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O 5082 User Manual

MO0906-C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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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手 冊
事前須知
承蒙惠購 CASIO 手錶,謹表感謝。為了最有效地使用本錶,務請詳細閱讀本說明
書。
關於本說明書
畫面顯示有白底黑字及黑底白字兩種,依手錶的型號而不同。本說明書中的所有畫面 插圖均以白底黑字表示。
按鈕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
考資料”一節中的說明。
部位說明
C 鈕可進行各功能畫面間的選換。
在任意功能中(設定功能除外),按 B 鈕可點亮照明。
C 鈕。
5082
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
世界時間功能畫面
計時功能
您可以在計時功能中調整居住城市的日期及時間。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D 鈕可在畫面右上角交替選換下示內容。
居住城市的日期 居住城市的時間
星期 日期
D
如何設定時間及日期
下午指示符
城市代碼
3. 按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閃動的畫面內容。
4. 要變更的計時設定閃動時,用 D 鈕或 B 鈕如下所述進行變更。
畫面: 目的:
5. 按 A 鈕退出設定功能畫面。
星期會根據日期(年、月及日)自動顯示。
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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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約三秒鐘直到城市代 碼開始在畫面左上角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功能畫 面。
2. 用 D 鈕或 B 鈕選擇所需要的城市代碼。
在變更任何其他設定之前,必須首先選擇居住城市代
碼。
有關城市代碼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
市代碼表)。
選換 12 小時(
將秒數復位至
改變時或分
改變年、月或日
在 1.5 秒( 間選換照明持續時間。
)之間選換 DST 設定。
)時制
)及 24 小時
)與 3 秒( )之
下午指示符
星期
時:分
操作:
使用 D(向東)鈕及 B
(向西)鈕。
D 鈕。
D 鈕。
D 鈕。
D (+) 鈕及 B (-) 鈕。
D 鈕。
夏令時間(DST)
夏令時間(日光節約時間)比標準時間快 1 個小時。請注意,並非所有國家或地區
都使用夏令時間。
如何改變夏令時間(日光節約時間)設定
DST 指示符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約三秒鐘直到城市代 碼開始在畫面左上角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功能畫 面。
2. 按 C 鈕顯示 DST 夏令時間設定畫面。
3. 用 D 鈕開啟或解除 DST 夏令時間。
預設 DST 設定是解除( )。
4. 選擇了所需要的設定後,按 A 鈕退出設定功能畫面。
DST 指示符出現在畫面上時表示已啟用夏令時間。
12 小時及 24 小時時制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在正午至午夜 11:59 之間 P(下午)指示符會出現在時數的上 方,而在午夜至正午 11:59 之間沒有表示時間的指示符出現。
選用 24 小時時制時,時間在 0:00 至 23:59 之間表示,沒有 P(下午)指示符顯示。
您在計時功能中選擇的 12 小時/24 小時時制將適用於所有其他功能。
秒錶功能
使用秒錶可以測量經過時間、間段時間及中途時間。
若您指定了距離,秒錶還將計算及顯示速度。
秒錶的數字畫面顯示限度是 99 小時 59 分 59.999 秒。 若不停止秒錶,測時會一直不停地進行。到達上述測時限 度時,秒錶會再次由零開始重新測時。
速度針
重要!
