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0511-A
事前須知
承蒙惠購 CASIO 手錶,謹表感謝。為了能最有效地使用本錶,務
請詳細閱讀本說明書,並將其妥善保管以便在日後需要時隨時查閱。
自動訊號接收注意事項
• 本錶在設計上能夠接收從日本九州發射的日本時間校準訊號,並相
應調整時間。
本錶在台灣亦能接收到時間校準訊號。
• 當手錶的充電電池耗盡時,居住城市時區設定將自動變為 +9.0(東
京)。若您是在台灣使用本錶,則必須選擇 +8.0(台北)作為居住
城市時區,然後配置自動訊號接收設定。
• 若將來日本採用夏令時間,則將居住城市時區設定為 +8.0(台北),
並解除夏令時間 (DST)。
在使用前請將手錶放置在亮光下為電池充電。
在亮光下充電時本錶亦可使用。
• 有關在亮光下充電的重要資訊,請務必參閱本說明書的“電源”
一節。
使 用 手 冊 3731
節電
本錶的節電功能在出廠時已被開啟。
• 當手錶處於黑暗環境中經過一段時間時,節電功能會使手錶自動
進入休眠狀態以節省電源。
• 請注意,當手錶因衣袖等的遮擋而照不到光線時亦會進入休眠狀
態。
休眠狀態的運作
• 畫面休眠狀態
當手錶處於黑暗環境經過三或四天時,手錶會進入畫面休眠狀態。
• 進入畫面休眠狀態後,數字畫面變為空白。
• 手錶處於畫面休眠狀態時,鬧鈴及整點響報將繼續正常動作。
• 即使手錶處於畫面休眠狀態,數位—指針時間同步及自動訊號
接收操作亦將正常進行。
• 功能休眠狀態
處於黑暗環境中經過四天時,手錶
會進入功能休眠狀態。
• 手錶進入功能休眠狀態後,鬧鈴
及整點響報亦不起作用。
• 在功能休眠狀態下,指針計時停
止,手錶亦不執行自動時間校準
訊號的接收。
• 在功能休眠狀態下,數字計時功
能會繼續正常運作。
❚
如何解除休眠狀態
將手錶放在光亮的地方,按任意鈕,或將手錶面向您轉動以使用
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請參閱“如何使用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
一節),都可解除休眠狀態。
• 將手錶移至光亮的地方後,數字畫面最多可能會需要兩秒鐘的時
間才會重新出現顯示。
❚
如何開啟或解除節電功能
請按照“時間及日期的手動設定”一節中的操作步驟開啟或解除
節電功能。
將手錶放在抽屜中或任何其他黑暗環境中會使節電功能動
作,以節省電池電源。
功能及數字顯示
CC
按
C 鈕可依下示順序選換各功能。每次按
CC
確認音。
計時功能
時針
(選換畫面)
電池電量指示針
(選換功能) (照明)
秒針
CC
C 鈕時手錶都會發出
CC
1/20秒秒錶時間
鈕鈕
鈕鈕
24小時子盤
分針
• 本用戶說明書的錶面插圖中不表示模擬指針。
• 在鬧鈴功能(目標鬧鈴的剩餘時間畫面除外)、資料檢索功能或指
針設定功能中,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約兩或三分鐘,手錶將自
動返回計時功能。
星期
SUN :星期日 MON:星期一 TUE:星期二
WED:星期三 THU :星期四 FRI :星期五
SAT :星期六
數字畫面顯示內容的選換
按 鈕可依照下示順序選換數字畫面的顯示內容。
PM(下午)指示符
(本錶未設表示
上午的指示符)
時分秒
星期月日
訊號接收指示符
日
年
月
計時功能
秒錶功能
經過時間
資料檢索功能
轉動至現在的電量水平位置。
返回現在秒數位置。
指針轉動至12時位置。
指針設定功能
功能指示符
鬧鈴功能
第二時間功能
時區
目前時區中的時間
鬧鈴編號
鬧鈴時間
時差
1
使 用 手 冊 3731
電源
本錶配備太陽能電池及充電電池作為電源,充電電池能儲存由太
陽能電池產生的電力。在不能時常見光的地方使用或保管手錶,或戴
手錶時讓衣袖遮擋光線會使充電電池的電量耗盡。為確保穩定的運
