指示和 說明文 件自 行更換 。您也 需要配合 HP 透 過 電話
嘗試解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可能包含執 行例 行診斷程
序、安裝軟體更新或增補程式 、移除 協力 廠商配 件和/ 或取代
配 件。為了 取得到府 支援,您必 須 : (a) HP 到 府 提供 保固 服
務時,一名代 表人須全程 在場 ;(b) 通知 HP 產品使用的環境
是否 可能會危 及 HP 工 作人 員 或承 包 人 員 的健康 或安 全 ; (c)
在合 理的安全 要求 下,提供經 由 HP 判 定所必要之所有設
施 、資訊和 系統的 充 足、自 由與安 全 的取得和 使用,以適時
提供即 時支援;(d) 確認 所有的製 造商標籤 (例 如序號)都
有貼好 、容易 找到且容易 辨識 ;(e) 維持 與產品規格和 支援
的配 置一致 的環境 。
如果您需要 HP 代表來 處理所有組 件更換 ,請支付額外的
費 用取得支援升級 合 約 (support uplift contract) 。
回廠 維修保固服務
根 據回 廠維 修條款 ,您需要將「HP 硬體產品」 送 到授權
的保固 維 修服務站。您必須預付產品在府上與 維 修站間來
回運 送 時所需的 運 費、 稅金或關 稅 。此 外 ,您 也 必須 負責
投保任 何運送 或 寄回授權維修站的產品,並 承擔 在 運送 過
程 中可能 遺失的 風險 。
收回 與送回保固服務
「 HP 有限 保固」可能有 包含收回與 送回保固服務。 根 據收
回與送 回服務的條款 ,HP 將會到您的所在地收回有瑕疵
的零 件、修好 之後再將它 送回 您的所在地 。在此服務流程
中,HP 將 會支付 所有維 修、物流和保 險費 用。
14
客戶自行維修保固服務
在適用的 國家/ 地區 ,「 HP 有限 保固」可能有 包含「客 戶
自行維 修」保固服務。如果有此服務,HP 將自行決定客
戶自行維 修 是否為適當的 保固服務方法。如果適當,HP
將會 直接寄送 認可的更換零件給 您,以 履行「HP 硬體產
品」 保固服務。 這將會 省 下 許多的 維 修時間。在您聯絡
HP 且故障診斷指出 可以使用其中一 個零 件來 修 復 此問題
後,就會直接將更換的零件 寄給 您。收到零 件後,請依據
提供的指示和 說明文 件更換有 瑕疵 的零 件。如果還 需要額
外 的協助,請聯絡「HP 技術支援中心」。技術 人員將 會
透過電話提供您協助。如果必 須將更 換的 零件 送回 HP ,
您 就 必 須在 規定的期限(通 常是 十五 (15) 天) 內將 有 瑕
疵的零 件寄回 HP 。有瑕疵的零 件必 須和相關說明 文件 包
在提供的運 送材料 中一同寄回 。如果沒有寄回有 瑕疵 的產
品,HP 可能會向您收 取更換零 件的費 用。對於客戶自 行
維 修方案,HP 將 會支付所有運輸和零 件 寄 回 的 費 用,並
決定要使用的快遞 業者/ 運輸 業者。如果您適用客戶自 行維
修方案 ,請參閱您特 定的「HP 硬體產品」通知。您也可
以在 HP 網站取得此保固 服務的資訊,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將有限保固轉 移到其他國家/ 地區
根 據 HP 「 全球 有限保固 」 (Global Limited Warranty) 方案 ,
顧客可能會在一個國 家/地區 購買產品,然後將 產品帶 到其他
HP 有提供服務的國 家 /地區 , 而保固 並不會因此作 廢 。 保固
條款 、是否有提供服務 和服務 回應時間可能會依各 國家 /地區
而有所不同。 而且,標準 保固服務的 回應時間會因當 地是否
可立即 取得零 件而 有所變動 。在移送 產品之前,根據 HP
「全球保固 通知」 (Global Warranty Notification) 的流程 ,
顧客可能需要提供產品特 定資訊。必要的資訊可確保 HP 已