在進行任何秒錶功能的按鈕操作之前,必須檢查確認速度針沒有轉動。
距離的指定
需要時您可以使用下述操作指定一個距離值。指定了距離後,手錶將為一些秒錶的
測量操作計算並顯示速度。
距離值可以代表公里、英里或任何其他長度單位。例如,將距離指定為 10.0 時,其 可以代表 10.0 公里或 10.0 英里。
距離指定為 0.0 時手錶不計算速度。
對於間段時間測量,既可以指定間段距離(當所有間段的距離相同時)也可以指定總
距離。
對於中途時間測量,只能指定總距離。雖然手錶將在您每次測量中途時間時表示速 度,但由於速度是根據總距離計算的,所以其不表示實際的每個中途的速度。
若不停止秒錶,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測時仍會繼續進 行。若您在秒錶測時過程中退出秒錶功能畫面,左下角的 子盤會在秒錶測計秒數的過程中閃動。表示秒錶仍在繼續 測時。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進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1
使 用 手 冊
5082
如何指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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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確認秒錶處於停止狀態並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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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要將秒錶復位為全零,請按 A 鈕。
2. 按住 A 鈕約三秒鐘直到手錶鳴音,DIST( 在畫面的左上角,並且距離值的左部分數字在畫面的右 上角閃動。
此表示現已進入距離設定功能畫面。
3. 按 C 鈕使距離值小數點左側或右側部分閃動。
4. 距離值的左部分或右部分閃動過程中,用 D (+) 鈕及 B (-) 鈕進行變更。
距離可以在 0.1 至 99.9 的範圍內指定。
5. 指定了距離後,按 A 鈕退出設定功能畫面。
)出現
速度的表示
速度由左下子盤及速度針以偶數單位表示。
速度針表示 0 至 100 的速度,而左下子盤表示 0 至 400
的速度。例如,當左下子盤顯示為 100,而速度針指示為 20 時,速度則為 120。
本錶能表示的最高速度為 498(左下子盤可表示到 400,
左下子盤
OVER (超限)
速度針
速度針可表示到 98)。若速度超出了 498,速度針將指示 OVER(超限)。
時間的測量
在開始秒錶的測量之前,必須指定是進行間段時間的測量還是進行中途時間的測
量。
要測量總經過時間時,請選擇中途時間測量。
如何指定間段時間或中途時間
1. 在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確認秒錶處於停止狀態並且已復位為全零。
LAP
確認
(間段時間)或
若需要將秒錶復位為全零,請按 A 鈕。
2. 按 A 鈕使畫面右上角顯示
經過時間的測量
要測量經過時間,而不需要測量間段時間或中途時間時,請使用下述操作步驟。
如何測量經過時間
選擇中途時間(
D 開始 D 停止 A 復位
若經過時間的測量有距離指定,則當您按 D 鈕停止經過時間的測量時,左下子盤及 速度針將指示全程的速度。
D 鈕停止了經過時間測量操作後,再次按 D 鈕可從停止處重新開始測量。
間段時間
間段時間
如何設置秒錶使其測量間段時間
1. 在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確認秒錶處於停止狀態並且已復位為全零。
若需要將秒錶復位為全零,請按 A 鈕。
2. 確認畫面的右上角顯示
若顯示的是
SPL
(中途時間),請按 A 鈕切換至
如何測量間段時間
最佳間段指示符
間段編號
1/1000 秒
速度(計算得出)
中途時間
中途時間
如何設置秒錶使其測量中途時間
1. 在秒錶功能畫面顯示時,確認秒錶處於停止狀態並且已復位為全零。
若需要將秒錶復位為全零,請按 A 鈕。
2. 確認畫面的右上角顯示
若顯示的是
LAP
(間段時間),請按 A 鈕切換至
SPL
(中途時間)顯示在畫面的右上角。
LAP
(間段時間)或
SPL