作,在佩戴或保管手錶時,必須盡可能讓其照到光線。
請注意,當充電電池的電量降低至第 4 級時,記憶器中的
所有資料及全部設定都將被清除。
電池電量指示針
第1級
第2級
第3級
第4級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數字顯示,照明,鬧鈴,
鳴音(鬧鈴,整點響報),
訊號接收及數字—指針同
步功能無法使用。
所有功能均無法使用。
照明
本錶配備 LED(發光二極管)提供照明,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錶
面明亮易觀。本錶還備有自動照明功能,每當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
照明便會自動點亮。
❚
如何手動點亮照明
在任意功能中(設定畫面顯示時
DD
除外),按
D 鈕可點亮照明。
DD
(照明)
• 無論自動照明功能是否已開啟,按 D 鈕都可點亮照明。
• 使用“如何指定照明持續時間”一節中的操作步驟可將照明點亮的
時間指定為 1.5 秒或 2 秒。
• 在秒錶功能中,電池電量指示針變作秒錶的分針。
• 將手錶放在直射陽光下或其他強光下時,本錶的電池電量指示針
可能會暫時顯示一個較實際電量高的級數。因此,在充電開始後
請稍等片刻再查看電池電量指示針。
• 電池充電到第 2 級時,訊號的接收又可再次進行。
• 即使電池電量降低至第 4 級,通過對電池進行充電可使手錶恢復
正常運作。數字顯示出現後,請配置時間及日期設定。
請在第 3 級時開始充電﹗
第3級電池電量表示剩餘電量已非常有限。電池電量指示針表示
第3級後,必須盡快將手錶放在光亮下進行充電。
閃動的恢復指示符
若在短時間內多次使用照明或鬧鈴,恢復指示符 (R) 將在數字畫
面上閃動,並且在電池電力恢復過程中下列功能無效。
• 照明
• 鬧鈴及整點響報
• 時間校準訊號的接收
• 數字—指針同步
電池恢復後,手錶的功能亦會恢
復正常。
恢復指示符
自動照明功能的使用
每當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全自動照明功能便會自動點亮
照明。全自動照明功能只在黑暗環境中動作。
• 當環境光線明亮時,全自動照明功能不會點亮照明。
自動照明功能可在任何功能中點亮照明。
❚
如何開啟或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在任意功能畫面(閃動的設定畫面除外)顯示時,按住 D 鈕約
兩秒鐘可交替開啟(自動照明功能開啟指示符顯示)或解除(無指示
符顯示)自動照明功能。
自動照明功能
開啟指示符
充電須知
請避免在下述場所,以及會使手錶變得燙熱的地方對手錶進行
充電。
• 停在陽光下的汽車的儀表板上
• 白熾燈光源或其他熱源的近處
• 長時間受直射陽光照射的地方或溫度過高的地方
請注意,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手錶的數字顯示板可能會變為空
白。但這只是暫時的,溫度降低後,數字顯示將再次正常出現。
根據使用的光源,充電過程中手錶的錶殼可能
會變得極為燙熱。請小心不要被燙傷。
❚
如何對電池進行充電
將手錶的太陽板(錶面)對準光源。
• 請注意,即使只有部分太陽能電池被遮擋,充電效率亦會下降。
範例:手錶的放置
太陽能電池
• 此插圖為樹脂錶帶手錶的放置方法圖。
❚
如何使用自動照明功能點亮照明
1
將戴在手腕上的手錶移
至與地面平行的位置。
• 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時,必須將手錶戴在手腕的外側。
• 手錶的左側(9 時位置)及右側(3 時位
置)與地平線的角度必須在± 15 度以內。
若超過此角度,自動照明功能可能會無法
正常動作。
2
