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0707-ChA
使 用 手 冊
3121
有關本說明書
• 本說明書的插圖中所有手錶畫面皆以白底黑字表示。
• 按鈕會以圖中所示的字母表示。
• 本說明書的每一節都會為您講述一種功能的操作。有關技
術資料等詳情,請參閱“參考資料”一節中的說明。
部位說明
• 按 C 鈕可選換各功能畫面。
• 在任意功能畫面(設定畫面除外)顯示時,按 B 鈕可點亮照明。
計時功能畫面 世界時間功能畫面 秒錶功能畫面 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 鬧鈴功能畫面
按 C 鈕。
計時功能
PM(下午)指示符
星期
時:分
時間及日期的設定
3. 選擇要更換的設定項目後(閃動),使用 D 鈕及 B 鈕如下所示更換設定值。
畫面顯示 操作:
• 有關 DST 夏令時間設定的詳情,請參閱“夏令時間 (DST)”一節說明。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在將秒數復位至 00
值亦會加 1。若秒數值是於 00-29 之間,分數值則保持不變。
• 選用 12 小時時制時,指示符 P(下午)會出現表示中午至下午 11:59 之間的時間,
而指示符 A(上午)則表示午夜至 11:59 之間的時間。
• 選用 24 小時時制時,時間會在 0:00 至 23:59 之間表示,此時無指示符出現顯示。
• 本錶的其他功能都會採用在計時功能中所選擇的 12 小時/24 小時時制。
• 年數可在 2000 年至 2099 年間設定。
• 本錶設有全自動日曆,其可自動調整長短月及閏年的日期。日期一旦設定,除更換本
錶的電池之後以外,無需再次調整。
• 星期會根據您所設定的日期(年、月及日)自動進行設定調整。
秒
秒 城市名稱 DST 夏令時間 時 分
目的:
將秒數復位至 00
選換城市名稱
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On) 或標準時間 (OF)
選換時數或分數
交替選換 12 小時 (12H) 或 24 小時 (24H)
時制
選換年、月或日
計時功能用以設定及查看現在時間及日期。
請在設定時間及日期前先閱讀此節!
日
計時功能及世界時間功能中的時間相互聯系。因此,
在設定時間及日期前,必須先為本錶選設居住城市(即您
通常使用本錶的城市)。
•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A 鈕可查閱目前的居住城市
設定。
• 有關城市名稱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市
名稱表)。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依照下示順序選換要設定的項目(閃動)。
12/24 小時時制年月日
按 D 鈕。
使用
D(
向東)鈕及
B(
西)鈕
。
按 D 鈕。
使用
D (+) 鈕及 B (–) 鈕。
按 D 鈕。
使用
D (+) 鈕及 B (–) 鈕。
時,若秒數值是於 30-59 之間,與秒數值回至 00 的同時,分數
向
夏令時間 (DST)
夏令時間 (DST) 功能是將標準時間調快 1 小時。注意並非所有國家或地區都使用
夏令時間。
如何為本錶計時功能選換標準時間及夏令時間
DST 夏令時間指示符
開啟/解除狀態
1.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
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兩次顯示 DST 夏令時間設定畫面。
3. 按 D 鈕交替選換夏令時間 (On) 或標準時間 (OF)。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選用夏令時間後﹐計時功能畫面及鬧鈴功能畫面上會出現
DST 指示符。
世界時間功能
城市名稱
所選城市
所在時間區的現在時間
如何為各城市選換標準時間及夏令時間
DST 夏令時間指示符
本錶的世界時間功能可顯示 48 個城市(29 個時間區)
的時間。
•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中進行。請
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查閱各城市的時間
顯示世界時間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可向東選換城市