)的測量並執行下述按鈕操作。
間段時間是指上次間段時間測量結束後的經過時間。
若想讓手錶計算各間段的速度(當所有間段距離相同時), 請在設定距離時指定間段的距離。
若想讓手錶計算全程的速度,請在設定距離時指定全程距 離。您每次測量間段時間時,手錶都會顯示速度,但這些 間段速度並不一定表示實際的全程速度。
LAP
(間段時間)。
選擇間段時間(
D 開始 A 間段* A 間段* D 停止 A 復位
* 間段時間將在約 12 秒鐘後自動被解除。
通過按 A 鈕可多次測量間段時間。
間段時間在畫面上顯示時,畫面左上角將交替顯示間段編
號(#01#99)及間段時間的時數。若您測量了 99 個 以上的間段時間,間段編號將在 #99 之後重新從 #00 開 始。
若畫面上顯示的間段時間為全體經過時間的測量過程中所 有間段測量中最好的一個,則最佳間段指示符(BEST) 會閃動。
D 鈕可停止經過時間的測量並顯示最後一個間段的時 間(有距離指定時亦顯示速度)。
中途時間是指從測量開始所經過的時間。
若想讓手錶計算速度,請在設定距離時指定總距離。
對於中途時間的測量,只能指定總距離。雖然手錶將在您
每次測量中途時間時表示速度,但由於速度是根據總距離 計算的,所以其不表示實際的每個中途的速度。
SPL
(中途時間)。
SPL
(中途時間)。
A
LAP
LAP
)的測量並執行下述按鈕操作。
SPL
如何測量中途時間
1/1000 秒 時
速度(計算得出)
選擇中途時間(
D 開始 A 中途 A 中途解除* D 停止 A 復位
* 若您不按 A 鈕,中途時間將在約 12 秒鐘後自動被解除。
通過按 A 鈕可多次測量中途時間。
中途時間在畫面上顯示時,秒錶在內部繼續進行經過時間
的測量。按 A 鈕解除中途測量將使畫面的右上角顯示經 過時間的測量,按 D 鈕還能停止經過時間的測量。
D 鈕鈕可停止經過時間的測量並顯示最後一個中途 (全 體經過時間)的時間(有距離指定時亦顯示速度)。
SPL
)測量後執行下述按鈕操作。
如何使用秒錶測時
經過時間
D
開始 停止 復位
間段時間
D
開始
LAP
中途時間
D
開始
SPL
A
D
A
間段
顯示)
顯示)
(間段 01)
A
中途 中途解除 停止
A
間段
(間段 02)
A
D
停止 復位
D
倒數計時器功能
開始時間
(時:分)
自動重複解除
如何使用倒數計時器
倒數至零時鬧鈴會鳴響 10 秒鐘,此時按任意鈕可停止鬧鈴音。
在自動重複功能解除的情況下,鬧鈴停止鳴響後,倒數時間會自動返回原開始時間。
若自動重複功能為開啟狀態,則倒數至零時,倒數計時器將立即自動再次開始倒數。
若不停止倒數,即使退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倒數計時器仍會繼續測時。
倒數計時正在進行時,按 D 鈕可暫停倒數。再次按 D 鈕又可重新恢復倒數。
若要完全停止倒數,首先暫停倒數(按 D 鈕),然後再按 A 鈕。此時,倒數時間會
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即可開始倒數計時器的倒數。
如何配置倒數開始時間及自動重複設定
開始時間
(時:分)
自動重複開啟
3. 根據目前在畫面上選擇的設定執行下述操作。
當開始時間設定閃動時,用 D (+) 鈕及 B (-) 鈕進行變更。
當自動重複功能的開啟/解除設定閃動時,按 D 鈕交替開啟 (
該功能。
4. 按 A 鈕退出設定功能畫面。
自動重複功能開啟後,自動重複開啟指示符(
倒數計時器的開始時間可在 1 分鐘至 24 小時的範圍內
設定。倒數至零時手錶會發出鬧鈴音。
本倒數計時器還備有自動重複功能,倒數至零時,此功能 可使手錶自動從最初設定的時間開始再次倒數。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執行。 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1. 在倒數計時器功能中,當倒數開始時間顯示在畫面上
時,按住 A 鈕約三秒鐘直到倒數開始時間的時數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功能畫面。
若倒數開始時間沒有出現,請使用“如何使用倒數計時 器”一節中的操作將其顯示。
2. 按 C 鈕依照如下所示順序選換項目(閃動),並選擇要 變更的設定。
) 及解除 ( )
)會顯示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上。
世界時間功能
目前所選世界 時間城市
世界時間