在您的目 的地國 家/地區準 備好 提供必要的保固 服務等級 ,而
且產品 也已設計 為可在目 的 地國家/ 地區操作。當產品 已被轉
移到另一 個國家/ 地區時,其 將享有與在 被轉 移到的 國家/ 地
區當 地購買般 相同的 保固。
在 將 「 HP 產品」 轉移 到其 他國 家 / 地區之前,請 先 聯絡
HP、您當地的 HP 授權經銷 商 、或參閱網站資訊,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以開始 HP 「 全球保
固通知」 流 程。
HP 不負責承擔 在 轉移 產品時可能要支 付 的進 出口 關 稅 或
特定稅款 。產品的轉 移可能會 受到在 美 國或其 他政府 發佈
的 出口 管制 約 束 。
服務 升級
HP 針對您可在當 地購買的產品包含 一系列的 額 外支援與
服務。不 過,某些支援 和相關產品可能無法在所有 國家/ 地
區取得。如需得知是否有提供服務升級 以及服務升級費 用
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P 網站,網址為:
http://www.hp.com/support
選購裝置 與軟體有限保固
大 部分 HP 廠 牌 選購裝置(「HP 選購裝置」)的「有限 保
固」條款 和條件列示於「HP 選購裝置」適用的「有限 保
固」中,並包含在「HP 選購裝置」的產品 包裝中。如果
您的「HP 選 購裝置」是 安裝在「HP 硬體產品」,HP 可
能會提供一段 時間的保固 服務,時間期限為隨附「HP 選
購裝置」提供的保固文 件(「HP 選 購裝置有限保固 期」)
中所指定的時間,或者安裝「HP 選 購裝置」的「HP 硬體
產品」剩餘 的保固 時間,以時間較長 者為主,但 不得超過
自您購買「HP 選購裝置」當天日期 算 起三 (3) 年。「HP
選購裝置有限保固期」 從您 向 HP 或 HP 授權 經銷商購買
日起 生效 。標 有日期的銷售 或送貨收據 (顯 示「HP 選 購
裝置」購買日期)即為保固 開始日期。詳情 請參閱「HP
選 購裝置有限保固 」。 非 HP 的 選 購裝置係依「
供。不過,非 HP 的製 造商與供應商可能會直接 為您提供
保固。
除非適用的軟體使用者 授權 合約或 程式授權 合約中有
提供,或是 當地 法律 有另外 提供,軟體產品(包括任
何由 HP 預先 安裝的軟體產品或作業系統)係 依「現
況 」提供。
現況」提
15
HP 對於以 HP 廠牌 名稱由 HP 所分發的軟體,其 唯 一的 保
固責 任列於與軟體一同提供之適用的使用者授權 合約或 程
式授權 合約。 自購買日 算 起九十 (90) 天 內,如果 HP 分
發軟體的卸 除式媒體經 證 明發現在 材料 或技術上有瑕疵 ,
您可以將該卸 除式媒體寄回 HP 進行更換。這是您唯 一能
夠 獲得的賠償 。若 是空 白 磁 帶卸 除式 媒體,請參閱以下
網站:
http://h20000.www2.hp.com/bizsupport/
TechSupport/Document.jsp?objectID=lpg50101
您有責任 聯絡非 HP 製 造商或供應商以取得其保固 支援。
軟體 技術 支援
HP 對您的「 HP 軟體」、 HP 預先安裝的協 力廠商軟體、
以及您向 HP 購買的協力 廠商軟體提供「軟體技術支
援」,並可透 過許 多聯絡方式(包括 電子媒體和 電話)的
方式 取得(自 購買日期起 的三十 (30) 天內 )。請參閱
〈 聯絡 HP 〉 以得知線上資源和 電話支援的資訊。對此的 任
何例外將 會記載 於「使用者授權 合約 」(EULA) 中。
「軟體技術支援」包括 對以下事項的協助:
解答 您的安裝問題(提供方法、開始步驟和先 決條 件)。
•
設定和配 置軟體(指引和 開始步驟)。不包括 系統最佳
•
化 、自 訂及網 路配 置。