轉動手腕使手錶傾斜約40度,
以便您看清手錶。
40度
以
充電指南
充滿電後,手錶在下述條件下可
不充電地連續運作約五個月。
日常使用(所有時間均為
大約值。)
• 照明:1.5 秒
• 鬧鈴:10 秒
• 訊號接收:5 次
為確保穩定運作,必須時常讓手
錶照到光線。
• 電量升高一級所需要的充電時間
曝光度
(亮度)
在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在有陽光的窗口下
(10,000 lux)
在陰天的窗口下
(5,000 lux)
在室內螢光燈下
(500 lux)
• 請注意,上述充電時間皆僅為參考值。實際充電時間依各種環境
因素而不同。
自動照明須知
• 頻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會耗盡電池。
• 手錶被衣袖遮蓋時,自動照明功能可能會點亮照明。
• 將手錶面向您轉動時,照明可能不會立即點亮。此純屬正常,並
不表示發生了故障。
• 即使您保持姿勢使手錶繼續面向您,照明亦僅點亮目前設定的持
續時間(1.5 秒或 2 秒)。
• 在將手錶戴在手腕內側的情況下,搖擺手臂或抬起手臂時照明可
能會意外點亮。因此,不需要照明時請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 將手錶戴在手腕內側時請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上
• 靜電及磁力會干擾自動照明功能,甚至使其無法正常動作。此種
情況發生時,請試將本錶轉回原位後再次面向您轉動。若照明仍
不點亮,請將手臂放回身體的側面,然後再次提起手臂進行嘗試。
第4級 \ 第3級 \ 第2級 \ 第1級
每天需要的充電時間
•
大約曝光時間
1小時
3小時
5小時
49小時
下面介紹為在“日常使
用”的情況下維持正常
的運作,本錶每天所需
要的充電時間。
曝光度
(亮度)
在室外陽光下
(50,000 lux)
在有陽光的
窗口下
(10,000 lux)
在陰天的
窗口下
(5,000 lux)
在室內
螢光燈下
(500 lux)
– – – – – –
– – – – – –
大約
曝光時間
5分鐘
24分鐘
48分鐘
8小時
4小時14小時
20小時71小時
晃動手錶時,您可能會聽到有極輕的卡嗒聲從手錶中發出。
此為控制自動照明功能動作的金屬球的移動所引起,並不表示
發生了故障。
重要﹗
• 直射陽光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會難以看到。
• 照明點亮過程中,按任意鈕或鬧鈴開始鳴響時,照明會自動
熄滅。
2
使 用 手 冊 3731
如何指定照明持續時間
使用下述操作步驟可將照明點亮時間指定為 1.5 秒或 2 秒。
1. 在計時功能中,按住
約兩秒鐘。
• 此時目前選擇的時區開始在數
字畫面上閃動,並且秒針會轉
動至 12 時位置。
CC
2. 按
C 鈕三次使閃動的秒數
CC
出現在畫面上。
AA
A 鈕
AA
時區
(3次)
場所
訊號在下述場所可能會難以甚至無法接收到。進行訊號接收時
請避開這些地方。
• 接收校準訊號時,本錶的動作類似收音機或電視機。
建筑物內部或附近
交通工具內部
(機動車,火車,飛機等)
有無線電波干擾的地方
(建筑工地,機場等)
若您在接收訊號時遇到問題,則請從上述場所移動到接收
條件好的地方,然後再次嘗試。
高壓電線附近
家用電器或辦公設備附近
(電視機,揚聲器,傳真機,
個人電腦,手機等)
山脈附近
BB
3. 按
B 鈕在 2 秒(● 指示符)
BB
與 1.5 秒(無指示符)間交
替選換照明持續時間設定。
關於電波手錶的說明
什麼是電波手錶﹖
電波手錶在設計上能夠接收含有標準時間資料的時間校準訊號,
並相應調整其現在時間。
發射台
●指示符
(只在設定畫面上出現。)
4. 設定完畢後,按