世界時間功能畫面數字表示世界 48 個城市(29 個時 區)的現在時間。居住城市與目前選擇的世界時間城市之 間可以通過簡單的操作互換。
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與計時功能中的時間同步。若您感
覺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不準,請檢查並確認您選擇的居 住城市正確。同時檢查並確認計時功能中的時間正確。
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根據 UTC 時差計算。有關可使用
的 UTC 時差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市代 碼表)。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中執行。請
C 鈕可進入該畫面。
A
A
復位
2
使 用 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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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其他時區中的現在時間
在世界時間功能中,用 D 鈕可以選換城市代碼(時區)。按住該鈕可高速選換。
畫面的右上角顯示世界時間城市的時間。
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正午至午夜之間下午指示符(PM)會出現在畫面右上角
中時數的上方。
當您需要的城市代碼(時區)被選擇時,按 A 鈕可顯示日期。約一秒鐘後,手錶將恢 復所選城市的通常計時。
下午指示符
時:分
如何為各城市選換標準時間及夏令時間
DST 指示符
1. 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D 鈕顯示要改變其標準 時間/夏令時間設定的城市代碼(時區)。
2. 按住 A 鈕約三秒鐘,交替選換夏令時間(DST 指示符 顯示)及標準時間(DST 指示符不顯示)。
夏令時間啟用後,DST 指示符會顯示在畫面的左上角。
除 UTC 之外,各城市可分別獨立地啟用 DST 夏令時間。
啟用目前被選作居住城市的 DST 夏令時間將使計時功能
的 DST 被開啟。
A 鈕。
一秒
日期
居住城市與世界時間城市的互換
使用下述操作步驟可以交換居住城市與世界時間城市。使居住城市變為世界時間城 市,而世界時間城市變為居住城市。若您頻繁來往於兩個時區不同的城市之間,此功能 很方便。
如何交換居住城市與世界時間城市
1. 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用 D 鈕選擇所需要的世界時間城市。
2. 按住 A 鈕及 B 鈕直到手錶鳴音。
此時,世界時間城市(您在第 1 步選擇的城市)將變為居住城市,時針及分針會移動
到該城市的現在時間處。同時,在第 2 步之前選擇的居住城市變為世界時間城市,畫 面右上角的顯示內容亦相應改變。
交換居住城市與世界時間城市後,手錶將停留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中,第 2 步以前選
擇的居住城市為目前的世界時間城市。
鬧鈴功能
鬧鈴時間
(時:分)
鬧鈴編號
如何設定鬧鈴時間
OFF(解除)
2. 選擇了鬧鈴後,按住 A 鈕約三秒鐘,直到鬧鈴時間的時數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進
入設定功能畫面。
該鬧鈴自動開啟。
3. 按 C 鈕在時數與分數之間移動閃動。
4. 用 D (+) 鈕及 B (-) 鈕可改變閃動中的數值。
5. 按 A 鈕退出設定功能畫面。
鬧鈴的動作
到達預設時間時,無論手錶顯示何種功能畫面,鬧鈴都會鳴音約 1 0 秒鐘。間歇鬧 鈴會每隔 5 分鐘鳴響 1 次,總共重複 7 次。您可隨時解除鬧鈴。
鬧鈴及整點響報根據計時功能中居住城市的現在時間動作。
鬧鈴鳴響後,按任何按鈕都可停止鬧鈴音。
在間歇鬧鈴的 5 分鐘間隔內,若進行下列操作之一,則目前的間歇鬧鈴會被解除。
顯示計時功能的設定畫面
SNZ
設定畫面
顯示
如何開啟或解除鬧鈴
間歇鬧鈴指示符
鬧鈴開啟 指示符
ON(開啟)
鬧鈴經開啟後,本錶在到達鬧鈴時間時會發出鬧鈴音。
五個鬧鈴中,一個是間歇鬧鈴,其他四個為每日鬧鈴。
您還可以開啟整點響報,使本錶在每小時整點時鳴音