解讀 系統錯誤 訊息。
•
區分問題 是屬於系統問題或軟體使用問題。
•
取得支援服務套 件 (support pack) 資訊或更新。
•
軟體技術支援「不」 包括 對以下事項的協助:
產生或診斷 使用者產生的程式 或原始碼。
•
安裝非 HP 的產品。
•
聯絡 HP
如果您的產品在「有限保固 期」內 發生故障 ,而且 產品說
明文 件中的建議 也 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透過 以下途徑 取
得支援:
透 過「 全球 資訊網」找出離 您最 近的 HP 支援服務 據 點:
http://www.hp.com/support
聯絡 HP 授權經銷 商或「授權 服務供應商」。在致電 HP
之前,請務必備妥以下資訊:
產品序號、型號名稱及型號
•
出現的錯 誤訊息
•
附加 的選 購裝置
•
作業系統
•
協力 廠商硬體或軟體
•
詳細的問題
•
使用者 授權合約
請在使用本設備之前詳 閱以下內容 :本「使用者授權合 約 」
(“EULA”) 乃是 (a) 您(個 體或單一實 體)和 (b) HewlettPackard Company (“HP”) 之間的法律合 約 ,規 定您對任 何
「軟體產品」的使用 - 由 HP 安裝或提供以用於 HP 產品
(「HP 產品」),其並不受 您和 HP 或其供應商之間的另一份 單
獨授權 合 約 限制 。其 他 軟體的線上說明 文 件中可能會有
EULA 。「軟體產品」一詞意 指電腦軟體, 而且 可能 包括 相關
媒體、書面 資 料及「線上」或電子版說明文 件。本 EULA 的
修 正或 增 訂可能會隨「 HP 產品」一 起提供。
僅在您同 意本 EULA 內所有條款 和條件的前提下, 才
授 與您軟體產品中的 權 利。安裝、複製、下 載 或以其
他方 式使用軟體產品, 即表示您同意受本 EULA 內的
條款約 束 。如果不接受這 些 授權條款 ,您可以依照 購
買處當地的 退款規 定,在 14 天之內將完 整且未使用
過 的產品(硬體和 軟體)退 回換 取退款 。 這是 您唯 一
能夠獲 得的賠償 。
1. 授權許可
件,HP 即授 與您以下權利:
a. 使用 - 您可以在一部電腦(「您的電腦」)上使用「軟
體產品」。如果「軟體產品」是透 過 Internet 提供給 您,而
且 原本即 授權用於一 部 以上的電腦,您就只 能在 這 些電腦
上安裝和 使用「軟體產品」。您不可將 「軟體產品」的組
件分 開用於一部 以上的電腦。您無權分 發「軟體產品」。
您可以將 「軟體產品」載 入電腦的暫 存記憶 體 (RAM) 以使
用「軟體產品」。
- 只要您 遵 從本 EULA 內 的所有條款 和 條
16
b. 儲存 - 您可以將「軟體產品」複製 到本機記憶 體或
「HP 產品」的儲存 裝置上。
c. 複製 - 只要複本含有所有原廠「軟體產品」的私有聲
明,且該複 本僅 用於備份目 的,您就 可以製 作「軟體產
品」的歸檔 或備份複 本。
d. 權利保留 - HP 及其供應商對於所有未在本 EULA 中明
示授 與您的權利予 以保留 。
e. 免費軟體 - 儘管有本 EULA 的條款 和條 件,「軟體產
品」的所有或任何屬於非 HP 私 有的軟體或由協力 廠商在
公用授權下所提供的軟體(「免費軟體」)之所有或任何 部
分係根據該 「免費軟體」隨附之軟體 授權 合約中的條款 和
條 件 授權 予您;無 論 是獨立 合約 、 拆封授權 或下 載 當時所
接受的電子授權條款 之形式 。您對「免費 軟體」的使用應
完全遵 從 其相關 授權 之 條款 和條 件。
f. 復原解決方 案 - 任何隨同 / 針對您的「 HP 產品」所提供
的軟體復 原解決方案 - 無論 是 以硬碟為主 的解決方案、
以外接式 媒 體為主 的復 原解決方案 (例 如:磁片 、CD 或
DVD)之形式 、或以任 何其他形 式 所提供的等同解決方案