名稱。
• 有關城市名稱的詳情,請參閱“City Code Table”(城市名
稱表)。
• 若所選城市的時間不正確,請檢查本錶的計時功能中的
時間、居住城市的名稱是否正確。如有需要請進行適當
的更改。
1. 顯示世界時間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將您要改設其標
準時間/夏令時間設定的城市名稱(時間區)顯示在畫
面中。
2. 按住 A 鈕約 1 秒交替選設夏令時間(DST 夏令時間指
示符顯示)或標準時間(DST 夏令時間指示符消失)。
• 為某城市設定夏令時間後,在顯示其城市名稱時,DST
指示符會出現顯示。
• 夏令/標準時間的設定只會對目前在畫面中顯示的城市有
效,對於其他城市無效。
• 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顯示時,可以為目前被計時功能選擇
的居住城市選換標準時間及 DST 夏令時間。您在世界時
間功能畫面中選擇的設定亦將適用於計時功能。
秒錶功能
秒
分
1/100 秒
秒錶功能用以測量經過時間,中途時間與二名選手完
成時間。
• 秒錶的顯示限度是 59 分 59.99 秒。
• 若不停止秒錶,測時會一直不停地進行。到達測時限度
時,秒錶會再次由 0 開始重新測時。
• 若不停止秒錶,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測時亦會持續
進行。
• 在中途時間在畫面中顯示時,若退出秒錶功能畫面,中途
時間便會被清除及畫面會返回經過時間的測量畫面。
• 在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進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1
使 用 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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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秒錶測量時間
經過時間
開始
中途時間
開始 中途測量
二名選手完成時間
開始 中途測量
停止 重新開始 停止 清除
(SPL 顯示)
第 1 選手衝線。
顯示第 1 選手的
完成時間。
中途測量解除 停止 清除
停止
第 2 選手衝線。
中途測量解除
顯示第 2 選手的
完成時間。
清除
倒數計時器功能
時分
秒
• 在倒數正在進行時,按 D 鈕可暫停倒數。再次按 D 鈕又可重新開始倒數。
• 若要完全停止倒數,首先暫停倒數(按 D 鈕),然後再按 A 鈕。此時,倒數時間會
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倒數開始時間的設定
倒數計時器可在 1 分鐘至 24 小時間設定。當倒數到
0 時,鬧鈴會發出鳴響。
• 若用戶不自行停止倒數的運作,即使退出倒數計時器功能
畫面,倒數計時亦會繼續運作。
• 本節中講述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進
行。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倒數計時器的使用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倒數計時器
便會開始倒數。
• 當倒數至零,鬧鈴會發出約 10 秒的鳴響。此時按任何鈕
都可停止鳴響。鬧鈴停止鳴響後,倒數時間會自動返回
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1.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住 A 鈕直至倒數開始
時間的時數位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按 C 鈕交替選換時數位及分數位(閃動)。
3. 在設定閃動時,使用 D 鈕 (+) 或 B 鈕 (–) 進行變更。
• 若要將倒數開始時間設為 24 小時,請設定 0:00。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4. 選擇了要設定的項目後,使用 D (+) 鈕及 B (–) 鈕更改閃動中的設定值。
• 使用 12 小時時制設定鬧鈴時間時,注意鬧鈴時間的上午(指示符 A)及下午(指
示符 P)的設定是否正確。