兩次。
鬧鈴畫面共有五個, 每日鬧鈴畫面,
SIG 表示。
則由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用 D 鈕選換要設定的鬧鈴,直
到其鬧鈴畫面出現為止。
要設定每日鬧鈴時,顯示 AL1AL2AL3 或 AL4 的鬧鈴畫面。要設定間歇鬧鈴時,顯示 SNZ 畫面。
SIG 是整點響報設定。
間歇鬧鈴每隔五分鐘鳴響一次。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用 D 鈕選擇鬧鈴。
2. 按 A 鈕開啟或解除選擇的鬧鈴 。
開啟一個鬧鈴( 後,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其鬧鈴功能畫面中出現。
開啟任何鬧鈴後,鬧鈴開啟指示符將表示在所有功能畫面 中。
鬧鈴鳴響時,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畫面中閃動。
在間歇鬧鈴鳴響過程中及其 5 分鐘間隔內,間歇鬧鈴指示
符閃動。
AL1、 AL2、AL3 AL4 表示
SNZ 表示間歇鬧鈴畫面。整點響報畫面
AL1AL2AL3AL4SNZ
如何開啟或解除整點響報
整點響報開啟 指示符
ON(開啟)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用 D 鈕選擇整點響報 (
2. 按 A 鈕交替開啟或解除整點響報。
整點響報開啟後,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會顯示在所有功能 畫面中。
SIG
照明
本錶採用一個 LED(發光二極管)提供照明,即使在黑
暗中亦可使畫面明亮易觀。
有關使用照明的其他重要資訊,請參閱“照明須知”一節 的說明。
如何點亮照明
在任意功能中(設定功能除外),按 B 鈕可點亮照明。
使用下述操作可將照明持續時間指定為 1.5 秒或 3 秒。 按 B 鈕時,照明將根據照明持續時間設定點亮約 1.5 秒 或 3 秒。
如何指定照明持續時間
警告!
在觀看手錶時,必須確認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特別是在跑步或進行任何其他有可 能導致事故或傷人的行為時,必須特別小心謹慎。請注意避免突然點亮的照明使您周 圍的人受驚或注意力分散。
照明的突然及意外點亮會分散您的注意力,有導致交通事故及嚴重傷人意外的危險。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到畫面開始閃動。 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九次顯示照明持續時間 LT1
LT3)。
3. 按 D 鈕選換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LT1(1.5 秒)及 LT3(3 秒)。
LT1)或 LT3
指針基準位置的校正
手錶的速度針、時針及分針可能會因強磁場或強撞擊而錯位。本錶的速度針、時針
及分針只能手動校正。
如何調整基準位置
速度針
正確的速度針基準位置
時針及分針
時針及分針正確的
基準位置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D 鈕約三秒鐘直到 H-SET
) 出現在畫面的左上角,並且 Sub
畫面的右上角。
此表示現已進入基準位置調整功能畫面。
2. 檢查速度針的位置。
若速度針指向 50 (12 時) 則表示其基準位置正確。
否則,請用 D 鈕依順時針方向進行校正。
確認速度針在其正確的基準位置後,按 C 鈕。
3. 檢查時針及分針的位置。
若此二針指向 12 時則表示其基準位置正確。否則,請
D 鈕(順時針)及 B 鈕(逆時針)調整其位置。
4. 調整完畢後,按 A 鈕返回通常的計時狀態。
時針及分針將轉動到計時功能的現在時間處,速度針則轉
動至 0 位置。
此時按 C 鈕可返回上述第 2 步。
Sub
) 出現在
參考資料
本節介紹更多有關操作本錶的詳情及技術資料,其中還包括本錶各種功能及特長的
重要須知及注意事項。
畫面的自動返回
當有設定在畫面中閃動時,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兩或三分鐘,手錶將自動退出設定 功能。
在鬧鈴功能中,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兩或三分鐘,手錶將自動返回計時功能。