- 可能 只能用 來 還原本 來隨同 / 針對「HP 產品」所購買的
復 原解決方 案 之硬 碟 。您對 任 何隨附於 復 原解決方 案 之
Microsoft 作業系統軟體的使用應遵從「 Microsoft 授權合
約 」。
2. 升級 - 若要使用已辨識 為升級 版的「軟體產品」,您
必須先 獲 得 HP 辨識為適用於該升級的原始「軟體產品」
之授權 。升級之後,您可以不再使用 先 前用以構成升級 合
法性的基礎 之原始「軟體產品」。
3. 補充軟體 - 除 非 HP 有隨更新或 補 充 提供其 他條款 ,
否則本 EULA 即適用於 HP 所提供的原始「軟體產品」之
更新或 補充 。若 是這兩 種 條款之間有所 衝突 , 將 以其 他條
款為 優先。
b. 限制 - 您不可租賃 或出借 「軟體產品」或將 「軟體產
品」用於商業分時出租或 政府機 關用途 。您不可再授權 、
讓 渡或轉 讓 授權或「軟體產品」, 除 非本 EULA 有明示提
供您此權利。
5. 私有權利 - 「軟體產品」中的所有智慧財 產 權 和使
用者說明文件係 HP 或其供應商所擁 有,而且受 到法律保
護 - 包括但 不限於美 國 版權 、商業 機 密、商標法,以及
其他 適用法律和國 際 協定條款 。您不應移除 「軟體產品」
的任 何產品識別 、版權聲 明或私 有限制 。
6. 反工程限制 - 您不可反工程 、解編或 反向組 譯「軟
體產品」,除非 是 在且僅當適用法 律頒布您有此 權利 的範
圍 ,縱 使本限 制 仍於本 EULA 中明示提供。
7. 條款 - 除 非 EULA 受到終 止或駁 回, 否則 它是有 效力
的。在本 EULA 的 別 處有列 出 的前提下,或您無法 遵從本
EULA 的任 何條款 或條 件時,本 EULA 亦將終止。
8. 同意 使用資料 - 您同意讓 HP 及其分公 司收集 和使
用您針 對「軟體產品」方面 的支援服務所提供的技術性資
料 。HP 同 意不以表明您 個 人 身 份 的形式來使用本資 料 ,
除非 是在需要提供 這類服務的範圍 。
9. 保固條款免責聲明 - 在適用法律許 可的最大範圍
下,HP 及其供應商依「現有形 式」和「連同本身具
有之一切瑕疵 」提供「軟體產品」,特 此否認 所有其
他保固和 條 件,無論是 明示、 默 示或法定, 包括但 不
限於標題和 無侵 權的保固 、對於購買、特定目 的之適
用性、及關於「軟體產品」完全 沒有病毒 的任 何默 示
保固、責任 或條 件。
固主張免 責 ,或限 制默示 保固的期限,因此上述免責 聲明
可能完全 不適用於您。
某些國家/ 管轄 地區不允 許對默 示保
4. 轉讓 -
a. 協力 廠商 - 「軟體產品」的最初 使用者可以將 「軟體
產品」轉讓 給 另一位 使用者一次。任 何轉讓 都必須 包括 所
有組 件、媒 體、書面 資料 、本 EULA 及「真 品證 明書 」(如
果有的話)。轉讓 不可是間接轉 讓(例 如:委託 )。在轉
讓 之前,接受 轉 讓 產品的使用者必 須同 意 所有 EULA 條
款。在 轉讓「軟體產品」時,您的授權 即會 自動 終止。
17
10. 法律責任 限制
EULA 的任 何條款下, HP 及任 一供應商的所有法律責任 、
以及您因上述情況 所得到的的唯一賠償 ,不得超過您 實際
單獨 為「軟體產品」所支付 的金額 或美金 5 元 。
- 儘管您可能會 遭 受損 失 ,在本
在適用
法律許 可的最大範圍 下,HP 或其供應商對任 何特
殊、意外 、間接 或 衍生的損壞 等類(包括但 不限於 利
益損 失、機密 或其他 資 料、營 業中 斷、 人身傷 害、由
於或以任 何關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產品的方式而喪
失 隱私、或在其 他方 面 與 EULA 中的 任 何 條款 有關 等
損壞)概 不 負責,即便 您已通知 HP 或任何供應商此
