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0805-ChA
使 用 手 冊
有關本說明書
• 顯示幕上的文字顯示或是白底黑字,或是黑底白字,依手
錶的型號而不同。本說明書中的所有範例畫面均以白底黑
字表示。
• 按鈕會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
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考資料”一節中的說明。
部位說明
• 按 B 鈕可選換各功能畫面。
• 在任何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可點亮顯示畫面的照明。
計時功能畫面
按 B 鈕
。
計時功能
星期
月-日
PM(下午)
指示符
時:分 秒
3. 選擇要變更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C 鈕如下所述更改設定值。
設定
秒
時、分、年、月、日、
星期
• 按 C 鈕時,若秒數值是於 30-59 之間,與秒數值回至 00 的同時,分數值亦會加
1。若秒數值是於 00-29 之間,分數值則保持不變。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日期可於 2000 年至 2099 年之間設定。
• 本錶設有全自動日曆,其會自動調整長短月及閏年的日期。日期一經設定,除更換電
池以外,無需再次更改。
如何選換 12 小時及 24 小時時制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C 鈕可交替選換 12 小時或 24 小時時制顯示時間。
•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P(下午)會在時數位的左側出現,表示中午至下午
11 時 59 分之間的時間。而在午夜至上午 11 時 59 分之間,在時數位的左側不會有
任何指示符出現作表示。
• 使用 24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24),時間會在 0:00 至 23:59 之間顯示。
• 在鬧鈴功能及第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指示符 P 及 24 將不會與計時功能時間一齊
在畫面中顯示。
• 本錶的其他功能會採用在計時功能中所選擇的 12 小時/24 小時時制。
計時功能可用以設定及查看現在時間及日期。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B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要設定的項目(閃動)。
秒時分
按 C 鈕可使秒數返回 00。
按 C 鈕增加設定值。
按住 C 鈕則可以高速變換設定值。
鬧鈴功能
功能指示符
鬧鈴時間
(時:分)
計時功能時間
(時:分)
每日鬧鈴功能經開啟後,其會在到達預設的時間時會
發出鳴響。
本錶還具備整點響報功能,開啟該功能後,本錶會在
每小時整點時發出 2 聲鳴響。
• 鬧鈴(及整點響報)的設定必須在鬧鈴功能畫面中進
行。請按 B 鈕進入該畫面。
鬧鈴的運作
無論目前所顯示的是什麼功能畫面,鬧鈴在到達預設
的時間時會發出 10 秒的鳴響。
鬧鈴功能畫面 秒錶功能畫面 第二時間功能畫面
年月日星期
按鈕操作
3154
鬧鈴時間的設定
鬧鈴鳴響後若要停止其鳴響
請按任一鈕。
每日鬧鈴與整點響報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鬧鈴開啟指示符
試聽鬧鈴的鳴響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C 鈕可使鬧鈴鳴響。
秒錶功能
功能指示符
1/100 秒
時
分
1. 進入鬧鈴功能畫面後人,按住 A 鈕直至時間的時數位
在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 此時鬧鈴功能會自動開啟。
2. 按 B 鈕交替選換時數位及分數位。
3. 在某設定閃動時,
可以高速變換設定值。
• 選設 12 小時時制時,必須正確設定時間的上午(無指
示符)或下午(指示符 P)。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 C 鈕可依下示順序開啟或
解除每日鬧鈴及整點響報功能。
鬧鈴開啟指示符/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二功能開啟 二功能解除 僅每日鬧鈴開啟僅整點響報
• 在鬧鈴鳴響時,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畫面中閃動。
• 鬧鈴開啟指示符及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
面中顯示。
秒錶功能可用以測量經過時間、中途時間與二名選手
的完成時間。
• 本秒錶的測時範圍是 23 小時 59 分 59.99 秒。
• 若您不停止秒錶,其會一直不停地進行測時。到達測時
限度時,秒錶會再次由 0 開始重新測時。
• 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秒錶亦會繼續進行測時。
• 若在中途時間在畫面中顯示時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本錶
會自動返回經過時間的測時操作。
•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進行。請按
秒
B 鈕進入該畫面。
使用
C 鈕增加設定值。按住 C 鈕則
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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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秒錶測時
經過時間
開始 停止
中途時間
重新開始
使 用 手 冊
停止 清除
3154
開始
二名選手的完成時間
開始
中途測量
(SPL 顯示)
中途測量
第 1 選手衝線。
顯示第 1 選手的
完成時間。
中途測量解除 停止 清除
停止
第 2 選手衝線。
中途測量解除
顯示第 2 選手的
完成時間。
清除
第二時間功能
第二時間功能可為另一個不同的時間區計時。
• 在第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的秒數與計時功能中時間的秒數同步。
(時:分)
功能指示符
計時功能時間
時:分 秒
第二時間的設定
1. 按 B 鈕進入第二時間功能畫面。
2. 按住 A 鈕直至時數位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
畫面。
3. 按 B 鈕選換時數位或分數位(閃動)。
4. 按 C 鈕增加設定值。按住 C 鈕則可以高速變換設定
值。
5.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照明
三秒指示符
照明點亮時間的設定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C 鈕約 2 秒即可交替選換照明點亮時間為 3 秒
顯示)或 1 秒( 消失)。
(
• 按 C 鈕亦可交替選換 12 小時或 24 小時時制。
• 若選用 3 秒,三秒指示符
• 為了防止電池的消耗,在選設點亮時間為 3 秒後經過約 7 小時,本錶會自動將設定
改為 1 秒。若要再繼續使用 3 秒設定,請重新進行上述操作。
本錶設有 LED(發光二極管)及一塊光導致板,其可
點亮整幅顯示畫面,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畫面清晰明亮。
• 有關照明的重要資料,請參閱“照明須知”一節中的說
明。
點亮畫面的照明
在任一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都可點亮畫面。
• 使用下述步驟可選擇照明點亮的時間為 1 秒或 3 秒。按
L 鈕時,根據您所設定的照明時間,照明會點亮 1 秒或
3 秒。
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出現。
參考資料
在此節中我們會講述更多有關本錶的詳細操作及技術資料。其中還包括有本錶某些
功能及特長的使用注意事項。
畫面的自動返回
在某數位在畫面中閃動時,若不作任何操作經過 1 或 2 分鐘,本錶會自動儲存此
時您輸入的資料並且退出設定畫面。
照明須知
• 在直射陽光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會難以看到。
• 鬧鈴鳴響時,照明自動熄滅。
• 頻繁使用照明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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