高速轉動
在各種設定功能中,使用 D 鈕及 B 鈕可以改變設定。在大多數情況下,按住此二 鈕可高速改變設定。
初始畫面
進入秒錶,世界時間或鬧鈴功能畫面時,上次退出該功能畫面時顯示的資料會首先
出現。
計時功能
在重設秒數時,若秒數值是於 30-59 之間,在秒數值回至 00 的同時,分數值亦會 加 1。若秒數值是於 00-29 之間,分數值則保持不變。
年份可在 2000 年至 2099 年間設定。
本錶內置有全自動日曆,其能自動調整長短月及閏年的日期。日期一旦設定,除更換
手錶電池之後以外無需再次調整。
計時功能及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所有城市的現在時間均以居住城市的時間為基準,根據 各城市的協調世界時(UTC)計算而來。
)。
3
使 用 手 冊
照明須知
在直射陽光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難以看到。
每當鬧鈴鳴響時,照明會自動熄滅。
照明將根據照明持續時間設定自動熄滅。
經常使用照明會很快耗盡電池。
規格
常溫下的精確度︰每月 ±30 秒 數字計時︰時,分,秒,下午(P),月,日,星期
時制︰12 小時與 24 小時 日曆︰2000 年至 2099 年間的全自動日曆 其他:居住城市代碼(可從 48 個城市代碼中選擇);標準時間/夏令時間(日光節約
時間)
指針計時:時,分(指針每 20 秒鐘跳一下) 秒錶功能︰
測量單位︰1/1000 秒 測量限度︰99:59 測量功能︰經過時間,間段時間,中途時間 其他︰速度
倒數計時器功能︰
測量單位︰1 秒 輸入範圍︰1 分鐘至 24 小時(以 1 分鐘為單位) 其他︰自動重複測時
世界時間功能︰48 個城市(29 個時區)
其他︰夏令時間/標準時間;居住城市/世界時間城市交換
鬧鈴功能︰四個每日鬧鈴,一個間歇鬧鈴,整點響報 照明:LED(發光二極管),照明持續時間可選
電池:一個鋰電池(型號:CR1220)
電池壽命:CR1220 型電池約可供電 2 年
(鬧鈴每日鳴響 10 秒鐘,照明每日點亮一次 1.5 秒鐘)
City Code Table
City
Code
PPG HNL ANC YVR LAX YEA DEN MEX
CHI
MIA YTO NYC SCL YHZ YYT
RIO
RAI UTC
LIS LON MAD PA R
ROM
BER STO
Based on data as of December 2008.
The rules governing global times (UTC offset and GMT differential) and summer
time are determined by each individual country.
'
City
Pago Pago
Honolulu
Anchorage
Vancouver
Los Angeles
Edmonton
Denver
Mexico City
Chicago
Miami
Toronto New York Santiago
Halifax
St. Johns
Rio De Janeiro
Praia
Lisbon
London
Madrid
Paris Rome Berlin
Stockholm
59.999"
GMT Differential
UTC Offset/
–11 –10
–9
–8
–7
–6
–5
–4
–3.5 –3 –1
0
+1
City
Code
AT H CAI JRS
MOW
JED THR DXB KBL KHI DEL DAC
RGN
BKK SIN
HKG
BJS TPE SEL TYO ADL
GUM
SYD NOU WLG
City
Athens
Cairo
Jerusalem
Moscow
Jeddah Tehran
Dubai Kabul
Karachi
Delhi
Dhaka
Yangon
Bangkok
Singapore
Hong Kong
Beijing
Taipei Seoul Tokyo
Adelaide
Guam
Sydney
Noumea
Wellington
UTC Offset/
GMT Differential
+2
+3
+3.5 +4 +4.5 +5 +5.5 +6 +6.5 +7
+8
+9
+9.5
+10
+11 +12
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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