類損壞的可能性,且即 便賠償 失去 其必需之目 的亦是
如此。
主 張免 責 ,所以上述限 制 或例 外 條款可能不適用於您。
某些國家/ 管轄 地區 並不允許對意外或 衍 生的損壞
11. 美國 政府買方 - 符合 FAR 12.211 和 12.212,在
HP 標準的商業 授權之下,將 商業電腦軟體、電腦軟體說
明 文 件及商業項 目 的技術資 料授權給美 國政府 。
12. 遵守輸出 品管制 法 - 您應 遵從美 國和其 他國家/ 地
區 (「輸出 品 管制 法」)的所有法 律和 規 定以 確保 「軟體產
品」不會 (1) 直接 或間接違 反「輸出品管制 法」而出口,
或 (2) 違反 「輸出 品管制法」之任 何目 的而 使用,包括但
不限於核彈 、化學 或生物武 器之擴散。
13. 訂約 能 力 與 權力 - 您已 在您 居住 的所在 地 達 到法
定年齡 ,以及(如果適用的話)您的雇主正式授權 您簽 訂
合 約。
14. 適用法律 - 本 EULA 係受美 國 加州的法 律所支 配。
15. 完整合 約 - 本 EULA(包括 「 HP 產品」隨附之有關
本 EULA 的任 何增 訂或修正 )是 您和 HP 之間關於「軟體
產品」的完 整合約 ,可取代 所有較早 的或同時的關於「軟
體產品」或任 何其他本 EULA 所含的主 題之口頭或 書面聯
絡、建議 及陳 述。若是在任何 HP 政策 或支援服務計畫的
條款範圍 下與本 EULA 內的 條款 有所衝突 ,請以本 EULA
內的條款 為 主。
© 2004 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
此處所包含 之資訊可隨時更改 ,恕不另行通知。這裡 所提
及的所有其他 產品名稱可能分別 為其公司 的商標。HP 產
品和 服務的唯 一擔保 列於隨產品和 服務所附的明示保證聲
明中。本文 件的任何部 份都 不可構成任何 額外的擔 保。HP
不負責 本文 件在技術上或編輯 上的錯誤 或疏失 。
Rev.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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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聲明
依據 ISO/IEC Guide 22 和 EN 45014
生產廠商名稱︰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生產廠商地址︰ Hewlett-Packard Company
10500 Ridgeview Court
Cupertino, CA 95014
聲明下列產品
產品 : 個人電腦
型號 : S0000 、SR1000 、SA3000 、m000 、m1000 、m5000 、d1000 、a000 、t000 、x5000 、
w1000 系列
產品選項: 全部
符合下列產品規格︰
安 全性︰ IEC 60950:1999 / EN60950:2000
IEC 60825-1:1993 +A1 / EN 60825-1:1994 +A11 Class 1 (Laser/LED)
GB4943: 2001
EMC: CISPR 22:1997 / EN 55022:1998 +A1 Class B
CISPR 24:1997 / EN 55024:1998
IEC 61000-3-2:2000 / EN 61000-3-2:2000
IEC 61000-3-3:1994 + A1:2001 / EN 61000-3-3:1995 + A1:2001
GB9254:1998
FCC Title 47 CFR, Part 15 Class B / ICES-002, issue 2
AS/NZS CISPR 22: 2002