• 手錶退出設定畫面。
• 此時,秒針將根據數字時間自動調整。
• 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約兩或三分鐘,手錶亦將自動返回計時
秒
功能。
校準訊號的接收
共有兩種方法可用於接收時間校準訊號。
• 自動訊號接收(本錶在每天的午夜及早上 1:00 , 2:00, 3:00 ,
4:00 自動接收訊號。)
• 手動訊號接收(通過操作
• 若在上述通常的自動訊號接收時間的接收操作皆失敗,手錶將在
早上 5:00 再進行一次自動訊號接收。
• 出廠時本錶的設定為自動訊號接收,因此您只要每天夜裡將本錶
放在接收條件好的地方便可。
❚
為方便訊號的接收
請從手腕取下手錶並將其頂部(12 時一側,天線所在位置)大
致面朝訊號發射台方向放置。手錶周圍不可有金屬物體。
樹脂錶帶
金屬錶帶
• 手錶的側面朝向發射台方向時,訊號會更難接收。
• 正在接收校準訊號時不要移動手錶。
AA
A 鈕。
AA
BB
B
鈕接收訊號。)
BB
銫原子時鐘
接收到時間校準訊號後,本錶會執行內部計算以確定現在
時間。因此,顯示的時間的誤差在一秒以內。
訊號接收所需要的時間
校準訊號的接收會需要兩至七分鐘。
• 請注意,發射台功能被指定為“A”(自動選擇)時,訊號的接收
最多會需要 14 分鐘。
• 有關詳情請參閱“自動訊號接收設定的配置”一節。
❚
如何手動接收訊號
在計時功能中,按住
秒鐘。
•
手錶在鳴音的同時開始接收訊號。
訊號接收指示符 ( ) 將出現在數字
畫面上表示接收狀態。
❚
如何中斷訊號接收
BB
按
B 鈕。
BB
• 在訊號接收過程中, B 鈕以外的所有按鈕皆不起作用。
訊號接收成功時
手錶結束接收操作並調整現在時間。鳴音後畫面顯示調整後的日
期及時間。
• 數字畫面上出現訊號接收指示符 ( ) 時亦表示已成功接收訊號。
• 秒針將根據數字時間轉動到正確位置,並從此處開始恢復正常運作。
訊號接收錯誤
訊號接收由於某些原因未成功時,手錶不調整時間,而顯示
“ ”。
• 若不執行任何操作經過一或兩分鐘,手錶亦將自動返回計時功能。
長波時間
校準訊號
手錶
BB
B 鈕約兩
BB
訊號資料
時間資料
手錶內部
使用內置天線接收訊號。
手錶對接收到的資
料進行解碼並將其
轉換為時間資料。
解碼
手錶根據時間資料
調整時間。
校準訊號
• 日本校準訊號(簡稱:JJY)由日本情報通信技術研究機構 (NICT)
保持。校準訊號為長波訊號,從位於福島縣田村郡的 Otakadoya 山
發射台 24 小時發射 (40 kHz),同時也從位於佐賀縣與福岡縣邊境
的 Hagane 山發射台發射 (60 kHz)。
雖然校準訊號通常每天 24 小時發射,但發射的訊號會因
維護作業、雷雨閃電等而偶爾中斷。
接收地區
當時區為 +9.0(東京)或 +8.0(台北)時,本錶能夠選擇較強
的日本訊號(40 kHz 的 Otakadoya 山訊號或 60 kHz 的Hagane 山訊
號),並用此訊號校準時間。
• 在日本及台灣可用此設定接收訊號。
• 即使在訊號接收範圍之內,地形、建筑物附近、季節及時間等因
素也有可能會使訊號接收失敗。
• 不保證每天都能接收到校準訊號。
• 深夜的訊號接收環境最佳。
訊號接收指示符
訊號接收過程中,訊號接收指示
符會從“不穩定”至“穩定”循環變
換,如下所示。循環的時間取決於訊
號強度。訊號接收過程中請使手錶處
於訊號穩定的地方。
不穩定 穩定
• 即使在最佳接收條件下,訊號接收穩定下來亦需要約 10 秒鐘。
• 請使用訊號接收指示符來檢查接收狀態,並決定最佳訊號接
收地點。
• 請注意,天氣、時間、環境及其他因素都會影響訊號的接收。
訊號接收指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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