5.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鬧鈴操作
每當到達鬧鈴時間時,無論手錶處於何種功能畫面﹐鬧鈴均會鳴響約 10 秒。間歇
鬧鈴會每隔 5 分鐘鳴響 1 次,總共重複 7 次。您可途中解除鬧鈴。
• 按任意鈕可在鬧鈴開始鳴響後停止鬧鈴音。
• 在間歇鬧鈴的 5 分鐘間隔中,若進行下列操作,則目前的間隔鬧鈴會被解除。
顯示計時功能的設定畫面
SNZ
設定畫面
顯示
試聽鬧鈴的鳴音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D 鈕可使鬧鈴鳴響。
如何開啟及解除鬧鈴
開啟/解除狀態
鬧鈴開啟指示符
間歇鬧鈴指示符
如何開啟及解除整點響報
開啟/解除狀態
整點響報開啟
指示符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使用 D 鈕選擇鬧鈴。
2. 按 A 鈕開啟(On 顯示)或解除(OF 顯示)鬧鈴。
• 開啟一次鳴響鬧鈴(鬧鈴 AL-1 至 AL-4)後,鬧鈴開啟
指示符會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出現。
• 開啟間隔鬧鈴 (SNZ) 後,鬧鈴開啟指示符及間歇鬧鈴指
示符會在鬧鈴功能的間歇鬧鈴畫面中出現。
• 任何鬧鈴被開啟後,鬧鈴開啟指示符會表示在所有功能畫
面上。
• 鬧鈴鳴響時鬧鈴開啟指示符會閃動。
• 在間歇鬧鈴的 5 分鐘間隔內,間歇鬧鈴指示符會閃動。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D 鈕選擇整點響報畫面
(SIG)。
2. 按 A 鈕交替選擇換開啟(On 顯示)或解除(OF 顯示)
整點響報。
• 整點響報開啟後,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
中顯示。
鬧鈴功能
鬧鈴編號
鬧鈴時間
(時:分)
開啟/解除狀態
如何設定鬧鈴時間
• 要設定一次鳴響鬧鈴時,顯示鬧鈴編號為 AL-1 至 AL-4 的畫面之一。要設定間歇
鬧鈴時,顯示表示有 SNZ 的畫面。
• 間歇鬧鈴會每隔 5 分鐘鳴音 1 次。
2. 選擇要設定的鬧鈴後,按住 A 鈕直至鬧鈴時間的時數位在畫面中閃動。此表示現已
進入設定畫面。
• 此時鬧鈴會自動開啟。
3. 按 C 鈕選擇時數位或分數位。
本錶設有 5 個可單獨使用的每日鬧鈴。鬧鈴功能經開
啟後,本錶在到達預設的鬧鈴時間時會發出鬧鈴音。五個
鬧鈴中一個為間歇鬧鈴,而其他四個為一次鳴響鬧鈴。
您還可以開啟整點響報功能,使本錶在每小時正點鳴
音二次。
• 鬧鈴功能共有六個畫面。四個一次鳴響鬧鈴畫面(由 AL-1
至 AL-4 的編號來表示),一個間歇鬧鈴畫面(由 SNZ
表示)及一個整點響報畫面(由 SIG 表示)。
• 本節中的操作都必須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執行。請按 C 鈕
進入該畫面。
1. 在鬧鈴功能畫面顯示時,使用 D 鈕選擇要設定的鬧鈴
直至其鬧鈴畫面出現為止。
AL-1
SIG
AL-2
SNZ
AL-3
AL-4
照明
本錶配有兩個 LED(發光二極管)提供照明,即使在黑
暗中亦可使畫面清晰明亮。
照明使用注意
• 在直射陽光下,照明的光亮有可能會難以看到。
• 每當鬧鈴鳴響時,照明會自動熄滅。
• 經常使用照明會消耗電池的電量。
點亮畫面的照明
在任意功能畫面(設定畫面除外)顯示時,按 B 鈕可點亮照明。
• 使用下述步驟可選擇畫面照明點亮的時間為 1.5 秒或 3 秒。按 B 鈕時,根據您所設
定的照明持續時間,照明會點亮 1.5 秒或 3 秒。
照明點亮時間的設定
1. 顯示計時功能畫面,按住 A 鈕直至秒數位開始閃動。
此表示現已進入設定畫面。
2. 在照明持續時間的設定閃動時,按 B 鈕交替選換 1.5
) 或 3 秒 ( )。
秒 (
3.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參考資料
此節我們會講述更多有關操作本錶的詳情及技術資料,其中還包括本錶某些功能及
特長的使用注意事項。
按鈕操作音
每當您按手錶上的按鈕之一時按鈕操作音便會鳴響。
按鈕操作音可以根據需要開啟或解除。
• 即使解除了按鈕操作音,鬧鈴、整點響報及倒數計時器功
能中的鬧鈴亦會正常鳴響。
如何開啟及解除按鈕操作音
任意功能畫面顯示時(除設定畫面外),按住 C 鈕可
交替開啟(
不顯示)或解除( 顯示)按鈕操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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