Tel ecom: TBR 21:1998, EG 201 121: 1998
無線電: 無線電設備專用的 ETSI 300-826 General EMC 要 求
無線電設備專用的 ETSI 300-328 Technical 要求
補充 資訊 ︰
本產品符合 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EMC Directive 89/336/EEC 及 R&TTE Directive 1999/5/EC 的要
求 ,因而附有「CE 標誌 」。
本設備符合 FCC Rules 的 Part 15 。其操作須受 下列兩個條 件的約制:(1) 本設備不會導致 有害 的干擾 ;(2) 本設備必
須 接受任 何接收到的 干 擾,包括可能導致 意外 操 作的干 擾。
Cupertino, CA USA September 1, 2004
如僅 需法規遵循 資訊,請聯絡︰
澳洲聯絡人:Product Regulations Manager, Hewlett-Packard Australia Ltd., 31-41 Joseph Street, Blackburn, Victoria 3130
歐洲聯絡人:Hewlett-Packard GmbH, HQ-TRE, Herrenberger Straße 140, 71034 Böblingen, Germany ( 傳真:+49-7031-14-3143 )
北美聯絡人:Hardware Quality Eng. Manager, Hewlett-Packard, CPC, 10500 Ridgeview Ct., Cupertino, CA 95015-4010 電話: (408)-3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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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規格
電氣額 定值 :
作業溫度 : 攝氏 5 度到 35 度
儲存溫度 : 攝氏 –30 度到 65 度
作業溼度 : 攝氏 26 度下 15% 到 80%
作業高度 : 0 到 2286 公尺
儲存高度 : 0 到 4572 公尺
交 流輸入 100–240V∿ , 4A
50–60 HZ
安全 及法規 資訊
警告:此類文字代表 如果無法遵照指 示操 作,可能
會造 成設 備損壞 、資料遺失、人身傷害 或生命喪 失。
警告:電腦很 重,搬 動電腦時,請使用符合人 體工
學 的搬運 方法。
警告:在安裝及將電腦接 上電源系統之前,請先閱
讀本 手冊稍 後< 其他安 全 資訊>一節 。
電池 隨產品一起出 貨 。當電池 的電力 用完 後,請不要將 其
丟棄 ,請將電池 以小 型 化 學廢棄物 回收。
符合能源之 星 (ENERGY STAR)
包 裝箱 上標 有 ENERGY STAR ® 標誌的產
品符合 美國 環保 署 的「能源 之星 」節約
能源 方針 。
貼有 ENERGY STAR 標籤產品為具省電設計的產品,可以
讓 您省 下電 費 帳 單,也 可以幫忙 做 環 保 。
ENERGY STAR
®
是美 國政府所有的註冊商 標。
警告:在使用本 裝置時,請遵循下列 安全 防範措施
以降低火災 、觸 電及人身傷害 的風險 :
請勿在近水 之處 使用本產品 ,如浴缸 、洗 手台、
•
廚房洗碗槽、 洗衣盆、 潮濕的 地下室、或 靠近游
泳池的地方。
避免在雷電 暴風雨中使用 本產品,以 降低遭受閃
•
電攻擊 的危險性 。
請勿在瓦斯漏氣點附近 使用本產品 。
•
在打開此設 備之內件 或接觸未絕緣 的數據 機纜
•
線、 插孔或 內部組件時,請務必先 拔除 數據 機
纜線。
若 此產品未隨附提供電話線,請您 僅 使用 No.
•
26 AWG 或更大規格的電話線,以 降低發生 火
災的 風險。
請勿將 數據機 纜線或電話線 插到網 路介面卡
•
(NIC) 的插孔上。
請保存這 些指 示
其他安全 資訊
本產品 尚 未進行與 "IT" 電 源 系統(按 照 IEC 60950 標
準,不直接接地 的 交流電配 電系統)連接 的 評估。
20
AC 電源安全警告
警告:請將電腦安裝在 AC 插座附近 。AC 電源線
是電腦主 要的 AC 電源中斷 裝置,故您必須可隨時
操控 AC 電源線。基於 安全考量 ,電腦所提供 的電
源線附 有一個接地插頭 。請務必將電源線插在牆上
的接地插座,以避免觸電的危險 。
警告:電腦附有適用於 115 或 230 VAC 電源系
統的電壓切換 開關。此電壓切換 開關已預 先設 定為
正 確的電壓值 ( 適 用於 其最初銷售 的 國家 / 地 區)。
將電壓切換 開關變更到錯誤 的位 置將會導 致電腦受
損 ,並 使所有的明 示保固條款無效 。
警告:為減少來 自電話網路電擊 的可能性 ,將電腦
與電話線連 接之前先將電腦插頭插入 AC 電源 插
座。 此外,從 AC 電源插座拔出電腦插頭時應先中
斷電話線連 接。
警告:安裝或移除電腦外殼 之前,務必先中斷 電話
系統與數據 機的連接。
警告:不要在外殼 打開的時候 使用電腦系統。
警告:為了安全起見 ,進行任何 維修程序 之前,切
記 要切斷 電腦與 電源的連接 ,並切斷 其與任何通信
系統(如電話線路 )、網路或數據 機的連接。否
則 ,將可能導 致人身傷害 或設 備毀損 。本產品 的電
源供 應器和數據 機內部都 有危險 電壓 。
鋰 電池 警告事項
警告:本 電腦使用 CR2032 型 的鋰 電池 。如果更
換錯誤 的電池 ,可能會有爆炸 的危險 。更換 電池
時,僅 使用生產廠商 建議的相同 或同等型號 的電
池。 並按照生 產廠商的 指示 處理用過的電 池。
雷射安 全聲明
Class 1 LED 產品
CD 和 DVD 光碟機包含一 組雷射系統,根 據 Radiation
Control for Health and Safety Act of 1968,在美國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DHHS)
Radiation Performance 中被分 類為「 Class 1 雷射產品」。
如果本組 件需要維 修,請與授權 的維 修處聯絡。
警告:除了在《 升級與維護手冊 》中指明 的以外,
其他的控制 、調 整或執行步驟可能導致嚴 重的輻射
危害 。為了避免暴露 在雷射 光束下 ,請勿打開 CD
或 DVD 光碟機的外殼 。
雷射產品 標籤
下列的標籤 或同等標籤位於 雷射 產品的表面:
本標籤 表示此產品被
歸 類為
「CLASS 1
雷射 產品」
會黏 貼在安裝至您產
品中的雷射 裝置上。
電視天 線連接 的保護措施
電視外部天線接地
如果有外部 天線或有線系統連接 到本產品,應確保 天線或
有線系統接地 以避免 電壓 突波和 累積 的靜 電放 電。Article
810 of the 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ANSI/NFPA 70 提
供有下列相關資訊:天線杆和支 撐結 構的 正確接地 、饋 入
線到連接 天線放電組 件的接地 、接地導 體的大小 、天線放
電組 件的位 置、接地 電極 的連接以及接地 電極 的要求 。
。此標籤
21
雷電保護
在 出現雷 電時,或者產品 閒 置一 段較長時間時,為 了加 強
保護,請 從牆上 插座拔下產品 插頭並中斷 天線或有線系統
的 連接。 這將在 雷 電 和電 源線 路發生 突波 時 保護本產品。
電源線路
嚴禁 將外部天線系統置於高架電 源 線或其 他 電 燈 或電 路 附
近,或者置於電 源線或電 路上方。
警告
:安裝外部天 線系統時,尤 其要注意不要去接
觸 電源線或電路 ,否則 會有生命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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